玫瑰正因为有刺,才在阳光下尽情地开放。
——易卜生
引子
2014年6月30日,河流上游徐徐漂下一具尸体,被参加划船比赛的特案组在芦苇荡附近发现。死者的面部已经轻微腐烂,模糊的瓜子脸上爬满了尸虫和白蛆,死者身高164厘米,右侧的肢体部位已呈白骨化,脖颈处有紫色勒痕,留着一头染过的酒红色长发,身上穿着黑色碎花裙,脚上只剩一只红色绣花鞋,脚底被文了一朵玫瑰花,其身上的财物均不知所踪。
经法医于风吟初步鉴定,死者右肩膀有轻微骨裂,右脚有打击痕迹,很可能是劫财后杀人抛尸。但是,脚底的玫瑰花纹又该如何解释?难道又是监狱里的“铁玫瑰”从中作梗吗?
漂流芦苇
6月的最后一天上午7点50分,清武里市的警局来了一男一女。从他们快步走进大厅开始,几乎每个角落的警察都冲他们打招呼,可神色冰霜的女子始终只是微微点头回应。随后,警察们都停下步伐,望着两个离去的背影,凑在一起窃窃私语。
穿过一条宽敞的长廊,两人来到闹哄哄的办公室。看清门牌上写的“特案组专办”五个黑色粗体字之后,女子推开了门。室内的人望过来,原本嬉皮笑脸的特案组三人,在看到唐寒雨那一刻怔住了。等他们的目光转移到她身旁的人的时候,三人的笑容都僵住了。
其中,陆明飞最为惊讶,目瞪口呆地指着门口的男人,眼神露出一丝恐惧,说话结巴起来:“你你你,是凌峰?”
凌峰与陆明飞也是初次相识,腼腆一笑,握住他悬在半空的手:“我是凌峰。你们好!初次相见,往后请多指教。”
陆明飞的手被握住时,不禁浑身打了个激灵。缩回手后,他嘀咕道:“我的妈呀,难道人真的可以死而复生吗?”
站在他身旁的于风吟听见了这句话,下意识地脱口而出:“复你个头,这种违背科学依据的话,亏你一个刑警队长说得出口。”
陆明飞也不知怎么了,和于风吟较真起来,两人在一旁争论不休。
姜云凡倒是记起了前几日唐寒雨提起过这个名字,可当时她明明说了,四年前凌峰已经殉职在港口的快艇上了。
难不成他还能从坟墓里爬出来?
另外,他“生前”的所有事迹都已被封存在sss级机密档案中,现在已经是个没有身份也没有国际刑警资格的人,他来到这里的目的又是什么?
姜云凡仔细打量门口的一对璧人,发现唐寒雨正笑着凝视凌峰,那双冷如冰窖的眼眸,如今释放出一种惊喜万分的炙热光芒。他故意轻咳两声,语气中释放出一种从未有过的冷淡:“你好,我是姜云凡。请问,你来到这里是要加入我们特案组?”
凌峰摇摇头,看了一眼唐寒雨:“不是,但是我手上有……”
“哎呀,大家别站在门口叙旧好吗?”话说到一半,于风吟懒得理陆明飞,跑过来挽着两人的手臂,“凌大哥,唐老大,我们打算去划船,你们也一起去吧!”
“可我们有件重要的事情要和你们说……”唐寒雨的话说到一半,就被于风吟推着往市局大门口走。
五人坐在陆明飞的黑色suv警车上。
于风吟坐在唐寒雨身边,埋怨道:“组长,今天好不容易放个假,你不能一回来就剥夺我们的假期啊!你不知道,这两天我们抵抗了外界多大的压力,再不去划船解解压,人都要出毛病了!”
其实,唐寒雨明白,虽然“铁玫瑰”被抓住了,但特案组手上的证据根本不足以给他定罪。况且他又是祸害多人的罪魁祸首,是民众都痛恨的恶人,这宗案子自然会引起很多人的重视。假如他被无罪释放,又在江湖上兴风作浪,恐怕大家以后都不敢随便上街了。现在,特案组背负的重担堪比巨山,压得他们心神烦忧。
于是,她看向窗外,发现道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少,便问道:“我们现在要去哪里?”
“去南风河,那里人少,周围安静,五百里之内只有一个村庄。划完船,我们还能去附近的水库抓鱼吃。”说完,陆明飞冲他们回头一笑。
谁知下一刻,心思灵动的于法医一听到“鱼”就忆起了往事,幽幽地说:“说起吃鱼,我就想到曾经的某个案子。某条河中大量肥鱼同时死亡,在附近垃圾站发现了碎尸,后来蛙人在河底搜出碎尸袋,打开一看,全是像葱蒜一样大小的尸虫,密密麻麻地黏在尸体上……”
“停!”唐寒雨脑补了那个画面,顿时胃里一阵翻滚,皱眉说,“我们可爱的于同学,你再说下去的话,我吃进肚里的早餐就要吐出来了。”
“我现在一点儿也不想吃鱼了。”陆明飞头皮发麻,实在想不明白于法医为何总在谈到美食的时候,说些血腥的案子来破坏常人的胃口,而她自己却能一如既往地胡吃海喝。
于风吟似乎看透了他的疑惑,奸笑两声:“那正好,我会替你吃完你的那份肥鱼。”
车上另外两个男人一直没有吭声,但在他们三人拌嘴的时候,坐在同一侧的两人透过后视镜偷偷地打量彼此。四目相交的那瞬间,姜云凡双唇紧闭,嫌弃地扫一眼对方,随后看向窗外广袤无边的田野,一手放在窗边撑着脑袋,迎着熹微晨光,任凭微风吹拂自己的发丝。
凌峰亦收回目光,感觉到姜云凡的一丝敌意。他知道前座的男人不欢迎自己,更觉得自己的到来破坏了特案组四人这面完美的镜子。
忽然,于风吟拉了拉他的手臂,激动地问道:“凌大哥,你不打算解释一下吗?你该不会真的是从坟墓里爬出来的吧?”
凌峰哭笑不得:“来之前,寒雨就介绍了你们。她说于法医想法天马行空,性格也是古灵精怪。现在看来,果真如此啊!”
唐寒雨微微一笑,承认自己确实说过这样的话。
接着,凌峰回忆起来警局见特案组成员的前一天,他和唐寒雨前去见沈厅长的场景。由于凌峰的身份特殊,沈厅长特意叮嘱寒雨,要约在一个酒店的包厢里借吃饭的名义见个面。
沈厅长向来是个特别注重诺言的人,经常提前到达约定地点。
6月29日上午11点40分,距离约定时间还有二十分钟,他就已经抵达包厢内,怀着十分复杂的心情等待着久别重逢的那一刻。
十分钟之后,唐寒雨和凌峰推门而入。沈厅长惊愕地盯着门口朝他敬礼的男人,缓缓起身朝门口的男人回礼。礼毕之后,他双眼已含着泪光,嘴唇微启:“小凌子,你让我们等了这么久啊!”
凌峰顿时眼眶一红,冲上去抱住如同生父一般的老师,发觉那张宽厚的背已经不再硬朗,后脑勺的白发和脸上的皱纹一样明显,处处都显示他已经年老的事实。人生不过百岁,而师父老矣。一想到这里,凌峰就落泪了。
“小凌子,你小子这几年到哪里去了?为什么现在才回来啊?寒雨……”沈厅长看了一眼对方身旁的女子,发现她被方才师生重逢的画面感动了,正在擦泪。他顿了顿,继续说:“她等你很久了。”
凌峰轻轻拍着唐寒雨的背部以示安慰,然后请沈厅长落座:“老师,我们坐下来慢慢说,四年的时光三言两语道不清。”
三人落座之后,唐寒雨传来服务员,点了几道菜,倒了三杯茶。包厢再次剩下三人时,凌峰开始将四年的经历娓娓道来。
四年前,凌峰携带黑匣子逃亡时,自己的快艇不幸被敌人的火箭炮击中,快艇的火势从尾部快速蔓延到船头。与此同时,他整个人被一股巨大的气流推出快艇,从船头掉进了水中。在水中憋气几十秒之后,听见敌人离去的声音,他才努力地往上游。可没一会儿,他便觉睡意昏沉,浑身乏力,身体好似一块沉重的巨石般快速往下沉。就在他闭上眼的时候,隐约感觉自己的手腕被拽住,眼皮外似有越来越明亮的日光。
待他醒来,已是五日后,救他的人是一位渔夫。
然而,被救的凌峰由于之前被大火包围,不仅背部有一大片肌肤被烧得血肉模糊,还浑身发烫,迷迷糊糊的昏睡中,嘴里还在念着奇怪的词语。渔夫一看便知,他的伤势非常严重,很有可能会昏迷不醒,必须立刻送去治疗。但渔夫不敢把凌峰送往大医院,只得请医生朋友来家中替凌峰治疗。
医生当时不禁感慨,这个人的求生意识太强大了,他叮嘱渔夫,患者若是五天后醒来,就可以脱离生命危险。
凌峰被治疗了足足三年,身上的皮肤才渐渐恢复。之后的一年,他一边治疗,一边托人确认黑匣子中的消息是否属实。
故事还未说完,于风吟忍不住捂住嘴唇,惊叹道:“我的天,你的心理承受能力很强大啊!据我所知,肌肤被严重烧伤的话,是要植皮的,而且你当时还浑身发烫,在恢复肌肤期间,肯定也断断续续发过高烧吧。”
唐寒雨听后盯着凌峰,泛红的眼眶含着泪光:“你怎么不告诉我?这些痛苦,你怎么能一个人独自承受呢?”
凌峰迎上她心疼的目光,心脏跳动的节奏忽然加速了。他强装镇定,微笑着安慰她:“没事,都过去了。只要人活着,那些曾经折磨得你死去活来的事情,那些当时你觉得无望的时光,终究会过去,甚至会使你变得更加强大。当时我在执行任务期间还有点人脉,虽然没有身份证和护照了,但生存下来不算困难。”
陆明飞透过室内后视镜看见他们相互疼惜的模样,打趣道:“凌大哥当时想的肯定是组长,所以求生意识才那么强烈吧。不过话说回来,于精灵,你怎么知道这么多?”
“拜托,我也是学医的啊!如果我连患者受伤的处理方法都不清楚,就不用来当法医了。你问的问题很没有水平哦,你以为我只知道和冰冷的尸体打交道?”于风吟轻声叹了口气,露出一种“没文化很可怕”的表情。
陆明飞看到室内后视镜里的俏脸,打趣道:“哟呵,看来我们以后要好好保护唯一的医护人士啊!”
姜云凡快受不了车上弥漫着的浓浓的温暖之情,不耐烦地拿身旁的司机开涮:“陆队,你就不能安静一下吗?”
陆明飞抿住双唇,委屈地看了他一眼,似乎在说:关我啥事?
姜云凡被他看得浑身起鸡皮疙瘩,连忙拿出一份报纸,盖着脸佯装睡觉。
很快,五人抵达南山河。陆明飞一下车,就对戴草帽的船夫打招呼,两人在一旁说了几句话,渔夫便同意借两艘船给他们。虽然工具是搞定了,但是五个人怎么分组比赛呢?
大家商量了一会儿,决定让于风吟当裁判,但两艘船只能有一人划船,经过自愿选择队友之后,唐寒雨和凌峰自然成为一组。而陆明飞和姜云凡凑近彼此低声耳语,两人点点头,两手一击掌,像是达成了什么协议。
在于风吟一声令下,两艘船离开岸边。凌峰和陆明飞充当主力,扬着两只满是硬邦邦的肌肉手臂,疯狂地向不远处的浮标驶去。
“陆队,你赶紧划啊,用力啊,再用力啊,就差一点儿了哦,差一点儿就追上了哦!”姜云凡在船尾替他加油打气。
“喂!姜大神,我又不是生孩子,催我用力干啥?我都已经使出吃奶的力气了!”陆明飞咬紧牙关,划得满头大汗。
“好吧,那你尽力而为,反正要输也是一起输,一起丢脸。”姜云凡悠然地坐着看天水合一的风景。
陆明飞却被他的语言成功刺激了,要强的好胜心一下子爆发,两只手臂好似机器人一样不会困顿,发起猛力往前划船。
就在两艘船都将抵达岸边的时候,闻得西北方的芦苇荡里传出一声尖叫,姜云凡立刻警惕地望去,暗叫不好,恐怕是出了什么事故。
很快,芦苇荡里有个当地妇女跌跌撞撞地跑出来,对岸上不远处的于风吟挥手求助。她气喘吁吁地跑到于风吟面前,手指哆嗦地指着芦苇荡:“那里、那里有一具漂浮的尸体!”
于风吟看妇女手中沾满泡沫,有一股洗衣粉的香味,连忙跑过去一看,眼前的画面惨不忍睹,若是常人看了必定要呕吐。死者的面部已经轻微腐烂,模糊的瓜子脸上爬满了尸虫和白蛆,右侧的肢体部位已呈白骨化,脖颈处有紫色勒痕,留着一头染过的酒红色长发,身上穿着黑色碎花裙,脚上只剩一只红色绣花鞋,其身上的财物均不知所踪。从穿着打扮来看,应该是个约莫30岁的女性。
划船的四人闻声赶往岸边,姜云凡和陆明飞率先将船只停靠在岸边,一同把发现尸体的妇女扶到案发现场,那里除了尸体之外,还有一个装满孩童衣物的木盆。
在姜云凡的询问下,妇女道出自己在河边洗衣服的时候,看见南山河上游缓缓漂来黑色的东西。到了近处才发现,那是一具脸上爬满黑白两种颜色虫子的尸体!
陆明飞连忙打电话给老何,让他立刻带刑警们前来。不一会儿,警车的鸣笛声传遍南山河方圆百里,引来附近村庄的部分居民前来一探究竟。刑警们快速地封锁了案发现场,在于风吟的指导下,几名刑警上前小心翼翼地抬起那具尸体,再装进黑塑料袋中。
痕迹追踪
不远处,唐寒雨下车后,飞快地跑到警戒线外,凭借自己的证件进了现场,但凌峰却被刑警拦住了。
“对不起,这位先生,你不能进去。”刑警冷冷地说。
“我也是警察,和唐组长他们一起的,你让我进去吧。”凌峰焦急地呼唤了一声往前冲的女子,可这时姜云凡出现在他身边了。
唐寒雨回头一望,却见姜云凡与凌峰面对面,四目相交的瞬间,他们的眼中似有杀气。
姜云凡叼着一颗棒棒糖,上下打量对面的男人,挑衅地问:“你有刑警证件吗?”
凌峰一怔:“没有。”
姜云凡点点头,讥笑一声:“那你就没资格进现场了。”
凌峰刹那间脸色微白,仿佛有一股寒气从脚底升上来。他望向唐寒雨,似乎在向她求助。她却紧蹙眉头,若有所思。眼下,自己身为组长,承担着案子的所有责任,断然不能公私不分,况且沈老现在应该知道本市发生了命案,却没有下令通知凌峰加入特案组。难道沈老在怀疑什么吗?还是因为凌峰在警局的身份再也不能重建?
唐寒雨忽然忆起那日在酒店包厢里,凌峰说完养伤的事情之后,将自己手中的黑匣子递给沈老,沈老一看黑匣子中的东西,就面色凝重,久久没有吭声。三人吃饭期间,气氛稍好,她便多次提起让凌峰恢复国际刑警的身份。沈老却用酒店饭菜口味不错来避开这个话题,让她一度感到疑惑不已。
她一想到这些,就有点儿为眼前的人感伤。迎上那双期待的目光,犹豫了好一会儿,才委婉地拒绝:“凌峰,很抱歉,没有上头的指示,你目前不适合与我们一起破案。”
她一口气说完后,追上组员的步伐,留凌峰愣在原地,黯然失神。
特案组齐聚之后,唐寒雨观察了一下现场周围的环境。
于风吟打开从车上拎来的法医工具箱,戴上箱子里的手套,先是对现场拍摄了好几张照片,再从法医服的口袋里掏出一把卷尺,量出死者的身高为164厘米。
随后,她解开死者碎花裙的扣子,发现尸体已经出现不同程度的腐烂,而肠胃部位由于尸体膨胀而发生了破裂,只需轻轻一捏,就听到有气体被释放出体外的声音。这些都证明,受害者的死亡时间可能已经有一周了。
转而仔细检查死者的头部,发现右侧太阳穴受到了钝器重击,脖颈处有明显勒痕,这一点已经证明死者是被人杀害的。
而轻微腐烂的面部,已经衍生出白蛆和黑色的尸虫。于风吟知道,在尸僵彻底解除之后,以苍蝇为首的昆虫便会闻风而来,在尸体的眼、嘴、生殖器和伤口部位产下幼虫,其孵化出来后,只需一天,蛆虫就会钻入尸体,进入幼虫生活的第二阶段。
于风吟将方才的推论一一叙述,转身拿出一个广口玻璃瓶递给陆明飞:“你负责帮我抓黑色的尸虫。”
陆明飞接过玻璃瓶,伸出另一只戴着手套的手,看着于风吟的双眼像在暗示什么。可是于风吟并不懂他的意思,反而奇怪地问:“你干什么?我不会牵你手的。”
陆明飞“噗”地笑出声:“你少自恋了,我才不会牵魔女的手。你给我一个捕虫网……你这眼神是什么意思,难道叫我徒手抓这些恶心的虫子吗?”
“陆队,我发现你终于聪明了一次哦,我忘记带捕虫网了。咦,你的脸色怎么有点苍白?眼睛瞪大,眉头紧锁,胸口还怦怦直跳,你该不会害怕虫子吧?”
“嘁,你才害怕,抓就抓,区区一虫子而已,难不倒本队长!”
说罢,陆明飞抱着广口玻璃瓶到尸体面前,半眯着眼看了看密密麻麻的尸虫,顿时感觉有万千蚂蚁在头皮上爬一样,令他浑身不禁打了个激灵。他知道于风吟正等着看自己的笑话,便强忍着呕吐的冲动,硬着头皮蹲下身,开始徒手伸进一堆虫子里挑拣黑色的尸虫。
可是,那些白蛆太闹心了,时不时就爬到他的手上,扭动着白色的软软的躯体。他一面刮下那些白蛆,一面挑拣尸虫,可他的面部表情却在告诉自己:我快要崩溃了,太恶心了。
就在他捕捉第13只虫子的时候,眼前飘来了一只扇动翅膀的尸虫,并准确无误地落在他的鼻子上。随着一声尖叫,在场的警察们都侧目看着跌坐在地的陆明飞。
“于风吟,你故意的是不是?我跟你没完!”陆明飞摘下那只尸虫,气冲冲地说。
“真胆小!也不知道刚才是谁说的,不就是虫子嘛,还能难倒本队长?结果呢,胆子比我还小!”于风吟用怪怪的腔调调侃他,脸上还露出嫌弃的表情,却偷偷在心中哈哈大笑。
陆明飞用纸巾擦了擦鼻子,满脸无辜地看了看两人的广口玻璃瓶,顿时眼前一亮,魔女玻璃瓶中的尸虫好多啊,起码是自己的两倍。他不禁轻声叹口气,怪我咯?怕虫子又不是我的错。
不一会儿,两人都抓完了尸虫。根据两个广口玻璃瓶中的尸虫统计,一共有75只。由此可以断定,受害者的死亡时间绝对在一周之前。
于风吟刮下没有腐败的皮肤组织装进小方盒中,说道:“死者30岁左右,身高164厘米,大约在7天前被杀害。我待会儿要回实验室做一下死者的dna检测。”
陆明飞听后,看向身旁的老刑警,吩咐道:“老何,你带人去附近的居民家里询问一下,有没有女性失踪了一周。”
老何点点头:“我现在就去问问洗衣服的报案人。”
说罢,老何走向站得远远的妇女,两人说了几句话。妇女指了指不远处的小村庄,表示自己就住在附近,对附近一带很熟悉。老何便领着三个刑警下属一起朝东边的村子走去。
唐寒雨用手触摸了一下死者的绣花鞋,可惜鞋子上没有任何异常信息。但她的脑海中忽然闪现了一团黑红色的东西,似乎很像是人的胎记,以及蓝色布料上有一行模糊不清的黑白字眼。仅仅十几秒,琐碎的画面便消失不见。她脱下死者的绣花鞋,仔细看了看她的脚底板,没有发现黑红色胎记,却看见了一朵抹不掉的玫瑰花图案。
“组长,你有新的发现吗?”陆明飞凑近一看。
“难道又是‘铁玫瑰’?”唐寒雨喃喃自语。
“怎么回事?怎么可能会是‘铁玫瑰’?他可在监狱里待着呢!”陆明飞很是诧异。
“别分心,这不能代表全部。认真地做现场勘查、验尸等工作。”姜云凡说着,让于风吟对准死者的脚底板拍了张照片。
接着,姜云凡戴上手套蹲下身,缓缓拎起死者的左手,发现死者的手很粗糙,还布满了茧,属于典型的体力劳动的群体,但手指上却戴了一枚价值不菲的戒指。他深弯身子,眉头一皱,用放大镜照着死者的指甲缝,看见了一些红褐色泥土。接着,在刑警们都对腐败的尸臭味掩鼻远离的情况下,他毫无顾忌地凑近死者的左手深深地嗅了嗅,闻到泥土里含着一股奇怪的化肥味。
他欣喜地站起身眺望四周,走到上游的一片田地,两指捏起一些泥土到鼻尖嗅,却都不是那种气味。他有点儿懊恼,此时此刻自己的黑客朋友不在身边,无法做一份泥土分析数据来追踪第一案发现场的位置。
而仍旧在原地尸检的于风吟微微皱起眉,对死者头部的致命伤很疑惑,究竟是什么钝器造成的呢?她拨开死者的长发,跪在草地上,弯着腰,用放大镜依次照向死者的几大致命伤口处。结果,这一照吓一跳,她指着右侧太阳穴的位置,冲不远处的男子大声喊道:“姜大神,你过来看看,这是什么玩意儿?”
姜云凡停住往玉米地探索的步伐,转身跑回尸体旁,说道:“这里不是第一案发现场,死者应该是被杀后抛尸到河里的吧?”
“根据硅藻检验方法,以及死者身上的伤口,基本判断死者是被杀后抛尸。但是,我叫你过来是发现了另一个东西,你帮我拿着放大镜。”
姜云凡接过放大镜,看着于风吟从法医工具箱里拿出一把长约15厘米的镊子,徐徐探入死者的太阳穴内部,大拇指和食指同时使劲儿,从里头夹出了一颗小小的沾血的螺丝钉,然后将它装进了物证袋。
唐寒雨正好走过来,目睹了螺丝钉的来源处,诧异地问:“好端端的人脑中怎么会有螺丝钉呢?这肯定跟凶器有关吧?有可能是从凶器上掉下来的?”
她身后的陆明飞看着透明袋中的螺丝钉,一手托着下巴,若有所思地说:“这玩意儿好像是扳手上的。”
于风吟看了他一眼:“从伤口外形来看,极有可能是扳手所致。但是,从受伤的角度来看,怎么都不像是扳手。”
陆明飞听得糊涂了,挠了挠后脑勺:“受伤角度?你能说得通俗一点儿吗?”
“打个比方,我用右手打你一拳,但你的伤口却是不规则形状。经过分析之后,得出结果是我没有用右手打你。”姜云凡简洁地解释。
陆明飞依然一头雾水,抱怨道:“你们就不能说人话?”
于风吟翻了个白眼:“笨死了!我的意思是,我怀疑凶手是个左撇子。刚才看了伤口角度和痕迹,如果凶器是扳手,正常人习惯性用右手,那么打出来的伤口绝对是炸裂型的,血液为喷溅式。而现在,你看,死者的伤口却是打击型的,受力面积为不规则形状,由此判断凶手可能是个左撇子。”
陆明飞听后,恍然大悟:“太高深了,小生受教了。”
唐寒雨蹲下身,歪着脑袋看向死者的脖颈处,皱眉问道:“不对,假设这凶手真是个左撇子,那凶手为何还要勒死受害者呢?直接用扳手就能解决了,何必多此一举?”
一时之间,大家都沉默了。的确如唐寒雨所说,凶手完全没有必要画蛇添足。
毕竟,留下的痕迹越多,就越对凶手不利。
“我觉得,咱们要去上游河岸进行地毯式搜索,看看有没有可能找到凶器。”
大家同意唐寒雨的建议,吩咐部分刑警把死者的尸体收走之后,他们立刻往上游去了。
姜云凡一路都很困惑,凶手已经用扳手打死了受害者,为何还要勒对方?莫非凶手不止一人?也不对,在现场根本没有发现第二凶手的痕迹。又往前走了一段泥泞小路,忽然他闭上双眼,深吸一口气,这里怎么会有一股汽油味?
唐寒雨敏锐地捕捉到他的表情变化,只见他飞快地往玉米地跑去,也不顾一步一步深陷泥泞中的白色运动鞋。大伙见他这么怪异,心知他肯定发现了什么,也跟随他快速跑去。
到了玉米地,姜云凡蹲着深深一嗅,两手伸进草丛堆里摸索了很久,忽然双手拔出来一把带血的扳手,将大家都惊得愣住了——很明显,这就是凶器。
于风吟第一时间掏出物证袋,将扳手装入其中,赞扬道:“姜大神,你这鼻子比警犬还要灵啊!不愧是哮天犬转世哦!太厉害了!”
当事人还没回击,就听到陆明飞在一旁忍不住笑出声:“哮天犬转世……别瞪我,我什么都没听到。”
“毒舌香芋,本少爷不跟你计较!”姜云凡面无表情地瞥了于风吟一眼,随即若有所思地说,“不过话说回来,我总觉得这个案子有点儿古怪。”
唐寒雨对他的疑惑很感兴趣,问道:“古怪?什么地方古怪?你说说看。”
“就一普通的杀人案,古怪个啥?咱们现在连凶器都找到了,如果在凶器上找到凶手的指纹,那个王八蛋就死定了!”陆明飞说到最后,恨得咬牙切齿。
姜云凡来回踱步,摇摇头:“不对!不对!肯定有什么地方搞错了!因为这一切都太顺利了!凶手不可能这么愚蠢……”
特案组三人无奈地摇摇头,认为他的偏执症又犯了,便没有搭理他。他们决定分成两组,唐寒雨和于风吟负责左手边的南山河上游,陆明飞和姜云凡则去右手边的草地里寻觅物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