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尖锐的警笛声,警车接二连三开进星海小区。看热闹的居民聚集在17栋楼下,七嘴八舌地议论起来。
“听说了没?死的是401那位……好像是自杀。”
“哟,真可怜。她前几年不是离了吗?怎么还没想开啊。”
“你们别瞎说,没瞧警察正盘问她邻居吗!搞不好不是自杀。”
“啧啧,这世道,越来越乱了……”
岑镜拨开人群,走进单元门,看到警员正在问询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太太。
她身形矮胖,半佝偻着背,穿着青花棉布的褂子和黑色灯笼裤,手里牵着一个六七岁大的男孩儿。
见老人神情有些拘谨,警员一边安慰一边记录:“大娘,您慢慢回忆,别着急。想想晚上听到的是什么声音?具体是几点?”
“不是俺听见的,俺耳朵有点背。”老太太操着浓重的外乡口音道,“俺孙子听见了一阵子猫叫,葛兰不是养猫了吗?俺就没在意。后来,听见门开关的声儿。时候儿嘛……差不多就是俺孙子看完兔子打狗那会儿……”
男孩儿从她身后冒出一个圆溜溜的脑袋,大声反驳:“是喜羊羊打灰太狼!”
岑镜忍俊不禁:“喜羊羊打灰太狼是几点播完啊?”
“晚上8点!”
作案时间倒是对上了,看来嫌疑人十分了解被害人,通过猫叫吸引葛兰开门,借机对其下手。
然而,随之而来的采证让警察陷入了困惑。
由于室内大面积浸水,原始痕迹遭到破坏,未发现可疑指纹和鞋印,却从浴室门框上的胶带采集到了葛兰的指纹。这些胶带都是从里侧粘在门上的,浴室里还找到了剪刀和未用完的胶纸,所以案情又向自杀的方向倾斜了。
“法医在她手上找到一小块圆形灼烧伤痕,怀疑是浴室电源进水跑电造成的。具体还得等解剖结果。从现场勘察的情况看,除了没有手铐脚镣的钥匙,可以说没有疑点。”秦伟华咬了咬牙,“如果真是他杀,这就是个完美现场。”
岑镜脑中猝然晃过一张脸。她站在浴室门口观察了一番,又去卧室巡视了一圈。
“你在找吸尘器?”白颢跟在她身后,“我找过了,没有。她家没铺地毯,这种地砖也用不到吸尘器。”
“养猫的人通常会遇到猫毛的问题,有时候会用到……”岑镜指着衣柜里的衣服,“葛兰的衣服、沙发、床单都很干净,所以她应该有清理猫毛的工具。如果不是粘尘滚、除毛刷之类的东西,就只能是手提式吸尘器了。”
“师姐你养过猫?这么了解?”
岑镜苦笑道:“颜小沫养了三只,有阵子她出国玩,把猫托管在我家,我伺候过那些小祖宗。”
“颜夜叉竟然养猫?我还以为她养老虎呢。”白颢、岑镜和颜小沫都是津山大学法学系毕业的,他可领教过那位颜师姐的手段。如果说岑镜是全系仰慕的学霸,颜小沫就是全校敬而远之的霸王。
岑镜面无表情地翻着衣服:“你刚才的话,我会一字不差地带到。”
白颢:“……”
“现在看来,吸尘器应该被带走了。这个小区位置偏远,凶手有机动车的可能性较高,带走吸尘器不是问题。”
白颢质疑道:“可既然嫌疑人是用猫叫吸引葛兰开门,说明他和葛兰不熟,很可能没进过她家,怎么刚好知道她家有吸尘器?如果没有,凶手就无法用吸尘器从门外吸住那些胶带,也完不成密室杀人的布局。”
“也可能是我推测错了。”岑镜歪了歪头,“葛兰家没有吸尘器,是嫌疑人自带的?等等,这是什么?”她从衣橱里拿出了几件灰色内裤。
白颢以为是女人的内衣,再一细看,发现有点不对:“男、男士内裤?我怎么听他们说,葛兰离异好几年了?”
“也许新交了男友。”岑镜走出卧室来到玄关,果然在鞋柜底层找到一双蓝色男式塑料拖鞋。
白颢也蹲下身翻了翻,没发现其他男鞋,问道:“会不会是给客人准备的?如果是同居的男友,怎么也应该有外衣或者一两双外面穿的鞋。”
岑镜否认道:“客人还需要葛兰给备内裤吗?卧室的床上有两只枕头,浴室里有两只牙缸……也许能提取到dna。我估计他们并没有长期生活在一起,那个男人只是偶尔来这里过夜。唉,真糟糕,怎么听怎么像婚外情。”
白颢表情怪怪的:“师姐,为什么你听起来很有经验的样子?难道你……诶哟!”没说完就被对方狠狠敲了下脑门。
“臭小子想什么呢?别忘了,我这几年处理最多的案子就是婚外情。”
一个刑技人员走过来,招呼道:“耗子,厨房有新发现。”
勘查组在厨房的橱柜深处翻出了一只纸箱。箱长一米,印着某某实业厂的名字。箱子里装了些杂物:手电、激光笔、秒表……还有几只眼熟的红色塑料开关,和文化宫西厅防盗重力系统上的一模一样。
“这是葛兰拿来训练猫的吧?”白颢问,“她为什么不把这些物证销毁掉?”
“她连鹿特丹都没灭口,反而大肆张贴寻猫启事。”岑镜抱着双臂沉思了几秒,“钻石盗窃案,宏维烧炭案,还有昨晚的浴室杀人……黄建春、葛兰、郭锦年之间,一定存在某种联系。”
“还有五年前的黎宏维跳楼案。”一个声音从客厅传来。
“萧局?您怎么来了?”
“连环作案,好几年都没出过了,能不来看看吗?”萧振国说着扬了扬手里的文件夹,“老武刚报上来的线索,黄建春五年前是宏维大厦的民工,因为打的黑工,所以现在才查到。至于这个葛兰,在进入万家珠宝前,曾就职于宏维集团的财务部。”
岑镜和白颢对视了一眼,看来他们之前推测的方向没错。
萧振国是从刑警队一步步爬上去的,有着30年的刑侦经验。和岑镜觉察犯罪的天赋不同,他完全是靠长期接触犯罪现场,才打磨出了老干警的敏锐直觉。所以,连法医的报告都没听,便断言这是一起他杀。
“且不说一个女人会不会选这么痛苦又没尊严的自杀方法。”萧振国指了指葛兰的手脚,“腕部皮肤无明显磨痕,说明溺亡时未做挣扎。也就是说,死者生前处于肌无力或无意识状态。”
法医点点头:“我也认为药物致迷的可能性较大,但具体是什么成分,还需要化验。”
“尽快吧。”萧振国说完转向岑镜,“你认为是一个人干的吗?”
“是,两个案发现场特征一致。尤其是同款手铐和脚镣,还有消失的钥匙,不太可能是模仿作案。”
萧振国也认可这个观点,他对秦伟华道:“勘查工作完成后,马上进行犯罪现场模拟。”
犯罪现场的重建,是通过分析案发现场的物质痕迹,来确定或排除案犯的行为,从而确立侦查方向。警方要重现犯罪过程,首先必须知道凶手是如何进入现场的。
星海小区的围墙有三米多高,翻墙进入非常困难,也容易引人注意。小区入口共有三个,除东门外,两个通车的门口都装有监控。于是,在部分干警排查监控的同时,勘查组的注意力就放在了与星海公园相通的小东门上。
“大爷,昨晚上7点到10点,您有没有看到形迹可疑的人进出小区?”白颢问着门亭里的老保安。
对方翻着眼皮回忆道:“没瞧见啥可疑的……昨天遛弯的人少,总共就瞅见仨瓜俩枣,还都是住户。”
“那有没有什么不寻常的地方?”
“不寻常……”老头儿瞅了眼收音机,“昨儿信号不好,听评书的时候老吱吱啦啦的……”
白颢注意到他手边的老式收音机:“然后呢?”
“然后就这样。”老头啪叽一声猛拍在收音机上。
“呃……这样……管用吗?”
“他娘的不管用。后来我就关上机子摆这面儿来了。”他说着站起来,把收音机换了位置,“换个地儿信号就好了。”
白颢眼睛一亮:“您还记得什么时候出现噪音干扰的吗?出现了几次?”
“两回,头回是不到8点,第二回……我想想,应该快9点了。”
经过搜查,警方果然在草丛里发现了一行可疑足迹。
“和401门前的鞋印一致,都是硬底皮鞋,43码。步长75厘米,步角外展15°。”痕鉴人员分析道,“嫌疑人是青年男性,身高在一米八左右,正负误差5厘米。体重130斤左右,体态偏瘦,步速适中,轻微外八。”
勘查组再度对楼道的台阶采集了鞋印,逐步挖掘出嫌疑人的行动轨迹。
“足迹很乱,有重复踩踏。”秦伟华模拟着凶手的行经路线,边走边说,“他先从单元门进入楼道,在401门口停留一阵后回到三楼。在三楼滞留了一段时间,接着又回到了401门口……他到底在干什么?案前犹豫吗?”
萧振国摇头道:“这是第二起犯案了,凶手筹备周密,不太可能在关键时刻犹豫。”
岑镜模拟了受害人葛兰的行为。
她事先坐在卧室的床上,听到门外有猫的叫声,走到门前一探究竟。通过鹰眼确认外面无人后,她打开了门。这时,埋伏在三楼的白颢突然冲上四楼,岑镜吓得立即关上了门。
模拟失败了。
“这么看来,如果嫌疑人是事先埋伏在三楼的,葛兰就算来不及退回房中,也有时间呼救,不可能一点声音都没发出来。”秦伟华自言自语道。
“有没有可能……凶手是抱着猫站在门口的,所以葛兰才开门让他进去了?”白颢推测道。
岑镜:“可邻居没听到敲门声。如果凶手是来送猫的,应该先按门铃或者敲门。而且从唐平的那通电话看,凶手手里也没有鹿特丹。”
“等等,我们都在推测凶手是怎么被葛兰放进门的。”萧振国提出一个观点,“有没有一种可能—葛兰在放凶手进门前就失去意识了?她会不会是被别人带进房的?”
警察们先想到的就是迷药,但这个假设很快被推翻。因为即便是强力致迷药物,也不可能在瞬间放倒一个成年人,而且这种方法多用于背后偷袭。葛兰开门后的站位是面向门口的,如果有人从正面用迷药袭击她,她必然有所挣扎发出声响。
白颢摸着后脑勺,感叹了一句:“那还有什么办法,能安安静静地制服一个人呢?”
岑镜神情一怔,忽然转身跑进浴室,把正在装尸的法医吓了一跳。对方推了推眼镜,问道:“你……有什么事?”
“我有点事问她。”岑镜一把拉开了裹尸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