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站

李乖乖地躺在原地,两手还向前伸着,几乎挨着地面。

“出来吧,埃伦,”袭击他的男人说,“没时间磨磨蹭蹭。马上出来。”

一时没有回音。片刻,“婊子”颤抖含混的声音才从里面传出来:“你打伤他了?不要伤害他!”

“他没事,不过要是你不赶快出来,我就不保证了。我只能这么做,”他停了一下又补充道,“要是他受伤了,就得怪你自己。”

同时,汽车喇叭还在夜色中单调地叫着——叭!叭!叭!叭!

李又扭头往车道上看。头很疼。那混蛋到底拿什么打的他?他说的是撬胎铁吗?记不清了。

靴子又在他屁股上踹了一脚。李大叫一声,忙把脸贴到地上。

“出来,女士,否则我把他的脑袋砸开花!我别无选择!”

那女人的声音再次响起时,已经比刚才近了一些。她声音发颤,但怒气渐盛:“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你用不着那样做!”

“我用手机报了警,”李上方的男人说,“州际公路一百四十英里处有巡警。所以我们有十分钟时间,或许还要更少。李—李先生,车钥匙在你身上还是她那里?”

李想了想。

“她那里,”他终于想了起来,“她说我喝醉了,不能开车。”

“很好。埃伦,你到那边,上车,然后开走,不到莱克城别停下。如果你的脑子比鸭子管用,就不要回头。”

“我不会丢下他的!”她听上去真的动怒了,“特别是你手上还拿着那种东西!”

“不,你要走。现在就走,否则我马上打死他。”

“你混蛋!”

男人笑了,那笑声比他接下来说的话更让李害怕:“我数到三十。三十下之后,要是你还没有开车离开休息区,我就把他的脑袋从肩膀上拧下来当高尔夫球打。”

“你不能——”

“去吧,埃莉。去吧,宝贝儿。”

“你听到他的话了,”男人说,“你的泰迪熊哥哥想让你走。如果明天晚上你想让他把你打死,顺便把孩子也打死,随便你!明晚我就不在这儿了。但是现在,我受够了,快滚,滚到他妈的车上去。”

用她熟悉的语言传达了这个命令后,她听懂了。趴在地上的李看见她的光腿和凉鞋开始移动。袭击他的那个男人开始大声数数:“一,二,三,四……”

“死女人,快点!”李喊道,靴子又踢了他屁股一下,力道不大,说是踹,不如说晃更恰当,但还是疼。夜色中,汽车喇叭还在响,叭!叭!叭!叭!“滚到车里去!”

听到那句话,穿凉鞋的脚跑了起来,影子跟在后面。漫游者像缝纫机般的小引擎发动时,男人才数到二十,等数到三十时,李看到车尾灯正在停车场里往后退。李本以为男人会开始打他,结果却并非如此,这令他松了一口气。

漫游者开上出口车道,引擎声也越变越小时,头顶的男人有些拿不定主意似的开了口。

“现在,”偷袭他的男人说,“我该拿你怎么办呢?”

“不要伤害我,”李哀求道,“不要伤害我,先生。”

汽车尾灯消失在视线中以后,哈丁开始把撬胎铁在左右手间来回倒换。他的手心里都是汗,差点连那铁棍都拿不稳。真掉到地上就糟了,砰的一声响肯定会被李听到,一眨眼工夫他就能站起来。李并不像戴克斯特拉料想的那样魁梧,但他是个危险分子,这一点已被他的行动充分证实。

没错,对孕妇来说十分危险。

不能那样想。假如他让李—李先生站起来,那么两人之间要开始新一轮的游戏了。他能感觉得到戴克斯特拉试图回来,想就这一点,或许还有其他问题进行讨论。哈丁把戴克斯特拉一把推开。这压根就不是大学英语老师该出现的时间和地点。

“现在,我该把你怎么办呢?”他问,是真的不知道怎么办。

“别伤害我。”趴在地上的人说。他戴着眼镜。这倒是个大意外。不管是哈丁还是戴克斯特拉,都没想到这家伙竟然戴眼镜。“别伤害我,先生。”

“我有了一个主意,”换做戴克斯特拉,则会说我有一个主意,“把你的眼镜摘下来放在旁边。”

“为什——”

“别废话,照我说的做。”

李穿着褪色的里维斯牛仔裤和西式衬衫(已经从裤腰里掉了出来,盖在屁股上),他伸出右手,想把金属丝镜架的眼镜摘下来。

“不,用左手。”

“为什么?”

“别那么多问题,照做!用左手把眼镜摘下来。”

李伸手摘下那副精致莫名的眼镜,放在一旁。哈丁立即落脚,靴子跟碾上眼镜,随着细碎的噼啪断裂声,眼镜被踩烂了。

“你干吗要这样?”

“你说呢?你有枪或别的武器吗?”

“没有!上帝啊,没有!”

哈丁相信他。就算真的有枪,也应该是放在漫游者的行李箱里了。但他觉得那也不太可能。刚刚站在女洗手间外听的时候,戴克斯特拉设想里面是个五大三粗的建筑工人。可趴在地上的人看上去更像一个每周去三次戈尔德健身房的会计师。

“我现在回我的车上去,”哈丁说,“关掉警报,然后离开。”

“好的,好的,你为什么不——”

哈丁警告似的把脚踩在他的屁股上,稍稍加重力道前后晃动。

“你为什么不闭嘴?你以为你刚才在里面做的是什么光彩事?”

“他妈的给她一个教训——”

哈丁几乎使出浑身力气朝他的屁股踢去,只在最后一秒稍稍留了情。但也只是一点点。李又惊又痛地大叫一声。哈丁被自己不经大脑的行为及其方式吓了一跳。但更让他吃惊的是,自己竟然想再踢一脚,再用力一些。他喜欢那声痛惧交加的尖叫,不介意再听一次。

从这点看来,他与趴在地上、后背被入口走道的阴影斜劈为两半的厕所狂人李有多大区别呢?似乎区别并不大。不过那又如何?这个问题太累人,像“本周推荐电影”般玩深沉。他想到一个有趣得多的问题:如果用脚去踢李的左耳朵,在保证命中的前提下,到底能使出多大力道呢?正中左耳,咔啪。他还好奇到底会发出什么样的声音。他猜,肯定是能令他满意的声音。当然,那么照头一踢可能会要了李的命,不过世界也不会有什么大损失,对不对?又有谁会知道?埃伦?该死的。

“你最好闭嘴,我的朋友,”哈丁说,“那才是最明智的做法。闭嘴。等州警来了后,你可以告诉他你想要什么。”

“你为什么还不走?走吧,放过我。你踩碎了我的眼镜,还不够吗?”

“不够。”这是哈丁的真心话。他想了一秒钟,“你知道吗?”

李没有问他“知道什么。”

“我要慢慢走到车那儿。想爬起来追我随便你。我们面对面单挑。”

“好,好极了!”李眼里挂着泪笑了出来,“离了眼镜我狗屁都看不到!”

哈丁把自己的眼镜往鼻梁上推推。他不再想小解了。真是奇怪!“看看你,”他说,“看你那副熊样!”

李一定是从他的语气中听出了什么,因为借着银色的月光,他看见李开始哆嗦。但李还是一言不发,算他聪明。而李上方站着的那个人,那个这辈子从小到大,从文法学校到高中,从来没有打过一场架的人,明白这场“恶仗”终于结束了。要是李有枪的话,或许会在他背后开黑枪。不过,不会的。李已经被……那个说法是什么?

被镇住了。

老李—李被镇住了。

哈丁突然灵光一闪。“我有你的驾照号码,”他说,“我还知道你的名字。你和她的我都知道。我会留意看报纸的,浑球。”

李还是不说话,只是沉默地趴在地上,踩得粉碎的眼镜在月光里闪闪发光。

“晚安,浑球。”哈丁说。他走回停车场,开车离开,感觉自己像开着捷豹车的舍恩。

十分钟,或是十五分钟内,他还好好的。足够让他打开电台,随后又决定还是听cd机里的露辛达·威廉斯。然后,突然间他的胃就跑到了嗓子眼,装满了他在金罐酒店吃的鸡肉和土豆。

他猛地转到故障车道,停下捷豹,想跳下车,又意识已经来不及了。于是他从车窗探出头去,安全带还绑在身上,稀里哗啦吐到了驾驶座这边的车道上。吐完后,他浑身发抖,牙齿不住地打架。

身后突然出现了车灯,亮光朝他奔过来,然后慢了下来。戴克斯特拉首先想到是州警来了,州警终于来了。他们总是在你不想看见他们,不再需要他们的时候出现。转念间又想到——几乎是浑身发冷地肯定——来的是那辆克莱斯勒漫游者,埃伦开车,李—李坐在乘客座上,腿上放着他自己的撬胎铁。

然而,来的却是辆塞满小屁孩的旧道奇。其中一个长得像白痴、头发很可能是红色的男孩从车窗探出他长满粉刺的圆脸,冲戴克斯特拉喊道:“吐到你自己脚上!”接着,伴随着一阵大笑,车加快速度开跑了。

戴克斯特拉把头缩回来,关上车门,闭上眼睛等待着身体平静下来。过了一会儿,果然颤抖停止了,胃也慢慢服帖。他意识到自己又想尿尿了,而这是个好兆头。

他又想起自己曾想往李—李的耳朵上踢一脚——有多用力?会发出什么动静?——然后强迫自己转移注意力。仅仅是想想自己曾经有多渴望那么做都让他浑身不舒服。

他让自己的大脑(多数时候还算顺从)转到北达科他州代号“孤鸦”(要么是蒙大拿州的“亡狼”)导弹发射中心的指挥官。那个默默失去理智的男人眼中草木皆兵,到处都潜伏着恐怖分子。他在柜子里堆满潦草写就的小册子,整夜不眠不休地待在电脑屏幕前搜索网络上的阴谋暗道。

或许道格正在前往加州执行任务的途中……之所以没有搭乘飞机而选择开车,是因为他那辆普利茅斯轧路者的行李箱里放了两把特制枪支……后来他的车出了毛病……

可以。完全可以,很不错。或者说,再仔细构思一下,会很不错的。他以前不是认为道格不适合放在广阔的中西部背景下吗?现在看来,是他思维狭隘了。因为在合适的条件下,任何人都有可能在任何地方做任何事。

身体停止发抖了。戴克斯特拉发动了引擎,又把捷豹开上了路。在莱克城的一家整夜营业的加油站里,他解决了内急问题并给捷豹加满了油(当然,是在遍寻停车场和四个加油点都不见漫游者的踪迹后)。然后,他以哈丁的大脑思考着,一路开回家,走进约翰·戴克斯特拉位于运河边的房子。外出前他总是会把防盗系统打开——谨慎些总是好的——于是他把它关上才进了房门,临睡前又再次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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