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只有快跑才管用。
宝宝死了之后,埃米莉开始跑步。起初,她只是跑到车道尽头,然后站在那里,弯着腰,双手抓住膝盖上方喘粗气;接着,她跑过整个街区;再后来,她会一直跑到山脚下的可依快餐店。她在那里拿上面包或是人造黄油,假如想不起来吃什么,也可能拿一个奶油卷或者巧克力派。开始,她只是走着回来,但过了一段时间,她便一路跑回来了。最后,她连点心也放弃了。这艰难得出乎她的意料。她从未意识到甜食原来可以减轻忧伤,也可能是因为她已经对甜食上瘾了。不管怎样,奶油卷最终也卷铺盖走人了。跑步就足够了。亨利说她对跑步也上了瘾,她觉得也许他说得对。
“斯坦纳医生怎么说?”他问。
“斯坦纳医生说尽管跑吧,释放你的内啡肽。”她并没向苏珊·斯坦纳提过跑步的事儿,事实上,艾米的葬礼之后,埃米莉就没去见过她。“她还说,如果你愿意,我可以把它开到处方里。”
埃米莉总能够骗过亨利,甚至是在艾米死了之后。我们可以再生一个,当他蜷着腿躺在床上、眼泪从脸的两侧不断流下来时,她坐在他身边,对他那样说。
那句话对他来说是个安慰,很好。但不会再有一个孩子了,不会再有护工过来说孩子在婴儿床里一动不动,浑身发青。再没有徒劳的心肺复苏,或是911热线里的声嘶力竭。电话那端的接线员对她说,请放低音量,女士,我听不懂您在说什么。但亨利并不需要知道这些,而她也心甘情愿地去安慰他,起码最初是这样。她相信,慰藉,而不是面包,才是生命的支柱。或许最终她也能为自己找些慰藉。还有,她已经生了一个天生有缺陷的孩子。这是关键所在。她不能冒险再去生第二个。
这时她开始头疼了。头痛欲裂。于是她真的去看医生了,但她去看的是他们的家庭医生门德斯,而不是苏珊·斯坦纳。门德斯给她开了一种叫佐米格的药。她是坐公交车到门德斯出诊的那户人家的,然后跑到药店买了药。之后,她慢跑回家——药店离她家有两英里——到家后,她觉得从腋窝到肋骨顶部简直像植入了一个钢餐叉般僵硬。不过她并不为之担心,因为这种疼痛是会过去的。而且她筋疲力尽,感觉自己似乎可以睡上一会儿了。
她真的睡着了——睡了整整一个下午。就在怀上艾米的同一张床上,也是亨利曾经躺在上面哭泣的那张床。醒来后,她感觉眼前影影绰绰,就像幽灵飘浮在空气中,可以肯定,这是被她命名为“埃米莉经典头痛”开始的预兆。她吃了一片新开的药,出乎她的意料——简直令她震惊——头痛慢慢减轻了,先是挪到了后脑勺,最后消失了。她觉得也应该有一种药,能治疗失去一个孩子的疼痛。
她认为应该挑战自我忍耐的极限,并且认为探索的过程将是漫长的。离家不太远处有一所大专,校园里有煤渣跑道。她开始在每天早晨亨利上班后开车去那里。亨利不理解她对跑步的执着。慢跑,没问题——很多女人都慢跑。能够让她们的屁股掉个四磅,或是腰细上两寸什么的。但埃米莉并没有多余的四磅赘肉可掉。何况,慢跑对她来说已经不够了。她必须大步跑,快跑。只有快跑才管用。
她在跑道边停下车,开始跑,直到跑不动,直到身上那件佛罗里达州立大学的无袖运动衫前后都被汗水浸透。她摇摇晃晃,间或呕吐,因为精疲力竭。
亨利发现了。有人看到她早上八点独自一人跑步,告诉了亨利。夫妻俩讨论了这个问题。讨论最终升级为终结婚姻的争吵。
“这是个爱好。”她说。
“乔迪·安德森说你都倒在地上了。她害怕你会突发心脏病。那不是爱好,埃米莉。说上瘾都不够,只能叫着魔。”
他责怪地看着她。虽说是过了一小会儿她才抓起手边的书向他丢过去,但正是那眼神坏了事。责怪的眼神。她无法再忍受。那眼神,加上那张长脸,使她觉得屋里养了一只羊。我嫁了一只多赛特羊,她想,现在他只知道嘚啵嘚啵,从早到晚叫个不停。
但她又做了一次保持理性的尝试,尽管她深知,自己为之辩解的事情根本毫无理性可言。既然有魔力化思维,当然也可以有魔力化行为。比如说,跑步。
“马拉松运动员也会跑到倒在地上的程度。”她说。
“你计划去参加马拉松吗?”
“说不定呢。”可是,她的眼睛却躲闪开来,看向别处。看着窗外的车道。车道在呼唤她。车道连着人行道,人行道通往外面的世界。
“不,”他说,“你不会去参加马拉松。你压根就没这个打算。”
她突然想到——这件事本如此显而易见,待到意识到时反而觉得像是灵光闪现——这就是亨利,该死的,他最擅长的就是这个。结婚六年来,他一直有本事看透她的想法、感觉和计划。
我安慰过你,她想——她并不愤怒,只是处在发怒的边缘。你躺在床上,一把鼻涕一把眼泪,是我安慰了你。
“觉得痛苦时就跑步,这是一种典型的心理反应,”他仍然是那副实事求是的口吻,“它叫做逃避。但是,宝贝儿,如果你不去面对,你永远无法——”
就是在这个时候,她抓起手边最近的东西,碰巧是一本简装本的《不存在的女儿》。她曾试着读这本书,但是读不下去,亨利却接手开始读,从书签的位置来看,他已经读了四分之三。他连阅读品位都和多赛特羊一样,她想。她把书扔向他,正砸在他的肩膀上。他瞪大了眼睛,震惊地看着她,然后一把向她抓去。或许只是想拥抱她吧,谁知道呢?谁真能知道点什么呢?
如果他出手快那么一点,他就能抓住她的胳膊或手腕,或者t恤衫的后襟。但震惊拖延了他的反应速度。他抓了个空,而她已经跑起来,只在前门停了一下,抓起桌上的腰包。她跑到车道上,然后是人行道。她跑下小山。曾经有短暂的一段时间,她和其他妈妈们一起在山脚下推过婴儿车,而现在,她们都躲着她了。这次,她不打算停下来,甚至不打算放慢速度。身穿短裤、跑鞋和一件写着拯救拉拉队队长的t恤,埃米莉跑进了外面的世界。顺着山往下跑时,她把腰包系在腰里,扣上搭扣。感觉如何?
棒极了!哇哦!
她跑进市区(两英里,二十二分钟),遇上红灯也没停下,只是原地踏步。在主干道和东街交叉的拐角处,一辆敞篷福特野马迎面开来,上面坐着两个男孩,一个冲着她吹口哨。埃米莉回敬他一根中指。男孩大笑着为她鼓掌,接着野马便加速沿着主干道疾驰而去。
她身上的现金不多。不过,她有两张信用卡,更好的是其中一张是运通卡,这样她就可以开旅行支票了。
她意识到自己不想回家,起码一段时间不想。意识到这一点让她感到轻松——也许还有一点流亡在外的激动——而不是难过。她怀疑也许离家不是暂时的。
她到莫里斯酒店去打电话,临时起意决定要个房间。可以只住一晚吗?可以。她把运通卡递给前台。
“似乎您不需要服务生帮您拿行李,”前台看了看她的短裤和t恤。
“我走得匆忙。”
“知道了。”可那口气显示他根本什么都不知道。她接过前台递来的钥匙,急冲冲地穿过宽敞的大堂来到电梯前,抑制住想要奔跑的冲动。
2
听上去你在哭。
她想买几件衣服——两条裙子、两件衬衫、两条牛仔裤,再买一条短裤——但在购物之前,她要打两个电话:一个给亨利,一个给父亲。父亲在塔拉哈西,她决定还是先打给他。她想不起来他在车辆调配场的办公室电话,但记得手机号。电话响了一下就接通了,从那端传来了发动机的声音。
“埃姆!你好吗?”
这问题本该别有所指,但此刻却意义单纯。“我很好,爸爸。但我现在在莫里斯酒店。我想我离开亨利了。”
“永远还是一时?”他听上去一点也不吃惊——他很快就能接受事实;埃米莉就爱他这一点——但电话另一端的发动机轰鸣声先是减弱,后又消失了。她猜想他进了办公室,关上了门,说不定还从一片狼藉的桌子上拿起了女儿的照片。
“不好说。不过目前我们俩关系不妙。”
“怎么回事?”
“因为跑步。”
“跑步?”
她叹了口气,说:“也不完全是。你也知道,有时候表面上是一回事,其实是关于另外一件事。说不定是关于一堆事。”
“那个孩子。”自从婴儿猝死之后,父亲就没有再称呼她为艾米过。现在提起她,一直都是“那个孩子”。
“还有我的应对方式。不是亨利想要的。只是我突然想坚持自己的方式。”
“亨利是个好男人,”父亲说,“但他看问题的角度与我们不同。毫无疑问。”
她等待着。
“我能做什么吗?”
她告诉了他。他答应了。她知道,听她说完之后,他就会答应。倾听是最重要的部分,而鲁斯蒂·杰克逊善于倾听。他能够从车辆调配场的三名技工之一变成或许是塔拉哈西校区最重要的四个人中的一个(她并没从他那里听到这个;他不会向她或是别的任何人夸耀这种事),倾听是不可缺少的本事。
“我会让马里耶特去打扫。”他说。
“爸爸,不用。我会打扫的。”
“我想这么做,早就该彻底清洁一次了。那鬼地方差不多有一年没用了。自从你妈妈去世后,我就不大去弗米利恩了。似乎我在这里能做的事情更多。”
埃姆的妈妈也不再是徳布拉了,因卵巢癌去世以后,她就只是你妈妈了。
埃姆差点问,你确定不会太麻烦吗?但只有在陌生人提供帮忙时你才会那么说。或是面对另外一种父亲。
“你去那里跑步?”他问。她能听出他语气中的笑意。“那里的海滩适合跑步,路也很好。这你很清楚。而且,你还不用跟别人挤在一起。从现在到十月,是弗米利恩人最少的时节。”
“我去那里思考。还有——我想——去结束哀悼。”
“那很好,”他说,“要我帮你定航班吗?”
“我自己能行。”
“我知道你能行。埃米,你没事吧?”
“我很好。”她说。
“听上去你在哭。”
“掉了几滴眼泪,”她说着抹了一把脸,“一切都发生得很突然。”就像艾米的死,她可以再加上一句。艾米像位小淑女般死去,婴儿检测仪连一声“嘀”都不曾发出过。静静离开,不要摔门,当埃姆还是少女时,她的母亲常这样提醒她。
“亨利不会到酒店来纠缠你,是吧?”
她听出父亲用到纠缠这个词时稍稍犹豫了一下,尽管眼泪流了一脸,她还是忍不住笑了。“如果你是想问他会不会跑过来把我揍一顿……我认为那不是他的风格。”
“老婆离开他,只是为了去跑步时,一个男人的风格会变的。”
“亨利不会,”她说,“他不是那种惹麻烦的人。”
“你打定主意了?不先回塔拉哈西吗?”
她犹豫了一下。她有点想回家,但是——
“我需要一段时间独处。之后才能再作打算。”她又重复了一遍,“一切都很突然。”虽然她觉得他们之间的问题不是一天两天了。说不定矛盾从一开始就埋在这段婚姻的dna里。
“好吧。我爱你,埃米。”
“我也爱你,爸爸。谢谢你。”她咽了口唾液,“谢谢你。”
亨利没有找麻烦。亨利甚至都没有问她是从哪里打来的电话。亨利只是说:“也许不只是你需要暂时独处。也许这样对我们都好。”
她控制住想要感谢他的冲动——为此而感谢他似乎既正常又荒谬。沉默或许是最好的选择。他接下来说的话让她庆幸自己的选择。
“你给谁打电话求助了?调配场的老爷子?”
这次,她要控制的冲动是问他是不是已经向他妈妈哭诉了。但针尖对麦芒不能解决任何问题。
最终,她说:“我要去弗米利恩岛。我爸在那里有房子。”她希望自己语气平静。
“海螺屋。”她几乎能听到他哼了一声。就像哈哈牌奶油卷、晶晶亮蛋糕一样,只有三个房间、不带车库的房子不属于亨利的信仰体系。
埃姆说:“到了那边后我给你打电话。”
电话那头是长时间的沉默。她想象他站在厨房里,头倚着墙,手用力地握住话筒,握得指节都发白,努力压制自己的愤怒。在一起的六年中,毕竟大多数时间他们还是幸福的。她希望他能挺过这一关,如果他们之间的问题果真如她想象的一样。
他再开口时,听上去很平静但也很累:“带信用卡了吗?”
“带了。放心,我不会透支的。但我想要——”她停了下来,咬着嘴唇。她也差点把他们死去的女儿称为“那孩子”,而那种称呼是不对的。或许对她父亲来说可以,但对她来说不行。她又重新开始。
“艾米的教育金,我想要我那一半,”她说,“钱或许不多,但——”
“比你想象得要多。”他说,听上去又有些烦躁了。刚刚尝试要孩子时,他们就开始准备这笔钱了,而不是等艾米出生以后,甚至也不是埃米莉怀孕以后。尝试怀孕的过程持续了四年,当他们开始讨论接受治疗或是领养时,埃米莉终于怀孕了。“那些投资不能仅用收益好来形容,它们被上帝保佑了——特别是软件股。入市的时候正好,出手也是黄金时机。埃米莉,你不会想要杀鸡取卵的。”
他又来了,告诉她她想要做什么。
“地址确定后我会告诉你的,”她说,“随便怎么处理你那一半都可以,但把我那部分开张支票。”
“你还在跑步。”他说。尽管他那副职业的、旁观的口气让她希望他就在身边,可以再把一本书砸到他身上,她还是保持了沉默。
最后,他叹了口气,说:“听着,埃姆,我会离开几个小时。回来拿你的衣服或是其他想拿的东西。我会在梳妆台上放一些钱。”
有一瞬间,她动摇了。但她又想到,把钱留在梳妆台上是男人们去找妓女时的做法。
“不,”她说,“我想有个全新的开始。”
“埃姆。”又是长时间的停顿。她猜想他正在努力控制情感,想到这一点又让她的眼泪流了下来,“我们就这么结束了吗,姑娘?”
“我不知道,”她努力让自己的声音不要颤抖,“现在说什么还为时过早。”
“若是让我猜,”他说,“我会猜,是的。今天证明了两件事。第一,一个健康的女人可以跑很远的距离。”
“我会打电话给你。”她说。
“第二,对于婚姻来说,活着的孩子是黏合剂,死了的孩子是硫酸。”
这是亨利说过的最伤人的话,因为他把艾米的存在抹杀成一个丑陋的比喻。埃姆做不到这一点,她觉得自己永远都做不到。“我会打电话给你。”说着,她挂断了电话。
3
弗米利恩岛烟雾蒸腾却人迹罕至。
就这样,埃米莉·欧文斯比跑到了车道尽头,又跑到了山脚下的可依快餐店,再从那里跑到了南克利夫兰专科学校的跑道上,最后跑到了莫里斯酒店。她跑出了婚姻,如同一个女人下定决心抛开一切向前跑时甩掉脚上的拖鞋般决绝。然后她跑到了佛罗里达的麦尔兹堡(在西南航空公司的帮助下),从那里租了一辆车,向南开往那不勒斯。在六月炙人的阳光下,弗米利恩岛烟雾蒸腾却又人迹罕至。沿着海岸,从吊桥开到父亲的行车道有两英里。车道尽头是海螺屋,外观十分简陋,除了屋顶和百叶窗漆成蓝色外,整体并未上油漆,就连漆过的窗子也被海风吹得斑驳陆离,但屋内有空调,布置得十分舒适。
她关掉那辆尼桑阿维斯的引擎,空荡荡的海岸上只剩下海浪声。附近,不知哪个方向,一只受了惊吓的鸟儿叫个不停,啊—嗷!啊—嗷!
埃姆低下头,抵着方向盘哭了五分钟,把这半年来承受的压力和恐惧都释放出来,或者说,试着释放出来。除了那只不停啊—嗷叫唤的鸟,没有谁能听见。终于哭了个够,她脱下t恤,只剩一件普通的灰色运动文胸,把脸上的鼻涕、汗水和泪水抹掉,又把前胸擦干净。然后,她朝房子走去,运动鞋踩着脚下的贝壳和珊瑚碎片。草地上有个戴红帽的侏儒塑像,帽子已经褪色,但面孔看起来依旧神色自得,喜气洋洋。她弯腰从塑像下摸出一个苏克里兹润喉糖的盒子,钥匙就藏在里面。就在这时,她才想到,她已经有一周多没有头疼过了。还好,否则佐米格远在千里之外,真不知该怎么办了。
十五分钟后,她穿着短裤和爸爸的一件旧衬衫,在海滩上跑了起来。
接下来的三个星期,她的生活简单得不能再简单。早餐喝咖啡和橙汁,午餐吃一大盘蔬菜沙拉,晚餐是“斯托弗的精益料理”,通常是奶酪加通心粉,或是吐司配连袋煮的切片牛肉——父亲嘲笑其为鹅卵石上的一坨屎。这些食物为她提供了足够的碳水化合物。早上,天气凉爽,她赤脚在离海水很近的沙滩上跑步,那里的沙地潮湿而紧实,几乎没有贝壳。午后炎热多雨,她会到公路上去,大部分路段都有树荫遮盖。有时,她会被雨水淋得透湿。这样的情况下,她就在雨水中奔跑,总是微笑着,有时甚至会大笑出声。回家后,她一迈进客厅便开始脱衣服,再把湿透的衣服扔进洗衣机——它离淋浴喷头只有三步,十分方便。
起初,她在沙滩上跑两英里,公路上跑一英里。三周后,变成在沙滩上跑三英里,在公路上跑二英里。鲁斯蒂·杰克逊从某首老歌里得到灵感,把他的度假居所叫做小草屋。它位于弗米利恩岛的最北端,和岛上其他建筑毫无共同之处;其他的房屋都归富人和超级富豪所有,而岛最南端矗立着的三幢极其豪华的大宅则属于富得超乎想象的家伙。埃姆在公路上跑步时,偶尔会看到装载着运动场地维护器材的卡车驶过,但很少有轿车。她一路上看到的房屋都是关闭的,车道也都锁着,这种状态至少要持续到十月,那时房主们才会陆续回来。她开始在脑子里为那些房子起名字:带圆柱的那幢叫塔拉,前面有高高的铁栅栏的叫联邦俱乐部,丑陋的灰色水泥墙后面的高大建筑叫碉堡。另有一栋小一些的,大部分被蒲葵和棕榈所遮盖,被埃米莉称为钓鱼屋——她幻想适逢旺季居住在那里的人们是否以钓鱼饼干为食。
在海滩上,有时她会碰到海龟观察项目的志愿者,很快,她就叫着他们的名字打招呼了,而她跑过时,他们也会大喊一句“嗨,埃姆!”除此之外,她基本上没有看见过别人。只有一次,一架直升机飞过,上面的乘客——一个年轻人——探出身来朝她挥挥手。埃姆同样挥手致意,她的脸安全地藏在佛罗里达州立大学内尔斯球队的帽子下。
她在41号干线上往北五英里的帕不里斯超市购物。通常,在开车回来的途中,她会去波比·特里克特的二手书店兜一圈。那家店虽然比父亲的度假屋大得多,但本质上还是个海螺屋。她在那里买了几本雷蒙德·钱德勒和埃德·麦克贝恩的平装书。书很旧,边缘发黑,纸页发黄,散发着甜蜜怀旧的味道,正如某天看到的那辆福特伍迪旅行车给她的感觉一样。那辆车的车顶上绑着两把花园椅,后备厢里露出一个破破烂烂的冲浪板,晃晃悠悠地沿着41号干线往前走。没有必要买约翰·丹·麦当劳;父亲的橙色书架上摆了一整套。
七月快过完的时候,她已经一天要跑六英里,有时还会跑七英里。她的胸部小得只剩两个疙瘩,臀部也几乎不存在了;另外一个成绩就是把父亲的两个空书架上塞满了诸如《死亡之城》和《六件坏事》一类的书。晚上,电视从来不开,甚至不看天气预报。父亲的旧电脑也一直黑着。她也没买过报纸。
父亲隔天给她打一次电话,在她说做好心理准备会通知他后,便不再反复询问是否需要他抽时间过来陪她。同时,她还告诉父亲,她并没打算自杀(这是真的),甚至也不抑郁(这不是真的),而且她还按时吃饭。这些对鲁斯蒂来说就够了。父女间一直坦诚相见,她也知道夏天是父亲的忙季——学生们在校(他也喜欢把那里称作工厂)期间不能做的所有事情都要在六月十五日至九月十五日之间做完,因为这段时间学校里只有暑期课程和一些校方主办的学术会议。
况且,父亲有一个女朋友,她的名字是梅洛迪。埃姆不喜欢到他们那边去——因为她会觉得怪异——但她知道,梅洛迪让她的父亲快乐,所以她也会在电话里问候她。很好,父亲的回答永远不变。梅气色好得像个桃子。
她给亨利打过一次电话,亨利也给她打过一次。他打电话来时是晚上,埃姆很肯定他喝醉了。他又问了一遍他们是不是结束了,而她再次告诉他,她不确定,但她在说谎。很可能是在说谎。
夜间,她睡得很沉,如陷入昏迷一般。起初,她会做梦——一遍又一遍地重现他们发现艾米死去的那个早上。有些梦里,艾米浑身发黑,像一个腐烂的草莓。另一些梦里——这些梦更糟——艾米呼吸困难,她口对口地人工呼吸才救了女儿。说这些梦更糟糕,是因为当她醒过来时,她会发现艾米还是死了。一个雷电交加的夜晚,她从这样的梦中醒来,从床上滑下来,衣服也没穿,便坐在地上放声大哭。她的胳膊肘抵着膝盖,双手托着脸。窗外,闪电划过海湾的天空,墙上映出忽明忽暗的蓝色光线。
随着她跑得更远——挑战自己耐力的极限,那些梦不再出现,也可能是她不再记得做过的梦了。醒来时,她的身体不能说多么精力充沛,但也逐渐感觉到一种由内而外受伤后的复原。尽管每一天本质上都跟前一天相同,但每一天也慢慢像新的开始——属于它自己的新的开始——而不是旧时光的延续。一天清晨,她醒过来,终于意识到,艾米的死开始变得像一件已经发生了的事,而不是正在发生的事。
她觉得自己准备好跟父亲见面了——如果他愿意,带梅洛迪一起来也可以,她会给他们准备一顿像样的晚餐,他们也可以在这里过夜(这想法有点不像话,这里本来就是他的)。然后,她开始思考自己现实中的生活该如何继续,那个很快就要到来的、吊桥另一端的生活:有些东西想要保留,有些想要抛弃。
她想,很快就会打那个电话了。一个星期后。最多两个星期。还不到时间,但差不多了。差不多了。
4
不是什么好人。
刚进入八月不久的一个下午,德凯·霍利斯告诉她,她在这个岛上有伴儿了。他从来都不说全称,都是这个岛。
德凯满面沧桑,也看不出到底是五十岁还是七十岁。他又高又瘦,戴一顶活像一只倒扣碗的破旧草帽。从早七点到晚七点,他负责管理弗米利恩和大陆之间的吊桥。这是周一到周五。周末是“孩子”值班(说是孩子,也三十岁了)。有时候,埃姆跑到吊桥,看见“孩子”替代德凯坐在门房外面的老藤椅上,读《马克西姆》或《大众机械》而不是《纽约时报》,就会吃惊地意识到这么快又到周六了。
但这个下午,值班的是德凯。弗米利恩和大陆间的通道——德凯称之为“喉哝”(她猜他想说的是“喉咙”)——在昏暗的天色下同样显得黑暗和荒凉。靠近海湾的一侧凭栏上,一只苍鹭静静地伫立着,不知是在思考还是在伺机猎食。
“伴儿?”埃姆不解地回答,“我没有任何同伴。”
“我不是那个意思。皮克林回来了。好像住在366号?带着他的一个‘侄女’。”说到“侄女”时,德凯的眼睛翻了翻。他的蓝眼珠颜色很淡,几乎是无色的。
“我什么人都没看到。”埃姆说。
“有可能,”他说,“大约一小时前,他们坐在红色的大奔驰里经过这里,那时候说不定你还在系鞋带呢。”他向前探过身,身前的报纸被压在了他那没什么肉的肚子上。她看到报纸上的填字游戏做了一半。“每年夏天都是不同的‘侄女’,都是年轻女郎。”他停了一下,“有时是两个,八月一个,九月一个。”
“我不认识他,”埃姆说,“也没看到什么红色奔驰。”她也不知道366号是哪幢房子。注意过那些房屋不假,可谁会去看邮箱号码呢?当然,219号是个例外,因为邮箱上面有一排木刻小鸟。(很自然的,那个邮箱后面的房子便被埃姆命名为鸟园。)
“无所谓。”德凯说。这次他没有翻白眼,而是扯了扯嘴角,像是嘴巴里有什么难吃的东西一样。“他开奔驰把她们带到这里来,再用他的船送她们回圣彼得斯堡。是一艘白色的大游艇,叫游戏床,今天上午刚从这儿过去。”他的嘴角又扯了扯。远方隐约传来了雷声。“那些侄女们参观了一下房子,坐游艇在海上兜兜风,然后我们就看不到皮克林了,直到明年一月芝加哥冷得没法待了。”
这么一说,埃姆觉得今早在海滩跑步时,似乎看到了一条白色的游艇拴在岸边,但也不是很确定。
“再过两天——也可能是一星期——他会派几个人出来办事,有一个会把奔驰开回放车的地方,谁也不知道在哪儿。我猜是在那不勒斯的私人机场附近。”
“他一定很有钱。”埃姆说。这是她和德凯聊得最久的一次,也挺开心,但她仍然开始原地跑了起来。一方面是因为她不想双腿僵硬,另一方面是她的身体在呼唤她跑起来。
“富得像史高治·麦克老鸭,但我感觉皮克林的钱是用来花的,史高治叔叔可没他那么会花钱。听说他是做电脑发家的。”他的眼珠转了转,“富人们不都是吗?”
“也许吧。”她还在原地跑步。此时,远处的雷声听上去更清晰、也更响了。
“我知道你着急要走,但我跟你说这些是有理由的。”德凯说。他合上报纸,放到一边的旧藤椅上,又把咖啡杯压上去。“我通常不会对这个岛上的人说三道四——他们大多数都很有钱,乱说话是不会有什么好下场的——但是我喜欢你,埃米。你不太和人来往,但你一点也不势利。我也喜欢你父亲,我们偶尔还会一起喝一杯。”
“谢谢你,”她有点感动,又突然想到了什么,便笑着问他,“我父亲是不是让你看着我点儿?”
德凯摇摇头。“没有。以后也不会。这可不是r·j的风格。但他会像我一样提醒你——吉姆·皮克林不是什么好人。换做我是你,就会离他远远的。如果他邀请你进屋和他的新‘侄女’喝上一杯,甚至只是喝杯咖啡,记得要说不。如果他要你和他一起去海上兜风,更要坚决拒绝。”
“不管去哪儿兜风我都没兴趣。”她说。她感兴趣的是完成自己在弗米利恩岛上该做的事情。她觉得差不多快完成了。“我最好在下雨前赶回去。”
“我看最早也要五点才会下,”德凯说,“不过就算我说错了,你也没问题。”
她又笑了,回答:“我也这么认为。女人们不像男人们想的那样会在雨中融化的。我会告诉爸爸你向他问好。”
“好。”他弯腰去拿报纸,又停下,从那顶可笑的帽子后面抬起眼来。“话说回来,你过得怎么样?”
“好些了,”她说,“每天都在好转。”她转过身,朝小草屋的方向跑去,一面扬起手算作向身后的德凯告别。此时,一直停在凭栏上的那只苍鹭从她身边飞过,嘴里叼着一条鱼。
366号原来就是碉堡。自从她到弗米利恩以来,这里的门还是第一次半开着。或者当她路过这里,朝桥边跑去时就已经打开了?她记不得了。她已经习惯了戴手表来计时,一只显示巨大数字的笨重家伙。很可能上次路过时她正在看手表。
她原本要不减速地跑过去的——雷声已经越来越近——但她身上穿的又不是吉尔·安德森店里上千美元的小山羊皮上衣,只是运动服装店里的一套行头:短裤和耐克牌t恤。而且,她对德凯是怎么说的?女人们不会在雨里融化的。于是她放慢脚步,转过身,偷偷看了一眼,纯粹因为好奇。
她认为停在院子里的奔驰是sl450,因为她父亲就有一辆相似的,只不过他的那辆已经很旧了,而这一辆还是崭新的。车是糖苹果的红色,即使是在昏暗的天色下也闪闪发亮。后备厢是打开的。一束金发从里面垂出来。头发上有血。
德凯有没有说过和皮克林在一起的女孩是金发呢?这是她脑子里冒出来的第一个问题,然后她被自己吓了一跳,她怎么就不觉得吃惊呢?这似乎是个完全合理的问题,答案是德凯并没这么说过。他只是转转眼珠,说那是个年轻女孩,是他的“侄女”。
雷声轰隆,几乎就在头顶。院子里除了那辆车(还有后备厢里的金发女郎),什么都没有。整幢房子看上去也很荒凉,比任何时候都更像一个碉堡,就连周围随风摇摆的棕榈树也不能让它看上去柔和些。它太大、太荒、太灰,是幢丑陋的房子。
埃姆隐约听到一声呻吟。她想都不想就冲进门去,跑到打开的后备厢前,朝里面看去。呻吟声不是里面的女孩发出的。她的双眼是睁着的,但身上不知被捅了多少刀,喉咙上的一刀从左耳划到右耳。
埃姆盯着后备厢里的女孩,吓得忘了活动也忘了呼吸。她突然想,也许里面的女孩是假的,只是拍电影用的替身而已。虽然理智告诉她那是胡扯,但头脑的一部分却拼命附和,想为眼前的一切寻找合理的解释,甚至编造故事来支持这个想法。德凯不喜欢皮克林,也不喜欢他对女性同伴的选择对吧?好吧,皮克林也不喜欢德凯!很可能就是个恶作剧而已。稍后,皮克林会故意打开后备厢,从吊桥驶过,人偶的金发随风飘舞,然后——
可是,后备厢里传来了味道,血和粪便的味道。埃姆伸出手,迎着女孩圆睁的眼睛,碰了碰她的面颊。很冷,但那是皮肤。上帝啊,那是人的皮肤。
身后传来一个响声。脚步声。她想转身,却被什么东西砸在头上。她没感到痛苦,只看到眼前炫目的白色。接着,整个世界陷入了黑暗。
5
似乎他要同她玩“可怕的小老鼠”。
醒来时,她发现自己被布基胶带捆在了一间大厨房的椅子上。厨房里摆满了可怕的金属器具:水池、冰箱、洗碗机,还有一台看上去供饭店专用的烤箱。疼痛从她的后脑勺缓缓地、长长地传到前面,每阵疼痛似乎都在呼喊快逃!快逃!
站在水池边的是一个高瘦男人,身穿卡其短裤和一件旧艾索德高尔夫球衫。整个厨房的金属质地反射出冷酷的光芒,使埃姆可以看到那男人眼角深深的鱼尾纹和精干短发发际线上的斑斑灰白。她判断他有五十岁。他正在水池里洗胳膊,胳膊上似乎有处刺伤,就在手肘下方。
突然,他转过头来,眼神如野兽般犀利,让她的心猛地一沉。他的眼睛也是蓝色,但比德凯·霍利斯的有神得多。从他的蓝眼睛里,埃姆看不到任何正常的神智,这让她的心更加冰冷。地板上——和外面一样,地板也是难看的灰色,只不过不是水泥,而是铺了瓷砖——有一长条深色滑腻、宽约九英寸的污痕,埃姆觉得可能是血。眼前的情形很容易让她联想到,说不定那是皮克林拽着金发女孩的脚把她向不可知的目的地拖去时,她的头发在地上留下的。
“你醒了,”他说,“好极了。很棒。你认为我想杀她?我不想杀她。她把一把刀藏在该死的袜筒里了!我不过是在她胳膊上拧了一把,仅此而已。”他似乎考虑了一下,一边用一叠纸巾捂住手肘下方带血的深色刀口,“好吧,还有乳头。那又怎么样呢,每个姑娘都有心理准备吧。或者说该有。这就叫前戏。或者,对那丫头来说,叫全戏。”
说到“前戏”和“全戏”时,他每次都用食指和中指摆个引用符。在埃姆看来,他那样子像是要玩“可怕的小老鼠”。他看上去还很疯狂。事实上,他的精神状态毫无疑问就是那样。头顶响起了雷声,像是一堆家具轰然倒下。埃姆跳了一下——当然,绑在厨房的餐椅上,她也跳不起来——但站在双槽不锈钢水池边的男人并没理会她发出的声音,好像根本没听见。他向外努着下唇。
“于是我从她手上把刀夺了下来,然后我失去了控制。这点我承认。人们认为我是冷静先生,我也努力让自己配得上这个称号。的确如此。我努力了。但任何人都有可能失控。人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任何人都有可能。在一定的环境下。”
大雨倾盆而下,就像上帝拉下了他私人洗手间的冲水绳。
“谁有可能知道你在这里?”
“很多人。”这个答案来得毫不犹豫。
一转眼,他就如闪电般冲到了厨房的这一边。上一秒他还在水池边,这一秒就已经重重地在她脸上打了一拳,打得她眼前顿时冒起了金星,只看到满屋都是亮点,后面还像彗星般拖着刺眼的尾巴。她的头朝一边歪去,头发盖住了半边脸,她能感到血开始往嘴里流。她的下唇破裂了,是牙齿割破了嘴唇的内侧,而且割得很深,感觉上几乎是割透了。屋外,大雨哗哗地下着。还下着雨,我就要死了,埃姆想。但她并不真的相信。也许大祸临头时,没有人真的相信。
“谁知道?”他弯下腰,冲着她的脸吼道。
“很多人。”她重复了一遍,但听上去像是“横多人”,因为她的下嘴唇肿了。她感觉到一小股血正沿着她的下巴流下来。可是,尽管又疼又怕,她的脑子却并没有糊涂。她知道,活下去的唯一希望就是让这个人相信,要是杀了她就会被捉。当然,就算他放她走,也一样可能会被捉,但那个问题待她稍后再处理。一次一个噩梦就够了。
“横多人!”她轻蔑地又说了一次。
他又闪身退回水池边,回来时,手里拿了一把刀。不大,很有可能就是死去的女孩从袜筒里拿出来的那把。他把刀尖抵在埃姆的下眼皮上,往下一按。就在那时,她的膀胱失控了,一瞬间,尿液喷涌而出。
皮克林的脸一时间被厌恶的表情绷紧,但同时又似乎高兴起来。埃姆的脑子尚有空间好奇一个人怎么能同时拥有这样两种截然相反的情绪。他后退了半步,但刀尖丝毫未动。它仍然在她的皮肤上微颤,向下拉扯她下眼皮的同时也在轻轻地把她的眼珠向上顶。
“很好,”他说,“又要清理一个烂摊子。出乎我的意料。真没想到。就像人说的,外面总比里面有空儿。是那么说的。”他竟然短促而尖利地笑了一声。接着他又探身向前,犀利的蓝眼睛瞪着她淡褐色的眼睛,“告诉我一个知道你在这里的人。不要犹豫。不要犹豫。只要你一犹豫,我就知道你在撒谎,我会马上把你的眼球挖出来扔到水池里去。我说到做到。所以,告诉我。说。”
“德凯·霍利斯,”她说。她知道自己在胡扯,不负责任地胡扯,但这真的只是下意识的反应。她不想失去那只眼睛。
“还有谁?”
她一时想不起任何名字——她的头脑犹如万马奔腾,却又一片空白——而她相信他的话,犹豫一下就会失去左眼。“没有别人,你满意了吗?”她哭喊着。德凯肯定就够了。一个人就够了,除非他是个疯子。
他把刀拿开,尽管外围视力没有立刻恢复,她也能感觉到有一颗小血珠从眼角冒了出来。可她不在乎,还能有外围视力她已经很高兴了。
“好,”皮克林说,“好,好,很好,好。”他又走到水池边,把小刀扔进去。她开始觉得放心了一点。然而,他打开水池边的一个抽屉,拿出一把更大的、又长又尖的切肉刀。
“好。”他又回到她身边。她没在他身上看到血,一点都没有。怎么可能呢?她到底昏迷了多久?
“好,好。”他用没拿刀的那只手挠了挠那头看上去花了不少冤枉钱打理的短发,手拿开,头发立刻就归了原位。“谁是德凯·霍利斯?”
“吊桥看管员,”她声音颤抖着说,“我们谈到了你。所以我才停下来朝里看。”她突发灵感。“他看到那女孩了!你侄女,他是这样叫她的!”
“是,是,女孩们通常坐船回去,他也只知道这么多。他就知道这么多。人们从来就这么爱管闲事!你的车呢?马上回答我,否则你会享受到新开发的、特别的乳房切除术。快速,但绝非毫无痛苦。”
“小草屋!”这是她唯一能想起的答案。
“那是什么?”
“岛另一端的海螺屋,是我父亲的。”她再一次灵感迸发,“他也知道我在这里!”
“是的,是的。”皮克林似乎对此不感兴趣,“是的,好吧。你是说你住在这里?”
“是……”
他低头看了一眼她那条已经变成深蓝色的短裤。“出来跑步,是不是?”她没回答,但皮克林似乎并不在意。“是,你是个长跑健将,绝对是。看看这两条腿。”出人意料地,他深深弯下腰去——像是给皇室行鞠躬礼般——响亮地在她左边的大腿上亲了一下,就在短裤的裤边上方。当他直起身后,她看到他裤子的前面突了出来。不妙。
“你跑前,你跑后。”他把切肉刀在空中划了一个又一个弧,像是乐队指挥挥舞指挥棒一样。这动作有催眠效果。外面,大雨继续瓢泼。可能还会下个四十分钟,说不定一小时,然后太阳会出来。埃姆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活着看到太阳。她认为不能。可这一切仍然很难让人相信。事实上,是不可能相信。
“你跑前,你跑后。跑前跑后。有时你和戴草帽的老头一起打发点时间,没和别人在一起过。”她害怕了,但还没有怕到意识不到他在自言自语。“对。没和别人在一起过。因为这里没有别人。要是你下午跑步时被在这儿种树割草的工人们看见了,他们会记得吗?会吗?”
他手中的刀刃来回轻点着。他看着刀尖,像是它能告诉他答案似的。
“不,”他说,“他们不会记得。我来告诉你为什么。因为在他们看来,你不过是另一个吃饱了撑着、玩命健身的富妞儿。这种人到处都有,每天都能看到。健康强迫症。恨不得他们不要挡道。不跑步的话,就骑车。戴着那些像罐子一样傻不溜秋的小头盔。明白了吗?明白了。好吧,现在祈祷吧,珍小姐,不过要快点。我赶时间。很急,很急。”
他把刀举到了肩膀的高度。她看到他绷紧了嘴唇,准备好进行致命的一击。对埃姆来说,世界突然变得清晰了;所有的一切都明白无误。她想:我来了,艾米。接着,也许是一句她在espn频道看来的台词荒谬地钻了进来:等着我,孩子。
但他却停下了。他看看四周,那样子完全像是突然听到有人说话。“是的。”他说。接着,“嗯?”接下来,“是。”厨房中间有个贴了富美家塑胶贴面的食品加工台。他砰的一声把刀扔在上面,而没有刺入埃米莉的身体。
他说:“老实坐在那儿。我不会杀你的。我改变主意了。一个人是可以改变主意的。除了胳膊被刺了一刀,我从妮可身上什么都没得到。”
加工台上有一卷快用光的布基胶带,他把胶带拿起来。片刻之后,他已经跪在她身前,后脑和裸露的脖颈暴露在她眼前。在一个更好的世界里——一个更公正的世界里——她应该有机会攥紧双手,往那一小片裸露而脆弱的地方狠狠砸上一拳。可现实中,她的双手自手腕处被绑在椅子沉重的枫木扶手上。上半身则从胸以下绑在了椅背上,像是穿上了厚厚的束胸衣。双腿的膝盖、小腿上部、小腿下部和脚踝处被绑在了椅子腿上。他做得非常彻底。
而椅腿又被胶带固定在了地上,现在,他正在用新的胶带加固,先是在她身前,接着是身后。用完所有的胶带后,他也完工了。他站起身,把空的纸轴丢到加工台上。“不错,”他说,“好,都弄好了。你在那里等着。”不知他觉得哪里可笑,竟仰着头,又发出几声短促的、野兽般的笑声。“别无聊得跑掉了,好不好?我去处理你那位多管闲事的老朋友,趁着还在下雨。”
这次,他冲到一扇门前,打开后埃米莉才知道那是个衣柜。他从里面拽出一件黄雨衣。“我就知道放在这儿了。每个人都信赖穿雨衣的人,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不过是又一个难以解释的事实。好吧,姑娘,好好坐着。”他又爆发出一阵狂笑,活像一条愤怒的狮子狗在咆哮,然后就消失了。
6
还是九点十五分。
前门被砰的一声摔上后,埃姆知道他是真的离开了。随着眼前异常明亮的世界逐渐变成灰色,她意识到自己是要晕过去了。但她不能晕。如果死后真的另有一个世界,而她最后要在那里见到父亲,她有何脸面向鲁斯蒂·杰克逊解释,她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是在昏迷中度过的呢?他会对她感到失望的。即使他们在天堂相遇,站在没入脚踝的云朵里,天使围绕在身边演奏着音乐,他也会为她因昏迷而浪费了唯一的机会而失望。
埃姆故意把破裂的下唇放在牙齿边……狠狠一咬,血流了出来,世界又恢复了明亮,屋外的风声和雨声也大了起来,像是某种奇怪的音乐。
她有多少时间?从碉堡到吊桥有四分之一英里。皮克林穿了雨衣,而且没听到奔驰车发动的声音,所以她推测他应该是步行去的。她知道,因为打雷下雨,就算他发动了车子,屋里也未必听得到,但她就是不相信他会开车。德凯·霍利斯认得那辆红色的奔驰,而且不喜欢车的主人。埃米莉相信,皮克林也知道那一点。皮克林是个疯子——有时他会自言自语,有时却和只有他自己才能看到、携手犯下罪恶的隐形同伙说话——但他并不愚蠢。当然,德凯也不蠢。可是,在桥边的那间小屋里,他是独自一人的。没有车路过,也没有船只等着过去。在这样的大雨中,什么人都不会有。
而且,他老了。
“我大概有十五分钟,”她对着空无一人的房间说,也许是对着地板上的血迹说。至少,他没有堵上她的嘴。何必麻烦呢?反正,在这个丑陋、封闭的水泥碉堡里,没有人会听到她的尖叫。她想,就算她站在路中央,扯破了喉咙喊救命,仍然不会有人听到。现在,就连打理球场的墨西哥工人们都会暂停露天的工作,躲在卡车的驾驶室里抽烟喝咖啡。
“最多十五分钟。”
是的,很可能。然后,皮克林就会回来,强暴她,就像他原先打算强暴妮可那样。再之后,他会杀了他,就像他已经杀掉妮可那样。妮可和其他多少个“侄女”?埃姆不知道,但她有强烈的感觉这不是——若用鲁斯蒂·杰克逊的话说——他第一次登台竞技。
十五分钟。也许只有十分钟。
她低头看看自己的脚。它们没有被胶带贴在地上,但椅脚是被固定住的。不过……
你是个长跑健将;你当然是。看看这双腿。
这是一双好腿,没错,而且她不需要任何人去亲吻它们来让她意识到这一点,尤其是皮克林这样的疯子。她不知道,以审美的眼光来看的话它们好不好,但若是以实用的标准来衡量,它们是够格了。自从她和亨利发现艾米死在婴儿床里的那个早晨以来,这双腿带着她跑了很长的路。显然,皮克林对布基胶带的力量很有信心,也许他在好几部电影里看到过变态杀人狂们使用过胶带,而他的“侄女”中也没有一个人让他怀疑过它的有效性。或许是因为他根本没有给过她们机会,也许是因为她们太害怕了。可是,说不定……特别是在这样一个雨天,在一间没开空调、潮湿得甚至能闻到霉味的房间里。
埃姆尽力向前探身,开始慢慢地绷紧大腿和小腿的肌肉:被那个疯子夸奖的长跑健将的肌肉。起初只能活动一点点,后来能抬起一半。接近完全绷紧时,她已经快失去希望了,然而就在那时,她听到了胶带拉扯的声音。起先很轻微,轻得让她怀疑不过是自己的幻听,但声音逐渐地变大。胶带是一层层十字交叉反复捆绑的,无比牢固,但它仍然在脱离地面。然而,是缓慢的。亲爱的上帝,如此缓慢。
她放松身体,深吸了一口气,汗水从她的前额、腋窝和前胸冒出来。她本想立刻再用力,但在南克利夫兰专科学校跑道上积累的经验告诉她,必须等待她那颗狂跳的心脏把乳酸从肌肉中压出去。否则,下一次的力量将会减弱,成功的可能性会更小。可是,这太艰难了。等待太艰难了。不知道他到底走了多久。墙上有台挂钟——不锈钢材质的旭日型钟表(就跟这间可怕而冷酷的房间里的其他摆设一样,唯一的例外就是她被绑在上面的那把红色枫木椅子)——但它在九点十五分上停住了。很可能是电池问题,它的电池寿命已尽。
她试着在数到三十(每个数字之后再加上一个快乐的梅齐)之前保持不动,但只坚持到十七,便又鼓足全力继续使劲。这次,胶带立刻发出了拉扯的声音,而且更响了。她感觉到椅子开始抬起来了。只是一点点,但毫无疑问地抬起来了。
埃姆绷直了身体,头向后仰着,露出了牙齿,肿胀的下唇再次涌出鲜血,顺着下巴流下来,脖子上的青筋都暴了出来。拉扯声还在变大,突然,她听到轻微的断裂声。
同时,炙热的疼痛感包围了她右边的小腿,肌肉顿时僵硬了。埃姆忍住疼,仍然继续用力——毕竟,赌注太大了,赌上的是她的生命——但很快,她又喘着粗气在自己的枷锁内放松下来,再次开始数数。
“一,快乐的梅齐。二,快乐的梅齐。三……”
之所以要等待,是因为很可能她可以把椅子从地板上拽起来,不管小腿有多么吃劲。她几乎确定自己可以。可是,如果付出右小腿肌肉痉挛的代价(以前曾碰到过这种情况;有几次十分厉害,腿上的肌肉硬得跟石头一样),她会得不偿失地浪费更多的时间。而结果必定是,她仍然被绑在那把该死的椅子上。粘在那把该死的椅子上。
尽管知道墙上的钟停了,她仍然看了看。条件反射罢了。还是九点十五分。他到吊桥了吗?她突发奇想:德凯会拉响警报,把他吓跑。那样的事情有可能发生吗?她认为可能。她想,皮克林就像土狼,只有在确定自己占上风时才穷凶极恶。而且,很可能也像土狼,根本无法想象自己不占上风的时候。
她竖起耳朵。她听到了雷声和丝毫没有减弱的雨声,而吊桥门房方向却没有如她希望的那样响起警报。
她再次试着把椅子拖离地面,而当它突然挣脱束缚后,她差点弹出去,把脸撞到炉子上。她踉跄、摇晃,几乎要摔倒,最后是把背靠在厨房中间的富美家贴面的工作台上才保持住平衡。现在,她的心跳快得几乎没有间歇,胸腔和脖子上部、下颚之下的地方简直嗡嗡作响。万一真的摔倒了,她就会像个壳着地的乌龟,再也不会有翻身的机会。
我很好,她想,没发生那样的事。
没有。但她仍然可以看到自己躺在地上,画面清晰得可怕。躺在地上,只有妮可头发留下的那摊血迹和她做伴。躺在地上,等着皮克林回来,玩弄完后再结束她的生命。他什么时候回来?再过七分钟?五分钟?还是只有三分钟?
她又看了看钟。还是九点十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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