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告诉他我想记住的事情全都记得清清楚楚。他知道我对他那句话的看法。“卡曼,我们说的时间究竟是多长?”
他叹了口气,那样子就像什么人要说出让自己后悔的话一样。“至少一年,”他紧紧盯着我脸上的表情,“这对你而言似乎是个非常漫长的过程,尤其是你现在这副样子。”
“是啊,”我说,“对于现在的我来说,时间已经改变了它原来的意思。”
“那当然,”他说,“痛苦的时光总是不一样,孤独的时光也不一样,而将这两者合二为一,你得到的东西的确与众不同。因此,你就假装自己是个酒鬼,然后像所有酒鬼那样去生活。”
“过一天算一天。”
他点点头:“过一天算一天。”
“卡曼,你的歪道理太多了。”
他从那张旧沙发的深处望着我,脸上没有笑容。如果没有人拉他一把,他恐怕永远别想从那沙发上站起来。
“或许是的,或许不是。”他说,“至于现在嘛……埃德加,有没有什么让你高兴的事?”
“我不知道……我以前画过画。”
“什么时候?”
我突然意识到,除了读高中时为了多拿几个学分选过美术课外,我唯一的艺术实践就是在接电话时信手涂鸦。我本想骗骗他——我羞于承认自己居然会喜欢这样一种让人上瘾的苦差事——却还是说了实话。只剩下一条胳膊的人应该尽可能说实话。这可不是卡曼说的,而是我的话。
“那就重新把它捡起来,”卡曼说,“你需要树篱。”
“树篱?”我感到迷惑不解。
“是的,埃德加,”他显得有些吃惊,又有些失望,仿佛我没有能理解一个非常简单的概念一样。“能抵挡黑夜的树篱。”
卡曼造访后大概过了一个星期,汤姆·赖利来看我。树叶已经开始变色,我记得在这位我以前的会计来访前几天,我去沃尔玛买素描板和各种绘画用品时,商店里的营业员正在张贴万圣节前夕的广告宣传画。我只记得这些。
对于汤姆那天的来访,有一点我记得最清楚:他显得非常尴尬,非常不安。他是来完成一项他根本不愿意完成的任务的。
我问他要不要喝可乐,他立刻迫不及待地说要。我从厨房回来时,他正望着我刚刚画完的一张钢笔画——一泓湖水映衬出三棵棕榈树,一个铺了瓦的屋顶在左边的前景中露出一角。“真不错,”他说,“是你画的?”
“不是,是小精灵们画的,”我说,“他们晚上进来,替我修鞋,偶尔还画这么一幅画。”
他哈哈大笑起来,把那幅画放到书桌上。“可惜不太像明尼苏达。”他说,带有一点瑞典口音。
“是我从一本书上临摹的。”我说,“汤姆,你找我有什么事?如果是生意上的事——”
“跟你说实话,是帕姆让我来的。”他低下了头,“我不太想替她跑腿,可我又觉得无法拒绝她。”
“汤姆,”我说,“有什么话就说出来吧,我又不会咬你一口。”
“她找了个律师,准备和你闹离婚。”
“我早就料到了。”我说的是实话。我还是想不起来什么时候掐过她,但我记得她说我掐她时的那种眼神。我记得我说她是个抛弃丈夫的婊子,记得我当时觉得她即便倒在地下室的楼梯口死了,我也会无所谓的。根本无所谓。撇开我当时的感受不说,帕姆一旦打定主意沿着一条道走下去,她几乎从来不会再回头。
“她想问一问你是否会请布仔。”
我笑了。威廉·博兹曼三世是我们公司原来请的那家明尼阿波利斯法律事务所的律师,如果他知道我和汤姆二十年来一直叫他布仔,他大概会气得大出血。
“我还没有考虑过。她干吗要问这个,汤姆?她究竟想要什么?”
他一口气喝了半杯可乐,将杯子放在书架上,旁边就是我那幅蹩脚的画作。他低头望着自己的鞋子。“她说她希望不要把事情做得太绝。她说:‘我不想发财,也不想你争我夺。我只希望他能像以前那样公平地对待我和两个女儿,你能不能把这话告诉他?’于是我就来了。”他耸耸肩,仍然低头望着自己的鞋子。
我站起身来,走到客厅和门廊之间的大窗户前,望着窗外的湖水。等我回过头来时,汤姆·赖利的神色不对劲。我起初以为他胃痛,但随即意识到他是在竭力忍着泪水。
“汤姆,你怎么啦?”我问。
他摇摇头,想开口说话,但只是含糊地哼了一声。他清了清嗓子,再次开口:“老板,我实在是不忍心看到你只有一条胳膊。我真是太难受了。”
他这话说得太直白,太真诚,也太感人,换句话说,直接打动了我的心。我相信在那一刻我俩都想放声痛哭一场,就像奥普拉·温弗里脱口秀中两个特别敏感的观众一样。我们只需一位菲尔大夫,慈祥地点头同意我们流泪而已。
“我也很难受,”我说,“可我在一点点地好起来。真的。我还要请你带一句话给她。只要她愿意,我们可以协商,根本不需要什么律师。自己协商就行了。”
“你说的是真心话,埃德加?”
“当然是的。你先全面地算算,看看我们最少有多少钱可以分配。什么也不要隐瞒。然后我们将所有钱分成四份。给她三份——百分之七十五——是她和两个女儿的。剩下的归我。至于离婚嘛……嗨,明尼苏达是那种谁也没有过错的州,我和她可以一起去吃顿午餐,然后再去鲍德斯书店买一本《离婚傻瓜指南》。”
他脸上一副茫然的神情:“有这样的书吗?”
“我还没有查过,但如果没有这样的书,我把衬衣吃了。”
“我记得应该是‘把裤衩吃了’。”
“我不就是这么说的吗?”
“算了。埃德加,那样一来的话,你的家产就毁了。”
“我根本不在乎,一点都不在乎。我只是建议我们都放下自己的臭架子,因为律师之所以能常常吃大头就是因为我们放不下自己的臭架子。只要大家理智一点,人人都能得到足够的一份。”
他喝了一口可乐,眼睛始终望着我。“我有时怀疑你还是不是我原来那个老板。”他说。
“那个人死在那辆皮卡车上了。”我说。
如果大家以为我这康复场所是一座湖边别墅,四周风光旖旎,只有一条人迹罕至的土路穿过北方的树林通向那里,你们就大错特错了,因为我们现在所说的是圣保罗市郊。我们的湖边别墅位于阿斯特路的尽头,这条铺了柏油的马路从东霍伊特街一直通到湖边。十月中旬,我终于接受卡迪·格林的建议,开始练习走路。距离不长,只是走到东霍伊特街而已,可每次回来的时候,我的髋骨都在请求我可怜可怜它,眼泪也常常在我的眼眶里打转。尽管如此,我每次回来时都感觉自己像一个征服了世界的英雄——要是不承认这一点,那我就是个大骗子。那天我正慢慢往家走,突然费维勒太太的车撞上了甘道夫——一条非常惹人喜爱的杰克罗素犬,是我隔壁邻居家那女孩的。
我回家的路已经走了四分之三,突然看到这个姓费维勒的女人开着她那辆可笑的暗黄色悍马从我身旁驶过。像往常一样,她一手握着手机,一手夹着香烟;像往常一样,她的车开得太快。我几乎没有注意到,当然肯定没有看到甘道夫冲进前面的街道上,没有看到它将注意力全部集中在了全身穿着女童子军装、从街道对面走来的莫妮卡·格尔斯坦。我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在我那修复的髋骨上。像往常一样,这些短距离的散步接近结束时,这种所谓的医学奇迹给我的感觉就像有一万个小玻璃碎片在扎着我。在听到悍马车的轮胎发出的刺耳响声之前,我最清晰的记忆是费维勒太太生活在与我的世界截然不同的一个宇宙里,在她那个世界里所有感觉的力度都只有我这个世界里的一半那么强烈。
接着,轮胎发出一阵哀嚎声,还伴随着一个小女孩的尖叫声:“甘道夫,不!”在那一刻,我的眼前出现了一个清晰而可怕的景象:差一点要了我命的那辆吊车完全挡住了我那辆皮卡车右窗外的视线,我一直生活在其中的世界突然被一种黄色所吞噬。那种黄色比费维勒太太悍马车的颜色更鲜艳,黑色的字母向我飘浮而来,越来越大,越来越大。
甘道夫开始尖叫,我眼前的幻觉——卡曼大夫无疑会将那称作“恢复的记忆”——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在四年前那个十月下午之前,我从来不知道狗也会尖叫。
我开始拖着双腿,像螃蟹一样横着奔跑,红色的拐杖重重地落在人行道上。我相信任何旁观者都会觉得我那样子非常滑稽,可当时谁也没有注意我。莫妮卡·格尔斯坦跪在街道中央她的小狗旁,身后就是悍马车那方格形的高大护栅。她脸色煞白,身上穿着墨绿色统一服装,胸前的彩带上挂着徽章和奖章,彩带的一端耷拉在甘道夫流出的那摊鲜血中。费维勒太太像是跳出又像是摔出了悍马车那高得可笑的驾驶座。艾娃·格尔斯坦高声喊叫着女儿的名字,从自己家的大门跑了出来,衬衣上的纽扣只扣了一半,脚上连鞋子都没有穿。
“别碰它,宝贝,别碰它,”费维勒太太说,手里仍然夹着那支香烟。她神情紧张地猛吸了几口。“它可能会咬人。”
莫妮卡没有理她。她摸了摸甘道夫的身体,甘道夫再次尖叫起来——那的确是尖叫——莫妮卡用掌根捂住自己的眼睛。她开始摇头。我完全能理解她。
费维勒太太想伸手去拉莫妮卡,但随即又改变了主意。她后退了两步,靠着她那可笑的黄色交通工具高大的车身,抬头望着天。
格尔斯坦太太在女儿身旁蹲下来:“宝贝,哦,宝贝,请别……”
甘道夫开始哀嚎。它躺在街上,哀嚎着,身下那摊血越来越多。我在那一刻也记起了那辆吊车发出的响声。不是它应该发出的那种“咪—咪—咪”的声音,因为它的倒车提醒系统坏了,而是柴油机发出的震颤的突突声,以及履带压在地面上发出的响声。
“艾娃,快带她回家,”我说,“快带她进屋去。”
格尔斯坦太太搂住女儿的肩膀,催促她站起来。“好了,宝贝。回家吧。”
“我决不丢下甘道夫!”莫妮卡尖声喊道。她十一岁,身材显得比她实际年龄要大,但在那一刻她却倒回到了三岁。“我决不丢下甘道夫!”她身上那条彩带最下面的七八厘米现在已经被鲜血浸透,拍打着她裙子的一侧,鲜血顺着她的小腿往下流,在那里留下了一条长长的血迹。
“快回家去给兽医打电话,”我对她说,“就说甘道夫被车撞了,他一定得来看看。我留下来陪它。”
莫妮卡望着我,眼睛里流露出的不只是震惊,还有一丝疯狂。我倒是一点也不怕她的目光,因为我在照镜子时常常见到相同的眼神。“你向我保证?你发誓?以妈妈的名字发誓?”
“我发誓,以妈妈的名字发誓,”我说,“去吧,莫妮卡。”
她去了,又回头看了一眼,伤心地抽泣了一声,然后才开始走上台阶回家。我抓住悍马车的保险杠,慢慢在甘道夫身旁蹲下来,而且像每次弯腿一样异常痛苦,身体尽量向左倾,不到万不得已尽量不让右膝盖弯曲得太多。尽管这样,我还是痛得忍不住轻轻叫了一声,心中在想如果没有人帮我一把,我是否还能重新站起来。肯定别指望费维勒太太来帮我。她迈开僵硬的双腿,摇摇晃晃地走到街道左侧,仿佛向皇室成员鞠躬那样弯下腰,对着排水沟呕吐起来,还不忘将夹着香烟的那只手伸向另一侧。
我将注意力转到甘道夫身上。汽车撞到了它的臀部和后腿上,它的脊柱断了,鲜血和狗屎正慢慢从两条骨折的后大腿之间流出来。它的眼睛向上望着我,我在它的眼睛里看到了希望这一可怕的表情。它伸出舌头,舔了舔我的左手腕内侧。它的舌头干得像地毯,而且冰凉。甘道夫活不了了,但可能一时半刻也死不了。莫妮卡很快又会回来的,而我不希望它到那时还活着,还会去舔她的手腕。
我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会有人看到的。莫妮卡和她母亲在屋里,费维勒太太仍然背对着我。如果这段街道上有人走到窗户前(或者走到自家的草坪上),悍马车也会挡住他们的视线,让他们看不到我坐在狗的身旁,看不到我那条受伤的右腿别扭地伸在那里。我有片刻时间,但只是片刻时间,而如果我停下来左思右想的话,就会失去这机会。
于是,我用那条没有受伤的胳膊抱住甘道夫的上半身,而就在那一霎那,我又回到了萨顿大街的工地上——弗里曼特公司正准备在那里建一座四十层高的银行大楼。我开着那辆皮卡车,收音机里正在播放帕特·格林演唱的《浪叠浪》。我突然意识到,虽然我没有听到倒车的提醒声,但那辆吊车的声音太响了。我向右边望去,车窗外的世界不见了,被一片黄颜色取代。黑色的大字映入我的眼帘:林克贝尔。字迹越来越大。我知道自己已经来不及了,赶紧将方向盘打向左边,一直打到底。我听到了金属被压垮时发出的刺耳响声,那响声淹没了收音机里的歌声。驾驶室在自右向左缩小,吊车在侵占我的空间,偷走我的空间,皮卡车开始侧翻。我想打开驾驶座这边的车门,可怎么也打不开。我应该一开始就打开那扇车门,可我还没有来得及就为时已晚。我眼前的世界不见了,挡风玻璃变成了乳白色,上面出现了数不清的裂纹。然后我又看到了建筑工地像装在铰链上一样晃荡着;挡风玻璃向外鼓起,像一张扑克牌那样中间弯曲着飞了出去。我用两个胳膊肘死死按着喇叭,我的右臂在尽着自己最后的责任。吊车发动机的响声震耳欲聋,我几乎听不到汽车喇叭声。林克贝尔仍然在向我逼近,挤压着副驾驶一侧的车门,摧毁了副驾驶座前的脚坑,吞噬了仪表板,将它变成了四处飞舞的锯齿状塑料块。放在仪表板下储物箱里的那些乌七八糟的东西像五彩纸屑一样到处飞舞,收音机没有了声音,我的午餐盒“当”的一声撞到了书写板上。林克贝尔压了过来,就在我的上方,我伸出舌头就能舔到中间那该死的连字符。我开始尖叫,因为压力就是在那一刻开始的,先是我的右臂顶着我的身体一侧,然后慢慢扩散,破裂开来。鲜血像一桶热水那样泼到我的膝盖上,我听到有什么东西在断裂。也许是我的肋骨,听上去像用靴子后跟去踩鸡骨头一样。
我紧紧搂着甘道夫,心中在想:把那朋友拉过来,坐在那朋友上,坐在那该死的伙计上,你这没用的婊子!
我现在正坐在那朋友上,坐在那该死的伙计上,回到了家中,可世界上所有的钟表仍然在我那破裂的脑子里鸣响着,我想不起卡曼给我的那个布娃娃叫什么,我只记得几个男孩用的名字:兰德尔,罗素,鲁道尔夫,甚至还有操蛋的凤凰汤。当她端着我不想吃的午餐进来时,我让她别来烦我,要么给我五分钟时间,让我平静下来。我能做到,我说,因为这是卡曼教我的句子。它表示滚出去,帕梅拉,就像“咪—咪—咪”的响声表示要当心,我在倒车一样。可是她不但没有离去,反而拿起午餐盘里的餐巾,开始擦我额头上的汗珠。就在她给我擦汗时,我一把抓住了她的喉咙,因为在那一刻我觉得我想不起布娃娃的名字全是她的错,一切都是她的错,包括那林克贝尔。我用没有受伤的左手抓住了她,紧紧抓住了她,用力抓住了她。我在那一刻真想杀了她,谁知道呢,也许我真的差一点要了她的命。我只知道我宁愿记住世界上所有的意外事故,也不愿记住她像渔叉上的鱼那样在我手中挣扎时眼睛里流露出的表情。然后我想起“是红的!”松开了手。
我将甘道夫紧紧搂在胸前,就像我曾经将刚出生的女儿抱在胸前一样。我心中在想:我能做到,我能做到,我能做到。我感到甘道夫的鲜血像热水一样浸透了我的裤子。我心中在想:快,你这悲哀的浑蛋,快逃呀。
我搂着甘道夫,想象着被活生生碾压时的感觉——驾驶室里的空气被挤压走了,呼吸在离你而去,血从鼻子和嘴巴里冒出来,知觉在渐渐失去,还有那些噼噼啪啪的响声,是骨头在你的体内断裂:你的肋骨、手臂、髋骨、大腿、颌骨,还有那该死的颅骨。
我抱着莫妮卡的狗,几乎带着一种凄凉的胜利感。我在想:是红的!
在那一刻,我的眼前一片漆黑,我只能看到那种红色。我用左胳膊的弯曲处钩住甘道夫的脖子。由于我的左臂承担着两条手臂的功能,所以它现在变得非常强壮。我用尽所有力气死死收紧我的胳膊,就像我用十磅重的哑铃进行曲臂锻炼那样。然后我睁开眼睛。甘道夫已经没有了任何动静,那双眼睛凝视着我的身后,凝视着我身后的天空。
“埃德加,”说话的是黑斯汀,就是住在格尔斯坦家再过去两家的那位老先生。他一脸的惊愕。“你可以松手了。那条狗已经死了。”
“是的,”我松开了胳膊,“能扶我站起来吗?”
“我不知道是否有那力气,”黑斯汀说,“恐怕我只会让我们俩都摔倒在地上。”
“那你进去看看格尔斯坦母女吧。”我说。
“那是她的狗,”他说,“我不知道是否应该进去。我原来希望……”他摇摇头。
“那是她的狗。我不想再让她看到它那副样子。”
“当然是的,可是——”
“我来扶他。”费维勒太太说。她的脸色稍微好了一点,手中的香烟也扔掉了。她将手伸到我右边的腋窝下,然后又犹豫起来。“你会痛吗?”
会痛,可是像现在这样坐在地上更痛。黑斯汀向格尔斯坦家的车道走去时,我抓住了悍马车的保险杠,然后在费维勒太太的帮助下终于站了起来。
“你车上大概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盖在这条狗的身上吧?”我问她。
“我车上还真有地毯破了后剩下来的那么一小块,就在车后面。”她转身向车后面走去——悍马车只有那么长,所以她很快就回来了。“感谢上帝,这狗在那小女孩回来之前就死了。”
“是啊,”我说,“感谢上帝。”
“可是——她永远都不会忘记的,是不是?”
“嗯,”我说,“费维勒太太,这个问题你恐怕问错人了。我只是个退休的建筑承包商。”可是当我问卡曼时,他却突然变得非常乐观,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他说首先淡忘的总是坏的记忆。然后他又说,这些坏的记忆撕开一条裂缝,让亮光照射进来。我说他尽在胡说八道,他放声大笑。
他说,或许是的,或许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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