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案 译后记

从整体看去,这张草图应是借鉴了1890年广州全图,如果与《五羊城图》做一对比,便可发现在后者中与实际地理位置不符的贡院和花塔寺,在前者中却标注得并无差错。由此推测高罗佩先生之所以稍稍加以改动,或许是为了让图中各处的分布看去更为均衡。无论如何,通过这些现存的手稿资料,足见他在创作本书之前,曾对广州城的历史与格局做过详尽研究,其认真细致的态度着实令人感佩。

本书中的大食舞姬祖母绿,其名原文为zumurrud,与意为“绿宝石”的zumurudstone十分接近,因此根据其音其意,定名为“祖母绿”。

本书中的疍家人,是中国沿海水上居民的统称。他们分布在广东、广西、福建、海南、浙江一带,以船艇为家,在江海上四处漂泊、居无定所,主要从事沿海渔业与水上运输。“疍家”是一种贬称,广东疍家人自称“水上人”。疍家人以前被陆上居民蔑视,没有户籍,不准穿鞋、不准建屋、不准与岸上人通婚,由于长年生活在船上,他们的腿部弯曲,双脚也同生活在陆地上的人略有差别,因此也被贬称为“曲蹄”。高罗佩先生在另一部著作《中国古代房内考》中也曾提及:“广州的妓女和艺妓属于一种特殊的少数民族,即所谓疍家(原文为tanka,tan-chia),也叫疍户(tan-hu)。”

第三回中提到的“金钟”,是中国人喜爱的鸣虫之一。畜养秋虫、令其相斗或赏其鸣声,在中国具有悠久的传统,南宋贾似道所作的《促织经》,是历史上第一部研究蟋蟀的专著。关于金钟,以下有两段专门记述。明代刘侗、于奕正《帝京景物略》卷三中记载:“有虫黑色,锐前而丰后,须尾皆歧,以跃飞,以翼鸣,其声蹬稜稜,秋虫也。暗则鸣,鸣竟刻,明即止,瓶以琉璃,饲以青蒿,状其声名之,曰金钟儿。”富察敦崇《燕京岁时记》中记载:“金钟儿产于易州,形如促织。七月之季,贩运来京,枕畔听之,最为清越,韵而不悲,似生为广厦高堂之物。金钟之号,非滥予也。”在此还需说明一点,1935年至1946年间,高罗佩先生曾先后在日本和中国工作,与中国各界文化名流有过许多交往,其中很可能不乏精于此道者,比如古琴大师管平湖就是一位养鸣虫的高手。根据高公本人的记录,1946年,二人曾在北京会面数次。本书中关于捕捉和畜养蛐蛐的各种细节描述,或许在古籍史料之外,亦有高公亲见亲临、耳闻目睹的回忆成分。

第六回中关于大食人宴席的描述,猜测来自高罗佩先生的亲身经历。1942年7月30日,高罗佩先生作为外交人员撤离日本后,乘船前往非洲,8月17日到达葡属东南非洲的洛伦索马贵斯,10月4日又到达丁香岛桑给巴尔,“我寄宿在我国的名誉领事家中,他是一个年轻单身汉,住在一栋宽敞的阿拉伯式老房子里。很多的阿拉伯农庄主都是他的朋友,他们多次给我们举办了美好的正宗阿拉伯式晚餐。我们坐在露台平台上,在厚厚的地毯上,即席享受着手抓饭。女人们是斯瓦希里和阿拉伯混血,她们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根据荷兰学者饶抱思的新作《狄公案插图及其来源》,在“曼苏尔宴请两贵客”一图中,上方的阿拉伯铭文意为“奉宽大仁慈的真主之名”,所采用的字体是有饰型库法体,即在字里行间添加各种花、叶、枝、藤等图案。这种字体起源于埃及法蒂玛王朝(909—1171)。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高罗佩先生曾经前往埃及,或许见过这一铭文,不过其复制品也闻名于世。

第九回中的插图“乔泰寻访大食舞姬”,在荷文本中略有不同:

第十八回中提到贡院内的匾额“激流勇进,终登禹门”,显然是用“鲤鱼跳龙门”这一典故来比喻金榜题名、飞黄腾达之意,龙门位于山西河津县城西北的黄河峡谷中,相传为夏禹所凿,又名“禹门”。书中此词的原文为jadegate,直译为“玉门”,但其意似是难合,因此以谐音取“禹门”。

本书后记中提到的《苏秦徇市》一则,旧出《春秋后语》。高罗佩先生的译著《棠阴比事》英译本中的此则后有如下一段注解:“苏秦是战国时期一位具有传奇性的外交家。《春秋后语》是一部小书(篇幅较小),仅有一卷,作者是晋朝学者孔衍(268—323),此书重印在《汉学堂丛书》中。”

后记中提到的《南诏野史》,为明代杨慎所著,其下卷五之“地羊鬼”有一段关于毒药的记载,与本书中的描述十分相符。原文如下:“或有娶其女者,夫每出,必问归期,即饵以毒,如期而归,更以药解,否则毒发而死。”

依照全集的故事时间线,此书是整个狄公案系列小说的终章篇。狄公入阁拜相后,身为大理寺卿,办理了判官生涯中的最后一案。乔泰果然应了开篇故事《黄金案》第二回中的谶语和《漆屏案》第十四回中算命先生的预言,为救狄公而殒身于雨龙剑下,足见对于主要人物的命运遭际,高罗佩先生自始便有着明确的构思与设定,在创作过程中也始终遵循这一方向,写作态度认真严谨,并不会为了迎合读者而有所改变(由于在《铁钉案》中安排洪亮去世,高公曾收到过不愿接受这一结果的读者们写来的抗议信)。英雄之死理应庄严崇高、悲而不惨,书中这一部分文字,写得深沉凝重,读之震撼人心,增添了浓郁的悲剧气氛。及至此处,狄公的四大随从已皆有分定,洪亮、乔泰以身殉职,陶干偶遇佳人,终得美满结局。值得一提的是,本书中通过旧友之口,间接道出马荣娶了袁氏姐妹后儿女满堂,安分居家度日,然而从此“失掉了英雄气概”,略有一丝无奈的憾意。此处虽似闲笔,却是独具匠心、颇可玩味,既符合人物一贯的性格与发展逻辑,又写出了复杂而微妙的人生况味。“新系列”完成之后,在海涅曼出版社的要求下,高公又写出了“新新系列”的两部作品《项链案》《中秋案》,故事发生在狄公担任蒲阳县令期间,其特点是皆由狄公独自一人办案。马荣、乔泰虽在《项链案》结尾处仍有出场,但已不再担任办案助手的角色。

今年既是狄仁杰1390周年诞辰,亦是高罗佩先生110周年诞辰。经由高公手中的生花妙笔,狄仁杰这一历史人物在离世千年之后,竟会意外地走向世界,为各国人民所熟知并喜爱,甚而成为中西文化交流史上的标志性人物,狄公若是泉下有知,想必也会惊诧于这一段不可思议的奇妙机缘吧。

张凌

2020年11月

[荷兰]高罗佩著,李零、郭晓惠、李晓晨、张进京译:《中国古代房内考》,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年,第319页。

[荷兰]c.d.巴克曼,[荷兰]h.德弗里斯著,施辉业译:《大汉学家高罗佩传》,海南出版社,2011年,第86页。

pietrombouts:ijudgedeeillustrationsandtheirsources/i,probook,utrecht,netherlands,2019,p.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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