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莓春天

那个脸色发白的同学再一次跳到我面前,说:“她的头。那个行凶的人把她的脑袋带走了。”

即使在今日,新沙伦也算不上一所大型学校,那个时候,规模更小——也就是那些公关人士客气地称之为“社区大学”的教学机构。说实话,它就如同一个社区,至少过去是这样。不仅你的朋友,校园里其他所有人你至少都略知一二。盖尔·克曼就属于那种面熟的人,不知怎的,你觉着,你过去经常在附近碰到她。

我们都认识安·布雷。她是去年新英格兰小姐大赛的亚军,她的才艺表演包括和着《嘿,看着我!》的节拍,手里旋转一根燃烧的棍子。她也非常聪明,遇害前,一直是校报(一星期出一次,主要内容是政治漫画和夸夸其谈的信件)的编辑、学生戏剧社的成员、国家服务联谊会新沙伦分部的主席。我上大一的时候,满脑子幻想,冲动之下给校报提交了一份专栏建议,并且请求与她约会,可是都遭到了拒绝。

现在,她死了……比死还可怕。

我去上下午的课,像其他人一样,跟熟悉的人点头致意,说声“你好”,声音比以往更响亮,仿佛这样可以弥补我近距离观察他们面孔的不礼貌行为。其实,他们也在研究我。在我们中间,存在着某种黑暗的东西,堪比蜿蜒穿过体育馆后面中庭茂密的百年老橡树林里的林荫小道和浓雾中那座内战时期的古炮台。我们互相观察对方的脸,努力读出隐藏在后面的黑暗。

这一次,警方没有拘捕任何人。十八、十九、二十,连续几日,在浓雾笼罩的夜晚,蓝色的警车在校园里不停地巡逻,探照灯刺眼的光芒急切地扑向各个黑暗的角落。校方颁布了九点宵禁的强制性命令。一对胆大妄为的小情侣晚间在泰特校友楼以北风景如画的小树林里忘我地接吻,结果,被扭送到新沙伦警察局,扣押了三小时后才获准离开。

二十号那天,发现盖尔·克曼尸体的那个停车场里躺着一个毫无知觉的男生,但后来证明是虚惊一场。学校的一个保安惊叫一声,连忙把他安置在巡逻车的后排座位上,在没有检查脉搏的情况下,把一张本县地图盖在他脸上,然后驱车去了本地的一家医院。一路上,刺耳的警笛仿佛报丧的女妖,在空无一人的校园里回荡。

还没到医院,后座上的那具死尸突然坐了起来,幽幽地问道:“该死,这是什么地方?”保安尖叫一声,汽车驶向路边。后来得知,那具“死尸”是个学生,名叫唐纳德·莫里斯。前几天,他患上了很凶猛的流感——那一年,流感是从亚洲传过来的吗?我记不清了——在床上躺了两天。他准备去食堂喝一碗热汤,吃几片吐司,可不知怎的,路过停车场的时候,他昏倒了。

天气持续温暖多雾。人们拉帮结派,但很快,小团体以惊人的速度解散了,重新进行了组合。同样的嘴脸,看得久了,你脑海里会出现可笑的想法。谣言在校园里传播,其速度已经接近光速了。有人听见一个受人爱戴的历史学教授在小桥边又哭又笑;盖尔·克曼在动物科学楼停车场的沥青路上用自己的鲜血画了两个神秘的字符;两起谋杀案其实都和政治有关,是学生争取民主社会组织(sds)的分支机构干的,他们想用这种仪式性杀戮对抗战争。这些谣传实在是可笑。新沙伦sds有七名成员。一个中等规模的分部也能造成整个组织的灭亡。学校的右翼分子——外部鼓动者——给这些谣言添加了一些更为恐怖的细节。因此,在那段诡异、温暖的日子里,我们大家全都瞪大眼睛,提防那些家伙。

媒体一贯反复无常,他们无视那个校园杀手和开膛手杰克之间巨大的相似性,开始深挖历史——一路追到一八一九年。安·布雷被人发现死在距离最近的人行道约十二英尺的泥泞小路上,可是,周围没有脚印,甚至连受害人的脚印也没有。一个敬业的新罕布什尔的新闻记者,出于对神秘案件的狂热,给那个凶手起了个绰号“弹簧脚杰克”。他的灵感来自布里斯托那个臭名昭著的约翰·霍金斯博士,那个恶魔用古怪的制药设备,先后害死了五任妻子。因为案发现场的地面虽然泥泞,凶手却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因此,在这个意义上说,那个名字倒挺贴切的。

二十一日,又下雨了,购物广场和方形橡树林成了沼泽。警方宣布,他们派出了便衣侦探——有男有女——在附近警戒;同时,他们撤回一半警车,回局里休整。

校报登了一篇社论,以示抗议。虽然社论前后的连贯性有所欠缺,但语气十分强硬。文章的要点是:校园里一下子多了那么些装扮成学生的探员,很难分清究竟哪一个才是真正的外部鼓动者。

暮色降临,雾霭随之而来,仿佛在沉思,慢慢地在林荫路上飘荡,一栋栋楼房相继被它吞噬。白雾又轻又柔,无边无际,可不知为何,令人感到紧张和恐惧。弹簧脚杰克是个男人,人们对此深信不疑,但是,浓雾是他的帮凶,是位女性……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好像我们的小校园就处在他俩之间,那对恋人疯狂地拥抱在一起,我们则被挤压在中间,婚姻因为鲜血而变得完美。夜越来越黑了,我坐在宿舍里,边抽烟,边看着路灯一盏盏亮起来,不知道凶杀案是否已经告一段落。我室友进来了,随手把门轻轻关上。

“要下雪了。”他说。

我转过身,对着他:“天气预报说的?”

“不是。”他说,“根本不需要听天气预报。你难道没听说过草莓春天吗?”

“好像有点印象。”我说,“很久以前了。是家里老奶奶们常说的,对吗?”

他站在我身边,望着窗外越来越浓的夜色。

“草莓春天就像印第安之夏,”他说,“只是比那还要罕见。在我们这儿,每隔一两年就可以体验到那种美好的印第安之夏,而我们这些日子面对的天气,八到十年才会出现一次。不是真正的春天,是骗人的春天,同样,印第安之夏也不是真正的夏天。我奶奶过去常说,草莓春天的含义是,冬季最寒冷的北风还没有远去——持续得越久,暴风雪就越猛烈。”

“民间传说,”我说,“别太当真了。”我看着他,“可我有些紧张,你呢?”

他善意地笑笑,然后拿过我放在窗台上的那包烟,从里面抽出一根。“我猜,其他人会紧张,但你不会。”他说,此时,他脸上的笑容退去了一点,“有的时候,我猜不透你。想去俱乐部打台球吗?我要赢你十分。”

“下周要考三角函数,我要靠一支荧光笔和一堆笔记搞定它。”

他走了已经很久了,我仍旧呆呆地看着窗外。甚至当我翻开书开始复习的时候,我的一部分还滞留在那里,在被黑暗物质控制的阴影间漫步。

那天晚上,阿黛拉·帕金斯被杀了。六辆警车和十七名外表酷似大学生的便衣警察(其中八名女警是从波士顿借调来的)在校园巡逻。但是,弹簧脚杰克还是准确无误地瞄准了我们的一个同学,并将她杀害了。伪装的春天,虚假的春天,在这当中起到了唆使和推波助澜的作用——他杀了她,并把她留在她那辆一九六四年出厂的道奇车上。第二天早上,她被人发现背靠在驾驶座上,身体的一部分在后排座位上,还有一部分在后备厢里。汽车的前挡风玻璃上——这是事实,不是谣传——有两个血淋淋的大字:哈!哈!

凶案发生之后,校园里并没有出现轩然大波。在这之前,谁也不认识阿黛拉·帕金斯。她属于那种默默无闻、饱受折磨的女性,下午六点到晚上十一点在食堂打工,那是最累的时段,你面对的是一群群热爱汉堡的学生,他们在学习的间歇从图书馆绕道此处。在过去的三个雾夜里,相对来说,她比以前感觉轻松。因为宵禁令必须严格执行,九点之后,来食堂吃夜宵的只有饥肠辘辘的警察和开心的门房——空荡荡的大楼很大程度上改善了他们习惯性的暴脾气。

故事接近结尾了。警察跟我们大家一样,快要崩溃了。他们被逼到了绝境,没办法,只好逮捕了一个无辜的研究生,社会学专业的,同性恋,名叫汉森·格雷。他说,在那几个关键的夜晚,他“记不清”他去了哪里。他们对他提出指控,并且进行了审讯。可是,在草莓春天最后那个无法形容的夜晚,玛莎·柯兰在林荫大道上被杀了,因此,警方只好匆匆把他送回在新罕布什尔州的老家。

她为什么单独外出?没人知道。她是个忧伤、可爱的胖女人,跟另外三个姑娘合住在城里的一套公寓里。她跟弹簧脚杰克一样,默默地来,又默默地去了。她为什么来这儿?也许跟凶手杀人的原因一样复杂,难以控制,超出了常人能够理解的范畴。他们可能想和那个温暖的夜晚、那场温暖的浓雾、大海的味道以及冰冷的尖刀来一次绝望而激情的浪漫接触。

那是二十三号的夜晚。二十四号那天,校长宣布说,春假提前一星期开始,我们大家立刻散去,不是兴高采烈地,而是如惊弓之鸟一般。结果,校园顷刻间空了,出没的只有警察和一个黑影。

我的车在学校,我带了六个人,他们把行李匆忙塞进车里,我们就出发南下了。这不是一次愉快的旅行。尽管大家都明白,可是,弹簧脚杰克没准就在我们车上呢。

那天晚上,气温降了十五度,呼啸的北风席卷了整个新英格兰地区。开始是冻雨,后来,地面积了一英尺厚的雪。以往负责铲雪的那批笨蛋这会儿可栽了,累得要发心脏病了——突然,像变魔术一般,四月份到了。清风细雨,星光满天。

谁也说不清,为什么这叫作草莓春天。那是一段邪恶的日子,一段谎言满天的日子,每隔八到十年才有一次。弹簧脚杰克和雾霭一起消失了。六月初,同学们之间的对话已经变成了一系列书面抗议和大楼前的一次静坐,而那个时候,在那栋大楼里,一家知名的凝固汽油弹制造商正在进行面试。六月末,几乎所有人都刻意回避弹簧脚杰克这个话题,至少不在公开场合提起。我猜想,有很多人会在心底反复思考那件事,努力想在那个看似完美的疯狂之卵上找寻一条裂缝,以解释那一系列诡异的案件。

我就在那一年大学毕业了,第二年,我结了婚。我在当地一家出版社谋了一份不错的差使。一九七一年,我们的孩子出生了,现在,他已经到了上学的年纪。一个漂亮的孩子,充满了好奇心,眼睛像我,嘴巴像她。

后来,今天的报纸印出来了。

当然,我知道,它在这儿。昨天早上,我起床的时候,冰雪已经开始融化,一滴一滴流进排水沟,发出神秘的声音;最近的海滩离我家有九英里,风携带着海水的咸味从前门飘进来。我知道,它在。昨晚,我下班回家,路上起雾了,我只好打开汽车大灯。雾霭从田野和河流升起,笼罩在建筑物上,给街灯蒙上一圈童话般的光晕。我知道,草莓春天已经来到。

今天早上的报纸说,在内战旧炮台附近的新沙伦校区,一个女生死了。她昨晚被杀了,被人发现躺在融化的雪堤上。她不是……她的身体残缺不全。

我老婆很担心。她想知道我昨晚去了哪里。我不能跟她说,因为我不记得。我记得下班回家,记得打开车头灯,在美丽的浓雾中找寻道路,可我就记得这么多。

我一直想着那个浓雾缭绕的夜晚,那时,我头疼,走出家门,在外面漫步,呼吸新鲜空气,走过一切没有形状、没有实质的美丽黑影。而且,我一直想着我的后备厢——可恶的字眼,它也可以表示人的躯干——不知道我究竟为何不敢将它打开。

写到这里,我听见我老婆在隔壁房间里哭喊。她以为我昨晚和另一个女人在一起。

啊,上帝,我也这样想。

作者“斯蒂芬·金”的其他小说

闪灵》《一个杀手的自白》《撒冷镇》《杜马岛》《亚特兰蒂斯之心》《丽赛的故事》《》《布莱泽》《日落之后》《重生》《局外人》《尸骨袋》《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