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丽赛和故事树(斯科特有话要说)

1

丽赛开始着手清空斯科特的书房,发现进度出乎预料的快。而且她也没想到自己还是跟黛拉、坎塔塔与阿曼达一起整理的。有好一段时间,坎塔塔表现得很冷淡,也很猜疑(丽赛觉得那还真是好长一段时间),但阿曼达一点也不担心。“那是装的。她迟早会放下身段和好的。给她点时间吧,丽赛。我们的姐妹情谊可是很深厚的。”

坎塔塔最后还是恢复正常了,不过丽赛感觉坎塔塔仍旧怀疑阿曼达是为了“引起注意”才假装发病,而阿曼达跟丽赛一定暗中“做了些什么事”。或许是“不好的事”。黛拉则很纳闷阿曼达到底怎么恢复的,也对她跟丽赛两人去里斯本瀑布旧农场那件事觉得很奇怪,但至少她从未觉得阿曼达装疯。

毕竟黛拉可是亲眼目睹过呢。

总之,在七月四日这个星期,四姐妹合力整理,清空了谷仓楼上的杂乱书房,还雇了几个健壮的高中男生负责搬重物。最重的东西应该就是那张大书桌了,大家把可拆卸的部分拆掉之后,就用租来的吊车把桌子吊下楼。那些高中生还相互大声叫对方加油、使劲。丽赛跟姐姐们站在旁边看,拼命祈祷那几个男孩中不会有人被吊车的吊绳或滑轮弄断手指。还好,他们最后都没事,而在那个星期结束时,斯科特书房里的所有东西都处理完毕,有的搬走,有些标记为要捐赠出去,还有些丽赛尚未决定如何处理,就先收藏起来。

一切就绪,只剩墙边那些讨论斯科特的期刊书籍还在原处。这些剩下来的书就在空荡的长形房间里打着瞌睡;由于冷气搬走了,所以这里变得很热。虽然白天时会开天窗,房间里也有几台电扇吹着让空气流通,但室内温度还是很高。怎么会不热呢?这里以前是个文学宝地,现在只是个普通的谷仓了。

染了血迹的丑地毯也还在,要等到那些期刊书籍搬走后再处理。坎塔塔问起时,丽赛说是不小心泼到了油漆,不过阿曼达知情,黛拉也有些怀疑。地毯要撤掉,可是得先弄走墙边的期刊书籍才行,但丽赛其实还没做好心理准备处理那些讨论过斯科特的文章。她不清楚为什么,也许因为它们是斯科特在这里仅存的遗物吧。

所以她还要再等等。

2

在她们姐妹整理斯科特书房的第三天,贝克曼副警长打电话给丽赛,说他们在离她家三英里处的斯戴普路边发现一辆pt漫游者弃置轿车,挂着特拉华州车牌。他问丽赛,能不能到警长办公室看看那辆车?副警长说车子已经拖到他们专门存放扣押车辆的停车场了。丽赛是跟阿曼达一起去的。黛拉跟坎塔塔都没什么兴趣,她们只知道有个怪人在附近出没,是个烦人精,想打斯科特作品的主意。她们对这种人早就见怪不怪,斯科特成名后的这些年来,常会有人如飞蛾扑火般被他吸引过来。当然,其中最出名的就是金毛小子科尔。然而丽赛跟阿曼达都没让黛拉与坎塔塔知道,其实这次事件的主角跟科尔几乎是同量级的选手,她们当然也没提到信箱里的死猫。丽赛十分谨慎,小心地与副警长讲话,以免露出马脚。

第七号车位上的米黄色轿车,可能就是丽赛在那个漫长星期四从绿茵回家途中看到的那一辆,但也可能不是,因为这种车型实在太普遍了。她是这么告诉贝克曼副警长的,另外她还提醒副警长,当时那辆车是从西边日落方向过来,所以她向着阳光,没办法看得太清楚,于是副警长只能一脸可惜地摇摇头。不过丽赛心里很确定,就是这辆车没错,她闻得出杜利的气味。她想到杜利说的话:我要让你身上那个不让男生碰的地方痛不欲生,还得克制住自己不发抖。

“车子是偷来的吧?”阿曼达问。

“你猜对了。”贝克曼说。

一位丽赛没见过的副警长走过来。他很高,大概六英尺多一些,在这里好像不高就不能当警察似的。还有,他的肩膀也很宽。他自我介绍,说他叫安迪·克拉特巴克,然后跟丽赛握了握手。

“啊,”她说,“就是那位代理警长。”

他露出灿烂的笑容。“现在不是啰,诺里斯已经回来了。他中午还在法院,不过已经算是回到岗位,所以我又回到克拉特巴克副警长的身份啦。”

“那就恭喜你喽。这是我姐姐阿曼达·德布夏。”

克拉特巴克跟阿曼达握手。“很高兴认识你,德布夏女士。”接着他对她们两人说:“那辆车是从马里兰州罗里尔的一个大卖场偷来的。”他双手拇指扣着皮带,盯着车子看。“法国人把pt漫游者叫作吉米·凯格尼之车,你们知道吗?”

阿曼达听到后没什么反应。“车上有指纹吗?”

“半个都没有,”他说,“擦得干干净净。而且偷车的人还把车灯灯罩拿掉,弄破灯泡。你们有什么想法?”

“我觉得这非常可疑。”阿曼达说。

克拉特巴克笑了。“是啊。总之呢,这部车的车主是拉特华州的一个退休木匠,他一定很高兴能找回车子,尽管车灯都坏了。”

丽赛说:“你们查出吉姆·杜利的背景了吗?”

“应该说是约翰·杜林,兰登太太。他出生于田纳西州一个小镇,五岁时跟家人搬到纳什维尔。一九七四年冬天,他的父母和姐姐死于火灾,于是舅舅跟舅妈便接他到西弗吉尼亚州,那年他才九岁。官方鉴定原因是圣诞树灯泡走火,但是我跟办这案子的一位退休探员谈过,他说当时有人怀疑那男孩与起火原因有关,不过最后还是没有证据。”

丽赛觉得没有继续关心这件事的必要,因为不管那个疯子自称什么,他都无法再从她带他去的那个地方回来了。不过克拉特巴克说,杜林在田纳西州一个精神病院待了好几年,这让她更相信他与格德·埃伦·科尔见过面,而科尔的妄想症……

(为了小苍兰,我一定要让这可怕的钟声消失。)

就像病毒般传染到他身上。斯科特以前有句格言,丽赛以前一直不太懂,不过在马库尔/杜利/杜林事件后,她可是完全明白了。斯科特说:有些事是怎样就怎样,因为没有其他选项。

“无论如何,你们还是得注意那家伙,”克拉特巴克对姐妹俩说,“如果有他出现的迹象——”

“或者他暂时离开一阵子又决定回来。”贝克曼补充。

克拉特巴克点点头。“对,那也有可能。要是他再出现,我想我们可能就得跟你家人见个面,让大家了解状况。你同意吗?”

“要是他再出现,我们当然会配合你们。”虽然丽赛的表情很严肃,但她和阿曼达在回家路上却笑得近乎歇斯底里,因为她们知道杜利再也不会出现了。

3

第二天的黎明前一两小时,丽赛睡眼惺忪地拖着身子走进浴室,只想上完厕所后再回去睡,却突然看见卧房里好像有东西在动。她因此立刻清醒过来,踮起脚尖偷看,结果什么也没有。她从洗手槽边的架上拿了条手巾来盖住药柜的镜子,还小心夹好,免得掉下来。她就是在那面镜子上看到动静的。接着,她上完厕所,回去继续睡觉。

丽赛相信斯科特一定能理解她为何这么做。

4

夏天不知不觉过去,有天丽赛发现城堡岩镇大街上好几家商店橱窗上都挂起了“供应开学用品”的招牌。当然喽。转眼间,现在已经过八月中了。接下来该是处理斯科特书房里那些书跟沾血地毯的时候了(如果还有接下来的话,丽赛甚至开始考虑把房子卖掉)。坎塔塔跟理查德八月十四日办了他们一年一度的“仲夏夜之梦”派对,而丽赛也找到正当理由喝理查德的长岛冰茶来大醉一场,她可是从斯科特死后就没再这么玩过了。一开始,她先要理查德弄杯双份,结果却放在桌上动都没动。她觉得似乎看见了某个东西,好像反射在玻璃杯上,又仿佛在琥珀色饮料深处游泳。当然,里面根本没什么,只是她的错觉而已,但她想喝个烂醉的冲动却消失了。老实说,她不确定自己是不是真敢喝醉,不确定自己敢借这种方式卸下防备。如果她引起了高个子的注意,如果它偶尔会监视她……甚至想到她……呃……

她心里有一部分认为这些都是狗屁。

有一部分则认为这些都是真的。

八月仲夏的热力继续发威,新英格兰地区进入最炽热的时节,炎热不但使人容易暴躁,也让用电量进入高峰。这时候,有件事也开始让丽赛越来越烦恼……有时候她觉得好像会在某些能反射影像的物体表面上看到东西,但又无法确定这到底是不是真的。

有时她会在正常起床时间前一两小时挣扎着惊醒,就算室内开着冷气,她也是气喘吁吁、全身大汗,就像小孩做了噩梦,觉得自己逃不过正在追她的东西,而且那东西还躲在床下,随时能卷起冰冷扭曲的手指抓到她脚踝,或者直接穿过枕头扣住她的脖子。每次惊醒时,她都会在睁开眼睛前先用手摸摸床单,确定自己不是在……别的地方。等她睁开眼看看四周熟悉的环境,总算松了一大口气后,她常会想到一句话:肌腱一旦拉伤,下次就更容易受伤。而她就像拉伤了某组特定的肌腱,不是吗?没错。一开始是拉阿曼达回来,后来又拉杜利过去,她可是拉得很用力的。

后来几天,她又这样惊醒了六七次,但每次睁开眼看见的都还是她的卧室(本来是她和斯科特的房间);她以为习惯后就不会再担心自己身在异处,然后一切好转,她也能睡得更安稳。可是情况却不如她预期,反而越来越糟。在大热浪来袭的第一天(和十年前斯科特失魂时的那场强烈冷锋刚好形成讽刺对比),她害怕的事终于发生了。

5

丽赛躺在客厅的长沙发上,想要小憩片刻。电视上的杰里·斯宾格脱口秀正唠叨着“我妈偷走了我男友,我男友偷走了我妈”之类的话,虽然节目似乎很白痴,不过偶尔看看还蛮有趣的。她伸手拿起遥控器关掉电视——或者该说她只是梦到自己这么做,因为她睁开眼睛找遥控器时,竟然发现自己躺着的不是长沙发,而是异月之湾的紫色山丘。那里是大白天,感觉没什么危险,而斯科特的高个子(不过现在可能是她的高个子了,丽赛的高个子)也不在附近,但她还是非常害怕,差点要无助地发出尖叫。最后她没有尖叫,而是闭上眼睛想象客厅的样子,结果突然听到斯宾格脱口秀里的“来宾”正对着彼此叫嚣,而椭圆形遥控器也握在她的左手。她立刻瞪大眼睛,从长沙发上跳起来,全身冒出鸡皮疙瘩。或许她在做梦(毕竟她一直对这件事感到焦虑),再说这样想也会让她好过一点,但刚才那栩栩如生的景象实在无法让她相信只是错觉。而且她拿遥控器的左手背上,还沾到一片紫色的污迹。

6

第二天她打电话到佛格勒图书馆,跟特藏组负责人贝尔特拉姆·帕特里奇·派翠基先生谈话,他听到丽赛说斯科特书房里还有一批书籍时,显得很兴奋。他称斯科特的那些书为“关联书册”,还说佛格勒图书馆的特藏组很高兴能收下它们,“并且跟你一起处理扣抵税额的问题”。她说这样很好,表现出一副被扣抵税额问题困扰了好几年的样子。派翠基先生说他第二天就会派“一组搬运工”过去,把那些书册装箱,载到离她家一百二十英里的缅因州立大学。丽赛提醒他现在天气非常热,而斯科特的房间已经变回原来的谷仓阁楼,没有冷气了。她说,或许他可以等天气凉一点再派搬运工来。

“没关系,兰登太太,”派翠基开朗地笑着说,丽赛知道他其实是怕她到时会改变心意,“我已经想到合适人选,明天你就会见到他们了。”

7

她跟贝尔特拉姆·帕特里奇谈完后不到一个钟头,电话又响了,那时她刚好在做鲔鱼三明治当晚餐——分量不多,但她也只想吃这么多。外头的热气像毛毯一样覆盖着一切,在阳光照耀下,所有颜色都变淡了,天空似乎也被高温炖成一整片白。她用鲔鱼酱配美乃滋,再加些洋切片葱夹进全麦面包时,心里正想着她在石头长凳上找到阿曼达的情景,还有“蜀葵”号的样子。这很奇怪,因为她几乎没再想过这件事了。对她来说,那就像场梦境。丽赛记得阿曼达问过,回去后是不是还得喝

(混混混混混合饮料)

恶心到爆的潘趣酒,记得她那副很怕再被囚禁到绿茵疗养院的表情,而丽赛也向她保证,以后不用再喝潘趣酒跟混合饮料了。虽然阿曼达心里不愿意,也很乐意继续坐在长凳上看着“蜀葵”号度过“大半个永恒”(这是老妈的说法),但她还是答应跟丽赛回来。她大可以坐在那些包着裹尸布的可怕东西之间,就这么静静看着水面。在她下方还有那个穿长袖衣服手里拿照片的女人,那个杀了自己孩子的女人。

丽赛放下三明治,突然觉得全身发凉。她不可能知道这种事。她怎么会知道这种事。

但她还是知道了。

安静点,那女人说,我在思考我为什么要这么做。

然后阿曼达突如其来地说了些话,对不对?是有关斯科特的。虽然阿曼达当时说的话现在已不重要,因为斯科特死了,吉姆·杜利也死了(希望他是死了),不过丽赛还是清楚记得那些话。

“她说她会回来,”丽赛喃喃着,“她说如果是为了让我不受杜利伤害,她就愿意回来。”

没错,阿曼达是这么说,而她也做到了,上帝保佑她,然而丽赛想记起阿曼达随后说过的话。我看不出这件事跟斯科特有什么关系,阿曼达心不在焉地说,他都已经死了两年……我想他告诉过我关于——

电话就在这时响起,打断了丽赛脆弱的思绪。她拿起话筒时,竟然有个疯狂的念头,觉得是吉姆·杜利打的。你好啊,太太,遗稿狗仔界的黑暗王子说,我是从怪兽肚子里打来的。你今天过得好吗?

“喂?”她说。她知道自己很用力握紧话筒,但就是没办法放松。

“我是丹·贝克曼,兰登太太,”电话那头的声音说道。贝克曼副警长听起来异常兴奋,兴奋到几乎忘了形,所以讲起话来语气突然变得像个大男孩。“猜猜发了什么事?”

“猜不到。”丽赛说。她又有另一个疯狂念头了:他们在警长办公室抽签,看谁要打电话来找她出去约会,而抽中的人是他。不过,他会因为这样就这么兴奋吗?

“我们找到灯罩了!”

丽赛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不好意思,你指的是?”

“杜林——就是自称扎克·马库尔跟吉姆·杜利的那家伙——他偷了那辆车跟踪你,兰登太太,这件事我们很确定。他把车子藏在我们发现的那个地方,这我们也很确定,但没有证据,因为——”

“他把指纹擦掉了。”

“是啊,而且擦得干干净净。不过我跟插头偶尔会到那里去——”

“插头?”

“抱歉,我指的是乔。就是艾斯顿副警长,你认识吗?”

插头,她心想。她这才第一次意识到,原来他们也是普通人,过着普通的生活,当然也会有昵称。插头,她心想。乔·艾斯顿副警长,别名插头。

“兰登太太?你还在吗?”

“我还在,丹。我可以叫你丹吗?”

“当然可以。话说回来,我跟他偶尔会去那里巡一巡,看能不能找到些有用的东西,因为他显然在那里待了很久——还丢了些糖果包装纸、皇冠可乐瓶之类的东西。”

“皇冠可乐。”她轻声说道,然后心想:秘宝,丹。秘宝,插头。秘宝找到了,游戏结束。

“是啊,他似乎偏好某些品牌,不过瓶子上还是找不到他的指纹。我们只在数据库中比对出一枚指纹,那个人在七〇年代晚期偷过一部车,现在是牛津镇一家超市的店员。我们也采集了瓶子上的其他指纹,推测应该也都是店员的。但是昨天中午,兰登太太——”

“叫我丽赛就好。”

他愣了一会儿才继续说:“昨天中午,兰登太太,我在那附近找到了超级大奖——车灯的灯罩。他拆掉以后,就把灯罩随手丢了。”贝克曼的声音越来越大,显然十分得意——听起来不再像个副警长,而像个普通人。“他忘记处理上面的指纹啦!他拿灯罩的时候,在一边留下清楚的拇指指纹,另一边则是食指的!我们今天早上就收到传真结果了。”

“是约翰·杜林?”

“对啊,比对后有九处符合。九处!”他停了一下,再开口时,那股得意的语气已经消失了。“现在就剩找出那个混蛋了。”

“我想他迟早会出现的,”她说完话,渴望地看了三明治一眼。她忘了阿曼达当时说过的话,不过又重新找回了食欲。丽赛觉得在这热死人的天气下,这样的交易也算公平了。“但要是他没出现,应该也不会再骚扰我了。”

“我敢说他目前一定不在城堡郡。”丹·贝克曼的声音透出一丝骄傲。“这里对他来说可能太热,所以他把车丢了,直接离开。插头也有同感。吉姆·杜利跟猫王一样消失了。”

“插头这个外号怎么来的,跟插座之类的东西有关吗?”

“不是的,女士,完全不是这样。高中的时候,他跟我是城堡丘骑士队的足球队员,那年我们得了州冠军。虽然对手班格尔公羊队有三次达阵得分,但我们可不是好惹的,最后得到本区自一九五〇年来唯一的一座冠军。那个球季,乔简直是锐不可当,就算四个人围堵他,还是无法阻挡他深入敌方阵地。所以我们才叫他插头,我到今天还是一直这样叫他。”

“如果我那样叫他,你觉得他会揍我吗?”

丹·贝克曼开心地笑了。“不会!他会被你逗得呵呵笑呢!”

“好吧,那么我是丽赛,你是丹,他是插头。”

“我没问题。”

“谢谢你打来通知我,警方效率真高。”

“谢谢你这么说,女士。丽赛。”丽赛听见他愉悦的声音,自己的心情也跟着变好了。“要是有其他事情需要帮忙,或者你又看到那个怪人,尽管联络我们。”

“我会的。”

丽赛挂着笑脸吃起三明治,后来一整天都没再想阿曼达、“蜀葵”号或异月之湾的事。但是那个晚上,她听见远处雷声醒来时,却感觉有个东西在……不算在追捕她(它根本懒得这么做),而是打量着她。一想到它那深不可测的脑袋正在打量她,丽赛就既想哭又想尖叫,或是同时进行。它害得她想起床看电影、抽烟、喝浓咖啡以保持清醒。喝啤酒应该会更好,但可能会让她想睡觉。不过最后她没起床,只是打开床头灯,然后静静躺着。我才不会睡着,她心想,我就这样躺着等到天亮,然后起床弄我要的咖啡。

然而三分钟后,她就开始打盹。十分钟后,她已经睡得很沉。再晚一点,月亮高高升起后,她梦见自己在印有“皮尔斯布里顶级面粉”字样的魔毯上,飞过一处白沙滩,而她的床上也暂时空无一人,房间里充满了赤素馨花、茉莉花和昙花的味道,那是她既期待又害怕的气味。不过到了早上,丽赛就回来了,也几乎忘了那个梦,那个飞过异月之湾池边沙滩的梦。

8

派翠基先生派人来拿剩下那些书的情景,跟丽赛先前预料得差不多,只有两处小地方不同:第一,搬运工是两位年轻人,其中一位是个女孩,二十几岁,身材还满高大的,绑着焦糖色的马尾,还戴着红袜队棒球帽;第二,丽赛没料到搬运工作竟然这么快就完成。虽然书房热得要命(就算把三台电扇开到最强也没什么用),但他们不到一个钟头就把书装箱并搬到他们的深蓝色厢型车上了。丽赛问两位特藏组的图书馆员(他们自称派翠基的奴隶,不过丽赛觉得应该是半开玩笑)要不要喝点冰茶,他们马上一口答应,各喝了一大杯。女孩名叫柯柔。她告诉丽赛,她非常喜欢斯科特的书,尤其是《圣物》,读了三遍。男孩名叫迈克尔,他则对斯科特的过世表示哀悼。丽赛发自真心向两位道了谢。

“看到这里空荡荡的,你一定很难过吧。”柯柔拿着杯子对谷仓比了比,杯里的冰块发出碰撞声。丽赛提醒自己别直接注视那个杯子,免得看到冰块以外的东西。

“是有点难过,可是也感觉松了口气,”她说,“我早就想清理这个地方,不过一直没动手。前阵子我几位姐姐过来帮我,我很高兴总算处理好了。还要再喝点茶吗,柯柔?”

“不用了,谢谢。在出发前,我可以借用一下洗手间吗?”

“当然可以。你穿过客厅,右边第一扇门就是了。”

于是柯柔先离开书房。丽赛装得心不在焉,将柯柔那个空杯子移到装冰茶的褐色塑料茶壶后面。“再来一杯吗,迈克尔?”

“我也不用了,谢谢,”他说,“我猜你也要处理掉这块地毯吧。”

丽赛故意笑出声。“是啊。很丑吧?斯科特有一次不小心把油漆倒了出来,真是糟糕。”她心想:抱歉,亲爱的。

“看起来有点像干掉的血迹。”迈克尔说,然后喝完他的冰茶。炽热的阳光照在他的杯子表面上,丽赛仿佛瞥见有只眼睛在看她。等迈克尔把杯子放下时候,她还差点克制不住,直接抓起杯子放到茶壶后面。

“大家都这么说。”她回答。

“也像全世界最严重的刮胡子意外事件。”迈克尔说完,自己就笑了起来。他们两人都笑着。丽赛觉得自己装出的笑容几乎跟他的一样自然。她不去看他的杯子,也不去想斯科特的高个子现在了变成她的高个子这件事,她心里只想着高个子。

“你确定不要再喝一点?”她问。

“最好不要,我还得开车呢。”迈克尔说,接着他们两人又笑了起来。

柯柔回来时,丽赛以为迈克尔也会想去上洗手间,结果他没问(她想起斯科特常说男生的肾比较大、膀胱比较大之类的话),丽赛觉得这样也好,因为他就不会像那女孩离开时脸上挂着奇怪的表情。噢,在往北回缅因州立大学的漫长路程中,柯柔一定会告诉迈克尔,说她在客厅跟厕所里看到些什么。丽赛一开始并不明白那女孩的表情,还摸摸自己的头,以为头发或脸上沾了什么东西。后来(在看都不看就把杯子砰的一声丢进洗碗机之后)她去上厕所时,发现了挂在镜子前的毛巾。她清楚记得自己在楼上曾用毛巾盖住药柜的镜子,不过这面镜子是什么时候盖住的?

丽赛不知道。

她回到客厅,看见壁炉台上的镜子挂了条被单。照理说,她经过这里的时候应该会注意到,因为柯柔显然就注意到了。可见在这些日子里,小丽赛根本没花什么时间照镜子。

她巡了一遍,发现一楼的镜子几乎都用被单或毛巾盖住,或者转过去对着墙壁,只有两面镜子例外;于是一不做二不休,她干脆把剩下的两面也盖了起来。这么做的时候,丽赛很好奇那个戴红袜队球帽的时髦女孩有何感想。是否会认为知名作家的遗孀要么是个犹太人,不然就是遵循犹太教的早晨规范?还是她会认为丽赛相信大作家冯内古特的话,说镜子并不是反射影像的物体,而是种裂缝,是能通往另一个空间的开口?丽赛自己不就这么想的吗?

不是开口,是窗户。还有,我干吗这么在意某个大学图书馆员的想法?

噢,应该不必。但话说回来,生活中有太多能反射影像的物体了,不是吗?不只是镜子。早上要避免看到果汁的杯子,日落又得注意不能盯着酒杯,开车时也常在仪表板上发现自己的脸在盯着自己。然而要怎么才做得到?怎么才能让自己不去想某件事?根据已故斯科特·兰登的说法,心智就像个穿苏格兰短裙的活跃反抗分子,它能联结上许多狗屁倒灶的事,它也能联结上邪。

还有其他更可怕的事就。算它不来找你,你也无法克制自己不见到它。因为肌腱一旦拉伤……一旦你的生活开始变得像颗松动的牙齿——

在她走下楼、坐上车子、打开莲蓬头、读书或翻开有填字游戏的杂志时,她都会有种特别的感觉,就像知道自己快要打喷嚏或是

(老天,小宝贝,老天,小丽赛!)

快要高潮。然后她会想:噢,妈的,我没有完全回来,我要过去了,我又要过去那地方了。她周围的世界似乎又开始摇晃,另一个世界即将出现,那是个天黑以后一切香味都会凝结而变得有毒的世界。那个世界近在眼前,仿佛只要轻弹一下手指就能过去。丽赛会感觉一切都往下掉,只剩下她自己在如刀刃般的细索上行走。接着,她又回到这个世界,正常地走下楼,甩上车门,调整莲蓬头热水,翻到书的下一页,或者猜想填字游戏的提示。

9

斯科特最后那批书被运走后的第三天,是缅因州与新罕布什尔州今年气象纪录中最热的日子,而丽赛就在这天拿着一台手提音响跟一张《汉克·威廉斯畅销金曲集》走上空荡荡的书房。这里的电源早就修复了;杜利当时只是在楼下电箱弄坏了书房的三条线路。所以她可以在这里播放音乐。

丽赛不清楚书房里到底有多热,只知道一定超过华氏一百度。她爬完楼梯时,觉得上衣已经黏着身体,脸也湿了。她忘记哪篇文章里提过,说女人不会流汗,只会发热,那真是胡说八道。要是她在这里待得太久,可能会因为中暑而昏倒,还好她并不打算在这里久留。有时她会在收音机上听到一首叫《这样活不久》的歌,不知是谁写的,也不知道主唱是谁(不是汉克),但她觉得这首歌很有道理。她下半辈子总不能一直害怕在镜子里看到自己(或者看到其他东西),也不能害怕自己可能会失去掌握现实的能力而跑到异月之湾去。

这件屁事得做个了结。

她插上音响插头,盘腿坐在机器前,然后放进cd。汗水流进她的眼睛,又刺又痛,于是她用手背擦掉汗。斯科特以前在这里放过很多音乐,声音大得要命;他在这方面很讲究,曾在小房间里装了价值一万两千美元的立体音响组合,放了一堆喇叭,还做了隔音设施。他第一次放《罗克威海滩》给丽赛听时,丽赛还以为屋顶会被炸开。相较之下,她现在要放的歌音量小多了,她觉得这样就够了。

一种老式礼物,四个字母,字头是b,字尾是n。

阿曼达坐在其中一张长凳上,看着南风,她的下方是那个杀了自己小孩的女人。阿曼达说:“这都是为了一个故事。是你的故事,丽赛的故事。那件阿富汗毛衣也跟这一切有关,只是他喜欢把它叫成非洲大衣。他还说这是个迷宝?咪宝?还是念米宝?”

不对,阿曼达,不叫米宝。这个词是礼物的意思,根据斯科特的说法——

那个词叫秘宝。汗水从丽赛脸上滑落,看起来像眼泪。丽赛不管它。“就是‘秘宝找到了,游戏结束’的那个秘宝。最后会得到一个奖品。奖品有时候是糖果,有时候是穆利百货商店的皇冠可乐,有时候是一个吻。而有时候……有时候则是一个故事,对不对,亲爱的?”

她觉得跟斯特特说话感觉很好。因为他还在这里。虽然电脑、家具、瑞典高级音响组、装满手稿的档案柜、纪念品(有些他自己的,有些是朋友或仰慕者送的)以及那些讨论过他的期刊文章全都被搬走了……但她还是能感觉得到斯科特。她当然感觉得到。因为他的话还没说完。他还要再说个故事。

丽赛的故事。

她认为自己知道是哪个故事,因为他唯一还没写完的就是这个故事。

她抚摸地毯上的血迹,想起和那个疯子的争执。她想到在那棵“嗯嗯树”下的感觉:就像在另一个世界,一个只属于他们的世界。她想到“邪”,想到“血秘宝”。她想到吉姆·杜利看见高个子时,立刻停止叫喊,双手垂到两侧,那是因为他失去了力气。只要你看着邪,而邪也看着你,你就会失去力气。

“斯科特,”她说,“亲爱的,我在听。”

没有响应……但丽赛自己响应自己。那个镇叫安纳里。“狮子”山姆拥有台球室跟电影院。对了,还有餐厅,而且里面那部点唱机似乎只播放汉克·威廉斯的歌。

空荡的书房里,似乎有某个东西在某处发出叹息声以示同意。也许只是她的错觉吧。总之,是时候了。丽赛还不知道自己到底该找什么,不过她觉得只要一看见就会知道(如果是斯科特留给她的,她当然一看就知道),而现在也该出发去寻找了。她不能再这样痛苦地活下去。她要赶快找到才行。

她按下播放键,汉克·威廉斯慵懒愉悦的声音开始歌唱。

再见,乔,我得走了,

唛哦唛,

我得将独木舟

划向河口……

静动,小宝贝,她这么想,然后闭上眼睛。一开始,音乐还在,不过声音变得空洞而遥远,像是从长廊或喉咙深处发出来的。突然间,阳光变成了红色,气温也下降了二十几度。一阵凉风带来花香味,抚过她汗湿的皮肤,吹起黏在太阳穴上的发丝。

丽赛在异月之湾睁开双眼。

10

她仍然盘腿坐着,不过现在的位置是在一条小路旁,一边能通往紫色山坡,另一边则通往情人树下。她以前到过这里,是斯科特跟她结婚前带她来的,他还说有东西要给她看。

丽赛站起来,享受着微风吹拂,然后拨拨因汗水黏在脸上的头发。微风带来混合的香气;更棒的是,它让人感觉十分凉爽。她猜现在是中午,气温是最舒适的摄氏二十四度。她听见小鸟在歌唱,很确定有山雀与知更鸟的声音,或许还有雀科鸣鸟和云雀,但幸好都是正常的动物,不是树林里那些发出可怕笑声的怪东西。她猜,现在对它们来说可能还太早吧。另外她也不觉得高个子在附近,这是最棒的。

她面对树林,踮起脚尖转了半圈。她不是要找十字架墓碑,因为手臂被刺到后,杜利就把它拔起来丢掉了。她是要找那条小径入口左侧,两棵树前方的另一棵大树——

“不对,错了,”她低声说,“那两棵树是在小径的两侧,就像守卫着树林入口的士兵。”

她看见了。而她要找的第三棵树,就在小径左侧那棵守卫树的前方。第三棵树是最高大的一棵树,树皮外面浓密的苔藓,看起来就像绿色的毛。在它下方的地面仍然有些凹陷,那里就是斯科特埋葬保罗之处。她发现在附近的杂草之间,有个东西正用空洞的眼睛盯着她看。

她一开始以为是杜利(或他的尸体)复活了,跑来跟踪她,不过后来想到,他在揍了阿曼达一拳后,就把头上的夜视镜丢到一边。她看到的就是那个夜视镜,正静静躺在保罗墓地的边缘。

这是另一个寻宝游戏,她边想边走向夜视镜。从小路到大树,从大树到墓地,再从墓地到夜视镜。接下来呢?下个线索在哪里,小宝贝?

下个线索是墓碑,上面的横条木片被杜利撞歪,还裂了一块,使得它现在看起来像是指着七点五分的时针与分针。直条木片的顶端被杜利的血染成褐紫红色,跟斯科特书房地毯上的血迹颜色不同。她看见杜利丢到一旁的横条碎木片上写着“保罗”两个字,而在她(恭敬地)弯腰拿起那块碎木片时,也看见了其他东西:一条紧紧缠绕的黄色纱线。丽赛很确定是绑上去的,而且打的结跟恰吉·g那个钟被绑在树上的结一模一样。看着这条黄色纱线(是老妈在里斯本瀑布老家里边看电视边打毛线用的)绑在碎木片上,她突然想起来,杜利拔下碎木片丢掉时,她已经在昏暗的天色里看过这条线了。

是我们上次丢在这里的黄色毛衣。他后来又找时间回到这里,拿起毛衣拆成了线绑到十字架上。他料到我会沿着剩下的线走,通往最后的秘宝。

丽赛的脉搏没有加快,但心跳得更用力了。她放下碎片,开始跟着黄线走,离开小路,走到精灵森林边缘。高高的杂草擦过她的大腿,蚱蜢被惊动而跳开,紫色山坡散发着特有的香气。某处传来一只蝉的鸣叫声,森林里有只乌鸦(真的是乌鸦吗?听起来很像)沙哑地问了声好。这里完全没有车声、飞机声,也没有人声。她穿过草地,跟着毛衣的线走,这是她那失眠、惊恐又衰弱的丈夫在十年前的许多寒冷夜晚过来这里布下的线索。前方不远处就是那棵高大的情人树,正伸展着枝叶,遮出一片诱人的树阴。她看见树下有个金属废纸篓,还有一大团黄色的东西。那团黄色的东西没有光泽,羊毛已不再光滑,形状也变了,就像一顶被丢弃在雨中的假发,又像只老雄猫的尸体,不过丽赛一看就知道这是什么,她的心跳也随之加快。她在脑中听见约翰逊兄弟正演奏着《现在回头已太迟》,也感觉到斯科特的手牵着她走。她循着黄色毛线来到情人树下,跪在母亲送给她和斯科特的结婚礼物旁。她捡起大衣——还有里面包着的东西,不管那是什么。她把脸埋进去,闻起来潮湿而且有霉味,这是件被遗忘的旧物,感觉比较像葬礼而不是婚礼物品。不过没关系,放久了本来就会这样。她闻着它这些年待在这里累积出的气味,它就像锚,一直等着她到来。

11

过了一会儿,等眼泪停住,丽赛便将盒子(她很确定是个盒子)放下,抚摸着大衣的线头边缘。她很惊讶,毛线竟然没断,就算杜利压到十字架,再把碎片从身上拔下丢掉,还用粗话咒骂,它还是没断。多年来在这恶劣的环境中,它竟然没有断裂,这真是太神奇了。简直是个奇迹。

不过正如有时走失的狗还是会回家,有时老旧的毛线也能带人找到寻宝游戏的奖品。她打开大衣剩下的部分,顺便往废纸篓里看了一眼,然后露出悲伤的笑容。废纸篓里装满酒瓶,其中一两个看起来还算新,而她很确定最上面的瓶子是十年前的产品,因为上头印着“迈克硬柠檬水”的商标。除此之外,大部分瓶子都很旧,这些是他九六年喝的。但即使他是个酒鬼,还是很尊敬异月之湾,所以才没有乱丢瓶子。如果她多花点时间,会不会找到斯科特在其他地方存放的东西?有可能吧,不过这里是她唯一需要寻找的地方。她知道,斯科特就是来这里完成此生最后一部作品。

她认为自己已经知道所有答案了,现在她只剩下最后一个大问题,也就是她来此的目的——在高个子的阴影下,她要怎么过接下来的生活,还有在它想到她的时候,她要如何才不会从现实世界被拉来这里。或许斯科特留了答案给她。就算没有,他也留了某个东西给她……就放在这棵树下。

丽赛再次拿起大衣,就像小女孩收到圣诞礼物一样感受着。大衣里包着一个盒子,可是感觉不像老妈的柏木盒。它没有柏木盒那么硬,几乎可说是柔软的,似乎包在大衣里放在树下这些年间,湿气都渗了进去……这时,她才第一次想到,所谓的这些年到底是几年,从最上头那个酒瓶商标看来,应该还没多少年。至于这个盒子感觉起来——

“这是个手稿盒,”她低声说,“是他装手稿用的硬纸盒。”对,她很确定。这个盒子可能在树下放了两年……或三年……或四年后,于是变成了软纸盒。

丽赛打开大衣取出盒子,确实是手稿盒,不过原来的浅灰色外表因为吸收水气而变深了。斯科特习惯在盒子上贴张纸,写上作品名称,不过这个盒子上贴的纸已经有些松脱卷曲,于是她用手指推平,看见斯科特的深色字迹:“丽赛”。她打开盒子,看见里面装着一沓从笔记本上撕下来的横纹纸,总共约有三十张,上头挤满了他的笔迹。虽然斯科特在这篇文章里用的都是现在式,有些地方很像幼稚的散文,而且看来故事还是从一半写起,但丽赛一点都不惊讶。她知道,除非拥有背景知识(即两兄弟如何熬过疯子父亲的摧残,其中一位发生了意外,而另一位无法救他),并了解失魂与邪是什么意思,否则读者还真会以为这故事只有后半段。而且还得知道……

12

到了二月,他开始用奇怪的眼角余光看我。我一直以为他会对我大吼,甚至拿他那把旧折叠刀对我乱划。虽然他已经很久没这么做了,但要是他真的这样,我反而松了口气,至少我不用再成天提心吊胆。用刀子割我,并不能释放我体内的邪,因为我没有这种东西——保罗被绑在地窖时,我就见识过真正的邪,那可不是爸爸的幻想——而我身上绝对没有那样的东西。不过爸爸体内有,而且就算用刀割也无法释放出来。我还知道他试过很多次都没用;我曾在洗衣机里看到他沾满血的汗衫跟内裤,也在垃圾筒里看过。如果割我能够帮助他,那么我愿意让他这么做,因为我还爱他。在家里只剩下我们两人之后,我更加爱他。在我们经历过保罗的死后,我更加爱他。那样的爱有如厄运,就像邪一样。“邪的力量很强。”他说。

可是他不割我。

有一天,我去小屋坐了一会儿,在那里回想保罗的事,回想我们在那个老地方的快乐时光;我回来后,爸爸抓着我,不断用力摇晃我的身体。“你去那里了!”他对着我大喊。我发现他的情况变得更严重了。他以前不会这样的。“你为什么要去那里?你去那里干吗?你跟谁说过话?你想做什么?”

他一直摇我的身体,我都晕了。结果我的头撞到门,眼冒金星倒在地上,刚好上半身在闷热的厨房里,下半身在凉爽的门外。

“我没有,爸爸,”我说,“我没有去哪里,我只是——”

他蹲下来,双手放在膝上,低头看着我。他的脸上除了眼珠的颜色,其余一片苍白,我看见他的眼睛一直来来回回转动,就知道他不对劲。于是我想起保罗说过:斯科特,爸爸不对劲的时候,你千万不能跟他唱反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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