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前面有一面镜子,结合双眼皮被割,以及头部被固定,凶手用意再明显不过,他要最大程度增强被害人的恐惧感,让他亲眼看到自己的死亡过程,看到自己身上爬满蚂蚁,看到成群的火蚁从自己的口腔内钻进体内……
案发后,在勘验完现场回到刑侦大队第一次开会的时候,县局郭旆问金四九对案子的看法时,金四九不假思索地说,“仇杀,情杀,不大可能由一名女性独立作案。”
郭旆问他理由。金四九的根据有以下几点:
第一,死者明显在死前经受了虐待,由现场环境看,凶手经过了长期周密地计划,不属于激情杀人。
第二,凶手借助了蚂蚁和镜子增强被害人的恐惧感,割去被害人眼皮,以强迫其观看死亡过程。
第三,阉割。与性有关的杀人动机更大。
第四,受害人被吊在一根废旧檩条上。凶手需要非常有力量,男性的可能性较大。现场几乎未留下任何作案线索,加上令人头疼的密室,说明凶手智商非常高,并且在作案过程中异常冷静。
第五,受害人没有损失财物,其家属也并未接到任何索取金钱有关的信息。所以谋杀与金钱有关的可能性不大。
郭旆和孙一水同意金四九的观点。当天就制定了初步的调查方案,侯镇派出所主责调查宋炎夫妇在当地的社会关系,县刑侦大队调查死者父母在县城的人脉关系网。主要方向是,宋氏家族可能结仇的人,以及可能与宋炎产生婚外情的对象。
三天里,金四九和陈鹤群调查了宋炎在侯镇的所有社会关系,没有发现任何与其可能结仇的人,也没有发现谁与宋炎有经济纠纷。认识宋炎的人,无不对这桩谋杀案感到疑惑,这些人的观点几乎一致:这个人这么老实,从来没得罪过谁,谁会对他下这么死的手?甚至有迷信的老人猜测,也许是什么会道门搞的巫术,不然怎么解释诡异骇人的死状和不可能进得去人的密室呢?这种杀人案,绝非人力所为。为了增强信服力,有人搬出民国时期发生在侯镇的旧事,说那时候侯镇总是有“老砸子”(土匪)抢劫伤人。有个叫侯震方的光棍,半夜用奇门遁甲搬来好多大石头把老砸子们睡觉的房子给压平了,没留活口,政府来了人,案子始终没破。
宋炎的老婆陈梅花也没有提供出任何线索。如果宋炎跟什么女人有染,陈梅花不可能不会发觉,可她对此一无所知。她在金四九和陈鹤群面前只是哭,“侯镇就这么大点地方,年轻的大姑娘小媳妇都出去打工,所以谁会勾搭他呢?”
陈鹤群严厉地说,“你好好想想!仔细想,认真想!有就有,没有就没有!人都死了,也别怕丢人伤脸了,捂着盖着你也得能有这本事!你就是一张纸,人命大案是火,纸能包住火?这个道理你懂不懂?懂不懂?再说,你知情不报是犯法的!是包庇,包庇孬人就是孬人同伙儿!”
陈梅花正哭在兴头上,听陈鹤群这么说,吓得不哭了,擦擦眼,“陈所长,他是个大老爷们儿,就算谁家老娘们儿勾搭了他,那是他的本事,伤风败俗的是女方,我们怕什么丢人伤脸?我是真不知道他跟谁整过。”
陈梅花说了一遍6月3日晚上在直周城永年街宋修德家里吃饭的事,宋炎一点异常都没有。八点左右吃完饭,宋炎就开着那辆帝豪rv载着她回家了。从直周到侯镇,一路油道儿,约莫半个小时到家。她在门口下了车,宋炎要把车停在不碍事的地方,她也没等他就先进了院。开始她以为他停好车正好遇到某个熟人约了他去喝酒,也没当回事,寻思他喝够了就回来了,谁知道他这一走就进了鬼门关。
结束对陈梅花的问话之后,陈鹤群告诉金四九,“金教授你可别见笑,不知道的还以为这边的警察执法粗暴哩。我跟陈梅花沾点远亲,我奶奶跟她姥姥是妯娌,不算外人,能熊她。有时候,不嘿呼她几下子,能磨叽个没完。她就吃这一套。”
侯镇已经问遍了,毫无所获。也许,凶手有极大可能并不在本镇。侯镇下辖十二个村,去村里问一问,保不准会有什么发现呢。就算没有发现,排除一处也就缩小一点范围,总是有用的吧。那天晚上,宋炎停车的空档,他遇到了谁,去干了什么,他家门口也没摄像头,怕是谁也不会知道了。警方在事发当天查了他的通话记录,当天只有一通电话,是去直周前打给宋修德的。往前数日,通话人也只有陈梅花和宋修德。短信一个没有,微信压根就没开过。这可真奇怪了。凶手到底会是哪路神仙呢?
当金四九喝光罐头瓶里的碧螺春,告诉陈鹤群待会的计划时,陈鹤群说,“费那个劲?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十二个村你逐个问?说事倍功半还轻了,是事倍无功,累不死你。你一个陌生人,去村里打听,保准没人告诉你任何事,就是知道也不会告诉你。别说问事情,就算你打听谁家住哪里都不可能。知道为什么吧?你说你是公安局的,谁能证明,保不准是坏人假扮的。你找人,街坊邻居好心指给你,结果你是坏人来打架报仇的,你说给你指路的不就成了帮凶了吗?”
金四九挠了挠头,心说我一个教授,在乡下竟然还寸步难行了?不过他说的的确有道理,这回不白来,长见识了。
“你说怎么办?”金四九说,“我的计划不行,那听听你的。”
“你那个方案,是事倍无功,我有个无事功倍的法。”陈鹤群又冲了点水,给金四九也倒了点水,一点也不着急,然后拿出手机,“我给十二个村的支书群发一条短信就行了。村支书了解自家村里的情况,说话也管用,保准今晚上九点前村村有回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