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布谷鸟的呼唤 J.K.罗琳 第2页,共2页

“这他妈的关你什么事啊,露西!”斯特莱克脱口而出。

“你说什么?!”

露西的声音里满是委屈和愤怒。斯特莱克闭上眼睛。

“我不需要英国退伍军人协会的帮助,知道吗,卢斯?”

“你干吗非得死要面子……”

“孩子们都好吗?”

“挺好的。听我说,斯蒂克,我实在看不过去,罗克比老是让律师去烦你。要知道,他从来没给过你一分钱。他应该免了你的债的,你受了那么多苦,他给你的那么——”

“生意挺好的,我很快就能还清借的钱。”斯特莱克打断露西的话。窗外的街角处,一对十几岁的小情侣在吵架。

“你跟夏洛特真的没事吗?她为什么要去她妈妈那儿呢?我记得她跟她妈妈好像不合呀?”

“她俩现在的关系比以前好了。”斯特莱克回答。底下的那个女孩猛地甩了一下手,又跺了跺脚,气呼呼地走了。

“你给她买戒指了吗?”露西问。

“你刚刚不是叫我摆脱吉莱斯皮的纠缠吗?”

“不买戒指,她有意见吗?”

“完全没有意见。”斯特莱克回答,“她说她不要戒指。她让我把所有的钱都投到事业上。”

“真的?”露西似乎一直自以为掩饰得很好,没让斯特莱克觉察出她很不喜欢夏洛特。“杰克生日,你来吗?”

“什么时候?”

“我一个多星期前就寄请柬给你了,斯蒂克!”

斯特莱克想夏洛特是否把那张请柬顺手丢进了某个纸箱。因为办公室里放不下,那四个纸箱还留在门外的楼梯平台上,没有收拾。

“好,我会去的。”斯特莱克嘴上这么说,心里却极不想去。

通话结束。斯特莱克回到电脑前继续工作。与威尔逊、科洛瓦斯·琼斯谈话时所做的笔记很快整理完了,但一种挫败感始终挥之不去。这是他离开部队后接到的首个不是光靠跟踪、监视就能了事的案子。这个案子每天都在提醒他,他已从人所忌惮的特别调查局成员变成一介布衣。卢拉·兰德里死时距离她最近的弗雷迪·贝斯蒂吉仍联系不上——弗雷迪·贝斯蒂吉那些面目不清的员工一再拒绝接通他们老板的电话,不过约翰·布里斯托信誓旦旦地宣称,能劝动唐姿·贝斯蒂吉跟他谈谈,但直到现在都没消息。

斯特莱克感到有些束手无策,同时和罗宾的未婚夫一样,对侦探这个职业充满不屑。为排解心中苦闷,他开始在网上搜索与案件相关的信息。根据网上的信息,基兰·科洛瓦斯·琼斯并未说谎:他确实演过电视剧《法案》中的角色,尽管只有两句台词(二号罪犯,基兰·科洛瓦斯·琼斯饰)。科洛瓦斯·琼斯也确实有个经纪人,经纪人的网站上有一张科洛瓦斯·琼斯的小照片,还列了几行他的从演经历:《东区人》和《遇难者》中的两个龙套角色。比较起来,“豪华轿车”车行主页上的科洛瓦斯·琼斯的照片要大得多。照片里的他头戴有檐制帽,身着制服,活像电影明星,显然是车行里最英俊的司机。

窗外,夜幕逐渐降临。屋角,手提式cd播放器不断传出汤姆·韦茨时而低吼时而沉吟的歌声。斯特莱克在网上搜索关于卢拉·兰德里的信息,不时在先前的笔记上做些补充。

兰德里似乎并未注册“脸谱”或“推特”。但由于粉丝迫切渴望了解她的个人情况,其他人“越俎代庖”,建了无数网站,专门张贴兰德里的照片或细致入微地介绍她的个人生活。如果这些网站的信息有一半是真的,那说明布里斯托只说出了部分真相。显然,他妹妹早在十几岁就出现了自我毁灭的端倪,那时他们的养父因心脏病猝死——总是蓄着络腮胡子、慈眉善目的亚力克·布里斯托爵士,他一手创建了自己的电子公司“阿尔布里斯”。养父死后,卢拉先后从两所学校辍学,接着又被第三所学校开除,这三所学校都是学费昂贵的私人学校。她曾割腕自杀,一个室友发现她倒在血泊之中。她的生活一塌糊涂,警察查到她偷住在别人的房子里。斯特莱克发现一个由性别不明的人打理的粉丝网站,网站名叫“卢拉是我永远的偶像”。该网站宣称,卢拉偷住别人房子期间,通过卖淫养活自己。

随后,根据针对严重具有精神问题或躁郁症青少年的《精神健康法》,卢拉被强制收容治疗。但仅仅一年之后,她遇到了只有童话中才会出现的美事:和母亲在牛津街的一家服装店买衣服时,模特公司的星探发现了她。

兰德里十六岁时的照片非常漂亮:脸蛋酷似古埃及王后奈费尔提蒂,对着镜头摆出非常奇怪的表情,显得既老成又脆弱。双腿又细又长,犹如长颈鹿,左臂内侧有条长长的锯齿状伤疤——某些时尚编辑似乎认为,这条伤疤和那张惊艳的脸堪称绝配,因为有些照片完全是对这条伤疤的特写。卢拉美得近乎荒诞,她的美貌广受赞誉(在报纸的讣告中和充满溢美之词的博客上),但她的暴躁同样广为人知。媒体和公众似乎既喜欢她,又热衷于对她评头论足、口诛笔伐。有名女记者觉得卢拉“难得一见的可爱,出人意料的纯真”。另一名记者却觉得“其实,她非常精明,工于心计,不好相处”。

九点,斯特莱克步行去唐人街吃晚饭。回到办公室,他给cd播放器换上埃尔博的歌,然后开始在网上搜索埃文·达菲尔德的信息。大多数人认为,埃文·达菲尔德并未杀死女友。就连布里斯托也没明确说埃文·达菲尔德杀了他妹妹。

虽然基兰·科洛瓦斯·琼斯说过那番充满同行之间嫉妒的话,但斯特莱克不知道达菲尔德出名的原因。这会儿,他终于找到了答案:达菲尔德原本默默无名,后凭借一部大受好评的独立电影一夜蹿红。在那部电影里,达菲尔德饰演了一个简直就是他自己的角色:一个海洛因成瘾的歌手,靠偷窃筹集毒资。

达菲尔德曾是乐队主唱。他出名后,乐队发行了一张唱片,获得大卖。但差不多在他遇到卢拉的同时,那支乐队在一片讥讽中解散。照片里的达菲尔德和他女友一样,相貌不俗,哪怕是在用长焦镜头偷拍的、未经修饰的照片里(穿得邋里邋遢,在街上溜达),哪怕是在怒气冲冲扑向摄影师的照片里(类似的照片有好几张),也一样好看。一对各自遭遇不幸的俊男靓女走到一起,这似乎增加了公众对两人的兴趣:一方为另一方增加了关注度,而另一方增加的关注度又会反过来,再次增加这一方的关注度,有点像永动机。

女友的死,使达菲尔德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崇拜,但也遭受了比之前多得多的诽谤。他似乎已经认命。他毫无掩饰,把自己的脆弱完全暴露在世人面前。诽谤者和最狂热的崇拜者都很高兴地认为,他一半的魂儿已经跟着卢拉去了,最后必将陷入绝望,无法自拔,并被世界彻底遗忘。斯特莱克又在youtube上看了一个只有几分钟长、画面抖个不停的视频。视频中的达菲尔德显得神情恍惚,显然是吸毒了。他不停地讲啊,讲啊(他的声音科洛瓦斯·琼斯模仿得极为逼真),说人生其实就是一个聚会,死亡只不过是离开聚会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他还举了个晦涩难懂的例子,意思是如果不得不提前离开,完全没必要哭哭啼啼。

根据各方面的证据,那天晚上卢拉离开夜总会没多久,达菲尔德也离开了,离开时戴着狼头面具——斯特莱克认为达菲尔德戴这个面具并无别的企图,纯粹是为了博人眼球。对于离开夜总会之后所做的事,达菲尔德的交代可能无法令网上的阴谋论者满意,但警方似乎确信“肯蒂格恩花园”随后发生的事跟他毫无关系。

斯特莱克带着各种推测,继续浏览新闻网站和博客。关于兰德里之死,网上议论纷纷,提出了各种推测,罗列了警方忽视的一系列线索。网上的这些推测似乎证明了布里斯托的看法,即卢拉是被人谋杀的。网站“卢拉是我永远的偶像”罗列了一长串悬而未决的疑问,如问题五,“是谁支走那些狗仔队的?”;问题九,“凌晨两点从她公寓跑开的那两个蒙面男人,为什么迟迟没有消息?他们是谁,幕后指使者又是谁?”;问题十三,“卢拉从阳台坠落时所穿的衣服,为什么跟她回家时穿的不一样?”

午夜,斯特莱克喝着拉格啤酒,浏览谈及那幅饱受争议的照片的网站。布里斯托提过那幅照片,但斯特莱克因为不感兴趣,并没留下太多印象。裁定为自杀的尸检报告出来一周以后,为宣传居伊·索梅的设计而拍摄的照片引起轩然大波。照片的背景是一条肮脏的胡同。两名模特浑身赤裸,各自只拎着手提包,围着围巾,戴着若干珠宝首饰——手提包、围巾和珠宝首饰占据了照片的显眼位置。兰德里坐在一个垃圾桶上,西娅拉·波特伸着腿坐在地上。两人都背着一对巨大的弧形天使翅膀:波特的翅膀是天鹅般的白色,兰德里的翅膀则是墨绿向褐红过渡的颜色。

斯特莱克盯着那幅照片看了几分钟,边看边分析那个死去的女孩为何如此显眼,那张脸为何这么吸引人的眼球。她使原本荒诞、做作的照片显得真实、自然。她看上去真的像天使,因为极度贪婪,因为死也舍不得身上的那些东西,最后被贬下凡间。西娅拉·波特只是陪衬:美得好像石膏雕像,但也就是一座雕像而已,面色苍白,表情呆滞。

因为那幅照片,时装设计师居伊·索梅饱受批评——有些批评非常严厉。很多人认为,索梅是在利用兰德里的死进行炒作,并对他通过发言人发表的、深切哀悼兰德里的声明嗤之以鼻。不过,网站“卢拉是我永远的偶像”宣称,卢拉如果泉下有知,可能也希望这张照片能公布于众,并称她和居伊·索梅是知己:卢拉和居伊亲如兄妹,可能会把这看做居伊对她的工作和美貌的最后祭奠。这幅照片会像圣像那样千古流传,使卢拉永远活在我们心里。

斯特莱克喝完最后一口拉格啤酒,然后盯着那句话里的最后四个字。他一直无法理解,粉丝们为什么会把从未遇见过的人当成亲朋好友一样看待。人们有时会在他面前笑呵呵地称呼他父亲为“乔尼老伙计”,好像在谈论一个共同的朋友似的。他们会翻来覆去地说些老掉牙的话——各种逸闻轶事或见诸报端的故事,好像他们亲身经历过似的。在特雷西柯西克的一家酒吧,有个人曾对斯特莱克说:“妈的,我比你还了解你老子!”因为那人能说出一名临时录音师的名字——那名临时录音师参与过“落魄者”乐队最流行的一张专辑。众所周知,罗克比有次非常愤怒地摔打萨克斯管,致使萨克斯管的尾部扫到那名临时录音师,打落了他的一颗牙齿。

凌晨一点,从底楼不断传来阵阵模糊的、弹奏低音吉他的砰砰声,头顶的阁楼又不时响起那个酒吧老板享受生活(如洗澡和做饭、吃饭)时发出的嘎吱声和窸窣声,但斯特莱克几乎已经习惯,没有受到任何干扰。他虽然很困,还不想爬进睡袋睡觉,于是又上了一会儿网,最后查到了居伊·索梅住处的大致地址,并发现查尔斯街离“肯蒂格恩花园”非常近。接着,如同忙了一天后不由自主地走进家附近的某家酒吧那样,他在搜索栏输入了网址“uk”。

斯特莱克好几个月没上军队谣言服务网了。几个月前,夏洛特看到他在浏览这个网站,反应就跟其他女人发现自己的另一半在网上看黄色电影一样。夏洛特认为他这是对现在不满而怀念过去,于是跟他吵了一架。

这个网站上的一切都带有军人风格,所用的也是斯特莱克非常熟悉的部队语言。网站上有他铭记在心的缩写词、外人看不懂的笑话,及军人关心的各种话题,诸如抱怨儿子在塞浦路斯的学校受了欺负,大骂首相在奇尔考特调查案一事上的表现,等等。斯特莱克浏览了一个帖子又一个帖子,不时乐得扑哧一笑,但自始至终,他都知道自己正在逐渐放弃抵抗。他能感觉到那个幽灵已经来到身后,正对着他的后颈呼吸。

这里是他的世界,他在这里感到非常开心。部队的生活非常艰苦,充满诸多不便,他还丢了条腿,不过对于在部队度过的每一天,斯特莱克都毫不后悔。但他一直无法与其他士兵打成一片,哪怕是在部队时。他刚入伍时呆头呆脑,后来升了职,大多数新兵既讨厌他又害怕他。

无论何时,如果特别调查局找你谈话,你都应该说:“无可奉告,我需要一名律师。”或者干脆就说:“谢谢你们关注我。”

斯特莱克最后轻笑几声,迅速关掉网页,关掉电脑。他困得要死,花了平时两倍的时间才取下义肢。

周日上午,风和日丽。斯特莱克去伦敦大学联合会洗澡。与上次一样,他低头大步走过前台时故意挺直庞大的身躯,又很自然地摆出一副怒容,以吓退想要查问他的人。他在更衣室里等了一会儿,直到没人时才开始洗澡,因为他不想让那些学生看到他的义肢,不想让任何人对他留下深刻印象。

洗完澡,刮了胡子后,斯特莱克坐地铁前往哈默史密斯百老汇。到站后,他通过地铁出口处的购物通道来到地面。和煦的阳光透过购物通道的玻璃顶棚照射在他的身上,暖洋洋的。远处,国王街上的各个商店都挤满了人,好像周六一样。这里是喧嚣而无聊的商业中心,但斯特莱克知道,不远处就是静谧而具有乡村风味的泰晤士河滨,距此只有十分钟路程。

车流从斯特莱克身边呼啸而过,他边走边回忆孩提时在康沃尔度过的周日。那时的周日有种特别的“味道”:除了教堂和沙滩,所有的地方都关门了。没有喧嚣,只有悠扬的和声细语和瓷器碰撞的叮当声。满屋子都是肉汁的香味。电视上没什么节目,大街上见不到什么人;他和露西跑到沙滩上,海水不停地拍打海岸——一切都朴实而快乐。

母亲有一次对斯特莱克说:“要是琼说的没错,我最后真的下了地狱,我会发现地狱就是圣莫斯的星期天。”

斯特莱克朝泰晤士河边走去,开始打电话。

“我是约翰·布里斯托。”

“不好意思,在周末打搅你,约翰……”

“科莫兰?”布里斯托的语气立刻变得友好起来,“没事,没事!你跟威尔逊谈得怎么样?”

“挺好的,很有帮助,谢谢你。我想问一下,你是不是知道卢拉的一个朋友。卢拉在医院遇到的一个姑娘。名字好像叫蕾切尔还是拉克尔。卢拉死的时候,她住在位于哈默史密斯的圣埃尔莫收容所。你有印象吗?”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布里斯托再次开口说话时,声音听起来非常失望,甚至有点懊恼。

“你找她干吗啊?唐姿说得很清楚,她听到楼上传来的是一个男人的声音。”

“我不是把那姑娘看作嫌疑人,而是看作证人。卢拉曾约那姑娘在一家名叫瓦什蒂的服装店见面,就在她去你母亲的公寓见了你之后。”

“嗯,我知道,警方在调查报告里说了。我的意思是说——呃,当然,你有你的道理,但是——我真的想不出来她怎么可能知道那天晚上发生的事。听着——等一下,科莫兰……我在我母亲这里,还有一些其他人……得找个安静一点的地方……”

电话里传来一阵轻微的脚步声,一句听不太清的“请让一下”。接着,斯特莱克再次听到布里斯托的声音。

“对不起,我不想在护士面前谈这件事。说实话,电话响的时候,我没想到是你,还以为是其他人打来的,要跟我谈达菲尔德的事。我认识的每个人都打电话来告诉我关于他的事。”

“告诉你什么?”

“你肯定没看《世界新闻报》。都写在上面,还配了照片:昨天,非常意外,达菲尔德突然来看我母亲了。门外挤满了记者,给邻居们造成了许多麻烦。我和艾莉森出门办事了,否则我绝不会让他进来的。”

“他去干吗?”

“问得好。托尼——我舅舅——认为是钱的事。不过,我舅舅老觉得别人都是来要钱的。不管怎么样,我已经取得了对我母亲的代理权,所以他根本拿不到钱。谁知道他是来干吗的。值得庆幸的是,我母亲似乎没认出他是谁。我母亲在吃强效止痛药。”

“媒体是怎么发现他要去的?”

“问得太好了。”布里斯托说,“我舅舅认为,是他自己打电话告诉媒体的。”

“你母亲现在怎么样?”

“非常非常糟糕。他们说还能再坚持几个星期,但是——但是随时都有可能走。”

“真遗憾。”斯特莱克正走到立交桥底下。立交桥上车来车往,所以他提高了嗓音,“呃,要是你什么时候想起卢拉那个朋友的名字……”

“对不起,我仍然不太明白你为什么对她这么感兴趣。”

“卢拉让那姑娘大老远从哈默史密斯赶去诺丁山,结果只跟人家待了十五分钟,就从店里出来了。她为什么不多待一会儿呢?她们吵架了吗?一个人突然死亡,跟死亡前后发生的反常事件可能有关联。”

“我明白了。”布里斯托说,“但是……呃,对卢拉来说,那种事并不算反常。我对你说过,她可能有点……有点自私。她可能觉得,只要象征性地露个面,就可以打发那姑娘了。她那人就是这样,对人经常只有一时的热情,你知道,动不动就把人撂在一边。”

布里斯托显然对斯特莱克的调查思路感到非常失望,认为他只顾盯着那个女孩。因此斯特莱克觉得最好提一下自己的进展,否则对方可能会觉得付他那么多钱不值得。

“还有件事想跟你说一下,明天晚上,我要去见伦敦警察厅刑事侦缉部负责此案的一位警官,名叫埃里克·沃德尔。我希望能拿到警方的档案。”

“太不可思议了!”听起来,布里斯托感到非常惊喜,“你真是进展神速啊!”

“呃,我在伦敦警察厅有点关系。”

“那你就能知道与那个神秘人有关的情况了!你看过我整理的材料吗?”

“看了,非常有帮助。”斯特莱克回答。

“对了,我正在联系唐姿·贝斯蒂吉,打算这星期约她一起吃个午饭。这样的话,你就可以跟她见个面,亲自听听她的证词。到时候我给你的秘书打电话,可以吗?”

“好极了。”

挂掉电话后,斯特莱克想:虽然负担不起,但雇个打打杂的秘书还是有必要的,可以给客户留下一个好印象——他开的是正规的侦探工作室。

收容流浪者的圣埃尔莫收容所原来就位于吵闹的混凝土立交桥背后。那栋房子与卢拉位于梅菲尔的房子属于同一时代,也由红砖砌成,但与卢拉的房子简直有天壤之别:整栋楼看着毫不起眼,比例失调。白色的墙面简陋得多,而且脏兮兮的。没有石砌台阶、花园;周围也没有同类的房子,只有孤零零的一栋;破旧的大门直接对着马路,窗台油漆斑驳,看着好像无人居住的废楼。浮躁的现代都市不断蚕食周围的空间,逼得那栋楼可怜巴巴地缩成一团,显得格外扎眼。立交桥就在二十码之外,上面几层楼的窗户直接对着立交桥的混凝土护栏和连绵不绝的车流。而且一看就知道这里是慈善收容所:大门边安着巨大的银白色门铃和对讲机,门楣上挂着个丑陋无比的黑色监控器摄像头,摄像头罩着铁丝框,拖着几根电线。

一个年轻姑娘站在大门外抽烟:面容憔悴,嘴角长着疮,身穿脏兮兮的男士套头毛衣,好像套了个麻袋。她背靠着墙,茫然地望着离她只有五分钟路程的商业中心。那姑娘发现斯特莱克按门铃,把他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显然在琢磨他是不是有钱人。

进门就是逼仄的门厅,散发出一股霉味,地上积着厚厚的灰尘,墙上的镶板破旧不堪。左右各有一扇锁着的玻璃门,一扇玻璃门内是空荡荡的走廊,另一扇里面是个简陋的小房间:房间里摆着一张桌子,桌上堆满宣传手册,墙上挂着一块破旧的飞镖靶子,靶子周围布满密密麻麻的小洞。正对面是酷似报亭的接待处,外面围着铁栅栏。

接待处的桌子后面坐着个女人,正嚼着口香糖看报纸。斯特莱克问有没有一个好像叫蕾切尔还是什么的姑娘,是卢拉·兰德里的朋友。听到斯特莱克的发问,那女人显得满腹狐疑,态度很不友好。

“你是记者?”

“不,不,我是她朋友的朋友。”

“那就应该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对不对?”

“蕾切尔?还是拉克尔?好像是叫类似的名字。”

这时,那女人背后有一个有些谢顶的男人大步走进接待处。

“我是私家侦探。”斯特莱克提高嗓门说。男人闻声朝斯特莱克看过来,显得很感兴趣。“这是我的名片。卢拉·兰德里的哥哥雇我调查此案。我需要和……”

“啊,你想找罗谢尔?”男人问道,走到铁栅栏旁边,“她不在这里,哥儿们。她走了。”

看到男人主动跟斯特莱克搭讪,那个女人露出些许不快,并让出柜台前的位置,离开接待处。

“她什么时候走的?”

“走了好几个星期,可能都有两三个月了。”

“你知道她去哪儿了吗?”

“不知道,哥儿们。很可能又流浪街头了。她来来去去好多次了。她这个人很难相处。精神有问题。不过,卡里亚娜可能知道。等一下——卡里亚娜!喂!卡里亚娜!”

那个面无血色、嘴角长疮的姑娘眯着眼,从太阳底下走进来。

“干什么?”

“你见过罗谢尔吗?”

“我为什么要见那个臭婊子。”

“这么说,你没见过她?”谢顶男人问。

“没见过。有烟吗?”

斯特莱克递给那姑娘一根。她接过去,夹到耳后。

“她还在附近的什么地方。雅尼娜说她见过她。”卡里亚娜说,“罗谢尔说她得到了一套公寓。骗人的臭婊子。还有,卢拉·兰德里把所有的东西都给她了。不对!你找罗谢尔干吗?”显然,卡里亚娜在琢磨是否有好处费可捞,是否可以代替罗谢尔。

“就想问几个问题。”

“关于什么的问题?”

“卢拉·兰德里。”

“哦。”卡里亚娜骨碌碌地转了转眼珠子,“她俩并不是什么该死的好姐妹。她嘴里没有一句实话,那个骗人的婊子。”

“她骗你什么了?”斯特莱克问。

“他妈的什么都骗!我觉得她说兰德里买给她的那些东西,有一半是她偷来的。”

“哎呀,行了,卡里亚娜。”谢顶男人和蔼地说,“她俩以前是朋友。”谢顶男人告诉斯特莱克,“兰德里经常坐自己的车来这里,接罗谢尔出去玩。”男人瞥了卡里亚娜一眼,继续说,“这使另一个人有点不高兴。”

“谁说的?我才没有呢!”卡里亚娜气冲冲地说,“兰德里就是个目中无人的臭婊子。长得也没有大家说的那么漂亮。”

“罗谢尔对我说过她有个姑姑,在基尔本。”谢顶男人说。

“但是她俩关系不好。”卡里亚娜说。

“你们知道她那个姑姑的名字或住址吗?”斯特莱克问,但那两人都摇了摇头,“那罗谢尔姓什么呢?”

“我不知道。你知道吗,卡里亚娜?对于来这里的人,我们一般只知道他们的教名。”谢顶男人对斯特莱克说。

从那两人口中再也问不出什么来,除了两个多月前罗谢尔离开了收容所。谢顶男人知道罗谢尔有段时间在圣托马斯医院看门诊,但他不知道罗谢尔是否还在那里就诊。

“她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在吃很多药。”

“卢拉死的时候,她一点都不难过。”卡里亚娜突然插嘴道,“她一点都不在乎。”

两个男人都看着卡里亚娜。卡里亚娜耸了耸肩,好像只是说出了令人难以接受的真相似的。

“对了,要是再见到罗谢尔,你们告诉她我在找她,让她打电话给我,行吗?”

斯特莱克给那两人各递了一张名片,然后趁他们饶有兴致地看名片时,迅速把手伸进铁栅栏底部的小窗口,一把抓过刚才那个女人看的《世界新闻报》,夹到腋下。接着他愉快地向那两人道别,离开收容所。

春日下午,阳光明媚。斯特莱克阔步朝哈默史密斯大桥走去。漆成绿色的大桥饰有华美的镀金饰面,在阳光下显得古色古香,非常好看。对岸岸边,一只天鹅顺着泰晤士河随波漂游。远远望去,对岸的办公楼和商厦似在一百英里之外。斯特莱克向右转弯,然后沿着河堤和一排矮房子之间的人行通道继续往前走。那排矮房子有些带阳台,有些爬满紫藤。

斯特莱克在“蓝锚”酒吧买了一品脱啤酒,然后坐到酒吧外面的木制长椅上,面朝泰晤士河,背对宝蓝色和白色相间的酒吧门面。他点上一根烟,把报纸翻到第四版。上面有张埃文·达菲尔德的彩色照片:低着头,单手拿一大束白色的鲜花,黑色大衣的下摆在身后随风飘舞。照片顶上有一条大字标题:达菲尔德探望临终的卢拉母亲。

报上所说之事平淡无奇,简直就像给照片配的说明文字。眼线、随风飘舞的长大衣、略带忧伤和恍惚的神情——达菲尔德的模样,就跟他参加已故女友的葬礼时差不多。照片底下的那几行印刷文字称他是:“忧伤的演员兼歌手埃文·达菲尔德”。

就在这时,口袋里的手机震动了。斯特莱克掏出手机,发现收到了陌生号码发来的一条短信。

请看一下《世界新闻报》,罗宾。

斯特莱克冲小小的显示屏笑了笑,然后把手机放回口袋。太阳照在他脑袋和肩膀上,暖洋洋的。海鸥在头顶上方盘旋、鸣叫。不赶着去什么地方,不赶着见什么人——阳光下,斯特莱克坐在木椅上,悠然地看起了报纸。

罗宾搭乘贝克鲁线地铁北行。正值上班高峰期,车厢里人贴人,拥挤不堪,活像沙丁鱼罐头。每个人都是一副愁眉苦脸、心事重重的模样,这是周一早上的典型画面。罗宾站在人群中间,身体随着行驶的列车摇摇晃晃。突然,她感觉到大衣口袋里的手机在震动。由于身边紧贴着个一身正装、口气很臭的男人,她毫不客气地用胳膊肘使劲抵住那人身上某个软绵绵的部位,才好不容易掏出手机。发现是斯特莱克发来的短消息,罗宾感到一阵兴奋,几乎就跟昨天在报上看到达菲尔德时一样。她把手机屏幕往下翻:

我出去了,钥匙放在厕所马桶的水箱背后,斯特莱克。

罗宾没有费力把手机放回大衣口袋,而是一直攥在手里,同时努力避开旁边那胖子臭烘烘的口气。列车轰鸣着穿越黑乎乎的隧道,轰隆隆,轰隆隆……罗宾不太高兴。昨天,她和马修去马修最喜欢的“风车”美食酒吧吃了个午饭,同行的还有马修大学时代的两个朋友。她看到旁边桌上摊着《世界新闻报》,登着埃文·达菲尔德的照片,于是不顾马修正说得起劲,随口编了个理由,跑到外面给斯特莱克发短信……

事后,马修责怪罗宾很没礼貌,那样急匆匆地跑出去,也不说一声是去干什么,显得神秘兮兮。

列车逐渐减速,旁边的胖子不断倒向罗宾。罗宾紧紧地攥着拉手,既觉得有点荒谬,又有点生马修和斯特莱克的气,尤其是斯特莱克。显然,对于卢拉·兰德里前男友的异常举动,斯特莱克并不当回事。

她七绕八转,经过仍然一片狼藉的施工路段,来到丹麦街。她照斯特莱克说的,费了好大劲从马桶水箱背后取出钥匙。她给弗雷迪·贝斯蒂吉的办公室打电话,结果又受了那个傲慢的姑娘一顿抢白——至此,罗宾彻底愤怒了。

与此同时,斯特莱克正经过皮卡迪利广场——这里见证了罗宾一生中最浪漫的时刻,但斯特莱克并不知情。这天上午,厄洛斯雕像前的台阶上到处都是从意大利来的十几岁孩子。斯特莱克经过圣詹姆斯教堂,朝格拉斯豪斯街走去。

斯特莱克没走多久,就看到了“军营”夜总会——从洛杉矶来的迪比·马克很喜欢这里,一下飞机就来待了几个小时。夜总会共有四层;看上去像是用混凝土浇筑之后就完事了,没刷任何涂料;名字是几个竖着排列的黑色大字,亮闪闪的,非常显眼。不出他所料,大门上方果然安装了监控器摄像头。斯特莱克估计那个摄像头的视野可以覆盖门前的大半条街。他绕着夜总会走了一圈,留心消防出口,并画了一幅粗略的地形图。

昨天夜里,斯特莱克又上网很长时间。他觉得自己完全弄清了迪比·马克和卢拉·兰德里的关系——迪比·马克曾公开表示喜欢卢拉·兰德里。这个说唱歌手曾在两张专辑的三首歌里提到兰德里,也曾在采访中说起兰德里是他的红颜知己和理想中的女友。很难判断这些话里到底有多少戏谑的成分——根据斯特莱克所看的全部采访记录,得考虑以下两点:首先,那个说唱歌手城府很深,而且非常狡黠。其次,每个采访者面对他时似乎都怀有敬畏之心。

迪比·马克是洛杉矶人,混过黑社会,曾因犯下与枪支毒品有关的罪行坐过牢。但现在,他摇身一变,成为千万富翁,除了唱歌之外还拥有几家效益可观的公司。唱片公司为他租了卢拉·兰德里楼下的公寓。毫无疑问,这个消息一泄露,媒体立刻变得——用罗宾的话说——非常“兴奋”。各种疯狂的猜测层出不穷:如果迪比·马克发现自己就住在梦中情人的楼下,可能会发生什么事呢。这一爆炸性的消息又会如何影响兰德里和达菲尔德之间不稳定的关系呢?一时间,众说纷纭,谣言四起,其间夹杂着许多无疑是假托双方朋友说的话:“他已经打电话给她,约她共进晚餐”、“他到伦敦时,她正在公寓准备聚会,为他接风洗尘”……迪比·马克要来伦敦,惹得各类评论家气急败坏,纷纷口诛笔伐,说两度犯罪、用音乐美化犯罪历史(那些评论家的原话)的迪比·马克真的要来英国了。但这些“杂音”几乎完全被上述的那些推测和谣言淹没。

斯特莱克觉得夜总会周围的几条街没什么可看了,便继续走一会儿,记下夜总会只准周五停车的街边停车点和附近其他场所的街边停车点——那些场所也安装了监控器。做完笔记后,斯特莱克为了犒劳自己,走进一家小餐馆,点了一杯茶和一份熏肉卷,边吃边看别人丢弃的《每日邮报》。

斯特莱克开始喝第二杯茶,并津津有味地看着一篇幸灾乐祸的报道:首相忘了话筒没关,大骂一位老年女性选民“老顽固”。就在这时,手机响了。

一周前斯特莱克巴不得摆脱那个临时工,没接她打来的电话,但今天他接了。

“喂,罗宾,你好吗?”

“一般。有几件事情要跟你说一下。”

“说吧。”斯特莱克掏出笔。

“艾莉森·克雷斯韦尔刚打来电话——她是约翰·布里斯托的秘书——说她在‘西普里亚尼’餐厅预订了明天下午一点的位置,到时候约翰·布里斯托会介绍你认识唐姿·贝斯蒂吉。”

“太好了!”

“我又给贝斯蒂吉的制片公司打了电话。他们开始烦了。说他正在洛杉矶。我又给他们说了一下,让他给你打电话。”

“很好。”

“还有,彼得·吉莱斯皮又打电话来了。”

“嗯哼。”

“他说有急事,请你尽快给他回电话。”

斯特莱克在想要不要直接叫罗宾打电话给吉莱斯皮,让他有多远滚多远。

“好,我会给他回的。对了,你能把乌齐夜总会的地址用短信发给我吗?”

“知道了。”

“还有,查查一个人的电话号码。好像是叫盖伊·索梅?是时装设计师。”

“念‘居伊’。”罗宾说。

“什么?”

“他的教名,你念错了。要用法语的发音来念:‘居伊’。”

“哦,对。那个,你能查一下他的电话号码吗?”

“知道了。”

“问他愿不愿意跟我谈谈。给他留个言,告诉他我是谁,雇我的人是谁。”

“知道了。”

斯特莱克逐渐听出罗宾说话的口气冷冰冰的。想了一两秒钟后,他觉得自己知道了原因。

“对了,谢谢你昨天发短信给我。”斯特莱克说,“对不起,我没有回复。当时不方便给你回短信。你能打电话给奈杰尔·克莱门茨,约他见个面吗?他是达菲尔德的经纪人。”

不出所料,罗宾的气一下就消了。她的声音变得热情了许多——确切地说,热情到接近兴奋的程度。

“但是达菲尔德不可能跟这事有关,对吗?他有确凿的不在场证据!”

“嗯,呃,这得调查之后才能确定。”斯特莱克故意给罗宾留下一个悬念,“对了,罗宾,要是恐吓信又来了——一般都是星期一来的……”

“嗯?”罗宾迫不及待地说。

“跟以前的放在一起。”斯特莱克说。

斯特莱克不敢确定——好像不太可能,罗宾看着一本正经——但他似乎听到罗宾挂电话时轻声骂了句“去你妈的”。

那天剩下的时间,斯特莱克马不停蹄地做了一些琐碎但必要的基础工作。罗宾把地址发过来后,他去了那天所去的第二家夜总会,这次是在南肯辛顿区。乌齐夜总会和“军营”夜总会截然不同:入口很不显眼,不知道的人会以为这是一处漂亮的私人住所。不过大门上方也安装了监控器。接着,斯特莱克坐公交车前往查尔斯街。他确信居伊·索梅就住在那条街上。到了居伊·索梅的住处后,他选了条估计是最近的路线,步行前往兰德里死前的住所。

到了傍晚,斯特莱克感到右腿疼得要命,于是买了三明治,边吃边休息一会儿。休息完之后,他动身前往伦敦警察厅附近的“翎羽”酒吧,去见埃里克·沃德尔。

“翎羽”也是一家装饰成维多利亚风格的酒吧,只不过窗户是几乎从地面直到天花板的落地窗。窗外正对着一栋建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灰色大楼,楼身饰有许多出自雅各布·爱泼斯坦之手的雕塑。离得最近的雕塑位于大楼大门上方,居高临下,正对着酒吧的落地窗:一个婴儿紧紧地抱着一位表情凶恶的女神,那婴儿是女神的儿子,身子往后扭成奇怪的姿势,露出自己的生殖器。时间流逝,所有惊世骇俗的事物全都变得司空见惯。

酒吧里面,各种机器的声音叮叮当当,不绝于耳。红黄蓝三种颜色变幻莫测,闪耀不止。墙上挂着多台包着皮革护套的等离子电视,正在播放西布朗维奇对阵切尔西的比赛,但没有声音。不知从什么地方传来艾米·怀恩豪斯富于节奏、类似呻吟的歌声。长长的吧台上方,米黄色的墙上,以喷绘的方式列着各种麦芽啤酒的名字。吧台对面是通往二楼的楼梯:深色的木制台阶呈弧形,非常宽阔,边上的黄铜扶手闪闪发亮。

顾客很多,点东西需要排队。借排队的时间,斯特莱克打量了一下周围。到处都是男人,大部分头发剪得很短,像军人。不过,一张高桌边围站着三个姑娘。她们的皮肤晒成了橘红色,披着一头染过且烫得笔直的头发,穿着亮晶晶的紧身小短裙,踩着高跟鞋,毫无必要地不时变换着身体重心。酒吧里只有一个独自喝酒的顾客,年轻英俊,身穿皮夹克,坐在靠窗的高凳上,两眼盯着三个姑娘,从头到脚打量她们——那种眼神,一看就知道是风月场上的老手。对此,三个姑娘假装没有发觉。斯特莱克要了一品脱“厄运沙洲”啤酒,朝那个独饮客走去。

“我是科莫兰·斯特莱克。”斯特莱克说道,走近沃德尔坐的桌子。沃德尔有一头令斯特莱克嫉妒的漂亮头发——绝对没人会叫沃德尔“阴毛头”。

“嗯,我想也是你。”警察跟斯特莱克握了握手,“安斯蒂斯说你是个大块头。”

斯特莱克拉过一张凳子。沃德尔开门见山地说:

“你给我带了什么东西?”

“上个月,就在伊灵百老汇附近发生了一起持刀捅人的命案。被捅的好像是叫利亚姆·耶茨?警方的线人,对吧?”

“是的,他脖子上挨了一刀。但我们已经知道凶手是谁了。”沃德尔摆出高人一等的架势,笑了笑说,“伦敦一半的骗子都知道了。如果这就是你带来的信息——”

“不过,凶手在哪儿仍不知道,对吧?”

沃德尔飞快地瞥了一眼那三个假装没有发觉的姑娘,然后迅速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

“继续说。”

“有个姑娘在位于哈克尼路的‘贝特巴斯特’赌场工作,名叫肖娜·霍兰。她住在租来的公寓里,离赌场两条街远。当时,有个不受欢迎的客人去她的公寓留宿。那客人名叫布雷特·弗尼,过去经常殴打肖娜·霍兰的妹妹。但显然他是一个让女人无法拒绝的男人。”

“知道详细地址吗?”沃德尔边忙不迭地做笔记边问。

“我已经给了你租客的名字和一半的邮政编码,你能稍微做点侦探的工作吗?”

“你刚才说你是怎么得知这些信息的?”沃德尔仍在奋笔疾书,笔记本放在桌子底下的膝盖上。

“我没说过。”斯特莱克呷着啤酒,平静地回答。

“你有一些很有意思的朋友,对吧?”

“不少。现在,秉着公平交易的精神……”

沃德尔笑着把笔记本放回衣服口袋。

“你刚给我的信息,很有可能是胡说八道。”

“不是。遵守规矩,沃德尔。”

警察盯着斯特莱克看了一会儿。显然,他拿不定主意,不知道对于斯特莱克的话是应该觉得好笑,还是应该照做。

“那你想要什么?”

“我在电话里告诉过你了:要一点关于卢拉·兰德里的内部信息。”

“你不看报纸的吗?”

“我说了,内部信息。我的客户认为这是一起谋杀案。”

沃德尔的表情变得严肃起来。

“雇你的是某家小报,对吧?”

“不是,”斯特莱克回答,“是她哥哥。”

“约翰·布里斯托?”

沃德尔举起酒杯,缓缓地喝了一大口,两眼盯着离得最近的那个姑娘的大腿。弹球机发出的红光落在他的婚戒上,闪闪发亮。

“他仍抓着监控录像不放?”

“他提起过。”斯特莱克坦承。

“我们追查过他们,”沃德尔说,“那两个黑人。我们发出过呼吁,但是那两人谁也没有现身。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汽车警报响的时候,他们可能刚好路过——或者,是想钻进车里。那是一辆玛莎拉蒂,非常拉风。”

“你认为他们是偷车贼?”

“我没说他们是专门去那里偷车的。他们可能发现了一个机会,看见那辆车停在那里——哪个缺心眼的竟然把玛莎拉蒂停在街上?但是当时将近凌晨两点,气温又在零度以下。我想不出多少合理的解释,为什么两个人会选择那个时间,在梅菲尔的一条街上见面。根据我们的调查,他们都不住在那里。”

“没查到他们是从什么地方来的,事后又去了什么地方?”

“我们非常肯定,布里斯托念念不忘的那个人,也就是兰德里跳楼前朝她公寓走去的那个人,十一点十五分在威尔顿街下了三十八路公交车。一个半小时以后,那人经过贝拉米路尽头的监控器。但不能确定在那一个半小时里他到底干了什么。兰德里跳楼之后,大约过了十分钟,那人再次经过那个监控器。他横冲直撞,突然出现在贝拉米路上,然后极可能右转,拐上韦尔顿街。二十分钟以后,西奥博尔德斯路的监控器拍到一个家伙,跟那人有点相像:个子很高,穿着带兜帽的短上衣,用围巾蒙着脸。”

“二十分钟就到了西奥博尔德斯路,他的速度真够快的。”斯特莱克说,“西奥博尔德斯路都要靠近克拉肯维尔了,对吧?绝对有两……两英里半。而且路上还结着冰。”

“是的,呃,那家伙有可能不是他。监控录像根本靠不住。布里斯托觉得那人蒙着脸,很可疑,但是那天晚上的气温在零下十度,我出去工作时还戴着巴拉克拉瓦帽。总之,不管那人去没去过西奥博尔德斯路,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个人站出来说认得他是谁。”

“那另一个人呢?”

“顺着哈利韦尔街跑了,狂奔了两百码左右。之后去了什么地方就不清楚了。”

“他什么时候进入现场的,也不清楚吗?”

“可能来自任何地方。我们没有获得关于他的其他监控录像。”

“不是说伦敦有一万个监控器吗?”

“还没到每个角落都有的地步。监控器无法解答我们的问题,除非得到定期检修。加里曼街的监控器坏了,而牧场街和哈特利街根本就没有。你跟所有的人一样,斯特莱克。骗老婆你在办公室,其实却在脱衣舞俱乐部,这时候你想要公民自由。但是如果有人正在撬你家厕所的窗户,你就又想要一天二十四小时的监控了。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鱼和熊掌,我都不要。”斯特莱克说,“我只想问你二号神秘人的情况。”

“跟他同伙一样,蒙着脸,只露出两只眼睛。你只能看到他的那双手。如果我是他,做贼心虚,我会躲进酒吧,然后跟着一大群人一起出来。哈利韦尔街附近有家‘伯约’酒吧,他可能去了那里,混在酒吧的顾客里。我们去那里调查过了,”沃德尔抢在斯特莱克发问前说,“没人认得出监控录像里的那个人。”

两人默默地喝了一会儿酒。

“就算找到他们,”沃德尔放下酒杯说,“我们最多也只能得到一份目击者的证词,证明兰德里是跳楼自杀的。兰德里的公寓里没有任何无法解释的dna。没有不应该去的人去过她的公寓。”

“约翰·布里斯托不仅怀疑监控录像。”斯特莱克说,“他还跟唐姿·贝斯蒂吉见过几次面。”

“别跟我说唐姿什么蒂吉的。”沃德尔说。

“我不得不提她,因为我的客户认为她说的是真话。”

“她还在那么说?还没有放弃?要我告诉你贝斯蒂吉夫人的事吗?”

“说说看。”斯特莱克说。他单手握着酒杯,贴于胸前。

“兰德里跳楼之后,大约过了二十……二十五分钟,我和卡佛赶到现场。制服警已经在那里了。我们见到唐姿·贝斯蒂吉时,她仍在发疯,念念叨叨,瑟瑟发抖,喊着嚷着楼里有个杀人凶手。

“她说两点钟左右,她起床去厕所撒尿,结果听到四楼传来喊叫声,然后看见兰德里经过窗前,掉了下去。

“要知道,那里的公寓窗户安的都是三层玻璃或类似的什么东西。这么设计的目的是为了保温和把草民世界的噪音隔在外面。等到我们向唐姿·贝斯蒂吉问话时,底下的街上停满了巡逻警车,挤满了附近的邻居,但是你在楼上根本就不知道,只看得到警灯发出的光。外面的噪音根本传不进来,里面静得就像他妈的金字塔。

“所以我问她,‘你确定听到了喊叫声吗,贝斯蒂吉夫人?因为这个公寓的隔音效果似乎非常不错。’

“她仍不改口,赌咒发誓说她听到了每一个字。根据她的说法,兰德里好像喊了一句‘你来得太迟了’,而一个男人的声音说了句‘你这个该死的骗子’。他们说这是幻听。”沃德尔说,“吸食过多可卡因之后,脑子会从鼻孔慢慢流出来,你就会出现幻听。”

说到这里,沃德尔又喝了一大口啤酒。

“总之,我们证实了她绝对不可能听到什么声音。为了躲避记者,贝斯蒂吉夫妇第二天搬去朋友那儿住,所以我们派几个人进了他们的公寓,又另外派一个人去兰德里的阳台拼命大喊。但是他说的话二楼的几个人一个字都听不到。当时,二楼那几个人非常清醒,也非常专注。

“但是,在我们证实贝斯蒂吉夫人纯粹是胡说八道时,她却打电话告诉半个伦敦城的人,说她是见证卢拉·兰德里被人谋杀的唯一一个目击者。这时,媒体已经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一些邻居也听到贝斯蒂吉夫人嚷嚷‘入侵者’之类的话。没等我们再次找她谈话,各家报纸就已经做出判决,宣布埃文·达菲尔德是凶手。

“我们对贝斯蒂吉夫人说,我们已经证实她不可能听到她之前说的那些话。但是,她并不承认那些话都是她编出来的。现在,她凭借这事捞到了许多好处;她家门前挤满了记者,好像她是卢拉·兰德里再世似的。所以对于我们的话,她反驳说:‘哎呀,我不是说过了吗?我把窗户打开了。对,我把窗户打开了,呼吸一下新鲜空气。’”

沃德尔嘲讽地笑了笑。

“外面零下好几度,而且下着雪。”

“而且她只穿了条内裤,对吗?”

“看着就像一把耙子,上面挂着两个塑料橘子。”沃德尔脱口而出。斯特莱克相信自己肯定不是第一个听到这个比喻的人。“针对贝斯蒂吉夫人的新说法,我们又进行了仔细调查。我们检查指纹,结果发现果然不出所料,她没有开过窗户。窗户插销和其他任何地方都没有发现指纹。兰德里死的前一天早上,清洁工进去擦了所有地方,然后再也没有进去过。我们到那儿的时候,所有的窗户都是关好并上了插销的,所以只能得出一个结论,对吧?贝斯蒂吉夫人他妈的就是个骗子。”

沃德尔喝光杯里的啤酒。

“再喝一杯。”斯特莱克说完,没等对方回答就朝吧台走去。

从吧台回到桌子那儿时,斯特莱克发现沃德尔正好奇地打量他的两条小腿。换了平时,斯特莱克很可能会用那条义肢狠狠地踢一下桌腿,然后说:“别看了,是这条腿。”但这天他没有那么做,而是放下新买的两杯啤酒和一份脆猪皮——脆猪皮装在一个很小的白色碟子里,令他非常愤慨——接着刚才的话继续往下说。

“不过,唐姿·贝斯蒂吉一定目睹了兰德里从窗户前掉落,对吗?因为威尔逊认为他听到了尸体掉落的声音,就在贝斯蒂吉夫人叫喊之前。”

“也许她看见了,但是她没在撒尿。她在厕所吸食可卡因。我们发现了摆成两三条细线的可卡因。”

“是她留下的?”

“是的。可能是看到有人从窗户前掉下去,分心了。”

“从厕所可以看到窗户?”

“是的。呃,刚好可以看到。”

“你们很快就赶到了现场,对吗?”

“制服警是大约八分钟后到的,我和卡佛是大约二十分钟后到的。”说完,沃德尔举起酒杯,像是要为警方的效率干杯。

“我找威尔逊谈过了,那个保安。”斯特莱克说。

“是吗?他做得不算坏。”沃德尔带着几分优越感说,“拉肚子不是他的错。他没有碰任何东西,而且兰德里跳楼后,他立刻检查了几个地方。对,他做得还行。”

“他和他的同事有点懒,没有定期修改大门密码。”

“人都是这样子。各种密码实在太多了。我能理解他们的感受。”

“布里斯托认为,在威尔逊上厕所的那十五分钟里可以发生任何事。”

“我们也是这么认为的,但这种想法只持续了五分钟左右,因为接着我们便证实,贝斯蒂吉夫人是个可卡因瘾君子,而且想出名都想疯了。”

“威尔逊说,游泳池的门没锁。”

“那他能解释凶手在没有经过他面前的情况下,是怎么进入游泳池,或者回到游泳池的吗?他妈的那个游泳池,”沃德尔说,“几乎跟我去的健身房的游泳池一样大,却只给他妈的三个人用。前台背后有个地下健身房。还有他妈的地下车库。所有的公寓都是用大理石装饰的,他妈的就像……就像豪华的五星级酒店!”

警察缓缓地摇摇头,表达对财富分配不均的不满。

“同一片天下,不同的世界。”

“我想知道三楼那个公寓的情况。”斯特莱克说。

“迪比·马克租的那个?”斯特莱克惊讶地发现,警察脸上逐渐露出热情洋溢的微笑,“你想知道什么?”

“那个公寓你进去过吗?”

“我去看过一眼,我进去之前布莱恩特已经检查过了。空的。窗户都上了插销,警报器是打开的,也没有损坏。”

“布莱恩特是撞到桌子,打碎了一个大花瓶的那个人?”

沃德尔哼了一声。

“你也听说了?这事让贝斯蒂吉先生不太高兴。是的,两百朵白玫瑰插在一个垃圾桶那么大的水晶花瓶里。马克总是要求附属物品里有白玫瑰。很明显,贝斯蒂吉先生在报上看到了这个信息。这里说的附属物品是,”发现斯特莱克没有答话,沃德尔以为他不知道这个词的意思,于是解释说,“他们要求放在化妆室里的东西。我还以为你知道呢。”

斯特莱克没有理会对方话里的嘲讽,只是遗憾安斯蒂斯没有介绍一个更好的人给他。

“弄清楚贝斯蒂吉为什么要送马克那些玫瑰花了吗?”

“不就是为了拍马屁吗?很可能是想让马克出演什么电影。听到布莱恩特打烂了那些玫瑰花,他气得火冒三丈,亲眼看到后更是暴跳如雷,大吼大叫。”

“邻居横死街头,连脑袋都摔烂了,他却为了一束花大发脾气,没人觉得奇怪吗?”

“他就是个极端讨厌的混蛋,贝斯蒂吉。”沃德尔愤怒地说,“他说话的时候,你得恭恭敬敬地听着。他把我们全都当成了他公司里的下属。但是最后他意识到那样做是不明智的。

“不过,他大吼大叫不全是为了那些花。他想让自己的声音盖过他老婆的声音,好让他老婆恢复冷静。一有谁想问他老婆话,他就过来阻挠。贝斯蒂吉那老头也是个大块头。”

“他为什么那么做呢?”

“当时,他老婆就像只被吓呆了的小灵犬,大喊大叫,瑟瑟发抖。时间越长,就越容易看出他老婆在吸食可卡因。他肯定知道公寓的什么地方摊着可卡因。他肯定不想让警察上门搜查。所以他故意借着那些花五百英镑买的花大发脾气,好分散别人的注意力。

“我忘了在什么地方看到过他正在闹离婚。这事我一点都不感到奇怪。媒体对他总是陪着小心,因为这个混蛋动不动就跟人打官司。他肯定不喜欢他老婆大吵大闹,引起大家的注意。媒体见缝就钻,不会放过任何机会。有很多关于他的报道,用盘子砸下属,开会时拍桌子。他们说他给了上一任妻子一大笔封口费,让那女人在法庭上不要提起他的性生活。所有的人都知道他就是个大混蛋。”

“你们不认为他有嫌疑?”

“哈,我们倒是认为他有很大嫌疑。他在现场,而且是个出了名的暴力分子。但是看起来他根本不可能是凶手。要是他老婆知道是他干的,或者兰德里跳楼时他离开过公寓,我敢打赌他老婆肯定会告诉我们的。我们到那里时,他老婆完全失去了理智。但是他老婆说他在睡觉,而且床上的被褥很乱,显然有人睡过。

“再说,就算他偷偷地溜出公寓没让他老婆发现,然后上去对兰德里下手,那我们就得回答一个问题:他是怎么避开威尔逊的。他不可能是乘电梯下楼的,所以只能是从楼梯下来的,那就会跟威尔逊碰个正着。”

“所以由于时间不符,他的嫌疑被排除了?”

沃德尔犹豫片刻。

“呃,也有可能是他干的——只是可能,假如贝斯蒂吉能跑得飞快,远远快过跟他一样年龄、跟他一样体重的大多数老头,而且一推下兰德里就开始跑。但是就算那样,仍有几点需要考虑:为什么我们在兰德里的公寓里没有发现他的dna;他是怎么离开自己的公寓而不让他老婆知道的;兰德里为什么会让他进去。兰德里所有的朋友一致认为,兰德里不喜欢他。再说,”沃德尔喝完杯里最后一点啤酒,说,“贝斯蒂吉那种人要是想让一个人死,不会亲自动手,而会雇一个杀手。他不想弄脏自己的手。”

“再喝一杯?”

沃德尔看了看表。

“这次我请。”说完,沃德尔慢步朝吧台走去。那三个围站在高桌边的年轻姑娘立刻不说话了,开始盯着沃德尔,频抛媚眼。沃德尔端着两杯啤酒返回时,给了她们一个坏笑。那三个姑娘直到沃德尔重新坐到斯特莱克身边的高凳时,还不停地回头瞟他。

“你觉得威尔逊当杀手怎么样?”斯特莱克问警察。

“很差劲。”沃德尔回答,“他的速度没那么快,能够先从一楼跑到四楼,再从四楼跑到一楼去见唐姿·贝斯蒂吉。告诉你吧,他的简历纯粹是胡说八道。人家雇他是因为他当过警察,其实他跟警察一点关系都没有。”

“很有意思。那他以前是干什么的?”

“他到处给人家当保安,干了很多年。他承认为了得到第一份工作,他撒了谎,大约是十年前的事。后来就将错就错,没改过简历。”

“他好像很喜欢兰德里。”

“是的。他比看上去要老得多。”沃德尔答非所问地说,“他已经当爷爷了。他们不像我们这样相貌跟年龄相符,对吧,那些非裔加勒比人?我还以为他的年纪跟你差不多呢。”斯特莱克心不在焉地想,不知道自己在沃德尔眼中是多大年纪。

“法医检查兰德里的公寓了吗?”

“是的。”沃德尔回答,“但是这完全是因为上级想让案子办得无可指摘。其实在头二十四小时内,我们就知道绝对是自杀。不过我们还是非常用心地调查了一番,因为他妈的全世界都在看着。”

沃德尔的得意之情溢于言表。

“那天早上,清洁工已经打扫完了整栋楼——那个波兰姑娘非常性感,英语很烂,但是工作一丝不苟,到处都抹得一尘不染——所以那天的指纹非常清晰。没有发现任何异常。”

“那里有威尔逊的指纹,可能是因为兰德里坠楼后,他进去检查了一下?”

“是的,但是没有任何可疑的地方。”

“那么根据你的说法,兰德里坠楼时,整栋楼里只有三个人。迪比·马克本来也应该在那里的,但是……”

“……他从机场直接去了一家夜总会,对。”沃德尔再次情不自禁地咧嘴一笑,“兰德里死后第二天,我在克拉里兹酒店找迪比谈了话。是个大块头,跟你一样。”沃德尔瞥了斯特莱克魁梧的身板一眼,“不过比你强壮。”斯特莱克没有反驳。“果然像是混过黑社会的。他在洛杉矶坐过牢,差点没拿到进入英国的签证。

“他有很多随从。”沃德尔继续说,“都在那个房间里。那些人手上戴满戒指,脖子上刺着文身。不过就数他的块头最大。要是在胡同里遇见他,你肯定会觉得非常害怕。但是他比他妈的贝斯蒂吉礼貌多了。他问我要是不带枪,我会怎么做警察的工作。”

警察笑容满面。斯特莱克不禁得出下面的结论:和基兰·科洛瓦斯·琼斯一样,伦敦警察厅刑事侦缉部的埃里克·沃德尔也是追星族。

“我跟他没谈多久,因为他刚下飞机,而且一步也没走进过‘肯蒂格恩花园’。没什么可疑的。最后,我让他在他的最新专辑上签名送给我。”沃德尔像是情不自禁地补充道,“这使一屋子的人乐得不行。他很爽快地签了。我老婆想把那张专辑放到‘易趣’网上拍卖,但是我舍不得……”

说到这里,沃德尔突然住口。他好像觉得自己有点说多了。斯特莱克暗自好笑,并抓了一把脆猪皮片吃。

“那埃文·达菲尔德呢?”

“他啊。”刚刚还兴高采烈的沃德尔立刻变得怒容满面,“吸毒的垃圾。从开始到最后,他一直都在耍我们,把我们耍得团团转。兰德里死后第二天,他就去戒毒了。”

“我知道这事。去哪儿戒毒了?”

“修道院,还能有哪儿?狗屁的修养疗法。”

“那你们是什么时候找他谈话的?”

“第二天,但是我们得先找到他。他的人想尽各种办法阻挠我们。就跟贝斯蒂吉的情况一样,对吧?他们不想让我们知道他到底在做什么。我老婆,”沃德尔变得更加愤怒了,“竟然觉得他很性感。你结婚了吗?”

“还没有。”斯特莱克回答。

“安斯蒂斯对我说,你离开军队是为了跟一个长得像超级名模的女人结婚。”

“你们找到达菲尔德后,他怎么说的?”

“他们俩在夜总会大吵了一架,乌齐夜总会。许多人都看见了。兰德里离开了夜总会。达菲尔德说大约五分钟以后,他也离开了夜总会去追兰德里。他戴着吓人的狼头面具,遮住整张脸。那张面具做得像真的一样,毛茸茸的。他对我们说,那是他参加时装摄影之后留下的。”

说话时,沃德尔一脸不屑。

“他喜欢戴着那张面具出门,吓唬狗仔队。所以,在兰德里离开乌齐夜总会以后,他上了车——他让一个司机一直在外面等他——然后赶去‘肯蒂格恩花园’。那司机证实了他说的一切。哎呀,不对,”沃德尔不耐烦地纠正自己,“司机说的是他开车送一个戴狼头面具的男人去‘肯蒂格恩花园’。他觉得那人是达菲尔德,因为那人的身高和体型跟达菲尔德差不多,穿的衣服很像,说话的声音也一样。”

“路上,他一直没有摘掉狼头面具。”

“从乌齐夜总会到兰德里的公寓只有大约十五分钟的车程。所以是的,他没有摘掉面具。这个鸟人像个小孩子一样。

“接着,根据达菲尔德自己的说法,他看到兰德里的公寓外面有很多狗仔队,于是决定不进去。他叫司机送他去苏荷区。到那儿后就把司机打发走了。达菲尔德转了个弯,去了毒贩的公寓,就在阿布利大街上。他在那里注射了毒品。”

“那个时候,他还戴着狼头面具吗?”

“不,他在那里时,摘掉了面具。”沃德尔回答,“那个毒贩名叫威克利夫,是被一所公立学校开除的学生,毒瘾比达菲尔德还要大。他详细交代了当时的情况,证实两点半左右,达菲尔德去了他的公寓。当时那里只有他们两个人。当然,威克利夫很有可能是在撒谎,好替达菲尔德开脱。但是一楼有个女人听到了门铃的声音,还说看见达菲尔德上了楼梯。

“总之,四点左右,达菲尔德重新戴上吓人的狼头面具,离开威克利夫的公寓。他以为司机还在等他,于是晃晃悠悠地朝他觉得司机在等他的地方走去,但是司机已经走了。那司机说他跟达菲尔德不合。他觉得达菲尔德非常讨厌;我们给他做笔录的时候,他明确表示了这一点。给他付钱的不是达菲尔德,而是兰德里。

“接着,身上一分钱没有的达菲尔德一路走着去诺丁山找西娅拉·波特。我们找到了几个人,他们看见一个男人戴着狼头面具,在通往诺丁山的街上晃悠。还有一段监控录像显示,他在一个通宵开放的停车场向一个女人讨火柴。”

“在那段监控录像里,你能看清他的脸吗?”

“看不清,因为他只是把狼头面具往上推了一点,好跟那女人说话。你只能看见狼鼻子和狼嘴。但是,那女人说他是达菲尔德。

“大约四点半时,他到了波特的住处。波特让他睡在沙发上。大约一个小时以后,波特听说兰德里死了的消息,于是叫醒了他,把消息告诉了他。波特暗示他装装样子,去戒毒。”

“你们找过自杀遗言吗?”斯特莱克问。

“找过了,但是公寓里没有,笔记本电脑里也没有,不过这并不奇怪。她是一时冲动跳楼自杀的,对吧?她有躁郁症,而且刚跟那个垃圾大吵一架,她彻底崩溃了——那个,你知道我的意思吧?”

沃德尔看了看表,然后一口喝干杯里剩下的啤酒。

“我得走了。老婆要生气了。我对她说只出来半个小时。”

那三个晒成橘红色的姑娘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走了。出了酒吧后,两人各点了一根烟。

“禁烟令太烦了。”沃德尔说着,把皮夹克的拉链拉到脖子那儿。

“那我们就这样说定了?”斯特莱克问。

沃德尔叼着烟,戴上手套。

“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拜托,沃德尔,”斯特莱克说着,递给警察一张名片,警察随手接过去,完全不当回事,“我告诉了你布雷特·弗尼的信息。”

沃德尔哈哈大笑了几声。

“还没有。”

沃德尔把斯特莱克的名片塞进衣袋,吸了口烟,对着天空徐徐吐出,然后好奇地打量了比他高大的斯特莱克一眼。

“好吧,抓到弗尼,就把档案给你。”

十一

“埃文·达菲尔德的经纪人说,他的客户不想再接受任何关于卢拉·兰德里的电话或现场采访。”第二天上午,罗宾说,“我一再强调,你不是记者,但他还是坚决不同意。比起弗雷迪·贝斯蒂吉办公室的人来,居伊·索梅办公室的人更不好说话,好像我要觐见教皇似的。”

“知道了,”斯特莱克说,“我去看看能不能通过布里斯托联系到他。”

罗宾第一次见到斯特莱克穿了一身正装:深色夹克配浅色领带,显得朴素大方,很有精神,加上身材魁梧,看着很像要去参加国际比赛的橄榄球运动员。他正双膝跪地,在夏洛特住处搬来的一个纸箱里寻找什么东西。罗宾努力忍着不去看纸箱里装的是什么。对于斯特莱克住在办公室一事,两人仍然避而不谈。

“哈,找到了。”斯特莱克终于在一摞信件中找到一个亮蓝色的信封——请他去参加外甥生日聚会的请帖。“妈的!”拆开信封后,他骂了一声。

“怎么啦?”

“上面没写他几岁。”斯特莱克回答,“我外甥。”

罗宾知道斯特莱克有许多同父异母和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父亲是著名歌星,母亲名声不太好。她对斯特莱克跟家人的关系非常好奇。但鉴于斯特莱克从未说起过他的身世,罗宾努力克制住好奇心,憋着一肚子问题,继续查看这天的寥寥无几的几封信件。

斯特莱克站起来,把纸箱搬回里间办公室的角落,然后回到罗宾的办公桌旁。

“这是什么?”看到办公桌上有张复印的报纸,他问。

“给你看的。”罗宾底气不足地回答,“你说你很高兴看到那篇关于埃文·达菲尔德的报道……我想你可能也会对这篇报道感兴趣,要是你还没看过的话。”

这是一张边缘裁剪得非常整齐的剪报,内容是对弗雷迪·贝斯蒂吉的报道,来自前一天的《标准晚报》。

“太好了。我要去跟他老婆吃午饭,正好可以带着路上看。”

“马上就要变成前妻了。”罗宾说,“事情的经过都写在这篇报道里。贝斯蒂吉先生在感情方面不太幸运。”

“根据沃德尔对我说的话,他不太讨人喜欢。”斯特莱克说。

“你是怎么找到那个警察的?”对于案子,罗宾无法克制自己的好奇心。她渴望知道更多关于调查过程和进展的情况。

“我们有个共同的朋友。”斯特莱克回答,“那朋友是我在阿富汗时认识的,他是个警察,当时被伦敦警察厅派往国防义勇军工作。”

“你去过阿富汗?”

“是啊。”斯特莱克穿着大衣回答道,嘴里叼着折叠起来的剪报和邀请他参加生日聚会的请帖。

“你在阿富汗做什么?”

“调查一起阵亡事件。”斯特莱克回答,“我是宪兵。”

“噢。”

斯特莱克是宪兵,并非马修以为的江湖骗子或废物。

“你为什么离开部队呢?”

“负伤了。”斯特莱克回答。

他直言不讳地告诉威尔逊自己受过伤,但面对罗宾,他觉得还是不说为好。说出来的话罗宾肯定会一脸震惊。他不需要罗宾的同情。

“别忘了给彼得·吉莱斯皮打电话。”罗宾提醒朝门外走去的斯特莱克。

坐地铁前往邦德街途中,斯特莱克看了罗宾给他的那篇报道。弗雷迪·贝斯蒂吉的第一笔财富是从父亲那里继承来的——他父亲靠搞运输发了财。后来,弗雷迪·贝斯蒂吉制作了许多部高度商业化的电影。这些电影虽然遭到严肃批评家的嘲笑,却为他带来丰厚的回报,让他发了大财。目前,贝斯蒂吉正在准备起诉两家报纸,因为它们指控他曾对一名年轻女员工采取令人不齿的不正当行为,事后又用钱封口。报纸的指控字斟句酌,措辞非常谨慎,用了许多“据称”和“据报道”之类的字眼,而指控的事由包括暴力性骚扰和一定程度的人身威胁。提出指控的“据称是受害人身边的人”,姑娘本人拒绝提出指控或面对媒体。贝斯蒂吉目前正在跟他现任妻子闹离婚的事,见于报道的最后一段。这段话的结尾提到,卢拉·兰德里自杀当晚,这对不和的夫妻也在那栋楼里。这给读者造成一种奇怪的印象:贝斯蒂吉夫妇的不和可能影响了兰德里,成为导致她跳楼的原因之一。

斯特莱克从未进过西普里亚尼餐厅。他走在戴维斯街上,太阳照着他的后背,暖洋洋的。阳光下,前面那栋由红砖砌成的大楼红彤彤的,格外醒目。直到这时他才想到,要是在餐厅撞见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不是没有可能,该是多么怪异啊。他父亲的那些合法子女,是西普里亚尼这类餐厅的常客。斯特莱克在塞利奥克医院接受理疗时,他们中的三个来看过他。加比和丹妮联名送了些花,不过人没有去。阿尔去过一次,大笑不止,声音听着像驴叫。他皱眉蹙额,不敢看床尾。阿尔走后,夏洛特学阿尔的笑声和害怕的样子给斯特莱克看,模仿得惟妙惟肖。没人想得到那么漂亮的姑娘还那么风趣。

西普里亚尼餐厅内部有种装饰派艺术的感觉:木制吧台和餐椅色彩淡雅,表面光滑。圆形餐桌搭配淡黄色桌布。男女服务员身着白色夹克,系着蝴蝶结。就餐的顾客很多,噼里啪啦的刀叉声和叽里咕噜的说话声不绝于耳。斯特莱克很快找到了客户,就坐在一张四人桌那儿——出乎斯特莱克意料的是,跟他同桌的是两个女人,而不是一个。那两个女人都留着光亮的棕色长发。布里斯托正在对她们说话。看那张兔脸的表情,他显然是想取悦或安慰她们。

看到斯特莱克,布里斯托腾地跳起来,上前迎接,并向他介绍那两个女人。唐姿·贝斯蒂吉伸出一只冷冰冰的纤手,但脸上没有一丝笑意。她妹妹厄休拉·梅连手都没伸。四人传递菜单,各自点了饮料和食物。点菜过程中,布里斯托唠唠叨叨,显得非常紧张。那姐妹俩则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架势,用挑刺的目光无所顾忌地打量斯特莱克。

姐妹俩打扮得光鲜亮丽,好像两个刚从箱子里拿出来的崭新的洋娃娃。她们像很多富家小姐那样,非常瘦——穿着紧身牛仔裤,几乎连屁股都看不出来;晒成咖啡色的脸上泛着蜡一样的光泽,尤其是额头。浓密光亮的棕色长发从中间分开,发梢修剪得极其平整,像用水平仪测过一样。

终于,斯特莱克抬起头,不再看菜单。唐姿开门见山地说:

“你真的(她把这两个字念成了‘蒸的’)是‘乔尼·罗克比’的儿子?”

“dna测试的确是这么说的。”他答道。

她似乎不能确定他是在开玩笑还是生气了。她那双黑眼睛挨得有点儿太近,肉毒杆菌和填料也抹不平脸上的愤怒。

“听着,这话我也跟约翰说了,”她很不客气地说,“这事不能让媒体知道,懂吗?我很愿意告诉你我听到了什么,因为我希望你能证明我说的是实话。不过,你绝对不能把我跟你说的话告诉别人。”

她那件紧身丝绸衬衫的脖颈处没有扣起来,露出一片奶油色的皮肤。她很瘦,胸骨处有些难看的凸起。不过,两只乳房却浑圆丰满,仿佛是从哪个丰腴的朋友那儿借来的。“那,我们应该换个更安全的地方吧。”斯特莱克说。

“哦,这倒不必了。这儿没人认识你。你跟你爸爸一点儿不像,不是么?去年夏天,我在埃尔顿家见过他。弗雷迪认识他。你跟乔尼见得多么?”

“我就见过他两次。”斯特莱克说。

“噢。”唐姿说。这个简单的字中既有惊讶,又有几分不屑。

夏洛特也有这样的朋友:光鲜时髦,上很贵的学校,穿很贵的衣服。她们都很吃惊她居然如此怪异,竟迷恋这个一副落魄相的傻大个。多年来,斯特莱克不断地遇到这种人,不是在电话里,就是在生活中。她们说话故意省略元音,她们有当证券经纪人的丈夫,她们跟夏洛特一样,不堪一击却故作坚强。

“我觉得她就不该跟你说。”厄休拉突然插嘴。她的语调和表情,好像斯特莱克是个刚扔掉围裙、未经邀请就直接在他们桌旁坐下的服务生。“唐姿,我觉得你在犯一个大错误。”

布里斯托说:“厄休拉,唐姿只是——”

“我要做什么,我说了算。”唐姿厉声斥责妹妹,仿佛布里斯托根本没开口,仿佛他那张椅子上根本没坐人,“我只会说我听到的,就这样。这些话警方记录里都没有。不过,约翰已经同意让我说了。”

显然,她也把斯特莱克归入了服务生一类。他烦透了,不仅是因为她们的语气,还因为布里斯托给了证人承诺,但他并没有。唐姿的证词不可能来自旁人,只会来自她自己,那记录上怎么可能没有?

好一会儿,众人都一言不发地点菜。厄休拉第一个放下菜单。她刚才已经喝过一杯红酒了。但此刻她又点了一杯。然后,她不安地环顾一圈四周,盯着一名金发碧眼的低级皇室成员看了会儿,才继续说道:

“以前,即便是中午,这地方也坐满时髦的客人。但西普里安却总想去该死的威尔顿斯,那儿的人只会穿呆板的西装……”

“梅夫人,西普里安是你先生吗?”斯特莱克问。

显然,在她看来他们之间有条无形的界限。他想,自己要是过线了,肯定会惹她不高兴。在她看来,就算同坐一桌,也不意味着他就有跟她对话的权利。她绷着脸,布里斯托赶紧开口,打破这令人不安的冷场局面。

“没错,厄休拉嫁给了西普里安·梅——我们的一名资深合伙人。”

“我离婚,估计可以动用家庭折扣了吧?”唐姿颇有些苦涩地微微一笑。

“如果她再让媒体掺和这事,那她前夫肯定会疯掉的。”厄休拉盯着斯特莱克的眼睛,“他们正努力想办法解决这事。要是再来一次,肯定会影响到她的赡养费。所以,你最好小心点。”

斯特莱克微微一笑,转向唐姿:

“那么,贝斯蒂吉夫人,你跟卢拉·兰德里有联系,你的妹夫在跟约翰共事,对吗?”

“也不是这么回事。”她一脸不耐烦地说。

服务员端来他们点的餐。他刚走,斯特莱克就掏出笔记本和钢笔。

“你拿这些东西要干什么?”唐姿一下子慌了,盯着布里斯托说,“约翰,我可没说可以做记录!”于是,约翰只能飞快地朝斯特莱克露出一个抱歉的表情。

“科莫兰,你能……呃……光听吗?呃,就不要记录了吧?”

“好吧。”斯特莱克一口答应,从包里掏出手机,收起笔记本和钢笔,“贝斯蒂吉夫人——”

“你可以叫我唐姿。”仿佛是为了补偿他做出让步,收起笔记本,她这样说道。

“非常感谢。”斯特莱克说,声音中有一丝不易察觉的讽刺意味,“你跟卢拉有多熟?”

“噢,几乎不认识。她搬来才三个月。平时见到,也不过是打个招呼而已。她对我们根本不感兴趣。在她看来我们太老土了。说实话,她来了之后我们真是很烦。前门随时都有狗仔队,害得我连上个健身房都得化妆。”

“楼里不就有健身房么?”斯特莱克问。

“我在上林赛·帕尔的普拉提课,”唐姿生气地说,“你怎么跟弗雷迪似的。他就老是抱怨,说我不用楼里的健身设备。”

“那弗雷迪跟卢拉有多熟?”

“几乎不认识,但他尝试过接近卢拉,想让她出演一部电影,一直邀请她到楼下来坐坐,不过,她没来。她死前那个周末,我跟厄休拉出去了,弗雷迪还趁此跟着她去了迪基·卡伯里饭店。”

“我怎么不知道这事!”布里斯托一脸惊诧。

斯特莱克注意到厄休拉冲姐姐得意地一笑。他觉得,她肯定希望对方也回她一个相同的笑容,然而唐姿却没什么反应。

“我也是后来才知道的,”唐姿对布里斯托说,“弗雷迪的确讨了一张迪基的邀请函。他们都去了:卢拉、埃文·达菲尔德、西娅拉·波特。全都是些八卦小报的宠儿、瘾君子,时髦得很哪!弗雷迪肯定土得掉渣,非常引人注目。他比迪基大不了多少,但看上去老得多。”她恨恨地补了一句。

“那个周末的事,你丈夫是怎么跟你说的?”

“什么也没说。事情过去好几周了,我才发现他去过那儿。是迪基说漏嘴的。不过,我还是以为弗雷迪就是想巴结卢拉而已。”

“你的意思是,”斯特莱克说,“他对卢拉有性意义上的兴趣,还是……”

“噢,没错。肯定是。相比金发美女,他一直都更喜欢黑美人。不过,他更想为自己的电影找些名人。他简直都要把导演逼疯了,到处抢名人,千方百计制造新闻。我打赌,他肯定非常希望卢拉能签下这部电影。”接着,唐姿十分老练地说,“他即使捏造出卢拉和迪比·马克的绯闻,我都不会觉得奇怪。想想,媒体可能已经为他们俩要住同一栋楼而发疯了。弗雷迪是干这种事的天才。他有多讨厌自己出名,就有多喜欢自己的电影出名。”

“他认识迪比·马克吗?”

“除非他们在我们分居前见过。反正,卢拉死前,弗雷迪是没见过迪比的。天哪,听说迪比要搬来这里,他简直兴奋得发狂,刚一听说这件事,他就开始谈论找迪比参演电影的事了。”

“让他演什么?”

“我也不知道。”她不耐烦地说,“什么都行。马克的粉丝众多,弗雷迪才不会放过这个大好机会。如果马克感兴趣的话,他甚至可能会专门为马克打造个角色出来。噢,弗雷迪肯定会忙不迭地扑上去,谎称自己有个黑人祖母,然后拉着他大聊一通。”唐姿鄙夷地说,“一遇到有名的黑人,他就会跟人家说自己有四分之一马来血统。好吧,弗雷迪就这德行。”

“他真的有四分之一马来血统么?”斯特莱克问。

她嗤笑一声。

“我不知道。弗雷迪祖父辈的人我一个都没见过。弗雷迪自己差不多就有一百岁了。但是,不管什么事,只要可能有钱赚,弗雷迪就什么都会说。”

“据你所知,让卢拉和马克参演他电影这件事,结果怎么样了?”

“这个嘛,卢拉肯定觉得很荣幸。大部分模特都非常想证明自己,急于让别人知道她们除了盯着镜头还能干点别的。不过,她还是没签任何合同,对吧,约翰?”

“据我所知,应该是没有。”布里斯托说,“不过,发生了点别的事。”他咕哝着,脸上又出现大片红斑。面对斯特莱克询问的目光,他犹豫了片刻,说道:

“几周前,贝斯蒂吉先生突然去看望了我母亲。她已经非常虚弱了……所以,我不想……”

他不安地瞥了唐姿一眼。

“想说什么尽管说,我不介意。”看起来,她似乎真的漠不关心。

布里斯托怪异地吸了口气,把他那仓鼠般的牙藏了起来。

“他想说服我母亲允许他拍一部卢拉的传记片。他还是很体贴周到的。征求家人的同意,希望得到家人祝福之类。卢拉死了还不到三个月……我母亲还在极度悲痛中。不幸的是,他打来电话的时候我出去了。”布里斯托说。听他口气,好像他一直都在守护着他母亲似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还是希望当时我是在场的。我的意思是说,如果他已经开始打听卢拉的生平——抱歉我会这么想——或许有些事就瞒不过他了,不是吗?”

“哪些事?”

“我也不知道。比如,卢拉小时候的某些事情?她被我们收养之前的事?”

服务员开始为众人上第一道汤。斯特莱克一直等到他离开,才开口问布里斯托:

“你跟贝斯蒂吉先生沟通过吗?看看关于卢拉,他是否知道某些你们都不知道的事?”

“这可太难了。”布里斯托说,“托尼——也就是我舅舅——听说发生了什么事后,立刻联系了贝斯蒂吉先生,不让他再继续接触我们家的任何人。当然,唐姿雇了我们公司为她处理离婚案,这就让情况变得复杂多了。我是说,其实没什么——我们是最好的家庭法律事务所之一。而且,厄休拉嫁给西普里安之后,她自然也跟我们是一边的……但我觉得,贝斯蒂吉先生可不会觉得跟我们更亲近了。”

虽然斯特莱克一直盯着正在说话的布里斯托,但他的边缘视觉还是很棒的。厄休拉又冲姐姐笑了一下。他想,她到底在高兴什么啊?此刻她已经开始喝第四杯红酒了。但毫无疑问她的心情是越来越好了。

斯特莱克吃完第一道菜,转向唐姿。唐姿正拨弄着盘子边几乎还未动过的食物。

“卢拉搬进‘肯蒂格恩花园’十八号楼之前,你们已经在那儿住了多久?”

“差不多一年。”

“她搬进去之前,中间那层有人住过吗?”

“有啊。”唐姿说,“有一对带了个男孩的美国夫妇在那儿住了六个月。不过,卢拉搬来后不久,他们就回国了。之后地产公司便没能让任何人对那套公寓产生兴趣。你知道的,经济衰退嘛。那些公寓贵得要死。所以,唱片公司为迪比·马克租下它之前,那儿一直都空着。”

她和厄休拉都不约而同地看向一个经过他们桌子的女人。在斯特莱克看来,那个女人身上那件钩针编织的衣服简直太难看了。

“杜米埃·克罗的设计!”厄休拉端着红酒杯,微微眯起眼睛,“这估计得等上六个月吧……”

“是潘茜·马克斯·狄龙,”唐姿说,“只要你老公有五千万,要上最佳着装名单简直易如反掌。弗雷迪真是全世界最穷的富人。我要买了什么新东西,还得藏着不让他看见,或者假装买的是假货。有时候他真是能烦死人。”

“你一直都很漂亮。”布里斯托红着脸说。

“你真好。”唐姿·贝斯蒂吉懒懒地说。

服务员前来收拾他们的盘子。

“说到哪儿了?”她问斯特莱克,“哦,对,那些公寓。迪比·马克要来了……但最后他又没来。这让弗雷迪大为光火,因为他还在马克公寓放了玫瑰花。真是个小气鬼。”

“你跟德里克·威尔逊有多熟?”斯特莱克问。

她眨了眨眼。

“他呀,他是保安嘛。我不认识他。我需要认识他吗?看起来人还不错。弗雷迪总是说他是保安中的佼佼者。”

“真的吗?为什么?”

她耸了耸肩。

“我不知道,你得问弗雷迪。祝你好运。”她轻笑着加一句,“弗雷迪会跟你说才怪。”

“唐姿,”布里斯托稍稍凑近了点,说,“你为什么不直接告诉科莫兰,那天晚上你都听到了什么呢?”

斯特莱克觉得,布里斯托还是不插手的好。

“这个嘛,”唐姿说,“当时是凌晨两点,我起来喝水。”

她声音平淡,不带任何感情。斯特莱克注意到,她说的故事,即便是这个小小的开头,也跟她告诉警察的那个版本不一样了。

“所以,我去厕所倒水。回到客厅、正往卧室走的时候,我听见有人在大声说话。她——卢拉——说,‘太晚了,我已经做了。’接着,一个男人说,‘你胡说八道,该死的婊子!’然后,然后他就把她推下去了!我真的看见她掉下去了!”

唐姿的手突然动了一下,斯特莱克明白,她在做那个掉落的动作。

布里斯托放下酒杯,一脸嫌恶的样子。主菜到了。厄休拉又喝了些红酒。唐姿和布里斯托都没碰自己盘里的食物。斯特莱克拿起叉子,吃了起来。但他努力克制着,尽量不表现出对那盘意式小银鱼的喜欢。

“我尖叫了起来,”唐姿低语道,“我忍不住。我冲了出去,经过弗雷迪,直接冲到楼下。我就是想告诉保安上面有个男人。那样他们就能抓住他。

“威尔逊一下子就从桌后蹿了出来。我把发生的事跟他说了。结果,他冲到街上去看卢拉,而不是跑上楼去。真他妈蠢!要是他先上楼,或许就能捉到那个凶手了!然后,弗雷迪也下来了,并把我拽回了家。因为我衣服都没穿好。

“后来威尔逊回来了。他告诉我们卢拉死了。然后,他让弗雷迪打电话报警。弗雷迪几乎是把我拖上楼的——我已经完全歇斯底里了。他在客厅里打了999。后来,警察就来了。但没人相信我说的话。”

她又啜了口红酒,放下杯子,平静地说:

“弗雷迪要是知道我在跟你说话,肯定会气得发疯。”

“不过,你非常确定,是吗,唐姿?”布里斯托插嘴道,“你听见楼上有个男人?”

“当然。”唐姿说,“我刚才不是说了吗?上面一定还有人。”

布里斯托的手机响了。

“抱歉,呃,是艾莉森……喂?”他咕哝了一句,接起电话。

斯特莱克能听到那位秘书低沉的声音,但听不清她到底在说什么。

“抱歉,我离开一会儿。”布里斯托显得很苦恼,起身走了。

两姐妹光滑的脸上都露出了一抹不怀好意的笑容。她俩对视了一眼。接着,厄休拉突然出人意料地问斯特莱克:

“你见过艾莉森吗?”

“匆匆见过一面。”

“你知道他们在谈恋爱么?”

“知道。”

“真遗憾,”唐姿说,“艾莉森跟约翰在一起了。其实,她迷恋的是托尼。你见过托尼吗?”

“没有。”斯特莱克说。

“他也是个资深合伙人——约翰的舅舅,你知道么?”

“嗯。”

“相当迷人。他绝对看不上艾莉森的。我觉得,艾莉森勉强接受约翰,估计是因为聊胜于无吧。”

艾莉森无疾而终的爱恋,似乎给两姐妹带来了极大的满足感。

“这就是办公室常有的八卦,是么?”斯特莱克问。

“噢,是啊。”厄休拉津津有味地说,“西普里安说艾莉森简直令人难堪。成天都像条小狗似的围着托尼转。”

她对斯特莱克的厌恶似乎都已消失得无影无踪。他一点都不意外。这种情况他见得多了。人们都喜欢八卦,几乎无一例外。问题就是,怎样让他们开口。有些人一喝酒就行。厄休拉显然就是这种人。还有些人就像一盏聚光灯,会吸引那些想凑上来的人。人性总是最热门的话题之一。他们可以谈自己的无辜,或别人的罪责。还可能谈论某人收集的战前饼干盒。或者,对厄休拉·梅来说,这个话题就是——一个平凡秘书的无望爱情。

厄休拉看着窗外的布里斯托——他在人行道上走来走去,正抱着电话聊得起劲——这会儿已经有点口齿不清了。

“我知道他在说什么。肯定是康韦·奥茨的那些遗嘱执行人在吵吵闹闹。他们总是对公司如何处理康韦·奥茨的那笔遗产有意见。奥茨是个美国金融家,你听说过么?西普里安和托尼真是烦死了,让约翰东奔西跑到处和稀泥。反正,约翰总是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她声音里的讥讽意味远比同情多。

布里斯托一脸狼狈地回到桌旁。

“抱歉,抱歉,艾莉森找我有点事。”他说。

服务员过来收拾他们的盘子。斯特莱克是唯一一个吃完了食物的。等服务员走远了,斯特莱克才说:

“唐姿,警察不相信你的证词,因为他们觉得你不可能听到你声称听到的话。”

“那就是他们错了,难道不是吗?”她厉声说,好心情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我就是听到了。”

“窗户紧闭,你也听到了?”

“窗户是开着的,”她说,但却不敢看任何人的眼睛,“屋里很闷,去倒水的时候,我就顺便开了一扇窗。”

斯特莱克知道,要是继续在这点上逼问她,她很可能就不回答其他问题了。

“他们还说,你吸可卡因。”

唐姿不耐烦地轻哼了一声。

“没错,”她说,“晚饭前,我是吸了点儿。他们搜查屋子的时候,在厕所里找到痕迹了。邓恩夫妇真他妈的无聊。要熬过宾·邓恩那些该死的轶事,谁不需要吸上几口?不过,我完全没想到楼上会有声音。那儿有个男人,他杀了卢拉。他杀了她!”唐姿怒视着斯特莱克,不断地重复这句话。

“那你觉得,那个男人之后去了哪儿?”

“我不知道,我怎么知道?约翰干吗付你钱,不就是为了这个么?他肯定用什么办法溜走了。也许是爬后窗,也许躲在楼梯上。也可能走的是楼下的停车场。我他妈不知道他是怎么溜走的,我只知道,他当时就在那儿!”

“我们相信你!”布里斯托突然紧张地插嘴道,“我们相信你,唐姿。科莫兰需要问些问题,来弄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警察想方设法地怀疑我,”唐姿没理布里斯托,对斯特莱克说,“他们到得太晚,凶手已经跑了。所以,他们当然就粉饰太平了。若没像我一样跟媒体打过交道,是没法理解这事的。我他妈糟糕透了。为了摆脱这一切,我还去了诊所。我才不信它是合法的。我真不敢相信,这个国家媒体的所作所为居然是合法的?他们能说实话?别他妈搞笑了!我不应该保持沉默的,是么?如果我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我会说的。”

她转着手指上松松的钻戒。

“卢拉坠楼时,弗雷迪在睡觉,对吧?”斯特莱克问唐姿。

“嗯,没错。”她说。

她的手拂过面颊,去拨根本不存在的额发。服务员又带着菜单来了。于是,斯特莱克不得不忍住问问题的欲望,等他们先点餐。其他人都点了咖啡,只有他点的是布丁。

“弗雷迪什么时候下的床?”服务员走后,他问唐姿。

“什么意思?”

“你不是说卢拉坠楼时他在睡觉么。他什么时候醒的?”

“听见我尖叫的时候。”她说,仿佛这是显而易见的事一样,“我吵醒了他,不是么?”

“他动作一定很快。”

“为什么这么说?”

“你说:‘我冲了出去,经过弗雷迪,直接冲到楼下。’所以,你跑出去告诉德里克发生了什么事时,弗雷迪已经站在屋里了?”

她的回应慢了一拍。

“没错。”说着,她又摸了摸额头,捂住脸。

“这么说,他立刻从熟睡中醒来,只用了几秒,就站到客厅里了?因为根据你的描述,你从开始尖叫,到冲出屋外,几乎是同时发生的吧?”

她又顿了一下。

“没错,”她说,“好吧,我也不知道。我想我确实在尖叫。尖叫中,似乎一切都静止了。一切都成了转瞬即逝的事。我太震惊了。然后,弗雷迪从卧室里跑出来,接着我就从他身边跑了出去。”

“你没停下来告诉他,你都看见了什么?”

“我不记得了。”

布里斯托一副又想插嘴的样子。斯特莱克举起一只手,制止了他。不过,他想,唐姿又开始想别的了,把她丈夫的事抛到了一边。

“我不停地想那个凶手到底是怎么进来的。那天凌晨,他一定是跟着卢拉一起进来的。因为德里克·威尔逊离开座位,上厕所去了。我觉得就凭这一件事,都他妈该开了威尔逊。我跟你说,威尔逊肯定偷偷在里屋睡大觉!不过,我非常肯定凶手就是那时候进去的。”

“你觉得你能再次听出那个男人的声音吗?那个大吼大叫的男人?”

“不知道。”她说,“就是个男人的声音而已。可能是任何人,没什么特别的。我的意思是说,后来我还想,会是达菲尔德吗?”她专注地盯着他,说,“因为有一次我听见达菲尔德在顶楼嚷嚷。威尔逊把他赶了出去。达菲尔德还试图踹卢拉的门。我真是无法理解,一个那么漂亮的姑娘,怎么会跟达菲尔德这种人走到一起。”最后,她补上了这么一句。

“有些女人说他很性感。”厄休拉附和道。她已经喝完整瓶红酒。“但是,我可不觉得他有什么吸引力。整天邋里邋遢,真是糟透了。”

“不相称。”唐姿又开始转手上那个松垮垮的钻石戒指,“他好像还挺有钱的。”

“但你觉得,那天晚上你听到的不是他的声音?”

“这个嘛,就像我说的,也有可能是。”她不耐烦地说,还轻耸一下单薄的双肩,“不过,他有不在场的证明,不是么?很多人都说,卢拉被杀的时候,他根本就不在‘肯蒂格恩花园’附近。他在西娅拉·波特那儿,不是么?贱人,”唐姿补充一句,还不自然地笑了笑,“居然跟闺蜜的男朋友上床。”

“他们上床了?”斯特莱克问。

“噢,那你觉得还能怎样?”厄休拉哈哈大笑,仿佛这个问题很幼稚,“我太了解西娅拉·波特了。她参加的那场慈善时装秀,组织和策划我都有份儿。她简直就是个没脑子的荡妇!”

咖啡和斯特莱克的太妃布丁到了。

“很抱歉,约翰,不过,卢拉选朋友的品位真不怎么样。”唐姿啜了口浓咖啡,说道,“先是西娅拉,接着又是布莱妮·雷德福。严格说来,她连朋友都算不上。至少,我不会相信她。”

“谁是布莱妮?”斯特莱克记得她是谁,仍旧假惺惺地问道。

“化妆师。要价高得要死,不过就是个该死的婊子。”厄休拉说,“我请过她一次——戈尔巴乔夫基金会舞会。后来,她居然跟每个人说——”

厄休拉猛地停住,放下酒杯,端起咖啡。虽然知道这事跟正题完全无关,斯特莱克还是非常想知道布莱妮到底跟众人都说了什么。他正准备开口,却被唐姿大声抢了先。

“噢,还有个可怕的女人,过去卢拉也常带她到公寓来。记得么,约翰?”

她又关注起布里斯托来,不过,后者一脸茫然。

“就是那个可怕的女人啊。那个黑人,卢拉经常带回来的?应该是个无业游民吧。我的意思是说……她身上的气味就跟个流浪汉似的。她在电梯里的时候……你真的能闻到!卢拉还把她带到游泳池去了。我以为黑人都不会游泳呢!”

布里斯托飞快地眨着眼,脸涨得通红。

“天知道卢拉干吗跟她在一起,”唐姿说,“噢,约翰,你一定还记得那女人又肥又脏吧?而且,看起来还有点不正常。”

“我不……”布里斯托咕哝道。

“你们在说罗谢尔么?”斯特莱克问。

“哦,没错,她应该就叫这名儿。不管怎么说,她还是来参加葬礼了。”唐姿说,“我注意到她了,就坐在后面。”

“我说的话你能记住,对么?”她用尽全力,一双黑眼睛死死盯着斯特莱克,“我跟你说的这些话,都不能记录下来。我的意思就是,别让弗雷迪知道我跟你说了什么,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我可不想再那样跟媒体来上一场。结账,谢谢!”她冲服务生叫道。

之后,她一言不发地结了账,什么话也没跟布里斯托说。

两姐妹将光滑的棕发甩到肩后,穿上昂贵的外套。她们正准备离开时,饭店的门开了。一个又高又瘦、西装革履的男人走进来。四下环顾一周后,他径直走向他们那桌。这个男人六十岁左右,仪表堂堂,衣着不凡,一双淡蓝色的眼睛还透着几分寒意。他步履坚定,走得很快。

“真巧啊。”他站在两位女士的座位间,很自然地说道。另外三人都没看到他进来,而看见他的斯特莱克则又震惊、又生气。唐姿和正从包里掏太阳镜的厄休拉一下子都愣住了。

唐姿最先回过神来。

“西普里安,”说着,她把脸凑过去,让他亲了一下,“是啊,真巧!”

“厄休拉,亲爱的,你不是去逛商场了吗?”他照例亲了唐姿的脸颊,眼睛却一直瞅着妻子。

“我们进来吃顿午饭,西普。”厄休拉说,但却红了脸。斯特莱克感觉到空气中有种令人不快的气息,说不清又道不明。

这个有些年纪的男人慎重地瞥了斯特莱克一眼,最后,目光落在布里斯托身上。

“唐姿,你的离婚案是托尼在负责吧?”他问。

“嗯,”唐姿说,“但西普,这不是工作餐。就是朋友随便聚聚。”

他冷冷一笑。

“那么,亲爱的,我陪你们出去吧。”他说。

他们匆匆地跟布里斯托道别,没理会斯特莱克。然后,两姐妹便在厄休拉丈夫的陪同下走出餐厅。门在三人身后“啪”地关上后,斯特莱克问布里斯托:

“这是怎么回事?”

“那是西普里安。”布里斯托说。他笨手笨脚地摸索着信用卡和账单时,似乎显得很不安。“西普里安·梅——厄休拉的老公。公司的资深合伙人。他不会喜欢唐姿跟你谈话的。他怎么知道我们在这儿?或许,是从艾莉森那儿套出来的吧。”

“他为什么不喜欢唐姿跟我谈话?”

“唐姿是他大姨子,”布里斯托边穿外套边说,“他可不希望再看到唐姿丢人现眼。我说服唐姿来见你,估计又要结结实实地挨上一顿训了。西普里安大概已经在给我舅舅打电话了,肯定在说我坏话。”

斯特莱克注意到,布里斯托的手抖个不停。

律师乘餐厅领班为他招的出租车离开了。斯特莱克朝西普里亚尼的反方向走,边走边松开领带。他深深地思索起来。直到匆匆穿过格罗夫纳街时,他的思绪才被一声嘹亮的车喇叭打断。他走得很急,根本没看见这辆车开过来。

这个有益的小插曲提醒了他,再这么下去估计要有安全问题了。于是,斯特莱克走向一片浅色墙。这片墙属于伊丽莎白·阿登红门温泉浴场。斯特莱克倚着墙,避开往来人流,点了根烟,掏出手机。一边听一边快进了一会儿之后,他终于找到了唐姿说卢拉·兰德里从她窗前坠落的那段录音。

“……正往卧室走的时候,我听见有人在大声说话。她——卢拉——说,‘太晚了,我已经做了。’接着,一个男人说,‘你胡说八道,该死的婊子!’然后,然后他就把她推下去了!我真的看见她掉下去了!”

他隐约听出布里斯托的杯子轻磕到桌面的声音。斯特莱克倒回去,又听了一遍。

“正往卧室走的时候,我听见有人在大声说话。她——卢拉——说,‘太晚了,我已经做了。’接着,一个男人说,‘你胡说八道,该死的婊子!’然后,然后他就把她推下去了!我真的看见她掉下去了!”

他想起唐姿模仿兰德里坠楼时挥动胳膊的样子,以及她那么做的时候,凝固在她脸上的恐惧神情。他把手机塞回口袋,掏出笔记本,开始做笔记。

斯特莱克见过无数说谎者。任何说谎的人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他非常清楚唐姿也是他们中的一员。她不可能在公寓里听到她声称的那一切。因此,警察才推断说她根本什么都没听见。然而,出乎斯特莱克意料的是,尽管到目前为止他接触到的所有证据都表明卢拉·兰德里是自杀身亡,但他还是相信唐姿·贝斯蒂吉说的这些话:兰德里坠楼前,她听见了一场争吵。她说的那些事中,只有这部分有几分真实性。在她极力粉饰的那些假话中,也只有这部分闪耀着绚丽的真相之光。

斯特莱克离开墙边,开始沿着格罗夫纳街往东走。他对交通留了点儿心,但心里主要想的还是唐姿的表情、说话的声调,以及说起卢拉·兰德里生命的最后一刻时,她那下意识的习惯性动作。

她在最关键的部分说了真话,但为何又要替真相披上虚假的外衣呢?她为何要在听到卢拉屋里争吵时她自己在做什么这一点上撒谎呢?斯特莱克想起阿德勒说过的话:“除非真相意味着危险,否则撒谎就毫无意义。”唐姿今天来抱的是再试最后一次的念头。她想找到一个相信她的人,然而,她仍用谎言包裹了真相。

斯特莱克走得飞快,几乎没有意识到右膝传来的阵阵刺痛。最后,他才意识到他走完了整条马多克斯街。此刻他已经站在雷金特街上。远处,哈姆利斯玩具店的红色遮阳棚微微颤动着。斯特莱克突然想起,自己的外甥就要过生日了,他得在回办公室的途中买份生日礼物。

他盲目地走过一层又一层楼,穿行在一片五光十色、吵吵闹闹的混乱中,毫不在意那些尖叫声,玩具直升机的嗡嗡声,以及“呼噜呼噜”叫着、钻出来挡他道的机械猪。大约二十分钟后,他终于停在英国军队玩具店附近。他静静地站在那儿,目不转睛地盯着那些海军陆战队和空降兵模型。然而,其实他眼里根本没有那些东西。周围家长的低语声他也充耳不闻。他们都纷纷拉走儿子,不敢叫这个高大、怪异、凝望着某处的男人让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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