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

阴郁暗沉的十一月夜晚,警察总局墙上的窗户灯火通明,几乎让人心生亲切。总局办公室总有人在工作,因为解决案件刻不容缓,即使是夜阑人静的时刻,城市始终龇牙咧嘴、危机重重。若非妓女被施暴,便是原本一起饮酒作乐的人随后却刀口相向,或者帮派聚众斗殿、钱包被抢等等。当街灯亮起,奉公守法的市民沉睡在梦乡时,卡尔在这栋建筑内不知道度过了几千个小时。不过那也是好久以前的事情了。

梦娜的晚餐之约若是没让人那幺不舒服就好了。如果不是享用晚餐,而是坐在梦娜床缘,深情脉脉看着她的棕色眼眸该有多棒!这幺一来,他也不会那幺晚还去查看是谁打电话给他。只可惜事与愿违,阿萨德的来电成了他的救生圈,让他不得不跑一趟。卡尔摇摇头走向地下室,看见阿萨德和萝思正站在走廊上。

「妈的,你们两个究竟在这儿做什幺?」他边问边从两人中间挤了过去。「阿萨德,你知不知道自己在这栋建筑物里窝了十九个小时啊?」

他又回头看。萝思正迈着有气无力的步伐。「还有妳,萝思,妳为什幺还在这儿?你们以为这样能补假一天吗?」他走进自己的办公室,将大衣丢到椅子上。「为什幺莉塔‧尼尔森的案子不能等到明天再处理?」

阿萨德扬起粗黑的眉毛,底下那双红肿的双眼把卡尔吓了一大跳。「这是我们看过的报纸。」他将一叠报纸丢在卡尔办公桌的桌角。

「哎,我们也没看得那幺仔细。」萝思进一步补充道。

才怪,卡尔了解萝思,阿萨德嘴角的笑容也说明他们早把报纸翻烂了,这两人绝对已查阅过警方档案中一九八七年九月的失蹤人口申报资料。他对两位属下了如指掌。

「那段时间,报纸上没有提到任何贩毒事件,或是发生在那区与强暴有关的单一案件。」

「到底有没有人思考过,莉塔‧尼尔森可能把她的宾士车停在别的地方呢?其实不是她自己把车停在卡本路?」卡尔问。「或许我们根本不必往哥本哈根找人。倘若停车的人不是她,那幺她很可能消失在航行于大带海峡前往哥本哈根的渡轮上。」

「有的,这点调查过了。」萝思说。「我们至少可以确定,她当天上午出现在诺勒布罗,杂货舖的老闆对于她记忆犹新,因为她问能不能使用信用卡。」

卡尔抿了抿嘴唇。「不过,她为什幺一大早就出门了?你们斟酌过这点吗?」

只见阿萨德点头。「因为她和人有约,只有这个理由。至少我是这幺认为。」

卡尔也持同样的想法,他认为那是她大清早离家的原因。若是没有充分的理由,没有人会在凌晨五点出门,尤其莉塔‧尼尔森从事的是越夜越忙碌的工作。如果她破晓动身不是为了要赶上哥本哈根商店星期六开门营业的时间,那幺除了和人有约之外,还有什幺好考虑的?

「她若在哥本哈根和人有约,对方会比我们清楚她失蹤的始末,或者莉塔根本没有抵达那儿。不过无论如何,应该都会有人注意到才对。」卡尔猜想。「你们认为当初的调查工作是否够彻底?」

「是否够彻底?」阿萨德望向萝思,她同样一脸茫然回望他。经过漫长一天的工作,这两个人已经快不行了。

「嗯,至少彻底到和她曾有联繫的人都知道她失蹤了。」萝思说。「虽然我们的同事花了三天挨家挨户展开地毯式调查,虽然当地的报纸、甚至跨区的报纸全报导了这件案子,虽然警方透过电视、广播在全国发布寻人启事,但除了杂货舖老闆之外,没半个人有回应。」

「所以妳的意思是,有人知道她失蹤的消息,却不想出面。因为那些人很可能必须为她的失蹤负责?」

萝思倏地双脚併拢,把手抬到假想的帽子边缘说:「是的,阁下。」

「省省吧。你们说那三天还有很多人失蹤,后来也没再出现。是这样吗,阿萨德?」

「没错。我们刚才又发现了另一个至今仍下落不明的人。」他回答说。「于是我们申请了那个星期之后的报纸,确保在警方内部的名单之外,没有遗漏掉其他东西。」

卡尔还在消化前一个句子。「所以说,包括莉塔在内,我们手上……有五个行蹤不明的人?五个在两个星期内消失得无影无蹤的人,是吗?」

「是的。在我们集中调查的那十四天内,一共有五十五桩失蹤人口案,十个月后还没被找到的有五人,而且直到二十三年后的今天依旧没结果。」萝思点点头。「我想短短几天内出现那幺多失蹤人口,几乎可以说是破了丹麦的纪录。」

卡尔想要弄清楚她眼下的那团黑是什幺?是疲劳的痕迹?或者只是糊掉的睫毛膏?

「让我看看。」他的手指滑过他们名单上的名字,然后拿起原子笔在其中一个名字下画线。「这个人可以删掉了。」他指着一个女子的年纪和她失蹤时的情形。

「嗯,我们也觉得她太老了。」阿萨德同意说。「不过我姑姑比她还大四岁,圣诞节她就八十五岁了,却还是每天砍柴劳动。」

废话一堆,卡尔心想。「听好,阿萨德,这个女人头脑癡呆,何况是从疗养院失蹤的,所以我不太相信她还能砍柴。不过名单上其他人的情形又是如何?你们调查过了吗?他们的失蹤和莉塔‧尼尔森是否有关?」

两人不约而同露出诡异的笑容。

「哎,说吧,你们查到了什幺?」

阿萨德戳了一下萝思的腰。所以查到的人是她。

「菲力普‧诺维格。诺维格与旬纳司高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这间事务所位在高薛。」她说。「诺维格在女儿最重要的手球比赛前一天对她说,虽然很早以前答应会坐在观众席帮她加油,但很遗憾他不能去了,她得和母亲去参加比赛,因为他必须前往哥本哈根参加一场非常重要的会面,可惜会面无法延期。」

「然后他便不见了?」

「对。他那天从黑斯森林搭火车,预计在中午十二点半抵达中央火车站,之后行蹤不明,彷彿被地表给呑没了。」

「有人看见他下火车吗?」

「有,两个从高薛搭火车来的人认出了他。他在当地的业务很多,所以有些人认得他。」

「啊,我似乎有点印象。」卡尔说,故意忽略正在流鼻水的鼻子。「转眼间消失无蹤的高薛市知名律师。没错,当年新闻喧腾一时。后来不是在哥本哈根某个河道发现他的遗体了吗?」

「没有,他始终下落不明。」阿萨德说。「你一定弄错了。」

「这件案子有贴在我们外面的板子上吗,阿萨德?」

阿萨德点点头。那幺它一定和莉塔‧尼尔森的案子用蓝白绳连接起来了。

「萝思,我看见妳那边的文件还有关于这案子的讯息。关于诺维格,上面写了什幺?」

「写他出生于一九二五年。」她才说了这句,就硬生生被卡尔打断。

「一九二五年,他妈的!」一九八七年他已经六十二岁了,当个打手球的。「少女父亲未免太老了吧!」

「卡尔,打断我之前先听我把话听完!」萝思骂道,无力的眨了眨眼后继续说下去:「他生于一九二五年,一九五〇年在欧胡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后,在一九五四年之前都在维伦斯贝克的罗森与庞德事务所担任助理。一九五四年以后,诺维格在高薛执业,一九六五年进入地方法院。在私生活方面,他一九五〇年与莎拉‧尤丽结婚,生了两个小孩,一九七三年与妻子离异,一九七四年,迎娶祕书蜜耶‧韩森,同年生下女儿西西莉亚。」

这时,她的目光从文件移到卡尔身上,意味深长注视着他。她上述所言解释了诺维格这把年纪还有个青少年女儿的原因。和女祕书有一腿的律师,亘古不变的题材菲力普‧诺维格显然对自己追求的东西一清二楚。

「他多次参与当地联合协会的主席选举,当选过三次,还是教会管理委员会主席,一直担任至一九八二年。后来他的事务所被指控欺骗委託人,被迫卸下职务,事情闹上了法院,但由于缺乏证据最后没有遭到起诉。不过他因为此事失去了许多客户,在失蹤前五年,资产急速减少,最后负债累累。他甚至还因为酒后驾车被吊销驾照。」

「嗯。」卡尔又噘起下唇,心里渴望来根促进身体健康与灵活思考的香菸。

「不行,卡尔,你现在不准抽菸,门儿都没有!」萝思抢先他一步。

卡尔下巴掉了下来,惊愕的看着她。她究竟怎幺……

「我不知道妳为什幺说这种话,萝思。」他清清喉咙,现在连脖子也开始痒起来了。「那个,阿萨德,你的铜茶壶里会不会刚好还有茶啊?」

阿萨德的棕色双眼倏地一亮,但立刻又回复无神疲累。「没有。不过我可以帮你泡一杯好喝的咖啡,你觉得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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