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烈挥挥手,嫌疑人跟着管教回监仓去了。
姜克军道:“正碰上提案‘旺季’,管教们忙不过来,下一个可能还要等很久。”
梁烈坐下来,点了根烟,揉揉眉心,说:“不着急。正好休息一下。”二人沉默了一会儿,姜克军忍不住开口道:“听说房云飞是直接从家里被拘走的,走之前跟老婆说了一句家乡话,专案组的人没听明白,以为他们可能要毁灭证据,就临时决定搜查他家里。他老婆好彪悍,不仅不配合、不协助,还强力阻拦,把一个女同志的手指头差点咬掉了,最后更不肯签字。幸亏小区物业的人在场见证sup/sup。”
梁烈:“这么拼命,那一定是有东西了。”
姜克军点头:“在他家发现一个暗房,全是名贵药材、名牌手表和玉器,保守估计就有五六百万。”
梁烈:“玉器肯定没估价,不然一定不止五六百万。”
姜克军:“是。我听说,登记扣押物品时,把玉石全登记的是石头。”
梁烈吐一口烟圈,笑了:“听说以前有个案子,扣押了一块玉石,结果没想到行贿人送的是假玉。但受贿人不相信,认为肯定是办案人贪污了,他的律师于是一直帮他做控告sup/sup,以为搞成了还算检举揭发、算立功呢。结果行贿人自己招了,说送的就是地摊货。所以啊,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出现,从此以后,凡没有鉴定过的玉石,全部登记为石头。”
姜克军摇头道:“那个律师也傻。认定是假的,他的当事人涉案数额能少很多呢,肯定可以少判几年,比立功划算多了。”
正说着,门外传来了脚步声。
姜克军站起来一边开门一边说:“哎呀,这次这么快。”
门外,白北带着一个女犯。
姜克军笑着说:“还以为是我们的呢。这么巧,你们也在提人。”白北道:“真是好巧啊。我们就在隔壁。”
姜克军看着她,几天不见,好像瘦了很多,额头上还贴了块很大的创可贴。
没影响到花容月貌,反而更显娇弱。
他指指创可贴:“你的头怎么了?”
白北摸摸头,哈哈一笑:“哎呀,不小心撞到了。”然后头也不回地领着女犯进了隔壁审讯室。
姜克军一愣。
做侦查的,基本技能之一,就是鉴谎。
钟牧笛这个名字很好听。
田园画风呼之欲出。
人如其名。
钟牧笛这个人也很好看。
清新脱俗,小巧玲珑。
监仓里没有护肤品,没有彩妆,更没有美颜相机。
钟牧笛却和进去之前没有差别。
容颜没有差别。
态度也没有差别。
回答完“姓名……年龄……”等等的例行问话后,一言不发。
不回答,不辩解。
静静地坐在那里。
仿佛这个世界不存在。
白北摸摸头上的创可贴,咬咬嘴唇,望向蒋震东。
蒋震东点点头。
白北轻轻咳了一声,用了一句很俗套的开场白:“你的事情,我们都知道。”
陆励志是陆励征的弟弟。
陆家有这两个儿子,祖坟上真的是冒了青烟。
一个开发房地产,风生水起。
另一个经营矿山,财源滚滚。
在汇安市提到陆老板,大家不会想到第三个人。
然而,像所有成功人士一样,他们也有烦恼。
陆励志不知道他哥哥的烦恼是什么。
他也不想知道。
他只知道,他的烦恼,只需要一个人就能够解决。
生意场上的烦恼,酒桌饭局上的烦恼,甚至,床上的烦恼。
一个月几千块钱,就能请到这么万能的助理。
他觉得,这是上天赐给他的福气。
这福气的名字,叫钟牧笛。
有颜值,有头脑,知进退。
丈夫死了。
儿子放在千里之外的娘家。
没有想过再嫁。
听起来是红颜薄命。
对陆励志来说,简直完美。
毕竟,他是要她来解决烦恼,而不是带来烦恼。
反正,他也给她发工资了不是。
可是对于钟牧笛来说,陆励志是她最大的烦恼。
他的行程安排,他的决策执行,他的身心健康,他的各种需求。
她都要放在心上,排忧解难。
因为她需要那份工资。
年迈的父母,带着她稚嫩的儿子。没有钱,会有多艰辛。
这就是全部的理由吗?
钟牧笛知道答案。
没办法责怪谁。
谁让陆励志那么夺目呢?
不要说在那群土肥圆的矿老板里鹤立鸡群。
不要说在国际峰会上与人谈判、杀伐决断。
就算是和技高一筹、位高一段的人讨价还价、被逼让步,都那么谈笑自若、潇洒从容。
所以她心甘情愿,俯首称臣。
当他把烦恼交给她的时候,她觉得,她是被信任的,被需要的,这就足够了。
别无所求。
在经济最窘迫的时候,她都没有向他开口。
因为这会让她的付出显得廉价。
她知道,他有家庭,有老婆,有孩子。
她甚至屡次帮他维持他的家庭。
因为她知道,对于孩子来说,父亲有多重要;对于妻子来说,丈夫有多重要;对于他来说,积累的身家有多重要。
她陷入了这种自作多情的自我牺牲而不能自拔。
即便进了看守所,也不能让她醒悟半分。
即便对面这个明眸皓齿的检察官,含着眼泪讲述自己的亲身经历,也不能打动她半分。
直到一句话穿透了她城墙般的防线。
“老四的名单上,你排在第一个。”
钟牧笛是陆励志拿在手上的一支笔,是brain。用来解决烦恼。
老四是陆励志藏在背后的一把刀,是muscle。用来清除麻烦。
钟牧笛想不到,她有一天会成为需要消失的麻烦。
“你以为你是特别的那一个?”
——也对。是特别傻的那一个。廉价又可笑。
“他早就做好出国的准备了。带的是他老婆,不是你。”
——不带不重要。为什么连知会一声都没有?
“你现在因为他,要坐牢啊!”
——早就画地为牢了不是吗?
“如果不是他的律师举报sup/sup,你不坐牢也要被老四做掉啊!”
——做掉也好。心都没了,要命干什么?
“你想没想过儿子?想没想过父母?”
钟牧笛的表情终于有了微妙的变化。
她望向白北。
两个人就这么对视着。
好像不同时空的自己在对话。
字字见血,句句诛心。
钟牧笛的眼睛里含着泪水,手指紧紧抠着囚椅的铁边。
她的头脑是空白的,麻木的,却也是空前冷静的,清醒的。
她深吸一口气,道:“你们想知道什么,我知无不言。”
专案组。
“唉!”张昊把键盘敲得啪啪响。
正在和王伟一起对银行流水的陈唐轻轻拍拍桌子:“张昊,一唉三年穷。你再唉下去,这辈子都没饭吃了。”
张昊道:“默哥!圆圆打电话来说矿山大案已经突破,又立一功。可是我们呢,我们还在这里烫剩饭啊!”
“你能烫好剩饭就不错了!”凉凉的声音从门口传来。一个长发及腰的清秀姑娘缓缓向张昊走来,梨涡浅笑。
张昊可笑不出来了:“书……书妙,你一这么笑准没好事。”
周书妙的表情突然变得凶狠起来:“你还想要好事?海关那个案子,二延的报告交得那么晚,我们怎么报省检批?”
张昊:“安城区人手不够,我……”
周书妙摆摆手:“打住!虽然案子放在安城区,但报告可都是你们在弄。难不成你之前说加班写海关案子的报告,是骗我的?”
张昊直摇头:“不是!不是!千真万确!报告是我写的!哎,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们的人都去矿山那边了,人手不够。海关的案子你知道的,案件涉及那么多人,取证困难,一定符合二延条件sup/sup。”
周书妙:“你跟我说没用。还是和省检的同志好好解释解释吧!”带着一脸恨铁不成钢的表情,周书妙转身走了。陈唐笑着说:“你看,剩饭烫不好,挨骂了吧!”
一直没有出声的王伟接过话来:“海关这案子,哪里是剩饭,分明还是夹生饭。张昊,咱们要上新案,可也不能停旧案啊!都得熬到火候才行!”
正说着,去矿山的大部队回来了。“哎呦,这还是我们的翩翩公子张大昊吗?怎么有点儿张老员外的意思了?”
袁圆圆拍着张昊的肩膀,一脸“我办案我骄傲;你留守你着恼”的炫耀表情。
没等他答话,她就又指着张易来道:“对了,我发现易来可厉害了!上到老奶奶,下到小年轻,没有他搞不定的问话对象!”
几个年轻人正待聊上几句,只见蒋震东走进来,对冯旭说:“陆励志和他的律师说,如果可以,他愿意和事故遇难家庭达成和解协议。钱不是问题,只要不定他的罪。他还真的以为钱是万能的。”
冯旭冷笑一声:“想得美。”
庄晨道:“就算危险物品肇事罪可以和解。行贿和雇凶杀人(故意杀人)可都是故意犯罪,没得和解sup/sup。”
袁圆圆:“就算事故方面和解,那也不能证明他没有罪,怎么判还是看法院。顶多少判点儿,怎么可能不定罪sup/sup。”
张易来迟疑着,斟字酌句道:“如果赔偿合适,倒是可以救助肖奶奶和月宝这样的老人孩子。估计矿工家属会愿意和解的sup/sup。”
袁圆圆瞪了他一眼:“刚夸了你,你怎么这么没立场。没收他的财产,能救助的人还更多呢!”
张易来:“先不说没收财产是很久以后的事情。就算没收了,肖奶奶他们能得到多少?对于遇难矿工的家属来说,现在最迫切的问题是生存,最需要的东西是钱。”
白北突然感慨道:“陆励志还可以出钱和解,钟牧笛真的是什么都没有啊。”说完转身出去了。
庄晨看着她的背影,摇头道:“物伤其类啊。”
蒋震东说:“不要随便评论别人。小雪,你去看看她。”
袁圆圆拉过庄晨:“什么情况?”
庄晨看着袁圆圆,眉眼堆满了笑:“晚上一起吃饭呗,一边吃一边讲给你听。”
袁圆圆被庄晨闪亮的眼睛盯得不自在,扭过头,切了一声,说:“姐姐没空。”眼神却瞟向张易来。
张易来浑然不觉,正在和张昊看网上的新闻:“咱们刚查到炸药有问题,网上就传出了公安审批系统的事情,接着钟武就来自首了,你们不觉得奇怪吗?”
庄晨撇嘴道:“这有什么奇怪的,丢卒保帅呗。要我说,这种渎职案件办起来最窝火,太容易内伤了。”
袁圆圆凝眉拍桌:“我又想起那个刑讯逼供的案子了!”
注释
《刑法》第136条规定:“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389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在行贿案件中,最常遇到的问题是不正当利益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行贿犯罪中的‘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指行贿人谋取的利益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或者要求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行业规范的规定,为自己提供帮助或者方便条件。违背公平、公正原则,在经济、组织人事管理等活动中,谋取竞争优势的,应当认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在爆炸案中,陆励志为了能够用运输许可证超期的车运输超量炸药并存储在没有存储资质的仓库以方便开采矿藏赚取利润,而贿送钱财给钟武等人,违反了法律法规,属于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应当认定为行贿罪。需要说明的是,受贿罪是不要求存在不正当利益的,因此,有受贿罪,不一定有行贿罪。
前文有交代,姜克军此时和梁烈一起在调查房云飞的省纪委专案组工作。此次姜克军是去调查房云飞与石谷县矿老板们的不正当经济往来的(包括房云飞和陆励志之间的钱权交易)。
一般而言,市看守所的条件比县、区的要好一些。
监察法第24条规定,“监察机关可以对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以及可能隐藏被调查人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地方进行搜查。在搜查时,应当出示搜查证,并有被搜查人或者其家属等见证人在场。搜查女性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监察机关进行搜查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第42条规定:“调查人员采取讯问、询问、留置、搜查、调取、查封、扣押、勘验检查等调查措施,均应当依照规定出示证件,出具书面通知,由二人以上进行,形成笔录、报告等书面材料,并由相关人员签名、盖章。调查人员进行讯问以及搜查、查封、扣押等重要取证工作,应当对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留存备查。”
《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但是,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因此,陆励志德律师举报他准备杀人灭口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并不违背律师的职业操守。
《刑事诉讼法》第158条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这一条的应用被简称为“二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基层法院职务犯罪案件的“二延”要通过侦监部门层报省检批准。所以,前文周书妙才会说“我们怎么报省检批?”
《刑事诉讼法》第288条第1款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对可以刑事和解的案件范围控制得严格,是法、理、情的兼顾,是在考虑到个案情况、社会效果与改造效果的同时,对不放纵犯罪、不因个案和解导致整个社会承担风险的坚持。
《刑事诉讼法》第290条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需要说明的是,从这一条文来看,达成和解协议并不必然导致从宽处理、从宽处罚,因为法条规定的是“可以”,而不是“应当”。然而在《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505条规定中,变成了“应当”:“对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符合非监禁刑适用条件的,应当适用非监禁刑;判处法定最低刑仍然过重的,可以减轻处罚;综合全案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除刑事处罚。共同犯罪案件,部分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依法对该部分被告人从宽处罚,但应当注意全案的量刑平衡。”同时,在第502条中,强调:“和解协议约定的赔偿损失内容,被告人应当在协议签署后即时履行。”防止被告人为了轻判而开空头支票。
前文已引,《刑事诉讼法》第288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同时,《刑事诉讼法》第289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这说明和解协议以自愿、合法为原则,旨在鼓励悔罪与谅解,恢复因犯罪行为造成的社会关系的伤害。
说到和解,难免要讲到赔偿金额。它有时候与悔罪乃至谅解都是不成正比的。然而在实践中,大量的刑事和解建立在赔偿金额之上。这与被害人受到伤害后家庭陷入窘境有关(正如张易来所说的矿难家属,因为张易来是困顿过的,所以他能够理解);与缺乏其他可操作的、衡量悔罪与谅解的客观指标有关;也与人的思想有关。实践中,有两种特别的现象:一是失去孩子的父母比失去父母的孩子要更难接受和解,形成了鲜明对比:明明是失去了孩子、将来可能无人赡养的老人,却宁愿不要巨额赔偿也要罪犯受到严惩;明明是能够自食其力赚钱养家的壮年,却宁愿狠狠讹上罪犯一笔而不在乎对伤害父母的罪犯如何判决。二是因贫穷而一时走上邪路的人比脑满肠肥的恶棍更容易萌生出淳朴的愧疚与自责。可是,本来就因穷而罪,哪里有钱赔偿?这种对比虽然不代表全部,但也不是少见。总是令人心生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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