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 第五章 人生间隙

褚时健传 周桦 第1页,共2页

h3时间断层/h3从1996年12月在河口被控制,到1998年12月在云南昆明接受公开审理,这两年的时光,对于褚时健而言,就像一个时间的断层----时间往前,他无法把在玉溪卷烟厂的工作经历和被关押的当下整理出一条清晰的线索来。特别是在最初失去自由的时间里,他经常有想不通的时候:曾经获得那么多荣誉,"十大改革风云人物"、"全国优秀企业家"......那么多的中央领导对自己的工作做出过肯定,最切实的是,玉溪卷烟厂在自己的手里发展得如此顺利,17年时间从一个地方烟厂发展到亚洲最知名,欧美烟草企业也未必敢小瞧。但转瞬间,自己却成为阶下囚,千夫所指,女儿丧命,妻子被囚。"当时确实想不通,怎么就到了今天?"他说。

----时间往后,他更是迷惘。关押时间超过一年时,他的绝望到了极点,见不到亲人,见不到往日的同事,和自己熟悉的律师也只见过一面。未来会怎么样?他不知道,他预估过自己的刑期,但每一次预估他自己很快就否定了。

以前不够用的时间,变得极度难熬。

在玉溪家中被控制居住时,他觉得大概审查几个月就会结束了。

移交司法机关,被转移到云南省看守所后,他想,大概会麻烦几年了。

到了南京看守所,他已经不再想了。"命运咋个安排我就咋个过!"

在南京派出所的一年多,是褚时健感觉最糟糕的一段。检察院的调查一直在进行,他的精神压力到了顶点。有些事情,在回忆一次两次后,他甚至自己也有些模糊了。最难忍受的是南京的天气,他毕竟已经年近七十,是一个地道的老人,即便是正常的迁居,他也会有长时间的不习惯,更何况这是关押。他记得1998年的春夏之交,南京正是梅雨季节,天气潮热,看守所里不太通风,人在里面很难受。看守所里没有洗澡的地方,提供给褚时健休息的也只是一张木板床。褚时健说,每天早晨醒过来,都看到木板上有自己的汗水痕迹。从早到晚,他都觉得衣服湿湿的,完全没有云南天气的干爽劲儿,他的精神状态低到了极点。

管教人员对他都很和气,并不和他讨论他的案情,只是关心他的生活,和他聊天。他说:"我知道他们的好意,他们怕我自杀。"管教人员的确害怕褚时健想不开,他们知道褚时健的特殊和案子的特殊。冬天的时候,南京的寒冷让褚时健有些受不了。江南的冬天是刺骨的冷,看守所里没有任何取暖设备,褚时健一入冬就感冒了。正巧检察院的人到看守所向褚时健问话,一位女检察官马上出门给褚时健买了羽绒服和被子。

"没有这些管教人员和那个女检察官,我恐怕在南京的时候就病倒了。"褚时健说。

在南京酷热的季节,他有时会想到差不多40年前,1959年在元江红光农场,他也是被打倒,也是身份骤变,也是暑热难支。只是,那时的"右派"俯拾即是,如今他却是万人指责的焦点;那时他不过30岁出头,如今却年近古稀;那时他还是自由之身,如今......h3律师马军/h3而检方,在这漫长的两年,收集齐了所有能够指控褚时健的罪名和详细材料。

在被移交司法机关时,褚时健就被允许指定辩护律师。他指定了马军,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就任玉溪卷烟厂法律顾问的一位云南著名律师,因为打交道年久,无论对玉溪卷烟厂还是褚时健本人,他都非常了解。马军记得第一次见褚时健是一个下雨天,因为褚时健是从玉溪赶到昆明来和马军见面,天气不好,马军以为褚时健会迟到,但他准时出现在约定的地点,手里没伞,下车后用手给自己稍微遮一下雨就跑了过来。他在和马军谈话时就拍板决定马军做烟厂的律师,非常干脆。两人最后吃饭时,马军也印象深刻,褚时健把服务员叫过来,菜也没点,叫服务员随便安排了两个菜,又叫了饭,几下就把碗里的饭扒拉空了。他吃完饭灌了自己一大口茶,漱漱嘴咽了下去。

由此马军对褚时健充满了欣赏,因为马军自己也是革命后代,对这种不拘小节、从头到脚充满做事气质的人,不由自主就有一种亲切感。

不过马军没想到,在和玉溪卷烟厂合作十几年后,会面临如此波澜壮阔的一幕:出任全国最具轰动效应的贪污受贿案中被告人的辩护律师。

摆在马军面前的其实是一道大难题,在一个是非局势已定的法庭上,如何为一个已经有罪的人辩护?经过两年的舆论发酵,在公众眼里,褚时健已经成为一个"辜负"党和国家培养的罪人,一个身负贪污、受贿两大罪名的刑事案犯。而这两大罪名,是在中国占大多数人口的老百姓最为痛恨的。

马军能怎么辩?

马军是一个资深的律师,早年担任过云南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的副处长,所以无论对政治政策还是法律条规都谙熟于心。他对褚时健也有足够的了解,在担任玉溪卷烟厂法律顾问期间,褚时健屡次改革,屡次用市场经济的思路挑战传统经济体制,马军都一一看在眼里并适时地提供了法律支持。作为一个近距离旁观者,马军对于褚时健每次触碰底线都有足够的理解,包括这一次,褚时健已经触碰了法律禁区,他依然能读出这一次褚时健的举动源自他的哪一根神经。

马军决定破釜沉舟,他说:愿意为推动中国法制进步尽一份力,哪怕把自己也牺牲掉。

云南省委副书记令狐安问马军在法庭上有什么要求,马军只提了一点:"让我把话说完。"h359现象/h3检察机关对褚时健提起诉讼的罪名是: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后一项罪的来龙去脉是褚时健主动说出来的,自河口被控制一个月后,他即向中纪委"交代"了此事。几位香港商人到他家后,因为看家里实在寒酸,几个人愿意共同赠送他一些钱,差不多有400多万元人民币。褚时健说,当时想到自己并没有给这几个人提供过什么方便和输送过什么利益,他们给自己钱,属于朋友间的来往,所以他也就没有拒绝。

贪污罪的起源是,1995年6月,褚时健和原玉溪卷烟厂(现红塔集团)的罗以军、乔发科策划从玉溪卷烟厂在香港的下属公司华玉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存放的香烟浮价款及新加坡卷烟加工留成收入款2857万美元中截留300多万美元进行私分,其中褚时健174万美元,罗以军和乔发科各68万美元。本来他们计划给盛大勇和刘瑞麟各45万美元,但最终截留的款项只分给了褚时健、罗以军和乔发科。

这些钱尚未到个人账上,尚在一位新加坡商人的账上停留时,就已经被中纪委知晓。

在褚时健之前,已经有不少国企领导触碰了法律底线。最典型的例子是1985年贪污挪用公款2000万元人民币的广东省天龙集团总经理谢鹤亭和1995年携带公款40万美元出逃的中国长江动力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于志安等。无独有偶,大部分国企领导落网,都是一个罪名:贪污、挪用公款----无非一个"钱"字。这一次,褚时健又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