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一个年轻人的漫长的、尴尬的、偶尔悲剧 又时常蒙羞的心灵教育——第三部分:舞会

天生有罪 特雷弗·诺亚 第2页,共2页

“怎么处理?”

“你得先软化这头乱毛。我这做不了。”

“好的。”

邦哈尼又把我拖到第二家美发店。我坐在椅子上,那里的女人开始往我的头发上抹白色奶油一样的东西。她的手上戴着橡胶手套,生怕皮肤沾上这种化学软化剂,其实我当时就应该意识到,事情好像不太妙了。我的头发上覆满软化剂后,她告诉我:“你让它在头发上留得越久,效果就会越好,到时候会有一种灼烧感。一旦你感觉到它在烧了,就告诉我,我们再把它洗掉。但是只要你坚持越久,你的头发就会变得越直。”

我想要谨遵指示,于是我坐在椅子里等啊等啊,能等多久我就等多久。

但是我等太久了。

她跟我说,一旦感觉到灼烧就立刻告诉她,但是她其实应该说的是,一旦有了麻刺感就告诉她,因为等我真正感觉到灼烧的时候,药水已经侵蚀掉我的头皮了。早已经不是麻刺感时,我才开始慌乱起来。“烧了!烧了!”她带着我冲向洗手池,开始冲洗软化剂。但是我没料到的是,这种化学试剂碰到水之后,才真正开始灼烧。那感觉就像有人在我的头上浇下了液态的火。她洗完后,我的头皮上已经布满了一小块一小块的灼烧疤痕。

我是那家美发店唯一的男性顾客,其他全是女人。而我也终于体验了一次女性为了变美,每天都要付出怎样的代价。但为什么她们要这样对自己?我心想,太恐怖了。不过效果确实有。我的头发完全变直了。美发师把我的头发向后梳齐后,我看上去就像一个皮条客,外号复古背头。

邦哈尼又把我拖回第一家美发店,这时,那个女人才同意帮我做玉米穗编发。她编得很慢,大概编了6个小时后,她才说:“好了,照一下镜子。”她把我的椅子向后转了一下,我望向镜子,然后……我从未见过这样的自己。就好像那种美国电影里的化妆桥段,他们把一个土包子男主角或者女主角的发型改了,衣服换了之后,丑小鸭就变成了天鹅。我之前觉得我完全约不到女生,所以也完全没想过要改变自己的外形。我都没想到我的外表也可以改变。头发很棒,皮肤还不够完美,但是慢慢在变好,那些脓疱已经逐渐淡化成了普通的青春痘。我看起来……还不差嘛。

我的脚一踏进家门,我妈就开始尖叫。

“啊啊啊啊啊!他们把我的宝贝儿子变成了可爱的小姑娘!我有了一个可爱的小女儿!你好漂亮呀!”

“妈!你够了,别说了。”

“你是在向我出柜吗?”

“什么?不是。你怎么会这么说?”

“要知道,就算你是同志,也没关系的哟。”

“不,妈妈,我不是同志。”

家里的每个人都很喜欢我的新造型,觉得我看上去很帅。只有我妈一直在旁边大肆嘲笑我。

“做得很棒,”她说,“就是有点儿太漂亮了。你看上去完全就是个女孩子。”

日子终于来了。汤姆提前过来帮我准备。头发、衣服,所有的细节都很完美。等我打扮好以后,我们一起去找亚伯拿到宝马的车钥匙,但从那一刻开始,那个夜晚就开始出问题了。

那天是周六,一周的末尾,这意味着亚伯要和他的工人们喝酒。我走进他的工作间后,一看他的眼睛就明白了:他已烂醉如泥。他妈的。亚伯醉了后,会完全变成另一个人。

“啊,你看起来很不错嘛。”他上下打量着我,一边说一边露出灿烂的微笑。“你要去哪儿啊?”

“我要去哪儿——亚伯,我要去舞会。”

“好啊。祝你玩得开心。”

“呃……我能借钥匙吗?”

“什么钥匙?”

“车钥匙。”

“哪辆车?”

“宝马。你答应我可以借我宝马去参加舞会。”

“先去帮我买些啤酒来。”他说。

他给了我车钥匙,汤姆和我开车去了酒铺,买了几件啤酒,又开回来,把酒送到他面前。

“好了,”我说,“现在我可以开走那台宝马了吗?”

“不行。”

“不行是什么意思?”

“不行的意思是,不行。今晚我要用车。”

“但你答应过我。你说过我可以用车的。”

“是的,但是我要用这台车。”

我崩溃了。我和汤姆坐在那儿跟他软磨硬泡了将近半个小时。

“求你了。”

“不行。”

“求求你。”

“没门儿。”

最终我们意识到,没戏了。我们只好开着那辆破烂的马自达,去了芭比姬的家。但到的时候,已经比我原定接她的时间晚了一个小时,她特别生气。汤姆不得不走进屋去劝她。最后,她出来了。

她比平时还要光彩夺目,穿着一条极美的红裙子,但很显然,她的心情很差。我内心开始惶恐不安,不过表面上还是微笑着,努力装出绅士的样子,帮她开车门,跟她说她有多美。汤姆和她的姐妹向我们道别后,我们出发了。

但接着,我迷路了。舞会的举办地在我不太熟悉的一片街区,有一段时间,我完全就是在胡乱转圈,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哪里。我在黑暗中开了一个小时的车,向左,向右,掉头。全程我都在讲电话,绝望地向他人求救,试图搞清自己的位置,试图找到方向。而芭比姬坐在我的旁边,全程一言不发,很显然,她现在既不喜欢我,也不喜欢这个夜晚。我全搞砸了。我迟到了。我迷路了。我应该是她这辈子遇到的最差劲的约会对象。

终于,我找到了路,开到了舞会现场,但这时我们已经迟到了两个小时。我停好车下来,跑到她那一侧打开门。但我打开车门后,她却坐在位子上一动不动。

“准备好了吗?”我说,“我们进去吧。”

“不。”

“不?这……这是什么意思,‘不’?”

“不。”

“好吧……不过为什么呀?”

“不。”

“但是我们得进去啊。舞会在里面。”

“不。”

我又在车门口站了大概20分钟,各种劝说她进去,但她一直在说,“不”。她就是不肯从车里出来。

最后,我说:“好吧,我马上就回来。”

我冲进舞会找到邦哈尼。

“你去哪儿了?”他问我。

“我一直在这!但是我的女孩一直坐在车里,她不肯进来。”

“她不肯进来是什么意思?”

“我也不知道怎么了。帮帮我。”

我们来到停车场,我带着邦哈尼走到车前,当他看到她的那一刻他就惊了。“老天上帝啊!这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姑娘。你说过她很漂亮,特雷弗,但这简直疯了。”那一刻他完全忘记了要帮我劝说芭比姬。他转身就跑回了舞会,叫出了其他男生。“伙计们!快出来看呐!特雷弗带了个姑娘!超级正点!伙计们!快来!”

大约20个男孩冲进了停车场。他们在我的车前挤作一团。“哟!她太正了!”“哥们儿,这姑娘和特雷弗来的?”那些男生呆呆地望着她,好像她是动物园里的珍稀动物。他们纷纷要求和她合影。他们还跑回舞会叫更多的人出来看。“这太疯狂了!快来看特雷弗的对象!不不不不不,你们得出来看!”

我极其窘迫。高中四年,我一直谨小慎微,避免在恋爱感情这方面出现任何丢脸的可能,但是现在,在这个毕业舞会的夜晚,所有夜晚都比不了的这个夜晚,我丢脸丢到了极致——我成了一个风头盖过舞会的马戏团本身:特雷弗,那个约不到女生的小丑,自以为他可以带着世界上最美的女孩来参加舞会,但是他彻底搞砸了一切,现在让我们出去好好欣赏他的窘态吧。

芭比姬坐在副驾位子上,目光直视前方,拒绝让步。我站在车外,左右踱步,精疲力竭。我的一个朋友偷偷带了一瓶白兰地来舞会。“给你,”他说,“喝点儿吧。”那一刻什么都不重要了,我开始喝酒。我搞砸了。这姑娘不喜欢我。这个夜晚结束了。

大多数男生都陆陆续续地回到了舞会里。我坐在人行道上,痛饮着白兰地,脑袋嗡嗡作响。这时邦哈尼又回到车里,最后一次尝试劝说芭比姬出来。一分钟后他的脑袋从车里伸出来,带着一脸困惑的表情。

“哟,特雷弗,”他说。“你的对象不会说英语啊。”

“什么?”

“你对象。她不会说英语。”

“这不可能。”

我站起来,向车走过去。我用英语向她问了个问题,她两眼茫然地看着我。

邦哈尼望向我。

“你怎么会不知道你的对象不说英语啊?”

“我……我不知道。”

“你没和她说过话吗?”

“我当然说过——等等……我说过吗?”

我开始回溯我和芭比姬相处的这段时光,在公寓初见,和她的朋友们玩,把她介绍给亚伯。我那时和她说话了吗?没有。我那时和她说话了吗?也没有。就好像《搏击俱乐部》的情节,爱德华·诺顿的角色记忆闪回,才发现他和布拉德·皮特两个人从来没有和海伦娜·伯翰·卡特同时出现在一个空间里过。他意识到一直以来他都在自己打自己。他就是泰勒·德登本人。在兴奋地遇到芭比姬之后,在我们一起出去玩、相互了解的过程中,我们从未真正和对方交谈过,完全通过汤姆在中间传话。

去他妈的汤姆。

汤姆许诺我要给我找一个漂亮的舞会伴侣,但是他从未许诺我这个伴侣要满足什么其他的条件。每次我们出去玩,她都和汤姆说佩迪语,汤姆和我说英语。但是她不会说英语,我也不会说佩迪语。亚伯倒是会说佩迪语。他为了应付客户,学了好几种南非语言。直到那一刻我才意识到,我从未听到她说除了以下几个词以外的英语:“是”“不”“嗨”“拜”。就这么多:“是”“不”

“嗨”“拜”。

芭比姬太内向,她本身就不太说话,而我和女生交往起来太笨拙,不知道怎么和她说话。我从没有过女朋友,我不知道“女朋友”意味着什么。有人把一个漂亮女孩塞进我手里,说:“她是你女朋友了。”我就被她的美貌以及她是我女朋友这个事实迷得神魂颠倒了——我甚至没想过我应该和她聊天的。我电脑里藏的那些裸女,我从来不和她们聊天,询问她们的想法,揣摩她们的感受。我害怕我一张口就毁了整件事,所以我全程只是点头微笑,让汤姆来进行所有的对话。

芭比姬的三个姐姐都会说英语,她的妹妹勒拉朵也会说一点儿。所以每次我们和芭比姬以及她的姐妹朋友出去玩的时候,大部分对话都是用英语进行的。偶尔会说一些佩迪语,梭托语,但这在南非太正常了,我从来不觉得有问题。我可以从大家说的英语部分中了解整段对话的大意,完全可以明白人们在聊什么。我的大脑就是这样处理语言的,哪怕我听到的是其他语言,它们在我这也会自动转为英语。我的大脑会将其保存为英语。当我的外婆和曾外婆歇斯底里地祈求上帝摧毁那个在家里地板上拉屎的魔鬼时,她们说的是科萨语,但我脑中储存下来的是英语。在记忆里,她们说的是英语。于是当我躺在床上想着芭比姬和我们一起相处的日子时,我感觉我们一直在用英语交流,因为我是这样记得的。汤姆从来没有提过她会说什么语言不会说什么语言,因为他怎么会在乎呢?他只想拿到免费的cd,和她的妹妹约会。我就是这样和一个女孩约会了一个月——我以为她是我的第一个女朋友——然而我跟她之间连一次简单对话都没有过。

现在时间倒退,我从她的角度回溯这整件事,就完全理解为什么她不想从车里出来了。首先,她可能一开始就没想和我去舞会,她可能欠了汤姆一个人情,而汤姆可以说服任何人做任何事。然后是我让她在家里坐着等了我一个小时,她生气了。然后她上了我的车,这是我们第一次单独相处,她意识到我和她根本没法交流。我开着车转来转去,在黑夜里迷路——一个年轻姑娘和某个陌生家伙共处一车,迷失在荒无人烟的地方,不知道我要把她带到哪里去,她估计已经吓坏了。然后我们到了舞会,但是她又不会说其他人的语言。她谁也不认识。她连我也不认识。

邦哈尼和我站在车外,彼此大眼瞪小眼。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开始试着用我会的所有语言和她交流,但都不管用。她只说佩迪语。我绝望了,开始用肢体语言和她比画起来。

“请。你。我。进去。跳舞。好吗?”

“不。”

“进去。跳舞。请?”

“不。”

我问邦哈尼他会不会说佩迪语。他不会。我跑进舞会,想找一个会说佩迪语的人帮我劝说她进来。“你会说佩迪语吗?你会说佩迪语吗?你会说佩迪语吗?”没人会说佩迪语。

所以,我完全没有参加过高中毕业舞会。除了跑来跑去问谁会说佩迪语的那三分钟,其他时间我都是在停车场里度过的。舞会结束后,我开着那辆破烂马自达,送芭比姬回了家。全程我们俩都处于一种尴尬的沉默之中。

我把车开到她位于希尔布洛的公寓前停下后,坐了一会儿,想着怎么可以既礼貌又绅士地结束这个夜晚。突然,莫名其妙地,她探身朝我亲了过来。这是一个真正的吻,真真正正的吻。那种让我瞬间忘却今晚所有发生的一切的吻。我不知道该作何反应。她撤回身子,我深深地望着她的眼睛,心想,我完全不懂女生。

我从车里出来,走到她那一侧,打开车门。她整理好裙子,下了车,向公寓走去。在她走之前,我向她最后摆了摆手。

“拜。”

“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