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曾对我说:“我选择生下你,是因为我想要去爱某样东西,并且它也会无条件地爱我。”我是她追求归属感的产物。她从来没觉得自己属于哪个地方,她不属于她的母亲,不属于她的父亲,也不属于她的兄弟姐妹。没有什么东西陪伴她成长,她想要一样属于她自己的东西。
我外祖父母的婚姻并不美满。他们在索菲亚相识并结婚,但一年之后军队就把他们赶了出来。政府掠夺了他们的家,把整块地方推平,重新建起了一座高级、崭新的白人社区迪莫福,意为胜利。和成千上万的黑人一起,我的外祖父母被迫迁居到索韦托,住在一个叫作美多莱的街区。不久之后,他们就离婚了。我的外婆带着我妈、我姨妈和我舅舅,搬去了奥兰多。
我妈是个问题少女,假小子一个,执拗又叛逆。我外婆拿她一点儿办法都没有。她们之间的亲情,在持续不断的对抗中被消磨殆尽了。但我妈妈特别喜欢她父亲,那位迷人、魅力非凡的泰普雷斯。在他一切没有意义的玩乐里,她都紧随不舍。他去小酒馆喝酒,她也跟着。她只想讨他欢心,和他在一起。泰普雷斯身边的不同女友经常把我妈赶跑,她们不喜欢看到他第一任婚姻的拖油瓶总在眼前晃来晃去,但这只会让我妈更想和她父亲在一起。
我母亲九岁的时候,和我外婆说,她不想和她再住一起了,想和父亲去住。“如果那是你想要的,就去吧。”外婆说。泰普雷斯过来接我母亲,她高高兴兴地跳上车,准备和她深爱的父亲一起生活。但是,他并没有把她带回美多莱,也没解释为什么,就把她打包送到了他姐姐住的地方——科萨族的黑人家园特兰斯凯——他也不想要她。我妈妈在家里排行中间。她的姐姐是老大,家里第一个孩子。她的弟弟是唯一的儿子,是家里的命根子。他们都住在索韦托,由父母精心照料。但是我母亲排行老二,没人想要她。唯一一个她更没用处的地方应该就是中国了。
接下来的12年里,我妈妈再也没见过她的家人。她和14个兄弟姐妹住在一个棚屋里。这14个孩子分别来自14个不同的家庭,有14对不同的父母。所有的父亲或叔叔舅舅们都到城里去打工了,所以那些没人要或者养不起的孩子,就被送到这个黑人家园,住到了姨妈的农场里。
从表面上看,黑人家园就是南非部落的原址,它们是主权或半主权的“国家”,在这里的黑人都是“自由的”。当然了,这是个谎言。首先,黑人人口占了整个南非人口的80%之多,但黑人家园的领土只占整个国家领土的13%。那里没有自来水,没有电,人们住在棚屋里。
南非白人区的乡村苍翠繁茂、水源丰富、草木葱茏。而黑人区的乡村则是人口密集之地,土地由于过度放牧而变得贫瘠不堪。除了依赖从城里寄回来的那点儿工资,一般家庭都是靠着农场的土地,有啥吃啥,勉强糊口。我母亲的姨妈接纳了她可不是为了做慈善,她得在那里干活。我母亲后来说:“我就是里面的一头母牛,也是一头公牛。”她和兄弟们早晨4点半就要起床,犁地、放牧,因为再晚一点儿,太阳就会把土地烤成硬邦邦的水泥地,酷热曝晒之下,除了树荫里,哪儿也不能待。
晚饭里可能会有一只鸡,14个孩子分着吃。我妈妈得和比她大的孩子打架,才能抢到一块肉、一勺汤,或者一块骨头让她可以吸点儿骨髓,这还是有晚餐的情况。如果没有,她就去偷猪食或者狗食。农民会给家里的牲畜倒一点儿残羹剩饭,我妈就去抢来吃。她太饿了,让动物们自己解决温饱问题吧。有几次,她甚至吃了土。她到河边去,从岸上挖了些泥巴,用水稀释了,做成了一碗灰不溜秋的“牛奶”,然后全喝了,感觉吃饱了。
但是我妈妈还算幸运的,尽管政府实施了班图教育政策,这个村子里有一所教会学校还在坚持开门。她在那里遇到了一位白人牧师,教她学英语。尽管她没有吃的,没有鞋,连一套内衣都没有,但她学会了英语。她可以读,可以写。长大一点儿后,她就离开了农场,去隔壁镇的工厂找了份工作。工作是坐在缝纫机前缝校服,每天的报酬是一盘食物。她经常说,那是她吃过最好吃的东西,因为那是她自己挣来的。她自己照顾自己,不再是任何人的负担,也不欠别人任何。
我妈妈21岁的时候,姨妈病了,她没法再待在特兰斯凯。我妈写信给我外婆,问外婆能否给她寄一张火车票的钱,大概30兰特,她想回家了。回到索韦托后,我妈妈报名了秘书课程,这令她抓住了白领世界的尾巴。她努力工作,但是,和我外婆住在同一屋檐下,她挣来的钱完全不能留作己用。作为秘书,我妈妈挣的钱比家里任何人都多,但是我外婆坚持要她上交所有的工资贴补家用。家里不论是需要一台收音机,一个烤箱,还是一个冰箱,都需要我妈来买。
有太多的黑人家庭穷极一生在填补过去的缺口。这是身为黑人以及贫穷的诅咒,这也是一代代人无法逃离的梦魇。我母亲将其称为“黑人债”。因为你的长辈们已经被剥夺殆尽,你不能把这些钱用在自己身上,让自己进步,你只能把你挣来的钱给他们,把他们拉回生活的起点。在索韦托的家里,我妈妈获得的自由并不比在特兰斯凯的时候多,所以她又逃离了。她径直跑到火车站,跳上一列车,消失在了城市中。她下定决心,哪怕要睡在公共厕所,哪怕要依赖好心妓女们的善意帮助,她也要自己闯出一片天。
我妈妈从来没有坐下和我好好讲过她在特兰斯凯的故事。她只是偶尔爆一两句料,随便讲一点儿细节,譬如怎么在村庄中保持警惕,不被陌生男人强奸这种事。每当她跟我讲起这些,我就想,女士,你可能不知道十岁的小孩适合听什么样的故事。
由于我妈妈跟我讲的这些过往,我从来不觉得现在的生活是理所当然的,不过她从来不会自怨自艾。她常说:“了解你的过去,才能变成更好的人。但是不要总为过去悲泣。生活是充满痛苦的,让这些痛苦将你变得更强,不要执着于它。不要怨天尤人。”她从来不会怨天尤人。哪怕她没有经历过正常的童年,还遭受了父母的背叛,她都没有抱怨过一句。
她走出了过去的阴影,并决心不会再重复过去:我的童年绝不能像她的一样,从取名开始。科萨家庭给自己小孩取的名字总要带有点儿什么含义,而且这个含义总能在他后面的人生中有所体现。譬如我的表哥穆隆格斯的名字意为“修补的人”。他真的就是这样的人。每当我遇到麻烦,他总会过来帮我摆平事情。他是一贯的好孩子,会做家务,处理家事。而我的舅舅维莱尔,他是意外怀孕生下的孩子,名字的意思是“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人”。而这基本就是他一生的写照,他总是动不动就消失,然后又突然出现。他可以跑去喝酒狂欢,人就不见了,然后一个星期后不知道从哪儿又冒出来。
我妈妈的名字叫帕特莉莎·努拜伊赛罗·诺亚,意思是“奉献的人”。这也是她一直在做的事。她总是在奉献,奉献,奉献。当她还是个住在索韦托的小女孩时,就已经是这样了。她在街上玩的时候,经常碰到三四岁大没人管的小孩满街乱跑,这种孩子的父亲应该是不在身边,而母亲则一直酗酒。我母亲只有六七岁大,但她会把这样的小孩全都聚到一起,带着他们一起到小酒馆去。他们会从那些醉倒的大人身边捡空酒瓶,带去可以换瓶子的地方,拿到找回的零钱。然后她会带着这些钱,到小卖铺买吃的,给这些小孩吃。她是一个会照顾小孩的小孩。
到了该给我取名字的时候,她挑了“特雷弗”,这个名字在南非没有任何意义,在家族中没人叫过,甚至都不是从《圣经》上来的。这就是个名字而已。我妈妈希望她的孩子不要被命运束缚。她希望我可以自由地去任何地方,做任何事,成为任何人。
她也给了我能自由生活的本事。她让英文成为我的母语。她常常给我读书。我读的第一本书,就是那本书——《圣经》。我们其他的书,也基本都是从教堂得到的。我妈妈常常带着白人捐赠的盒子回家,里面装满了图画书、故事书,任何她能找到的书。她还报名参加了一个订阅会,我们经常能收到邮寄过来的书。通常都是那种指南书籍。譬如,如何成为好伙伴,如何变得诚实。她也买了一整套的百科全书。不过是十五年前的版本,早就过时了,但我能一直坐在那儿,仔细钻研。
我的书就是我的珍宝。我把它们摆在书架上,特别骄傲。我很爱惜我的书,要让它们保持崭新完好的样子。尽管我反复阅读,但我从来不会折书角,或弄弯书脊。每本书我都很珍惜。等长大一些后,我开始自己挑书来买。我喜欢幻想故事,喜欢沉浸于那些不存在的世界里。我记得有些书是讲白人小孩解谜还是什么鬼的,我可没时间读那些。我要读罗尔德·达尔,飞天巨桃历险记,好心眼儿巨人,查理的巧克力工厂,亨利休格的奇妙故事。这才是我的主攻方向。
为了一套纳尼亚传奇,我得跟我妈软磨硬泡。她不喜欢那套书。
她说:“那个狮子,是假神——假偶像!你记得摩西拿到法板下山之后发生了什么吧……”
“是的,妈妈。”我试图解释,“但是那头狮子是基督的形象。准确地说,它就是耶稣。这是一个阐释耶稣的故事。”
她对此并不买账。“不不不,朋友,那是假偶像。”
最后她还是给我买了。这是一次大大的胜利。
如果说我妈对我的教育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解放我的思想。我妈妈跟我说话就像和其他大人说话一样,这并不寻常。在南非,小孩和小孩玩,大人和大人聊天。大人会监督你,但是他们不会压低身段来和你对话。但我妈妈会。一直以来,我都是她最好的朋友。她总是在给我讲故事,给我上课,尤其是《圣经》课。她特别喜欢旧约中的诗篇,我以前每天都要读那些诗篇。她还会考我:“这一段是什么意思?对你意味着什么?你要怎么在生活中运用这层含义?”这就是我的日常。我妈妈教了我学校不会教的东西——她教会了我如何去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