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成长于种族隔离时期的南非,这其实挺尴尬的,因为我生在一个混合种族的家庭里,而我就是那个混血儿。我的母亲帕特莉莎·努拜因赛罗·诺亚是黑人。我的父亲罗伯特是白人,准确说是瑞士/德国人——瑞士/德国人总会强调这一点。在种族隔离期间,最严重的罪行之一,就是你和其他种族的人发生性关系。很显然,我父母就犯了这样的罪。
在任何将种族歧视当作惯例的社会中,种族融合这件事不仅质疑了这个社会的不公,还揭露了其无法良性运转且不合逻辑的事实。种族融合,不仅证明了不同种族可以融合,而且在多数情况下还希望去融合。一个混血儿就能够折射出社会逻辑的可笑荒谬,因此,种族融合变成了一个比叛国罪还严重的罪行。
人是人,性是性,禁令并不能阻止什么。荷兰的船在塔布尔湾靠岸后的第九个月,南非就迎来了第一波混血儿的降生。就像在美洲那样,这里的殖民者也知道怎么勾搭本地女人,所有的殖民者似乎都对此驾轻就熟。但和美国不同的是,那里的人只要身上带有一丁点儿黑人的血统,他就会被认定为黑人。而在南非,混血儿被当作是一个单独的种群,不是黑人,也不是白人,而是“有色人种”。政府强迫人民将自己的血统记录在案,有色人种、黑人、白人、印度人,根据这些种族区分,数百万人被迫背井离乡,按规定重新安置自己的家。印度人聚居区和有色人种聚居区要分开,有色人种聚居区要和黑人聚居区分开,而他们这几类人全部要和白人社区分开,中间还要隔出一片空无人烟的缓冲地带。之前的法律规定的是严禁欧洲人和本地原住民发生性关系,之后不久,这条法律就修订为,严禁白人和所有非白人发生性关系。
人是人,性是性。政府为了推行这项新法律也是大费周折。违反了这个法条的处罚是蹲五年监狱。有专门的警察小队,别的什么也不管,成天就在别人家后窗边儿上瞄来瞄去——很明显,这类警察自己一定严守法规,才能得以委任。如果一对跨种族的情侣被抓,那就只有祈祷上帝来帮他们了。警察会踢开他们家门,把他俩拖出去,暴打一顿,再带回监狱。至少他们对情侣中的那个黑人会这么做,对于另一个白人,他们会说:“呃,看啊,我就说你喝醉了,下不为例,懂了吗?拜拜。”这一般指的是白种男人和黑人妇女的情况。如果抓到一个黑人男子和一个白人妇女发生了关系,男方要不被指控为强奸都算走运。
如果你问我妈,她有没有考虑过在种族隔离政策下生一个混血儿的后果,她会说,没有。要是她想做什么事,她就想方设法去做,然后她就做到了。你得先拥有她身上的那种无畏精神,才能做出她所做的那些决定。如果你稍有迟疑,稍微顾虑一下结果,那你什么也做不了。尽管如此,这依然是一件疯狂且不计后果的事。长久以来,为了维持日常生活的正常,我们要在一万件事情上如履薄冰。
在种族隔离制度下,如果你是一名黑人,而且又是个男人,那你的工作范围将会是农场、工厂或矿区。如果你是一位黑人女性,你会是工厂女工或女佣。这些是你仅有的人生选项。我母亲不想在工厂工作,又不擅长煮饭,也无法忍受每天被白人雇主使唤来使唤去。所以,根据她的性格,她做出了一个以上既有选项之外的选择:她报名参加了秘书培训课,学习打字。在那时,黑人女性学打字,等同于盲人想学开车。这份努力值得尊敬,但是你不太可能会因为拥有这项技能而找到工作。根据法律,白领和技工的工作都是留给白人的,黑人不能在办公室工作。但是,我妈却是个反叛者,而且很幸运的是,她的反叛恰巧赶上了好时候。
20世纪80年代初,为了缓解国际社会对国内暴乱的抗议和对种族隔离侵犯人权的指责,南非政府开始做出一些小小的改变。在这些改变措施中,有一项就是开始在一些低级的白领工作岗位上雇佣黑人,譬如打字员。通过职业介绍所,我妈找了一份秘书的工作,雇主是ici,一家跨国制药公司,工作地点在约翰内斯堡郊区的布朗芳田。
我妈开始工作时,还和我外婆一起住在索韦托,那是政府几十年前让我们家搬去的地方。但是我妈在家里住得并不开心,所以满21岁后,她便离开家,搬到了约翰内斯堡市中心。不过,这样做有一个问题:黑人住在那里是违法的。
种族隔离的终极目的,就是要让南非变成一个白人国家,试图取消黑人的南非国籍,将他们全部安置到黑人家园“班图斯坦”去,那里将会成为一个半自治的黑人领地,但其实还是受制于首都比勒陀利亚的傀儡政权。不过这种所谓的白人社会,依旧离不开黑人劳动力的奉献,而这就意味着必须要让一部分黑人住在白人社区附近。政府在城市周边建了一些贫民窟小镇,来安置黑人劳动力,索韦托就是这样的一个地方。你可以住在小镇上,但那只是因为你在城里有工作。如果一旦因为任何原因丢了工作,导致证件不足,你就可能会被遣返回黑人家园。
离开小镇到城市去,不论是去工作或去干别的,你都要带好写有身份证号码的通行证,否则就会被逮捕。另外还有宵禁,到了一个特定时间,所有黑人都必须回到位于小镇上的家中,否则也会被逮捕。我母亲完全不在乎这些,她已经铁了心再也不要回家。所以留在了城里,躲藏在公共厕所过夜,之后,她从一个特别的群体那里学到了操控城市生活的规则,那群人也是硬要留在城市中的黑人妇女:妓女。
城市里很多妓女都是科萨人。她们和我母亲说着同样的语言,并教会了她如何在城市中生存。她们教她穿上女佣的连体工服,这样在城里走动就不会被拦下来质询。她们给她介绍愿意出租公寓给她的白人房东。这类房东通常是外国人,譬如德国人或者葡萄牙人,他们并不在乎禁止跨种族发生关系的法条,很乐意把公寓分租给妓女,并且还能偶尔和她们上上床。好在我母亲有工作,付得起房租,所以对这类交易并不感兴趣。经一位妓女朋友的介绍,她认识了一个德国人,愿意把自己的一套公寓租给她。她搬进了新家,买了几套女佣工服。不过,她时不时还是会被抓,原因是下班路上没带身份卡,或者在白人社区停留太久。等待她的惩罚就是要么蹲三十天牢,要么交五十兰特的罚金,相当于她半个月的工资。她会东拼西凑地凑齐罚金,交了钱后直接回去上班。
我妈妈的秘密公寓位于希尔布洛,房间号203。同一条走廊上,住着一个高个子、棕色头发、棕色眼睛的瑞士/德国人,名叫罗伯特,房间号206。作为前贸易殖民地,南非有着大量的外国移民。人们从世界各个角落来到这里。这里有无数的德国人,还有很多荷兰人。那时的希尔布洛就是南非的格林尼治村,充满了世界主义理想和自由不羁的精神,一派欣欣向荣。那里有很多画廊和地下剧院,艺术家和演员敢于在这样的地方发声,在成群的观众面前批评政府。那里还有很多餐厅和夜总会,多数是外国人开的,而且面向所有人提供服务,不论是对现状不满的黑人,还是觉得种族歧视很可笑的白人,都可以前来消费。在一些由公寓或空地下室改成的俱乐部里,人们还会悄悄地聚会。集会本质上是一种政治行为,但是他们的聚会并不带有政治意味。人们只是聚在一起玩乐,开派对。
我妈妈立刻投入了这样的生活。她总是出去参加聚会,派对、跳舞、见朋友。她是希尔布洛塔的常客,希尔布洛塔是非洲最高的建筑之一,顶层有一个带旋转舞池的夜总会。那是一段快乐的时光,但也同时隐藏着危险,因为这些餐厅和俱乐部有时会被关停,有时不会。那些演员和顾客有时会被逮捕,有时不会。就像掷骰子一样。我妈妈从不知该相信谁,谁又会突然向警察举报她。邻居之间经常相互举报。那些白人的女性朋友有上百种理由去举报一个混迹在他们中的黑人女性——毫无疑问肯定是妓女。你应该记得我之前说黑人也可以为政府工作。在邻居们看来,我妈很可能是一个间谍,她伪装成妓女,平日里打扮成女佣,潜伏在希尔布洛塔的夜总会里,暗中观察那些有违法倾向的白人。警察国家就是这样运作的——每个人都觉得其他人是警察。
在城市里孤单一人生活,不被信任也无法信任别人,我妈妈开始和一个让她有安全感的人越走越近:那个住在走廊另一端的206房间的高个子瑞士男人。他46岁,她24岁。他安静保守,她自由奔放。她会在经过他房间的时候停下来聊聊天。他们会一起去地下派对,在有旋转舞池的夜店跳舞。火花不期而至。
我知道我父母之间的感情是真挚的,我看得出来。但是他们的关系有多浪漫,或者他们多大程度上只是朋友,并不好说。有些事情,小孩子是不会问的。我只知道有一天我妈妈向他提出了一个要求。
“我想要个孩子。”她对他说。
“我不想要孩子。”他说。
“我没说让你要孩子。我想请你帮我,让我有个孩子。我只需要你的精子。”
“我是天主教徒,”他说,“我不能做这样的事。”
她回道:“你知道,我可以和你睡完就走,你永远也不知道你会不会有一个孩子。但是你一定不想那样。答应我的请求吧,这样我能问心无愧地活下去。我只想要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我希望你能给我这个孩子。只要你想见他,随时都可以,而且你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你不用陪他玩,也不用给他钱。给我这个孩子吧。”
其实对我母亲来说,这个男人不想和她组建家庭,或说法律不允许他们两个组建家庭,反而增加了这件事对她的吸引力。她只是想要一个孩子,并不想要某个男人介入她的生活。而我父亲那边,我只知道虽然他最终同意了,但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拒绝的。只是他为什么会同意,我永远也无法知道答案了。
在父亲同意后的第九个月,1984年2月20日,我妈妈在希尔布洛医院做了剖腹产。由于她和家人关系疏远,还和一个她无法公开关系的男人怀了孩子,所以自己一个人去了医院。医生将她推入产房后,剖开她的肚子,取出了一个身上流着一半白人血液、一半黑人血液的婴儿,这个婴儿违反了无数的法条,章程与规则——所以,我生下来就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