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杰出的维多利亚时代自传

他的态度打击到我了,我立马又垂头丧气了。但我还是只能给出和刚才一样的答案。

“嗯,你倒是挺机灵的,”比克斯比先生说,“那下一个岬角叫什么名字?”

我还是不知道。

“嗯,这真是太妙了。你随便说个名字吧,只要是我告诉过你的岬角或者别的什么地方的名字就行。”

我想了一会儿,还是只能说我说不出来……

“听着!你觉得我为什么要把那些岬角的名字告诉你?”

我战战兢兢地想了一会儿,然后,邪恶的魔鬼引诱着我说:“嗯,为……为了……我觉得是为了好玩吧。”

这简直是火上浇油。他气得火冒三丈(当时他正控制着船渡河),我猜他眼睛都气瞎了,因为他竟然冲一艘平底货船的橹上冲了过去。可想而知,那些做买卖的人像放排枪似的,一起破口大骂了好一阵子。这下比克斯比先生可高兴极了——因为他正憋了一肚子的气,现在刚好有人可以和他对骂。他推开舷窗,伸出头去,像火山爆发似的一阵乱骂,我以前从未见过这种场面。货船上那些人的咒骂声越来越小,而比克斯比先生的嗓门越来越高,用词也越来越有分量。等到他关上窗的时候,他肚子里也空了。你就算拿大渔网在他肚子里捞,也找不到几句骂人的话了——剩下的那点骂人话连惹你母亲生气都不够用。最终,他用最温和的语气对我说:“孩子啊,你得准备一个小记事本,每次我告诉你什么事,就马上记下来。要想当领航员,只有一个方法,那就是把这条河全部记在心里。你得像熟悉字母表一样熟悉它才行。”

只要回顾一下1854年,就可以了解19世纪的英国自传和美国自传的大致区别。这一年,巴纳姆的自传在美国出版,他可能是有史以来最好的自我推销者;在大西洋彼岸的英国,约翰·斯图亚特·密尔开始写他的回忆录,但和许多著名的维多利亚时代的自传作者(比如哈丽特·马蒂诺、查尔斯·达尔文、安东尼·特罗洛普、约翰·阿丁顿·西蒙兹和赫伯特·斯宾塞)一样,密尔决定死后再出版自己的回忆录(他的回忆录最终出版于1873年)。即便知道这本书出版时自己已经长眠于地下,密尔依然为向公众展示自己的人生故事这一看似自负的行为而局促不安。“我从不觉得我写到的任何与我自己有关的内容能让公众觉得有趣,”他在第一章中写道,“但是……把一些不同寻常、引人注目的教育方式记录下来,或许会有些用处。”

“不同寻常”和“引人注目”这两个形容词是密尔偏爱英式低调陈述的表现。他的父亲——历史学家、哲学家和经济学家詹姆斯·密尔,在年轻的约翰身上试验了自己的教育理论,并对他的朋友兼同事杰里米·边沁说,他正在把儿子培养成“我们合格的接班人”。(詹姆斯·密尔是一家之主;约翰在自传中从未提到过自己的母亲。)约翰3岁学习希腊语,7岁学习拉丁语,12岁学习逻辑学,13岁学习政治经济学。这一切看上去似乎很不错,却让约翰远离了朋友、乐趣和感情。约翰这样说他的父亲:“对所有激动的情绪与带有兴奋色彩的言论和文字,他都表现出极大的蔑视。他觉得那是疯狂的行为。”20岁时,约翰经历了精神和情感上的双重打击,他害怕自己将永远感受不到快乐——在自传中的相关章节是“我心理史上的一场危机”。在读了让-弗朗索瓦·马蒙泰尔的《回忆录》(memoires)中的一段抒情文字而感动落泪之后,他才走出了阴霾:“我不再绝望;我既不是牲畜,也不是石头。”

在当今的回忆录作者看来,一个古怪得很有卖点的父亲对自己施加精神虐待,这种素材简直价值连城。但密尔即使已经安稳地躲进了坟墓,也依然坚定地选择淡化一切家庭内部冲突,磨钝自己痛苦情绪的锋刃。在早期的文稿中,密尔表示:“我必须说……我们这些孩子都不爱我父亲,其他任何人也不会爱他。”他在终稿里去掉了这句话。此外,他在文稿中暴露自己内心和谈及密尔夫人的部分也都被删去了。在出版的版本中,他这样写他的父亲:“他小心地让我避开常见的、男孩子之间相互施加的坏影响,还急切地让我避开粗俗的思考方式和感情的恶劣影响。为此,他情愿让我付出代价——在所有国家的男学生都具备的能力上,我比别人差。”而他只在原稿中才详细描述了自己付出的代价到底有多大:“我从小就对生活中的日常事务不甚了解,学会自己穿衣服也比一般孩子要晚得多。我过了好些年才学会打领带。我的发音很不好,我快16岁才发对字母r的音。直到现在,我的动手能力还是很差,哪怕是最简单的我也不会做……我不断沾染上令人讨厌的小恶习,花了很长时间也没能彻底改掉。此外,我还特别粗心。就像父亲常说的那样,我像是没有感觉器官的人——我的眼睛和耳朵似乎都只是摆设,那些就在我面前的东西,我很少能听到或者看到,就算听到了、看到了,我也很少能关注它、记住它……我父亲不能容忍任何形式的愚蠢行为或软弱松懈,而我则不断以此类举动激起他的愤怒。从我记事起,他就总是不经意地责备我,因为他觉得我的判断和表现让我看上去像是一个缺乏常识的人。他说,这样下去,我长大后会变成一个怪人,人人都瞧不起我,任何生活方式都不适合我。”

不论是死后还是生前(像约翰·罗斯金和纽曼枢机主教那样)出版回忆录,几乎所有维多利亚时代的自传作者都很慎重,有时慎重得过分。我们可以参考以下的这些表述。

· 小说家安东尼·特罗洛普这样说自己不肯在夫妻关系上多花笔墨的原因:“我的婚姻和其他人的婚姻一样,除了我们两人之外,别人不会觉得有什么特别的趣味。”

· 哲学家赫伯特·斯宾塞说:“把私事对外宣扬,把公众当成自己的朋友,这是很粗俗的行为。”

· 政治家塞缪尔·史密斯说:“我几乎不谈论私事,只在必要时才大致提及。”

· 法官埃德蒙·帕里爵士说:“我不打算在此写我母亲的事,因为我无法置身事外地评价她给我留下的美好的回忆,而且这模糊的回忆是我自己的事。”

诗人兼画家威廉·贝尔·斯科特在他的《自述》(autobiogra-phicalnotes,这本书在作者逝世后于1892年出版)中,多了些思考,也少了些防备,他指出:“记叙一个人的精神史太困难,也太可怕。”他说,这种尝试“像赤裸着走在街上,只可能吓到我们的邻居”。评论家韦恩·舒马克说,在19世纪的回忆录中,人们很少能体会到“真实生活的味道,即时的感受,或面对紧迫问题时的对峙氛围”。

令人惊奇的是,在这种缄默的氛围中,自传在维多利亚时代竟如此受欢迎。哈丽特·马蒂诺并不像她在作品开头表现的那样多愁善感:“从年少时起,我就觉得写自传是我人生中的一项使命。”一个非常不起眼的作家——奥古斯都·哈尔在1896年至1900年间惊人地写了六卷回忆录,用一位批评家的话来说,其中包含了“大段的啰唆和数不清的无聊琐事”(科克沙特《自传的艺术》[theartofautobiography])。爱尔兰小说家乔治·摩尔在1888年至1933年间也出版了六部回忆录。(他36岁时出版了第一部回忆录《一个年轻人的自白》[confessionsofayoungman],把一种一百年后才算常见的做法引入了公众视野——用评论家安·斯威特的话说,“在他之前,没有人想过在50岁之前写自传”。)

对叙述内容的严格限制束缚了人们讲述自己人生的欲望,这让自传几近消亡。在这种情况下,自传改头换面,以求存续。威廉·黑尔·怀特和塞缪尔·巴特勒认为只有小说才能公正客观地阐述自己艰难的人生,于是分别出版了《马克·拉瑟福德自传》(theautobiographyofmarkrutherford,1881)和《众生之路》(thewayofallflesh,在作者去世后于1903年出版)。

出于种种原因,《我的隐秘生活》(mysecretlife)一书非常特别。大概从1888年起,这本书以十一卷本的私藏版出现,共4200页左右,超过100万字。(这本书直至1966年才首次公开出版。)书中以第一人称视角记录了作者(自称“沃尔特”)的性经历,其细节之丰富令人惊叹。他宣称自己大胆的行为是一种有公德心的信息共享,他还说自己很纳闷:“是不是所有男人都和我一样,早些年面对奇怪的色欲会觉得恶心,晚些年却对此着迷?我可能永远也得不到答案,但如果我把自己的经历发表出去,或许别人能对照着想出我想不出的东西。”沃尔特从一开始就坚持内容的真实性,他说:“我决心根据我所做或所目睹的淫荡行为,写下全部事实;因此,这本书完全属实,也完全不顾及世人所谓的体面。”然而,《我的隐秘生活》是自传还是小说,还是介于两者之间,始终没有定论;沃尔特的身份也无人知晓。伊恩·吉布森在他2001年出版的《色情狂:亨利·斯宾塞·阿什比的隐秘生活》(theerotomaniac:thesecretlifeofhenryspencerashbee)中,提出了一种说法,虽然没有百分百的证据,但很有说服力——吉布森认为这本书是虚构的,作者是亨利·阿什比(1834—1900),一个痴迷色情的收藏家和书志学家。

在维多利亚时期,人们更难以接受的是约翰·阿丁顿·西蒙兹(1840—1893)的隐秘生活。西蒙兹是诗人、评论家、传记作家、翻译家和研究文艺复兴的学者,在20岁左右,他就确认了自己的同性恋取向。大约过了三十年,在卡洛·戈齐伯爵和本韦努托·切利尼两人坦诚的回忆录的鼓励下,西蒙兹开始创作自己的自传,其中一个重要主题(也许是唯一的重要主题)就是他的性感受和性生活。“这是一件愚蠢的事情,”他在给朋友亨利·格雷厄姆·达金斯的信中写道,“因为我觉得这些事永远不适合发表。”(尽管西蒙兹的预估并无其他依据,但他清楚地知道,在当时犯鸡奸罪的人通常会被判两年苦役。)在这封信中,与沃尔特类似,他还解释说这是一项关于他自身发展的研究:“我会尽我所能,坦率且准确地去写,我确信这会引起心理学家的兴趣,而不是在做无用功。世上还没有内容相似的作品,而且我敢肯定,1000个人里有999个都不相信有我这样的人存在。”

西蒙兹的自传中的部分内容至今仍吸引着读者——这部分内容与其说是书中描述的事件,不如说是书中所包含的持续而从未解决的内在矛盾。西蒙兹所处的文化认为他的性行为是非自然的、堕落的。他内心的一部分接受了这一点,另一部分却明白,这种生活方式尽管给自己带来了相当大的不幸,但也让他产生了巨大的快乐和满足,所以,社会的标准肯定是有问题的。在这本书的结尾处,有一小段文字包含了这两种立场。西蒙兹写道:“我体内携带着一种我自知无法治愈的疾病的种子——那是根深蒂固的性本能的扭曲(无法控制、无法根除、近乎偏执),这种扭曲与我的天性有关,也是这本回忆录所讲述的主题。这是一部奇异的人生史,不过,它也可能比我想象的普通。”在整理终稿的时候,他在“想象”这个词后面插入了一个脚注,写着:“我在写以上这些的时候,还没有读过……”他接着列出了几部德国学者的作品,这些作品都在向反对同性恋的法律提出抗议,并指出同性恋比人们认为的更普遍。他总结道:“我最近读了这些,才意识到我的经历并没有那么特殊。”西蒙兹先前给达金斯写信时认为没什么人会相信“有我这样的人”,而他此时发觉像自己这样的人还是有一些的。这是一个显著的认知上的变化,西蒙兹在完成回忆录之后,又出版了一本小册子(尽管是私藏版,只有50册)——《现代伦理学中的一个问题》(iid="lo-a10f2a143af94a36a3f205a28719b9ef"aprobleminmodernethics/i)。《英国传记大辞典》称这本书“是第一部从心理学和社会学角度分析同性恋的英语作品,以恰到好处的讽刺、科学和常识揭露了粗俗的错误”。

西蒙兹的朋友埃德蒙·戈斯也收到了一本小册子。戈斯是一位杰出且高产的诗人、评论家和传记作家。(戈斯是典型的维多利亚时代作家。1928年,在他去世后不久,t.s.艾略特这样评论他:“埃德蒙·戈斯爵士在伦敦的文学和社会生活领域所填补的空白没人能再次填满,因为那是……这么说吧,因为那如同一间已被废弃的办公室。”)戈斯给西蒙兹回了信,有些评论家认为(尽管尚有争议),戈斯在这封信中也是在承认他自己的“倒错”:“我知晓你所说的一切——孤独、反抗和绝望。然而我是快乐的;我希望你也是快乐的,我希望你不要失望或厌恶希望。不管怎样,我完全地、深深地同情你。多年前,我就想写信告诉你这一切,却由于怯懦而作罢。”不管戈斯私下承认了什么,在公众面前,他曾经是也一直是异性恋的中坚人物。1893年西蒙兹去世后,戈斯在《星期六评论》上发表了一篇没有署名的讣告,明褒暗贬地说西蒙兹“追求最高的目标,但做得有点不够”。几十年后,戈斯帮忙烧掉了大量有损西蒙兹名声的文件;据说后来西蒙兹的孙女对戈斯讲述这件事时的“自以为是、沾沾自喜”感到厌恶。

尽管戈斯的行为有点消极且咄咄逼人,但讽刺的是,他还从西蒙兹那里得到了一份珍贵的文学礼物。1890年,戈斯为他的父亲菲利普写了一本传记。作品出版后,西蒙兹给他写信表示称赞,但补充说:“我希望你更多地写出你父亲的生活中关于你的事情。只要你愿意,你能写出一本引人入胜的自传;我希望你能这么做。”过了大约十五年,戈斯才按他的建议动笔,但他终究是写了。由此诞生的《父与子:信仰与偏见》(fatherandson:astudyofconflictingtemperaments,1907)成了戈斯的大约85部作品中唯一至今仍在刊印的。它理应有此待遇,因为它不仅打破了维多利亚时代自传的僵局,还是现代回忆录的鼻祖。

与西蒙兹不同,戈斯愿意让自传在自己还在世时就面世;与巴特勒和怀特不同,他愿意把它作为非虚构作品(如他在前言所说)来呈现,不加任何小说元素的掩饰。不过他采取了一种相当荒谬的做法,在这本书初版时隐匿了作者的姓名。之所以说荒谬,是因为当时凡是受过教育的人都能认出书中的“我的父亲”就是菲利普·戈斯。老戈斯是一个了不起的人,在狄更斯的小说里就有像他这样的形象。他很早就作为博物学家而闻名遐迩,但达尔文的早期著作、新兴的地质学以及化石证据表明,这个世界比圣经所阐释的要古老得多,因此他遇到了一个重大障碍。菲利普·戈斯一生所面临的核心挑战就是找到他的宗教信仰和他作为科学家的价值观之间的平衡。

《父与子》中最精彩的段落,描述了菲利普·戈斯是如何用他早先那一套智慧设计论的谬误说辞去应对这种挑战的。他在1857年的《肚脐:解开地质学难题的一次尝试》(omphalos:anattempttountiethegeologicalknot)中表示,正如亚当被创造出来的时候长着多余的肚脐一样,上帝创造地球的时候,布置了些古旧的化石和岩石做装饰。这些石头其实是新的,尽管它们看起来有几百万年的历史。戈斯认为他的这个假设可以让科学和宗教握手言和。他的儿子写道:“他热情洋溢地把书赠给无神论者和基督徒,称这本书是万能的灵药,是一种能治愈当下一切顽疾的智慧疗法。但是,无神论者和基督徒只把书拿起来看了一眼,就哈哈笑着把它扔了。”

《父与子》的诸多方面都很有预见性。最引人注目的或许是,它和《安琪拉的灰烬》(angela’sashes)、《拿着剪刀奔跑》、《玻璃城堡》以及每年新增的数十本此类作品一样,提前为叙述自己饱受批评、处处受限、屡遭虐待、多灾多难的童年做好了铺垫。埃德蒙是家中的独子,他7岁时,母亲因癌症去世。从那以后,他的父亲对宗教狂热得过了头,并试图独自把这个男孩塑造成一个小圣人。他不让埃德蒙读任何世俗的东西,不让他和其他孩子接触,也几乎不让他与教会之外的任何人接触。这种情况直到埃德蒙10岁或11岁的时候才有所改变。这本书还预见了后来的回忆录的形式。在此之前,无论是世俗自传还是灵性自传,作者都最终与社会或上帝达成了和解。但在《父与子》的结尾,埃德蒙与父亲菲利普·戈斯和教会都一刀两断了。

同样有先见之明但更为精妙的是这本书中的文学特质。埃德蒙·戈斯的两种形象鲜明地印刻在了我们的脑海中:一个是58岁的作家(从上文引用的句子中可以清晰地看到他的存在),另一个是经历了这一切的男孩(他的形象通过成年埃德蒙的回忆、归纳和想象呈现出来)。在整本书中,戈斯以旁观者的角度,看着曾经的自己经历各种陌生事件的发生。这种双重视角既加深了悲伤的情绪,也加深了读者的认知。他写到了在家里关于肚脐的争论,“随着希望和自信在失望的云雾里消散,悲观情绪日复一日地浓重起来”。菲利普不再大笑,变得更加郁郁寡欢,他认为自己的书之所以失败,是因为自己冒犯了上帝:“他绕着花园,一边踱步,一边沉思。他的灵魂在苦苦哀求,他在良心的每个角落搜寻着自己曾经的疏忽或罪过:每一场欢愉、每一次创作、每一件琐事,都被他从过往经历的尘埃中挖掘出来,放大成严重的罪过。他认为,哪怕是最微不足道的轻率之举或对人性本能的屈从,都会引诱较不坚定的人犯下罪过。”

这本自传还突破性地使用了小说中常见的场景描写。以前也有少数的自传这么做,但只是蜻蜓点水,无甚出彩之处。戈斯在《父与子》中描绘的一个场景就是他无比痛心地见证了父亲最后一点“轻率”的绝迹。菲利普有时会哼唱他年轻时在多塞特郡学会的歌曲,某天,一个工人听到了他的歌声,对此表示了称赞。戈斯这样写道:“父亲原本轻轻地握着我的手,听到这话,手上的力度陡然加大了;我抬头看他,发现他的脸色阴沉下来。从此,他一生中再没有唱过任何世俗歌曲。”

戈斯只用寥寥数语,就从某个定格瞬间起纵观了接下来的漫漫几十年,这着实令人兴奋。其实退一步说,这种写作方式是有风险的——叙述氛围可能会遭到破坏,语句也可能会显得乏善可陈。然而,戈斯用他的妙笔,不仅让叙述变得更有价值,还为后来的回忆录作者开辟出一大片沃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