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美好的人生?

1998年12月5日是我68岁的生日。我很难想象,当自己的人生到了这一天时,走过的路基本上还都是一片坦途。当然,有些日子,甚至于有些月份,乃至一整年,我也会过得不太顺利。不过也仅仅就是不太顺利而已,从没遭遇过别人生活中或有的重大疾病和灾祸,例如心搏骤停、卧床不起、酒精中毒、婚姻崩离、子嗣夭折这些事;它们会为人生蒙上一层阴影,让人领略到现实的残酷。不过,就算我能幸免于重大的意外事故和自然灾害,也很难逃避社会的残酷,因为社会的基础是权力,它微妙而又野蛮地运转着。很久以前,我父亲把这个观念灌输给了我,在往后读到的社会科学著作里,这样的观念又得到了证实。

或许是因为我成年的时光一直在大学校园里度过,所以才如此顺利?我的哥哥和弟弟都是学者,他们觉得,校园生活并非春风得意。热衷于政治的学生们都支持一个怀疑论甚至于阴谋论的观点,即校园里充满了剥削者,资深教师会压迫资历浅的教师,而行政人员又会压迫资深教师,如此等等。我曾准备好去相信身边的校园文化里确实存在着这种现象。但我自己的经历又有些不同,因为我并没有感受到多少来自学术阶层内部的压迫。相反,在伯克利,我同其他研究生还遇见了著名的“铁三角”——索尔、莱利(johnleighly)和凯塞利——他们都是让人肃然起敬的人物,在大家眼里如同神祇一般。就我而言,他们则是启迪我心智,帮助我事业成长的支持者。我在印第安纳大学和后来的新墨西哥大学做初级教员时,可能因为生性迟钝,或易满足于自身的价值,并未觉得自己被别人剥削过。当然,在多伦多大学(1966—1967)的生涯,令我心酸。究其原因也并非遭遇了不好的待遇,而是在思想上和别人不合拍。但在明尼苏达大学的十四年却是美好的,既有春天般的温暖,也有夏天般的火热。我所在的学院和其他学院的同事们都尽力接纳我。我从未被委派到任务繁杂的委员会里担任什么职务。在学院层面,我远离了学术委员会的那一堆琐事;在大学层面,我进入了大学出版委员会和福特讲座委员会(fordlectureshipcommittee)——这两个职务都是让人垂涎三尺的,前面那个职务可以获得免费的书籍,后面那个可以在举办讲座时享受免费餐食。

后来,在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里,我又度过了十四年人生。这段时光如何呢?容我这样说,从一开始,那里的生活就让我想起了坎特伯雷大主教威廉·坦普尔(williamtemple,1881—1944)——这是我非常崇敬的一个人物,他的一个故事可以作为这段生活的缩影。坦普尔以他的学识、谦逊和智慧而闻名。由于身居高位,免不了有很多人前来拜望。其中有些是势利小人,但如果吹捧得让他们舒服了,他们很可能给教会的基金会捐上一大笔钱,而坦普尔恰恰不擅长阿谀奉承这门功夫。比如说有一次,一个人踱进了他的办公室,他客气地说:“琼斯先生,这个座位是您的。”对方高傲地说:“可以的话,请您叫我蒙塔古—琼斯先生。”“这样啊?”他答道,“那这俩座位都给您吧。”

我在麦迪逊分校里的第二年,有两个教授委员会主任的座位摆在我面前,一个来自研究生院,另一个来自维拉斯信托基金(vilastrust)。我觉得自己就好像一位蒙塔古—琼斯先生,但我希望自己不要像他那么愚蠢。随着教师生涯临近尾声,我盼望着能悄无声息地退休而去,不要大张旗鼓搞得众人皆知,一场简餐会就足矣。但我曾经的几位学生保罗·亚当斯(pauladams)、史蒂文·霍尔舍(stevenhoelscher)和凯伦·蒂尔(karentill)却在美国地理学家协会于波士顿召开的会议上,以我的名义组织了四场特别的活动。紧接着,大学里的同事、教职员工和学生们又组织了一系列活动,其中还包括一次校长宅邸的接见会、一场专题报告和一场晚宴。

一位学者最期待的就是取得知识上的成就。明尼苏达大学和威斯康星大学为我提供了特别优越的环境,让我能做自己想做的事。二十八年下来,我完成了系统搭建人文主义地理学的毕生事业:它由十本书构成,第一本是《恋地情结》(1974),最后一本是《逃避主义》(1998)。20世纪90年代中期,当我开始思考退休这件事时,身边的朋友都还在鼓励我再享受一回才思泉涌的创作。但时过境迁了,虽有学术共同体的慷慨支持,我的创作才智却已经用光了。至今,我都有些难以理解自己的运气为何会这么好。1956年,当我在印第安纳大学接受第一份工作时,如果有人告诉我职业生涯会有这样一个美好结局,我一定会当成一个幻想或笑话。然而眼下已经写出了这一本本的书。不管这些书离我当初设想的抽象理念有多远,它们都已实实在在地存在着了。学生们对它们错爱也好、无视也罢,它们都已然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了。我很满足,很有成就感。那么,为何我还会在“美好的人生”这个标题的后面加一个问号呢?

有一位研究生名叫汤姆·布加特(tomboogaart),他在去比利时做研究之前,和我喝了一次咖啡权当道别。当时他几乎是漫不经心地对我说:“您现在已经退休了,但我能看出来您很想了结此生。”我一下子震惊了。难道我的心思能够被人看穿?或者,难道汤姆能洞察到什么东西?因为从未有人向我提起过这种让人不寒而栗的倾向。记得若干年前,我买了一本书,名叫《最后的出口》(finalexit,1991),是一本关于“自我拯救和辅助自杀”的手册,内容令我感到失望,因为它让我确信自杀绝不是我人生的选项。小时候,我甚至都不敢想象人们用鱼钩穿过蠕动的蚯蚓时会是什么样子,现在也不敢亲自尝试,就连拍打一只苍蝇都不愿意。如果说,那样的小东西在我眼里都是不可剥夺的生命,那么人呢?我自己呢?所以,自杀的想法是荒唐的。我丝毫没有跳窗或举枪自杀的念头(这些是《最后的出口》里明确说到的),甚至就连优雅地自寻短见的技术和能力都没有。

我是谁?就像本书的名字,听起来太戏剧性,也太具修辞性了,因为现在我已经知道了答案。除非我已经想到了整个故事的轮廓和每一处细节,否则,怎会动笔写一本自传呢?对,还没说到点子上。写作本身,也就是自传,可算是一次残酷的自我启示。无论这个名字是否有修辞感,它都能迫使我触及最核心的问题。我现在知道我之前怀疑的究竟是什么了。在已捋清的所有境况里,最令我沮丧的是:短暂的童年结束后,我内心一直存在着对生命的忧惧。

生命层面的胆怯,最明显地体现在我的人际关系里。我很少主动建立人际关系,因为害怕被拒绝,更害怕接纳过后是背叛。甚至在精力充沛的青年时期,我也显得很被动,只情愿待在同伴友善的接纳里,而从未感到自己能真正成为其中的一员。我想,我的人际关系状况一定同自己年纪更小有关。刚念牛津的时候,我才17岁,其他同学都已经20多岁了,还有很多是社会经验丰富的退役老兵。刚念伯克利的时候,我才20岁,是地理系研究生里最年轻的,有些同学都已结婚生子了。所以,看起来,我似乎并不能完全融入一段关系里。

那么,在加利福尼亚州的时候,我和同学们的关系又如何呢?1952年,我上了一个月的土壤学实地课程。这门课简直就是一场入会仪式——尽管是身体上而非精神上的。课上,同学们甚至指导老师,都显得无拘无束,爆着粗俗的话,走到哪儿都是一团哄闹。就这样,我们一星期接着一星期地扎营干活。除了简陋的住宿条件外,体力上的负担还体现在每天反复拆搭帐篷和烧饭上,还要在高低不平的山路上驾驶,拿取土环刀钻成百上千个孔洞,在数不清的农场上进进出出,还要开开关关那一扇扇笨重不堪的大门。面对这些事情,我完全是个门外汉。要么因为缺乏技能,要么因为缺乏体力,很多事情我都干不了,比如说,要在黏土层里钻孔,或者要去摆弄农场的大门。有的同学会悄悄拿走我的环刀,完成我干不了的活儿;还有的同学会抢先跳上运货马车的前座椅,不让我去坐,这样到站的时候,他(而不是我)就能跳出去操纵那扇笨重的农场大门了。对这些事情,我既自惭又感激。

我在他们眼里就只是个小跟班儿——或者换个不好听的说法,是个小妹儿,我发现自己每次出现在他们面前时,他们都会忽然压低嗓门儿,时而还爆出一些粗俗的话来。1952年,我初来美国,在夏天的实地考察中,我上了这门课,成天扎在一群美国男人堆里,让我一刻也不得轻松。因为我觉得自己根本不属于他们这个群体。其实,令我感到排斥的并非种族与文化,而是性别,即他们身上鲜明的男性特质。

很多人都会为了关系的和谐而掩盖自己的不满。我也是这样的人,会为了同样的目的掩饰自己的情感。毕竟,不能自由表达积极的情感是令人压抑的。所以,我时常变得羞涩与畏缩。容我不夸张地说,在青年和壮年时期,我常常沉浸在伤春悲秋的散文和诗歌里。我是孤独的,无人作伴。算了,也就如此罢。毕竟,我还有大量时间和精力来读书、思考、反省,和做白日梦。

只是近些年来,随着寒来暑往、岁月累积,我的人生也日薄桑榆,便开始认真地思考起亲密关系来——只属于彼此的排他关系。而缺乏这样的关系,人生又将会如何呢?当我环顾四周,惊奇地发现一个普遍的事实,那就是,几乎每个人至少都有一个能让他付出忠诚与爱的对象,他也能从对方那里获得忠诚与爱的回馈。这样的对象可以是配偶、孩子、恋人、密友或家人一般的群体。但我却不曾记得自己是否拥有过这样的对象。直至暮年,我也只在很短的时间里有过这样的关系,要么是社会性的,要么是职业性的。我也时常浪漫化地看待这层关系,为它赋予了过多的意义。可当爱遭遇挫折时,就会生出多愁善感来,我一直都在对抗这样的情感,但终究徒劳无用。

我想起一件往事。1995年6月,我同史蒂文·霍尔舍一起去迪士尼乐园为加拿大建筑中心做实地调查(这是真的)。他当时是麦迪逊分校的一名研究生。我们去了三天。一天清晨,暴雨倾盆,我们只好待在汽车旅馆里等雨停。可这雨却一直持续到了下午时分,于是,我俩决定乘公交去迪士尼乐园考察那里的室内演出。可到了这个点儿上,我们就不得不多等一会儿公交了。如果那时候刚好是我独自一人的话,我的胃里就会因心情沮丧而翻江倒海,思绪也会随之飘到阴暗逼仄的角落里去,心里会想:此时此刻,我究竟为何会在迪士尼乐园里?我待在威斯康星大学里做什么?我为何会身在美国?但是,由于当时有史蒂文陪同,就觉得平静多了。和他待在一起就是足够的理由和目的。我忽然惊讶于在洛杉矶大区六百万人当中,有一个不错的人正陪着我。我沉浸在这样的想法里,觉得史蒂文此刻也一定有同样的想法,因为他对我说,在加利福尼亚州这个地方,他连一个熟人都没有。所以,在某段时间内,在某片地域里,我可能就会成为某个人心里最重要的那个人。

我最早是在什么时候开始意识到自己地位比别人略低一筹的?记得小时候,我为自己不是父母眼里最重要的那个孩子而愁肠百结。但似乎很多小孩儿都想成为父亲或者母亲眼里最特别的那一个,即或不然,成为某位成年人眼里最特别的那个也行啊。小孩子会过度发展这种欲望,就像我一样,想要得到某个人的青睐。但我的这一欲望又发展得太过头了,导致我最后放弃了亲密的人际关系,反而热爱起世界的美丽来,也就是地理学。可当我变得苍颜白发之时,又被巨大的空虚所笼罩。倘若拥有一个永久伴侣来填补虚空是不可能的话,那么,我所渴望的是友情。因为,至少在相处时,朋友能给予我无微不至的关注,能让我感受到自己是他们眼中最特别的那一个。庆幸的是,在明尼阿波利斯,有这样一群人,是学院的同事们,他们陪伴着我。其中有几位比我年长,他们的小孩已进入青春期,不再需要父母的时刻监护了。所以,他们就很自由,可以做他们自己,而不仅仅是当一个好父亲或者好老公。这尤其体现在菲尔·波特(philporter)的身上。每次在办公室里,当我泡好一杯茶和他聊天的时候,都能感受到他完全满足于同我待在一起的时刻,就像我和他待在一起时也同样满足。

除了同事以外,我还与几名研究生建立起了友谊,尤其是和约翰·希基(johnhickey)。我如此理所当然地接受了他的友谊,以至于在1974年,我随意地问道:“嘿,约翰,你愿意送我去加利福尼亚大学戴维斯分校吗?开我的大众甲壳虫去。”哪知,他连眼皮都没眨一下便同意了:“当然可以。”这意味着我们要开三天的路程,之后约翰将独自坐飞机回到明尼阿波利斯。一年以后,他又要搭乘飞机来戴维斯分校,然后穿越三分之二的北美大陆,一个人把我的甲壳虫再开回去,这样,我就可以更快捷地乘飞机返回了。当时,我心里真是充满感激。但回想起来,那样的感激也显得杯水车薪了,因为现在我想起他竟愿意付出好几天的代价来帮我,实在是个奇迹。

1983年,我到了麦迪逊分校,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同事年龄都比我小的学院。他们都才40岁出头,家庭成员也很年轻。除了教学和研究之外,还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照顾家庭。同他们待在一起,我得随时注意时间,因为他们说不定能给我多少时间,反正是在排得满满当当的家庭日程表里挤出来的。我逐渐学会利用他们全家出游的机会来交往,而非指望他们专门陪我。在极少数的时候,当我提出个人化的请求时,比如,邀请某人出席我的公开课或在书店里的读书会时,他们的回答通常是模棱两可的。他们的犹豫不决、寻找借口并非出于恶意,只是在事情的优先级上一时拿不定主意而已。那些工作以外的时间,哪怕不是特意留出来用于做家务,也要优先考虑用来休息,恢复精力。

在麦迪逊分校里,我很快喜欢上了这群同事和他们的年轻家人。作为一名华裔,我还为自己比较年长、能扮演一下大哥的角色而高兴过。但能否得到友情,真正的友情,则又是另外一回事了。因为在这样的人际关系里,一个人不仅要懂得付出,还要懂得提要求。而我又是一个特别不愿提要求的人,只在极特殊的、迫不得已的时刻才会开口。十多年前,我突然病倒。那是周六的一个下午,和往常一样,我正在科技楼里上班,忽然感到身体不适,恶心反胃,持续不断。我给我的医生打电话,但因为是周六,他不在。旁边的一位医生接起了电话,但他却全然不顾我的病史如何,直接建议我去急救室,因为他判断是心脏病发作,还建议我尽量不要开车。我给麦迪逊分校里认识的同事挨个打电话,除了一个同事以外,其他人都刚好不在家。但即便那个在家的同事,也不能来帮我。在电话里,他说:“我知道你想说的,你想让我开车送你去医院,但我已经有一个更重要的约会了,所以来不了。”

我不记得当时那个更重要的约会是什么。尽管他后来以我的名义帮忙打了一通电话,但那一刻,我确实表达不出对他的任何感激。因为一开始的拒绝,让我深感震惊。我理所当然地觉得,在生命的危急关头,我应该能指望得上一位在餐桌上谈笑风生的朋友来帮忙的。因为即便是陌生人在遭遇这种情况的时候都会施以援手。比如我打911,难道在十分钟之内,救护车不会鸣笛赶来?难道年轻的医务人员不会匆匆地上楼来找我,就像来找他们病危的祖父那样吗?过后,我把这件事讲给了同事鲍勃·萨克(bobsack)听,他是我的一位密友。他试着安慰我说,那位同事不温不火的反应是有原因的,而且他后来对我的帮助也是慷慨的,只不过并非以我期待的方式。总之,那时候,我有些神经过敏了。我勉强地点了点头。我觉得自己背脊发凉,空气凝固。因为我听懂了他的潜台词,那就是,如果当时是他在家里接到了我的求救电话,他可能也会找个借口推辞不来。

那个周六,吉姆·诺克斯(jimknox)在家,他接到电话后赶来我这儿,开车把我送到了急救室,并持续三小时陪在我身边。我心里真是五味杂陈。检查结果是我没有心脏病。当然,那时候没有人知道这一点。过后,我很感激吉姆,他竟然花了三个小时陪在我身边,而他本可以利用这些时间去陪女儿萨拉读书,陪妻子凯西(kathy)一起购物的。

我也在想,如果一开始我就给吉姆打电话,我的期待会不会立刻得到响应?这样,我的价值感会不会高一点?这并不是一个受人尊敬的学者的价值感,而是作为一个蹩脚的两足动物、有着各种需求的人的价值感。给自己的朋友打电话这种小事,竟会生出这么大的差异来。一个成年人的自我价值感应该是比较牢固的才对,而我的价值感却依旧不牢固。而且,当那名医生叫我去急救室的时候,我内心的恐惧又是怎么一回事?是因为死亡吗?还是因为别的什么东西?我觉得不是死亡,而是对孤独的恐惧,对只身一人在医院里无能为力的恐惧,对置身于心灰意冷的环境里的恐惧。那一刻,我脑海里充斥着各种各样琐碎的问题。我的医保单据在哪儿?需要带牙刷吗?有干净的睡衣吗?更严肃的问题是,到时候我是否能以合宜的坚韧去忍受接下来的疼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