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b不仅改变了别人对我的看法,也改变了我对别人的态度。
我的人生从未对他人负责。青少年时期在澳大利亚时,我总是在做临时工。有一段时间,我也混过乐队,但这需要团队协作。因为我离开家的时候年龄并不大,所以在大部分时间里,我只会对自己负责。只对一个人负责,仅仅是因为我周围也没有需要在意的其他人。于是,我渐渐变得很自私,只关心自己每一天的生计。
但bob出现在我的生活里了,他改变了一切。突然间,我有了额外的责任,另一个生命的健康与欢乐都需要依赖于我。
这让我感到有点震惊,但我开始接受了这个事实。实际上,我喜欢这样。在多数人看来可能有些傻,但这是我头一次体会到照顾孩子的感觉。bob就像我的“宝贝”一样,让他吃饱穿暖并且保证他的安全,是我最在意的事情。
但是我依然会担惊受怕,尤其是在街上的时候。在科芬公园之类的地方时,我始终处于防护模式,直觉告诉我无时无刻都要保持警醒。我的这种态度是有原因的。
我并不会因为好心人的举动而放松警惕,认为自己非常安全。要知道,伦敦的大街上并不都是好心的游客和爱猫人士,不是所有人看到长发卖艺人带着猫在街边讨生活时都会大发善心。虽然有了bob后,我的“不受欢迎情况”好了许多,但有时还是会有些领到一周薪水的年轻人在喝多之后觉得自己高我一等。
他们会这样喊:“去找个正经工作吧,你这个长头发的无业游民!”当然,他们使用的语言会更加“丰富”。
我不在意这些羞辱,我已经习惯了。但是当他们攻击bob的时候,我的保护本能就发作了。
一些人视我和bob为容易欺负的“活靶子”。我们几乎每天都会遇到各式各样的蠢货,他们愚蠢地大叫或大笑。那些起初的言语威胁偶尔会演变成暴力冲突。
一个星期五的晚上(那时我已经和bob来科芬公园卖艺3周左右),我们正在詹姆斯街上表演的时候,一群吵吵闹闹的黑皮肤年轻人走了过来。他们看起来有点凶,明显是要找麻烦。其中几个人发现了bob坐在我身边,于是开始逗他,嘴里叫着:“噢!喵!”他们的女伴也在旁边起哄,似乎觉得这样很有趣。
这对我们没什么大碍,只是显得很蠢很幼稚。但之后不知为什么,一个人踢了一下bob坐的吉他盒,这一脚不像是在开玩笑,而是充满了敌意,使盒子和bob在地上滑了3厘米左右。
bob感到非常不舒服。他大叫了一声,几乎是尖叫着跳出了盒子。幸亏他戴着项圈,否则肯定会因为受惊而逃入人群中,那样我也许就永远见不到他了。他被牵引绳拽着,只好躲进了我放在一旁的背包里。
我马上站起来,瞪着那家伙。
“为什么这么做?”我问。我的个头远远超过他,但是他看起来好像并不害怕。
“我只是想看看这只猫是不是真的。”他大笑着,好像自己刚刚讲了个精彩的笑话。
我并不觉得可笑。
“真聪明啊,你这个白痴。”我说。
这是宣战的信号。他们都走过来,把我团团围住,其中一个家伙开始用胸脯和肩膀撞我。我毫不示弱地顶了回去。那一两秒钟里,双方僵持不下,但我知道附近街角有一个监控摄像头,于是指着它说:“来吧,尽管动手。但要知道,你们都被拍到了,让我们看看最后会怎样吧。”
我真想在监控画面或是其他地方看看当时他们脸上的表情。这些年轻人知道暴力行为一旦被拍下来,就无法赖账,因此没有再做什么。其中一个人给了我一个眼神,好像在说:“你等着瞧。”
当然,接下来又是一阵谩骂。但他们很快走了,挥舞着手臂,做着众所周知的各种挑衅姿势悻悻离去。我并不害怕,实际上,我很高兴把他们赶走了。但是今晚我不能在这儿待太长时间了,我知道自己招惹了哪类人,他们不会善罢甘休。
这件小事证明了很多事。首先,待在监控摄像头附近是个好主意。这个小技巧是另一位卖艺人教给我的,要尽量在有监控的地方卖艺。他告诉我:“这样你会更安全。”当然,那时的我还不以为然,自认为高明得不得了,想着这样一来我非法卖艺的行为不就会被抓个正着吗?于是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没拿他的忠告当回事。但慢慢地,我体会到了其中的智慧和背后的危险。
这是正面的经验。这段经历也提醒了我负面的危机。出事的时候我真的孤身一人,看不见警察,科芬公园的“卫兵”也不见踪影,甚至连地铁站里的工作人员都没有提供任何帮助。当这帮小混混围着我的时候,旁边路过了许多人,但没有人站出来帮我,大多数人都躲得远远的,匆匆离开。没有人向我伸出援手。在这点上,一切都跟我以前流落街头时一样,没有变化,只是这次我有了bob。
“bob,只有你和我在与全世界抗争,”在回家的公共汽车上,我对他说,“我们是‘两个火枪手’。”
bob紧挨着我,轻轻咕噜了几声,好像表示同意。
事实是,在伦敦的街头,我们需要小心对待的不只是人。自从开始带着bob上街,我就非常注意街上的狗,它们中的一部分一直都对bob很感兴趣,这一点儿也不奇怪。幸运的是,大部分主人看到自己的狗凑上来时,都会轻拉绳子。只是还有小部分狗会凑得非常近,让人感到不舒服。
还好bob看起来没有丝毫不安,他直接无视它们。如果它们来到近前,bob会瞪着眼睛把它们赶走。这让我再次确信他肯定曾经混迹街头,知道如何在这种环境下自处。大约在那帮小混混挑事后的一周左右,我发现bob在面对一只狗的时候表现得游刃有余。
当时是傍晚时分,我们正在尼尔街上坐着,一个人牵着一条斯塔福郡斗牛犬进入了我们的视野。蠢人总有斗牛犬傍身,这是在伦敦生活的一条规律,而这个人看上去就蠢得要命。他留着平头,大口喝着超大罐的听装啤酒,身上穿着一件皱巴巴的运动衣,走在街上左摇右摆,俨然已经喝多了,而此时不过才下午四点钟。
他们慢慢走过来,斗牛犬发现了bob,不停地用力拉着身上的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