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晚婚 辽京 第1页,共2页

凌青终于肯把杨浩调回北京的时候,已经是七月,两个人已经两个多月没见。婉丝去机场接他,看见他黑了瘦了,笑着说:“你怎么像只黑猩猩?”杨浩搂住她的肩膀,说:“今天晚上,你就会知道我究竟是不是猩猩。”出了大厅,外头是漫天遍地无处躲藏的酷热,杨浩有几天假,就提议去他租的农家小院。好久没去了,那里凉快又安静,适合过个周末。

这个地方,夏天以来,凌青借用过两次,和李子墨一起来玩,爬爬周围的野山。除此之外,没有别人来过。一进门,婉丝就看见两把宽大的藤椅摆在院中,凌青果然把她父母家的东西搬过来了。这种椅子徒有其表,远不如沙发舒服,在室内根本没人想坐,搁在户外,就显得很有情致了。

两个人合力将屋里屋外收拾了一遍,拂去灰尘,换上干净的被单,烧开水,煮冰箱里的速冻饺子当晚餐。饺子上桌,发现家里没有醋,约等于画龙不点睛,是绝对不行的。婉丝换上运动鞋,去村里的商店买一瓶醋,回来的路上,望见村外的两座浓绿的山峰中间,夹着一个暗红的夕阳,非常艳丽,就拿手机拍了下来,回家后给杨浩看,说不如明天去爬这座山。结果第二天谁也不想早点儿起床,磨磨蹭蹭地吃过早饭,爬到山顶的时候,已经快中午了。

婉丝用手遮在眉毛上,说这座山看着不高,怎么爬起来这么累。他们走的是一条人踩出来的小道,崎岖狭窄,两旁净是疯长的野草和带刺的树枝,山顶上光秃秃的一块平地,没什么可看,只有一块大石头光滑平整,看来常有爬山的人在这里坐着歇脚。杨浩也坐下了,太阳镜摘下来拿在手里转着,婉丝还在四处张望,天空上遥遥地掠过两只鸟。

坐了一会儿,他说:“婉丝,有件事,我想跟你商量。”语气严肃,不像他平常的风格。婉丝问:“什么事?”

“我跟你说过,我妈妈身体一直不太好,你记得吗?”

婉丝其实不太记得了,也只是含糊应着。

“上个月我爸打电话来,说他们打算来北京住一阵子。我妈曾经得过子宫癌,当年算是治愈了,现在又复发。”

“很严重吗?”

“她来北京,一是为了治病,二是,她也想见见你,想看见我结婚。”

婉丝点点头,表示理解,但是杨浩以为这就是同意了。他站起来,向牛仔裤的口袋里掏着。婉丝先是一阵恐慌,觉得时间地点都不太对,但是人应该是对的,也只能是对的、必须是对的,平生她最怕的情绪就是后悔,总是担心自己不再有翻盘的机会。他掏出一只深蓝绒布做的小方盒,这戒指选得好,符合婉丝的审美——过后凌青才揭秘说是她帮忙挑的,样式简单,钻石不大,在山顶的阳光下,晶光闪烁,尺寸刚好合适。她不知道求婚的规矩,戴上去试试,试过又想拿下来,被杨浩一把攥住手,说:“这哪儿有戴上又往下摘的?”他们就这样手拉着手下了山。

决定要结婚之后,很多事情就显得顺理成章起来。他们一起去看房子,婉丝只看了第一家就觉得可以买了,杨浩说:“总不能看一套房子就决定。”又拉着她看了几套,比较过后,果然是第一套最好,结果人家已经签约了。婉丝有些怪他,坐在车里,看着路两边密集无间的高楼大厦,杨浩说:“房子多的是。错过这个,后面还有好的。”

婉丝“嗯”了一声,奔波一天,有点累了,她不想说话,一半是因为惋惜那房子,还有一半,是因为结婚的课题一摆上桌面,就不能不跟家里发生联系,总不能真的不告诉他们。婉丝知道自己没有那种一咬牙就跳出常规的勇气。

“你跟家里人说了吗?”杨浩问她。

“还没,”她犹豫着,说,“他们忙着盖房呢。”自己也觉得这两件事之间没什么直接的关联。杨浩看了她一眼,“你妹妹最近怎么样?”

“挺好的,她成绩一直不错。”

“这一点像你吗?”

“像我。”

“将来的孩子也能像你就省心了。”

婉丝笑了,她觉得,小孩子最好不要像她,如果是女孩,最好养成凌青那样彪悍的性格,不受欺负。杨浩觉得那样的人未免太张扬,将来没人敢娶,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渐渐地这个话题似乎飘得太远了。什么样的房子,什么样式的家具,什么模样性格的小孩,婉丝知道这些都是美好的,又因为太美好而不像真的,好像小时候上地理课,在书上看见全世界的风景,隐隐觉得自己将来一定会到达。那些地方到现在她也没有去过,人生充满着各种不确定,想做的事没有做到,或者该来的人没有来,只有时间不会失约。

晚上,他们难得有兴致自己做饭,杨浩无论在外面吃过什么,记住味道,回家试着就能模仿到八九不离十,这次他亮出一口昂贵的铁锅——在北京工作的第一个月,拿到工资去买的。婉丝看着他用鲜贝和虾煮粥,他说他妈妈很长一段时间身体不好,家里总是炖着各种汤粥。婉丝问他妈妈什么时候来,杨浩算算时间,说大概下个星期,将她吓了一跳,“这么快!我什么准备也没有”。

“你要准备什么?”杨浩笑道。锅盖封得很严,热气闷在里面,外头一派宁静,只有幽蓝的小火苗。

婉丝想着,不知道她妈妈过来住在哪里,自己要不要搬出去,杨浩说:“她得住医院,回不了家。”

婉丝替自己刚才的念头羞愧了一下。杨浩说,他爸爸回来,也会在医院附近住酒店,为着照顾病人方便。他煮的粥果然好喝,餐桌上热气氤氲,越来越像一个家,婉丝还不习惯手上多个戒指,洗碗的时候摘下来,连同那串珍珠手链都放在旁边。杨浩说:“这个手链是李芸先买了一串,她说女生都喜欢珍珠,我也买了给你。”

不知怎的,婉丝心里一动,一边洗着碗,一边把在办公室被骚扰的事情说了出来。杨浩的反应果然如她预料,“那你还去上班?干吗不辞职?”

她自己做hr的,知道跳槽频繁,简历就不好看,况且对方知难而退,也没有继续来找麻烦,就说:“他不敢再来了,我发了邮件吓唬他,说再有一次立刻报警。”

也许是她平静的语气让杨浩觉得不可思议,他不知不觉地提高了声音,说:“婉丝,你怎么好像一点都不在乎呢?这种事,完全可以去告他。”

“他是老板的亲戚,况且也没有人证物证,怎么告?”婉丝说,一边用挂着毛巾擦干手,“而且,事情都过去这么久了。”

“你当时为什么不告诉我?”

“告诉你有什么用?你又不在北京。而且,”她停了一下,“也是找了很久才有的工作。”

婉丝觉得,杨浩有一种特别的禀赋,总能准确地选在她需要安慰的时候,偏要跟她摆事实讲道理。杨浩认为婉丝不应该就这么算了,只会助长恶人的狂妄,他既然对新来的女同事如此胆大,那么受害者肯定不止婉丝一个人,她为什么不去问问其他的女同事,也许她们也被或明或暗地骚扰过。找到盟友,搜集证据,就算法律不能惩罚,至少要让他在公司里待不下去……对,婉丝说,他说得都对,她不是没有想过把事情闹大,出一口恶气,那么,然后呢?

“就算你不想离职,也不能轻易放过这种人。”杨浩说,他尽量客观地帮婉丝分析事情,而不掺入男友的私人情感,然而这是不可能的。他非常生气,甚至生气的对象已经超出了那只伸向女朋友的咸猪手,蔓延到与之相关的一切——婉丝那种冷静得像事不关己的态度,她上班之前的梳妆打扮,经常的加班,也许那个办公室里的败类还在暗中觊觎,想到这些,嗓子都在冒烟。

婉丝擦干了双手,重新戴上戒指,问他:“然后呢?闹大之后,你觉得我还能在那儿继续工作吗?会有同事放着好好的饭碗不要,跟着我去闹腾吗?你现实一点,道理谁都懂,可是日子总得过呀。”说完这句话,惊觉自己的语气像极了自己的妈妈,每次爸爸因为赌钱或者喝酒,她抱怨两句,挨了打,就会说:“日子总得过呀。”好像过日子的全部意义就在于不断地忍耐和等待,期望一个模糊的将来。现在,婉丝走出来了,远离了他们,她有自己的生活、工作、爱人,马上就要有一个甜美幸福的家,可是她仍然习惯忍耐,担心抗争的力量会反噬过来,毁掉自己,毁掉眼前脆弱而美好的一切。

杨浩对她这种近乎麻木的态度简直不敢相信,他扶住了她的肩膀,说:“你不想把事情闹大,那你就离职。我不想让你每天还去那里上班。婉丝,这你能理解,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