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中的选择

如果那天不参加聚会,就不会有今天这么多的爱恨情仇。如果那天不买那只股票,自己就不会被套牢。

如果……

一想头都大了,无数只蝴蝶翩翩飞来,引发蝴蝶效应,随便一只扇动翅膀,人生都会有阵阵涟漪,就会导致无数种可能。

我想,人生的路归纳起来无非两条:一条用来实践,就是正在走的这条;一条用来遗憾,没事想想就好了。其实如果再给你一次选择,你依然会因为没有选择别的路而遗憾,因为人生不可能穷尽所有选择。

或许遗憾,注定是人生的一个永恒命题,所以人生不必遗憾,凡是发生的定是要发生的。既然自己选择了,就这样走下去,至于是晴空万里还是阴云密布,接受就好了,因为这是你的选择。甚至,连上帝都觉得,选择是人的终极自由。

经院哲学曾经一直解决不了一个问题:既然上帝是全知、全能、全善的,为什么还会有亚当、夏娃被蛇诱惑犯错这件事?

如果上帝不知道亚当、夏娃会被蛇诱惑,那他就不是全知的。

如果上帝知道但无法阻止亚当、夏娃犯错误,那他就不是全能的。

如果上帝知道但不愿意去阻止亚当、夏娃犯错,那他就不是全善的。

一直到奥古斯丁,这位经院哲学家才解答:因为相对于亚当和夏娃犯错这件事来说,给他们犯错的权利和自由更重要,也就是人类的自由意志。

这样一说,也就推论出了上帝合法性的问题。这个推论更重要的意义在于:人,具有选择的自由。不管是行善还是作恶,都是人类的自由。当中国哲学还在热衷于讨论性本善还是性本恶的时候,西方哲学已经进入了更高的境界:人可以选择。换句话说,你可以选择善,也可以选择恶。

把选择这个话题推展出去,就衍生出无数个顾此失彼:一个创业的人可能觉得牺牲了亲情;一个全身心照顾孩子的母亲可能觉得埋没了自己事业上的才华;一个全面考虑的人可能觉得牺牲了实践而没有突出贡献。忙于工作,就牺牲了家庭;关注了家庭,就牺牲了工作的升迁机会。

所以,有所得必有所失。

但转念一想,这如果是自己的选择,只要得之心所想,失之情所愿,又有何妨呢?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得失问题,忙于事业的时间多,陪伴家人的时间就少;陪家人的时间多,忙于事业的时间就少;睡懒觉的时间多,看世界的时间就少;看世界的时间多,宅家里发呆的时间就少。

一个人的生活,全凭你看重什么。所以,何必羡慕别人得到什么?他得到而失去的,或许正是你失去所得到的。

回到前面那个问题上去,选择性伴侣也好,选择商业伙伴也罢,或者最终选择了精神伴侣,都是自己的选择,而旁观者其实很难指手画脚。只要自己愿意,不后悔,乐在其中就好。你看重的事情就去做,但要明白一点,选择的同时就意味着放弃。人生的路有很多条,选择自己想走的,其他的路当作风景,心里观赏一下就好。婚姻的问题,明白自己看重的,始终提醒自己,人无完人,但这个人身上的特质正是我最欣赏的,所以我爱她。

因为我明白一件事,人生两条路:一条用来实践,一条用来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