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金朝与元朝 (1115—1368)

天女临凡 马克梦 第1页,共2页

金朝(1115—1234)

金朝的相关资料主要与臭名昭著的完颜亮,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海陵王(1149—1161年在位)有关。继任者对海陵王深恶痛绝,以致在其死后仍将他废黜,这也是海陵(其称帝前封号)只称“王”的原因。《金史》中用两章专述后妃,第一章主要与海陵王有关。尽管《金史》其他部分亦提及其统治,但关于海陵王后妃的那一章主要叙写荒淫君主滥交滥婚的故事。史官们记录其情事的细致程度在正史中可谓空前绝后,也只有海陵王这样的人物才能够有此“殊荣”。前代中受到史官类似描写的帝王只有魏晋南北朝时刘宋皇帝刘子业(449—466)及五代十国时南汉的某些帝王。《金史》中关于海陵王后妃的篇章既充满暗示又描写翔实,为几百年以后关于海陵王的一部色情小说打下了基础,而该小说的很大部分一字不差地照搬了《金史》。

与辽的契丹人不同,女真人是半游牧民族。他们在今天的中朝边境一带生活,并延伸至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以北。在宋朝时,女真人起初臣服于辽,可是他们的领袖阿骨打(1068—1123)组织了一支强大的军事力量,建立王朝,并于1115年称帝。后来他的弟弟吴乞买(1075—1135)继位,并领导金朝于1125年灭辽,1127年击垮北宋。第一章中对此已有所提及。海陵王治下,金朝试图再次侵宋,可是在那之前,他的手下将领便将其刺杀。后来,统治权一直在阿骨打的完颜家族内传递,他们与另外八九个女真氏族及契丹、渤海的一些大族通婚。十二世纪晚期,金朝人口约有五千万,比同时期欧洲的任何一个国家人口都要多。不过与辽相比,金朝治下有更多汉人,所以女真人实际上仅占总人口的十分之一。随着时间的流逝,许多女真人忘记了他们本族的语言及风俗,或只剩一知半解,其汉化程度比契丹人高。

女真的婚俗及性别规范与契丹和蒙古人有重叠之处。女性可以骑马、打猎、饮酒,并与男性一道参加宴会、上阵杀敌。1170年,一位宋朝官员游历至金朝领土,对金朝女性能够在街上自由行走交谈惊诧不已,因为在南边的宋朝,尤其是精英阶层中,这种景象并不常见。这位官员补充道,尽管男性中既有人穿着女真服饰,亦有汉族女真混合,而女性则仅着汉服,尤其是精英阶层的妇女,不过按照宋朝的标准,她们的着装已经过时。女真妇女不缠足。像契丹人一样,女真人允许婚前滥交、私奔,女性还可以选择婚姻伴侣。一项1170年的法条显示,金朝有条件地容忍女性通奸,并规定作为官员妻妾的女性如果与人通奸,她将无法享受丈夫官衔带来的特权。可是如果她的特权来自儿子而非夫君的职衔,那么她将不会受到惩罚。女真人与契丹及蒙古人相似的另一点是时有绑架妇女与偷拐他人妻子的行为。他们与汉人的一个主要差异在于女真妇女并无嫁妆。男性为新娘出价,实际上就是买妻,之后该男子的家庭便掌握了这位女性的性经验与再婚权。转房婚则规定一位遗孀可以与其夫同族的弟弟结婚。关于非女真人的转房婚的法规时有出现,但是到1201年时,汉人则不再被允许这么做了。金世宗(1123—1189)的母亲是一位女真族遗孀,她削发为尼,以避免嫁给亡夫的弟弟。她让世宗保证不将她与亡夫合葬,世宗也遵从了她的意愿。随着佛教在女真人中传播,这种选择在不愿再婚的遗孀中流行开来。在元朝,遗孀再嫁与转房婚制发生了重大改变,在有关元朝的章节我们将进一步讨论。

与辽、宋、元不同,金朝从未有女性临朝称制。据说只有一位皇后短暂干政,最后她遭人刺杀。至于后宫的一夫多妻与组织问题,女真男性本就可以一夫多妻。阿骨打便有四位皇后,但有关她们的信息则基本失载。海陵王也有两位皇后。然而,正如其他非汉族政权一样,一后制最终成为定制。在采纳汉族内廷规范方面也能看到类似变化。在金朝之初,妃嫔并无品阶之分,不过第三位皇帝开始将最高级别的妃子分为三等,即贵妃、贤妃、德妃。废帝海陵对汉族行政制度情有独钟,他增加了后妃头衔,在一等妃嫔中就有十二位妃子。她们相当于古时的三夫人,我将称这些妃子为“诸妃”。之后还有四等妃子,每等九人。此外再加三等,每等二十七人。“九”与“二十七”都是三的倍数,这仿照了古代《周礼》中的品阶制度。

窃妇者海陵

几个世纪以来,诸如隋炀帝与废帝海陵这样的荒淫君主总是吸引着史家、小说家及说教者的兴趣。在这些男人的生命中,女性一个接一个地出现,仿佛她们几乎毫无机会吸引这些男人的一点注意力。许多女性失宠后便销声匿迹,有一些则在与皇帝夫君、朝中男臣及其他女性的争斗中丧生。虽然没有一名女性能够独占海陵王,不过很多女性却蔑视反抗他,尽管也有可能是史官将这方面夸大,从而讽刺废帝海陵。我们可以想象女性如何学会合作以固宠或摆脱其控制。海陵王侵宋时有五名妃子伴驾,而这些妃子与他一起在营中被刺身亡。

然而像隋炀帝一样,海陵王并非仅仅是一名昏君。其政治抱负复杂,也欣赏中原的治理体系并加以利用,结合女真人原有的双重治理模式创造出一种新的君主制,这也使其能够对金朝实行更专权的统治。阿骨打的皇孙、海陵王的前任金熙宗(1135—1150年在位)年幼时便登基,起初由一些摄政协理政务。后来海陵王将熙宗刺杀,夺得政权。据熙宗悼平皇后的传记记载,其夫最后一位摄政去世之后,她便开始大肆干政。她在皇帝面前作威作福,而熙宗为了压抑自己心中郁闷,则“纵酒酗怒,手刃杀人”。最终,熙宗杀死了皇后,后来又杀死四名妃嫔。翌日,“熙宗遇弑”。海陵王篡位后,追恕悼平皇后无罪,并降死去的熙宗为王。掌权之后,海陵王便开始清理支持原有宗族等级制度的势力。他改进汉人的行政制度,用更为集权的统治取代了宗族等级。正如《金史》所载,海陵王喜欢宣传自己是一位信奉儒家的统治者。他喜好下棋、饮茶等汉俗,在大臣面前穿着缝补过的衣服以显其德,还要确保负责记录的大臣看到他这样做。海陵王与军士同吃劣等糙米,如果看到平民的车陷入泥中,他便会停下车帐,直至卫兵成功帮助平民脱困才继续前行。史官们对他深恶痛绝,在总结海陵王统治时将他描绘成最不道德、最没人性的统治者。

继母劝阻侵宋

有关海陵王及其后妃的章节中,史官的大部分注意力集中在他的荒淫无度上,可史籍中有关他的第一件大事是他将继母处死。这位继母便是海陵父亲的无子主妻徒单氏。海陵王的生母大氏是渤海人。作为副妻,她产下三子,海陵为长。徒单氏反对海陵王谋杀熙宗,并在海陵登基时拒绝朝贺。海陵则决定暂不显露不满,在1150年将徒单氏及生母一同封为太后。然而,同年徒单氏生日,海陵王生母大氏为她祝寿时却发生了一件事。酣醉的徒单氏与其他宾客交谈,使大氏长跪不起。海陵本就对其生母品阶低于徒单氏颇有微词,这件事发生后,他便愤然离席,并下令鞭笞那天与徒单氏交谈的女性。他的生母起先不赞同这么做,可是海陵王告诉她现在时过境迁,他已称帝。后来,当大氏病笃,她仍求其子与徒单氏不计前嫌,并将徒单氏移至新都燕京(即今北京),海陵王同意了这一请求。可是当徒单氏批评他侵宋的计划之后,海陵王下令密切监视她,后来他又听说徒单氏对此计划颇多微词,便下令将其处死。海陵王告诉行刑者不要让她受苦。行刑者到达后,让徒单氏跪下受刑,再从后将其击倒。徒单氏爬起后,他们又将她击倒。最终,行刑者勒死了她。海陵命人将徒单氏的尸身烧化,并将骨灰撒入河中。后来他又下令处死了阿骨打的一位妃子,熙宗曾封她为太妃。海陵王的生母对这位太妃亦是恭敬有加,曾在皇家宴会中坚持让后者坐于尊位。海陵对此不能容忍,他中伤这位太妃,并最终处死了她和她的儿子。

“淫肆蛊惑”

尽管人们常常批评宋徽宗挥霍无度,但没有达到隋炀帝及金海陵王那样的程度,更不用说像汉朝赵飞燕或唐朝武则天那样成为情色讽刺的对象了。《金史》开头说道,海陵王还是丞相时,“妾媵不过三数人”。即位之初,其妃嫔仍有序可言,但不久海陵王就变得“淫肆蛊惑,不可复振矣”。几乎没有哪位帝王的本纪像海陵王的那样,如此详细地描绘他与一名又一名女性发生的风流韵事,而每一段情事都是在前代史书中未曾见过的。这些女性抗拒他,蔑视他,甚至在海陵王下诏侍寝、威胁处死她们时仍是如此。

海陵王纳娶后妃,中国皇帝亦是如此,可是前者并未按照常规纳聘。建立后宫通常需要花一定时间,尤其需要宦官及辈分较高的女性等人的协助,这些人本应预先为皇帝筛选女子,并不时为其加以引荐。海陵王采取的方式则更类似女真偷妻、拐妻风俗的变体。不过,如同史官们写的,这种方式往往导致一些尴尬甚至致命的后果。昭妃阿里虎揭开了故事的序幕。作为十二位诸妃之一,阿里虎在海陵王称帝之前就已吸引了他的注意。那时她仍住在第二任亡夫家中。海陵王欲娶阿里虎,被她的公公拒绝了。登基三天之后,海陵王便下令阿里虎归宁,随后聘其为妃。阿里虎嗜饮,海陵王虽因此责备过她,可是她拒绝服从,并最终失宠。不过,阿里虎第一段婚姻中有一个女儿,名曰重节,海陵王亦将其诱奸。阿里虎知道后掌掴重节,并对其大加呵斥,这惹怒了海陵王。当他获悉阿里虎曾赠衣给前夫之子时,海陵王决定将阿里虎处死。可是皇后徒单氏率领一群妃子为阿里虎求情,最终说服了海陵王不计前嫌。

要是阿里虎没有犯下另一桩过错,海陵王有可能就把她遗忘了。十二诸妃的侍女按习俗要装扮成男孩,称作“假厮”,其中一个名叫胜哥。她与阿里虎同床共枕“如夫妇”。另一个宫女向海陵王报告了这件事,可是他并不认为这有什么过错,只是告诫阿里虎不要惩罚这位告密的宫女。可是阿里虎却下令将这名宫女鞭笞致死,使得海陵王再次决定要处死阿里虎,不过她的死期却因为海陵之子即将到来的生日而延迟了。得知自己死期将至,阿里虎每日绝食,并焚香祝祷,祈求获赦。一个月后,她已非常虚弱,陷入昏迷,这时海陵王的使者到来,将其缢死。

令妇弑夫

史官贬斥海陵的一大手法是记录他无法让女性服从他的意志,阿里虎即为一例。与阿骨打一样,海陵有不止一位皇后。他的第二位皇后定哥受海陵所迫,杀死了自己的原配丈夫,不过据史书记载,定哥入宫之前两人便已有染。定哥本来是一名节度使的妻子,后来她收到海陵传信:“自古天子亦有两后者,能杀汝夫以从我乎?”定哥起初拒绝从命,可是海陵王告诉她,如果她不弑夫,他将夷灭定哥一族。定哥惊恐万分,于1152年派出两个亲信将丈夫缢死。自此,海陵王对她恩宠优渥,并封为后。可是后来“海陵嬖宠愈多,定哥希得见”。一天,定哥见海陵王与另一位妃子同辇,她便对海陵大加辱骂,并吵嚷着要离开皇宫,海陵王却充耳不闻。

像阿里虎一样,海陵王本有可能将定哥遗忘,不过定哥与其前夫之仆阎启儿有染,史官称他们之前相“通”。阎启儿谐音“乞儿”,意为乞讨的男孩儿,这表明了他的奴仆身份。为了将阎启儿偷运入宫,定哥首先得与宦官斗智。她下令先运满满一箱内衣入宫,因为定哥知道宦官们在允许这些物品入宫前需要进行查验,不过他们肯定会被内中之物惊唬住。后来,宦官们果然搜了箱子,定哥随后威胁要将他们觑看宫女内衣这件事报知皇上。宦官们大惊失色,乞求饶恕。之后,定哥让阎启儿藏身箱中,从而顺利入宫,因为她知道宦官们再也不敢搜箱了。阎启儿在宫中待了一周以上,并穿着女装掩饰自己。不过,定哥的侍女将这件情事报告海陵王,随后他下令缢死定哥,并将阎启儿斩首。这位侍女则受到封赐。

有关海陵后妃的章节以纪实的方式推进,并未大肆说教,只是用那些令人瞠目结舌的细节加以记叙。定哥之后是她的妹妹石哥。石哥本是一位文姓秘书监之妻。海陵与石哥有染,并想与其同住宫中。文秘书监的母亲是其父的侍妾,海陵让她传话给她的儿子。文秘书监起初回绝,不过其母劝他不值得为了保住妻子而丧命。这对夫妇分别时相对泣下。海陵迁都燕京时,他将石哥与文秘书监一同带去,并召文秘书监入宫,“使石哥秽谈戏文以为笑”。接下来是耶律家族的弥勒。1150年,海陵王命一位大臣将弥勒奉上,不过这位大臣的父亲知晓弥勒已非处子,而海陵王若发现此事也会将其子处死。海陵王的确对这位大臣产生了怀疑,下令将其处死,并将弥勒赶出宫去,可是几个月后又重新召她入宫,并升为诸妃。那位被处死大臣的遗孀是弥勒的姐姐,海陵后来将她嫁给石哥的前夫文秘书监。不过正如史官所说,这发生在海陵王召其入宫“乱之”之后。

何人更合卿意?

海陵王偷来的很多后妃都曾嫁给宗族中的显贵——前任帝王及其兄弟的儿子与孙子们。海陵王将这些显贵处决,以巩固自己的统治。诚然,给竞争对手戴绿帽子本质上是暴君的行径,在情色文学中也是反复出现的母题。不过,海陵王命令其宰辅下达官方许可,使自己抢夺他人妻子的行为名正言顺,同时赐予被抢女子的娘家极高的荣耀。修仪高氏便是这样入宫的。虽然她位列九嫔,但海陵王最终还是将她驱逐。从悼平皇后控制熙宗的教训中,海陵王总是怀疑女性有干政的可能性。修仪高氏不该向海陵王提及关于自己娘家的事,她也因此被遣放回家。另一位则是本有婚约在身的察八。她亦是九嫔之一,还是阿骨打的孙女,位至昭媛。不过,当海陵发现她送礼物给原先订婚的男子时,他便将察八刺死,从城门抛下,并将传递礼物的侍女处决。

海陵王的女人中不乏拒绝臣服效忠之人,最极端的例子便是阿骨打的孙女莎里古真。她同时与其他男性有染,这令海陵大吃一惊。莎里古真恃海陵之宠报复其夫,并将夫君告上公堂加以笞挞,不过史书上并未说明她这么做的原因。海陵王喜欢做小伏低服侍莎里古真,此处《金史》对荒淫的一夫多妻制君主的描写几近讽刺小说,而这样的形象在后来的明清小说中则成为一个常见母题。传诏莎里古真入宫之后,海陵王会亲自等她。如果站得时间长了,海陵王就会坐在一个负责传信的宫女腿上。宫女曾经问海陵王为什么他要这么折腾自己,海陵答道:“我固以天子为易得耳。此等期会难得,乃可贵也。”关于莎里古真入宫之事,史书则是极尽情色描写之能事——海陵下令在地面铺上地毯,并与莎里古真裸身相拥,在地毯上嬉闹滚动。可是一日,海陵听说她在宫外的情事,气得说不出话来。谁人能够超越他这位真命天子?谁能更有才华?谁能给予莎里古真更多的快乐与欢愉?最终他还是控制住了自己,并告诉莎里古真不要对任何人提起他们的情事,如史官所写,因为海陵王“恐致非笑”。

奏乐行房

接下来,《金史》延续了这种情色描写模式,但不像小说那样露骨。史书提到海陵王喜与侍寝诸人性交,有时还命奏乐。《金史》写道:

凡宫人在外有夫者,皆分番出入。海陵欲率意幸之,尽遣其夫往上京,妇人皆不听出外。常令教坊番直禁中,每幸妇人,必使奏乐,撤其帏帐,或使人说淫秽语于其前。尝幸室女不得遂,使元妃以手左右之。或妃嫔列坐,辄率意淫乱,使共观。或令人效其形状以为笑。凡坐中有嫔御,海陵必自掷一物于地,使近侍环视之,他视者杀。诫宫中给使男子,于妃嫔位举首者刓其目。出入不得独行,便旋,须四人偕往,所司执刀监护,不由路者斩之。

文中提及女性轮流作为妃嫔侍寝与海陵王使每位女子在宫中时都有暂时品阶的安排有关。当她们应召侍寝时,她们就待在相应品阶妃嫔的居所中。

还有一位侮辱了海陵王的女性最终被处死。叉察是海陵王的外甥女,其母是海陵王的姐姐。叉察前夫的哥哥被海陵王处死,海陵王欲杀其全家,包括自己的外甥女,太后劝他将叉察赦免。当海陵王要将她纳入后宫时,太后抗议道:“帝虽舅,尤父也,不可。”后来叉察改嫁他人,但海陵王仍强迫她离婚,将其占为己有。此后,叉察与另一位完颜家的男子通奸,海陵王发现后将那名男子处死,不过由于太后从中调停,还是放了叉察。当海陵王从叉察的家奴口中听说她对自己颇有微词时,最终下令将叉察处死。

宦官、说书人、佞幸

海陵王在身边聚集了一些吹捧他的男人,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一名梁姓宦官和一位张姓说书人。据《金史》记载,金朝除了海陵王与章宗(1168—1208,1189—1208年在位)的统治期间,宦官并没有政治权力。海陵曾告诉一名宦官,自己对“宦者不可用”这种说法不以为然。他还特别欣赏后唐庄宗李存勖(885—926,923—926年在位)的宦官参谋张承业。海陵最为青睐的宦官是梁珫。海陵准备侵宋时,梁珫把前文中提到的宋高宗刘贵妃夸得天花乱坠。侵宋前夕,海陵命一名女侍(即之前他坐其腿上者)准备寝具,以待刘贵妃的到来。当然,刘贵妃最终也没有来。

海陵的另一位佞幸张仲轲既是说书人,又是伶人,还善调笑。史官们称其为“市井无赖”。一次,海陵王当着张仲轲的面与妃嫔行房,张仲轲“但称死罪,不敢仰视”。他是海陵王的开心果,也得到了普通伶人难以想象和企及的地位,海陵甚至咨询他对侵宋的意见。与梁珫一样,张仲轲盛赞宋高宗刘贵妃之美,不过张仲轲在海陵侵宋前就去世了。史官们在此之后又添上一笔,说他曾在海陵梦中求酒,后来海陵的确“遣使者奠其墓”。

一部有关海陵及身边荡妇的明代小说

《金史》中的女性通过与其他男性有染来反抗、背叛海陵。晚明时关于海陵王的艳情小说则通过性欲旺盛及对海陵性能力不屑一顾的女性形象来拓展这一母题。这些女性有些从孩提时代便对床笫之欢兴味盎然,抑或对自己的原配夫君不甚满意,继而渴望与海陵王有染。她们觉得海陵比自己的丈夫强健,但让海陵丧气的是,她们还能找到比自己更有才华、更强健的男人。小说作者对《金史》的某些部分逐字抄录,但也添加了虚构成分,将海陵王变为荒淫的一夫多妻者的夸张肖像。这部小说有两个版本存世,较短的《金海陵纵欲亡身》更加为人知晓。这部话本的匿名作者运用了小说的常用技巧以区别于史家,例如延迟情节以制造悬念,增添想象出的补白。这部话本中充满了风趣的内容与无礼的挑逗性语言,这些都是正史无法容纳的。除此以外,《金史·后妃传》假设读者熟悉史书其他部分的内容,而话本作者则不得不补充这些信息,从而使自己的创作独立成篇。

通常情况下,荡妇在中国文学中不会成为主角,可是由于这些女性对海陵王的仇恨与蔑视,她们反倒成了金史及明代小说当中的女主角。《金史》中,阿里虎甚至在海陵王勒令其停止饮酒后仍然纵饮。她不但掌掴与海陵行房的女儿,给自己前夫的儿子送礼物,还与侍女同寝。以定哥为例,当海陵王对她不再感兴趣时,她便与自己的奴仆通奸。明代的小说将阿里虎这个人物塑造得更为丰满,提及她儿时便对其父与妾室行房时用的春药及性具颇感兴趣。阿里虎从侍女处了解了交媾之欢——从侍女那里知晓性事或受其引导而做爱是晚明及之后小说戏曲中的常见母题。后来,阿里虎与其第二任夫君“日夜”行房,致使其夫因此丧命。由于阿里虎过于淫荡,她的公公将其关在屋中。不过她仍设法得知海陵王耽溺女色,并传密信给他。海陵王即位之后,阿里虎则成功受诏入宫。

以弥勒为例,史书仅仅记载当她入宫之时,海陵发现她已不再是处子之身。而该艳情小说则编出一个理由:弥勒十岁的时候,她与邻家十二岁的男孩交媾。小说问道:这样的事怎么能发生?随后解释,“看官们有所不知”,在北方,父母们对性事更为开放,“他们(译按:儿女们)都看得惯熟了”(8a页)。至于定哥,她在小说中告诉侍女自己对夫君的不满,之后很长一段情节都围绕着海陵如何将她诱奸。除了记录海陵的性征服,作者只是写了一部不雅的小说,说教之旨更是暂时抛诸脑后。

至于海陵刺死的察八,明代的小说则运用寂寞宫女的传统母题,将她描绘得温柔哀怜。她作诗一首,史传中却对此未载。诗中以妃嫔题诗红叶的著名故事为典。典故中红叶飘出宫中,碰巧被一个年轻文人拾得。之后两人开始了一段情缘,最终皇帝还妃嫔自由,从而使两人终成眷属。诗中的言外之意在于说明海陵王将女性据为己有,并禁锢她们,而这个典故中的帝王则释放了他的妃子。

接下来的情节则与两名性欲超过海陵的女子有关,她们是莎里古真、什古。女性欲壑难填是明清小说的常见主题之一,但在正史类文献中并不多见。在史实的基础上,小说添枝加叶,描写海陵王“竭尽精力,博得古真一笑”。后来海陵王获悉莎里古真在宫外与其他男性有染之后,莎里古真则嘲笑他道:“我只笑尔无能耳。”(42a—43a页)《金史》只说什古青春不再后,海陵王讥讽她逝去的容颜,但是小说中则进一步补充,她曾是一位夜驭二三女的雄壮将军之妻。将军战死沙场后,什古便与他的手下交欢,这个手下不得不借助春药以支撑整晚(43b页)。海陵王听说了什古的高超床技后便派人召唤她,但什古则说她夫君的阳物要比海陵的大得多(44a页)。海陵王盛怒之下斥之为残花败柳,并将她赶走。小说中海陵王不仅气势弱于什古等女子,也不如那些曾经与什古有染的男子。《金史》并没有明确指出这些男子是谁,不过小说中却说他们都是达官贵人,在文学与性事上都能力出众。这些男子的修养衬托出海陵的野蛮、无能。

小说中描写的露骨与怪诞符合明代艳情小说的标准,例如夫妇在他人面前行房,抑或人们争相较量床上功夫及阳物大小、能力等。十五世纪左右,这种描写便已经开始出现,十六、十七世纪篇幅则变得更长,也更露骨。“市井无赖”张仲轲在小说中的设定更不堪,更怪诞,“其舌尖而且长,伸出可以舔着鼻子”。张仲轲曾在海陵王的阳物上系一根绒绳,他选中哪位女子,就将海陵王引领至那名女子面前,然后站在海陵王身后助其抽送(48a页)。当海陵王说要看张仲轲的阳物时,他不得不将张捆住才能一窥究竟,发现其阳物“仅有海陵三分之二”。在场众人,包括那些女性,全都大笑起来。张仲轲的阳物因此“萎缩不举”(49a页)。此后,海陵王开始根据阳物大小给大臣排名,《金史》对此并无提及,只是记载海陵王让张仲轲及其他人脱下衣服,以便自己观看他们的裸体。小说后来讲述了海陵王如何一心侵宋,意图俘虏刘贵妃,接下来提及乌林答夫人自杀,最后则是海陵被刺。晚明读者大概不会忽略海陵是女真人这一事实,因为此时同为女真族的满人已经开始威胁明朝边疆,并在不久的将来取而代之。

自杀不从

要拒绝海陵王的传诏只有一种办法,那就是自杀。海陵王的继任者是他的堂弟乌禄,庙号世宗(1161—1189年在位)。海陵王传诏其妻乌林答氏时,乌录还是济南府尹。乌林答氏对其夫说道:“我不行,上必杀王。我当自勉,不以相累也。”遂自杀。这也是《金史》两章后妃传中第一章的结尾,这实际上也标志着海陵王作为皇家一夫多妻者叙述的截止。这种结束方式遵循了前代史书中以自我牺牲的女英雄结束荒淫统治者相关叙述的模式。女英雄对这类君主的蔑视呼应了史官对荒淫君主的深恶痛绝。结束了海陵的相关叙述,第二章则以有关乌林答更为充实的叙述开篇,将其描写为一位睿智、贤德的女性,并记载其建议世宗向海陵王进献许多礼物以求自保,赢得海陵王的信赖。在诞下后来成为太子的儿子之后,乌林答氏又帮助自己的夫君选择其他女性,以诞下更多子嗣。接下来便是关于她自杀的叙述。一些卫兵护送她前往海陵王的住处,并对她严加监视以防其自戕。不过他们最终没有成功,乌林答氏趁他们不注意便自尽了。几年之后,1171年世宗在为太子庆生的宴会上饮酒时,满含泪水地称赞乌林答氏:“朕所以不立中宫者,念皇后之德今无其比故也。”

太子迎娶聪慧女学生

与海陵王后妃留下的印象相反,金朝的后妃受教育程度很有可能较高,其中就包括世宗原太子,即乌林答氏之子的主妻与一位嫔妃,不过这位太子后来去世了。他的主妻是世宗的继任者章宗的母亲,她以好学著称。世宗太子的另一位妃子姓刘,她儿时便以聪敏为人所知,也是未来宣宗的生母。世宗将刘妃引见给自己母亲后才诏其入宫。世宗之母就是上文提到的那位不嫁夫君兄弟而出家为尼的遗孀。

不过,另一位受到良好教育的女性则利用她的才华来引诱皇帝。仿照汉族宫廷制度,金朝宫廷也将女性分等,章宗的主妻在其继位之前便已去世,一名宫廷女子成了章宗的宠儿。她名叫李师儿,出身卑微,她的家族由于一些未说明的罪行而没入宫籍监。还是女童时,她便与其他宫中妇女随朝廷指派的张姓教师学习。按照规定,这位教师需要用纱帐将自己与这些女性隔开,以防瞥见她们。金朝宫廷这时已然采用了汉人的性别隔离规范。如果一名女学生有疑问,她需要透过纱帐将问题给老师看,而老师则需从纱帐另一边予以解答。李师儿聪敏异常,脱颖而出。尽管张姓教师从未见过她,但却记得她的声音。章宗还未继位时便喜好文学。他询问这位教师哪一名女子最为聪慧,并从他那里听说了李师儿。一位宦官盛赞她,并怂恿太子纳其为妃。史书说她“慧黠”,知道如何操控太子的感情,太子“遂大爱幸”。她的哥哥本是强盗,但之后却与弟弟一道在宫中权倾一时,这都要归功于李师儿的高位。章宗曾想立其为后,不过依金朝旧例,皇帝只能册立来自显赫部族的女子为后。最后,章宗封李师儿为元妃,这也是诸妃中的最高品阶。

章宗的另一位宠妃并未载录于《金史》之中,她便是郑宸妃。郑宸妃于诸妃中排名第六,据说亦“慧黠”。她通过音乐与善饮取悦章宗,使皇帝沉迷流连。她甚至拦截军事失利的消息,并称这些消息是好祸之人捏造出来使皇帝不得安宁的。结果,章宗丧失了忧患意识,不再上朝听政,让郑宸妃坐在自己腿上签署朝廷文件,发号施令。这个故事听起来与陈后主(553—604)宠妃张丽华的故事很像,因为张丽华也曾坐过陈后主的大腿。这一巧合是否是金代历史作家用来描绘荒淫君主的一种修辞手段?

下一位皇帝的继位则充满了复杂的阴谋,而李元妃(李师儿)被指参与共谋。尽管李师儿、章宗的主妻及其他妃子都为他生育,但他的儿子们都没能活到成年就夭亡了。1208年章宗死前似乎想让其叔父卫王完颜永济(1208—1213年在位)继承王位。李师儿联合宦官及一位高官伪造了章宗遗诏,下令立永济为帝,卫王永济从而掌权。这份遗诏规定,如果章宗两位怀有身孕的妃子只产下一个男孩,这个男孩就成为太子,如果两人都产下皇子,则择其优者立之。当其中一位妃子宣布流产,而另一位贾姓妃子还未产子时,这一阴谋进一步加深了。两个月以后,宫中宣布李师儿与贾姓妃子领命自杀,因为二者都参与了贾妃假装怀孕、企图用李家之子冒充的篡位阴谋。李师儿被指在章宗驾崩前便捏造贾妃有孕,之后便可以找人假充太子。可惜章宗去世过早,李师儿的阴谋随之流产。据说李师儿曾施术使其他后妃的儿子无一幸免。1213年卫王被手下将领刺杀之后,整件事又增添了最后一层曲折。宫中宣布贾妃受到了不公的指责。由于证据不足,李师儿自杀后,她被流放的家人得以返乡。卫王则成为金朝第三位死后被降为王的皇帝。

被母后鞭笞的太子

卫王治下,1211年金朝受到成吉思汗麾下蒙古大军的第一次入侵。1215年,成吉思汗已将金朝逼至南都汴京(开封)附近,金朝领土此时只有一省大小。卫王之后,章宗的兄长完颜珣(1163—1224)继位,是为宣宗。1214年宣宗君临汴京,整个皇室直至金朝灭亡都待在那里。此时有两位姐妹后妃脱颖而出。宣宗的第二位皇后王皇后无子,其姊1198年诞下完颜守绪,是为金朝末代皇帝哀宗(1198—1234;1224—1234年在位)。王氏1214年称后,一年之后由于原太子不幸身亡,其姐之子被立为太子。哀宗1224年继位后,两姐妹一起成为太后。大姐“性端严,颇达古今”。其子被立为太子后,她还勤加教诲,“及即位,始免槚楚”。哀宗曾宠幸一名宫女,并欲立其为后,可是他的母后并不赞同,因为这名宫女出身低微。哀宗被迫驱逐该宫女,并令她嫁给出宫后她与随行之人遇到的第一个男人,最终她委身一位卖缯者。有一次,一名点检要教哀宗骑马击球,他的母后加以制止,并告诫大臣应辅佐皇帝治理,而不是教他游戏。1231年哀宗生母驾崩,1233年汴京陷落。之后后妃们北迁,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1234年哀宗自戕而死。

女德说教

《金史》以一段简短的关于“妇学”与德、言、容、功女子四德的道德训诫结束了后妃传。这一段说教通常置于《后妃传》的开头与结尾,不过在有关海陵与章宗的叙述之后,存在这么一段文字则显得格格不入。贤德之妇应依附于有德之君,然而金朝则缺乏有德之君。女子四德的定义如下:一名女性如果没有展现超常的才华与智力,她的品德便会出众;她应该忠贞、谦逊、温和。如果她不直言不讳、伶牙俐齿,反而言语节制,只在适当的时候才说话,她的言语就很出众。一名女性的容貌不应追求极致之美,而应整洁、干净、得体。在待人接物中,一名女性不应争强好胜,力图超越其他女性,而应勉力勤奋、井井有条地练习女工,招待宾客。史官们接着写道,周代初期之后,“妇学”逐渐衰微。美貌被用来决定品阶与权力,阴谋与诡计被用来毁灭对手,女性炫学以固宠,不论她们做什么,都是试图独占帝王的注意力。史官们举出金朝中最为不堪的三例:悼平皇后干预朝政,海陵王耽溺女色,李元妃欺君罔上、密谋操控皇位之继承。

与海陵王相比,几乎没有更露骨的关于君王荒淫的描写了。这样一个男人统治的时候,自杀是唯一的反抗方式,女德有什么用?如果君王的冲动只限制在其宠幸的那些人身上,抑或资历较高的女性或男性顾问仍能像宋朝那样掌控皇帝,那么这是一种情况。可是,如果君王的冲动泛滥成为不顾后果、代价非常的野心,并且他看起来不能克制自我,那么这就向很多人发出了一个信息,那就是必须除掉这位君主,所以海陵最终在侵宋的途中被人刺杀致死。

元朝(1271—1368)

横跨中国、俄罗斯及东欧的巨型帝国是在铁木真的积极努力、殚精竭虑下建立的。后来铁木真称成吉思汗(意为“汪洋圣主”,1162—1227),他也是历史上另一位最为著名的蒙古人忽必烈汗(1215—1294)的祖父。1215年,成吉思汗从金人手中夺下今日的北京,1234年蒙古人彻底击败金朝。忽必烈自1259年开始统治蒙古,并于1271年建立元朝。1279年,忽必烈覆灭宋朝,从而统一了分裂逾一个世纪的中国南北,使中国成为当时世界上最为富有、领土最大的国家。蒙古人的行政系统庞大,所以他们也寻求契丹、女真、汉人、维吾尔人、朝鲜、波斯等族群的帮助。元朝实行多语行政,并有自己的一套字母体系。他们取消了科举,即便科举于1313年恢复后也没有成为进入官场的主要渠道。元朝还限制科举选官时汉人的名额,非汉人则担任最重要的官职。后者执行政府公务时未必讲汉语,这也导致众多汉族男性担任官职的权利被剥夺。这一点在结合元朝性别历史的两个重大变化后,变得格外重要。这些变化包括建立孀妇守节行为的奖励制度,以及对女子自我牺牲的美化与褒扬。下文将对此详加讨论。

1266年忽必烈定都大都(今北京),此后不久,1275年威尼斯商人兼旅行者马可·波罗(1254—1324)抵达中国,并认为忽必烈是历史上最伟大的君主。可是,元朝持续时间相对较短,只维持到1368年。忽必烈之后,元朝的帝王走马灯似的换了一个又一个,其中大部分只统治了几年。王位继承往往充满暴力且无常。嫡长子继承制仅仅在英宗硕德八剌身上和平实现过一次,他在1320年至1323年期间为帝。女性在皇室政治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尤其是忽必烈汗的母亲唆鲁禾帖尼、武宗海山与仁宗爱育黎拔力八达的生母答己,以及文宗图帖睦尔的妻子卜答失里。她们推举自己的儿子,决定继位大事,并负责权力与财富的分配。《元史》作为元代皇室女性信息的来源,比其他史书编纂更为仓促,甚至并未达到一般标准,但是从史料的角度看,《元史》仍不可或缺。《元史·后妃传》篇幅较短,写法正式,大部分缺乏故事性叙述。可能的情况下,《元史·后妃传》必须以其他中文、蒙文材料和波斯、欧洲人的叙述为补充参照,其中当然包括马可·波罗的描述,不过我将主要以英语世界的相关研究为依据。

孀妇守节的盛赞

蒙元帝王的皇后来自各族各部,从而避免只与其中某一个部族建立单一关系。与契丹、女真一样,蒙古精英阶层也实行一夫多妻,并可以拥有多位妻子及多名妾妇,不过元朝皇帝作为中原霸主,则更倾向于效仿汉人只立一名皇后的习俗。原则上讲,首妻资历最高,只有她的儿子能够继承统治。其他妻子尽管品阶较低,却并非像汉人的小妾那样地位卑微。如同契丹、女真,蒙古男性也会从敌人那里俘虏妻子,付钱买妻,或是通过转房婚从兄长那里继承嫂子,这些都是常见之事。有时候,男女相见并达成共识后双方才结婚,但在其他情况下则是通过长辈安排而结合。如同其他内亚人,蒙古的精英女性在政治、军事决策中扮演重要角色。蒙古的后妃及其他皇室女性可以公开上朝,不像宋朝皇后那样需要屏障遮掩。皇后们通常控制被称为“鄂尔多斯”的整片区域,她们还拥有大量财产。不论是后妃或是蒙古的其他女性都从未缠足,而此风当时正于汉人间兴起。她们在行动及社会交往上也并未像汉族女性那样备受限制。蒙古女性是技艺精湛的匠者,她们积极参与骑马射箭,有时甚至在战场上冲锋陷阵。

中国性别史上最为重要的一个变化发生在元朝,即盛赞孀妇守节。丈夫死去的遗孀,如果在夫家终其一生,她们便会得到嘉奖。如上一章提到的,这种变化在宋代便已开始,但是在元朝得到进一步发展巩固,因为元朝严厉惩罚通奸,积极推行妇节,这些政策与转房婚习俗都是以保护家庭作为完整社会、经济单元为原则的。以蒙古人如何处置女性的婚外情为例,如果一名女子与非家庭成员有染,她受到的惩罚将比与亲戚有染更为严重。与之相反,汉族女性与外人通奸并没有与娘家或婆家人通奸那样严重。不过,元朝发生了一些变化,一项新法条规定,如果丈夫发现妻子与人通奸,他便可以将二者杀死(在蒙古人内部,不论男人或是女人通奸,都可以就地正法)。与之类似,另一条元朝法条规定,遗孀或离婚女性的财产,包括她的妆奁在内,都归其原先夫君的家庭所有。汉族女性保有妆奁及其他财产的习俗由来已久,这也使得再婚不仅有一定吸引力,并且真实可行,尤其是对那些妆奁丰赡的精英女性而言。不过此时这已不再可行。这些新法条在帝制中国的法律传统中固定下来,甚至在蒙元灭亡后仍绵延不断,直至帝制结束。

这些变化来自蒙古与汉族价值观的融合。蒙古人价值观的另一体现则是新郎需要付一笔聘金才能娶到妻子,从而将拥有其身体与劳力的权利转移至新郎家,即使她成为孀妇,这种转移仍然有效。除此以外,像亚洲内陆其他部族一样,蒙古人也有转房婚的习俗,即弟弟可以在哥哥死后(或儿子可以在父亲死后,侄子在叔伯死后)迎娶死者遗孀。人们希望甚至强迫孀妇再嫁,不过必须在同一家族范围之内。遗孀与娘家的联系微弱,甚至根本不联系。与之相反,同样处境的汉族遗孀通常会返回娘家,并且如上文提到,可以合法带走其妆奁及其他财产。尽管汉族至少从汉代以来就已经重视孀妇守节,并且在宋代道学的风气下对此反复重申,但是遗孀从皇室公主(但从不是皇后)到精英女性,抑或平民女子,都常常再嫁。元朝的新法条通过禁止遗孀将其妆奁从婆家带走,反映了蒙元对于家庭经济稳定性的强调和重视。然而,针对与汉族精英价值观格格不入的转房婚,元朝公开奖励孀妇守节,标举那些终其一生都待在亡夫家中的遗孀。她们不能被迫再婚,并且一旦改嫁,不但会名誉扫地,还要承担经济风险。总而言之,新法在遗孀本人及其财产待在婆家这一点上反映了蒙元的价值取向,同时又巧妙地与宋朝道学对女性忠贞的强调相吻合。蒙古人及汉人在重新定义的孀妇守节形式上达成了共识,正如詹妮弗·霍姆格兰(jenniferholmgren)写道的,“这是保护社会不完全蒙古化的一种妥协”,也保证了“在不激起被统治阶层社会动乱的前提下,对蒙古习俗的遵守”。随之产生的便是关于女子守节的一系列详尽复杂的规矩及奖励机制,明清两代不但延续这些机制,还对其加以扩充。

女性的自我牺牲

之后的朝代几乎没有女性像她们的宋元先驱那样在政治中扮演重要角色。孀妇守节与再嫁的变化对于元代皇室女性几乎没有任何影响,而是主要针对底层社会。然而,这些变化对后世女性则影响深远,其中也包括皇室女子。这些变化体现在不同的层面。如第一章中提到的,用柏文莉的话讲,九世纪至十四世纪见证了“女性的进一步商品化”。禁止孀妇再嫁虽然对女性有所限制,但却有利于防止她们被迫离开婆家成为他人的妻子、妾妇、侍女,甚至娼妓。由于对孀妇守贞的新的重视,死去夫君的亲属们更愿意让她们留在婆家。孀妇守节亦与更为广泛的女性自我牺牲观念相联系,尤其体现在那些宁可自杀也不失身于契丹、蒙古入侵者的汉族妇女身上。最后,孀妇守贞及女性自我牺牲脱离了本身的语境,成为金元时期汉族精英男性用于自身的暗喻。这些男性由于战争失败及不能参与政治活动而被剥夺权利,却在女性忠贞以及自我牺牲上找到了等同的隐喻。换言之,女子殉难及孀妇守节成为吸引汉族男性,尤其是知识分子的具有普适性的忠君爱国典范。知识分子们在作品中对于女英雄与遗孀的赞誉与日俱增,这样做成为隐秘表达对宋朝的忠心及对外族统治者反抗的体现。

然而,正如关于孀妇守节的法条一样,这种趋势与对女子自我牺牲的赞扬形成了一种特殊的结合。从元朝的角度看,褒扬嘉奖遗孀增强了王朝的荣光及其施行汉族式政权管理的合理性,树立起王朝在人民中褒奖楷模的形象。从汉人的角度看,汉族男性可以通过赞扬孀妇获得社会尊重,并且在物质层面上他们还能获得奖赏,从而有钱可以免除徭役。以前汉人家庭只能通过参加科举或担任官职来免除徭役,但是这些途径此时已经不再可行。不论动机如何,嘉奖孀妇守节的次数比前代要多出很多。对于后妃而言,模仿英雄女性、忠贞孀妇与干预、主导朝政的女性历史经验(至少是人们感知到的历史经验)相结合,使得明清女性参政的可能性大大减小。明清两代除了清末,没有一位临朝称制的后妃。换言之,对于孀妇守节及女子自我牺牲的褒扬鼓励与将女性限制在家中担任母亲及妻子角色的愿望相互契合,成为将她们与参政干政分离开来的更为平和安全的方式。

推举儿子的母亲们

女性在宋元国家及家庭政治中扮演的重要角色原因各不相同,因为两朝的性别规范迥异。例如,与忽必烈同时代的蒙古女子忽秃伦便曾挑战追求者,与其一起摔跤,并多次获胜。最终,她自己选择了夫君,并诞下两子,同时还继续同自己的父亲一道参与军事行动。忽秃伦可能并非普通的蒙古女性,不过她代表了对汉族政权而言非常陌生的各种可能性,并有利于解释女性在元代皇家政治中的突出地位。我们再举一例。成吉思汗认为自己的儿子不称其位,便让四个女儿成为各自领地的郡主,并宣布她们与自己的夫君地位相同。这两个例子都表明了突厥化蒙古人重视强调父母双方系谱传承的价值观。后来的蒙古裔统治者帖木儿(1405年去世)通过迎娶成吉思汗一系的女子来确立帝国的正当性,并下令自己的儿子也依例而行。当然,比起女性,蒙古人更青睐男性领导者,并在这一点上从未动摇。而任何汉族政权中女性都有可能扮演重要角色,尤其是涉及政治联姻及继承问题时。不过十三至十四世纪时,蒙古贵族女性推举儿子并自身参与政治的方式则是蒙古传统中特有的,我们因此可以看到关于唆鲁禾帖尼、察必、答己、卜答失里的事迹。

忽必烈之母唆鲁禾帖尼

没有任何元代历史的版本会不提及忽必烈的母亲唆鲁禾帖尼(1252年去世),尽管《元史》对其所言甚简,而意大利语、波斯语及希伯来语的其他文献则对其盛赞有加,一位波斯历史学家说她“屹立于全世界女子之上”。她是成吉思汗敌人的侄女,在战争中成为战利品,并在1203年嫁给成吉思汗的儿子拖雷(1232年去世)。拖雷死后,其兄窝阔台(1186—1241),即成吉思汗的第一继承人,试图安排唆鲁禾帖尼改嫁,可是她拒绝了。相反,她要求得到汉族农民在北方占据的一片区域作为自己的领地。与部族的其他成员一样,她信仰景教,不过她也奉行蒙古萨满仪式,并崇尚宗教宽容。她养育儿子时便培养他们成为未来的领袖,并聘用汉族顾问来治理自己的领地。1241年窝阔台驾崩时,其妻脱列哥那临朝五年,直至她成功击败其他势力,辅佐自己的长子贵由(1248年去世)称帝。脱列哥那之所以可以临朝是因为根据蒙古习俗,一家的男主人去世后,遗孀要替他掌家,直至其子或其夫的男性亲属被选为领导者。贵由死后,唆鲁禾帖尼同样成功地将自己的儿子蒙哥送上大汗之位,蒙哥也是最后一位统治整个欧亚帝国的君主。1252年唆鲁禾帖尼去世,1259年蒙哥驾崩,一年后其弟忽必烈当选为大汗,不过忽必烈并未受到整个蒙古联盟的支持。如果没有唆鲁禾帖尼的努力,成吉思汗家族也不会成为元朝皇家的主干。

唆鲁禾帖尼拒绝改嫁阐明了转房婚的另一功能。如上文所述,这种制度不仅能将财富保有在家庭之内,也是一种政治策略。窝阔台试图将唆鲁禾帖尼嫁给贵由,目的便在于使自己的后代与拖雷的后代建立紧密联系,否则拖雷的子嗣便有可能挑战窝阔台后代的权威。拖雷去世时,唆鲁禾帖尼与她的儿子们正好受到贵由青睐,直到贵由死后,裂痕才开始出现。唆鲁禾帖尼拒绝改嫁的决定,也显示了对当时的精英女性而言,转房婚并非强制义务,她们可以选择相对独立,从而推举自己的子嗣成为领袖。不过在其他情况下,转房婚的确适用,辈分较高的妻子会嫁给亡夫家族更为年轻的男性亲属。元朝灭亡后很长时间,十六世纪时还发生了一个极端个例。一位蒙古大汗的遗孀嫁给了自己丈夫另一位妻子(已去世)所生的长子,之后又嫁给了这位长子的儿子和孙子。这一切都是为了家族各支系之间的政治稳定。这一特例及其他类似事例发生的一个主要因素在于,根据蒙古习俗,长子继承政治权力,而幼子(其母在上述案例中嫁给了长子)则继承家庭财富。转房婚有利于弥补这项习俗偶尔导致的家庭裂痕。然而,一旦蒙古人采用了汉人的一夫多妻及嫡长子继承制,并在妻子与儿子之间实行更为严格的等级划分,转房婚则变得越来越不可行,而孀妇守节成为他们更为倾向的选择。

察必与忽必烈的妻子们

据马可·波罗记载,忽必烈有四位皇后及成百上千的妃嫔。而《元史》记载,他先后只有两位皇后。有可能像其他蒙古大汗一样,忽必烈有四位妻子,不过遵循汉俗,只有主妻封后。每位妻子都有自己的鄂尔多斯,或者用马可·波罗的话说,“一个特殊的皇廷,富丽堂皇,极为奢华;每位妻子都有至少三百名皮肤白皙、风姿妖娆的侍女”。马可·波罗为蒙古宫廷的巨大与豪华所震惊,他在那里目睹了在欧洲从未见到的事物,尤其是皇家成员的一夫多妻。他被忽必烈的后宫所吸引,并写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