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听上去确实令人崩溃。”我说。“但你这样会不会吓坏她?声音太大也挺吓人的。”
“不会的,我成天都对她吼,”他说,“声音越大越好,只有这样她才听得进去。”
“这是唯一的方法吗?”我问。
“她再小一点的时候我会把她带出去跑跑,让她放掉些电。有时候她只是想在外面待着。但最近她真的很烦人,她甚至还想咬我。”
“怎么会这样?”
“她想要我跟她玩,但是……呵呵,这你一定爱听。”
我知道他要说什么了。
“我在发短信,所以她得等一会儿,然后她就丧失理智了。玛戈刚好出远门了,所以白天罗西只能和她的宠姆在一起……”
“等会儿,谁是宠姆?”
“宠姆不是个人名,就是个宠姆,罗西的宠姆。”
我茫然地看着约翰。
“狗保姆,替人照看宠物的保姆,宠姆。”
“噢,所以罗西是你的狗。”我说。
“当然了,不然你以为我在说谁?”
“我以为你女儿的名字是……”
“是露比,”他说,“我的小宝贝叫露比。刚刚难道不是很明显在说一只狗的事吗?”他叹着气摇了摇头,仿佛我是他蠢货王国里的头号蠢货。
他从来都没提过他养狗的事。事实上,能记得他女儿的名字是l开头我都很为自己骄傲了,因为他只是在距今两次治疗前略略提过一下。不过相较约翰觉得我理所当然该记得他女儿的名字,并知道他是在谈论狗的事,更令我吃惊的是他在向我展示自己柔软的一面,这是我从未见过的他。
“你真的很爱她。”我说。
“我当然爱她,她是我的女儿。”
“不,我是说罗西。你非常在乎她。”我在尝试触动他的内心,让他更接近自己的情绪,我知道他有自己的情绪,但就像一块不常被用到的肌肉那样萎缩了。
他摆摆手否认说:“她只是条狗。”
“她是什么品种的狗?”
他的眼睛突然亮起来:“她是一只串串,是我领养来的。我们领养她的时候,她的情况糟透了,都怪那些本该照顾她的蠢货。不过现在她……我可以给你看她的照片,如果你允许我去拿该死的手机的话。”
我点点头。
他一边翻阅手机里的照片,一边露出笑容。“让我找一张拍得好一点的,”他说,“这样你才能知道她有多可爱。”每翻过一张照片他的笑容就更灿烂,我又能看到他完美的牙齿了。
“这就是罗西!”他自豪地说道,把手机递给我。
我将目光移到照片上。我也很喜欢狗,但罗西——愿上帝保佑她——在我见过的狗之中,她算是最其貌不扬的之一了。她下巴的肉垂着,大小眼,身上有多处秃斑,也没有尾巴。但约翰依然笑容满面,陶醉在爱意中。
“我能看得出你有多爱她。”我说,把手机递回给约翰。
“这不是爱。她只是一条狗。”他听上去就像一个五年级的小学生在否认自己喜欢上了班里的女同学。我耳畔仿佛响起孩子们编的顺口溜:“约翰和罗西,树下排排坐……”
“噢,”我温和地说,“但从你谈论她的方式,我听得出其中充满了爱。”
“你可以别再说这些了吗?”他的语气显出不耐烦,但我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了悲痛。我回想起上一次的治疗,一定是一些关于爱和关怀的事情让他感到悲痛。如果是另一个来访者,我或许会问他是怎么了,是不是我说了什么让他难过。但我知道约翰会通过和我争执他是否爱自己的狗来回避这个话题,所以我选择对他说:“大多数养宠物的人都对他们的宠物关爱有加。”我故意把声音压低,这样他几乎要靠过来才能听到我讲话。神经科学家发现人类有一种叫做镜像神经元的脑细胞,它能使人们模仿别人;当人们的情绪处在一个高亢的状态时,一个舒缓的声音能让他们的神经系统平静下来并保持这个状态。我接着说道:“至于这是被称为爱还是别的什么,并不重要。”
“这个对话太无厘头了。”约翰说。
他低头看着地板,但我看得出他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此时此刻。“你今天提起罗西是有理由的。她对你很重要,而她现在的表现让你担心——因为你在乎她。”
“我在乎的是人,”约翰说,“我的妻子,我的孩子,人。”
他的手机又在响了,他瞥了一眼,但我没有理会他的目光。我专注在他身上,尝试保持这个状态,防止在不好的感受出现时他被那个感觉带走,遁入麻木。人们常常把麻木误认为是放空,但麻木不是感受的缺失,而是人在被太多感受吞噬的情况下作出的反应。
约翰的目光又从手机回到了我身上。
“你知道我为什么爱罗西吗?”他说,“只有她从不会想要从我这儿索取任何东西。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只有她不曾对我失望——至少在她咬我之前是这样!这怎能叫人不爱她呢?”
他大声笑起来,就好像我们是在一个酒吧里,他刚抛出一句轻松的笑话。我想要聊聊关于失望的话题——他让谁失望了,为什么会失望?——但他坚称那只是个笑话,还笑话我难道连笑话都听不懂吗?虽然今天我们没有就这个话题取得任何进展,但我俩都知道他透露了一个重要的信息:在层层遮掩之下,他有一颗可以去爱的心。
最起码,他爱着那只其貌不扬的小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