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性中的美好、高尚都有着一种必然、自发的倾向。人类一切亲密关系中所体现的圣洁便是这种倾向的外在体现。关系愈近,情感愈挚……因为腻烦而横刀斩断这种种联系——无论是与生俱来的抑或是后天形成的——都是在将社会和人性中的美德连根拔起。”
——乔治·艾略特
我们或许也可以将托克维尔论生活的至理名言套用到婚姻上,那么:婚姻既非蜜糖亦非包袱,它是一项庄严的使命,成败因人而定,我们光荣赴命、义无反顾。并且与生活相比,用心经营一份婚姻所需的责任感更强。因为,此生为人天定,婚姻成败人为。
步入婚姻殿堂意味着你需扛起所有责任。这是一项你使出浑身解数才能胜任的挑战。甚至即便你出色到无懈可击,灾难仍有可能降临到你身上。因为在此,成功不仅取决于你,还取决于你的伴侣。再者,若即便历经命运诸多打击仍感到快乐,这意味着你的婚姻成功了;而若即便拥有多少其他成功仍感到沮丧,这意味着你的婚姻失败了。
然而,大多数人是在本能的驱动下选择结婚的。性欲的魔力令他们神魂颠倒,成规与无知处处将他们束缚。其后果则可想而知。托马斯·哈代——人性的伟大学徒——在其小说中便把这类夫妇刻画得入木三分:平平庸庸、信仰基督,彼此眼不见为净,动辄争论。鉴于这一不良后果,在当今这个不再墨守成规的时代,到处都听到人们要求废除或完全改变婚姻体制的呼声,这点也就不足为怪了。然而,人们还未能想出任何可行妥当的替代物,使个人同社会都得到满意。因此,那些选择步入婚姻殿堂的人便竭尽全力地去维持它,而那些担心自己无法成功经营它的人,则选择退而远之。
虽说有些人在结婚前考虑得十分周全,但他们中有太多人却是怀着不尽如人意的动机,或是对他们所做决定的后果和责任不甚清楚。“与其惊涛骇浪不如细水长流。”设想,被一群孩子围着,任你施展大将之风是一件多么快乐的事;而有个人为你提供心灵和物质上的舒适该有多好。所有这些都是合乎常情的理由。婚姻是培养性格的伟大学校。在这里,通过投入一项主要的使命——让另一个人快乐——我们得以发展和完备自身的性格。之前的那些理由也都必须从属于这点。一旦任何其他因素——个人抱负、社会职责、日常工作等等——占其上风,则昭示你已误入歧途——不管你的抱负有多崇高,你的工作有多重要,你的劳动对全人类的福祉是多么不可或缺。如果这些事对你来说更为重要,那你则需对婚姻敬而远之。
令人痛惜的是,年轻的姑娘在步入婚姻殿堂的门槛上,迫于那些见识短浅的朋友、亲戚的压力,在细枝末节上对整桩事的态度就已完全错误了。她们满脑子挂念的只是婚礼的社会重要性:排场得如何隆重,礼品需如何华美,如何打扮才能使自己不失为众人瞩目的新娘。而对于今后所要面临的社会职责有哪些,委身他人后要遵循什么样的准则这样一些问题,尽管大多数新人多多少少总会遇到,但却是越少涉及越妙。而有些明智的新人就略去了繁文缛节,婚礼上仅有一部分至亲参加。待其结束后,他们随即便可开始为期六个月的蜜月生活——一段不受干扰、私下相处的漫长生活。少了熟人的拜访、朋友的插手、他人的指点及社会责任的束缚,他们便可在此期间就彼此理解、磨合这一毕生课题上迈出重大进展,为今后的幸福生活奠定基础。(有位医学专家曾对婚姻生活做过特别研究,在此我援引他的论述:“医生常会把年轻已婚妇女健康问题的祸根追溯到她婚后的前几周,他可能自圆其说;但如果他进一步深究会发现问题的真正源头是她单身生活的最后几周。这几周她们理应保持最旺盛的精力,但一刻不停的躁动不安、五花八门的琐事令这些女性的精力严重低于正常水准。从单身女性一跃成为家庭主妇无疑是个巨大转变,这一过程需要适应。而一个已经透支的个体是无法做到这一点的。如果新娘的健康状况正常,情绪平稳得以面对她将迎来的新生活,那么许多泡汤的蜜月之旅就可能不那么令人失望了。”(见g.康特奈·毕尔博士《婚姻实录》)婚姻中的两性基础至关重要。如果双方都无可挑剔,那么不管两人的结合如何仓促,他们的婚姻很可能会进展得很顺利。而一旦在物质基础上漏洞百出,那么即便两人的结合如何令人称道,感情如何细腻真挚,意图如何不落俗套,他们的婚姻也极少有可能是幸福的。能避免这样的婚姻触礁崩溃就该庆幸万分了。
性生活对所有夫妇来说影响都非同小可。这一举动完全源于不可遏止的本能驱动,但同时又需要经过最缜密的深思熟虑、最大程度的相互理解和最严格的自律自控。每天,数以千计的婚姻夭折在襁褓中,其缘由正是因为缺少以上限制。年轻人的想法很天真,他们或是认为婚礼仪式就是一张万能通行证,或是认为婚后就完全不需要自律,或者两种想法都抱有,他们因此也成为这些想法的受害者。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从短暂的蜜月之旅归来的年轻夫妇们,失望懊恼,或是已厌倦了彼此。幻灭后的他们,或是在桥牌之类的社会活动中找寻乐趣,或是靠埋头工作来甩掉自己失去的“幻影”,或是暗自怀恨之前那个让自己痴迷的对方。
在哈代描述的那些“平平庸庸,彼此眼不见为净,动辄争论的夫妇”中,大约有四分之三的人早在蜜月时就助长了这样的态度。而这些不良夫妻关系很大一部分应归因于单方或是双方做爱时感觉的欠缺。一次完美的肉体的结合具有不可估量的独特功效。它可和谐夫妻关系,帮助一方迁就另一方性情上的缺憾,排除矛盾,促成彼此间的理解。印度教徒称男性家庭成员为“家中和平的捍卫者”,其中蕴含了似是而非的真理。然而一次完美的同床经历却是需要双方百分之一百的满意。正是这默契升华了人类的性爱,使它不纯粹是动物粗俗的交配、本能的冲动和生理压力的释放,而是恋爱过程中的巅峰一刻。一旦缺少了这一默契,即使性欲如何强烈,性生活也极少会给人带来快乐。这样的性爱给人的常是苦涩的余味,至少略带有些不满和羞辱。而这样的情绪总产生于令人不齿的变态性行为之后。
许多已婚妇女动辄发怒、脾气暴躁,大大破坏了家庭生活的美满。而这一总体现状十有八九源于性生活问题。虽然她们有很多渠道得以发泄,但这个不幸的沙袋往往是她们的丈夫。这时,这群男人的一举一动都可招来连篇的指责和谩骂。这类问题有时是由生理上的不兼容引起的,此种情况可通过药物治疗得以解决。而更多情况是源于缺少对爱情这一堪称艺术的人类情感的理解和技巧。
心有灵犀的默契升华了性爱,但还有另外一个不可忽略的因素,特别是在婚姻的前期,可以提升人类的性爱。那便是双方都意识到这一举动自然而然会致使女方怀孕,夫妇间将平添出一条新的纽带。在今后的多年中,两人将不可回避地肩负起一项重大但却愉悦的责任。并且在履行这一责任期间,一方需要另一方全身心的合作。鉴于以上原因,现代人习惯清晰露骨地表明刚结婚的一二年间不需要孩子,他们的这一表态是极其危险的。这种理解除了使性爱丧失了刚才提到的救赎性,还存在着极大的隐患。稍加观察便会发现,它在各个方面都给完美的性爱大打折扣,继而滋长出一连串由于性生活不佳而造成的惨痛结局。
我并不是在反对生育规划。它的实施在某种程度上来讲是必须的,也是至关重要的。它也不是什么新兴产物。在这个越发需要生育规划的现代人生活中,新兴的只是人们对此的普遍兴趣和不厌其烦的谈论。一部分人不赞成任何形式的生育计划,一旦有可能甚至想要彻底将其废除。这些反对呼声也不无道理。我理解许多医生不愿在这一问题上提供建议的做法。支持生育计划的呼声也气势逼人。我不赞成阻止第一个孩子出生的各种避孕手段,但在首个孩子出生后,同样的问题又接踵而至。
拒绝面对这一沉重问题或是借口说生孩子这桩事得完全顺其自然皆是无稽之谈、懦夫之言。性爱是人的本能行为,但同时也是需要由我们的理性和意志来规范的行为。有的男人一刻不停地“顺其自然”,把生育和照料一大群孩子的重负压在妻子身上,这样不仅毁了她的身体健康,也令其精神状况备受压抑。这样的男人或是过于愚蠢,或是过于奸诈,或是两者兼有。
即使一对夫妇向往有一大群孩子,主观客观条件也都允许,生育的间隔期仍是不容忽视的一个问题。如果完全顺其自然且不出意外的话,一对健康的夫妇至少会生育十五个孩子,且每两胎之间的间隔期是十八个月。但即便是对于生育能力最佳的夫妇,这个数字也未免过于庞大,间隔期也未免过于短暂了。即便这家主妇的身体再好,得以承受这样高频率生育所带来的巨大压力,她的生活却因此变得暗淡无光,尽是被无休止的生育和琐屑的家务所累。没有哪个女人有义务过这样的生活——除了扮演哺乳动物育儿的角色之外别无他样。这是我反驳的主要论证,除此之外,我认为极少有夫妇在道义上有权利这样做:为自己和后代在世界上争夺到这样一大块立足之地,在生活的盛宴中占有如此多的席位,在文明——每一个社会成员所享有的共同遗产——中受益到如此之多的美好。并且,要兼顾这一大群儿女,父母的关爱不可避免地在程度和效率上大打折扣。因此,考虑到母亲和孩子的共同利益,生育的间隔期不得少于两年;总的来说,两年半最为妥当。即使一对夫妇打算生育十到十二个孩子,在这样长的间隔期下也是可行的。
计划生育不可或缺,但有些过于学究的婚育顾问在意识到这点后,就认为完全节育才是唯一可行的方法。他们义正词严地引经论证,但事实上却是在一派胡言。一旦盲目轻信,必将给和谐的家庭生活带来严重危害。事实上,完全节育是造成大多数家庭问题的祸根。建议两个相爱的年轻人共同生活但却长期节育,是愚蠢甚至荒谬的建议。他俩若是真这么做了,那么各种各样破坏家庭和谐的隐患和危害健康的精神生理压力就会接踵而至。节育不仅会加大丈夫有外遇的可能,而且会剥夺夫妻间折中妥协的最好时机,剥夺他们为两人间重新注入温存、感恩、爱慕的最佳时刻。而众所周知,一次完美的同床经历具有以上这些功能。经营好一份婚姻实属不易,因此,很少有人能招架得住这些隐患所带来的危害。一系列的规则问题都同时涉及夫妻双方,需要两人一定的相互理解。但是对于年轻夫妇来说,有时虽然各自的出发点都是好的,但结果往往适得其反。
热恋中的年轻人常会发誓今后对彼此无所隐瞒。为了信守这一誓言,一些年轻夫妇会约定彼此有权利阅读对方发出和接收的所有信件。即使这一做法的初衷是令人赞许的,但却着实犯了禁忌。因为特定时间特定场合,履行这一条约很可能、甚至极有可能给对方带来不便和窘迫。没有人可以预见或完全排除这点,于是矛盾便纷至沓来。正如在其他场合一样,此种情况也须一方尊重另一方的独立和隐私。不管相爱有多深,彼此都是对方无法完全参透的个体,都具有做出私下判断或是抉择的权利,而对方也不能处处干涉。无论我们多么渴望排除一切壁垒,与对方融为一体,我们仍是分离的个体。
“相互尊重意味着耳鬓厮磨的同时也应相敬如宾,纵然是执子之手也应适时任其翱翔。因为有时在细心呵护的假面具下是你争强好胜的用心。”(阿米尔)
我们必须学会包容差异,不要仅仅因为彼此的不同而感到受了伤害。双方越是坦诚地意识到这点,承认这些差异是根深蒂固的,对两人而言越好。渴望完全理解对方并得到对方理解是人的通性,但我们需要意识到这样的理想状态是不存在的。因此,让我们克制住窥探对方的冲动,不要用“那把致命的匕首——追根究底的盘问——去刺探,去带来无尽的悲伤”。我们需要做的是给予对方倾听、关注、同情,而不是命令、期望,更何况在相互理解这点上后两者是徒劳的。相互信任比起相互理解更为重要,当我们无法理解时,请做到信任。
提到私人空间,起居室问题也值得重视。若条件允许,妻子应当有她自己的房间,丈夫经允许才得进入。他至少应当腾出一个带有睡床的梳妆室,这样一旦他的妻子感到需要私人空间,便可将他拒之门外——当然这样的情况越少越好。最佳的卧室安排是将两张单人床并排放置,铺上同一被褥连成一张。
在我看来,夫妻各居一室的做法充满了隐患。设想一下以下这一经常发生的情景。丈夫晚归(有时是不得已为之),妻子早已上床;丈夫不敢轻举妄动,以免刚入睡就将其吵醒,于是他没道“晚安”就上床睡觉了。这一事例令人不寒而栗,或者事态更为糟糕:两人间已有口角发生(因为即使最美满的婚姻也难免起争执),而双方在没有任何让步的行为或暗示下就兀自入睡。这一情形即使不使一方或双方彻夜无眠,也是极其可怕的灾难性预示。
但如果按照上文的建议去做,结果就可能大不相同。丈夫推门入室,发现梳妆室的房门未锁,就意味着自己可以入内。并且,他可轻轻耳语几声,既不打扰妻子安睡,又产生极其长远的功效。甚至,他可以把她的头枕到肩上。最令人欣喜的是,他可能会获得一些暗示——表层的冰原下流淌着一股强烈、真挚的暗流。这些看似近乎小事,但滴水穿石,“每一件小事都可能是婚姻生活的划时代标志”。
夫妻间的争风吃醋
近些年来,人们已习惯对夫妻间争风吃醋的言行嗤之以鼻。它折射出的情感无论何时何地都被斥为吝啬的体现,理所当然应受谴责。然而我敢肯定这种教条不但错误而且有害。有一种病理学上的嫉妒通常源于负罪情结。负罪情结的起源是人们或多或少受到压抑的越轨倾向,或是对于已有越轨行为多多少少受到压抑的记忆。这里的“越轨”行为可以是真实发生的,也可以仅仅是人的假想。而另一种极端的嫉妒仅仅体现了行为人对自身弱点的敏感,以及在独立和自信方面的缺憾。此种情况通常发生在一方痛彻地意识到自己在某些重要方面之于对方的差距。特别是关系一个人在社交中受欢迎程度的那些方面,比如个人魅力,言行举止的得体程度,社交中是否得体大方以及异性吸引力。
此类病态或是半病态的嫉妒会给双方都带来巨大压力。撇开这两者不谈,些许的醋意在那些恩爱夫妻的生活中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是家庭生活和婚姻忠诚的有效防腐剂。如果某人的伴侣从未有过半点争风吃醋的言行——就像有些糊涂虫装腔作势的那样——那么这人移情别恋或是另寻新欢又有何妨呢?妻子就丈夫的行为争风吃醋无可非议。我在上文中提到过,大多数男人可以在深爱着自己妻子的同时被另一位女性深深吸引。同样,丈夫就妻子的行为争风吃醋也无可非议。因为妻子一方若有任何闪失,比起丈夫的失足,后果将会更严重,对家庭造成的影响会更恶劣。并且,女性更容易上当受骗,也更容易与异性产生超出友谊界限的感情,而设定这一界限却是明智安全的做法。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女性更容易迫于压力迎合对方或大或小的企图。并且她越真实、越温柔、越富有同情心,她就越容易向这类企图妥协。在大多数引诱已婚或是未婚女性的案例中,与其说是两性吸引,不如说是女性这种易妥协的弱点引发了这些悲剧。
出于爱对方而滋生的醋意不仅不可避免,而且无可非议。如果事出有因,而年轻夫妇却装作毫不介意或是向对方隐瞒自己的醋意,那他们就大错特错了。每个人若以正常健康的方式爱慕一个异性,并同时得到他或她的回馈,那么一旦对方对自己有所冷落或是对第三者有好感,打翻醋坛子也是人之常情。以上两种情况下,反倒是一方无动于衷才是心里没有对方的证明。
因此,嫉妒毫无疑问是爱情的见证人之一。众所周知,你不为一个人吃醋,意味着你已不爱此人(不管有些荒谬的理论是如此强烈地否定这点)。任何试图隐藏醋意的想法都荒诞不经。但我并不是说要人动辄大张旗鼓,而是说当每次对方的行为一有风吹草动,激起你内心的不安,那么无论这一行为有多无足挂齿,你都应当明确告诉对方你因此感到不快,并且坦诚地把问题说清楚。这样,你就防止了此种行为的再次发生,也防止了两人的关系在不知不觉中恶化到不可挽救的地步。对方有可能是完全清白的,或是没有意识到让你受到了伤害。因此,如果你不把内心的纠结如实相告,而让事态进一步恶化,那也只是自食其果。
如果真爱存在,那么这样的如实相告就足以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足以避免同样的伤痛再一次发生。而如果两人之间的感情无以达成这两点,那你就可提出抗议,宣布两人分道扬镳,婚姻就此告吹。我在上文提到,结婚时说好两人可以随意分手是件愚蠢的行为。这两点看似矛盾,但稍加反思便可发现它们是一以贯之的。我坚持认为夫妻双方明确社交的底线对婚姻幸福有极大的帮助。一旦超越这一底线,两人的婚姻便可终结。并且,即使一方宽恕有外遇的一方,也是出于对一个有过失的忏悔者的格外施恩,而不是迫于情感、境遇或是社会上的流言蜚语无可奈何而为之。
人们向来对争风吃醋的言行嗤之以鼻,因此许多读者也许会不解我为何为它辩护。即使是阿米尔这样分析问题入木三分的人,也不免对其加以指责。我在此援引一段话,指出他在思维上存在的谬误,而这一谬误也是人们日常失误和困惑的根源。
嫉妒万分糟糕,
它表面同爱相似,
却与爱截然相反;
它不想错过它爱的对象,
却又想要独自拥有独立和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