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陵年少,就是城市里的几个浪荡子。他们骑着马逛来逛去,春风拂面,花落当街,玩得开心了,饿了就去找好看的老板娘喝酒。
b4.旅游:李白的一生都在路上/b
李白生在碎叶,5岁的时候回到蜀地。后来出四川,进长安;出长安,到江南;又回长安,又到江南,几乎把唐朝主要的地方都转遍了,主要的人都见遍,主要的餐馆都吃遍。有钱真好。
《渡荆门送别》是李白的少年游,二十四五岁出蜀。h6渡荆门送别/h6渡远荆门外,来从楚国游。山随平野尽,江入大荒流。
月下飞天镜,云生结海楼。仍怜故乡水,万里送行舟。
山远远地看,慢慢就淡了、远了、没了;一条大江,到远方的荒野里也就消失了;月过来,就好像天上的镜子一样;云气上升,就像楼一样。
“仍怜故乡水,万里送行舟”是点睛之笔,是“有我之境”。故乡水不认识他,他认识故乡水,但他反过来说故乡水爱他,送他一直去荆门。所谓多情不过如此。
b5.朋友:我醉君复乐,陶然共忘机/b
李白喜欢交朋友,也有很多好朋友。喝酒往往是跟朋友喝,写诗很大一部分是为怀念或送别朋友写的,或者应别人要求给别人写的。
我最喜欢《下终南山过斛斯山人宿置酒》,他下了终南山,经过斛斯山人的家,在那儿又喝又睡。
暮从碧山下,山月随人归。却顾所来径,苍苍横翠微。
相携及田家,童稚开荆扉。绿竹入幽径,青萝拂行衣。
欢言得所憩,美酒聊共挥。长歌吟松风,曲尽河星稀。
我醉君复乐,陶然共忘机。
“山月随人归”,我特别喜欢李白的“有我之境”。万物与我同生,而天地与我为一,就是我跟自然、跟周围美好的事物是在一起的。所以我自作多情,觉得万物有情,所以山月它或许不认识我,但是跟着我从碧山下来,一路回家。
我曾经套用意境写过一首现代诗:
醉鬼,
醉归,
明月随我,
一去无回。
其实李白也有忘机的时候。喝多的时候,他就忘记了当官,忘记了家族的期望,就变成了他自己。
b6.气势:李白的才气配得上他的自大/b
李白的诗的妙处,除了真切,除了内心的拧巴和苦,除了神来的比喻,除了字词句声音的搭配,还有气势。可能喝多了,可能破罐子破摔了,可能志向得不到实现,就彻底放弃了。h6宣州谢朓楼饯别校书叔云/h6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
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
蓬莱文章建安骨,中间小谢又清发。
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览明月。
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
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
李白是一个ego(自我)很大的人,但是神奇的地方就是他的才气配得上他的自我。他对自己的认识,能够跟天赋相匹配。所以他的“有我之境”真实、大气,但你又不觉得难受。
苏轼在流放的路上还写过一首诗表现李白的厉害,也是借着表现自己厉害,“李白当年流夜郎,中原无复汉文章”,这个评价挺嚣张、挺可爱的。
李白,包括后来的杜甫、苏轼,对自己的文学地位、诗歌地位有非常高的自觉:我的诗意在这儿,作品在这儿,我就在这儿。
b7.官迷: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b
天宝元年夏季,道士吴筠受到唐玄宗的召见。吴筠是李白的好朋友,也被李白的才气所感动,由他直接推荐面见唐玄宗。贺知章和玉真公主也间接支持。
李太白同学喜出望外,进京去长安,认为皇上见到他肯定会惊为天人。他写了一首诗叫《南陵别儿童入京》,意思是哥们儿进京了,皇帝要见我。h6南陵别儿童入京/h6白酒新熟山中归,黄鸡啄黍秋正肥。
呼童烹鸡酌白酒,儿女嬉笑牵人衣。
高歌取醉欲自慰,起舞落日争光辉。
游说万乘苦不早,著鞭跨马涉远道。
会稽愚妇轻买臣,余亦辞家西入秦。
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李白在这首诗里写小孩、写做饭喝酒,依旧让人入迷。你想“白酒新熟山中归”,在山中爬山,一身大汗,身体里充满内啡肽、多巴胺,可高兴了,回去喝顿白酒。“黄鸡啄黍秋正肥”,黄鸡吃着地上的小米,走地鸡,正肥着呢。“呼童烹鸡酌白酒”,叫来小童把这个鸡炖上。“儿女嬉笑牵人衣”,小孩跟大人玩,抓着衣服怪叫,好玩不好玩笑得都比成人欢。“高歌取醉欲自慰”,一边唱,一边喝,一边安慰自己。“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这种日子不能天天过,我要进京了,我要牛去了。
真是不知道说他什么好。
李白虽说号称“谪仙人”,但是一辈子都没有脱离“当官最重要”这个心理阴影。因为没有当成正经的大官,所以很多时候想起这件事,又喝了口酒,会喷出特别好的厌倦官场的诗句。
如果你不对一个东西渴望,这种渴望又得不到,你就很难用特别神奇的语言来描述这种求而不得。
b8.狂诞:李白的狂,让他还能做自己/b
李白虽然希望得到皇帝的赏识,谋个高官去做一做,爽一下,也可能是想造福老百姓。但是,他毕竟是李白,还会做出一些与他的目的背道而驰的事情,可以定义成狂诞。
李白通过朋友直接和间接的引荐,好不容易见了皇上、杨贵妃、高力士。他干了什么?皇帝敬他酒,杨贵妃给他研墨,高力士给他脱鞋,他表现了自己的风骨。
李白如果没有这种狂诞,可能就是一个普通官迷。因为他有一种怪诞,哪怕是面对皇上、面对第一太监、面对第一美女,他仍旧能够做自己。h6醉后答丁十八以诗讥余捶碎黄鹤楼/h6黄鹤高楼已捶碎,黄鹤仙人无所依。
黄鹤上天诉玉帝,却放黄鹤江南归。
神明太守再雕饰,新图粉壁还芳菲。
一州笑我为狂客,少年往往来相讥。
君平帘下谁家子,云是辽东丁令威。
作诗调我惊逸兴,白云绕笔窗前飞。
待取明朝酒醒罢,与君烂漫寻春晖。
无论是真的还是假的,我把黄鹤楼捶碎了,又能咋地?挺好。
b9.智慧:清醒的李白/b
李白最聪明的地方,就是反战。李白善使剑,又想扬名立万,但是他在诗里明确地表达:仗没什么可打的,回家喝酒,那些仗实在是无聊。
有诗为证:h6关山月/h6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长风几万里,吹度玉门关。
汉下白登道,胡窥青海湾。由来征战地,不见有人还。
戍客望边邑,思归多苦颜。高楼当此夜,叹息未应闲。
有些男生喜欢战争,爱讲战争。可是别说“一将功成万骨枯”了,剁自己一根手指、插自己一刀,你受得了吗?何况你身边逐渐死人,没的吃、没的救,看不到明天,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够回去。那个时候,你还有征战的动力和雄心吗?
无论是一个士兵,还是一个将军,在战争面前只是一个卒子。所以在你说喜欢打仗、崇尚军旅之前,先饿自己两三天,戳自己几刀再说。李白是有这个意识的。
b10.自由:人生贵痛快,何况写诗/b
李白不写格律,留下的很多近体诗不符合当时的韵律。韵律从南北朝开始到了唐代,变得非常繁复而僵硬。李白的近体诗有近三百首,其中接近一半韵律不合格,特别是七律八首,只有两首合律。
他对韵律并不是太重视,这是李白可爱之处。何必精心?人生贵痛快,何况写诗?
李白在《草书歌行》里写怀素的草书:
少年上人号怀素,草书天下称独步。墨池飞出北溟鱼,笔锋杀尽中山兔。……
王逸少,张伯英,古来几许浪得名。张颠老死不足数,我师此义不师古。
古来万事贵天生,何必要公孙大娘浑脱舞。
表面说的是怀素写得好,不按规矩,只按自己的天赋来,实际上写的是自己。有些人,规矩就不是为他们定的,他们就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写毛笔字是这样,写诗也是这样。
尝尽人生苦后的一点甜
苦不苦,想想杜甫。杜甫这一辈子太惨了,每当我心情低落的时候就重读杜甫,就多了一点安全感。有时候人的快乐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不好意思,杜甫,但是还是谢谢你!
杜甫一辈子生活在边缘。一直想做官,一直做不成。一辈子颠沛流离,靠卖中药、吃闲饭生活,过了小六十年。小儿子饿死,最后自己也在江上又穷、又饿、又冷、又病,然后死了。
他一直表达在当下,写的都是他观察、经历的东西和真情实感,真到诗歌可以作为“诗史”,有史料价值。
杜甫的诗又称得上“文心雕龙”,“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遣词、炼句能力,从古至今不能说第一,但一定能排前十。而且他并没有为了新而新,为了怪而怪,为了出奇而出奇,是很舒服地做到了最好、最合适。
杜甫早期的豪迈和浪漫
有天赋的诗人,在天时地利人和下,写出了优美的诗篇。但是这不是一个必然关系,有很多机缘巧合,有很多造化于神功。
杜甫和时代相互成就,没有那样的时代,很有可能出不了杜甫这样的诗人。
杜甫早年的诗流传得非常少,有一首相对经典的叫《望岳》:
岱宗夫如何?齐鲁青未了。造化钟神秀,阴阳割昏晓。
荡胸生曾云,决眦入归鸟。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李白写了很多古体诗、自由诗,而杜甫在前人的基础上,把律诗做了非常好的归纳、整理,甚至经典化。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等我登上山顶,一看这些山,都太小意思了,都在我脚下。
看这个转化,他是望岳,站在一个地方,没有到山顶的时候去望这个岳,就好像望自己的未来。从无我之境到有我、到我甚至站在了山顶,把山都比下去,都看下去。男儿了不起。
杜甫另一首早年的诗,《房兵曹胡马诗》。胡马是塞北或西域马,“(大宛)多善马,马汗血,其先天马子也”。
胡马大宛名,锋棱瘦骨成。竹批双耳峻,风入四蹄轻。
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死生。骁腾有如此,万里可横行。
这就是杜甫早期诗的态度,“万里可横行”“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就像李鸿章当年写的“一万年来谁著史?三千里外欲封侯”——这一万年来谁在历史上留下了名字,即使离家三千里,我也要扬名立万成为王侯。
年轻人都有一股狗血,少年气、少年血,少年当自强,少年该吹牛。当阳光灿烂,就该歌唱;当春风吹起,就该梦想。
他还有一首相对早期的诗——《夜宴左氏庄》,我非常喜欢。
杜甫的一生是靠卖中药、蹭闲饭生活的,卖药都市,寄食友朋。而《夜宴左氏庄》,说的就是他在蹭吃、蹭喝过程中的感受。
林风纤月落,衣露净琴张。暗水流花径,春星带草堂。
检书烧烛短,看剑引杯长。诗罢闻吴咏,扁舟意不忘。
林里有一丝丝微风,细细的初月落下去,像漂亮姑娘细细弯弯的眼睛闭上了。衣裳沾上了露水,琴声雅静,慢慢地铺开。杜甫是动词之王,“衣露净琴张”,这个“张”字用得,像水样弥漫开。
花旁边的一条小径,暗暗的水流从旁流过。春天的星星,小小的星星,能看见草堂的样子。“流”显不出多高明,但是有“流”的铺垫,“带草堂”的“带”字就显得太棒了。
看看书,不知不觉蜡烛已经快烧完了。拿起一把宝剑比画,看着剑,叹口气,内心肿胀,喝口酒。
我读读诗,写写诗,听到了吴国的口音,想起了范蠡。他离开了权力场,离开了油腻之地,离开了是非之乡,驾着一叶扁舟,带着西施,带着钱袋子,然后就消失在江湖之中。看上去我在江湖,但是江湖中只有我的传说,不再有我的新事发生,而那些打打杀杀跟我已经毫无关系了。想的是挺美。
杜甫:李白是神仙
杜甫最爱谁?爱他老婆吗?可能爱,但是给她写的诗非常少。
杜甫流传至今的1400多首诗里,写给谁的最多?毫无疑问,就是写给另外一位大诗人,比他年长10岁多一点的李白!
这是杜甫赠李白的第一首:h6赠李白·二年客东都/h6二年客东都,所历厌机巧。野人对膻腥,蔬食常不饱。
岂无青精饭,使我颜色好。苦乏大药资,山林迹如扫。
李侯金闺彦,脱身事幽讨。亦有梁宋游,方期拾瑶草。
这首诗基本把杜甫的心情、生活状态都交代清楚了。他在东都洛阳已经晃荡了两年,见到的都是一些油腻的人和事。平常他看着别人家吃腥膻的鱼肉,但是自己没的吃,连蔬菜和米饭都吃不饱。青精饭是道家常见的饭,但他也吃不到,所以脸色不太好。想采药,但是没钱,所以山林去得也少了。您李白如果不想干了,不是您才能不高,而是想求仙访药。咱们约一次,到梁宋去玩一趟,希望跟您一块儿去捡点好仙药。(“梁宋”在现在的河南开封、商丘一带,离洛阳并不远。)
又是一首《赠李白》:
秋来相顾尚飘蓬,未就丹砂愧葛洪。
痛饮狂歌空度日,飞扬跋扈为谁雄?
秋天咱又相见了,咱俩还在天地之间飘着,也没有像葛洪一样炼丹求长生。咱们就是整天痛饮狂歌,白白地过日子。最后一句我喜欢。“飞扬跋扈为谁雄?”谁在主宰乾坤?谁在吹牛?谁能在历史上留下痕迹?如果不是你我,那是谁呢?
杜甫青壮年时期写的《饮中八仙歌》,当然八个人里也有李白。他们喝酒、聊天、谈诗,互赠诗歌,这是唐朝顶尖文艺活动。
直书战乱,饱含忧患和悲悯
杜甫关于打仗的诗,描写得就比较惨了。
比如《兵车行》,背景涉及几场大战,其中最广为流传的诗句是“君不见,青海头,古来白骨无人收”。
下面一首《月夜》也是讲战乱的,背景是天宝十五年六月,安禄山叛军陷潼关,杜甫携家眷逃难至鄜州。到了七月,玄宗退位,肃宗在灵武即位,杜甫只身投奔。他在投奔途中被叛军所俘,当了俘虏。他被带到长安,对着月亮,想起老婆孩子,写了这首诗。
今夜鄜州月,闺中只独看。遥怜小儿女,未解忆长安。
香雾云鬟湿,清辉玉臂寒。何时倚虚幌,双照泪痕干。
大意是:我望着月亮,不知道老婆跟孩子在哪儿,但他们也会看月亮。小孩子还不懂什么是思念,虽然老婆懂,但是又有什么办法呢?
著名的惨诗《春望》:
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
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
大意是:国破了,大地还在,春天挡不住,草木还是长得挺好。但是看花的时候觉得花也在落泪,听鸟叫的时候觉得鸟也在伤心。连天的战火已经持续三个月了,没有一点家里的音信,我现在头发全白了。
读《赠卫八处士》,能体会一下人生之苦。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
少壮能几时,鬓发各已苍。访旧半为鬼,惊呼热中肠。
焉知二十载,重上君子堂。昔别君未婚,儿女忽成行。
怡然敬父执,问我来何方。问答乃未已,驱儿罗酒浆。
夜雨剪春韭,新炊间黄粱。主称会面难,一举累十觞。
十觞亦不醉,感子故意长。明日隔山岳,世事两茫茫。
杜甫生活的时代战乱频仍,大家就像不同的星星一样,碰不到一起。忽然能见了,感觉时间过得可真快,二十年一眨眼就过去了。上次见你的时候,你还是个少年。这次见你的时候,你已多了一行儿女,人生真是神奇。他们问我从哪里来,还能给我斟酒。咱们终于见面了,吃点好的。夜里下雨,在园子里剪点春韭,炒点鸡蛋,真好。多喝一杯吧,明天再分手,今生有可能就再也见不了了。
经历过不寻常,才明白寻常的幸福
杜甫号称晋代名家杜预的十三代孙,其降生以后,家族的声势渐渐地衰落到底。杜甫在诗里经常推崇杜预和杜审言——杜预能打,杜审言能写诗。虽然这样,但十三代,基因都不知道稀释成啥样了,简单地说就是个破落户。
而杜审言的诗比杜甫的差远了,但杜甫很推崇他的爷爷杜审言。他在他儿子生日的时候吹牛说“诗是吾家事”——诗是我们杜家人的事。他经常吹牛、自恋,屈原、贾谊、曹植、刘桢这些人,他都不看在眼里。我觉得杜甫有一半是实事求是,跟曹植、刘桢、贾谊比起来,他确实强出了好大一块。
b青年:没写什么诗,也没多少心事/b
杜甫在20岁到29岁期间有过两次长期漫游,基本上都是在吴越和齐赵,基本上都是交朋友、喝酒和写诗,可惜只留下了两三首诗。其中有一句是“从来多古意,临眺独踌躇”(《登兖州城楼》),意思是:我向来以古为师,古人圣贤的智慧都在我心胸里。
他这近十年虽然玩得开心,但没考上进士,没交上什么有用、有名的朋友,基本上就是“鬼混”去了。
杜甫30来岁的时候,他爹死了。本来他爹还能给他一些生活费,而此后,他就开始了这一生的主题——讨饭。文人讨饭,要讲点风骨,不能叫讨饭,而是说去拜会那些贵族。贵族总得活得有点情调,需要文人、乐工、书家、画师,作为生活的点缀。他们点缀你的生活、装饰了你的梦,你就给人一口饭吃——就是这么一种生活环境。
b中年:卖药都市,寄食友朋/b
杜甫这口饭吃得并不好,可能因为杜甫的身段不够柔软,可能因为杜甫就是一个不招人喜欢的人。那时候的文人比现在惨多了,现在我的读者还能给我口饭吃,那个时候读者能背你的诗,就是对你最大的支持。
在那段时间里,他有了一个大的副业——采药,“卖药都市,寄食友朋”。
但可惜了,他如果真在卖药上好好发展,比如杜甫大补丸、杜甫消气丸、杜甫神仙散、杜甫销魂丹……文案一通写,往药丸上一贴,一卖,就不用“寄食友朋”了。
我从做生意的角度讲,杜甫被他祖上当官的传统害了。他如果跳出来不做官迷,就“卖药都市”,认真做也挺好。
b漂泊、乱世、死亡/b
杜甫在40岁前写的诗歌留下的不多,而《兵车行》的出现是个标志性的事件——他开始把目光放到基层,放到身边,放到他自己熟悉的、心中不满的事情上。
杜甫45岁时,国破了,旧日的朋友不是跟皇上跑了,就是被弄死了,不是被俘虏到洛阳去了,就是投降了。杜甫开始了十四年的流亡生涯。在这十四年中,他写了很多非常接地气、除了惨就是苦的诗歌,比如《月夜》《春望》、“三吏”“三别”等。这期间,他还是靠卖中药和吃闲饭这两种主业过活。
b在草堂:尝尽苦药后的一点甜/b
再后来,杜甫到了成都,找到了他的好朋友严武。成都是天下富庶之地,杜甫在50岁左右,终于迎来了他这辈子最快活的时光。他在当地地方官严武的帮助下,建了座自己的草堂,终于可以不用流离失所,能有个自己落脚的地方。
他的有些诗写得非常舒服,比如说《春夜喜雨》: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野径云俱黑,江船火独明。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
到了765年,他53岁的时候,严武去世,杜甫离开了成都,开始往家走。他停在了夔州,也就是四川奉节这个地方。由于山太险,地太偏,又没人,又没乐,交流基本靠吼,交通基本靠走。他写了好多跟当地生活有关的诗歌,而且写了好多有关回忆的诗歌。他身体时好时坏,各种老年病开始缠绕着他,疟疾、肺病、风痹、糖尿病等,最后牙齿掉了一半,耳朵也聋了,成为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在这种情况下,他两年里写了430余首诗,这是他一辈子创作最旺盛的时期。
b一叶孤舟,人生落幕/b
两年之后,杜甫离开夔州,走到了湖南,也走到了他人生的尽头。他登上了岳阳楼,想到自己晚年漂泊无定,国家多灾多难,不禁感慨万千,写下了《登岳阳楼》:
昔闻洞庭水,今上岳阳楼。吴楚东南坼,乾坤日夜浮。
亲朋无一字,老病有孤舟。戎马关山北,凭轩涕泗流。
最后这两三年,他一路奔波,没家、没房子、没钱、没朋友,大部分的岁月都是在船上度过的,船成了他的家。
他在生命的最后一年,在湘江遇上大水,停在一处,在船上五天五夜没有吃的。我想他当时一定想起了他那个不满周岁就被饿死的幼子。
在770年的冬天,杜甫在湘江的船上,离开了地球。这是郁郁不得志的一辈子,只有过四五年好日子的一辈子,写了1400多首诗歌的一辈子,是最终在江上小船上死了的一辈子。
人生的路不止一条
《瓦尔登湖》是迄今为止美国最受欢迎的非虚构作品。这是一本关于放下的书,是断舍离的鼻祖;这是一本安静的书,告诉我们面对生活,也可以不走其他人走的路,简朴生活也是一种选择;这是一本讲不同的书,世界上的路不止一条,人生的路也不止一条。
作者亨利·戴维·梭罗是19世纪影响世界最大的哲学家之一,1817年7月12日出生,1862年5月6日去世。梭罗是作家、哲学家,和他的恩师爱默生都是超验主义代表人物。他还是一位废奴主义者及自然主义者,有无政府主义倾向,曾任土地测量员。我们了解作者的生平,可以方便理解其作品为什么那么写,以及怎么写。
基于我对爱默生和梭罗他们作品的了解,稍稍解释下什么是超验主义:主张人能够超越感觉和理性而直接认识真理。超验主义有三个主要思想观点:第一,强调存在超灵,强调精神;第二,强调个人与个体的重要性,不要认为你只是社会的螺丝钉,你像一滴水、一朵花一样,一滴水里也有万物,一朵花里也有宇宙;第三,自然是美好和神奇的。
1845年,梭罗28岁,他在离康科德镇两英里远的瓦尔登湖畔,亲手搭建了一间小木屋。那里是爱默生家的土地,他在那里待了两年多,写了两部作品。
1862年5月6日,梭罗因为肺结核不幸去世,不到45岁。他在生前一直默默无闻,并未被同时代人所认识。20岁从哈佛大学毕业,在美国高速和平发展的时期,梭罗没有去做能挣钱的事。他没有任何职业,没有结过婚,独自居住。他从来不去教堂,从来不参加选举,拒绝向政府纳税,甚至因为不纳税被抓起来过。他不吃肉、不喝酒,没有吸过烟。虽然是个自然学家,但是不抓动物、不打动物,他宁愿做思想上和肉体上的独身汉。
与众不同地生活到底可不可以
《瓦尔登湖》这本书的细节离我们的生活有点远。重要的是它构建出来的精神,一种在大家都这么选择的时候,你可以不这么选择的态度,反而对我们更有用。
我读《瓦尔登湖》时脑海里蹦出了五个问题:
1.面对生活,我们真的有选择吗?
2.如果有选择,我们是主动选择,还是听天由命?
3.我们怎么去选择?
4.如果想做到这样去选择,我们应该有什么样的能力?
5.在做前、做中、做之后,我们需要避免哪些误区?
与众不同的生活到底可不可以选择?把你推向生活主流的力量,自身的欲望、别人的压力等,有可能像抽刀断水水更流一样,推着你往回去,让你不能轻易地享受与众不同的生活。
我访谈了身边真正过着与众不同的生活的朋友来兄,他只比我小两岁,跟我完全是一代人。他在北大念到第三年,忽然觉得非常无聊,就去庙里待了一年。老师让他回来再考试拿毕业证,来兄拒绝了,说没必要。
围绕这五个问题,来兄的观点我总结如下:
人的生活是有选择的,所以当然,别人有选择你和不选择你的权利。但是你也有选择的权利,跟谁不跟谁,做什么工作,甚至到人生的最后都有选择,比如积极治疗还是不积极治疗。人的每一步,都是在做选择。
多数人没有能力做选择,往往是无意识地在选择。但无意识的选择,听爸妈的、老师的、老婆的、老朋友的、老板的、社会的召唤,都是选择。任何个体都要明白,归根结底,责任都是要自己承担的,其他人都不能用你的肉体和心灵替你做事情。
我们如果要选择不随主流,在选择面前就要建立自己的原则。首先要有意识,“我可以过与众不同的生活”。多数普通人就像羊群马群一样,容易随大溜,跟随所谓的意见领袖、个性和人格强的人。要小心,要独立问问题,从自己出发,做自己的选择,给自己以答案,否则很容易在极端影响下走偏。
其次需要具备三种能力:第一种,要有道德底线。包括个人的道德,不偷、不抢、不坑、不骗;包括人在社会中的道德,不作恶、不配合作恶、不服从作恶的命令。
第二种,要能够享受自己,要有丰富的个人生活。多数人只有工作和家庭,没有个人的空间和时间。不要全身投入,你要维持自己。
第三种,要有思考复杂问题的能力。有独立思考、自由精神、欣赏美的能力,才能不随大溜,战略笃定。
与众不同地生活,要避开哪些常见误区?第一点,生活不能复杂,过简单生活。如果你生活很复杂、很挑剔,在做重大选择时,就无法有足够的自由度;第二点,不要二元思维,非黑即白,特别是社会舆论如此容易走极端,用你的脑子想想,是不是真的像舆论说的那样。
解读《瓦尔登湖》金句
我觉得一个人若生活得诚恳,他一定是生活在一个遥远的地方了。
可见在现在的世界里,保持真诚、有趣、干净有多难。诚实、真实是生活的底线,哪怕因为诚实、真实,你受到一些不便甚至损失,你可以去调整生活,但是不真实、不诚实的生活是要不得的。
瓦尔登湖可以是那个瓦尔登湖,也可以是你能去的另外一个地方,还可以是你的一个爱好、小梦想、小习惯。你每天在不被打扰的状态下喝一杯茶、一杯酒,那这茶、酒也可以是你的瓦尔登湖。
清醒健康的人都知道,太阳终古常新。抛弃我们的偏见,是永远不会来不及的。无论如何古老的思想与行为,除非有确证,便不可以轻信。在今天人人附和或以为不妨默认的真理,很可能在明天变成虚无缥缈的氤氲。
很多年很多人都说过的,不一定是真理。人还是要具备思辨的能力,虽然培养这种能力比较难,但是你有脑子,要学会用它,脑子是个好东西。
我们被迫生活得这样周到和认真,崇奉自己的生活,而否定变革的可能。……可是从圆心可以画出多少条半径来,而生活方式就有这样的多。一切变革,都是值得思考的奇迹。……当一个人把他想象的事实提炼为他的理论之时,我预见到,一切人最后都要在这样的基础上建筑起他们的生活来。
多数人给自己设限制,哪些可以、哪些不可以。但他们没有仔细想:真的不可以吗?真的可以吗?你如果列成单子,仔细想过,那么这个单子可以很短。
要知道,美的趣味最好在露天培育,在那里既没有房屋,也没有管家。
相信露天,相信天然,不要把所有能加上个顶儿的地方,都加上一个顶儿。比如说阳台就要让你能去抽根烟,能拿一杯酒,看见云飘过去,而不是把阳台给封起来。
一个人要在世间谋生,如果生活得比较单纯而且聪明,那并不是苦事,而且还是一种消遣;……我希望世界上的人,越不相同越好;但是我愿意每一个人都能谨慎地找出并坚持他自己的合适方式,而不要采用他父亲的,或母亲的,或邻居的方式。
我希望我周围的怪人越多越好,怪人越不同越好。一个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取决于生态系统里生物的多样性,越多样的世界、越多样的人群越有意思。
读得好书,就是说,在真实的精神中读真实的书,是一种崇高的训练,这花费一个人的力气,超过举世公认的种种训练。
当脑力被训练得很好,就像一把刀,能够帮你披荆斩棘。把读书当成一种锻炼,当成去健身房,也是一种值得培养的爱好。读好书,读实至名归、金线之上的书,读得筋疲力尽,获得一天的安眠。
我并不比湖中高声大笑的潜水鸟更孤独,我并不比瓦尔登湖更寂寞。我倒要问问这孤独的湖有谁做伴?然而在它的蔚蓝的水波上,却有着不是蓝色的魔鬼,而是蓝色的天使呢。
有时候我们的在场感是虚假的。所有的人、事物都是孤独的。真正战胜孤独的方式并不是和别人时时刻刻在一起,并不是做多数人认可的事情。
如果一个人跟不上他的伴侣们,那也许是因为他听的是另一种鼓声。让他踏着他听到的音乐节拍而走路,不管那拍子如何,或者在多远的地方。他应否像一株苹果树或橡树那样快地成熟,并不是重要的。
一个人可以有他自己的节奏,不见得他要跟别人完全一样。
不论你的生命如何卑贱,你要面对它,生活它;不要躲避它,更别用恶言咒骂它。它不像你那样坏。你最富的时候,倒是最穷。爱找缺点的人就是到天堂里也找得到缺点。尽管贫穷,你要爱你的生活。甚至在一个济贫院里,你也还是有愉快,高兴,光荣的时辰。夕阳反射在济贫院的窗上,像射在富户人家窗上一样光亮;在那门前,积雪同在早春融化。我只看到,一个安心的人,在那里也像皇宫中一样,生活得心满意足而富有愉快的思想。
清风朗月,不用一钱买。但是,你上一次看见星空、看见朗月、享受清风,是什么时候?
不必给我爱,不必给我钱,不必给我名誉,给我真理吧。
追求真理、智慧,是有满足感、有意思的,但多数人想反了。
善待自己心里的小孩
青春期似乎是一个过渡,你似乎不该靠父母,父母似乎该放手了,但是你似乎又不能主导命运,完全按自己的想法去做。那青春该怎么过?
塞林格提供了一个视角:青春之苦,青春之快乐。简单地总结归纳,就是塞林格提供了一个青春版本,一个少年愤怒不爽的青春,给我们一代一代的年轻人好的参照视角。
这本书真的打败了时间。有人在阅读的过程中知道了青春应该怎么过,如何当一个成人。但也有很多人因为阅读它感到更大的困扰,更大的不确定,更不知道漫漫的人生路应该怎么走。
青春值得阅读
文学里的青春,在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之前有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这类作品。《大卫·科波菲尔》是穷孩子努力、勇敢、奋斗、获得成功的青春,反映了那个时代的中产阶级从无到有,发展壮大。《大卫·科波菲尔》呈现的三观,构成了中产阶级的教化。中产阶级希望他们的孩子读《大卫·科波菲尔》这类书,像他们小时候经历的一样,努力、勇敢、成功,或者从成功走向成功,从增长走向增长,花开不败,一代一代。
但是《麦田里的守望者》横空出世,完全逆转了中产阶级这种教化。《麦田里的守望者》中的男主角家境优渥,不需要再奋斗。他看到了奋斗中的无聊,看到了中产阶级教化中的虚伪、庸俗之处,奋斗成功忽然变得毫无意义。
在《麦田里的守望者》里,大人、老师反复教导孩子们的就是“人生是场比赛”,按照规则,你足够努力,加上一点点天赋,就可以赢。
如果全世界的孩子都发足狂奔,那是多么无聊的一件事。为什么就不能有个人说我不想比赛,为什么要比赛,赢的意义是什么?于是塞林格横空出世,写了《麦田里的守望者》,告诉大家其实人生可以不是场比赛,我也可以拒绝长大。
和《麦田里的守望者》类似的反叛作品还有凯鲁亚克的《在路上》,主要讲“二货”青年的游荡。这两本书对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的文学和文化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麦田里的守望者》里的男主角离家出走,离校出走,各处乱逛,试图从他的角度进入成年人的世界。但他看到的都是他不喜欢的,最后他选择了“回去”,对自己做出了妥协,人生可能就是这么无奈。
似乎每个人在青春的时候都有过愤怒,极个别的人用他们的方式跟世界断绝关系。即使是老老实实地接受成人世界主流规则的大多数人,谁能说心里就没有一丝丝残留的反叛?谁能说年轻时做出的事都是荒唐可笑的?
我们在父母的教诲下拼命地成长、念书、考试、进好公司、干活,拼命地在一条规定的路上发足狂奔。转眼人生最好的一半已经过去了,很多美好的事情,甚至不能说忘记,因为都没有体验体会过,青春就呼啸而过了。
无论我们想过顺从的青春还是反叛的青春,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都值得参考。
天才作家的一生
j.d.塞林格,1919年1月1日出生,2010年1月27日逝世,活了91岁。
塞林格出生在纽约一个犹太富商家庭,成长过程中衣食无忧,父母对他有相当高的要求,但是他一直经历失败。
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塞林格中断了他的写作。1942年,就是他23岁的时候,塞林格加入美军陆军第四步兵师,参加过诺曼底登陆。后来又碰到海明威,海明威还称赞过他的作品。1944年,他在欧洲战场转调任,从事反间谍工作。你会发现不少作家跟间谍、反间谍工作有一些关系,包括海明威、劳伦斯。
1946年,塞林格退伍,战争让他恐惧,他后来的一些关于战争题材的短篇小说写得相当好,比如《九个故事》。他回到纽约后开始专心创作,第一本长篇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在1951年出版。1951年,他32岁,因《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举成名,这本书一直畅销,让他衣食无忧,成为少有的幸运的作家。
一本让人感到被治愈的书
《麦田里的守望者》的英文名叫ithe/iicatcherintherye/i,又翻译成《麦田捕手》,它讲述了一个简单的故事:以霍尔顿为第一人称讲述了他被学校开除之后,在纽约城游荡两昼夜,试图进入成年人的世界,试图逃开他自己的境况去追求所谓的纯洁真理和真相,但是最后失败了——经历一系列大大小小的失败,最后又回家了。
霍尔顿,是当代美国文学中最早出现的反英雄形象之一。反英雄形象成为主角,不仅不会让你烦,还能让你看到生活之美、人性之美,这不容易。
读积极上进的小说,有时候你会觉得挺累的。读坏孩子的反叛故事,心里其实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放松感,这种放松感来自不努力也是一种生活。在主人翁试图往下走、乱混的过程中,你能体会到人性的温柔、善良、美好、光明。所以,它有种莫名其妙的治愈力,会让你看到少见的光明,甚至少见的智慧。
一个屡屡失败的少年
霍尔顿上的是当地最好的预科学校,正和对手进行橄榄球比赛。霍尔顿的故事就从这里开始。可是霍尔顿一上来就不走运,就是失败。他误了比赛赛点,而且作为击剑队领队,他把运动装备落在了纽约地铁里,比赛被迫取消。然后他又得知,因为在学校成绩多科不及格,被学校开除,责令在圣诞节之后离开学校,而圣诞节从周三开始。
霍尔顿前往历史老师斯潘塞先生家,想和他道个别。因为希望不给老师添麻烦,让老师不要因为给他历史课打不及格而自责。霍尔顿想告诉历史老师,自己退学并不是因为他。
后来霍尔顿跑到纽约,去了厄尼夜总会,回到旅馆后,他叫了一个妓女,叫桑妮。霍尔顿在灯光下发现女孩跟自己年龄相仿,当女孩脱去上衣时,霍尔顿不知所措。他告诉女孩,他就想跟别人聊天。
女孩很生气,虽然霍尔顿按时付费,但女孩仍旧带着老鸨回来向他要更多的钱,桑妮从钱包里又拿走了5美元,而老鸨莫里斯给了他一顿拳打脚踢。
霍尔顿在青春持续失败的状态下,一直在想的是悬崖就在那里,潜在的失败就在那里,他希望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希望所有的孩子不要掉进悬崖,可以有小的失败,但是不要掉进悬崖。
他的英文老师安托利尼教给他一个观点,是“大卫·科波菲尔”们崇尚的精神,是一个名句:“一个不成熟的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了某个理由而轰轰烈烈地死去,而一个成熟的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了某个理由而谦恭地活下去。”
这句话是《麦田里的守望者》里的名句,但霍尔顿并不完全认同。
人多多少少都会有童年阴影或不良经历,有可能跟人一辈子。在成长过程中,特别是在青春期,我们也可能放大一些事。在我们的荷尔蒙作用下,我们把一些事看得很重、很压抑、很黑暗。这些事跟父母、好朋友谈谈,必要的时候,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还是应该的。
而一些成年人会把自己不妥的行为习惯归咎于童年阴影,因此心安理得。过去的事情可以是你的阴影,可以是你的理由。如果换一个角度,你也可以把借口抛开,让它成为你未来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