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也纳 衣柜

那是他们母子关系最为融洽的时期。“成为一个著名的小提琴家”的目标,如同藤条一样紧紧地把他们绑在一起。

母亲餐馆的生意蒸蒸日上,人手开始紧缺。某日拯民放学,看到后厨的碗橱里堆积着还没来得及洗的碗盘。他立刻卷起袖子,蹲在大澡盆旁边开始洗碗,同时享受着四面八方的赞美声。

母亲进入后厨时看到的就是拯民的双手浸泡在满盆的肥皂泡里。“我的乖乖哟,你为什么要这样对你的老妈妈!”她惊叫着跑到拯民身边,把他的双手紧紧抱在胸口,眼泪顺着脸颊流了下来。拯民羞赧地向她解释,那一天是“三八妇女节”,老师要求每个同学帮妈妈做一件事。他继续解释劳动是一件光荣的事情。

“我的乖乖哟,我不让你劳动,你好好拉琴就是对妈妈最大的报答。”

那天之后,拯民的练习变得更为勤奋痴狂,用老师的话说,“烟火气全消”。每一次他将小提琴架在肩膀,母亲挨个亲吻他手指的画面就出现在他的脑中,他狠狠地把手指碾在琴弦上,用疼痛把这画面驱赶出脑海。

学琴的第五年,本市的文艺团体拉到一笔赞助,计划自费租用维也纳的金色大厅做一场演出,作为音乐家的老师也在被邀请的行列。

“你愿不愿意和我一起去演出?”老师问。

坐在一旁的母亲跳了起来。

“我们合奏怎么样?少年和老人,冬天和春天。”老师说。

在接下来的两个月里,“去维也纳”就成了母亲生命中的头等大事。她为拯民定制了一套西装,然后带着他去影楼拍了一组拉小提琴的照片,印成海报贴在了餐馆的墙上。

有时拯民在半夜醒来会发现母亲没有睡着,她望着天花板,那是一副混合着雄心壮志和天真的表情,她的眼睛熠熠闪光,仿佛在酝酿着什么大的计划。拯民被这副表情所吸引,愣愣地看着她,如同虔诚的信徒。他当然知道,母亲在筹划着他的未来,他也决定把未来的成就献给她。

起程前一周,拯民却被告知合奏的节目被取消了。本次演出得到了本市宣传部的高度重视,几次开会讨论如何将节目的格调再升华,最后决定让老师和一个日本小女孩儿演奏,除了原有的“冬去春来”的意味以外,还象征着中日之间友谊长存。

“我们去不了了。”拯民带着哭腔告诉母亲。

母亲把拯民的头紧紧地抱在怀里,她的声音轰隆隆地在胸腔里震荡:“去!我们还是去!”

在维也纳最著名的商业大街上,母子俩走进一家甜品店。母亲在拥挤的店面里找座位,拯民在橱窗里谨慎地挑选着甜点。

“这是什么?”母亲指着拯民放在桌上的餐盘,手掌大的糕点,旁边是一大块奶油。

“applestrudel,苹果卷。”拯民说。

两个人用叉子小心翼翼地靠近那一大块陌生而诱人的甜点,旅游的新奇和欣喜之情冉冉升起。母亲把指甲盖大小的奶油含进嘴里就不肯再吃,反复表示自己已经“够了”。她心满意足地看着画着彩云萦绕大天使的屋顶,仿佛在展望一个美好而遥远的国度。

“我的乖乖比所有人都强。”她的神色恬静而愉快,长途旅行的疲惫在她的脸上一扫而空。

拯民吃完后,她用叉子刮去盘子上剩的一层薄薄的奶油,舔干净叉子,然后,她牵着拯民的手,说:“我们走!”

他们按照旅行地图上的路线,去看了城市公园里施特劳斯的雕塑,金晃晃的施特劳斯被天使和鲜花包围着。母亲让拯民去和雕塑合照,拯民扭捏地说:“我更喜欢克莱斯勒。你知道克莱斯勒吗?他曾经出过车祸,所有人都以为他完蛋了,结果一年后他就重返舞台。”

母亲像是全然没听见,忙着一边赞叹施特劳斯雕像的鬼斧神工,一边拍照,然后她牵着拯民的手,再次说:“我们走。”

假如维也纳之旅到这里就结束的话,拯民就会带着一堆相片和印着茜茜公主以及分离派绘画的杯垫回家。他会更加发奋地练习小提琴,成为一个优秀的青年音乐家,报复夺去自己机会的人,让这次挫败成为日后的笑谈。

可是,这次旅行没有结束。他们继续向行军蚁一样前行。不知道走了多久,一直到磨盘一样大的太阳沉了下去。他们到了演出团住宿的华人开的旅店,母亲敲开各个房间的门,把演出团的人集中到大堂。

母亲以一个餐馆老板娘的长袖善舞恳求道:“你们看,我们都专程来了,就不能让我的乖乖上台表演?”

一个戴眼镜的光头男人被众人推选出来,作为和母亲谈判的代表。他是母亲的旧相识,唤母亲的名字:“唐瑶,这回真的困难。看在我的面子上,等下次,下次吧。”

母亲涨红了脸说:“不,就要这次。让我们上台!”

光头男人望向拯民,笑着说:“你看,你的妈妈多么爱你。”他的眼神在镜片后显得冰凉讽刺。

在众人古怪眼神的注视下,拯民全身僵硬,他死死盯着窗帘的绑绳,想象着有一串火苗从绳子开始烧,火焰从窗帘延伸到木地板,热与火光迅速吞没整个屋子。他拖着母亲,作为仅有的幸存者逃出这个房间。

可这一切都没有发生,发生的是母亲长期累积的烦闷和愤怒一下子爆发。那高声的咒骂如今依然时不时地回响在拯民的耳畔:“你们凭什么这样欺负我们孤儿寡母!一群王八蛋,小心眼!你们不知道他以后会多了不起!”

拯民紧紧地靠着昂首挺立的母亲,他看到了小提琴老师正盯着自己,那威严的老太太脸上露出难堪和同情。他的脸顿时红了,在无限蔓延的时间里,他是一头惶惑无助的小动物。

在母亲与众人混乱地争执时,没有人注意到拯民跑出了大堂,他穿过一小块空地,跑到旅店的车库。车库里停了一辆落了灰的白色大众汽车,车旁边散落着几个敞开的纸箱子,里面装着厨具和中餐的调味品。

他蜷坐在地上,把下巴放在膝盖上。车库里听不到母亲的声音,只有紫黝黝的天空高悬着白月亮,月亮被卷着的铁门横腰截断了一半,像一盏普通的路灯。

铁门下站着一个小小的身影,昏黄的月光勾勒出轮廓,一个童花头女孩儿,不会超过十二岁,她提着小提琴盒,好奇地向车库里打量着。

黑暗中,拯民看不到她的眼睛,不知道她有没有看到自己。即使她看到自己,她也不会知道是她夺走了他的演出机会,夺走了他母亲的骄傲。

明天,她会在台上演出,而他只会和母亲待在一起,承受母亲未发泄完的怨恨。

她一步步靠近,皮鞋鞋带的金属扣敲打鞋面发出声响。她走一步,他心里一紧。

“不要过来!”他说。女孩儿的脚步停住了。她没有想到车库里有人,她以为纸箱后发亮的眼睛属于一只野猫。

这时候,不远处的旅店里传来母亲凄厉的哭叫声:“我让你们一个人都演不了!”然后是木头椅子被踢翻的声音。

女孩儿听到声响,站住脚回头。拯民趁机迅速地起身,往同样的方向跑。当他超过女孩儿时,他感到脚下有一瞬间的停顿,仿佛踢中了什么沉重的东西,他的身体变得很轻,却没有跌倒,继续向前跑。

这时,他听到身后传来“哗啦”的巨响,是什么东西倒塌了,他没有回头。

直到人们从旅店里跑出来,他躲在人群里看到自己身后发生了什么:车库的卷帘门砸了下来,小女孩儿倒在地上,小提琴从琴盒里摔了出来。

他看到人们向小女孩儿跑去。“这车库的卷帘门是坏的啊!是谁把固定它的东西踢翻了?”旅馆的老板发现了事故的原因,人们大声重复着这个发现。一个穿着白色衣裤的长发女人向倒在地上的女孩儿跑去,发出胡狼一样的号叫。

拯民的心惊恐地狂跳。他不记得母亲是什么时候牵着他的手离开的。母子二人走得很快,整齐地迈着大步,连呼吸的频率都同步,像是训练有素的部队。月亮悬得很高,每升高一寸,就多了一分凉意。他和母亲交握的手心却沁出了汗,他把手掌在衣服上擦擦,另一只手被母亲紧紧攥住,不一会儿手心又变得濡湿,是母亲的汗。

“我们什么也没干。”母亲轻声说。

拯民转过头,看到母亲的脸和月亮一样苍白。他从脚底板上升出一股麻意:他们不是无辜的,他们是共犯。母亲许下恶毒的心愿,他替她实现。他的衣服上沾上了血,她用宽大的裙子挡住。

回家之后,母亲告诉他:“那个小姑娘没有事,只是一只耳朵听力下降了而已。”

拯民把小提琴放进盒子里,放在衣柜的最深处。他最后一次用力地嗅了一下松香的气味,然后用力地把它掷出窗外。

母亲把餐馆的名字改成了“维也纳风情”。拯民一直认为,这是她对他再也不碰小提琴的报复。

假如拯民有父亲的话,他就会拥有一个正常得多的家庭,他生命里会有一个权威的男人,教会他打乒乓球和篮球,给予他反抗——包括母爱在内的——生活里一切障碍的勇气。一个有男人味、幽默而且聪明的成年男人,会为拯民分走一些母亲的爱和关注,让他有喘息的机会。

可是拯民没有父亲。

他从来没有见母亲五十多年的生命中出现过除了自己以外的男人。没有丈夫,没有情人,没有娱乐,没有火花。她全靠自己,以马拉松运动员一样的毅力在生活里奔跑着。

在母亲成为母亲之前,母亲叫作唐瑶。

唐瑶的青春是在青年剧团开始的。

闭上眼睛,依然能回到那个迷宫。狭窄隧道一样的走廊,立满了挂着衣裙的架子,结婚蛋糕一样的蓬裙洋装、深蓝色宽身棉旗袍、伶仃的鲸鱼骨衬裙,花枝招展的鬼魅般的女孩儿从中跑过,裙子们随之旋转起来。

隧道通向一个个神秘的房间,每个房间都是一个衣柜,散发出不同的迷人香气。樟脑球散发出令人安心的气味,保证这一个个花团锦簇的梦洁净无尘。丝绸如海浪般抖动,泄露出少女的脂粉味。紧身胸衣上汗液和香水的味道附着在旁边的皮毛上,随着皮毛的呼吸吞吐。

在层层布料的遮蔽下,唐瑶首先见到的是一双纤长的小腿,脚踝上系着一条细链。纤长的小腿,裸露的背是小提琴的形状。女孩儿反手背在身后,正在着急地扣上金色的胸罩,女孩儿回头说:“快过来帮我!”

唐瑶赶紧上前帮她系上胸罩,女孩儿胸前出现了真正的女人才有的沟壑。她裹上红色的纱丽就匆匆地冲出门,赤脚在水泥地上发出水滴似的“吧嗒”声。

在美女如云的剧团,那女孩儿也是出挑的。从他人的议论中,唐瑶得知女孩儿叫叶莺,美女的是非总是要比别人多。再次见到叶莺是在宿舍楼,她穿一件露腰的衬衫和紧紧包住臀部的格子长裤。被锁在门外的她,一边用力拍门,一边对着门内骂:“你们凭什么?团长都管不住我!你们凭什么?”

所有女孩儿都站出来看热闹。叶莺认出了一面之缘的唐瑶,向她走去,说:“你宿舍就你一个吧?我跟你住。”

唐瑶在团里资格最老,和她同住的女孩儿过不了多久就会离开,如同到了秋季就会被收割的一茬茬庄稼。大家都预测叶莺待不了多久也会走——“她那么骚,不知道哪儿才容得下她。”

出乎众人的意料,叶莺成了唐瑶时间最长的室友。别人都说是因为唐瑶随和,只有唐瑶知道是因为叶莺聪明。美丽的女人像水蛭,吸附在周遭虚弱的个体身上,消耗他们、削弱他们、吞噬他们,直到他们再也不能给予才罢休。然而叶莺不是这样,她小心翼翼地控制着自己的美丽,不蔓延和侵占唐瑶的空间。在她面前,唐瑶从不觉得自己黯淡。

唐瑶厨艺高明,使用有限的厨具也能迅速做出天天不重样的两菜一汤。傍晚回宿舍吃饭,叶莺从不空手,有时带着花,有时是酒心巧克力,有时是两个水晶酒杯。其中有多少是两性狩猎场上虏获的战利品,唐瑶从来不问,叶莺也不会说。

吃完饭,两个女孩儿坐在阳台上谈论自己的未来。

“你觉得自己以后会嫁给什么样的人?”唐瑶问。

叶莺把脚跷在栏杆上,小而圆的指甲上涂了鲜红的蔻丹,她说:“好看的,浪漫的,有名的,爱我的。”

“林康生那样的?”唐瑶问。林康生是剧团最英俊的男演员,所有新入团女生的暗恋对象。

叶莺发出一声冷笑:“怎么可能?”她斜睨唐瑶一眼,“难道你喜欢他?”

唐瑶愣了一下才否定。她多羡慕叶莺的骄傲和对自己情感的笃定。起风了,叶莺伸出双臂放在脑后,闭眼享受风吹拂在脸上,睫毛乱舞。她露出一小截细白的腰。唐瑶从房间里拿出珊瑚绒的毯子,盖在她的身上。

“林康生喜欢你。”唐瑶说。

“哦?你怎么知道的?”叶莺虽然不喜欢林康生,但依然忍不住好奇,嘴角止不住地上扬。

“团里要排的下一出剧,他听说女主角是你,求团长让他演男主角。”

要排的剧目是《微笑之国》。匈牙利作曲家雷哈尔的轻歌剧,讲的是一位奥地利的伯爵千金小姐丽莎爱上了一个王子,并追随王子来到他的故乡中国。然而,中国的一夫多妻制让丽莎对爱情绝望。王子的妹妹则爱上了跟随丽莎来的奥地利军官,最后,军官和千金小姐一起返回了奥地利。

剧团请了一个留洋归来的导演重新改编此剧,把唱词全部变成中文。叶莺凭借深邃的五官当然得演伯爵千金丽萨,林康生演王子,导演看中唐瑶内敛的性格,让她演王子的妹妹。

排练的日子,导演穿着皱巴巴的黑色风衣走进来,长发,胖乎乎的脸上锃亮的小眼睛,目光时而会变得非常锐利。他说:“这出戏的看点,allabout文化差异,culturedifference,so,王子一定要显得可笑,愚昧。王子的妹妹也是,像木偶,puppets。两个人脸上要涂上大红色的腮红,很stupid的……”

唐瑶和林康生异口同声地反对。开始排练的时候,林康生抱臂站着,高大而青春的身体伫立着,具备天生的正义感。导演的脸色变得非常难堪。这时,唐瑶注意到叶莺在观众席上,微笑着注视着导演的后脑勺,目光非常平静。

那天晚上,唐瑶把饭热了又热,灯开了又关。她听到了一楼宿舍的铁门拉上的刺啦声,铁链把门拴住了。过了许久,唐瑶听到钥匙插进宿舍门的声音,她躺着的身体瞬间变得僵直。

不知道叶莺是怎么翻过宿舍大门的。唐瑶听到叶莺的红色高跟鞋落在地上,拉开裙子拉链。叶莺在唐瑶的床边站了一会儿,呼吸中有着一股沉静的微醺,叶莺轻声说:“我要拍广告啦。”唐瑶翻了个身,侧身朝墙壁,用枕头盖上耳朵。

唐瑶一直躲着叶莺,直到盛大演出前一天的带妆彩排。化妆间里,叶莺怎么也梳不好头,气得把牛角梳摔在地上。唐瑶走到她背后,将她的长发中分盘起,露出颈项和光洁的肩头,连鼻头都泛着光,像森林中的女神,像天上的人。

排练到最后一幕,被软禁起来的丽莎哀求王子让她回国。叶莺被绳索捆绑,却迸发出强烈的生命活力,婀娜而坚强,她眼里晶莹的泪光让台上台下所有的人都忍不住战栗。王子终于解开了绳索,丽莎逃走,裙角下的雪白裸足消失在了幕布后面。

最后,王子和唐瑶扮演的王子妹妹站在空旷的舞台上,场灯暗了下来,只有一束惨白的聚光打在林康生身上,他面对着唐瑶的脸半明半昧,唱着最后的歌词:“我们住在微笑的国家,不论心里多么悲伤,也一定要面带微笑。妹妹呀,你看我在微笑,你看我在微笑。”

他恍惚而忧伤的目光,是在对唐瑶说:他知道,他们爱的是同一个人。

下了台,叶莺卸妆,胭脂晕成一片,如同红霞。角色的余晖仍充斥在她的身体里,她还是十八世纪的欧洲千金,被定格在绚丽的油画布景前,出奇地天真,并且幻灭之后依然被允许天真。

唐瑶从门后探出半个脸偷偷地看着她,眼圈发热。怎么会有叶莺这样的人?她是革命者,是印度公主,是女佣,是夏娃。她生活在烽火中,在宫殿里,在丛林里。她属于任何时代,她不属于日常生活。她像黑洞一样吸收寻常人难以负荷的悲剧命运,并且只属于那些伟大的情感:战争的悲怆、跨越岁月和大陆的生离死别、血流成河的爱情。

叶莺把脸擦干净,皱着眉凑近镜子,去看右边额头上一颗几乎看不见的雀斑,那属于角色的转瞬即逝的余晖在她身上消失了。

“你说邓丽君以后会找个什么样的人?”在黑暗中,林康生问。

“那个明星?”

“不。”

“哦。你是说叶莺。”唐瑶平躺着,感到乳房像流水一样流淌下来。林康生的手是截断流水的大坝。

“我以后肯定会过得比她好。我已经打算走了,回东北。我有个兄弟在俄罗斯做生意,让我一起去。你说叶莺她有什么资本……”唐瑶不知道哪种情况让她更难过,是林康生幼稚的报复和怨气,还是此时此刻他们的身体靠得如此近,却在谈论另外一个女人。

“你喜欢皮草吗?等我从俄罗斯回来,我送你一件最漂亮的大衣。”林康生的指头触摸到她凉软的小腹。他的手指如此冰冷,唐瑶打了个冷战。她透过紧闭的双眼,看见了一块荒凉的俄罗斯大陆,林康生行走在寒风吹拂的冰雪上,越走越远。他的未来没有她。

她抱着林康生,感到他在她身上一阵突发性的战栗。事实已经发生,她失去了最后一个纠正的机会,不再有假如。

林康生溜回了男生宿舍。房间里却好像还有他的呼吸,很多浑浊的呼吸,却不再有抚摩。

唐瑶睁着眼睛看着墙壁上贴着的美女明星的画报,依稀觉得那很像是成熟了的叶莺,在华服拥簇中露出裸露的背和半个侧脸,眼角的胭脂因为将要上台的兴奋而显得格外鲜红。

在衣柜一样的化妆间门口偷窥,唐瑶却只在雕花柚木的穿衣镜里看到叶莺的样子,她看不到自己。

她想,自己会在另一个维度里活着。孤独,但活得比任何人都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