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变了。
我的口诀是一慢二看三放过——在能放过的时候。
奇怪的是,我越不爱拔刀,治下的百姓和同衙的弟兄们反而越敬畏我。
等到认识小金,我愈发觉得我的刀慢得有理,符合我这人的性格。
立刀刘——什么意思?就是把刀藏在身上嘛。
小金的性格放肆,刀法也放肆,快如泼风,就像他的人一样。
我记得第一次看他使刀,是在一片夕阳下,对方是一批持械劫道的无赖。小金这个人,出刀根本不看对手,只一昧快攻,仿佛不把刀使快,他的手就不爽,心里也不痛快。
那帮家伙当然不是小金对手,片刻后便大呼小金是“好汉”。
其实小金根本没必要出手,他们双方打完,我慢慢踱上,无赖中有人认出我是刘捕头,顿时害怕得筛抖起来,要请我和小金喝酒。
小金反而笑了,说喝酒很好啊,喝了酒你们就不抖,大家可以再打一次。
我抱着刀,一言不发。我慢慢地看,决定把这些毛贼先放过。
有一回同事们喝酒,桌上有人喝高了壮起胆问:“刘捕头啊,你的刀法可有名称?”
那天我喝得也有些高,便回答他:“抽刀断水——”
不错,刀再快,刀法再好,也断不了水。
所以你抽刀断水之前,就得想清楚,这一刀果真能把水断了?
退一万步讲,果真要断水,也得把刀慢慢地落下,那简直不是断,而是挡——落得慢了,姑且还能挡一挡。这刀法好无奈,可再退一万步说,人生在世,不也是这般无奈吗?
所以,慢刀如此。
我当然不会把这番道理在酒桌上全讲出来。可同事又问了,涎着脸:“刘捕头,你再给小金的快刀取一名称,可好?”
同事之间嘛,必要时得开开玩笑,于是我就开玩笑:
“小金的刀法叫——千金散尽!”
我记得他夕阳下那阵阵金光闪耀的刀风。
千金散尽,用来形容小金刀法的豪爽。
可千金散尽还复来——招法中也隐藏寓意。刀能放不能收,不算好刀!小金的快刀收放自如,能看出这点,才是我慧眼识货的本事。
可惜,满桌皆醉,没有谁听出我这两句话的深意!
——有时候我一个人禁不住想:究竟快刀好呢,还是慢刀好?
究竟小金的“千金散尽”厉害,还是我的“抽刀断水”略胜一筹?
——没有答案。
我跟小金姓氏不同,性格不同。我长他十岁,彼此又是兄弟,当时我想,我们不会拔刀相向,也就没有机会比试一场,反正各人乐得其所吧。
咳,说远了。说到底,我们两个是连名字都不被人记住的捕头,我们使的刀,也是普普通通的朴刀。
……
天下还有更厉害的刀……
……
不仅仅是一把刀,而是千把万把刀!
一门刀!
那时候,我已从京师调赴了小小的县城,时间一晃,不知不觉已在小县城里干了三年。
县城很普通平凡,离京师也就几百里。
然而那境内藏着天下最可怕的刀。
我是慕名而去的。
不要忘了我姓刘,立刀刘,我姓氏里流淌着刀的血液!
我渴望见识一下最可怕的刀法。
但三年过去,我才发现仅凭我一个人,根本见不着。
因为在对方核心的刀法外围,还有许许多多的刀护卫着。与对方相比,我手下的大狗、二马、屎坨子完全是窝囊废。
好汉难挡众拳,个人难敌江湖啊!
于是我想到了小金——
以小金的脾气,不管是捕头还是捕快都干不长。我派人打听,果然得知没有我的庇护,小金在京师混不下去,沦为闲人。我便写信去,请小金来帮我。
我告诉他,就像原来一样,我做正捕头,他做副捕头。
因为,我们是兄弟!
小金来到县城那天,满城晚霞,天空像被血染红了。
街红,人红,风也红。
我抱着刀,慢慢站在衙门口看他过来,不由暗暗心惊:难道召来小金真是一个错误,会给他带来血光之灾?
小金却满不在乎,远远一笑:“兄弟,我来了!”
“各位,见过金捕头。”
我不动声色,朝身旁的大狗、二马、葫芦和屎坨子等人吩咐。
屎坨子赶紧按我事先叮嘱,捧上了一柄带鞘朴刀。
“这是衙门里找到最快的一把刀,比刘捕头使的都强!”屎坨子奉承道。
小金哈哈一笑:“我大哥的刀,根本不出鞘,要他拔刀比脱裤子都难。”
大狗、二马、葫芦、屎坨子等都一阵爆笑,觉得小金风趣可爱。小金和他们顿时混了个自来熟。
“大哥,我从京师来,就拿这把刀来招待我?”小金又朝我笑。
“不,弟兄们商量好了,晚上去牡丹坊给金捕头接风!”大狗说。
“这才是好兄弟!”小金笑道。
牡丹坊,是城里最好的妓院。
大唐治下,不能没有捕快,同样也不能没有妓院。
待吃完,喝完,玩完,第二天见过县太爷,小金就做起了金捕头。
两个捕头,两把刀。
要面对千把万把刀。
那些刀,合成一门,令天下捕快闻风丧胆!
——“飞刀门”。
我转身望去,晚风呜咽中,天边残阳似血,殷如刀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