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戈一脸闷闷不乐,但还是按吩咐的做了。然而当他伸手去拉马笼头时班尼斯爵士咳了一声吐了口痰;一团闪着红光的粘痰落在男孩两个脚趾之间。他冷冷地看了棕色骑士一眼。“你吐在我脚趾上了,爵士。”

班尼斯费力地爬下了马。“没错。下次我会吐在你脸上。我不吃你那该死的一套。”

邓克能看到男孩眼里的愤怒。“照顾马匹,伊戈。”他说,在状况变得更糟之前。“我们得和尤斯塔斯爵士谈话。”

坚定塔的唯一入口是他们上方二十英尺处的一道橡木铁门。底层的阶梯是块块光滑的黑石,磨损得中央凹下去成了碗状。更高一些的地方它们为一道很陡的木阶梯替代,有麻烦的时候它可以像一座吊桥那样悬起来。邓克发出嘘声把母鸡们赶到一边,一步两阶地爬了上去。

坚定塔比它表面上看起来要大。它深深的地窖和酒窖占了它所处山丘的相当一部分。在地面上,塔有四层高;上面两层有着窗子和阳台,下面两层则只有箭眼而已。塔里面要凉快一些,但十分阴暗,邓克不得不让眼睛适应它。驼背山姆的老婆正跪在壁炉前把灰烬扫出来。“尤斯塔斯爵士是在楼上还是楼下?”邓克问她。

“楼上,爵士。”老妇人背驼得厉害,她的头比肩还低。“他刚在下面黑莓林里看过男孩们回来。”

男孩们是指尤斯塔斯·奥斯格雷的儿子们:艾德温,哈罗德和亚达姆。艾德温和哈罗德曾是骑士,而亚达姆则是年轻的侍从。他们十五年前死在红草原,在黑火叛乱的尾声。“他们死得其所,为国王英勇作战,”尤斯塔斯爵士告诉邓克。“而我把他们带回家埋葬在黑莓林中。”他的妻子也葬在那里。无论何时老人打开一瓶新酒,他都会下山去给男孩们每人祭上一杯。就在他喝之前,他会大声喊出:“为了国王!”

尤斯塔斯的卧室占了塔的第四层,他的单人房间则就在下面。邓克知道会在那里找到他,在箱子和桶子中间消磨时间。单人房间的厚灰墙上挂满生锈的武器和缴获的旗帜,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战利品,如今除了尤斯塔斯爵士无人记得。一半的旗帜发了霉,而所有的都褪色得厉害、积满灰尘,曾经鲜亮的颜色变成了灰绿。

当邓克爬上楼梯时尤斯塔斯爵士正在用一块破布擦拭一块破损盾牌上的灰尘。班尼斯“香喷喷”地紧跟着他。当看到邓克时,老骑士的眼睛像是亮了一些。“我出色的巨人,”他郑重地说,“还有勇敢的班尼斯爵士。过来看看这个。我在那个箱子底下找到了它。一件珍品,虽然被完全忽视了。”

它是一面盾牌,或者说是一面盾牌的残余物。那实在是小得可怜。它的几乎一半已被砍掉了,剩下的则发灰龟裂;铁镶边生锈得一塌糊涂,木头则尽是虫眼。几片油漆仍然粘在上面,但太少了,不足以使人联想到一个纹章。

“阁下,”邓克说。奥斯格雷家族已经几百年不是贵族了,但尤斯塔斯爵士喜欢被这么称呼,因为这么说的时候它重复着他家族过去的荣耀。“它是什么?”

“‘小狮’的盾牌。”老人擦着镶边,几片铁锈落了下来。“威尔博特·奥斯格雷爵士在他牺牲的那场战斗中带着它。我想你肯定知道那故事。”

“不,阁下,”班尼斯说。“我们碰巧不知道。您是说‘小狮’吗?啊,他是个侏儒还是那类的什么东西?”

“当然不是。”老骑士的胡子颤抖了。“威尔博特爵士是一个高大强壮的人,一个伟大的骑士。这个名字是在他童年时给予他的,作为五兄弟中最小的一个。在他的时代七大王国仍然有七个国王,高庭和凯岩经常冲突;那时绿王们统治我们,那些‘园丁’——他们有着古老的绿手加思的血统,而白底上的一只绿手则是他们的王旗。盖尔斯三世挥旗向东与风暴之王作战,威尔博特的兄长们都追随着他;因为在那些日子里当河湾地之王出发战斗时,切凯狮子旗帜总是与绿手旗帜一起飘扬。

“然而恰在盖尔斯王离开时凯岩之王看到了从河湾地撕下一口的机会,于是他召集一批西方人组成军队向我们扑了过来。奥斯格雷家族那时是北方边境的统帅,因此小狮责无旁贷去迎战他们。我记得统领兰尼斯特军队的是蓝赛尔四世,要么也许是五世。威尔博特爵士挡住了蓝赛尔王的路,叫他停下来。‘不要再前进,’他说。‘你们在此不受欢迎。我禁止你涉足河湾地。’但那个兰尼斯特命令他所有的旗帜前进。

“金狮和切凯,他们战斗了半天时光。那个兰尼斯特手持一柄瓦雷利亚剑,没有凡铁能与之匹敌;因此小狮被狠狠压制,他的盾牌几乎全毁。最后,他自己的剑在手中折断,周身一打重伤流着鲜血,而他举头纵身撞向他的敌人。歌手们说蓝赛尔王几乎把他劈成两半,但在濒死之时小狮发现了国王胳膊下铠甲的缝隙,把匕首不偏不倚地插了进去。当他们的王死去,西方人铩羽而归,而河湾地得了救。”老人轻柔地抚摸着碎盾,如同抚摸一个孩子。

“唉呀,阁下,”班尼斯嘶哑着嗓子说,“我们今天大可利用那样的一个人哪。邓克和我去看了看您的小溪,阁下。干得像骨架,而且根本不是因为干旱。”

老人把盾牌放到了一边。“告诉我。”他坐了下来,示意他们也这样做。在棕色骑士开始讲述时他坐在那里专心倾听,下颚上扬、双肩挺直,整个人笔直有如长矛。

在年轻的时候尤斯塔斯·奥斯格雷爵士定然就如骑士精神的典范,高大强壮又英俊;时间和悲伤已在他身上刻下了痕迹,然而他依然不肯屈服,仍是一个骨架很大、肩膀宽阔、胸膛厚实的人,形貌强壮敏捷犹如一只年老的鹰隼。他修剪得很短的头发已经白得有如牛奶,但遮住了嘴唇的浓密胡须还是灰白的;他的眉毛也是同样的颜色,其下的双眼是稍浅的灰色调,充满悲伤。

那双眼睛在班尼斯说到水坝时显得更悲伤了。“那小溪以切凯河为人所知已经有一千多年了,”老骑士说。“当我还是个孩子时曾在那里捉鱼,我的儿子们也都是一样。在像这样的夏日里亚莉珊喜欢在浅水里泼水。”亚莉珊是他的女儿,她在春天的时候死去了。“就是在切凯河岸我第一次亲吻了一个女孩。她是我的堂妹,我叔叔最小的女儿,来自茂叶湖的奥斯格雷家族。他们现在都不在了,哪怕是她。”他的胡子颤抖了。“爵士们,这不能容忍。那女人不会得到我的河流。她不会得到我的切凯河。”

“水坝修得很结实,阁下,”班尼斯爵士警告道。“结实到我和邓克爵士要在一个时辰里把它拆毁是不可能的,哪怕加上那秃头小子帮忙也不行。我们需要绳子锄头和斧子,还有一打的人。而那还只是为了这活儿,而不是打仗。”

尤斯塔斯爵士凝视着小狮的盾牌。

邓克清了清嗓子。“阁下,关于那一点,当我们遇到那些挖沟人时,呃……”

“邓克,别让我们的阁下为了小事操心,”班尼斯说。“我给了一个傻瓜点教训,不过如此。”

尤斯塔斯爵士迅速抬起了头。“什么样的教训?”

“用我的剑,就是那样。在他脸颊上划出了一小道酒红,就是那样而已,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