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四点五十分刚过,庭院那边传来熟悉的声音。
“叭不!”
育也又来玩了。
若菜仍然望着天花板,眼神呆滞,目光黯淡。内心依旧哀怨惆怅。此时她听见武丸“瞄”了一声。
转头一看,武丸正从厨房那边慢慢走过来,一身褐毛湿漉漉的。
“武丸,你又去游泳了呀?”若菜说道。
武丸像在回答似的,当场就翻身仰卧,四脚朝天,露出腹部。地板上全是水。若菜想:一定又是去池塘戏水,然后从厨房那边猫咪专用的小门钻进来的……
“叭不!”育也的声音又从外面传过来。
11
下午五点四十分。
松夫在自家门前偶遇浪尾妙子。算起来,妙子应该叫他表姐夫。
“啊,表姐夫,你刚回来呀?”
“咦,噢,是啊——你找世枝吗?”松夫问道。
妙子面犯愁云道:“我担心育也又跑来这里捣蛋。”
“哦。”
“一转眼就不见了,不知是不是跑来这儿……”
“所以你在担心——来,请进。”
松夫当先推门而入。
大门并未上锁。平常在天黑之前,门窗都是不上锁的。以前伊园家就一直是这样,房屋改建之后亦然。
“我回来了。”松夫喊道。
须臾,若菜坐着轮椅从里面出来。
“姐夫!”若菜一见松夫,立刻以悲怆的表情叫道。“我好怕!懊怕呀……”
“怎么啦?”
“不得了,二楼……”
“二楼?发生了什么事吗?”松夫问道。
若菜正要回答时,外面传来女人的尖叫声。
“咦?”松夫转头望向大门。“是妙子吗?……怎么啦?”
不知妙子有没有听见这句话。尖叫声仍不绝于耳,是从庭院传来的。她可能是进了大门后,就直接绕到庭院找育也了。
“若菜,你等一下。”松夫说完就往外冲,绕到屋子左边,奔向庭院。
“育也……”是妙子的声音。
“是……”是育也那天真稚嫩的声音。
“妙子,怎么回事呀?”松夫跑到妙子身边问道。
妙子脸色惨白,嘴唇不住颤抖,转头向松夫道:“表姐夫,唉,怎么办?育也他……他竟然做出这种……这种……”
育也就站在她旁边,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妙子泪光浮动,盈盈欲泣,以免伸左手拭泪,一面伸右手指着儿子的脚边。
“是。”育也向着松夫微笑道。
松夫这时才看见,育也的双手和衣服都已染成血红色,还有……
武丸就在育也脚边,脑袋已被敲烂,动也不动,已成了一具鲜血淋漓的猫尸。
12
“姐夫!”若菜在客厅窗户那边大叫。
“姐夫,快来呀!”
松夫急忙跑回去,来到玄关正要进门时,和男恰懊回来。
“啊,和男。”松夫一惊说道,因为和男一副怒气冲冲的样子。
“你、你怎么了?”
巴男衣裤皆破,浑身脏污,下巴、手臂以及从衣裤破洞中露出来的皮肤——全都已皮开肉绽,血迹斑斑。
“和男,你的伤……”
“这点伤不碍事。”和男撅嘴道。“只是车子倒下去时擦伤而已。”
“姐夫呀!”屋内又飘来若菜的呼唤声。
松夫向右转,奔向走廊,再跑进客厅。
“若菜,对不起。”松夫气喘吁吁说道。
“到底什么事?”
“你看那边!那个!”若菜说着,伸出食指,指向斜上方。那边是墙角——两面墙壁和天花板连接处。
松夫转头一看,登时倒吸一口气,全身僵住。“那是……”
“是血呀!不是吗?”
“……”
天花板一隅已染成一片深褐色,血红色粘液正沿着白色壁纸滴下来,壁纸上有如被划了一条红线。
“姐夫,那是不是血?”若菜一问再问。
松夫望着天花板,哑口无言。
“我好害怕呀!”若菜以颤抖的声音说。
“我早就看见了,心想那一定是鲜血……可是不晓得该怎么办,只能盼望有人早点来……”
“世枝呢?”松夫问道。“她在哪儿?”
“姐夫,你怎么还问这个?”若菜扭动轮椅上的身体,说道。
“她一直都在二楼呀!可是我在下面一直叫,她都没有回答,所以我才说好害怕……
13
不久,和男也来到客厅。松夫向他说了一下事情经过,又把庭院中的妙子叫进来,吩咐若菜和育也在客厅静候,然後三个人相偕直奔二楼。
伊园家的二楼有三间房,分别是松夫和笹枝的卧房、樽夫的卧房、六席大的日式房间——位於客厅正上方者有两间,即卧房和日式房间。从渗出血红色液体的位置看来,“出事”地点可能是在那日式房里。
“笹枝!”
一马当先的松夫一面呼唤妻子,一面拉开日式房的纸门(原本关得密不透风)。就在此时——
“啊,笹……”松夫当场怔住。和男及妙子往内一看,同时“哇”了一声。
“妙、妙子!”松夫命令道。“赶快去报警,顺、顺便叫救护车,快!”
“——好。”妙子跌跌撞撞跑下楼去了。
松夫深吸一口气,调整一下心情,然後踏进门内。
“笹枝!”
笹枝俯卧在房间正中央,大量鲜血正以其颈部为中心,往四周扩散。鲜血流人榻榻米的隙缝,又流进下面的木板隙缝,再往下滴落,结果将客厅天花板的角落染成一片深红色——一定是这样子没错。
“笹枝,你怎么样了?”松夫问道。但全无反应。“唉,笹枝呀……”
松夫以战战兢兢的表情,走到妻子身边,蹲下去抓起她的手,开始把脉。笹枝双手仍戴著手套,皮肤尚温,但已全无脉搏。
“大姊……过世了吗?”和男问道。松夫默默颌首。
“——是不是自杀?”
“别傻了。”松夫忍不住大声起来。“她怎会做那种蠢事?何况……”松夫说著,四下张望。
显然有人曾在此翻箱倒柜。西式衣橱和日式衣柜的抽屉都已被拉出,日式壁橱的纸门也遭拉开,里面的物品全被翻出来,散落一地。看情形很像是小偷所为,而且——
榻榻米上的大量血液,似乎是从尸体的颈动脉喷出来的。颈动脉像是遭利刀割断了,但房内却找不到任何像刀剑之类的凶器。
“她是被人杀死的!有人用利刀割开她的脖子……”松夫愤然说道。
接著发现:案发现场面向庭院的墙上有一扇窗户,那扇窗户是开著的,开口宽约二十公分。
若菜一直都在楼下客厅,那么,凶手是否从这窗户逃走呢?考虑到这点,便再仔细观察,结果发现:尸体至窗户之间的杨榻米上,有一道红色痕迹,很像是血迹……
窗外有一座小小的阳台。若从阳台沿著旁边的排水管子溜下去,即可逃走。若直接从阳台往地面跳,亦未尝不可。
松夫慢慢走到窗边,探头出去观望,阳台上空无一人。
庭院对面是邻居井坂南哲家,中间隔著围墙。邻家大宅美观别致,二楼外面还铺了人工草皮的屋顶平台。松夫瞧见那上面闪过一道人影。不知那是井坂本人或是其妻轻子——
“和男!”松夫转头望著呆立在走廊上的小舅子。
“我们去查看一下别的房间。”松夫以强迫式的语气说道。“歹徒有可能还躲在里面。”
为了慎重起见,先查看现场的壁橱和衣柜,确定无人躲藏其中後,才去二楼的另两间房巡视。松夫和笹枝的卧房也跟那日式房间一样,已被人翻箱倒柜,一片狼藉。他们把可能藏人的地方全搜过,包括厕所里面和弹簧床下面,均未发现任何人。樽夫的房间并无异状。每间房的窗户皆已上锁,因此可以说:凶手绝无可能从那些窗户逃出去。
如此一来即可确定:此刻二楼已无歹徒藏身其中。於是紧张的气氛稍微缓和下来。
“笹枝!”松夫回到日式房,再度呼唤倒於血泊中的妻子,然而毫无反应——她确实已香消玉殒,今後再也听不到她那响遍整栋房子的爽朗笑声了。以後再怎么在外偷情、风流快活,也不用担心河东狮吼,而且……
“笹枝……”
不久,警车和救护车的汽笛声就由远而近传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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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我井坂南哲所写的伊园家气笹枝命案”之始末。我问过所有的关系人,把问来的资料当材料,采用“第三人称复数观点”为叙事观点,再以小说的文体写下来。
从三年前阿常发狂而死开始,伊园家就灾劫连连,祸事不断。凡认识者,莫不知情。我身为街坊邻居,自然也是关怀万分。但谁也没有想到,最後竟然会发生如此悲惨残酷的凶杀案。
我撰写此文,有两大目的。其一,福田笹枝乃一可敬可爱之邻居,我谨以此文聊表哀悼。此二,此案至今谜团未解,凶手未擒,我想藉此文详加思考,抽丝剥茧,期能理出头绪,使真相大白於世,让死者瞑目九泉。
现特将目前警方所得线索,及我本人所知者详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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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据现场检证及监识验尸结果,已查明以下事实:
☆福田笹枝之死因,为左颈动脉遭割断,大量出血,导致失血过多而死。无栘尸迹象,故可认定凶杀现场与发现尸体之地点相同,即二楼之日式房间。
☆死亡时刻,推定为七月五日下午约四点至五点之间。
☆割断颈动脉之凶器为一单薄之利刀,比如安全剃刀之类的薄刀。在现场及附近均末发现此类凶器,可能为凶手事後自行携走。
☆现场之日式房及二楼其余各房与走廊,均未发现可疑之指纹、足迹、毛发之类。另外,尸体与敞开窗户之间的榻榻米上,留有一条血痕。窗框之上亦发现些微血迹。检验结果,与受害者之血型一致。
☆有二房留有遭人翻箱倒柜之痕迹,其内受害者之钱包及若干首饰已不翼而飞,可能为凶手携去,然损失金额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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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将案发前後各关系人之行动整理如下:
七月五日,下午一点左右,樽夫放学回到家中。笹枝、若菜、樽夫等三人用毕午餐,若菜至一楼客厅看电视,樽夫於一楼“里面那间”独处。
下午两点多,笹枝独自走上二楼,彼时曾与若菜交谈,此为其最後之倩影。
其後若菜仍留於客厅,且事後坚称:其间并无任何人上楼或下楼。在此必须强调:伊园家除此楼梯外,并无其他楼梯可通二楼。顺便一提:此处绝无任何电梯、升降梯、轮椅专用坡道之类。由於若菜双脚已废,绝不可能是杀死笹枝之凶手,故对此事实无说谎之必要。
下午三点左右,和男回到家中,数分钟後又外出。四点二十分开始,若菜听到二楼有怪声,砰砰哆哆的,似乎有人在翻找物品。警方认为,此即凶手在房内搜刮财物时所发出之声响。笹枝遇害,可能在此之前,也可能在此之後,抑或就在该时刻。无论何者,均与前记之死亡推定时间无甚出入。
发现尸体时,二楼之状态确认如下:除命案现场之窗户外,松夫及笹枝卧室之窗、樽夫房间之窗、走廊上之小窗等,均已紧闭并上锁。同时警方也已查明:这些窗户并无遭人动过手脚之痕迹,譬如使用针线自外部上锁之类。
因此,若再考虑先前若菜之证词,即“其间无人上下楼”,即可得知:凶手只能经由日式房之窗户及阳台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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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来要分别检讨命案关系人之不在场证明……
首先看和男,他在下午三点一度回家,随即又乘坐其友中岛田所驾驶之机车,至s町周遭四处游荡。下午三点半左右,因中岛田一时疏忽,机车倒地。据和男称,他即因此而全身擦伤多处。出事後,中岛田通知修车业者赶来,并留在原地等候。和男则大发脾气,独自回家。
从出事地点至伊园家,步行仅需二十分钟,故在时间上并不能排除其犯案之可能。他回到家时,已是五点五十分。据他所言,他是进了电玩店打电动发泄心情。但关於此点,并无任何证人。
松夫的部分较单纯,据他说,他於下午三点多从车站出来,就直接进了站前一家柏青哥店,在该处玩到五点半才走。但他并末中奖,且迄今并无任何目击者出面证实此事。因此,他显然并无不在场证明。
接著看妙子,据称,在下午三点半之前,她一直与若干附近之朋友在聊天,此点已获证实。只有在四点至五点之间,她并未同任何人见面,故无不在场证明。五点过後,她因发觉育也不见踪影,便至伊园家寻找。
附带一提:是日,妙子之夫盛介奉派赴关西出差,具完整之不在场证明。另外,据若菜所言,育也至迟在四点五十分左右,便已在伊园家庭院中玩耍。
最後来看樽夫。据称,午饭後,他便一直待在一楼的“里面那间”,专心玩电动玩具。但又称,其间因疲累而在榻榻米上睡著,醒来时,家中已挤了一大堆警察,正在忙里忙外。故此,其不在场证明当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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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我们在此须注意一事,即“小猫武丸之惨死”一案。
育也具有虐待动物之癖好,武丸之脑袋即遭其敲碎捣烂。因此事恰与笹枝命案同时发生,警方当然大表重视。於是武丸之尸体被视为证物之一,送交专家检验解剖。结果查明,武丸之死亡推定时刻为:以五日下午五点十五分为中心的一个钟头之内。另外并查出一意料之外的事实。
那就是武丸真正的死因。
起先,警方以为武丸乃遭育也殴打致死,并将猫尸旁边的一块石头视为凶器。不料在解剖之时,於其胃袋中检验出“某种致命性的剧毒”,混在尚未消化的牛奶中。如此一来,武丸“先遭毒毙後再被敲头”之可能性,便大大提高。经进一步检证结果,已确认此事为真。
旋即查明下毒之法。警方於厨房中搜出武丸专用之餐盘,检验盘中之食物残渣後,发现其中竟含剧毒,其成分与胃中之毒完全相同。
猫尸胃袋中有牛奶,厨房之餐盘中亦残留少量牛奶。其间关系,显而易见。必定是有人在牛奶中下毒,再让武丸暍下。
关於牛奶,和男有如下之证词。
和男於下午三点一度回家,其时曾拿出冰箱中之盒装牛乳,暍了一些。那盒牛奶已开过封,他将盒中剩余牛奶饮下一半,之後并未放回冰箱,而是随手置於餐桌上,旋即离去。
警方接获报案,前来搜索检证之时,该硬纸盒仍置於餐桌上。此点已由和男本人证实无误。唯彼时纸盒中已无牛奶。据和男称,当时他以为另有人将盒中牛奶喝光。事实并非如此,而是被人用来下毒,以便杀死武丸。
★
——查明以上事实之後,警方遂再度侦讯伊园家的人。理所当然,办案人员的注意力,已集中在那紧邻厨房的仓库了。
案发前一天晚上,松夫曾带一瓶除蚁药回家,置於仓库中壁橱的最上面一格。同一时间,他在柜子角落见到一个画有骷髅头记号的小瓶子。警方认为,毒杀武丸之药物,可能就是取自此瓶,要不然就是那除蚁药。
於是马上搜索仓库。结果发现:褐色广口瓶及墨绿色小瓶均在松夫所说的位置。
立刻带回化验。结果发现:那墨绿色小瓶中的不明粉末便是武丸服下之剧毒。
那剧毒的正式名称,在此不予写明。为区分两瓶中之毒药,现将除蚁药称为剧毒a,有骷髅头记号者称为剧毒b。据警方说,剧毒b为无臭无味之即效性猛毒,易溶於水及牛乳。考虑武丸之体重与检出之毒药量後,可推知当武丸服下毒牛奶後,不到十分钟就痛苦不堪,转眼间就断气了。
为何如此危险之药物,会随便置於仓库之柜子上呢?此点无法查明。据松夫称,那可能是已故的民平从任职的制药公司带回来的。此亦不无道理,但却出现另一疑问:民平为何如此做?不过,对此问题似无追究之必要。
总而言之,结论如下:
案发当天,伊园家仓库内有a、b两种剧毒。有人以其中之剧毒b毒杀了武丸。
然而,为何要在笹枝遇害的同一天,而且是在非常接近的时刻,下毒杀死小猫武丸呢?
此谜实令人百思不解。
★
起先,警方因房内有搜刮之痕迹,且有金饰财物不翼而飞,便将此案视为单纯的“强盗杀人”。
暂且不管武丸之死这类疑点,先来考虑凶手进出的路线。警方起先推测,凶手乃由伊园家内院爬上阳台,从日式房之窗户潜入屋内行凶,然後经由相同的路线逃走。另一种可能就是:在若菜尚未来到客厅之前,凶手已爬上楼梯至二楼,藏身於房内,直到笹枝前来为止。但就算是这样,凶手逃走时,还是一样必须经由日式房之窗户。
然而,案发翌日,有人提出一证词,将警方当初之见解完全推翻,彻底否定。
此人是谁呢?就是我井坂南哲之妻,轻子。
轻子与已故的阿常是初中同学,今年已快五十五岁了,才忽然对油画产生兴趣,因而开始画油画。七月五日——即伊园家发生命案那天的下午,她搬了一套画具至二楼的屋顶平台,将附近风景画在画布上。
据她说,她从下午两点半开始,至警车和救护车赶到伊园家门口为止,都一直在上面画画,寸步未离,连洗手间也没上。
她坚称:“在我画画那段时间之内,绝无任何人从伊园家二楼阳台出来或进去!”
警方问她:“有没有可能因太过专心作画而看漏了?”
她如此回答:“我画的风景刚好就在伊园家那个方向,所以那座小阳台自始至终都在我的视线之内……也就是说,假定有人从那上面跳到庭院中,那我绝不可能没看见!”
为加强其中之可信度,在此特别说明:於笹枝遇害之时,即下午四点至五点之间,我井坂一直都在自家二楼的起居室内。屋顶平台恰懊就在那起居室外面,亦即,无论要去平台,或从平台进来,都必须经过起居室。
轻子在平台上,我在起居室内。我亲眼看到她在那里,所以我知道她在那段时间内一直都在平台上,一步也未踏进屋内。也就是说,我敢保证那段时间内她有不在场证明。
因此,轻子绝不可能是杀死笹枝之凶手。她所说的“绝无任何人从伊园家二楼阳台出来或进去”这句话,应该视为完全可信之证词。
★
由於上述经纬,此案骤然转变,成为所谓“密室杀人”的状态。
楼下有若菜,楼上窗户皆已从内部上锁,虽一打开的窗户却在轻子的监视之下。而且松夫等人赶到时,二楼除了已经气绝身亡的笹枝外,并无其他任何人。
凶手究竟是如何从这“密闭空间”中逃出去的?
案情发展出人意表,办案人员想必头痛万分。
★
侦办工作已陷入“到处碰壁,无路可走”的窘境,破案希望渺茫。到今天为止,已过了一周又好几天。
关於笹枝施打毒品一事,警方倒是很快就查出来了。循线追查的结果,逮捕了好几名住在同一町内的家庭主妇。她们也是被同一种迷幻药所惑,最後均遭检举。所幸内人与此无关。不过,附近有位和我熟识的太太,居然也因施打毒品,连同她的女儿双双就逮。我得知此事後大感诧异,看来此町这几年来果然已不同往昔。
警方当然也怀疑笹枝命案与此毒品案有关,但好像始终查不出什么结果。据说办案人员最後的结论是:两案之间并无关联。
这份原稿是用钢笔写的,约有九十张,每张可写四百字。用的是黑色墨水,字迹端整清晰。
“——原来是这么回事。”
我将整叠稿子放在桌上,以煞有介事的口吻说道。
“贵宝地竟也风波迭起……对了,井坂先生,你写了这么多,居然只花了两、三天,是吗?”
井坂大师坐在皮制安乐椅上,口衔菸斗,吞云吐雾。他以温和亲切的眼神望著我,腼腆一笑,说道:“因为我并非为工作而写。”
我只能点头称是。换了是我,即使不是为工作赚钱,恐怕也要花好几倍的时间才能写出这么多字来。
“……那么,绫辻兄,老实讲吧,你高见如何?”
他问道。我先针对和案情无直接关联的部分,来发表感想:
“这里面,和男发狠时的模样,还有松夫偷情时的心态……颇有先民之遗风,令我发思古之幽情,可说比较不具现代感。”
“哈哈哈!”他轻抚唇上短髭,露出兴趣盎然的表情,点头道:“真的吗?那是因为时光开始流转之後,才过了几年而已。”
“还有,小猫咪取名为武丸,未免稍嫌唐突……”
“没办法,那是事先跟人家约好的。”他轻声回答。
我不由得起了疑心。他本是“此地”的居民,为何会这般……算了,这种和气次元”有关的问题,我原本就不打算深究——对,不可忘记当初的决定。
我和井坂先生有过数面之缘,素有来往,但已久未联系。今早他拨电话给我,说有要事,嘱我速来……於是我便赶至气此地”。以本作品的性质而言,和本故事有关者,仅需说明到此即可,其余的不提也罢。
那天我因迷路,找不到出口,所以直到半夜才抵达目的地。尽管夜已深,井坂先生仍大表欢迎,热诚接待。我一方面深感惶恐,一方面又大肆享受井坂夫人亲手做的料理。一方面觉得轻松舒畅,一方面又觉得不可思议。奸像有点缺乏现实感,但又不会太不足。
不久,面前摆上了饭後甜点和咖啡,此时……
井坂先生缓缓拿出一叠稿件,交递给我。那就是方才我拜读完毕的原稿。要加上标题的话,应该是“井坂南哲以小说文体写下的「命案”发生经过”。
“对了,前辈。”我改变语气,转移话锋。
“你以前写过推理小说吗?”
“从未写过。”他再度轻抚短须。
“读是读了不少,但从未想过要自己来写……”
“唔,可是这篇稿子倒是写得很成功,可说已抓住了推理小说的许多窍门。”
“哪里,过奖了——”
他神情谦虚,大摇其头,忽又转为严肃的表情,说道:“——那么,绫辻兄,你有何高见?”
“你是指此稿中所描绘的案件吗?”
“正是。”他用力点头。“是谁杀死笹枝的?我已将来龙去脉全部写出,却无法解开谜团。正在百思不得其解时,忽然想起你。我想,你既是专写所谓正统推理小说的职业作家,也许能够根据此稿,轻易推测出真相。”
“晚辈何德何能,堪此重任?”我搔头苦笑,说道。
“快别这么说了。”他露出亲切的微笑。“何必如此客气?在推理方面,你绝对强过我许多。”
“啊,唔……若太过寄予厚望,我恐怕担当不起,会有负所托。”
“担当不起?”
“恐将有负所托。”
“你没把握吗?”
“说到把握——”我正襟危坐道。“这毕竟是发生在贵宝地的案件。我又不是正牌的刑警或侦探,哪有能耐如那些警探般解奇谜、破怪案?所以我没把握。乙我先打完这支预防针,然後才说:“不过,假如把你写的这篇稿子当作「猜凶手小说”的「问题篇”来看的话,欲在此范围内推导出合於逻辑的结论,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此稿或许不甚理想,但我想,应该可以视为一篇完整的「猜凶手小说”。”
井坂“哦”了一声,眯起双眼,呼出一大口烟,抱著胳膊,凝视著我,说道:“既然如此,万事拜托。啊,放心好了,你这番话有何含意,我一清二楚。你大可畅所欲言。”
“是吗?……好,就此说定,不过我必须先讲一件事。”我停下来,点燃香菸。事已至此,我只好把话讲清楚、说明白。
“在此请容我野人献曝,讲解一下有关本格推理小说的基本规则。”
“规则?”他歪歪脖子。“好像是什么十戒之类的东西,对吗?”
“叫做「诺克斯十戒」,後来还有著名的「班达因二十规」。但那些都是七十多年前写的,现在的推理作家,大概没有人会遵守这些戒条。要是有人乖乖遵照这些戒条去写,那写出来的一定是极其无聊的作品。总之就是已不合时代潮流。从当时到现在,光是狭义的推理作品,也就是所谓的「正统派」,在各方面都已有极大的改变。甚至可以说,「正统派”能够找出活路生存至今,正是因为故意推翻那「十戒」或「二十规」所致。
“不过在另一方面,那些戒条中确实也含有若干至今仍有效之项目。其中最主要者,乃是有关确保「公平游戏」之基本规则,例如「十戒中之」不可用读者不知道的线索,来解谜破案”,还有「二十规」中之「在解谜时,必须让读者与故事中的侦探,拥有相等之机会。所有线索皆须写清楚。」这个部分,所有想要创作「正统推理」的有志之士都必须谨记在心。”
“换句话说,若在快要解开谜团时,才突然写出一些读者不可能知道的事,说「其实是如此这般」,则显然为犯规的写法。唔,如此看来,此戒果然有理。”
“我举个例子。艾勒里·昆恩在其「国名系列」作品中,皆插入「向读者挑战」的单元。你一定也看过吧?作者既然敢大言不惭说「至此线索已出齐,请问凶手为何人?」那么也就必须拥有公平游戏的精神。
“既已将「必须写出所有必要的线索」,视为理所恪遵的原则,那接下来的问题就是:怎样写才公平?关於这点,因时代之变迁和作者的不同,而有各式各样的见解,五花八门,不一而足,但我个人认为最重要的莫过於「以第三人称写的旁白文章中,不得有虚伪的记述”这一项。”
气你是说「以第三人称写的旁白文章」?”
“正是。在原理上,第三人称叙事者,必早巳得知所有真相,亦即采用「神的观点」,必须能向读者保证其记述内容具有绝对之客观性与正当性。因此,若采第三人称叙事,则不容许在对白以外的旁白文字中,出现不实的谎言。若以旁白文字将「非事实」明白写成「事实」,还说「线索已出齐」,则称为「不公平」。”
“嗯,言之有理。比方说,文中写「绝无密道」,到解谜时才又突然说「其实该房间有暗门密道」,就是不公平的例子,对吗?”
“不错。严格来讲,若某人实为男性,旁白文字却写「她」,这是不容许的。若实际上为自杀或意外死亡,旁白中却写「凶杀」或「谋杀」,这也不行。若实际上某人是诈死,旁白中却写「该人已死」,这也是不能容忍的。有些作家对这条戒律万分在意,极端讲究,严格执行,恪遵不逾。我也是其中之一。”
“原来如此。这样看来,作者必须非常小心才行。”井坂露出丧失自信的表情说道。
我继续说明:“若采第一人称记述,则在判定公平或不公平时,就会稍显困难。若用「我」或「在下」等第一人称来叙事,则在理论上便已将「神的观点」排除在外。此时全篇文字均视为故事中这位叙事者所写的,因此自然会有若干「事实之误认」混在里头。譬如说,某人实为男性,故事中的「我」却因误认其为女性,而在真相大白之前一直在文中写「她是女性」。这也是无可奈何之事。
“因此,假定要对第一人称叙事设下准则,则我认为最重要者应为「不准故意写出虚伪之记述」。若是在某种状况之下,因不可避免之误认,而写下错误的记述文字,则因无可奈何,也就认了。但这个「我」绝不可「故意」对读者撒谎误导——昔日阿嘉莎·克莉丝蒂的名作《亚克洛依德谋杀案》,曾引起极大的争论,若以此规则来检验该书,则或可勉强算在「公平」的范畴之内,虽然是在边缘地带徘徊。我个人是这样认为,因为该书之叙事者,并未写下任何「谎言」。”(译按:该书引起争论之重点并非“故意写下谎言”,而是“故意隐瞒,不写出心中最挂意之事,顾左右而言他,似已丧失部分记忆”。)
“这些事真复杂,麻烦死了。”
井坂说著,开始清理菸斗,填入新的菸草。我将菸蒂摁熄,再点燃一根香菸。
“以上所述,皆可谓基本规则。我认为,所有号称正统派的推理小说,都该遵守这些规定。”
我一边担心井坂会听得不耐烦,一边继续“讲解”。
“再来说到所谓的「猜凶手小说」,这是将正统推理中的解谜要素极度「尖锐化”後,形成的文类,所以必须要加入更多的规则……或者说「制约」。
“读者必须以「问题篇」中的文字词句为材料线索,经过合乎逻辑的推理之後,导出唯一的解答。这种要求看似简单,实则不易。譬如说,即使旁白文字中没有故意写下之不实记述,对白中的文字也可能有。而且可能会有两个以上的人任意说谎,提供不实的证词。如此一来,读者就无法判断何者为真、何者为伪了。作者方面,长篇还好办,可以让侦探针对每一个人,进行深入诘问与调查,从而过滤其中的谎言,判断证词之真伪……虽然如此,若是想要在中篇或短篇之中采用同样的写法,就困难重重了。因为篇幅有限,那样做简直是作茧自缚。
“因此,在撰写「猜凶手小说」之时,就必须从「外部」再加上若干「限制」。其中之一便是「在提出与该案有关的证词时,不可让真凶以外的任何人物说谎」,唯有作者与读者皆有「以此限制为前提」的共识,才能避免逻辑之「烦杂化」,使作品中之逻辑不致复上添复、杂中加杂。我认为,设定这样的规则,对「提出挑战」的作者也好,对「接受挑战」的读者也罢,都是有利的。
“另外,若从外部再加上一个条件,即「凶手为单独做案,并无同谋共犯」的话,对「消除读者推理时不必要的思绪混乱」,也是极有帮助的。若有同谋共犯,则作者必须在「问题篇”申明白写出「有同谋共犯」,方为公平。”
井坂“唔”了一声,轻捻髭须。我将目光移注到桌上的原稿,继续说道:
“如若此稿文字皆恪遵方才所说规定,则欲猜中真凶与真相,亦非不可能之事。”
“唔——”
井坂用力点头,然後将视线移往窗户。浅蓝色窗帘已拉上,遮住了窗子。我们所在的位置是井坂家二楼的起居室。窗外即为屋顶平台——也就是案发当天轻子画画之处——从那儿应可看见三年前才改建完成的伊园家宅邸。
“听君一席话,我才想起尚需补写一事。此事和笹枝遇害时的密室状态有关。”他说话时,视线仍朝著窗户。
“就是说:伊园家二楼绝无密道或密室之类,要上天棚顶也非常不容易。实际上也没有遭人攀上天棚顶的痕迹。这件事,我在此稿中并未提到。”
“如此补充,堪称允当。”我说完便又望著桌上的文稿。
“这么一来,此案就水落石出,真相大白了。”
“真相大白?噢,你是说……”
“当然也只是方才所说的那种等级的推理而已。”我再强调一次。
“首先,我可确定一事。”我的用字遣词十分谨慎。“谋杀案的凶手尚未完全达成其最初的目的。”
“你说什么?”井坂将嘴上的菸斗拿开,高声说道。
“我的意思是说,或许还有续集。”
我往窗户那边瞥了一眼。
“如果我的推测无误——接下来就会轮到若菜了。”
“你、你是说……接下来会轮到若菜被谋杀?”井坂蓦地站起身来大吼。那慌乱粗鲁的样子,我以前从未见过。就在此时,一阵阵尖锐的声响划破寂静的夜空,由远而近传了过来。那是——啊,那不就是救护车的汽笛声吗?
不会吧?我方念及此,那声音已迅速逼近此处,转眼间就来到这屋子附近,最後戛然而止。
这未免也太巧了吧?
★
伊园若菜被送至医院後,急救无效,天亮之前就香消玉殒了。死因是急性中毒。
警方调查後,得知下列事实:
☆若菜所中之毒与日前武丸所中之毒柑同,均为剧毒b。警方判断,有人在办案人员扫押那骷髅瓶之前,就已从中偷走了必要的分量。
☆厨房冰箱内有罐装乌龙茶,剧毒b就是溶於其中。厨房桌上有一只空的玻璃杯,办案人员化验出杯中有残留的乌龙茶和剧毒b。警方认为,若菜定是饮下此杯中的鸟龙茶而丧命的。
☆此案所有关系人,均有机会在乌龙茶中下毒。
★
救护车刚在伊园家门口停下来,井坂先生便冲出去,二、三十分钟後才回到我面前。
“和男在家,我问过他了。若菜好像是中毒的样子。”
他往椅子上一坐,向我说道。
“听说好像是在厨房暍了乌龙茶,不久就痛苦难当。松夫已陪她到医院去了,不知是否有救……”
他衔著已熄火的菸斗,以平静的眼神望著我。
“绫辻兄,你怎么知道再来是轮到若菜遇害呢?”
“那是——”我拿起桌上那份文稿。“拜读大作後,在方才所说的范围内思考出来的答案。但我绝未料到竟然一语中的,而且就在今夜。”
“如此即可证明你的推测在现实上也是正确无误的。”
“——真的吗?”
他所说的“现实”到底是什么,在此就按下不表……
“你究竟推测出什么,可否赐教?”
“这……”我先窥伺一下他的表情。他看来似已筋疲力尽,同时也有无奈之感。“并非不可,只是希望能和前辈你交换一个条件。”
“你的意思是……”
“前辈可曾打算将此稿付梓问市?”
“没有。”他缓缓摇头道。“我写此文……绝无发表赚钱之意。”
“那么……”我下定决心,开口问道:“可否将此稿送给晚辈?”
“送给你?这又是为什么……”
“我想等适当时机,在我们那边发表此文。若蒙前辈同意,我要以绫辻行人的名义发表,也就是「绫辻所写的猜凶手小说」。”
“哦,可是……”
“如您所知,我们那边和贵宾地之间有一道极其微妙而又无法穿透的藩篱。在我们那边发表的话,对贵宝地的人绝不会造成困扰,不是吗?”
“——唔……”
“若蒙应允,我便尽吐心思。若然嫌弃……”
“哼,看来你倒不是个简单易与的人物。”
井坂的眼神突然阴狠一闪而过,我顿时心惊瞻战,生怕触怒了他。所幸他立即展颜一笑,化为一副像在说“真拿你这小子没办法”的神情。
“好吧,我答应。”
他说著,徐徐点头。
“不过,绫辻兄,稿中并无「解决篇」,莫非你是要我听完你的推理过程之後再写?”
“不是,我哪里敢……”我惶恐摇其头。
“那「解决篇」由我来写即可,请前辈不必担这个心。”於是我开始把自己的推理过程说给他听。
【向读者挑战】
各位亲爱的读者:
目前为止,一切必要线索已经出齐,在此我绫辻行人要向各位挑战。
发生在伊园家的这件怪异凶杀案,凶手究竟是谁?
“问题篇”开头有个“登场人物及动物表”,请於其中选出一个姓名做为答案。要写全名。
说“一个姓名”,自然表示凶手为单独做案,绝无同谋共犯存在。又,在此特别声明:在“问题篇”的旁白文字中,绝无故意撒谎之不实记述。同时,有关此案之证词,除真凶外,其余所有人物均未说谎。
绫辻行人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