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天的午餐时分,我正和一个刚认识的男人恶毒地八卦我们都认识的一对夫妻。他和那个丈夫很熟,而我则认识那个妻子。其实我已经好几年没和那个女人联络了,而且从未见过她老公,只是偶尔会在街上遇见她。不过任何人的任何状况都逃不过我的耳朵。
“他们的下场肯定会很惨。”我说,“他太天真了,乡巴佬一个。他从波士顿来的时候对她的过去根本就一无所知,她倒是急不可耐地利用了这个机会。她在纽约可是声名狼藉,没有一个纽约男人愿意把这样的女人娶回家!”
我狼吞虎咽地吃着我的炸鸡,为接下来的话题做热身。“纽约的女人心里可都清楚着呢。她们知道什么时候该结婚,而且说结就结。可能是在她们已经睡够男人的时候,可能是在她们知道前途无望的时候,也可能是在她们想要孩子的时候。在那之前,她们会能躲多远就躲多远;而到了她们真正想结婚的那一刻,如果不立刻抓住眼前的机会……”我耸耸肩,“那就没戏了,很可能永远都只能当个剩女了。”
同桌的另外一个男人,一个住在韦斯特切斯特的模范奶爸,被我们的话吓得够戗。“难道不是为了爱才结婚吗?”他插嘴问道。
我对他报以怜悯的眼神,“爱情?别扯了!”
说到找结婚对象,纽约可是有独一无二的的配对法则,就像伊迪丝·华顿小说里写得那样残酷而世故。每个人都深谙这些游戏规则,但没人愿意将它说破,大家心照不宣而已。结果就是纽约培育了一群典型的曼哈顿剩女——聪明绝顶、美丽迷人、事业有成……但却单身。这类女人三四十岁,并且我估计她们永远也嫁不出去。
这和统计数据或者个例无关。如果你既迷人又富有而且交际广阔,那当然另当别论了。我们都知道某个声名显赫的剧作家娶了一个比他大好几岁的服装设计师。事实就是这样。
但是话说回来,想想看,如果你年届四十,相貌出众,是电视制作人或者有自己的公关公司,却还住在单身公寓里、睡在沙发床上——就是九十年代玛丽·泰勒·摩尔的那种类型——你自己心里会有何感想?除非你深谙怎样把男人们哄得团团转,而不是像玛丽·泰勒·摩尔那样一过十二点就假装矜持把异性送出门——这类女人的结局又能好到哪里去?
事实上这种女人在纽约城里有成千上万个。我们认识很多这样的姑娘,她们都出色得挑不出任何毛病。她们自己旅行,经济独立又有品位,舍得花四百美元买一双莫罗·伯拉尼克设计的细带凉鞋。
“错不在她们身上。”杰瑞说。他三十九岁,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娶了一个比他大三岁的聪明老婆。“她们一不疯、二不傻,也不像《致命诱惑》的女主角那样蛇蝎心肠。”他停顿了一下,接着说,“为什么我认识那么多没结婚的好姑娘,却找不到一个单身的好男人?面对现实吧,纽约城里现在还单身的男人可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m&m豆”
“明摆着的,”杰瑞说,“纽约女人结婚的最好时机是在二十六岁到三十五岁之间——三十六岁也勉强算吧。”我们都认为,如果一个女人结过一次婚,她就肯定还能再把自己嫁出去——她已经有经验了,知道怎样达到目的。
“但等她到了三十七八岁的时候,那可就一文不值了。”他说,“她们已经被经手太多次了,那些风流的过去会成为她们最大的包袱。如果我是个单身汉,发现自己的女人和‘m&m豆’——莫特·朱克曼或者马文——约会过的话,那绝对没戏。谁愿意在自己女人的男友名单上排到二十几位啊?要是她再搞点儿什么其他名堂,比如有个私生子或者在康复中心里待过,那你可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杰瑞给我讲了一件事。去年夏天,他在汉普顿聚餐,宾客都是些影视圈里的人。他和他的妻子正试图撮合一个四十岁的前名模和一个刚离婚的男人。这两个人正眉来眼去,结果不知怎么地那个老模特就聊到了莫特·朱克曼,紧接着又说到马文。于是杰瑞两口子看见那个男人的脸色刷的一下就变了。
“纽约有个‘毒男黑名单’,”杰瑞说,“沾上他们就绝对致命。”
这天的晚些时候,我把这个故事告诉了安娜。安娜三十六岁,习惯和男人唱反调。所有男人都想和她上床,她却觉得他们既肤浅又无知。不出所料,她也和“m&m豆”约会过,而且她也认识杰瑞。安娜听了我的转述,嚷嚷着说:“杰瑞那是嫉妒!他也想像‘m&m豆’一样,但他既没有他们那么有钱又没有他们的权势。要我说,纽约所有男人都想变成莫特·朱克曼,不管他们表面伪装成什么样。”
乔治,三十七岁,投资银行家,和杰瑞一样对那些“毒男”颇有意见。“那个整形医生,那个《时代杂志》的编辑,还有那个开了好几家不孕不育诊所的变态——这些男的都和同一群女人厮混,今天跟我,明天跟他,在同一个圈子里排列组合。”他说,“要是我遇到和这些男人约会过的女人,是绝对不会和她们交往的。”
孩子——还是内衣?
“如果你是黛安·索耶,那你迟早都会嫁出去的。”乔治说,“但哪怕是很出色的女人,都有可能错失良机。这其中的问题就在于纽约人都太挑剔了,他们把自己的交际圈限制得越来越小。每天打交道的都是精英中的精英,而他们的择偶标准比你还要严苛。”
“第二个问题就是你的闺蜜们——看看你自己,”乔治说,“其实和你约会的男人都挺不错的,但你周围的朋友却嫌这个嫌那个,哪个都入不了她们的法眼。”
这倒是事实。公平地说,我交往过的男人都是他们各自领域的翘楚,但我的朋友们却能在每个人的身上都挑出一大堆毛病,还毫不留情地指责我的门槛太低。那些在我眼里完全不值得一提的小事,在她们看来就是不可原谅的滔天大罪。而结果就是我现在仍是孤家寡人,我的朋友们却都逍遥得要命。
两天后,我在一个派对上再次遇到了乔治。“结婚就是为了要孩子”,他说,“而且必须得找个小于三十五岁的人,要不然你结婚之后就得立刻开始造人计划,一秒钟都不能耽误——从此你便陷入了家庭生活的深渊。”
于是我去找彼得求证。他四十二岁,是个作家,曾经和我约会过两次。他完全同意乔治的言论。“没错,这就是年龄和生理的事情”,他说,“你不知道,一个正当生育年龄的女人对男人的性吸引力有多强烈,而对四十多岁的老女人就很难有这种感觉了。你不会那么迫不及待地想和她们上床,除非有什么别的东西驱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