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昨晚怎没问我桂花?”苏无骄喝了一口茶。
“什么桂花?”
苏无骄笑了一下,笑得很温和。我不想问他的往事,他问我,也只是提醒我不要太好奇。人人都难免有弱点,可是做我们这一行的人最忌讳弱点,所以我们把弱点藏起来。就像刺猬,蜷缩起来的时候就遮住了柔软的肚子。
楼下传来了喧哗,苏无骄起身去了窗边,我也走了过去。我们这种人通常都很好奇,虽然这种性格往往是致命的。
“老少爷们,走过路过,我父女初来开封,凭一身本事讨个饭钱,多谢捧场嘞!”
喊套话的声音稚嫩。透过薄薄的雨幕,那是个面颊黄瘦的女孩,穿着土气的紧身花布衫子,提着一柄柄长三尺的铁锤,两根湿漉漉的麻花辫。
好事的人打着伞围着女孩和一张钉板,钉板上睡着个面容憔悴的汉子,一身筋肉铁一样结实,胸口隔了一块巴掌厚的石板。
“江湖卖艺的往往是一家人,否则这一锤打下去,手劲不对就要那个汉子落下半辈子的病。”苏无骄说。
我知道那个汉子是女孩的父亲,因为我看见了女孩的眼神。对我而言,那种为别人担心的眼神已经有些陌生了。
场子中间搁着的铜盘里面零星几枚铜子,开封这里卖艺的多了,看客们不看到真家伙,不会爽快的掏钱。围观的几个闲客等得不耐烦了,大声的催促,女孩看着她的父亲,汉子在石板下用力的点了点头。
女孩举起了铁锤,那种二十公斤重的大锤实在不适合一个女孩,尤其是她还那么黄瘦。看那分量,一锤落下砸开一块石板是不成问题的,围观的人都在看着。一锤砸开一块石板并不新鲜,可是当这块石板放在自己父亲胸口上的时候,未必有多少人有这个狠心。
所以胸口碎大石这种江湖把式不一定是看功夫,也许就是看你够不够狠。看客看到你够狠,也许就会多扔一些铜子。
汉子点了点头,运了一口气。
女孩的目光一闪,铁锤砸下。那一瞬或许是错觉,我觉得她眼波美丽,雨蒙蒙的。
大石轰然开裂,汉子一跃而起,运劲胸口,把筋肉绷得铁紧,炫耀那一身好身板,向着周围的看客行礼。女孩一把扔了铁锤,捡起铜盘凑到即将散去的看客前面讨赏钱。
刚才大声催促的那些闲人现在仿佛都忙了起来,一个个转身走得飞快,一大群人忽地作鸟兽散。女孩站在四散的人群中跑来跑去,像只在树杈里撞来撞去的麻雀儿。
铜盘里最终也没多出几个铜子儿,小街上的人流恢复了往来。现在那对父女只是人流中不惹眼的异乡人了,汉子用力捶着胸口,大声咳嗽起来,女孩把盛了铜子儿的铜盘捧着,过去给他捶背。汉子不停的咳,像要把肺也咳出来。沾着雨水的树叶飘落,落在他宽厚的肩上。
“这身板儿还练硬功?”苏无骄淡淡的叹了口气,“活不久了。”
“这生意做得不划算,看完了你的拿手绝活儿,那些人也就懒得掏钱了。而且演这一场就要拖石块来,一天能演几回,太不易了。”我说。
“外乡人,还不熟开封这个地界。”苏无骄点点头。
我从钱袋里掏了一个银角子,从楼上扔下去。银子的光在雨水里跳了跳,女孩看到了,跑过来仰头看我。我摇着扇子,她鞠躬行礼,弯腰下去捡那枚银角子。于是她捧着的铜盘倾斜了,铜子儿落了一点,她把银角子塞在鞋子里,又急忙去捡那些铜子儿。这么做的时候她弯着腰,短小的后襟遮不住,露出一道雪白柔软的后背。
“发了善心?”苏无骄笑。
“积点德,希望这单生意不要失手。”
三|刀手
我也是个外乡人,新来开封不久,道上知道我的名字的不多。
开封是个有很多仇恨与怨气的地方,这种地方总有很多我这样的人。
苏无骄就像我的老师,他看好我,不知道为什么。每当我问起这件事,他只说我有跟他年轻时一样的眼神。他这么说着的时候,笑眯眯的,眼角的皱纹仿佛花瓣那样细密,和蔼可亲。凭着苏无骄的赏识,我在行内有了些名声,也招惹了几个仇家。好在干我们这行的人都很现实,没有人出钱买命,并不会杀人。
“你需要做一单大生意,让行内的人都知道你的名字,让他们怕你,不敢惹你。”苏无骄说,“你还需要几个靠得住的刀手。”
“我知道你手下有个用‘乱披风’剑法的好手,手段很麻利,开封城里的刀手能比上他的人不多,”苏无骄又说,“可我说的却不是他那种人。看刀手,要看他的眼睛,眼神淫邪的、眼神畏缩的、眼神阴毒的,都不是靠得住的刀手。不知哪一天,他们就会出卖你,干我们这行的,往往只会被出卖一次。”
我知道苏无骄的意思,中间人被刀手出卖,往往只有死路一条。以前的雇主急于灭口,被你雇杀了亲人的仇家会上门索命,衙门里的捕头也乐得拿你领功。如果那天我的尸体趴在星风酒楼下小街边的臭水沟里,无数人围观,大概只有苏无骄会在高处轻轻的叹气。
苏无骄说的那个人叫谭曦若,是我手下唯一的刀手,一手“乱披风”剑法,出手时凌厉如电,要价时高别人一倍。谭曦若有这个本钱嚣张,昆仑剑派那么多年来“乱披风”剑法都是单传给掌门子弟,师父要他借着这剑法立威。谭曦若十五岁就学成了“乱披风”,他用这套剑法杀了掌门师兄。
谭曦若喜欢美人、名剑和良马,所以他用钱很快,而他最容易赚钱的办法就是杀人。他喜欢说的话是:“醉卧美人膝,醒掌杀人剑。”谭曦若有双俊美而邪气的眼睛,在青楼里迷的很多红姑娘死去活来,要自己花钱赎身和他一辈子。但我知道没有女人能跟谭曦若一辈子,他醉后喜欢睡在不同女人的膝盖上。
苏无骄不喜欢谭曦若,说他太嚣张,但我还是很倚重谭曦若,因为他是我唯一的刀手。
今天我约的就是谭曦若,谭曦若来之前,苏无骄已经走了。
谭曦若白衣、小扇、佩剑,一言不发,俊美的眼睛看着我。他是只狡猾的狼,知道我这只狐狸找他是为了什么。
“一千五百两,杀京城来的户部员外郎,他只会在开封留半天,你要把他永远留在开封。”我说。
“时间不多,在那里动手?”
“往下看。”
谭曦若往下看去,星风酒楼前一条小街,朱雀大道的一支,春来槐花满枝,秋来丹桂飘香。
“就在下面这条街上?”
“他的官轿从东边的朱雀大道上过来,经过梳香苑,再是星风楼,再往前开封官衙迎接的人就来了,你也就再没有动手的机会。”
谭曦若点了点头,平静的喝茶目光沿着小街慢慢地走,许久不说话。
“这单我做不下来,我可以杀了他,但我逃不掉,”谭曦若开了口“一个户部员外郎,手下护卫里难保没有三五个真正的好手,而且动手时候在清晨,这里会有很多人,卖字画的、卖蝴蝶风筝的、卖糖人儿的、卖红豆馅儿包子的,他们会挡路。”
这是我最欣赏谭曦若的地方,他很敬业。江湖上的人往往仗着一身艺业不凡就目中无人,但是谭曦若不,谭曦若深知他不是在比武,武功在这一行里不算什么不容瑕疵的谨慎、十二分的机敏、绝对的冷静才能让刀手活下去。
“他的护卫里至少有三个人都是叫的出名字的,其中一人叫雷颂,他那口刀叫做‘叱雷斩’。”我说。
“那口刀不好对付,而且姓雷的都跑的不慢。”谭曦若沉吟。
京城里有个长兴镖局,老爷子姓雷,家里人丁兴旺,优秀的子弟给官家当小吏和护卫,不成器的走南闯北的押镖,江湖上也没什么人敢抢劫。雷老爷子好显摆,六十大寿的时候还当着宾客们的面,踩着一口圆缸的边沿,在自己水池里玩了半柱香功夫,从此朝野都知道雷家有真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