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第二现场

1

二十年过去了。

桦城的平均气温上升了11c,崭新万物如朝阳般上升。不过,和桦城一样被定格的,还有电线杆上的小广告。

这类“牛皮癣”的张贴者一定可以入选全球极不思进取的十大职业从业者之一。老军医、贵妇求子、特色养殖……不一而足,它们就像时间的信使,把故事再次带回二十年前。

1998年,9月。

整条巷子的光源都不够亮,电线杆脚下黑漆漆的。好像有一片片雪花簌簌落下,雪花很轻盈,就像没有重量一般。再仔细一看,那竟全是随风飘扬的白色碎纸片,纸片源于一只有些皲裂的手,可以看出,它的主人已经在室外待很久很久了。

他是王阳。

他先是百无聊赖地把小广告看了个遍,接着无目的、无差别地撕着纸张。他一定在等着什么,等了这么久还没走,铺满地面的碎纸片显示出他的决心——他今天非得干点儿什么不可。

他尽量装成一个无所事事的人。可是,任谁观察他几秒都会发现,眼神飘忽不定只是他的伪装,他的注意力其实完全放在那家门脸很小、根本看不清招牌的小饭店门口。

这间放在大城市里都能当遗迹景点的屋子,放在桦城巷子里,却是身份的象征,只因为它是公认的“最好吃的餐馆”,地位堪比博尔特之于百米赛跑。

这里一座难求,能在这儿排上一个四人桌的,肯定在桦城是有头有脸的人。

王阳倒不在乎这些。

他还在撕纸片,只用一只手撕。

他的另一只手一直放在胸前斜挎的包里,如同生长在了里面一般。只要饭店门一打开,王阳就会微微侧身,用身体把包护住,好像那包里装着一个男生全部的热血和计谋。

门又开了,这次半天都没合上。直到那店里的烟火气和喧嚣声散了个遍,那个被金表、金链子和皱皱巴巴的西装装点的人才一步三回头地从门里走出来。伴着锅气和蒸腾而出的二手烟,他简直就像一位掌管桦城酒池肉林的神。

他是海哥。

王阳确认了,他是海哥。

王阳终于不再侧身,而是把挎在胸前的包完全展现出来,似乎这样能让他更加顺利地把包中之物拿出。

有人送海哥到门口,海哥把他们推回去,那几人又把海哥推出来,这虚伪的“社交潮汐”挤得饭店大门抱怨连连,嘎吱嘎吱响。

“都别送!接着喝你们的,我的车就在巷子口!谁再往外走一步就算挖苦人了。”海哥装腔作势地拉了拉脸,说出了狠话,几人终于退回了饭店门内。

“都回去!回去!”

海哥左右开弓,把饭店门口的两扇门一拉,酒肉香气和他在桦城的地位全被关进了饭店中。他悠闲地朝巷子的另一头走去。

这一刻,他不能呼朋引伴,没有狐朋狗友,更不会运筹帷幄,不再是海哥,而是一个挨了揍会疼、被人捅了会死的普通醉汉。

毫无疑问,王阳需要的就是这一刻,为此,他足足等了一个晚上。

2

王阳和海哥的仇是在维多利亚娱乐城结下的。

不过,这仇并不是因为王阳当服务生时海哥没给他好脸色结下的,而是因为沈墨结下的。

那天,沈墨照常上班,坐在大堂中央,表情平静,一如涓涓流淌的琴声。

一阵放肆的喧哗声混着饱嗝声从大门口传来,这个时间,以这种排场来捧场的,无疑是海哥。

走到大堂中央,海哥突然停下脚步,身后醉醺醺的跟班发生了“连环追尾事故”,但没有一个人敢碰到海哥。

海哥接下来的举动让人大跌眼镜。他从虽然看着光鲜但不太合身的西装的口袋中掏出一条脏兮兮的手绢,把手绢罩到鼻子上,用尽全身力气长哼一声擤了一把鼻涕,又自然地把手绢揣回了兜里。

“就一个字,造!可劲喝,可劲唱,可劲造!谁今天晚上不喝倒,就是不给我海哥面子!”

欢呼声甚至盖过了琴声。众人经过钢琴旁时,海哥情不自禁地跟着钢琴曲哼起来。

“没一句在调儿上的!”酒劲上来,一个胖子有些忘乎所以了,抬头哈哈大笑,“你听听——”吵闹声突然停了。

胖子感受到了一股凉意,他低头睁开眼,发现海哥没了刚才的醉态,正愤怒地盯着自己。

“你能哼在调儿上?你给我哼哼?”胖子的酒瞬间醒了大半。

“不是,海哥,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没调儿,我一点儿调儿都没有。”海哥说:“你没调儿还是这个曲子没调儿啊?”胖子的酒这下全醒了。

海哥朝沈墨摆摆手:“那换一个。小姐,换一个。说你呢!”钢琴声停了,沈墨看都不看他们:“想听什么?”

“《纤夫的爱》。”沈墨的声音夹杂在哄笑声中,显得有些小:“弹不了。”哄笑声更大了。

海哥走到沈墨身边,直勾勾地盯着她:“你再说一遍?”沈墨淡淡地道:“钢琴曲里没这个。”全场的人都安静了下来。

“海哥来了?咋不进包厢呢?我给你送俩果盘来。”葛总匆匆赶来,他的干笑声显得有些突兀。

海哥根本不搭理葛总:“《纤夫的爱》是不是曲儿?你这钢琴弹的是不是曲儿?咋就没这首歌?”

葛总轻轻扒拉了海哥一下,有点儿和稀泥的意思:“你跟她置啥气,进屋咱哥儿俩喝一瓶?”

海哥一把推开葛总:“你给我站一边去。我指使不动你了?我来维多利亚娱乐城消费,花的是不是钱?”海哥接过身边人递来的手包,抽出一百块钱扔到沈墨脸上。

“我就要听《纤夫的爱》,而且必须是你弹。”葛总冲沈墨使眼色,低声道:“随便弹两下。”沈墨声音依然坚定:“没这曲子。”海哥又扔了一百块钱。

“弹。”眼看要没法收场了,葛总小声说:“海哥——”

“闭嘴,再说话我连你一块儿抽。弹。”沈墨眼圈红了,但眼泪倔强地抵抗着地心引力:“不会。”

甩在她脸上的钱越来越多,海哥用的力道也越来越大:“三百会不会?五百会不会?一千会不会?你今天不给我弹《纤夫的爱》,这事就过不去。”

“琴谱上没有,弹不了。”沈墨的倔劲也上来了。

海哥安安稳稳地走到沈墨对面,突然一把抄起琴谱,撕了一半,甚至把一些碎纸片放进嘴里嚼起来。

“没有?你跟我装什么?你再说没有,你再说一遍!”

已经变成废纸的琴谱被摔到沈墨的脸上,不知道是被撕过的还是被嚼过的。

沈墨依然挺直着腰杆。她仿佛感受不到疼痛,声音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没有。”

海哥作势要往上冲,葛总连忙上前死死抱住他,那胖子也带着狐朋狗友过来拉架。

“海哥,海哥,听兄弟一句,都是来玩的,跟个丫头片子生啥气?”

“算了算了,海哥。”

“赶紧替海哥把钱捡起来!能白给她吗?她也配?海哥,今天晚上我给你打八折,啤酒都算我的。”

葛总也算是八面玲珑,这台阶递得又巧又稳当,把海哥的面子死死兜住了。

海哥终于不再针对沈墨:“葛总,我是替你管教管教她。这丫头嘴太臭,就该拿大鞋底子给她扳扳。”

“可不是嘛,得扳扳!走,进包厢,老弟献给你一首现场版的《纤夫的爱》,不比原唱唱得差!”

在哄笑声中,众人簇拥着海哥离开大厅,也带走了所有的喧闹声。几个服务生三五成群地在角落里窃窃私语,并没有人过来。

沈墨蹲下身子,紧咬着下唇也无法抵抗泪水决堤。她一边用手背擦眼泪,一边捡拾一片片被撕碎的琴谱。

她蹲着转身,正好碰到了身后的一个人,抬头一看,发现是穿着服务生制服,也在蹲着捡琴谱的王阳。

王阳憨憨一笑:“妆都花了,不好看了。”

沈墨扭捏地一摆头,眼泪还挂在脸上,笑意却藏不住了。

3

王阳从回忆中抽离,面前的巷子依然漆黑、狭长。

“哥哥在岸上走,恩恩爱爱……”,如果让人不带个人感情公正地评价,海哥唱得确实不怎么在调儿上。

海哥唱着跑调的歌摇摇晃晃地走着,体内的酒精变成乙醛,把海哥眼中的巷子变成倾斜的平行四边形。他都没注意到自己唱得不成调儿,更不会注意到身后的人。

王阳就在他后面,几乎没怎么藏。海哥时走时停,两个人的距离也时远时近。

王阳轻轻提了提一直揣在包里的手,露出半截红砖。那是块很平常的红砖,在工地上随处可见。如果顺利,它即将被“破格提拔”,装进透明的塑料袋中,进入派出所,变成证物。

王阳离海哥越来越近了,五米、四米、三米,海哥硕大的脑袋似乎触手可及,他甚至看清了海哥脑袋上有几个旋……

王阳明明只是正常地走着,却像在参加万米长跑。他额头上渗出细密的汗珠,呼吸也越来越急促。终于该冲刺了,他咬着牙,心跳像擂鼓,声音越来越大。

大半个板砖被抽出来时,前面的海哥突然停住了脚步。

“惊慌失措”都不能形容王阳此刻的受惊程度,他狠狠地哆嗦了一下,板砖掉回包里。这时,他好像忽然明白了王响之前跟他说的话——

“有时候,火车是刹不住的”。

他的身体已经不受控制了,他只能假装若无其事,踉踉跄跄地“追尾”,跟海哥擦肩而过。

海哥本来就站不稳,让王阳顶了一下,整个人差点儿撞在巷子的墙上,他的不满情绪溢于言表。

“你没长眼啊?”

王阳根本没有勇气回头再看海哥一眼。他越走越快,越走越快,最后基本是小跑着离开巷子的。

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这个老酒鬼,察觉力竟然还这么强!

紧张和害怕的情绪影响了他的判断,他根本没听到一声悠长的擤鼻涕声——海哥停下来,只是为了从身上掏出那条脏手帕。

海哥离巷子口越来越近,离危险越来越远,终于,他出了巷子,来到路边的那辆车旁边。拉开车门坐进自己的车里,他又从普通人变回了海哥。

车影和人影重合,直到汽车发动,海哥也没注意到停放车辆的墙角处扶着膝盖大喘气的王阳。

眼瞅着汽车都没影了,王阳才如梦方醒般地往前冲了几步。他将手里的砖头扔出去,少年的热血和计谋见了光,只换来几声狗叫。

“弄死你!”但凡刚才王阳有现在一半的凶恶,海哥也不至于安然无恙地离开。

砖头砸在地上,声音不小,碎片飞舞,引来一个路人的侧目。

王阳眼一瞪,说:“你瞅啥?”

本来只关注砖头的路人,终于看出了王阳的气急败坏。他嘟囔了句什么,这话不用王阳听见,也能充分达到冷嘲热讽的效果。王阳就像泄了气的皮球,一脸沮丧,慢吞吞地往前走。

不管是现在还是二十年后,桦城的夜晚都非常安静,刹车声虽然急促,但也回荡了很久。王阳注意到,海哥的车好像停在了路边……

车停了,旁边还停了一辆摩托。刹车片在海哥的脚下,被踩得死死的;摩托的一个后视镜从两辆车之间滚出去,越滚越远,镜面就在这滚动中摔得粉碎。

这场意外事故并没能打断海哥车里的高端音响播放的迪斯科,只是给车增加了几道很好补的划痕。

车子熄了火,音乐声停,海哥踹开门,指着跨在摩托上的人的鼻子就骂:“你赶着投胎啊?咋骑车的?”

骑摩托的人叫隋东,看着也就十六七岁,个头小,骨架瘦,不显得年轻,倒显得猥琐。他下了车,一路点头哈腰地走过来。

“对不住,大哥。”他满脸堆笑,“您消消气,我给您点根烟。”烟被海哥一巴掌打飞,接着,海哥绕着车转起圈,表情颇为心疼。

“看把我的车划得——我这车是进口的!你都没摩托高,瞎晃什么?”

隋东还是客客气气的,话里的劲头却层层叠加:“我劝你说话客气点儿。”海哥上前就是一个耳光:“我就不客气怎么了?”

隋东没躲,他那倔强的眼神像一把尖刀,直勾勾地插在海哥的身上。

这下,海哥的火气也上来了,手上发了狠,声音越来越大:“瞪!瞪!你再瞪一个!”

隋东居然笑了,嘴角带血的笑容更让人不寒而栗:“哥,这就是你不对了。”

没等海哥反应过来,隋东熟练地将两根手指放进嘴里,吹了个悠长的口哨。巷子拢音,和回声一起到位的,还有七八个半大小子。海哥被围在中间,又成了那个喝醉了酒的普通人。

面对这种情况,海哥居然乐了:“有人?十面埋伏啊?我就喜欢热闹。”

这七八个人训练有素地一拥而上,海哥仗着膀大腰圆,一时之间竟然也不落下风。这种情况,他站住了就还有机会;只要一倒,基本就别想站起来了。

打骂声不绝于耳,没人注意到一个人影从倒了的摩托旁走出。他把摩托扶起,心疼地扳了扳镜子,镜子里的他眉目清秀,帅气中带着几分阴柔的美。

他走向混战中心,轻轻地摇摇头,嘴里发出“嗯嗯”的声音,隋东等人连忙散开。

海哥还是没倒。他弯腰看着这人,大口喘着气:“哑巴?你们这是啥组合啊?”

那人离他越来越近,面无表情。

看包围圈消失了,海哥拉开副驾驶座的门,伸手就去拿大哥大。

“都不学好,我没工夫陪你们玩。”

刚说完这句话,海哥就感到一阵劲风袭来。那人腿一蹬地,就到了海哥身前,只两招,海哥就倒了。

大哥大摔在了一边,听筒里传来那头的人的声音。

“喂,海哥,咋了?”回答他的是鞋面踢中海哥脑袋的闷响,海哥被踢得横躺在地上。

“喂?喂!海哥?”

“差不多了。”这次他听到的是隋东的声音。隋东抓住那个阴柔男人的拳头,制止了那人。

然而,这只换回了那人猛地回头——他两眼中放射的光芒令人不寒而栗。

隋东一哆嗦:“真不能再打了……”那人站起来,用鞋底蹭了蹭海哥的嘴,轻轻敲了三下。

“嗯……嗯……”海哥只剩哼哼唧唧的份。

摩托离开,海哥、血迹和呻吟声留在了原地,迎接着匆匆赶来的王阳。

见那伙人走远了,王阳这才慢慢走过来。他蹲在海哥面前,看见海哥脸上的血一滴滴落到路面上,旁边还有一颗牙。

“该!”

路面上多了一口吐沫。

4

从初中到大学,开学军训无一例外是烈阳高照和风雨交加的组合,这似乎是什么不破的真理。

细雨没能浇灭大一新生的意志力,或者说没能增加教官一分一毫的体恤和怜悯之意。桦城医学院的操场,不同的班级不同的方阵,口令声、拉歌声此起彼伏。

所有人都穿着军训服,但王阳仿佛只能看见沈墨一个人。

她表情坚定,一板一眼。

突如其来的强对流天气就在几秒内发生,没人预料到,那乌云就这么过来了,那雷就这么炸响了,那瓢泼大雨就这么遽然而至了。

各个方阵不同程度地乱了套,一时间,笑语声连连盖过了雷声。沈墨本来一动不动地站着,张蕙不由分说地拉着她就往有遮挡物的观众席那儿跑。

“快跑啊,雨下大啦!”沈墨来不及阻止:“哎——”

“都给我站住!”教官黑着脸,厉声道,“我让你们动了吗?教官不发口令,下刀子你们也不准动!都回来,站好队,踢正步!向前一步走——”沈墨把张蕙拉回了队列里,众人这才严肃起来。

“把腿抬高点儿!没吃饭吗?”

雨哗哗下着,把其他人的腿都打得越来越低,只有沈墨不为所动,动作标准。

教官同样站在雨中,目光炯炯:“正步走,一二——”

下一个“一”教官半天没说出来,沈墨突然听到周围的同学在咯咯地低声笑。

教官快被气疯了:“你是哪个班的?”

“我……不是这个班的!”

听到王阳的声音,沈墨这才察觉到自己身前巴掌大小的地方雨停了,王阳不知道什么时候撑着伞出现在了自己身旁。

“你是来干吗的?出去!”王阳的声音很大:“报告教官,我不是你的兵,我不出去!”低声笑终于变成哄笑。

沈墨面红耳赤,低声道:“你干吗呢?赶紧走!”王阳的声音依旧很大:“我乐意!雨不停,我就不走。”王阳比沈墨高不了多少,他使劲举着伞,一脸骄傲。

沈墨一直没有侧脸看他,表情严肃,但嘴角依然掠过了一丝羞涩的笑意。

这段军训小插曲以王阳被送到校保卫处收场。

王阳是校外的闲散人员,保卫科干事也拿他没太多办法,只能用处理学生的老一套方法处理他。干事指着一份制式打印的检讨书,用手敲了敲下面的落款处:“签字!”

王阳痛痛快快、一笔一画地写名字:“行了吧,老师?”

“桦城医学院是大学,不欢迎社会闲杂人员!”

“唉!”王阳脸上一直带着笑,倒退着从保卫处出来,一路毕恭毕敬,“老师再见!”

结果,他翻脸翻得比保卫处门关得都快。他冲着门缝做了个挑衅的手势:“桦城医学院了不起?我桦钢厂的!”

“王阳!”

王阳愣了下,回过头来。沈墨一身素衣,站在走廊的尽头,正冷冷地看着他。

王阳脸上又出现了习惯性的憨笑。

雨停了,太阳有要露头的趋势,气温很宜人,王阳和沈墨一前一后走在校园的小路上,路面有不少落叶,脚踩上去的声音让人心情舒畅。

沈墨微微嘟着嘴,面色不快。王阳跟在一旁,绘声绘色、滔滔不绝地说着什么。

“什么叫恶人自有天收?嚯!那个叫海哥的小子被揍得一脸血!也不知道是谁动的手,手真黑!你说这报应也来得太快了,坏人碰上了狠人。不过海哥得庆幸没落到我手里,我一拳头下去能把他开瓢,你信不?”沈墨突然立定,王阳猛地一刹车,就像那天跟着海哥时刹车一样。

沈墨冷冷地说:“你来就是跟我说这个的?”王阳讪讪地道:“我想让你高兴高兴——”

他话说到一半,就被沈墨打断了:“那个什么海哥跟我有关系吗?如果不是你一再提醒,那天的事我本来都忘了。”

“那么糟心的事真能全都忘了?你这姑娘好,心大。”

“人生那么短,干吗非跟自己过不去?”沈墨黯然地道,“不高兴的事,我一件都不想记住。”

王阳小心翼翼地离沈墨近了一些:“那我算‘高兴’那拨的还是

‘不高兴’那拨的?”沈墨忍不住扑哧一笑,又迅速收住笑意。

那笑容就像落地就化的初雪一般,只出现了几秒钟,但王阳已经很满足了。王阳说:“你笑得真好看。”

“我去维多利亚弹琴只是为了勤工俭学,不想跟社会上的人有太多牵扯。”沈墨认真地看着王阳,“谢谢你那天帮了我,以后请你不要老来学校找我。”王阳身子晃了晃,嘴张了张,没说出话来,失落蔓延至全身。

“再见。”沈墨转过身,紧紧咬着嘴唇,快步向着女生宿舍走去。

“沈墨!”

她没回头,但她的心绪其实还留在身后的那个男生身上。她踌躇良久,终于停下了脚步。

“那不在学校时我能找你吗?”沈墨努力板着脸,转过身:“你挺会钻空子啊,为什么呀?”

“我……我喜欢你啊!”

沈墨没绷住,笑了。这个叫王阳的男生,似乎就是有一种让人嘴角往上弯的魔力。

不过,等王阳回了家,面对王响和罗美素,他的这种魔力好像就消失了。

报纸微卷,被王响拎在手里,隐约能看到“晚报”两个字,不知道是桦城的还是桦钢厂的。王响习惯性地用报纸敲着大胯走到厕所门口,完全没料到门被反锁了。他习惯性地一拉门,没拉开,腰还差点儿闪了。

王响不耐烦地敲门:“还没完事呢?”

“快了!”霸占着厕所的王阳声音理直气壮。

王响捂着肚子直转磨:“半个小时了,搓澡都能搓下一层皮了!”罗美素也扯着脖子喊:“阳儿啊,赶紧让你爸进去,他肠胃不好。”

这话一出,王响也不转磨了,也不催了,把“枪口”对准罗美素:

“我怎么就肠胃不好了?你看谁都有病!”

“我这不是替你催吗?”

王响把报纸一扔,试图通过门缝往厕所里看:“王阳这几天咋了?原来让他洗澡得满院子逮他,现在一洗一个钟头,水不要钱啊?”

“不是哪儿不舒坦吧?”王响翻了个白眼,转身往外走:“跟你说也是白说。”

“你干啥去?”

“蹲坑——公共的!”

听着门外渐远的声音,王阳继续开腔。

“夏天夏天悄悄过去留下小秘密,压心底压心底,不能告诉你——”

这里空间狭小,与其说是厕所,不如说是多了个坑的储物间,洗脸盆加暖壶,等于花洒加热水器。

王阳对着镜子中的自己搔首弄姿,就像吃进去了一个名为“恋爱”的气球,整个人都要飘起来了。他一会儿弄弄湿漉漉的刘海,一会儿撇撇嘴,用手摸着脸,似乎在检查脸上有没有粉刺和痤疮。看到最后,他满意地笑了一下,掂了掂水壶——还剩一半的水。他把水一股脑都倒进了洗脸盆中。

“浪漫的夏季,还有浪漫的一个你,给我一个粉红的回忆……就在就在秋天的梦里我又遇见你,总是不能忘——”

最后两个字还没唱出来,他就端起满满一盆水从自己的脑袋上浇了下来,水蒸气顿时模糊了他面前的镜子……哼唱声戛然而止。

水雾逐渐散去,王阳使劲晃了晃脑袋,努力眨了眨眼。镜子里那个欢愉到极致的自己瞬间消失,只露出一张肤色暗黄、憔悴到极致的脸,冷清的厕所也跟充满暖意的镜中世界大相径庭。

王阳呆呆地盯着自己看了一会儿,突然蹲在地上大哭起来。他根本无法接受,仅仅过去一个月,那个笑靥如花的女孩就不知所终了。

这哭声没有任何铺垫,上来就是最高分贝的,只会来自崩溃到极致的人。

然而,他没有料想到,往后几天,警车会三番五次地出入桦钢厂区。

一切都没有结束,一切才刚开始。

5

麻绳专挑细处断,厄运只找苦命人。秋天的冻雨根本不会可怜任何辛苦劳作的人,执意要在泔水工本就沉重的肩膀上再添冷气。

泔水工是个小青年,身上的雨衣估计比他的岁数都大。他骑着一辆沾满乌黑的油渍、根本看不出原本颜色的三轮车来到桦钢厂宿舍区的后街。这里坐落着十几座餐馆,门脸错落有致,都还在雨中沉睡。

三轮车停在徐姐冷面馆门口,泔水工敲了敲车上架着的两个泔水桶,高声喊起来:“徐姐——”

徐姐随便裹了件衣服,斜靠在门口,朝着泔水工勾了勾手。两个人径直走向冷面馆的后厨房外,交涉了一会儿后,泔水工就接过铁钩子,手脚并用,和下水道较起劲来。

徐姐帮不上忙,只能靠在厨房的屋檐下躲雨。干了半辈子生意,她对后厨、泔水和下水道的味道几乎免疫了,还能在旁边嗑瓜子呢。

“这天咋这么冷呢?”她说。

不知道是被雨水糊的还是被味道熏的,泔水工有些睁不开眼:

“姐,下水道堵得厉害,你得叫人专门来通通。”

“不是姐说你,肯定是你昨天的泔水没整干净,要不咋就堵上了?”徐姐没打算放泔水工一马,“昨天还好好的呢,你说咋办?”

泔水工无奈地放下铁钩子,直接上手掏了:“这个真赖不着我……来都来了,我下手试试。”

泔水工摸索了一会儿,手一用劲,拽上来一块骨头。就像卡扣相交,榫卯结合,钥锁匹配,他满意地看了看骨头,那意思是:这下肯定通了。

徐姐见状,一把将骨头夺过来,眼珠转了转,脸色顿时变了。她挥着骨头开骂:“什么玩意儿!别以为我不知道,瞅着我家生意好就下绊子,这种下三烂的事也干得出来,小心出门让车压死!”顺着骨头指的方向,可以看到一家牛肉汤店的招牌。

泔水工的表情变了,他又把手伸进下水道:“不对,咋还堵着呢?”

他话音刚落,一只脏兮兮、湿淋淋的手提包被捞了上来,他依稀还能看见手提包上的两个白色大字。

手提包的拉链半开着,徐姐一把推开泔水工,蹲下身去把拉链拉开,嘴里还骂骂咧咧的:“别让我逮着你,哪天我跑你家去——”徐姐朝里面看了一眼,声音陡然停止。

她的手松了,骨头掉到了地上,她身子软了,尖叫声自然流露,引来了马德胜、贺芳、崔国栋和李群四人组。

贺芳从相机取景框上收回视线,跟其他三人一起勘查现场情况。

贺芳说:“手提包里的人体组织有一百块左右,碎尸手法跟上次相同,尸块大小均匀。跟咱们判断的一样,死者是年轻女性。”

马德胜问:“有完整的部分吗?”贺芳摇了摇头:“没有,除了店主发现的那根股骨。”

马德胜直起身子,抬起头,雨水打得他眼皮都睁不开。他向远处张望,这儿四下都没遮挡,前后的大路小路通向生活区的四面八方。

“还得有。”不知道他是在告知身边的同事,还是在自言自语。

午饭时间,厂里又发现尸块的消息传到了王响的耳朵里。彼时,他正在厨房做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