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不丁陈菀开口:“要来一支吗?”她摸出烟盒。然后就看到男人皱了一下眉,答:“我不抽。”不知为何,这反应居然令陈菀有点得意,她“哦”了一声。她知道自己是极美的,微卷的长发,纤素的手。黑色毛衫和长裙搭配得很好,妆也画得恰到好处。手腕处有一只小鸟的纹身,平时她并不露出来。但现在是回乡探亲,所以并不在意。此刻八分袖的毛衫,遮不住那只黑色细小的鸟。而她正用这只手,拈着烟盒,离他的手不远。她知道他看见了。
陈菀大学交过一个男朋友,但双方还未有过深层的肉体关系,就无疾而终。她从来没有跟别的男人亲热过,也冷漠地逃避过不少人的勾引和示好。可此刻她站在他的身边,穿着高跟鞋还比他低半个头。如果他此刻把她打横抱起,扔进船舱里,她竟然也不会觉得太抗拒和害怕。
他走近船舱里,发动马达,船“突突”地驶向江心了。
只留给她一个船屁股。
陈菀拎着鱼,慢慢往河堤上的广场走。想想自己今天还真的是晕了头,被一个惊鸿一瞥的男人,迷得三五六道的。还是个赤脚打渔的。
你知道你这一生,会遇见那么几个人。他或许在你的生命里停留很久,或许只给你一眨眼的时光。可他是如此不同,像雾气飘浮的江上,突然穿破的阳光。只留下耀眼的一瞬,却叫你一辈子难忘。此后在漫长的时光里,你会偶尔想起那道光的轮廓、气味、颜色、温度……后来记忆很快就模糊了,但他带给你的感觉,却日久弥新。你知道这辈子,再也遇不到第二个这样的人了。
世上大概只有千万分之一的幸运儿,可以长久地得到他。
你我通常都不是其中之一。
不过明澹留给陈菀的印象当真深刻,这夜她做梦时,居然梦见一双大脚,沾着水,踩在深褐色甲板上。还有男人的脸,模糊的,却又变得清晰。那是太干净太明透的一张脸,因而帅得让人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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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回了趟老家,就写了这个小文。这次没有刑警,也没有命案,就是两个普通人的普通爱情。不过,你们知道我一向坑品极好的。上次不小心坑了《暮色》,我当然不能让这种事再发生了。
一共10个小节,今天开始,每天中午12点更1节,10天更完。不得不承认,当更完这个小文后,我曾经完美的坑品,必然得到强有力的拯救和重塑。
最后,谢谢昨天大家的生日祝福,因为比较多,所以微博上我就没有一一回复。之前就想着写这个小短文送给你们咩~每天中午给你们下下饭,开心咩?
明天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