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在电话里大叫出来:“什么?你们分居了?为什么?”
我耳朵生痛,把话筒拿远,皱着眉头。
离婚,是当事人的婚姻出了问题,可问为什么的总是别人。
我说:“妈,我们今天已经签字了,反对无效。”
妈妈问:“是谁先提出的?”
我说:“是我,我喜欢上了别人。”
妈妈不信,说:“你是我女儿,我知道你是怎样的人!”
我笑,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怎样的人。我说:“妈你不用担心,这世界每天都有无数对夫妻离婚,我们只不过是其中的一对而已。”
妈妈反驳:“可这世界上也有无数对夫妇白头偕老,你们为什么不是其中的一对?”
我苦笑,“我们掌握不好这门技术。”
妈妈说,丹心,丹心。给你的名字没有起对,你总让我担心。
我鼻子酸了,只有母亲才会这样爱我包容我。我说:“妈,我没事。我还年轻,还有机会找个好男人。”
妈妈还是不停地说:“怎么好好的就突然分居了,房子和车……”我挂电话时她还在那头叫“丹心?丹心?”
然后一片寂静。
我觉得很疲惫,空空的屋子里,只有我和我的猫在一起。我环视这间豪华高档的套房,墙上还挂着我们的旅行时的照片,背景是九寨沟人间天堂的风光。那时他的俊美中还带着一点点青涩,而我正在热恋中。
我站在沙发上,摘下那张照片,丢到角落里,颓废地倒在沙发上。
我和他提到离婚时,他就是坐在这张沙发上的。
我很直接地说:“程瑞,我想和你分居。”
我说我想分居,就像平时告诉他“程瑞,我想上街买点东西”或“程瑞,我想回趟父母家”一样。
他正在看曲谱。今年他的事业正达到顶峰,上一张专辑创下最高销量,满世界铺天盖地都是他的新闻和海报,他们称他为塞壬。宣传海报上,他□着上身,海草缠绕在他身上。
我的丈夫,英俊性感,入了多少少女的春梦,却无可奈何地走出了我的生活。
他听到我说的话,有点惊讶地抬起头看我,一双不论时光如何流逝依旧深邃动人的眼睛盯着我的眼睛。他看着我,沉默了很久很久,久到我考虑是否要把刚才的话重复一遍时,他轻轻说:“还是要走到这一步吗……”
我当他同意了。这个过程是很多离婚夫妻羡慕的:在最短的时间内,用最简洁的语言和最平静的方式得到最理想的结局。社会流动人口那么多,来了又走根本没什么,这世界上谁都陪不了你一辈子。
电话声又响起来了,估计是妈妈发动亲戚朋友来轮番轰炸的。
结果是程瑞,他问:“你没睡吗?”
我看看钟,才九点。笑道:“我在等待十二点的钟声呢!”
他沉默了一会,说:“我想今天回来拿点东西。”
没问题。
这房子是他买的,分开时给了我。他是个很会善后的男人,说要和他分手的是我,但把我今后的事安排地稳稳当当的人是他。房子、车、首饰、信贷,甚至书房里的一株米兰花。
那是我送他的结婚周年礼。他送我钻石,我送他花。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花却只开一季。我赚了呢。
我放下电话,然后拔了电话线,以防止家里三姑六婆们接连不断的“爱”的询问。当初结婚的时候,受了她们多少风言冷语,什么好好一个大学生却偏偏嫁一个酒吧里唱歌的小子,是不是自甘堕落不清不楚肯定是奉子成婚云云。父亲气得扇我一个耳光,母亲好久没同我说话。
可我还是嫁了他。那时候年轻,有年轻的身和心,还有年轻的勇气。爱情天大地大,而我只拥有他。
程瑞说,我会对你好。我便紧紧抱住他。
那个时候啊。
还好母亲生气是因为我没有告诉他们就离了婚,而不是怕亲戚知道了丢人现眼。她怕我受到伤害,虽然那已经是不可避免的。
不存在没有伤痕的成年人,只是我们有遮掩的华服而已。
我去卧室先收拾他的东西,好让他回来拿。
打开衣柜,就看到了我买给他的一件大衣。那时我们才交往。我在名牌店里找到这件衣服,我想他极适合这乳白色和这大小,然后花了一个月的工资买了下来。那时他穿着这衣服高贵耀眼,像有聚光灯打在他身上。我当时就肯定,他注定是要红的。
我回想,觉得他那样的好端端的一个男人,硬要逼成丈夫,实在有些不忍。于是有点理解歌迷们憎恨我的心情了。这叫暴殄天物。
我拿起他常穿的衣服放床上,开始叠。想电视里男人离家出走,妻子扯着衣服拽着箱子苦苦哀求,我却还帮着收拾。母亲见到了不知怎么个嚷嚷法,她一辈子都把腰杆挺得笔直,见女儿这样作践自己,不咬舌头!
我和程瑞的新房只有十五平方,一扇窗户,对着一面爬满青藤的砖墙,吊扇一转起来就咣当咣当响。夏天蚊子很多,我点起蚊香加班看文件,他坐在席子上弹吉他。他唱着写给我的歌,他是在海上唱歌的塞壬,我是船上被他诱惑的少女。
那时候我们没有钱,他穿着磨白了的牛仔裤,我素面朝天。我们周末会赶个大早买两张半票进公园,游荡到日暮时分才出来。后来公园收全票了,他就带着我去爬墙,有次被管理员发现,我们疯跑过三条街才逃脱。
这些,我父母不知道,他的朋友不知道,他的歌迷也不知道。
后来他红了。他当然会红,听过他的歌的人都会这么认为。他的海报出现在大街上,他的人出现在电视里。我睡得迷迷糊糊之际,他才回来,带着烟味的嘴唇吻吻我,翻身立刻睡着。
这些,别人也不知道。
女孩子们在网上呐喊着爱她,我在她们嘴里,只是“那个女人”,没有名字的女人。塞壬还是塞壬,昔日的少女却变成碍眼的黄脸婆了。
在她们眼里,我就是那种穷奢极侈,娇生惯养,徒有其表的女人,外出时有红色法拉利,买名牌时用丈夫的金卡,一招手就有成群仆人专门伺候,首饰挂得像饰品架,围貂皮,踏高根拖鞋,伸出手来指尖红红,十米远就能闻到身上香水味……
我停下手上的事。他说搬说得容易,这五柜子的衣服他怎么带走。然后去收拾桌子,一拉开抽屉,就看到我们的婚戒。
我愣了几秒,然后把戒指从盒子里取了出来,发呆,考虑呆会是否要把戒指给他让他带走做纪念。
真让人头痛。签了字,说话都要再三思量才敢出口,生怕出点差错昔日夫妻转眼就成了仇人。以前一个朋友离了婚,跑来向我诉苦,说签字时她不过抱怨笔不好用,那男人就凶她:怎么?就那么急?
可我知道程瑞决不会这样。他是个好男人,重情重义,识得大体,温柔体贴。我嫁他六年,是我的荣幸。他不再爱我,但他仍是个上等男人。
我全无了心思,回到客厅。
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我失恋。三年恩爱转头空,不胜人生一场醉。老外跑过来,在我身边叽里咕噜,可怜我是外语系学生,那时候也听不懂半个词。那洋人来拉我,程瑞突然从台上跳下来,大吼:别碰我的女人!然后将我带走,丢进出租车里。
我一直笑。现在回想起来,一直牢牢记得他那时的每句话,可见凡事有前兆。
第二张专辑大卖后,他才长长舒了一口气,这才回头看到我寂寞的笑。他一张夺目的脸,大帽子加高领衣服,我替他热。我们跑去□广场。黑幕下,车来车往、灯火辉煌。我们激动地拥抱对方,像初相恋一样热情,像偷情一样兴奋。我忽然觉得忧伤,我怀念以前吃完晚饭手拉手走在大街上的日子,怀念他在酒吧昏暗的台上唱着最后一首献给我的歌,怀念那日日夜夜平淡幸福的厮守。
墙上的钟敲了十下。我站起来去厨房找点吃的。一打开冰箱,只有酒。我拿了一瓶,倒上满满一杯,一饮而尽。然后坐到客厅里,打开电视,欢乐的声音顿时泻了一屋子。
然后手机响了,我跳起来,回忆起我拔了电话线的。
程瑞在那头大声说:“丹心?你电话怎么突然打不通,我还以为你出事了。”
“没事!没事!”我忙说,“你什么时候到?”
“这里出车祸,给堵住了,要晚点到。”
我对着手机苦笑。又是迟到。离婚了还要上演这戏码。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在等待中生活。等待那人回家,等待那人给我打电话,等待他记起我这个人。记不清在沙发上睡着了多少次,记不清在餐厅里空等了多少回,终于明白原来婚姻不是结束,婚姻是另外一个开始,“从此幸福”依旧存在于童话。那些爱情小说着实害惨了少女们。
电视里有女孩子在大叫:芊雯!我惊醒过来。
那个女子依旧娇艳美丽不可方物。一度,她和我丈夫的绯闻漫天飞。
我见过这位女士,是在一部电影的首映式上。我着白色套装,她则是黑色露背小礼服,活似要来场正义于邪恶的较量。我们一握手,记者的闪光灯就唰唰亮,闪了我的眼睛。我有些躲闪,她却立刻摆好了姿势千娇百媚大大方方。
回来路上我问程瑞:“有没有心动?”
程瑞屈起中指敲我脑袋,说:“胡思乱想!”
我总是开他们玩笑,我有黑色幽默,我苦中作乐。报纸上报道他们如何出双入对,我嘻嘻哈哈边看边念边吃苹果。他们当然不拿我来炒作,他们不稀罕我。
后来我上网看到歌迷们高呼着要程瑞离婚,“休了那个婆娘”,和芊雯双宿双飞。我这才觉得这事不好玩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我成了粗鄙庸俗的村妇,程瑞是娶错了老婆的才子,芊雯女士倒成了与他心意相同才华共赏的红颜知己。
这感觉不好,真的不好。我是一个善良无害的女人,为什么我的嘴脸被刻画得那么丑恶?
我识英雄于微时,我错了吗?可是我怀璧,于是我错了。
我突然觉得口里很苦,又仰头灌了一口酒。程瑞还没到,但我有足够的耐心等,可以一直等下去。
我们婚后程瑞唯一一次大假,我们唯一一次旅行,我们去了很多地方。在阿尔卑斯山脚,温暖的小旅店里,我们围一张大大的羊毛毯子,缩在窗户前壁炉旁,看窗外白雪覆盖的山和草地,看天空深深的蓝色。
我看漫天飞雪映衬下的天空,不知道这美丽后面有什么。
程瑞问我怎么一直不说话。
我说:“小时候,大人说每个人都有一颗本命星。有阵子我就夜夜抬头看,那里定有一颗独一无二的星,那是属于我的。”
他紧经拥抱我说,我就是属于你的,属于你一个人的。
但是他错了。
酒瓶空了,我放下瓶子,看钟,已经十点半。我又去拿了瓶酒。我其实不应该喝那么多,我酒量不高,万一到时候见了他管不住舌头胡言乱语该怎么办?那太丢脸了,我不要。我是个坚强自信的女人,我死要面子活受罪,即使整个世界塌方了,我也要在废墟上抬头挺胸地活着。
他会怎么看,他会怎么说,都不管了,他已经我不是我丈夫。以前一颗心悬在他身上,一双眼睛只看着他,一对耳朵只听他的话。现在离了婚,由奴隶解放为将军,乐得轻松。
电视里,主持人问芊雯和初恋情人第一次约会在哪里。她含糊答学校。我突然想,我和程瑞的第一次约会在哪里?
记得是在街角一家面条店。夏日的傍晚,天边一片火烧云,我们两个面对面坐在闷热的小店里,趟着汗水吃牛肉面。程瑞那时候就是一个大男孩,他不友善地说,大小姐,你时间多得可以打水漂,我却靠着晚上赚点钱糊口。你要玩可以,放过我行不行!
我笑眯眯道,要不要再来一碗冰绿豆沙?
他苦恼,自尊与食欲在战斗,最后放弃尊严选择了一碗冰凉清甜的绿豆沙。
那是我们的开始,清贫少年和天真少女,像所有那个年纪的爱情一样轻盈浪漫。我着迷地看着他半瞌着眼睛唱情歌,他亦着迷地看着我在他那间小厨房里忙忙碌碌。那时候谁都没有想到多年后两个疲惫的成年人会坐在一张桌子上签署一份叫离婚协议书的文件。
许多夫妻都只可以同患难,不可共富贵啊。
然后门铃就响起来了。我跳起来,手忙脚乱地把酒瓶藏好,匆匆涮了口,这才去开门。
站在门外的居然是月如姐。程瑞的经纪人。
十点半不算早了,我去厨房为她冲了杯柠檬红茶。出去时就看到她正拿着我丢到一边的照片在看,对我说:“你下定了决心后也真够狠的。”
我耸耸肩:“不然怎么叫下定决心。”
她接过红茶,开始游说。
“凡事都会有转机,看着明明走到了死角,谁知暗处还有一扇门。你们太仓促,会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