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原来如此。”他点点头,“我之前也爬过,但是方向不同。我在路上还搞了一个圆锥帐篷,在里面住了四五个月。”
“你住在圆锥帐篷里?”我有点吃惊。
他点点头。“对,就我自己。我挺喜欢的,但是有时候会很寂寞。对了,我叫克莱德。”他伸出手来。
“我叫谢莉尔。”说着,我也伸出手来跟他握手。
“想不想跟我去喝杯茶?”
“谢啦,我在等一个朋友下班呢。”我迅速瞄了一眼俱乐部的门口,生怕乔纳森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冒了出来。
“嗯。我的货车就在这儿,我们俩哪儿也不去。”他指了指在停车位上的一辆米色货车,“我不住帐篷的时候,就住在那里面。那也是我现在的住处。这几年我一直尝试着当个隐士,但是偶尔来镇上听听音乐也不错。”
“我了解你的意思。”我会心一笑。其实我挺喜欢他的,说话温柔,让我想起在北明尼苏达州认识的几个男人。他们都是我妈妈和艾迪的朋友,敢于冒险,思想开明,属于跟大众群体格格不入的那一群。妈妈去世后,我几乎没再见过他们。现在我感觉似乎从来就没有了解过他们,也没有机会再去了解他们了。现在感觉我童年生长的地方物是人非,变得遥远而模糊。
“那么,很高兴见到你,谢莉尔。”克莱德起身要走,“我要去泡壶茶了。但是,很欢迎你也来喝茶。”
“好的。”我几乎不假思索地回答,“我想喝茶。”
每次看到这种类似房车的布置,我都会特别吃惊,觉得十分带劲。克莱德的“房车”也让我很吃惊,既整洁又器具齐全,既优雅又富有艺术气息,既时髦又十分实用。里面有一个柴火炉、一个小厨房、一排蜡烛,还有一串圣诞节彩灯,闪着可爱的亮光。货车内三面是书架,上面排满了各种书籍,下面正好有一张宽宽的床顶着书架。我踢掉凉鞋,横躺在床上,从上面的书架抽出几本书来。克莱德则忙着烧水。这些书有关于当和尚的,有关于居住在山洞的居民的,有关于北极圈和亚马孙森林居民的,还有一本讲的是华盛顿州的一座岛屿。
“这茶叶是我用自己种的甘菊做的。”水烧开了,克莱德把热水倒进茶壶里。茶泡好需要一段时间,他点燃几支蜡烛,然后走过来也坐在床上。我趴在床上,用胳膊肘支着身子,翻看一本关于印度神灵的插画书。
这些图画得很精细,每页上还有一些文字解释。“你相信轮回吗?”我问道。
“我不信。”他很严肃地说,“我认为我们只有一辈子,我们的存在有重要的意义。仅此而已。你信什么?”
“我还在寻找我的信仰。”我说话的时候,他很自然地把一个有点烫手的马克杯递给我。
“我还有个东西,你要是喜欢的话,可以试一下。这是我从森林里找到的。”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很像生姜的根茎,上面有很多突节,他把它放在手心里给我看。“这是可以咀嚼的鸦片。”
“鸦片?”我有点困惑。
“不过这个味道更淡,只会让你有种放松的兴奋感。你想要尝尝吗?”
“好啊。”我几乎不假思索地回答。他撕了一块儿给我,又撕了一块放进自己嘴里。
“咀嚼吗?”我问道,他点点头。我把那东西放进嘴里咀嚼起来,但是味道跟咀嚼木头没什么差别。过了一会儿我才意识到,不沾鸦片或是某个陌生男人给我的根茎才是上策,即便这个男人看上去和善而友好。想到这里,我就把口里的东西吐到手心里。
“你不喜欢?”他大声笑出来,递过一个小垃圾桶让我扔进去。
我跟克莱德一直聊到11点,然后他走路把我送到了俱乐部的前门。“祝你一路顺风。”他真诚地对我说,然后我们拥抱了一下。
一会儿,乔纳森出现了,带我去坐车。他的车是一辆旧的别克云雀,他亲切地叫它“碧翠丝”。
“工作怎么样?”坐在他身边的时候,我问他。现在我不再像之前在酒吧里他看我的时候那么紧张了。
“挺好的。”
已经是深夜了,夜色似乎更浓了。在我们驾车离开阿什兰的路上,他告诉我他在有机农场的生活。农场是他朋友的,他免费住在那儿,作为回报只需要帮帮忙。他转过头看着我,因为跑过来找我,脸上泛起的红晕隐隐的还未消去。中间他转了几条路,到后来我完全搞不清楚身在阿什兰的什么方位了,这意味着我也就不知道我的背包在什么方位了。我很后悔没有带上它。上路以后,我还没有一次距离我的包这么远,而且这种感觉十分奇怪。后来车子终于拐进农场车道,驶过一座没亮灯的房子,惹得一片狗吠声。然后他又驶入一条有很多车辙印的泥路,泥路两边都是玉米和野花。最后车灯照亮了一个立在木台上的方形帐篷,他才把车停下。
“那就是我住的地方。”他指了指那个大帐篷。这里要比阿什兰市区更凉一些,我禁不住打了个寒战。乔纳森很娴熟且自然地把胳膊搭在我身上。我们穿过玉米地,身边是不知名的野花,头顶上一轮满月已经升到半空。我们热切地讨论着我们喜欢的乐队和歌手,或分享演出中发生的一些趣闻逸事。
“我看过米雪儿·夏克的三次演出。”乔纳森激动地跟我分享。
“三次?”我有些不敢相信。
“有一次我冒雪开车去看的。观众席上人数寥寥,也就十几个人。”
“哇哦!”我忍不住发出感叹声。这个男人看过三次米雪儿·夏克的演唱会,不管我的屁股多么“惊世骇俗”,我觉得今晚我的裤子是保不住了。
“哇哦!”他也感叹一声,在黑夜里,他棕色的眼睛格外闪亮。
“哇哦。”我下意识地又说了一句。
“哇哦。”他又重复一遍。
我们只是重复着这个感叹词,这让我有些困惑。话题好像已经不再是关于米雪儿·夏克了。
“这些是什么花儿?”我指了指身边盛开的花朵问他。我内心突然一阵害怕,担心他要吻我。并不是我不想吻他,而是距离上次我亲吻乔已经过去两个月了。而每一次这么长时间不接吻,我都确信自己已经忘记怎么去吻了。为了拖延一下,我就询问他在农场里帮忙的工作内容,他的家人都是谁,他上一个女朋友是谁,在一起多久以及为什么分手。但是他也没怎么回答,也没反问我。
但这对我来说无所谓。他的手搭在我的肩膀上,感觉很舒服。他的手后来又不老实地滑到我的腰部,这种感觉就更棒了。后来我们就一路打闹着向帐篷走去,他突然转过身来吻住了我的唇。我意识到我仍然知道怎么接吻,那些他没回答也没问的问题全都抛到了脑后。
“这太酷了。”他有些意犹未尽。像每一对初吻后的男女,我们也傻乎乎地乐着,不能自持。“很高兴你跟我来了。”
“我也很高兴自己来了。”我能强烈地感受到他的双手在我的腰上游移,手掌的温度透过t恤薄薄的面料传递到我身上。然后他的手又滑到我的牛仔裤上方。此时我们站在乔纳森的车和他的帐篷中间,而我有两个选择:要么回到阿什兰的青旅一个人过夜,要么留下来在他的床上跟他过夜。
“快看天空,”他突然孩子气地指着星空,“全是星星啊!”
“好漂亮啊!”虽然我并没有抬头看天,但还是附和道。我看了一眼被黑夜笼罩的河谷,在黑暗里有点点灯火,还能依稀辨别出房屋和农场。我想到了克莱德,在同一片星空下,一个人在货车里读着书。我不知道太平洋屋脊步道在哪里,但是感觉好像很远很远。我突然想到,我只是前一晚在吵闹的俱乐部对他大声提及一点关于旅程的事情,之后就再也没谈到过,他也没再问过。
他的话打断我的思绪:“我也不知道怎么了,我第一眼看到你,就知道我应该走过去跟你说话。我知道你一定很棒。”“很棒”二字又是很重的地方口音。
“你也很棒。”我也学着他的发音,用了“很棒”这个词,虽然之前我都没这么说过。
他探过身来,又吻了我一下。我狂热地回应他,以一种前所未有的热情吻住了他的唇。我们就站在那里,一遍遍地拥吻着,不去选择哪个方向,周围是玉米地、野花、繁星和月亮,这感觉真是妙极了。我的手慢慢地伸进他的鬈发里,然后摸到他粗壮的臂膀,又抱住他结实的腰部,紧紧地贴住他的身体。每一次做出这个动作,我全身的细胞似乎都被唤醒,提醒我自己有多么渴望。
“你想进去吗?”乔纳森提议道。
我点点头。他让我在外面等一会儿,他进去把灯光和加热器打开。过了一会儿,他出来了,用手掀开帐篷的门帘让我先进。
这个帐篷和我徒步时住的帐篷完全不同,其舒适程度相当于豪华套房。里面开着加热器,不会太冷。帐篷很高,可以完全直立。角落里放着一张双人床,但仍然有足够的空间在里面走动。两个床头都安装了用纸板做的小柜台,上面放着两个用电池的蜡烛形电灯。
“好温馨呀!”我忍不住称赞道。此时,我们俩紧挨着站在门口和床头之间的小空间里,他突然一把拉住我,我们便开始接吻。
“问这个问题有点儿奇怪。”过了一会儿,他突然结结巴巴地说,“我不想假设什么,因为如果咱俩,你知道,一起玩儿的话对我来说完全没问题,这一定会很好。或者你想让我把你送回青旅,即使是现在,也没问题,如果你心里这么想的话。不过我还是希望你不要这么想。但是……我的意思是说,我们不一定非得那个,但是要是我们那个的话……我是说,我没有,没有病也没有别的什么。但是要是咱们……你带安全套了吗?”
“你没有安全套?”
他摇摇头。
“我也没有安全套。”我有些气恼。这真是滑稽透顶了。这一路上我都带着个安全套,带着它穿越了炙热的沙漠和冰冻的雪地,穿越了森林、高山、河流,也度过了最痛苦、无聊和令人兴奋的日子。现在到了这个温暖豪华的帐篷里,里面有双人床,还有用电池的蜡烛形电灯,面前还有一个性感、温和、棕色眼睛、喜欢米雪儿·夏克的男人,正目光灼灼地看着我,而我却没带安全套,只是因为屁股上有两块巴掌大的粗糙皮肤就自觉羞愧,下定决心不脱裤子,所以就故意把安全套留在背包的急救箱里,放在不知道在哪个方向的青旅里面。现在想来,最理性、理智、实际的事情就是该把它放进我那个闻起来有汽油味儿的假钱包里。
“没事儿。”他细声细语地安慰我,握住了我的双手,“我们就可以纯粹玩儿嘛。咱们还有很多事情是可以一起做的。”
所以我们又开始接吻。一直接吻,接吻,接吻。他的手隔着我的衣服摸遍了我的全身,我也摸遍了他的全身。
过了一会儿他突然抽身抬起头,低声对我说:“你想不想脱掉t恤啊?”我笑出声来,因为我的确想把t恤脱下来。然后我就脱了,他站在那里看着我。我现在穿着几个月前打包寄过来的黑色文胸,因为我那时候就想到了阿什兰,我可能得穿。想起最初的动机,我禁不住又笑出来。
“什么事儿这么好笑?”他有些不知所措。
“就……你喜欢我的文胸吗?”我像模特那样挥舞着双手,似乎在做广告一样,“它可是走了很长的路哦。”
“我很高兴它走到了这儿。”他暧昧地说,伸出手,用手指轻轻地抚摩着文胸肩带的边缘,一直到我的锁骨。我原本以为他会顺势把它脱掉,但是他却慢慢地沿着文胸上部,又游走到文胸的下部。他进行这些动作的时候,我看着他的脸。这给我的感觉比与他接吻更加亲密。他做完整套动作以后,几乎不用他碰,我已经几乎站不住了。
“过来。”我把他拉过来,然后摔到床上,顺势甩掉了脚上的凉鞋。我们还穿着牛仔裤,但是都裸着上身,不断地在床上翻滚着。到后来终于累得并排躺在床上,偶尔亲吻一下。他的手抚摩着我的头发,然后是胸部和腰部,最后把牛仔裤的扣子解开。我如梦初醒,记起来屁股上的两块丑陋的疤,一下子滚到一边。
他急忙向我道歉:“对不起,我以为你——”
“不是那个原因。是……有件事我得先告诉你。”
“你结婚了?”
“不是。”我没经大脑就说出这句话,稍后才意识到这的确是实话。我的脑海闪过保罗。我突然又意识到什么事情,一下子坐起身,扭头对着躺在身后的乔纳森问道:“你结婚了?”
“没结婚。没孩子。”他回答得很简短。
“你多大了?”我又问。
“34。”
“我26。”
我们两人各怀心事,所以又不说话了。他这个年纪对我很有诱惑,也很合适。尽管没有问我的情况,但最起码跟我上床的人不再是个男孩儿了。
“你想告诉我什么呀?”他很自然地把手放在我裸露的脊背上,那一刻我意识到自己在颤抖。我很好奇,不知道他有没有感受到。
“是一件我不好意思的事儿。我屁股上的皮肤……有点……我昨天晚上告诉你我在太平洋屋脊步道上徒步你还记得吧?我得一直背着包,后包带儿一直磨着皮肤,所以就变得——”我绞尽脑汁,想避免使用“介于树皮和拔过毛的死鸡皮”这个说法,“变得粗糙了,有些起茧了。我就是不知道会不会吓到你……”
我突然说不出话来,有点倒抽凉气,因为他的双唇吻着我的脊背,双手绕到前面来继续解扣子。他坐起来,紧紧地从后面抱住我,把我的头发撩起来,亲吻着我的脖子,然后是肩膀。我躺下来,一边让他跨到我的身上,一边扭动着想把牛仔裤脱掉。他一路从耳朵吻到喉咙,然后锁骨、胸部、肚脐,然后用肘部撑着身子往下移动,一直吻到我不想让他看到的那两块疤。
“哦,宝贝儿。”他温柔地吻着我最粗糙的那一部分,呢喃道,“你不用担心的。”
在那个帐篷里的经历像是一场狂欢,很有意思,又不仅仅是有意思。6点钟的时候我们都睡了过去,但是两个小时后醒来。虽然很累,但还是醒了。
“今天我休息。”乔纳森坐起来对我说,“你想去海滩吗?”
我连海滩在哪儿都不知道就立刻答应了。今天我也休息,是最后一天。明天我就又得上路了,目的地是火山口湖。我们穿好衣服就上路了。汽车开上了一段漫长的弧路,在森林里穿行了两个小时,又爬过了一座海岸山。开车的时候,我们喝着咖啡、吃着烤饼、听着音乐,谈话的内容也局限在我们昨晚的话题:音乐。这好像是我们能够讨论的唯一话题。后来,车开进一个叫布鲁金斯的沿海小镇,我已经有一半后悔起初答应来了。不仅仅是因为我对乔纳森的兴趣在消减,也是因为我们开了三个小时的车。离太平洋屋脊步道这么远感觉有点奇怪,让我有种背叛它的感觉。
但是一看到广阔无垠的海滩,这种感觉就无影无踪了。和乔纳森并行走在海边,我意识到我之前来过这里,是和保罗一起。我们在附近的州立公园营地里宿的营,此前我们刚去过纽约,当时正在进行漫长的公路旅行。就是那次旅行,我们一起去了大峡谷和拉斯韦加斯、大瑟尔和旧金山,后来又去了波特兰。路上经过这个海滩,我们就停下来宿营。我还记得我们一起生火做晚饭,在野餐桌上打扑克,然后又钻进我的货车后座翻云覆雨一番。这些回忆历历在目。我和保罗来到这里时我是个怎样的人,我之前设想过会发生的事情和后来的确发生的事情,我现在是个怎么样的人,以及一切是如何变得物是人非的,这一切的一切,我都能感觉得到。
我变得安静起来,但是乔纳森并没有问我在想什么。我们安静地走着。尽管是周日下午,但是海滩上几乎没人,我们一直不停地走,到后来,周围只剩下我们两个。
“这儿怎么样?”走到一个地方时,乔纳森突然问我。这个地方的后面有一些黑色大卵石,围成一圈。他把毯子铺在沙滩上,把之前在西夫韦便利店买的午餐放在上面,然后坐了下去。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想再往那边走一走。”我把凉鞋放在毯子旁,赤着脚向前走去。一个人的感觉很棒。风吹着我的头发,沙子按摩着我的脚底。我还捡了一些漂亮的石头,但是很遗憾无法带上路。我走得越来越远,直到看不到乔纳森了才停下来,弯身在沙滩上写下了保罗的名字。
之前连续好几年,我写过很多次他的名字。19岁,我爱上了保罗。此后无论我们在一起还是不在一起,只要我到沙滩,就会这么做。但是这次写下他的名字时,我清楚这是最后一次了。我不想再为他受伤了,也不想再去纠结离开他是不是个错误,更不想因为冤枉了他而一遍遍地自责。我心里想道:如果我原谅了自己呢?如果我就是骗子,我的所作所为没有借口,只是因为我想要和需要这么做呢?如果我后悔了,又回到过去,但却还是重蹈覆辙呢?如果我实际上就是个随随便便、欲求不满的坏女人呢?如果所有这些别人对我的指摘,其背后的原因也是让我来到这里的原因呢?如果我永远无法得到救赎呢?如果我已经得到了救赎呢?
“你想要这个吗?”回去后,我把手里的石头伸到他面前问他。
他微笑着摇摇头,看着我把石头扔回沙滩。
我在他身边坐下来。他把袋子里的东西都拿了出来——有面包圈、奶酪、一小袋蜂蜜、香蕉还有橘子。他给我剥了一个橘子,我就接过来吃了。他突然把手指上面的蜂蜜抹到我的嘴唇上,然后亲吻着吃了下去,最后还不忘轻轻地咬我一下。
然后一段海边蜂蜜幻想曲就开幕了。主要演员是他、我、蜂蜜还有一些掺进来的沙子。蜂蜜涂得哪儿都是:我的嘴,他的嘴,从我的胳膊一直到我的胸脯;他的两只肩膀,一直到他的乳头、肚脐和底裤上部。到最后我有些吃不消了。
“哇哦。”我又喘着粗气说了这个属于我们俩的感叹词。这个词代表的是我的惊叹:我眼前的这个男人虽然不爱说话,但是技术一流,而且我们俩到现在还没进行到最后一步。
他仍旧没有说话,从购物袋里拿出一盒安全套撕开,然后站起来,伸手把我也拉了起来。我让他把我领到一圈卵石那儿,然后钻了进去。尽管光天化日,还是在公共沙滩上,但是这个地方较为隐蔽,当然我并不喜欢打野战。我知道这个星球上一定有人愿意随随便便在某个地方就可以做,但是我还没碰到过这样的人。不过有石头的遮蔽,我也就不管那么多了。毕竟,过去几个月我在野外也干过各种各样别的事情。我能闻到蜂蜜的味道,还有咸咸的沙子味儿和青苔、浮游生物的淡淡的味道。但是很快,这一切都被抛之脑后了,我忘记了自己在户外,忘记了蜂蜜,忘记了他是否问过我哪怕一个问题。
回阿什兰的路上我们没怎么说话。我现在很累,加上没怎么睡觉,所以几乎没劲儿说话。我们安静而平和,一路上听着尼尔·杨的歌声回到了青旅。在那里,我们也没什么仪式,就结束了22个小时的约会。
“谢谢你做的一切。”吻他的时候我轻声地说。现在虽然是周日晚上9点,但是比昨晚更加安静。人们要么都在室内低调办活动,要么在家休息,还有一半的游客已经回家了。
“你的地址。”他边说边递给我一张纸和一支笔。我把丽莎的地址写了下来,心里有一种感觉在升腾,不是悲伤,不是后悔,不是期待,而是一种混合了这三种情绪的感觉。这段时间毫无疑问很开心,但是现在我觉得内心很空虚,就好像没得到某个东西,然后才明白自己其实一直都很想得到它。
我把纸笔还给他。
“别忘了你的钱包。”他从座位上把我的小红袋子拿起来。
“再见。”我拿过包,准备开门下车。
“先别急。”他说着又把我拉过去,狠狠地吻了我。我更加疯狂地回吻他,就像一个延续了我一生的时代就要结束了。
第二天早上,我换上了徒步的行头:原先那件有污点的运动内衣,一条上路以来一直穿着的有点破旧的海军蓝徒步短裤,还有一双新羊毛袜,最后一件准备穿到终点的新t恤,一件写着“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黄字的浅灰色t恤。我背着“怪兽”,腰间挂着滑雪杖,胳膊抱着一个箱子,走到供销社,在熟食区占了张桌子,把包里的东西又重新归置了一遍。
我把东西分成三份:一份是我的装满东西的整齐的“怪兽”背包;一份是装着牛仔裤、文胸和内裤的小箱子,准备稍后寄回给丽莎;还有一个塑料购物袋,里面装满我实在吃不下去的食物,准备在出镇的时候留在邮局那边的徒步客免费箱里。我的下一站是火山口湖国家公园,大概有110英里远。我需要回到太平洋屋脊步道上,但是现在却不想离开阿什兰。我从包里翻出那条“strayed”项链,戴在脖子上。道格给我的那根乌鸦毛还贴在包的内面,放在最初的地方,只不过有点破损凌乱。我抚摩着它,把毛理顺,又重新放好。我把侧包拉链拉开,把里面的急救箱抽出来打开。我从莫哈维沙漠一路带到这里的安全套还在那里,完好如初。我把它拿出来,放进那个要送出去的食物袋里。然后我背好“怪兽”,拿着箱子和塑料购物袋,离开了供销社。
没走多远,我就看到在蛤蟆湖碰到的那个发带男,正坐在上次看见他时坐的地方,面前摆着咖啡罐和一张小纸板。“我要出镇了。”我站在他前面对他说。
他抬起头,看着我点点头。他似乎还没有记起我来——无论是第一次在蛤蟆湖还是前几天在这里。
“你们去找彩虹集会的时候我见过你,我跟另一个叫斯泰茜的女生一起,我们跟你说过话。”
他又点点头,晃了晃只有几个零钱的咖啡罐。
“我这边有一些不需要的食物,不知道你要不要。”说着我把塑料袋放在他身边。
“谢谢你,宝贝儿。”我转身要走的时候他这么说。
我停住脚步,转过身。
“嘿!”我大声喊了一下,“嘿!”这次喊得声音更大,直到他注意到我。
“别叫我‘宝贝儿’!”我有些愠怒。
他双手合十,像是在祈祷,然后向我低下头去。
(1)wilco是芝加哥的一支另类乡村音乐乐队。—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