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加州的前一晚,睡梦中我被树枝的哗哗声和雨点打在帐篷上的啪啪声吵醒。整个夏天一直很干燥,所以后来我就把遮雨罩摘下来了,睡觉时只把帐篷里面的织网搭起来。我一骨碌爬起身,赤脚摸着黑把遮雨罩加到了帐篷上。虽然仍然是8月初,但是我却冻得直打哆嗦。这一周的气温一直保持在90华氏度左右,有时候会达到100华氏度。但是因为下雨刮风的缘故,天气一下子变了脸。回到帐篷,我就穿上了羊毛裤袜和羊毛衫。钻进睡袋后,把拉链一直拉到脖子根儿,把兜帽也紧紧套在头上。第二天清晨6点醒来的时候,背包上系的小型温度计显示,现在只有37华氏度。

天还下着雨,但是我仍然得上路。我把能穿的都穿上,然后沿着高耸的山脊线继续前进。每次停下来超过几分钟,我就会冻得牙齿打战,只有继续步行流汗,才能感觉好一些。旅行手册上说,天气晴好的时候,在这里就能看到北方的俄勒冈州,但现在远处一片浓雾,能见度不超过10英尺。当然,无须看到俄勒冈,我就能感觉到它的存在,静穆地坐落在前方。如果我能一路走到“众神之桥”,就等于穿越了俄勒冈全境。如果我真的成功了,算是何等人呢?要是没成功呢?

10点多,斯泰茜从薄雾中走了出来,沿着路线往回走。前一天我们一起从塞亚德谷上路,晚上则是和雷克斯及两对儿情侣一起扎营。早上的时候,雷克斯坐上汽车回到现实生活中去了,我们几个继续上路,几个小时后也选择分道扬镳。能确定的一点是,这一路上我都不会碰到这两对儿了。但是我和斯泰茜计划在阿什兰见面。她在那边会停留几天,等她的朋友迪赶到那里,然后一起徒步穿越俄勒冈全境。现在看到她让我很吃惊,真不知是人还是鬼。

“我要回到塞亚德谷。”她解释说她浑身发冷,双脚起了泡,而且前天晚上羽绒睡袋淋湿了,晚上之前没法干透。“我要坐汽车去阿什兰。”她有点沮丧,“你到那儿的时候记得去青旅找我。”

我用力地拥抱了一下她,看着她片刻之间消失在雾气之中。

第二天早上,我比平时起得更早。这时的天空是鱼肚灰色。雨已经停了,开始慢慢热起来。我把“怪兽”背好,从营地出发时,感到心情很激动:再有几英里我就走出加州了!

离两州边境不到1英里的时候,路边一根低垂的树枝钩到我的威廉·j.克罗基特手链,然后手链就飞也似的消失在了茂密的灌木中。我仔细地搜遍了乱石和灌木,却一无所获。其实刚进到灌木丛里寻找时,我就知道已经没戏了,所以心里有些恐慌。我甚至都没看清它飞到哪个方向了,只听到细微的“嗖”的一声,就不见了。在这个节骨眼儿上丢了手链看上去有点荒唐,这也明确预示着前方会有麻烦。虽然我努力地想要把这种想法扭转过来,把丢手链当成是一件好事——比如这说明我不再需要某些东西,或者少一些无谓的挂念——但我很快泄了气,只是想到威廉·j.克罗基特本人。这个明尼苏达州人跟我年纪相仿的时候就战死越南,而且遗体一直没有找到,他的家人一定仍然在为他的死去悲伤。我的手链本身只代表了他逝去的年轻生命,也只能说是天妒英才。

但是除了继续赶路,我别无他法。

几分钟之后,我就到达了州界。我停下来,尽情地享受这一刻:这边是加利福尼亚,那边是俄勒冈,一段旅程的结束,另一段旅程的开始。这个如此重要的地方,看上去很不显眼。这里只有一个金属盒子,里面放着一本旅程记录簿,还有一个“距离华盛顿州498英里”的标志——没有提到俄勒冈半个字。

我知道这498英里意味着什么。我在加州走了两个月,但是离当初一个人背着包站在蒂哈查皮道口,想象着走到这个地方的时候,似乎已经过了好几年。我打开金属盒子,把里面的记录簿拿出来,一页页地翻看前几周以来大家的留言。上面有一些陌生人的留言,还有一些以前见都没见过的名字,但是因为一整个夏天行走在路上,我感觉自己已经认识了这些陌生人。最新的留言是那两对儿情侣约翰和莎拉以及山姆和海伦写的。在他们满是兴奋的留言下面,我也写下了自己的话。但是因为情绪太激动,所以就言简意赅地写了一句话:我成功了!

俄勒冈,俄勒冈,俄勒冈!

我来了!踏上俄勒冈的土地,我能看到南面雄伟的沙斯塔山,和北面稍矮一些但是更加庄严肃穆的麦克劳克林山。沿着山脊线走的时候,碰到一片结冰的雪地,我撑着滑雪杖,才安全走过。牛群在我脚下的高原绿地上悠闲地吃着草,挂在它们身上的大方铃不断发出叮叮的响声。“你们好啊,俄勒冈的牛!”我忍不住向它们打起招呼来。

那天晚上露营的时候,明月挂在天边,天空澄澈清冷。我拿出约翰·马克斯维尔·库切的《等待野蛮人》,但是只读了几页。我没法集中注意力,因为我的思绪已经飘到了阿什兰。现在我离它已经很近了,可以允许自己去想了。在那里,会有食物、音乐、美酒和对太平洋屋脊步道一无所知的人们。而最重要的是,那里会有钱等着我,不是之前的20美元,而是250美元!我把250美元的旅行支票放进了阿什兰的补给箱。最初我以为阿什兰会是旅程的终点,所以留了这笔“巨款”犒赏自己。补给箱里没有食物或其他的新补给,只有一张支票和一件“真实世界”里才穿的衣服——我最喜欢的浅蓝色李维斯牛仔裤和一件瘦款黑色t恤,一件全新的黑色蕾丝文胸和搭配的内衣。几个月以前,我就想着用这些东西来庆祝旅途结束,然后搭车回波特兰。后来我改变了行程,就让丽莎把这个小箱子放进另一个装着食物和补给的大箱子里,然后把地址从内华达山的某个我不会去的停靠点改成了这里。我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拿到箱子了——当然是小箱子——这样就可以穿着休闲装在周末自在消费了。

第二天,我搭上了美国志愿队(americorps)一群志愿者的车,在中午饭点儿的时候,终于到了阿什兰。

“你有没有听到那个重大新闻?”我刚爬进他们的货车,其中一个人就问我。

我摇摇头,也没解释自己这两个月很少能听到新闻,所以无论是大事件还是小新闻都不太清楚。

“你知道感恩而死乐队(gratefuldead)吗?”他严肃地问我。我点点头。“杰里·加西亚去世了。”

我站在镇中心的人行道上,俯下身去看当地报纸的头版,上面加西亚的头像显得格外迷幻。报纸放在塑料盒子里,透过前面的挡板能阅读报纸上的文字。现在我穷得都买不起报纸了,只能这么将就着看。我记得曾经很喜欢感恩而死乐队的几首歌,但是没买过他们现场演出的磁带,也没有像一些喜欢他们的朋友那样跟着乐队全国跑。柯特·科本1994年去世的时候让我更加感慨万分——他令人悲伤而又暴力的去世恰如警钟,不仅预示着我们这一代人放荡青春的结束,也预示着我自己放荡青春的结束。不过加西亚的去世给人的感慨更加强烈,就像这不仅是一个时刻的结束,也是一个时代的终结。

我背着包走过几个街区到了邮局。中间经过的一个商店橱窗里竖着一个手工的标志:我们爱你,杰里,安息吧。街道上全是人,有穿得光鲜亮丽来这里度周末的游客,还有一些聚在人行道旁比较叛逆的年轻人,因为巨星去世而格外悲伤。我经过的时候,几个人向我打招呼,一些人还在末了加上“妹妹”这个称呼。走近的时候,才发现这些人最小十几岁,最大都60多岁了。他们的穿衣风格很奇怪,跟嬉皮士、无政府主义者、朋克摇滚、疯狂音乐家这一系列似乎都沾边儿。我就像他们之中的一员:头发又长又乱,皮肤黝黑,身上有文身,因为这一身行头和背包更显得颓废不堪,而且我闻起来也像他们,但是气味更糟。几周之前在城堡岩宿醉以后洗过澡,但是自那以后就没再洗过。然而我不属于他们。我现在就像来自另一个空间和时间的怪物,与这里的一切格格不入。

走过人群的时候,我还发现了一张熟面孔。之前我跟斯泰茜去寻找彩虹集会时,有一群人开着卡车去蛤蟆湖,里面有一个不太爱说话的男人,就坐在人群之中。我兴冲冲地跟他打招呼:“嗨!”但是他只是木讷地点点头,看似并不记得我。

终于走到邮局。我推门进去,满心欢喜地傻笑着。我把名字告诉了柜台后面的女人,她却只给我一个小的加厚信封,没有箱子,也没有放在箱子里的小箱子。没有李维斯牛仔裤,没有黑色蕾丝文胸,没有250美元的旅行支票,更没有我要徒步到下一站——火山口湖国家公园所需要的食物!

“我应该还有一个箱子。”我手里捏着信封,有点紧张地说。

“明天再来看看吧。”她面无表情地回答。

“您确定吗?”我有些结巴了,“我是说……一定是寄到了啊。”

但她无动于衷地摇摇头,她可不管我的死活。对她来说,我只不过是个普通的叛逆青年,又脏又臭,无须挂怀。“下一个。”她不看我,示意队伍前面的那个男人来柜台。

我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出邮局,恐慌和愤怒让视线变得有些模糊。现在我在俄勒冈州的阿什兰,但是浑身只有2块2毛9。晚上在青旅住宿得交房钱,而且往下走也需要食物。但更迫切的是,背着包走了60多天,每天都吃味同嚼蜡的脱水食物,有的时候走一周都不见人影,且气温、地形、高度一直变化,我需要一些东西来犒劳自己。哪怕只有几天啊,老天啊,求求你!

我走到附近的公共电话亭,把“怪兽”摘下来,放在电话亭的地上,然后把门关了起来。待在里面的感觉很爽,我感觉自己已不想再离开这个小小的透明房间了。我记起手里的信封,是我在明尼阿波利斯的朋友劳拉给我写的。打开信封,我把里面的东西拿出来:是一封信,包着一条项链。项链是她亲手做的,上面的字母是银色的,有些斑驳,用弹力线穿着,正好构成我的姓“strayed”。第一眼看上去很像“饥饿”(starved)一词,因为字母y跟其他的字母有些不同,不仅形状更加矮胖,用的模型也不一样,所以才会让人看走眼。我把项链戴好,从电话亭的金属壁面上看着自己扭曲的身影。我把它戴在另一条项链下面。这条项链是用母亲的银色绿松石耳环串起来的。在肯尼迪草原戴上之后,我就一直没有摘下来。

我拿起话筒,想给丽莎打个对方付费的电话,问一下箱子的情况。但是那边无人接听。

我痛苦地在街上游荡着,希望控制自己的物欲。不去想午餐,不去想橱窗里展示的松饼和饼干,也不去想游客们手上纸杯里的拿铁和其他饮料。我走进青旅,想碰碰运气看能不能找到斯泰茜。前台说,她出去了,过会儿才能回来——她已经入住了。“你也想登记入住吗?”前台很热情地招呼我。但是我只是摇了摇头,无奈地走了出来。

我决定去有机食品供销社晃悠一圈。那些叛逆青年聚集在供销社前面的草地上和人行道上,好像要在这儿安营扎寨似的。突然,我看到另一个之前在蛤蟆湖碰到的人,就是那个发带男,那伙人的头儿,像吉米·亨德里克斯一样,一口一个“宝贝儿”。他就坐在供销社入口的人行道旁边,手里拿着一个小纸板,上面用马克笔写着要钱一类的话。他前面还放着一个空咖啡罐儿,里面零零星星放着几个硬币。

“嗨。”我在他面前站定,兴奋地跟他打招呼。在他乡看见一个熟悉的面孔,哪怕是他的面孔,也让人心情振奋。他还是戴着那个脏兮兮的发带。

“你好。”他明显没有认出我来,也没有伸手朝我要钱。很明显,我这身打扮也不像有钱人。“你四处旅游?”他有一搭没一搭地问我。

“我在太平洋屋脊步道上徒步。”我故意把后半句加重,看他能不能想起来。

他点点头,仍然没有认出我来:“很多外地人今天都来参加感恩而死的纪念活动。”

“有纪念活动?”我忍不住反问一句。

“今晚上有吧。”

我很好奇,不知他有没有像之前说的那样自己在火山口湖办个小型彩虹集会。但是我的好奇心仅限于瞎想而已,我并不想张口问他。“看开些吧。”我冒出这么句话,然后走开了。

走进供销社,里面的空调风吹到我裸露的胳膊和腿上,感觉很奇怪。这一路上,我也在几个补给站逛过便利店和小型的面向游客的综合型商店,但是上路以来还是第一次来到这种店。我在过道上来回踱步,浏览着买不起的东西。各种商品眼花缭乱,我的脑子有些晕眩。我以前怎么会对这些东西都熟视无睹呢?一罐罐的腌菜、装在纸袋里的新鲜法式长条面包、一瓶瓶的橙汁、一盒盒的冰沙,还有最重要的,箱子里光彩夺目的新鲜农产品。我流连在果蔬区,尽力把香气吸入肺中。土豆、去根的生菜、油桃,还有酸橙,新鲜诱人。我一直努力抑制着自己的欲望,不把这些食物偷偷放进口袋里。所以,闻闻气味儿是我唯一能做的了。

我又走到健康和美容区,把好几种乳液的免费试用装倒在手心里,然后把全身擦了个遍。乳液淡淡的清香让我几乎要醉了,我甚至能辨别出它们都是什么气味儿的:有桃子味儿的,有椰子味儿的,还有薰衣草味儿和橙味儿的。口红的试用装有好几款,想了很久才选定一款叫“梅雾”的口红。展台附近有个药用玻璃罐,里面放着一些据说是“自然、有机、再生利用”的产品,看上去很像棉签。不管三七二十一,我打开银色的盖子,拿了一根出来,回到口红区,涂抹着口红。之所以选这款,是因为这个颜色跟我过上徒步生活之前用的口红颜色相近。我的脸经过风吹日晒有些沧桑,用了这款口红后,我的嘴显得花哨又疯狂,让我觉得自己像极了小丑。

“您需要什么服务吗?”一个戴着金属框眼镜的女服务员走了过来。我注意到她的名牌上写着“珍·g”。

“不了,谢谢你。我只是随便看看。”我有些不知所措。

“这款颜色跟您的蓝眼睛很搭,涂上很漂亮。”她开始热情地向我推销。

“真的吗?”我一下子害羞起来。我看着小圆镜子里面的自己,不停地转换着角度,就好像真的要考虑着买这款产品一样。

“我也很喜欢您的项链,”她看着我的项链小声念了出来,“饥饿,有趣儿。”

我的手下意识地放在项链上,更正她:“实际上,是strayed,是我的姓。”

“欸?是哦。”她靠近我,仔细研究了一会儿,“看的角度不对。不过两个意思都很有趣儿。”

“是一种光影错觉,要的就是这种效果。”我立即补上一句,似乎容不得别人挑剔这条项链的毛病。

沿着过道,我又游走到熟食区,抽了一张粗糙的纸巾,把嘴上的口红擦掉了。走到柠檬汁区,我迈不动步了。让我十分气恼的是,这里竟然没有我喜欢的斯纳普柠檬汁,所以只能用身上所有的钱买了一瓶“天然、有机、鲜榨、无添加”的柠檬汁,一屁股坐在供销社前面的草地上。虽然到了这里我很兴奋,但是到现在我都没吃过东西,便从背包里拿出一根蛋白质能量棒和一些走了味儿的坚果。吃的时候,我命令自己不去想原计划吃的午餐:恺撒沙拉加一片烤鸡胸;主餐是一篮法式脆皮面包,可以蘸着橄榄油吃;饮料是健怡可乐,甜点是香蕉船。但是这些都成了泡影,我只能吸着柠檬汁,享受着这唯一的快乐。为了打发时间,我开始跟走上前来的人说话,而且来者不拒。有刚从密歇根搬到阿什兰来读书的男学生,有在乐队里谋生的男鼓手,有专门做圣母像的女陶工,还有一个操着欧洲口音问我要不要当晚去参加杰里·加西亚纪念活动的美女。

她给我一张宣传单,顶部写着“纪念杰里”。

“活动地点就在青旅附近的俱乐部,不知道你是不是会在青旅过夜。”她一字一顿地跟我介绍活动。趁这个时候,我仔细地打量了一下她,丰满又漂亮,亚麻色的头发梳成了宽松的圆发髻。“我们也在四处旅游。”当看到我的背包,她又笑着补充一句。我还在想“我们”是什么意思的时候,一个男子出现在她身边。看身形,他俩完全相反。这个男子长得很高,却很瘦削,穿着男式及膝栗色裹裙,露出的膝盖皮包骨,头发扎成了四五条小辫儿。

“你是搭便车到这儿的?”那个男子开腔问我,听口音应该是美国人。

我给他们解释了我在徒步穿越太平洋屋脊步道,以及准备在阿什兰休息过周末。这个男的反应冷淡,但是那个女子却一脸错愕。

“我叫苏珊娜,是瑞士人。”她自我介绍的时候握住了我的手,“我们把你做的这件事叫作‘朝圣之旅’。要是你愿意的话,我想给你揉揉脚。”

“啊,你人太好了,但是没必要这么做。”我推辞道。

“我想这么做,这是我的荣幸。这是我们瑞士人特有的方式。我一会儿回来。”说完她就转身走进供销社,不管我怎么叫她也不回头。她进去以后,我看着她男朋友。他的发型让我联想到只有一撮毛的丘比娃娃。

“她很喜欢做这种事情,所以不用担心。”他边说边在我身边坐了下来。

一分钟后,苏珊娜又旋风般地出现了,两手捧着一捧香薰油。“是薄荷味的。”她微笑着向我解释道,“快脱下你的靴子和袜子。”

“但是我的脚,”我有些迟疑,“情况很糟糕,而且很脏——”

“这是神对我的召唤啊!”她激动地喊了出来。所以我只好从命。不一会儿,她就把我的脚上涂满了薄荷精油。“你的双脚,它们很顽强,”苏珊娜抬起头对我说,“就像动物的脚。我能感觉到它们在我手心里的力量。伤痕累累!好像没有脚指甲了。”

“是啊。”我嗫嚅道。她的力道刚刚好,我禁不住后仰着用胳膊撑着身子,慢慢地闭上了眼睛,感受着她的手在我的脚部游移,阳光在我的眼睑跳动。

“神灵告诉我要我这么做。”说这句话的时候,她的两个拇指摁到了我的脚底,让我一个激灵。

“神灵告诉你的吗?”

“是啊。我第一眼看见你,神灵就在我耳边告诉我,我需要为你做点儿什么。所以我就走上前来给你发传单了。不过很快我就知道还有别的事情。在瑞士,我们都很尊敬走过朝圣之旅的人。”她仔细地捏着每一个脚趾,抬起头来看着我问道,“你的项链是什么意思啊?你很饿吗?”

随后几个小时,我仍然在供销社前消磨时间。当然我也确实饿了。我都没有知觉了,只是感觉自己的每一个细胞都被欲望灼烧,饥饿又萎靡。一个人给了我一个素松饼,另一个人给了我一份沙拉,里面有葡萄干。还有几个人走过来称赞我身上的马文身,或问一些关于背包的问题。下午4点左右,斯泰茜回来了。我把窘境告诉了她,她主动要借给我钱,等我的钱到了再还。

“我再去邮局试一遍。”尽管我很感激她的盛情,但我还是不愿意借她的钱。我又回到邮局,排队时发现还是中午那个女士在柜台,心里有些失落。到我的时候,我询问有没有我的箱子。而实际上,几个小时前我刚刚来这边问过。她走到后面的房间,回来的时候拿着一个箱子,从柜台上推给我,连句抱歉都没有。

“这么说这个箱子一直都在这儿。”我望着她,但是她并不在乎,草率地应付我说大概是之前没有看到云云。

不过我太高兴了,顾不上跟她怄气。我像抱着宝贝一样跟斯泰茜一起走到青旅,登记入住,然后跟着斯泰茜上了楼梯,穿过一个大的女生宿舍般的房间,进入一个在屋檐下搭建的小小的私密隔间。里面放着三张单人床,斯泰茜一张,她朋友迪一张,她们还给我占了一张。斯泰茜把我介绍给迪,说话的时候我就把箱子打开了。里面有我以前的牛仔裤,全新的文胸和内衣,还有上路以来最大一笔钱。

下一件要紧事儿是洗澡。我站在浴室的热水下,努力地搓洗着全身的污垢。我已经两周没洗澡了,这期间气温最低达到30华氏度,最高快到100华氏度,汗水和灰尘似乎已经形成了身上的一层皮肤。而现在,我感觉热水似乎把这层“皮肤”冲掉了。洗完澡后,我盯着镜子里没穿衣服的自己,身体比上次照镜子更精瘦了,头发颜色也浅了,似乎又回到了3岁的时候。我套上新的黑色文胸,穿好内衣和t恤以及褪色的牛仔裤。这些穿在身上都有些宽松了,而三个月前我几乎胖得穿不上。回到隔间,我穿上靴子。虽然靴子已经变得又脏又旧,穿上去很热,很重,而且脚也很疼,但是我就只有这一双鞋了。

晚餐是跟斯泰茜和迪一起吃的。只要是想吃的,我都点了。晚饭过后,我又到鞋店,买了一双黑蓝相间的迈乐牌运动凉鞋。其实上路之前我就应该买这款鞋子,那样就可以少受很多罪了。我们回到了青旅,但是几分钟之后,我跟斯泰茜就又出门了,迪则留在住处睡觉。我们的目的地是附近一个俱乐部,那里正在举办杰里·加西亚的纪念活动。俱乐部里专门用绳子隔出了一片跳舞的场地,我们俩就坐在旁边的一张桌子旁。俱乐部里不断地放着感恩而死乐队的歌曲,我们俩喝着白葡萄酒,看着各种年龄、各种体形的女人踩着音乐在舞池里扭动。时不时地,也会有个男人挤进去凑热闹。舞池另一侧的墙上有一个大屏幕,上面投放着各种画面。有时是抽象的迷幻的旋转图案,有时则是具体的、手绘的杰里和他的乐队的图片。

“杰里,我们爱你!”当他的头像出现在屏幕上时,邻桌的一个女人突然大叫了一声。

“你要不要跳舞?”我转过头去问斯泰茜。

她摇摇头:“我要回旅社了,明天一早我们就要出发了。”

“我想再待一会儿。要是明天早上你们走的时候我还在睡,一定要把我叫醒。我要送送你们。”她走后,我又点了一杯酒,坐在远处听着音乐,看着人影。夏夜里,哪怕听着音乐跟一群人待在一个房间里就足以让我心花怒放了。半个小时后,当我起身准备离开的时候,屋里突然放起了《雨盒子》(iboxofrain/i)这首歌。这是感恩而死乐队所有歌曲里我最喜欢的一首,我一下子兴奋起来,所以就冲到舞池里开始跳舞,但是我很快就后悔了。因为一直徒步,我的膝盖很僵硬,像生了锈,臀部也感觉很奇怪,没法扭动。但是我刚准备离开,那个从密歇根搬到这儿、上午见过面的男人突然靠了上来,好像要跟我跳舞。但他总是打乱我的节奏,像个陀螺一样蹦来蹦去。他还点着头,用手指在空中画出一个盒子形状,就像我知道他什么意思似的跟我一个劲儿地比画。但是现在要是走的话,又显得没有礼貌,所以我只好耐着性子继续跳舞。

“每次听到这首歌,我总会想起俄勒冈。”当我扭动着身体的时候,他几乎朝我喊出来这句话,甚至盖过了音乐声,“明白我的意思吗?”他又解释道,“雨盒子。就像俄勒冈州,总是下雨,像个雨盒子。”

我笑着点点头,尽可能地装作很开心。但是这首歌曲一结束,我就立即闪到一边的吧台。

“嗨。”过了一会儿,我听到背后的男声,回过头,看到一个男子,站在及腰高的吧台的另一面,手里拿着一支马克笔和一把手电筒。很明显他是俱乐部的工作人员,主要管理吧台,但是之前我却没有注意到他的存在。

“嗨。”我也跟他打招呼。他长相俊朗,看上去比我年龄大一点,黑色长鬈发一直垂到肩膀,t恤上写着一行字母“wilco”sup(1)/sup。“我很喜欢这支乐队。”我指了指他的t恤。

“你知道这个乐队?”他有点惊讶。

“当然知道啊!”我有些自豪地回答他。

他的棕色眼睛弯成了月牙,满是笑意。“很好,”他的当地口音很重,“我叫乔纳森。”然后他伸出手,跟我握手。我还没来得及跟他说出我的名字,音乐声又响起了。但是他斜过身来在我耳边用不大不小的声音问我是哪儿的人。他似乎知道我不是本地人,所以我就大声地回答他,尽可能简短地解释太平洋屋脊步道。然后他又附身在我耳朵边,大声喊了一个很长的句子。但是音乐太大声,我听不清。不过我的心思也没放在他的话上,我想再让他靠过来在我耳边说话。他的嘴唇摩挲着我的头发,喷出的鼻息让我脖颈发痒,全身酥软。

“什么?”他说完后我又大声地问道,所以他又说了一遍,只不过这次更慢也更大声。我明白他是想告诉我今晚要值夜班,但是明晚11点就下班了,问我想不想来这边看乐队表演,之后再约会。

“当然可以。”我又喊回去。虽然心里还是很想让他再重复一遍,这样的话我的头发和脖颈就又能感受一遍那种感觉了。他把马克笔给我,做手势让我把名字写在他的手心里,想把我写进客人名单里。“谢莉尔·斯特里德”(cherylstrayed)。我尽量写得工整一些,但是手却不知道什么原因一直抖个不停。写完后,他看着我的名字,竖起了大拇指。我跟他招招手,满心欢喜地走出了俱乐部。

我要约会了。

空气很暖和,走在回去的路上我禁不住又想:这算是约会吗?可能我的名字不会出现在名单上,可能我听错了。可能更荒唐的是,跟一个我几乎没说几句话的人约会,而且跟他约会的主要动机就在于他长得帅和喜欢wilco乐队。当然之前的约会理由比这更少更荒唐的也有,但是这次感觉不同。我已经变得不同了,不是吗?

我走回青旅,蹑手蹑脚地走过中间的大间。里面的陌生人睡得正酣。进到里面的隔间,迪和斯泰茜也睡下了。我脱掉衣服,睡到了真正的床上。最开始有点不敢相信,今晚这张床是专属于我的。我躺了一个小时都没睡着,用手抚摩着身体,想象着第二天晚上乔纳森如果抚摩我会是什么感觉:我的双乳,小腹,大腿上的肌肉,还有下体粗糙的体毛——这些感觉都还行——但是当摸到屁股上手掌大小的疤痕时,我意识到无论如何明晚的约会我都不会脱掉裤子,因为手感介于树皮和去毛的死鸡之间。当然可能也没什么。我脱裤子跟人上床的次数多得数不过来,但能肯定的是,次数太多,已经于我无益。

第二天整个白天我都在心里劝说自己晚上不要去跟乔纳森见面。但是无论是我洗衣服、在餐厅吃饭还是在街上看着人来人往,我都不断地问自己:这个长得英俊的wilco乐队的歌迷对我意味着什么呢?但是,脑袋却一直不受控制地走神,想象我们可能会做的事情。

当然,是穿着裤子的情况下会做的事情。

当天晚上,我洗澡,打扮,走到供销社涂上了试用装的“梅雾”口红和“依兰”精油,然后慢悠悠地走到了俱乐部。门口有一个女人在把门儿,我假装漫不经心地跟她说:“我可能在名单上。”把名字告诉她后,我做好了被拒绝的准备。

但是她一语不发,在我的手上盖了一个红章,就放我进去了。

我一进门就立即看见了乔纳森,他也看见了我,从老远的表演台上向我挥手。他在那边调控灯光。我点了一杯酒,然后用我认为优雅的方式小口地喝着,听着吧台附近的乐队说话。他们来自旧金山湾区,是一个相当有名气的兰草音乐乐队,当晚特别演奏了一首歌纪念杰里·加西亚。虽然说他们的表演很棒,但是我却不能集中注意力。我既要尽力让自己感觉平静和轻松,就像一个喜欢这个乐队的歌迷,不论乔纳森邀请我与否都会专门来听他们演奏,更重要的是,还要表现出对乔纳森似看非看的感觉。每一次我看他的时候,他也在看我。这让我很担心他会认为我一直都在看他。如果每次我看他的时候,他恰巧也在看我,而非一直在看着我,抑或,他每次都看到我在看他,心里会不会开始琢磨为什么这个女人一直看着我呢?如果这两种情况发生了怎么办?所以我迫使自己不去看他,听完了三首漫长的歌。其中有一首还有一段即兴的、似乎无穷无尽的小提琴独奏,直到观众拍手称好,他们才停止。我有点受不了了,立即看他,而他不仅也在看我,还向我招招手。

我也对他招手。

然后,我又望向了别处,站得格外挺拔,不敢活动丝毫。我清楚地知道自己一定美得可人,因为我能感觉到乔纳森的眼睛从我全是肌肉的臀部和大腿上,游移到在文胸支撑下显得坚挺的胸脯上,然后是我浅色的头发和古铜色的皮肤,然后是因为口红的映衬显得更蓝的蓝眼睛。这种良好感觉持续了一首歌的时间,但是突然感觉又发生逆转,我意识到我是一个丑陋的怪兽,屁股上还有一块感觉介于树皮和拔毛死鸡的疤痕,还有满是赘肉的小腹。说来奇怪,上路两个月经受了各种锻炼,而且忍饥挨饿,大家都会认为赘肉肯定不见了。除非我躺下来,或者故意憋气,否则这些赘肉仍然无处遁形。还有我的嘴唇,好笑又浮夸!这时候音乐声变小,曲调开始变得哀怨。趁大家不注意的时候,我偷偷地用手背把口红擦掉了。

谢天谢地,还是有中场休息部分的。乔纳森出现在我身边,热烈地捏着我的手,说他很高兴我来了,问我想不想再喝一杯酒。

我不想。我唯一想的是快到11点,这样他就可以和我离开了,我也能止住胡思乱想,不再去猜测我到底是美女还是野兽,到底是他在看我还是他认为我在看他了。

但是,还得再等一个半小时。

“之后我们去干什么呢?”他满脸微笑地问我,“你吃过晚饭了吗?”

我告诉他我吃过了,但是随便干什么都行。当然我也没跟他说,以现在我的饭量,大概再吃四顿也没问题。

“我住在一个有机农场上,离这儿大概15英里。晚上的时候很有意思,可以四处走一走。我们应该去那儿看一下,你想回来的时候我再送你回来。”

“好的。”我摸着那个绿松石银耳环穿成的项链给了他一个甜甜的微笑。今晚我故意没戴那个分不清是“strayed”还是“starved”的项链,就怕乔纳森会联想到后者。“我现在想先出去透透气,”我对他说,“但是11点我会回来。”

“很好。”这个词还是带着当地口音。乐队又要重新开唱,他得回到台上了。走之前,他又伸出手捏了捏我的手。

我开心地走出俱乐部,腰间的小红尼龙袋晃来晃去,里面放着我的小火炉。在肯尼迪草原的时候,因为不愿意背负过多重量,我丢掉了大多数此类的袋子和容器,但是却一直留着这个袋子,默默地相信小火炉需要它的保护。在阿什兰的这几天,我把它改造成了一个钱包,不过闻起来还是有淡淡的汽油味儿。包里还有一个很普通的拉链包,装着我的钱、驾驶证、唇膏、梳子和青旅的工作人员给我的行李寄存卡,走之前可以把寄存的“怪兽”、滑雪杖和食物都取走。

“你好啊。”一个站在酒吧外人行道上的男人向我打招呼,“你喜欢这个乐队?”他的声音很平静。

“是啊。”我礼貌地对他笑笑。他看样子已经快50岁了吧,穿着吊带牛仔裤和一件有些磨损的t恤。他的胡须又卷又长,垂到胸部,而且已经秃顶,但是周围还有一圈儿灰白头发,像一帘瀑布垂到肩膀上。

“我从山上下来。我喜欢偶尔来这儿听听音乐。”他很随和地跟我搭腔。

“我也是。我是说,从山上下来。”

“你住在哪儿?”

“我一路徒步,穿越太平洋屋脊步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