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了这么远

天刚亮我就醒了,然后丝毫不差地把帐篷收起来。现在我已经能在5分钟之内把东西全部打包好。我曾经在莫哈维汽车旅馆把东西归类,要么扔掉或烧掉,要么就留下来。留下来的东西乱糟糟地摆成一大堆,但现在都归置在我的包里或者挂在包上,而且我准确地知道各种物件的位置。我的手出于本能就能摸到我要找的东西,似乎完全不用经大脑。“怪兽”现在就是我的世界,我的左膀右臂,尽管它没有生命。它的沉重和庞大仍然会让我很有挫败感,但是我已经认为它是个甜蜜的负担。一个月前,我跟现在的想法截然不同。现在我们俩不是对立的,而是已经合二为一了。

背着这么重的包也让我的外在有了新的变化。我的腿硬得像鹅卵石,肌肉有力,似乎上山下海无所不能。之前不断被包磨出血又结痂的屁股、肩膀和尾骨现在已经接受了这一切,皮肤被磨得又厚又硬,有点像树皮,又像用沸水去毛后的鸡皮。

我的脚?好吧,感觉已经无药可救了。

自从上次从三湖到贝尔登镇的时候受了重伤,两个大拇指一直没好过,而且指甲都成了死灰色。其他的脚趾则磨得通红,我有时候想,它们会不会有一天要罢工,离“脚”出走呢?从脚后跟到脚踝,全都是水疱,而且感觉永远也好不了了。但是那天早上在老站,我强迫自己不去想我的脚。能不能顺利完成旅行取决于我的信念:无论如何,都要勇往直前。我用修复贴和新的创可贴包住伤口,然后穿上袜子和靴子,一瘸一拐地走到营地的水龙头把能装64盎司水的两个水瓶都装满。今天要行进15英里,才能穿过炙热的帽溪沿。这些水得留到那时候喝。

我要走到太平洋屋脊步道和这条路的交会处。天还早,但是已经很热了。不过经过休整,我觉得自己又充满了能量,准备迎接新一天的到来。一上午,我就穿行在干涸的河床和满是乱石的溪谷中,口渴难耐的时候才停下来喝口水。到10点钟左右的时候,我走上了一条几英里宽的斜坡。陡坡上长满杂草和野花,很少有阴凉地儿。树很少,而且都因几年前的大火枯死了。树干白一道黑一道,树枝也都被烧成了块块残木。这种荒凉的美丽,默默透着苦难的力量。

碧空如洗,太阳无情地照射着大地。帽子和浑身涂抹的防晒霜都像失效了一般。我能看到几英里外的情况——拉森峰(lassenpeak)白雪皑皑,而它北面的沙斯塔山海拔更高,积雪更多。看到沙斯塔山,我松了一口气,因为那就是目的地。穿过这座山以后,我就可以一直走到哥伦比亚河。我已经绕过了积雪,现在要沿着这条线路一直往前。我脑海中不禁浮现出自己轻松欢快地走完剩下旅程的情景。但是高温天气很快就把我拉回现实,让我明白想归想,但不可能实现。如果我要到达俄勒冈和华盛顿州界的话,背着这么大的包徒步旅行,一定困难重重。

徒步跟我以前的旅行方式完全不同。在以前浑浑噩噩的生活里,这几英里的路程对我根本没什么意义。但是现在,于我,这踏过的路是茂盛的杂草,是凝结的土块,是随风舞蹈的花儿,是自由生长的绿树;于我,这踏过的路是我踏实的呼吸声,是我的双脚迈过的每一步,是我的滑雪杖探路的敲击声。在这一切面前,我变得无比渺小。而在帽溪沿旅行的这天,这种渺小感更为强烈。天气从炎热变成炙热,到最后连风都是热的,在地表打着旋儿,把土都吹到我的鞋子上。一阵热浪吹过,我听到了一种异于风声的窸窣响声,我突然意识到这周围有一条响尾蛇,在警告我不要靠近。我慌忙往后退了一步,看到前面几步远处有一条蛇,眼睛盯着我,身体盘曲,尾巴立起,活脱脱像骂人时竖起中指。要是我刚刚再多走几步的话,就踩到它了。这已经是路上碰到的第三条响尾蛇了。我夸张地从它身边绕了个大圈,继续赶路。

中午,我找到一块狭长的阴凉地,坐下来准备吃点东西。每次午餐的时候,我都会把袜子和靴子脱掉,平躺在地上,把肿胀的双脚搭在包上休息,这次照旧。望着天空,有鹰和雕在我头顶盘旋,但是我没法放松下来,不仅仅是因为有响尾蛇。这里地面空旷,能见度很高。但是我心里总是隐隐觉得有东西就潜伏在我周围,注视着我,准备伺机而动。时不时地,我会直起身,看看周围有没有美洲狮,然后又躺下,安慰自己没什么好害怕的。但是不一会儿,我又觉得自己听到树枝断裂声,所以又会弹坐起来。

我不断地对自己说,什么都没有,我不害怕。我伸手够到了水瓶,开始喝个不停。我实在太渴了,所以把这一瓶水一饮而尽,然后还觉得不过瘾,又打开另一瓶喝起来。挂在我拉链上的温度计现在显示阴凉地儿里的温度已经达到100华氏度。

再一次上路的时候,我开始唱一些能让自己心静的歌。太阳光好像抽打在身上,火辣辣的。汗水汇聚在太阳镜四周,流进眼睛,十分刺痛,我不得不时地停下来擦汗。想想一个星期前我还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在雪山跋涉呢。每天早上醒来,帐篷外面都结了厚厚一层霜。但是现在那些记忆已经模糊了。那个雪白的世界像是一场梦境,就好像这五周的跋涉全是笼罩在炙人的高温下,我第二周绕道而行也全是因为这高温。我停下脚步,喝了口水。现在连水都热得烫嘴。

前面是一片平地,长满了一串红和杂乱无章的耐旱野花。一路上会有一些认不出的扎人的植物擦过我的小腿肚。我能认出的植物好像在跟我说话,用我妈妈的声音说着它们的名字。它们的名字又重新在我记忆里冒出来:田荠菜、火焰草、羽扁豆——这些白色、橙色和紫色的花在明尼苏达州也能见到。当我们驾车驶过的时候,妈妈有时会停下车,从路边的花丛里摘一捧。

我停住脚步,抬头望着天空。那些猛禽仍然在盘旋,似乎不用扇动翅膀。我下定决心:绝不打道回府。想到这里,我深吸一口气,继续前进。现在我的大脑已经什么都不想了,支撑我机械前进的,只有旅程的单调。上路的这些日子,每天这种单调都会最终占得上风,因为当时心里想的只有身体的疲惫。就好像这是某种痛苦的疗法。每次我会数着自己走了多少步,到了100,再从1开始数。每完成一组,就感觉已经完成了一件小事情。后来觉得数到100太难,于是减到50,然后减到25,最后减到了10。

1,2,3,4,5,6,7,8,9,10。

然后我停下来,弯下身,用手按一下膝盖,缓解一下背部压力。脸上的汗水会直接滴到浅黄色的土里,像是滴下的泪水。

莫多克高原与莫哈维沙漠有所不同,但是感觉并无差异。这两个地方都长满了参差不齐的植物,不适宜人类居住。小型灰褐色蜥蜴要么在我靠近时迅速消失在路边,要么就一动不动。“它们从哪儿找水呢?”为了不去想自己有多热多渴,我就去想些别的。“我现在到哪儿了?”离水箱已经只有3英里了,我还剩下8盎司水。

然后6盎司。

然后4盎司。

在看到水箱之前,我逼迫自己不去喝最后剩下的两盎司水。到了下午4点半,我终于看到水箱了:被焚烧过的火警瞭望塔赫然立在不远处!瞭望塔旁边有一个金属水箱,立在一根棍子上。一看到水箱,我就拿出水瓶把剩下的水都喝了,也庆幸再过几分钟就能喝上更多的水了。当我靠近的时候,看见水箱旁边的木棍上贴满了东西,在风中摇曳。起初我以为是丝带,后来以为是布条,直到走近才看清是一些小纸片——用胶带贴在木棍上的留言,被风吹得哗哗响。我靠近一点想知道上面说什么,但是在我看到纸片之前就已经预感到了什么。纸片上的内容大同小异:没水。

我呆立了一会儿,吓得几乎瘫在地上。盯着水箱看了一会儿,确认确实没水。里面没水,我就没水。一口水也没有。

没水没水没水没水没水没水没水没水没水!

我狠狠地踢着土,两手抓起鼠尾草扔出去。我在生自己的气,为什么又做错事,为什么还跟刚上路时那样又傻又笨!不仅把靴子买错尺码,低估了路上的费用,还百分之百地自信能徒步穿越太平洋屋脊步道!

我从短裤口袋里抽出已经散页的旅行手册,仔仔细细地又读了一遍。现在的感觉不是上午的那种“害怕”,总是疑神疑鬼身边埋伏着什么东西。准确地说,现在的感觉是“恐慌”。而且这也不是一种感觉,而是一个事实:现在100多华氏度,我离水源还有数英里。我清楚地知道这才是我上路以来面临的最严重的情况——这比横冲直撞的野牛更具威胁性,比积雪更让人苦恼揪心。我需要水,立刻就要,现在就要!我感觉我的每一个毛孔都在要水喝。我突然想起来艾伯特在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问我每天小便几次。从我那天早上离开老站以后,我就没小便过,也不需要。我喝的每一滴水都用来维持身体运转了。现在我觉得自己口渴难忍,甚至都吐不出唾沫。

《太平洋屋脊步道第一辑:加利福尼亚州》里说,最近的“可靠的”水源在15英里以外的岩泉湾,但是书里也说实际上有一个更近的水源,但是因水质“可疑”,强烈建议不要喝。要到水库,需要再沿线路往北走大概5英里。

除非,这个水库也干涸了。

我承认,很有可能已经干涸了,但我还是“加速”向那个方向迈进。考虑到双脚的情况和背包的重量,我所说的“加速”只是步伐快了一点点而已。我感觉自己好像从帽溪东沿俯瞰到整个世界:脚下是一条宽阔的河谷,一直延伸到远方,被南北两座树木葱郁的火山夹在中间。即便现在我有点心慌意乱,但是仍然被眼前的美景吸引住了。我是个蠢货,我承认,一个最终会因为脱水或中暑而死去的蠢货。但是至少我死的地方很漂亮——虽困难重重,却靠着自己的双脚一路走到这里,来欣赏眼前的这一切!我一边自我安慰,一边继续行进。现在口渴得有种想吐的感觉,而且体温也在升高。“会没事儿的。”我告诉自己。每次直起腰的时候我都对自己说:又近了一点儿。直到太阳快要落山,水库才出现在视野里。

我停下脚步,注视着它。所谓的水库,实际上只是个网球场大小的满是污泥的水塘而已,但是里面毕竟有水。当我深一脚浅一脚地下了斜坡,摇摇晃晃到了水库边一小块平地的时候,禁不住要高兴得笑出来。今天是我第一次徒步20英里。我把“怪兽”解开,放到平地上,然后走到泥岸边,蹲下来把双手放进水里。水是灰色的,暖暖的。手移动的时候,底部的软泥就会像水草一样漂浮上来,把水搅浑。

我拿出净水器,把这可疑的水灌进去。这净水器跟我第一次在金橡泉用的时候一样难用,用来净化这里的水则难上加难,因为水里有一半都是泥浆。等到把净水器装好水,手都累得抖起来。我找到急救箱里面的碘片,放了两粒到水里。之所以会带碘片,就是想在不得不喝这种脏水的时候有个保障。在肯尼迪草原的时候,艾伯特狠心帮我扔了很多东西,但还是没扔碘片。不过,扔东西第二天他却因为喝了脏水生病了。

我要等碘片完全溶解杀毒30分钟后才能饮用。我口渴得有些抓狂,只能给第二个水瓶装水,借以转移注意力。水装好以后,我把防水布铺在岸边的空地上,站在上面迅速脱个精光。微风吹过,似乎带着暮霭的光芒,吹得屁股上火辣辣的疼的地方渐渐凉下来。我甚至没想万一有人出现怎么办。因为一整天,我连个人影儿都没看见。再说了,即便有人来了,我又渴又累,意识涣散了,根本不会在意。

我看看表:把碘片放进水里已经27分钟了。通常到了傍晚我会饿得难受,但是现在吃东西根本不在考虑范围之内。我只想喝水。

坐在蓝色的防水布上,我一口气喝掉两瓶水。水热乎乎的,喝起来像铁和泥的混合物,但是我好像从来没有喝过这么好喝的东西。我甚至能感觉到水在我身体里流动。虽然一口气喝了64盎司的水,但还是感觉口渴。奇怪的是,我仍然不饿。就像刚上路那几天,身体累得要命只想睡觉一样,现在我的身体只想喝水。我又把两个水瓶装满,等碘片净化之后,一饮而尽。

喝饱水之后,天已经黑了,一轮明月悄悄升起来。我实在没有力气搭帐篷了,其实平时也就需要两分多钟,但是现在感觉比登天还难。实际上我也不需要帐篷。除了上路前几天下雨了,一路上就没碰上过雨天。所以我穿好衣服,把睡袋打开铺在防水布上。天太热了,只能躺着。我累得不想看书,即使睁眼看月亮都有点费劲。到水库的几小时内,我就消灭了128盎司“水质可疑”的水,但还是没有尿意。要穿越帽溪沿,我竟然蠢到只带了这么点水。“以后再也不能掉以轻心了。”我对着月亮默默发誓,然后就迷迷瞪瞪睡过去了。

大概过了两个小时,我隐隐觉得有一些冰凉的手在温柔地拍打我,感觉很是舒服。双腿、胳膊、脸、头发、双脚、脖子、手上,都能感觉到。我甚至能感觉到这些手压在我的胸膛和肚子上,隔着t恤给我一种凉凉的感觉。“嗯……”我低声抱怨着,还稍微侧了侧身。然后我突然睁开眼,脑子开始缓慢地反应:

我先是看到了月亮,意识到自己露天睡在防水布上。

然后我想起来,自己醒了是因为有一些冰凉小手一样的东西轻轻拍我,而且正在拍我!

最后,也就是最重要的一点,这些冰凉小手不是手,而是上百只小黑青蛙!

这些小小的凉凉的滑不溜秋的黑青蛙,正要从我身上跳过去!

每只青蛙也就有薯片那么大。这支皮肤滑溜溜的两栖蹼足大军,正在举家迁移呢,而我就挡在它们前进的道路中间。它们又蹦又爬又跳,活像小肉团儿,努力地从水库往一块平整地上迁移——看来它们把那儿当成自己的私人沙滩了。

我突然回过神来,一边疯狂地又蹦又爬又跳,努力地扯着包、防水布和防水布上的所有东西跳进上面的灌木丛,一边使劲拍打着头发和衣服褶里面的青蛙。在挣扎的过程中,有几只青蛙不幸被我光脚踩死。转移到安全地带以后,我站着看它们又小又黑的身子在月亮下泛着光,执着地朝目的地蹦跶。我检查了短裤口袋,防止还有漏网之“蛙”,然后又把东西都搬到一小块能支起帐篷的干净平地上。从包里抽出来帐篷,甚至都不用去看,翻转之间,就已经支好了。

第二天早上爬出帐篷的时候已经8点半了,这对我来说有点晚,相当于我之前睡到中午,而且这里的8点半感觉也很像以前喝酒到凌晨后醒来的中午。我半站着,看着周围的一切,像是宿醉刚醒。到现在我仍然没有尿意。收拾好行囊,把水瓶装满“脏水”,我又顶着大太阳向北迈进了。今天比昨天更热。上路不到一个小时,我又碰到一条响尾蛇。尽管它也摇晃尾巴给我警告了,但我还是差点踩到它。

到下午的时候,我想一鼓作气晚上到达麦克阿瑟–伯尼瀑布州立公园的愿望已经完全破灭了,因为我的双脚肿着,满是水疱,而且气温又太高。所以我就从原定路线上绕了一下,因为旅行手册上说在卡塞尔有一家杂货店。到达那里的时候已经下午3点了。我被热得有点神志不清,摘掉包后就瘫坐在商店前老式门廊的木椅上。阴凉处的大温度计上显示现在是102华氏度。我掏出所有的钱,数了数,差点要哭出来了。因为我明白我现在的钱都不够买一瓶斯纳普柠檬汁。但现在我就想喝柠檬汁。买一瓶柠檬汁,得9毛9,或者1块零5分,或者1块1毛5——我并不知道确切的价格,但我知道我浑身上下只有7毛6,肯定不够。但是我还是走进商店,能看一看也好。

“你在太平洋屋脊步道上徒步?”柜台后面的女人问我。

“嗯。”我边说边给她一个大大的微笑。

“家是哪儿的?”

“明尼苏达州。”我下意识地回答,身体往前挪,目光却在一排冰箱玻璃门后摆放得整整齐齐的冷饮上游移。有冰镇啤酒、汽水、矿泉水、果汁。但是当我走到码得整整齐齐的斯纳普柠檬汁前时,再也迈不动步。我把手放到冰箱的玻璃门上,柠檬汁触手可及——有黄色和粉色两种颜色的。但是,它们现在对我来说就像钻石,只能看,不能摸。

“要是你今天不走的话,欢迎你在商店后面的平地上露营,”那位女士很友好地对我说,“所有在太平洋屋脊步道徒步的人都能在这儿露营。”

“谢谢,我想我会的。”说话的时候,我仍然盯着那些冷饮。心里禁不住想,拿一瓶在手里也无伤大雅,我只把它顶在额头,就一会儿也好。打开冰箱门,我拿出一瓶粉色柠檬汁,冰冰的,好像要冻掉我的手一样。“多少钱?”我还是忍不住问。

“我刚才看到你在外面数硬币,”那个女人发出爽朗的笑声,“你有多少?”

我把所有的硬币一股脑儿地掏出来给她,忙不迭地感谢她,然后拿出一瓶走到外面的门廊。每吸吮一口,我的心里就狂欢一次。我两只手都握着瓶子,想要尽可能吸收瓶身的冰凉。不断有汽车在商店前停下,有人下车,进店,然后又出来,开车离开。我就这样看着他们一小时,享受着柠檬汁带来的快感。过了一会儿,一辆皮卡车停在商店前。一个男人从后座上下来,拽出身后的背包,向司机挥手致意。车一溜烟又开走了。那个男人转身,看到了我和我的包。

“嘿!”打招呼的时候,他红扑扑结实的脸庞上露出一个大大的微笑,“今天在太平洋屋脊步道徒步真是热得够呛,是不是?”

他叫雷克斯,大个儿,红发,自来熟,同性恋,38岁。不过最让我吃惊的是他是那种会给人很多熊抱的人。他走进商店,买了三瓶啤酒,一边喝一边坐到我身边,跟我聊到晚上。他现在住在凤凰城,在公司工作,但是干什么我不明白,他也解释不清。他在俄勒冈州南部的一个小镇长大。春天的时候,他从美国和墨西哥边境一路徒步到莫哈维,然后停止徒步。他停止徒步的地点,就是我上路的地方,而时间竟也差不多。他回到凤凰城,待了六周,处理完商务上的各种事宜,然后又到老站重新开始旅行。所以,他正好躲过了雪灾。

“我觉得你得买双新靴子了。”当我把脚伤给他看的时候,他竟然跟格雷格和布伦特的反应一样。

“但是我现在没法儿买新靴子了。我没钱了。”我终于能毫不羞愧地承认自己没钱了。

“你在哪儿买的?”雷克斯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