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卡车上,我大嚼了将近两米长的甘草糖。要不是甘草糖吃完了,再让我吞个两米也完全不在话下。
弗兰克住在一台房车里,房车停在一片沙漠灌木丛的房车营中。我们开到他房车旁的一条沙土车道上,他停下车,告诉我:“在这儿等一下,我先进去给安妮特介绍一下你。”
几分钟后,两个人一起从房车里走了出来。安妮特满头灰发,身形丰腴,从她脸上的表情不难看出,她对我并不欢迎,还有几分警惕。弗兰克把我的背包从卡车上拖下来,她不满地嘟囔着:“你就这么多东西?”我跟着两人进了屋里,弗兰克马上进了洗手间。
“别客气。”安妮特对我说。我听话地坐在厨房外的餐桌旁,等着她为我准备饭食。餐桌的另一角放着一台小电视,音量开得很大,声音杂乱得几乎让人听不清楚。电视里播放的又是“辛普森杀妻案”的庭审。我正看着,安妮特从厨房里走出来,把盘子放在我的面前,“啪”的一声关掉了电视。
安妮特说:“耳边整天都是辛普森这、辛普森那的,非洲那些挨饿的儿童却无人关心。”她指了指我面前的食物,“你开吃吧。”
我不想让她看出我对食物有多么饥渴,于是佯装无所谓地说:“等一等吧。”说完,我低头看了看眼前的食物,盘子里满满地堆着烤牛排、罐装玉米以及土豆沙拉。我本想起身去洗手,但生怕这么做会推迟了晚饭的时间。无所谓,反正餐前洗手的概念于我而言,已和电视上的新闻报道一样遥远了。
“吃呀!”安妮特用塑料杯为我倒了一杯樱桃味的饮料,放在我面前。
我用叉子把一块土豆沙拉送到嘴里,味道之美,简直让我飘飘欲仙。
“你是大学生吗?”
“是啊。”我回答道。我一身的泥灰和臭气,居然看上去还有大学生的样儿,这让我心里美滋滋的,“或者说,我是曾经的大学生。我四年前就毕业了。”说完后,我又吃了一口饭,意识到刚才的话严格来说并不能算是实话。虽然我在母亲病逝之前曾经承诺过要拿到学士学位,但是我并没有履行诺言。母亲是在春假那周的周一离去的,七天之后,我回到了学校。在学期结束前,悲恸将我打击得昏昏沉沉,我把自己埋在了沉重的课业之中,却没能拿到学位证,因为我没有完成一篇五页长的中级英语论文。这篇论文本应是小菜一碟,但当我开始写的时候,却只能盯着空白的电脑屏幕发愣。走过主席台,身穿学士袍、头戴学士帽的我接过一张卷成卷的证书,但打开一看,里面却写着我早已预料到的内容:如果不完成那篇论文,我就不能拿到学士学位。大学上完了,而留给我的只有助学贷款。据我计算,这笔贷款要到我43岁时才能还清。
第二天早晨,弗兰克开车把我送到高速公路旁的一家便利店门口,让我自己搭车去一个叫里奇克雷斯特(ridgecrest)的镇子。我在店门口坐着,一个送薯条的送货员从店前经过,我问他能否让我搭车,虽然他的公司规定不能用车载搭便车的人,但他还是答应了。我钻进他的大卡车里,他马上自我介绍说他叫特洛伊。每个星期,他有五天的时间都在南加州开车送各种各样的薯条,17岁他还在上高中时和女同学坠入爱河,两人结婚相守至今已有17年了。
“我这辈子,先自由了17年,然后又被监禁了17年。”他虽然是在开玩笑,但从声音中不难听出他的悔恨,“如果能和你交换位置,上刀山下火海我都心甘情愿。”他边说边开车,“我生性自由,却从没勇气去追求过自由。”
他把我送到托德户外用品商店,托德先生亲自帮我拆洗了炉子,为我安上了一个新的过滤器,找到了合适的天然气,还看着我把火点燃,检查炉子是否已经修好。我又买了些用来处理伤口的强力胶带和第二代疤痕修复贴,然后到一家快餐店点了一杯麦芽巧克力和芝士汉堡配炸薯条。每咬下一口,我都觉得口中香气四溢,和昨天的晚餐一样美味如珍馐。餐后,我在镇上四处漫步,车辆从身旁呼啸而过,车里的司机和乘客用冷冷的眼神好奇地转过头打量着我。我走过快餐店和汽车经销店,考虑着是该现在就招手搭车离开,还是先在里奇克雷斯特住一晚,明天再回太平洋屋脊步道。我站在一个十字路口旁,正在考虑该往哪个方向走时,一个蓬头垢面的骑着自行车的男人在我的身边停下,手中拿着一只发皱的纸袋。
“你这是要出镇吗?”他问道。
“可能吧。”我答道。他小小的自行车两侧画着花哨的火焰图案,明显是辆童车,他骑上去有些格格不入。
他问我:“你往哪边走?”他身上的气味很呛人,我差点儿咳嗽起来。但转念想想,我身上的气味估计也好不到哪儿去。虽然晚饭后我在弗兰克和安妮特家里洗过澡,但我的身上仍穿着脏衣服。
我告诉他:“我今晚可能要在旅店过一夜了。”
他大吼道:“千万别!我在旅店里住了一夜,然后就被关到监狱里去了。”
我点点头。原来他以为我和他是同道中人,也是个流浪汉,或是个逃犯。原来我并不是什么所谓的女大学生,连曾经的女大学生都算不上。我没费口舌跟他解释徒步旅行的事儿。
他把纸袋递给我:“这个给你吧。里面有面包和红肠,你可以自己做三明治吃。”
对他的好意,我既觉得感动,又有些反感:“谢谢你,不用了。”
他并没有骑车离开的意思,又继续问道:“你是哪里人?”
“明尼苏达人。”
“啥?!”他大呼一声,脸上闪现出一个大大的笑容,“你可是我的好姐妹呢!我是伊利诺伊人,伊利诺伊和明尼苏达不是好邻居吗?”
“嗯……差不多算是邻居吧。咱俩中间还隔着个威斯康星州呢。”我脱口而出,而后马上有些后悔了,因为我并不想伤害他的感情。
“但也还算是邻居呀。”他说着,把手伸得低些,好让我和他击掌庆祝。
我伸手相迎。
他骑车离开了。“祝你好运。”我对他说。
我走到一家食品杂货店,在货架前转来转去,面对小山似的食物,犹豫着该买些什么才好。我挑了几样食品,来填补我没法做饭时吃掉的食物的空缺。然后,我沿着一条车辆繁多的快速路走了一段,找到一间看上去像是镇上最便宜的旅店。
我问柜台后的男人有没有空房间。他对我说:“我叫巴德。”他愁容满面,从咳嗽声不难判断是个烟鬼,面庞布满皱纹,耷拉着黑褐肤色的双下巴。我告诉他我正在徒步旅行,他听闻后,非要帮我洗脏衣服。我百般推托,而他却说:“亲爱的,我在洗床单和毛巾的时候把你的衣服顺带着往洗衣机里一扔就可以了。举手之劳嘛!”
我走进自己的房间,把身上的衣服脱掉。虽然正值炎炎6月,但我并没多想,套上我的雨衣和防雨裤,走回了服务台。我有些歉意地把一堆脏衣服交给巴德,再次向他表示了感谢。
巴德说:“我喜欢你的手镯,所以才愿意帮你洗衣服的。”我把雨衣的衣袖卷高,和他一起看了看我的手镯。手镯已经褪色,活像一只银质的手铐。几周前,我的朋友艾梅和我在明尼阿波利斯的一条街道上分别时,她把这只刻着“pow/mia”sup(1)/sup的手镯戴在了我的手上。
巴德从柜台的另一边伸出手握住我的手腕,把我的手腕翻转过来,读着手镯上的文字:“威廉·j.克罗基特”。读完后,他松开了我的手腕。艾梅事先做过一些调查,向我讲述了威廉·j.克罗基特的身世:他是一位空军飞行员,离26岁生日还有两个月时,他驾驶的飞机在越南被击落。这只手镯在艾梅手上已经戴了几年,从未摘下来过。自从从她手中接过这只手镯,我也一直没有摘下过。巴德告诉我:“我是个越战老兵,所以对这种和越战有关的东西特别敏感。我把旅店里唯一一间带浴缸的房间给你,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我是1963年去的越南,那时候我还不到18岁呢。现在我是反战的,所有的战争都一律反对,百分之百地反对,除非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旁边的烟灰缸里有一支未熄灭的烟,巴德拿起烟,却没有往嘴里送,“今年内华达山脉上有积雪,你应该知道吧?”
“积雪?”我问道。
“今年的降雪都破纪录了,能见度差极了。如果你想打电话问问相关人员的话,镇上正好有个土地管理局办公室。”说完,他吸了一口烟,“你的衣服再过两个小时就能来取了。”
回到房间,我先冲了澡,然后又泡了个澡。之后,我把床罩拉开,躺在被单上。这房间里虽然没有空调,但我仍觉得很凉爽。经历了步道的磨砺,现在我有种前所未有的愉悦感。我站起身来,在背包里翻找到《我弥留之际》,靠在床上读了起来,而巴德那有关积雪的提醒,却如电流一般穿过我的全身。
我是在明尼苏达州长大的,对雪当然不陌生。我铲过雪,在雪地上开过车,玩过雪球,也曾透过窗户看着雪花纷飞落在地上,几个月不化。但这次的雪却有所不同,内华达山脉上的雪肆虐非凡,整座山脉都以雪命名。在西班牙语中,“内华达山脉”一词,就是“雪之山脉”的意思。
我其实一直都在这雪之山脉上行走,想来还真有点儿不可思议。刚刚踏上太平洋屋脊步道时途经的干旱山地,其实就是内华达山脉的一个组成部分,但那并不属于塞拉高地地区。塞拉高地地区指的是肯尼迪草原之后让人望而却步的花岗岩形成的层峦与峭壁。100年前,登山家兼作家约翰·缪尔在此探险的经历可谓尽人皆知,他对此山也是赞不绝口。在登上太平洋屋脊步道之前,我并没有拜读过缪尔的著作,但我知道,他是环保组织塞拉俱乐部的创建者,一生致力于防止和减少牧羊人、开矿者、旅游开发商等现代社会的力量对山地造成的破坏。正是由于他本人以及与他志同道合的人们的努力,内华达山脉才能在今天保持其荒野的面貌。但很显然,这片荒野现在已变成一派冰天雪地。
其实,这也不是完全出乎我意料的事情。旅行手册的四位作者已经在书中提醒过读者提防塞拉高地可能会出现的雪情,我也算是有备而来的——至少,在踏上步道之前我的准备看来还算充分:我买了一把冰镐,并且把冰镐和其他装备一起装箱寄到了肯尼迪草原。在购买时,我以为这把冰镐只有在我攀到步道的最高处时才会派上用场。根据旅行手册的信息,一般来说,当我在6月下旬和7月登上塞拉高地时,大部分雪已经融化了。但我从未想过今年会出现与以往不同的特殊情况,因此也就没有防患于未然。
我在床头柜上找到一个电话簿,翻找到当地土地管理局的电话,拨通了号码。
接电话的女士应声说:“对,今年山上有雪。”她对具体情况不是很了解,但她确定塞拉高地今年的降雪量是破纪录的。我告诉她我正在太平洋屋脊步道徒步旅行,她主动要求开车送我去步道。放下电话,我为找到了便车而心感宽慰,反倒不太担心雪情了。因为那雪离我还很远,在我还顾及不到的地方。
第二天下午,土地管理局的那位好心女士把我送到步道上一个叫“步行者道口”的地方。目送她的车离去时,我觉得与九天前踏上步道时相比,自己不仅受到了磨砺,自信心也有所增强。在过去的几天里,我躲过了一头得克萨斯长角公牛的袭击,一路跌跌撞撞、伤痕累累,还顺着一条人迹罕至的偏道绕过一座马上就要被炸毁的山;我途经无边无际的沙漠,越过数不清的山头,挨过了几天不见人的孤寂;我的脚上磨出了泡,皮肤蹭出了血,背着超过我一半体重的背包走过了这崎岖不平的步道。这一切,都是我自己一人完成的。
这一切总是有点儿价值的,是吧?我一边默默地想着,一边走过步行者道口附近一个简陋的野营地,准备找个地方扎营。时间已经不早了,但天色还算明亮,6月的最后一周就是如此。我扎起帐篷,用刚刚修好的炉子做了我在步道上的第一顿热饭——干豆角配米饭。层峦之上的苍穹在绚烂的色彩中渐渐变暗,能看到这般美景,我觉得自己是这世上最幸福的人。这里离肯尼迪草原还有52英里,离步道上的第一处水源有16英里。
到了早晨,我把装水的容器灌满后放进背包里,然后穿过了178号高速公路。下一条与内华达山脉相交的公路距离我的直线距离有150英里,在北边的图奥勒米草原附近。我顶着早晨炙热的骄阳,循着步道崎岖的陡坡往上爬。四面环绕的远近山地之景跃入眼帘,南边不远处是斯科迪荒野,往东远远能看到艾尔帕索山,西北方是多姆荒野,是我几天后就要到达的地方。这些景致各有特色,但在我看来却大同小异。我的眼睛已经习惯了群山环绕的景致,视野也在过去的一周内有了改变。现在我已经适应了满眼连绵不绝的层峦叠嶂,也熟悉了在天地交会的山顶上行走的感觉。
但我很少往天上看,每走一步,我的双眼都会紧盯着铺满沙砾的步道,我时而上爬、时而下行,双脚有时会在地上打滑。肩上的背包随着我的脚步发出令人生厌的嘎吱声,声响仍是从离我耳朵只有几英寸的某个地方传出来的。
我一边前进,一边强迫自己不要把注意力放在肩膀、后背上部、双脚和臀部这些痛处,但却只能坚持很短的时间。走过詹金斯山的东侧,我几度驻足观望脚下向东延伸至天际的广袤大漠。下午时分,我来到一处崩落的石堆前停下脚步。我抬头看看山坡,双眼从上到下打量了一下石堆。这里本是一条普通人可以轻松走过的两英尺宽的平坦小道,但现在却被山上滑下的棱角尖锐、拳头大小的岩石堵住了。我背上压着重担,不但连普通人的脚力都难以企及,而且连根平衡身体的登山杖都没有。我连要带一把可折叠式的锯子都能想到,为什么偏偏想不到要带一根登山杖呢?真是百思不得其解。身旁只有些稀疏的低矮灌木,因此就地取材是不大可能了。我别无选择,只有徒手爬过去了。
我半蹲着踏上了石堆,双腿颤抖,生怕我那佝偻的腰身会扰动了石块,让石块一股脑儿地往山下翻滚。我踏空了一脚,重重地单膝跌倒在地,只得龇牙咧嘴地站起身来,更加小心翼翼地摸索着向前爬去。每迈出一步,背包中的储水袋就会发出哗哗啦啦的响声。爬到石堆的另一边,我几乎要手舞足蹈了,也忘了正流血的膝盖的阵阵疼痛。“终于过去了!”我庆幸着。然而,我错了。
那个下午,我爬过了三个石堆。
当天晚上,我在詹金斯山和欧文斯山中间的一块高地上扎起了帐篷。为了到达这里,我的身体可谓历尽千辛万苦,但我其实只走了8.5英里的路途。
我狠狠地自责一番,埋怨自己走得不够快。但现在,当我浑身僵直地坐在野营椅上,用勺子一口一口地从放在两脚之间的锅里往嘴里送着热气腾腾的晚餐时,我的心中只有感激,感激自己已经走了这么长的路。现在我正置身于海拔7000英尺高的山间,放眼四周,一片苍茫。西边,一轮太阳正在橙粉色的晚霞中落入山后;东边,则是一望无垠的沙漠山谷,绵延至天空的尽头。
内华达山脉是地壳挤压形成的断块山,西坡占整个山脉的90%,自山顶逐渐下降,连接肥沃的山谷,最后到达加州海岸。而太平洋屋脊步道就在加州海岸以东200英里处,与海岸线基本保持平行。内华达山脉东坡与西坡的地貌截然不同,东侧多为突兀的绝壁,向下俯冲至一片开阔而平坦的沙漠,再与内华达州境内的大盆地接壤。我之前只看到过内华达山脉一次,那是我和保罗离开纽约几个月后在西部旅行时的事情了。我们先在死谷扎营休息,第二天,我俩在荒无人烟似异星奇景的天地中驾车数个小时后,中午时分,内华达山脉在西边地平线露出了真容,似一张巨大而无法穿越的白色屏障拔地而起。而现在,坐在山脊之上,我几乎已无从忆起那时所看到的山的模样了。我呆望着脚下的大地,却因疲顿连起身走到帐篷里的气力都没有了,只是仰望着逐渐变暗的天空。头顶上,一轮明月跃然天幕;脚底下,因纽肯和里奇克雷斯特镇的灯光在远处忽明忽灭。万籁俱寂,却如巨幕般将我笼罩;万物缥缈,却如重担般压在我的周身。我想,这就是我此行的目的,也是我的收获吧。
最后,我站起身来,在帐篷中把睡袋铺好。我突然意识到,我从没有在太阳落山后穿过那件带帽的羊毛衫,甚至连长袖衫也一次没穿过。这是我上路后第一次意识到这个事实,这里虽是海拔6000英尺的高山,但空气中却连一丝冷意也没有。那一夜,我体会着赤裸的胳膊上温暖柔和的空气,心里美美的。但第二天上午10点,我的感激之情却荡然无存了。
我的满心感激,都在无情而炙热的高温下蒸发了。
中午时分,热浪毫不留情地席卷而来,步道暴晒在烈日之下,我真怀疑自己是否能生存下来。高温灼人,我只得每走十分钟就停下来歇息五分钟,利用这间隙对着水瓶大口大口地往身体里灌那早已蒸成热茶的水。我一边前行,一边不停地呻吟着,仿佛这呻吟声能为我带来几丝慰藉的凉意,但实际上于事无补。太阳仍炙烤着我,不为我留一丝情面,对我的生死不予一丝怜悯。干旱的灌木与参差不齐的树木并不为热浪所动,仍然坚定不移地挺拔着身姿,这是它们亘古以来的毅力,也是它们将要永远延续的决心。
我是一块鹅卵石,是一片树叶,是树上伸出的一根树枝。对于它们而言,我什么也不是;而于我而言,它们却是我的一切。
我尽己所能地寻找阴凉处躲避炎阳,极尽所能地在脑中细细勾画着清冽的冷水。在如此猛烈的热浪之中,我对冷水的记忆已不是一种触感,而成了一种声音,先是一股哀怨的悲鸣,然后渐渐地转为刺耳的恸哭,充斥在我的脑中。虽然在途中经历了艰难险阻,可我一次也没想过要放弃。而现在,上路仅仅十天,我却决定撒手不干了。我想退却。
我朝北边的肯尼迪草原一步一栽地走去,恼恨自己怎么会萌生出如此荒谬的想法。别处的人们要么在闲庭信步,要么享受烧烤的乐趣,要么就在湖边悠闲地小憩。他们能享受到冰块和柠檬水的沁凉,能待在温度适宜的房子里。我知道那些人,我爱他们。但现在,我却憎恨起他们来,我恨他们远在天边,我恨自己正在一个甚至无人知晓的步道上前途未卜地挣扎。我要放弃。“放弃,放弃,放弃……”我一边念叨着,一边走走停停(走十分钟,休息五分钟……)。我决定先到肯尼迪草原,把装备补给箱领到手,把里边装的所有糖棒吃个精光,然后搭便车随便去个城镇,下车后再找个汽车站,漫无目的地上路。
忽然之间,我灵光一现:我要去阿拉斯加,因为阿拉斯加铁定有凉凉的冰!
决定要打退堂鼓后,我又为自己找到了一个理由,这让我更加坚信这次太平洋屋脊步道之旅是个荒诞不经的傻主意:我本想利用这次徒步旅行来反思自己的人生,计划将人生中经历的磨难一一回顾,然后重新找回自我。但实际上,直到目前为止,我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到了眼下最需要克服的难题和身体的疼痛上。自从开始这次旅程之后,我对人生的烦恼和忧思只是偶尔在脑中蜻蜓点水般地掠过。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我的好妈妈要离我而去?没有了她,我该怎么面对人生、怎么才能不愧于此生呢?我那曾经亲密无间的和睦家庭,为什么在她去世之后这么快就分崩离析了呢?保罗是如此执着地爱着我,他是一个靠得住的好老公,我怎么能就这样把我俩的婚姻一手糟蹋了呢?我是缺了哪根筋,怎么能甘于和乔一起沉迷于海洛因,又怎会和几乎素不相识的异性上床呢?
冬去春来,虽然我一直忙于太平洋屋脊步道之行的准备,但这些疑问,却如巨石一般压在我身上。我为这些疑惑而痛哭,忍着切肤之痛把往事一点点掀开,将不堪回首的往事记在日记本上。我本打算在这次旅行中把这些日记全部销毁,以为我会在暮光和澄澈的湖光山色之间安然冥想,以为旅途的每一天都会因宣泄忧郁和重拾快乐而心满意足。可谁知,我的旅途却是在呻吟中度过的。这呻吟并不是源自忏悔,而是由于我的双脚、后背以及臀部仍未长好的伤口的疼痛。到了旅行的第二周,在春夏交替之时,我的呻吟又转而成为对快要把我的脑袋晒爆的骄阳的怨恨。
当我的内心从对身体疼痛的牢骚中暂时抽离时,我的脑中便会无休止而无意义地一遍又一遍回响起各种歌曲和广告歌的片段,仿佛脑子里进驻了一家播放串烧歌曲的电台。在寂静之中,我的大脑便会截取我曾听过的歌曲片段,无论是我钟爱的歌曲,还是让我听了就心烦的广告歌曲片段,都会被清晰地一一回放。我会花几个小时的时间试着把这些小调从脑中清除出去,或用一整个下午冥思苦想着一首歌的歌词。
我的双脚火辣辣的,身上被剐蹭得伤痕累累,为躲避公牛袭击而磨掉皮的手指因有些发炎而阵阵疼痛。我头昏脑涨,一直摆脱不掉杂七杂八的歌曲搅成的噪声。在旅途中遭受了十天的煎熬之后,我几乎是四肢并用爬到了旅行手册上标注的一处叫“西班牙针溪”的地方,这里有一片茂密的棉白杨和柳树。手册上许多名字中带有“溪”字的地方,到头来都只是让人空欢喜一场,不同于它们,西班牙针溪却是一条实实在在的溪流。或许以“溪”命名有些勉强,但于我而言,这条底部铺着石块、水深只有几英寸的波光粼粼的小股水流,已经足够让我欢欣鼓舞了。我立即卸下背包,脱下靴子和衣服,赤条条地坐在清冽的溪水中,用手将水撩到头上和脸上。上路已有十天之久,但我还未曾在步道上遇到过一个人,因此我就这么舒服地待在水中,一点儿也不担心会有旁人经过。我吃力地把凉水抽到饮水过滤器中,然后一杯接一杯地牛饮起来。
第二天清晨,西班牙针溪潺潺的水声将我轻轻唤醒。我在帐篷中悠然地打发着时间,透过网状篷顶仰望着露出鱼肚白的天空。我吃了一根即食燕麦棒,翻阅着旅行手册,为接下来的旅途做充分的准备。然后我从睡袋中爬出来,步入溪水中,在上路前最后一次沐浴,尽情品味着这难能可贵的美好。时间刚到早晨9点,但气温已经很高了,我迟迟不愿离开这溪边的凉爽,恋恋不舍地泡在浅浅的水中。我决定放弃徒步到肯尼迪草原的计划,以我现在的速度,即使走到肯尼迪草原也显得有些太过遥远了。根据旅行手册上的信息,前方12英里处有一条公路与步道相交,到了那里,我就可以像上次一样搭一辆顺风车。但与上次不同的是,这次,我不打算再回到步道上了。
正准备出发时,南边传来一阵响动。我转过身,看到一个背着背包、满脸胡须的男人沿着步道向我走来。每走一步,他的登山杖都会捣在沙土路上,发出刺耳的咔咔声。
“你好!”他微笑着和我打招呼,“你就是谢莉尔·斯特雷德吧。”
“是啊。”我用颤抖的声音回答他,既惊奇于眼前这个活生生的人,也诧异于从他口中听到我的名字。
“我在步道的登记簿上看到你的名字了,”看到我面露疑惑,对方向我解释道,“我这几天都在你后面走呢。”没过多久,我就适应了这种在野外自来熟式的寒暄方式。整个夏天,那本登记簿一直都扮演着旅行者们的通信录的角色。“我叫格雷格。”说完,他跟我握了握手,然后指指我的背包,“你怎么能扛起那么重的东西啊?”
我们坐在树荫下,聊我们要去的地方,也聊我们去过的地方。格雷格40岁,是个来自华盛顿州塔科马市的会计,透着一股拘谨保守、有条不紊的会计范儿。他从5月上旬就上步道了,从美国与墨西哥交界处的步道起点开始,计划一路走到加拿大。虽然我们的路线不一样,他的路线要比我的长很多,但他是我遇到的第一个“志同道合”的人。我无须跟他解释我在做什么,因为他早已心领神会了。
随着谈话的展开,我一面为遇到旅友而欢欣鼓舞,一面却也因为我俩之间的差距而灰心丧气:我鲁莽上阵,而他却准备得稳稳妥妥;我闻所未闻的步道相关知识,他却精通得如数家珍。他为这次旅行已经做了几年的准备,不仅从曾经在夏季进行过太平洋屋脊步道徒步旅行的人们那里获取信息,还参加了各种长途徒步旅行培训班。他对海拔和距离了如指掌,对内外支架背包的利弊也是张口就来。他张口闭口总在提一个我从未听说过的叫雷·贾丁的人。他用崇敬的口吻告诉我,贾丁是长途徒步旅行的传奇式人物,是太平洋屋脊步道一切有关知识的专家和无可非议的权威,此人尤其精通如何在不过多负重的情况下在这条步道上徒步旅行。他询问了我的饮水过滤器的情况,又问了我每日摄入的蛋白质量以及脚上袜子的品牌,还问了我处理水疱的方法以及平均每日所走的距离。他说他平均每天要走22英里,仅仅那天早上,他就走了7英里。而那7英里的距离,却让我苦苦走了整整一天。
“这旅行比我想象中的要难多了。”我坦白道。原来,我比自己想象的还要无知!想到这里,我不禁心中一沉,“我就算拼了命,每天也只能走十一二英里。”我说谎了,其实,我哪能在一天里走这么多路呀。
格雷格听后并不吃惊:“噢,也对,我刚开始的时候也是这个速度。别太在意了,谢莉尔。刚开始的时候,我一天能走个十四五英里都已经算是谢天谢地了,而且还累得半死不活。况且我事先还经过训练呢,比如周末的时候把背包装满出去徒步锻炼什么的。可是实地徒步旅行就是另一回事了,我们的身体需要几周的时间来做调整,然后才能承受长距离的步行。”
我点点头,一股莫大的安慰涌上心头。这安慰不仅是因为他的话语,更是因为他的存在。虽然他与我之间有着云泥之别,但他仍是和我站在同一战线上的。我不知道他是不是也是这样看待我的,于是忐忑地试探着问:“你晚上把吃的东西放在哪儿啊?”
“我一般都把食物放在睡觉的地方。”
“我也是。”我长吁了一口气。在旅行开始前,我总以为我每晚都需要不折不扣地把食物挂在树上,因为这是优秀的徒步旅行者应该遵守的方式。但直到现在,被折磨得精疲力竭的我连把食物挂在树上的想法都没有过。据说,帐篷是最不适宜放置食物的地方,但我却偏偏把食品袋放在帐篷里用来做垫子,好让我那肿胀的双脚有个歇息的地方。
“我就直接把吃的东西拉到帐篷里去。”听到格雷格这么说,我感到身体里有什么东西渐渐复燃起来。“森林看守员都是这么做的,他们只是不对外人说罢了。因为要是有熊由于闻到了食物气味而伤人的话,他们就遭殃了。到了步道上旅行者较多的地带,我会把食物挂起来,因为那儿的熊已经习惯从旅行者住的地方找食物了。但是在那之前,放在帐篷里应该问题不大。”
虽然我并不知道该如何把食物挂在树上才能躲过熊的觊觎,但我还是认同地点点头,想让格雷格以为这对我来说只是小菜一碟。
“但是我们有可能到不了这些地方。”格雷格说。
“有可能到不了吗?”我正准备放弃呢,这可真是无巧不成书啊!我的脸有些微微泛红。
“因为积雪呗。”
“哦对,积雪。我听别人说起过。”置身于这滚滚热浪之中,我已经把积雪的事情抛到了九霄云外。巴德、土地管理局的女士、托德先生,还有那个想给我一袋面包和红肠的男人,在我看来都像虚无缥缈的梦般遥远。
“塞拉高地的能见度差极了。”格雷格说,和之前巴德说的没什么两样,“很多徒步旅行者都彻底放弃了,因为今年的积雪量都破纪录了,穿过这里将会变得十分艰难。”
“我的天。”恐惧和宽慰交织在心中涌起,现在我不仅找到了放弃的理由,连放弃的台词都不用费心了:我本想在太平洋屋脊步道上完成徒步的,但是没办法!山上的能见度太差了!
“到了肯尼迪草原,我们得一起制订个计划出来。”格雷格继续说:“我要在那儿歇息几天,休整一下,所以你到的时候我也会在那儿,到时候我们再想办法。”
“太好了。”我轻声回道。我不愿告诉他等他走到肯尼迪草原时,我已经搭上去阿拉斯加州安克雷奇的大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