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算起来,我比太平洋屋脊步道年长了恰好15天的时间。我出生于1968年9月17日,而步道是在同年的10月2日由国会的一项法案正式命名的。这条步道其实早就存在,只是路线迟迟没有敲定。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一群徒步旅行者和户外运动爱好者就开始着手打造一条连接墨西哥和加拿大的步道。从那时起,人们便开始为这条步道拼接和开拓路线。1968年,太平洋屋脊步道被正式命名,直到1993年,步道才最终完成。而差不多整整两年后的一天清晨,我在将我划伤的约书亚树的簇拥下迎来了旅程中的第一个清晨。在我看来,这条步道并不像只有2岁大的样子,也不像我的“同龄人”,而是有一种古朴感,包含着一种无所不知的大智慧。我的一切喜悲,在这条步道看来,都是无关紧要的浮云。
我在拂晓时分就睁开了眼睛,但却一直赖在睡袋里阅读旅行手册。虽然已经补充了12小时的睡眠——至少我躺下的时间有这么长——但我仍然感到昏昏沉沉,直到一个小时后才勉强地坐起身来。昨夜的风一阵阵地且狂暴地敲打着帐篷,偶尔刮得靠头一边的帐篷篷壁迎风狂舞,害得我一整夜不知醒了多少次。黎明前的几个小时,风才逐渐停歇下来。但取而代之的寂静,却如将我的形单影只昭告天下的大喇叭一般,扰得我辗转反侧。
我钻出帐篷,缓缓地直起身来,肌肉还因昨日的徒步旅行而隐隐作痛,踩在沙石上的赤脚显得那样娇嫩。我仍然没有饥饿感,但还是逼着自己吃了些早餐。我把两勺名叫“升级牛奶(betterthanmilk)”的豆奶粉舀到一个水瓶里,加水搅拌后倒入即食燕麦片。它的味道并没有好过牛奶,甚至更糟,简直淡而无味,和啃草叶没什么区别。我的味蕾仿佛集体大罢工了似的,而我仍然一口一口地逼着自己往下咽,因为我必须得为一天的旅行补充足够的能量。我把水瓶里剩下的水喝光,然后笨手笨脚地用在我手中“咚咚”翻动的储水袋把水瓶再次灌满。根据《太平洋屋脊步道第一辑:加利福尼亚州》上的信息,我现在距离最近的水源金橡泉还有大约13英里远。虽然昨日表现欠佳,但我仍打算在今天赶到水源处。
我强挤硬塞地把背包装得不剩一丝余地,用蹦极弹力绳把剩下的物品绑在背包的外侧,接着,又用我在旅馆里发明的那一套程序把背包背在身上。从准备到出发,我花了足足一个小时的时间。刚一上路,我就在离我扎营处不远的地方发现了一小摊粪便,颜色黑黑的,像是焦油一般。这是鬣狗留下来的——至少我希望是——还是美洲狮的呢?我在沙地上寻找脚印,但却一无所获。我环顾了一下四周,鼓起了勇气,准备面对从鼠尾草丛和石块中探出的大型猫科动物的脸。
我继续上路。虽然被那摊粪便吓了一跳,但我却越走越轻松;虽有背包的重负,而我的步伐却越来越矫健。我有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应付自如的潇洒,而这感觉不到15分钟便土崩瓦解了。我向高处爬啊爬啊,穿行在石块遍布的山间,沿着步道缓行而上。每迈出一步,背包的支架便会因为重压而在我身后嘎吱作响。背部和双肩的肌肉已绞扭成了紧绷的硬结,火辣辣的。每走一段路,我都得停下来用双手支撑在膝盖上,暂时减缓双肩上的负重,然后再蹒跚地继续前行。
正午时分,我已经爬到了6000多英尺高的山腰上,气温渐渐变凉,太阳也骤然躲到云层后不见了踪影。昨天我还在沙漠中挥汗如雨,而现在我却一边吃着蛋白质能量棒和杏干组成的午餐,一边瑟瑟发抖。被汗浸湿的t恤贴在背上,冷飕飕的。我把羊毛衫从衣袋里找出来穿在身上,然后便躺在防水布上小憩几分钟。谁料,我竟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落在脸上的雨点将我唤醒,我看了看表,发现自己已经睡了将近两个小时。我没有做梦,也全然不知自己是怎么入睡的,仿佛有人从身后用石头把我砸晕了似的。坐起身后,我发现自己被包围在层层雾气之中,能见度只有几英里。我抓紧背包带,在细雨中继续前进。而每走一步,我的整个身体都好似在深水中跋涉一般沉重。我把t恤和短裤卷起来,本想垫住臀部、背部和肩膀上被背包磨得生疼的地方,谁知却适得其反。
夜幕降临,我继续向山上爬着。除了眼前,我什么也看不清楚。对蛇的惧怕并没有像昨天那样纠缠着我,我脑子里空空如也,并没有想什么“我可是在太平洋屋脊步道上徒步旅行呀”,也没有琢磨“我这是把自己逼到什么道儿上啦”,只是一门心思地前进。我的大脑犹如一个水晶般明澈的花瓶,其中只装着“前进”这一个想法,但我的身体却恰恰相反,像极了一包崩碎的玻璃,每一个动作都会牵动我的痛处。我数着脚步,以求分散自己对疼痛的知觉,每数到100,就在心中清零,然后默默地接着从1开始数下去。如此以100为单位的计步法,果真让我的旅途变得不那么难熬了,似乎我只用完成眼前的这100步便可以安心了。
在爬山的过程中,我逐渐悟到我对山的认识是多么浅薄,我甚至分辨不出我是走在一座山岭上,还是走在由一系列山坡连成的山脉上。我成长的地方山并不多,虽然我也攀爬过几座山,但只是在白天沿着游人如织的山路游玩罢了。山于我而言,只是硕大的土坡而已。但这认识太过片面了,我现在才意识到,山坡其实有其层次、充满变化,是难以名状而无以比拟的实体。每当我认为自己已经到了一座山岭或一条山脉的顶点时,我总会发现自己的判断为时过早了。即使眼前首先出现的是一小段斜坡,而山势也会逗人似的往下延伸一段,但往上的路却看似没有尽头。于是我继续向上爬,直到爬上真正的山顶。之所以确定这是山顶,是因为这里有雪。这雪并不是地上的积雪,而是从天而降的薄薄的雪片,狂风卷着这雪片,在空中纷飞狂舞着。
我从没料到会在沙漠中看到下雨,更不用提下雪了。在我成长的地方,山上是没有沙漠地带的,虽然我有过几次白天在沙漠中徒步旅行的经历,但我对沙漠的认识还很肤浅。我认为,沙漠就是干燥炎热而多沙的地方,是蛇蝎和仙人掌的地盘。但是我错了。沙漠远远不是我想象的那样简单,它和山川一样,也是层次清晰、繁复多变的。在踏上旅程的第二天,我意识到,我这次崭新的体验,的确是无可比拟的。
我踏入了全然陌生的新疆界。
让我始料不及的,不只是我对山川和沙漠的新的认知。尾骨、臀部和双肩前的皮肉被磨出了血,这是我始料未及的。通过内容详尽的旅行手册上的信息,扣去路上多次停下休息的时间,我今天的平均时速还不到每小时1英里,这是我始料未及的。为这次太平洋屋脊步道之行做计划时,我本打算在整个旅途中每天坚持走14英里的路程。但实际算下来,在大多数时间里,我每天行进的路程需要多于14英里,因为在旅途中我打算每过一两周都要用一天的时间停下来做休整。但在踏上步道之前,我从没把我的身体素质和步道严酷的环境纳入考虑范围。
我有些慌了神,匆匆往山下走去。渐渐地,白雪变成了水雾,水雾渐渐散去,变成了远近群山上温和的绿树和棕土,那错落有致的坡度和棱角分明的轮廓,在苍天的映衬下格外惹眼。在行进的过程中,入耳的唯有皮靴在沙砾地面上咔嚓作响的声音,以及那快要把我逼疯的背包支架发出的嘎吱声。我停下脚步,摘下背包,找到支架上可能发出摩擦声的源头,用润唇膏一阵涂抹,然后继续上路。孰料,刚才的努力都是白费功夫。我大声说了几个词,好分散自己的注意力。距离和那个送我来步道的男人道别,仅仅过了48个小时多一点儿,但在我看来,那一刻仿佛离我有一周那么遥远。我的声音突兀地回响在空中,显得有些奇怪。我总觉得马上就能遇到别的徒步旅行者了,却迟迟不见人影。但一个小时之后,我便体会到了独自一人的方便,因为我突然有了内急之感。虽然我脑中浮现出“上厕所”几个字,但在步道上,所谓的“上厕所”其实就是指在没有坐便器的支撑下蹲下去,在自己挖的洞里解决问题。那把写着“挖!我喜欢!”、被我绑在背包腰部固定带上的不锈钢泥刀,终于盼到了大显神威的时刻。
我并不喜欢这样上厕所,但这是徒步旅行者解决内急的方法,所以我只得遵守行规。我继续往前走,找到了一个看上去比较安全的地方,从那儿往偏离步道的方向走了几步。我取下背包,把泥刀从刀鞘中抽出来,冲到一丛鼠尾草后面开始挖洞。地面的石块挺多,泥土泛着米褐色,看上去硬邦邦的。在这样的地面挖洞,简直就像在试图开凿大理石灶台一般,砂石四溅。
这分明是一个大男人扛着钻机才能胜任的活儿!我一边瞎想,一边用泥刀的刀尖狂暴地往地上戳,手腕都快被累断了。我徒劳地凿呀凿呀,紧绷的身上渗出了星星点点的冷汗。直到快要拉裤子的关头,我才不得不站起身来。我别无选择,只得把裤子脱了下来。因为穿内裤只会徒增对臀部的摩擦,当时我早已经把内裤脱下来扔掉了,所以一脱下外裤,我便马上蹲下来,就地如厕。方便之后,我如释重负,但因为太过疲惫,我差一点儿一屁股栽到还冒着热气的大便上。
完事之后,我跛着脚四处找来些石头块儿,堆在了我的大便上。掩盖完毕后,我继续上路。
我觉得自己应该是在往金橡泉的方向走,但到了7点钟,这口泉却仍不见踪影。我无暇多想,由于太累而感觉不到饥饿,于是又省了一顿晚餐,也正好省了做晚餐的用水。我找到一处还算平坦的不大的空地,便在空地上把帐篷扎好,背包一侧挂着的温度计显示,当时的气温只有42华氏度sup(1)/sup。我把被汗水浸湿的衣物脱下来,晾在一棵灌木上,然后便爬进了帐篷。
到了早晨,衣服已经在一夜之间冻得僵硬板结,我只得生拉硬扯地把衣服穿在了身上。
旅途的第三天,上路几个小时后,我到达了金橡泉。一个四四方方的混凝土砌成的水池跃入眼帘,我的心气顿时高涨了许多——不仅是因为我发现了水源,更是因为这眼“泉水”明显是人工砌成的。我把手伸进水中,惊动了聚集在水面上的几只小虫。我取出饮水过滤器,把导管插进水中,用我在家里厨房洗手池中练习过的方法往上抽水。抽水的过程比我记忆中的要困难些,可能是因为在练习时我每次只抽几下水,而真到实地抽水时,却发现自己对肌肉力量的练习并不到家。我终于攒足了劲儿开始抽水,谁知导管却浮在水面上,因而抽出来的只有空气。我抽啊抽啊,直到精疲力竭,不得不停下来休息。休息之后又继续,总算把两只水瓶和储水袋重新灌满了。前后足足花了我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但这是我不得不完成的任务,因为下一个取水点离我足有19英里远,想想就让人害怕。
我本是铆足了劲儿,准备行进一整天的,但却靠着泉边在我的野营椅上坐下了。气温终于升了起来,阳光洒在我裸露的双臂和双腿上。我脱去衬衫,把短裤拉到脚踝处,闭上双眼躺在椅子上,希望阳光能够治愈我躯干上被背包磨破的皮肤。当我睁开双眼,发现近旁的一块石头上有一只小蜥蜴,好像在做俯卧撑。
“你好呀,蜥蜴!”我对它打招呼。而它却停止了俯卧撑,全身僵住,一动也不动,而后闪电一般地跑掉了。
我必须抓紧时间了。我已经比自己所谓的“进度”落后了许多,但那一天,我却无法强迫自己离开金橡泉周围那些青翠欲滴的野生橡树。除了皮肤被擦破之外,我的肌肉和筋骨也因长途跋涉而阵阵作痛,双脚上也磨出了星星点点的水疱。我坐在沙土地上凝视着自己的双脚,眼见水疱越发严重,却无可奈何。我用手指小心翼翼地抚过双脚,滑至脚踝上一处足有1美元硬币大小的瘀伤。这并不是我在这次旅途中挂的彩,而是来自旅途开始之前我做的一件蠢事。
多亏了这块瘀伤,我才在莫哈维的旅馆里按捺住了给保罗打电话的冲动。我知道,他会从我的声音中捕捉到我试图隐藏的故事,而这块瘀伤,会将我话中的弦外之音全部引出来。在波特兰等着搭飞机去洛杉矶的两天里,我本打算离乔远远的,但我并没有遵守这个诺言。从六个月前他来到明尼阿波利斯看我的时候起,我就再也没有碰过海洛因。但即使如此,这一次,我还是和他一起沦陷了。
“该我了。”看他注射完毕之后,我迫不及待地要求道。那时距离我踏上太平洋屋脊步道的时间仅有短短的48个小时了,但霎时间,这一切仿佛离我很远很远。
乔在我的胳膊上找不出一条适合注射的血管,于是对我说:“把脚踝给我。”
我手握着指南针,在金橡泉边读完了《永不迷失》。我辨出了东西南北,卸下了背包的重负,欢天喜地地沿着一条连接金橡泉的越野车道去寻找美景。我的双脚仍然酸楚,肌肉仍然生疼,但少了背包的负担,顿觉身轻如燕。我不但挺直了腰杆,而且简直要一飞冲天了。双肩就如附了两根从天上降下的弹力绳一般,每一步都似一次飞跃,身体如空气一般轻盈。
我来到一处高地,停下脚步放眼远眺。映入眼帘的是更多的山岭和沙漠山地,壮美而摄人心魂;远处,则是一排排轮廓分明的风力涡轮发电机。我回到帐篷边,架好炉子,准备为自己烹制旅途中的第一顿热乎饭。我使出浑身解数,却怎么也无法让火燃烧足够长的时间。我把使用指南找出来,读了“常见问题”一栏,原来是我装在炉子气罐里的天然气出了问题。炉子使用的应该是一种白色的特殊天然气,但我却灌入了加铅天然气。因为我的弄巧成拙,炉子的点火器已经被堵住,炉灶被烟灰熏得黑黑的。
反正我也不饿。感知饥饿的神经仿佛一根失去知觉的手指,几乎动也动弹不得。我吃了一把干金枪鱼片,六点一刻还不到便进入了梦乡。
踏上第四天的旅途之前,我把伤口处理了一下。一位rei的工作人员曾经建议我买一盒第二代疤痕修复贴,这种用来处理烫伤的药贴对于水疱的处理效果也颇佳。我把贴片贴在脚趾尖、脚后跟、尾骨、双肩的正面以及后腰部,把身上所有起水疱、蹭破皮以及起红疹的地方都贴了个遍。完工后,我把袜子蹬掉,把它们揉得稍微柔软一些后又穿回了脚上。我带了两双袜子,每隔几个小时替换一次,好把换下的袜子挂在背包上缠着的蹦极弹力绳上风干。但即便如此,这两双袜子都因为泥土和汗渍而变得又黏又硬,好似不是用布料做的,而是用硬纸板糊的一样。
那天清晨,我离开金橡泉继续上路。又一次背上了24.5磅重的水,我发觉自己从中寻到了一种不可名状、带有怀旧情愫的乐趣。虽然旅途劳顿,艰险不断,但我开始渐渐注意到身旁点点滴滴的美好事物,也感受到大大小小的景致带给我的惊喜,比如在步道上与我擦身而过的沙漠之花的色彩,还有夕阳落山时那一抹苍穹的壮丽。我正陶醉于周围的美景之中,却突然绊在了一块鹅卵石上,向前扑倒在地。我摔倒的势头如此之猛,让我猝不及防。整整一分钟过去了,我趴在地上一动也不动,腿上的伤灼痛难耐,背上的千斤重压将我死死地抵在地面上。我从背包下钻出来,检查了一下伤势,发现身上划出的一个大口子血流如注,伤口处肿起一个拳头大小的鼓包。我把珍贵的水在伤口上滴了几滴,尽量把伤口上的碎石和泥土拍打干净,然后用纱布在伤口处按了一会儿。伤口凝血之后,我才又一跛一跛地上路。
在那天下午剩余的途中,我聚精会神地盯着脚下的路,生怕一步没踩稳再摔个马趴,没想到却误打误撞地发现了我已经寻找几天的东西:美洲狮的脚印。这头狮子的爪印在沙土地上排列了大约四分之一英里远,印迹清晰可辨,显然它在不久前沿着与我相同的方向从这里走过。每隔几分钟,我都会停下来四处张望一下。除了星星点点的绿色之外,映入眼帘的几乎全是一片金棕色,和美洲狮身上的毛色别无二致。我继续前进,脑海中浮现出最近读到的一篇报道:三个加州女性在前一年于不同时间和地点分别被美洲狮咬死了。我又忆起童年时看过的自然纪录片节目,节目中说,猎食者会把一群猎物中看上去最孱弱的个体挑出来,作为袭击的对象。毫无疑问,这“最孱弱的个体”非我莫属,而那最有可能被野兽分尸的舍我其谁。我哼唱着脑海中浮现的《小星星》和《乡村路带我回家》两首小曲,一面希望用这颤抖的声音把狮子吓跑,一面又担心此举会不会让狮子注意到我的存在,好像我腿上的血痂和几天没洗澡的身体发出的臭气还不足以把它招来似的。
我环视了一下周边变化了的地貌,发觉自己已经走出了不短的距离。周围的景致依旧干燥,仍是灌木丛和鼠尾草的天下,但莫哈维沙漠标志性的约书亚树却已渐渐稀少了,取而代之的是越来越多的刺柏、矮松和胭脂栎。我偶尔会穿过野草肥沃的草原,茂密的野草和枝叶蓊郁的大树于我而言都是一颗颗的定心丸,因为它们喻示着生命和水源,也向我暗示:我也能如此茁壮地生存下去。
一棵倒下的树切断了我的道路,也切断了我对生命坚定不移的信心。这棵树横倒在步道上,粗壮的树干架在半空中。我既不能从下面钻过去,也无法从上方越过去,而我背上沉重的背包更是让我难上加难。绕过树走同样行不通,因为步道一边的坡度太陡,而另一边的灌木又太过浓密。我站立了许久,试图想出一个办法。无论有多么困难,我都非得过去不可。要么前进,要么折回莫哈维的旅馆,只有这两条路可走。我想起了我那18美元一晚的旅馆房间,心中的向往简直冲昏了头脑,让我全身都满溢着返回去的欲望。我退回树旁,解开背包的背带,将包推过粗糙的树干,尽量让背包轻轻落地,生怕里面的储水袋会因为与地面的冲撞而破裂。然后,我也扒着树干爬到了另一边。由于跌跤而摔得伤痕累累的手,无奈又一次被蹭破了皮。在接下来的1英里路途中,我又遇到了三棵被风刮倒的树。越过这三座障碍之后,我小腿上的结痂重新绽裂开来,鲜血直流。
上路第五天的下午,我在步道上一段陡峭的窄路上行走时,突然抬眼看到了一只硕大长角、皮毛棕黄的动物向我直冲而来。
“麋鹿!”我惊呼一声。其实,我清楚地知道,这动物并不是麋鹿。但惊吓之中,我哪还顾得上辨认这是什么动物,麋鹿是我脑海中能够想到的与这头野兽最接近的动物了。那动物向我步步逼近,我不禁又一次喊道:“麋鹿!”然后便连滚带爬地钻进一簇沿着步道生长的石兰和胭脂栎丛中。我扛着碍手碍脚的背包,使出吃奶的劲儿,钻进了枝叶尖利的灌木丛中。
就在往灌木丛里爬的节骨眼儿上,我突然想起了这头野兽的名字。原来,马上就要与我“火星撞地球”的是一头得克萨斯长角公牛。
“麋——鹿!”我一面抓住绑在背包支架上的连着世界上最响亮口哨的黄绳,一面大声喊着。我摸到口哨,把口哨送到嘴边,闭上双眼,拼命猛吹,直到不得不停下来呼吸为止。
待我睁开双眼,公牛已经消失不见了。
而在慌乱之中,我右手的食指蹭到了石兰灌木那锯齿状的枝上,指尖上的皮肤和公牛一样,也消失不见了。
我发现,那年夏天在太平洋屋脊步道徒步旅行的途中,有一件事情让我感悟良多。而同时,这件事情也与世间万物一样,不费什么力气就能一语道破,那就是:我并没有选择的余地,时常要硬着头皮去做自己最不愿意做的事情,没有退路可逃,也没有放弃的权利。无论灌下多少马提尼酒,无论抽掉多少香烟,我都没法掩盖这个事实。我紧紧抱住灌木枝,试着把流血的手指包扎起来。我尽量不发出声响,生怕把公牛再招引回来。我考虑了一下眼下的出路,但却没有想出什么新招儿。出路还是那两条,我可以沿着原路返回,也可以朝着既定的方向坚持走下去。由于我在吹口哨时没有睁开眼睛,因而并没有看到那头公牛刚刚是往哪个方向跑的,而它朝哪个方向跑的可能都有。形势并不很乐观,面对这头公牛,我可以选择被吓得后退,或是被激励着继续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