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令人敬佩啊,一个人假如无法借鉴历史,就——”
“噢,闭嘴!”托德说。
杜山德乖乖把嘴闭上,他知道男孩还没说完,他双手交叠,看着托德。
“我可以把那封信从朋友那里拿回来,”托德突然脱口而出,“你知道吗?我可以让你看看那封信,然后当你的面把它烧掉,如果——”
“如果我去把放在保险箱里的那份文件拿回来。”
“对……”
杜山德颇为遗憾地长叹一声。“孩子,你还是不明白整个情况,从一开始就不清楚状况。当然,一部分原因是你到底只是个孩子,但也不完全如此……你最初来找我的时候,就已经是个很老于世故的孩子了。真正的问题在于,你那种美国式的荒谬自信让你从来不考虑事情可能的后果……即使到了现在,都还是这样。”
托德要说什么,杜山德却突然成了世界上年纪最大的交通警察,把手一挥。
“别跟我争辩,我说的都是实话。你就照你的计划进行吧,离开这房子,离开这里,再也不回来。我能阻止你吗?当然不能。你就好好享受你的夏威夷假期吧,而我就坐在这个闷热、满是油烟味的厨房里,等着看瓦兹的黑人今年是不是打算再多杀几个警察,烧掉几幢建筑物[23]。我没办法阻止你,就好像我没办法阻止自己变老一样。”
他定定地看着托德,看得托德只好避开他的注视。
“在内心深处,我不喜欢你,你没有一点让我喜欢的地方,你是个不速之客,硬闯入我的生活,迫使我打开尘封已久的墓穴,而原本这墓穴继续紧闭着会比较好,因为我发现里面有些尸体是被活生生埋起来的,至今仍然存有些微气息。”
“你是自投罗网,但是我会因此可怜你吗?我的老天!床是你自己铺的,晚上睡不好,根本就活该!我才不同情你,我也不喜欢你,但我现在倒是有一点佩服你。所以,你最好不要考验我的耐性,我只说一遍。我们两人可以分头去把文件和信拿来,在这个厨房里销毁,但是这事也不会就此罢休。事实上,我们不会比现在更好过些。”
“我听不懂你的话。”
“你当然不懂,因为你从来不考虑事情的后果。注意听,小子,如果我们在这儿把那封信烧掉,我怎么知道你没有另外影印一份存起来,或影印两份?三份?图书馆就有影印机,任何人只要花五分钱就可以影印一张。只要花一块钱,你就可以把我的死亡判决书印上几十份,附近每个街角都张贴一份。小子!你好好想想,告诉我,我怎么知道你没有做这种事?”
“我……我……我……”托德发现自己词穷了,连忙把嘴闭上。突然之间,他感到自己皮肤一热,莫名其妙地记起七八岁时发生的事情。他和朋友爬进镇外货运路底下的排水沟中。托德的朋友长得比他瘦小,毫无问题就爬过去了……托德却卡住了。他突然感觉到头部顶到石块和泥土,以及土石在黑暗中沉甸甸的重量,当一辆往洛杉矶的货车从马路上驶过时,撼动了地面,排水管也随之震动,发出不祥的低鸣。他哭了起来,开始摆动着腿挣扎前进,并且大喊救命。最后,他终于又能移动了,当他好不容易挣扎出来时,他昏倒了。
杜山德刚刚描绘的是最基本的口是心非的情况,但他却压根儿没有想过这个状况。他可以感到身体越来越热,他心想:我不要哭。
“你又怎么知道我放在保险箱中的文件没有另外影印一份……我烧了一份以后,还留下一份?”
我被卡住了,就像那次在排水沟一样卡在那里,动弹不得,这次我要喊谁来救我呢?
托德的心怦怦跳着,手背和颈背都在冒冷汗。他想起在排水管中的感觉、废水的味道、冷冰冰的金属,以及当货车从头顶轰隆驶过时,周遭所有东西都在震动的感觉。他也记得当时是多么绝望地流下了热泪。
“即使我们可以请公正的第三者来见证,仍然难以安心。孩子,相信我,这个问题是没有办法解决的。”
卡住了,卡在排水管中,这一回无路可走了。
他感到整个世界一片灰暗,不要哭、不要昏倒,他强自镇静。
杜山德喝了一大口酒,从杯沿看着托德。
“我再告诉你两件事,第一,如果你这部分的事情泄漏出去的话,你不会受到太大的惩罚,甚至很可能根本不会见报,我曾经吓唬你说,你会进少年感化院,那是因为我怕你乱说话,故意吓吓你的,但是我真的这样想吗?不,我这么说,就好像当爸爸的拿鬼来吓唬儿子,要他天黑前赶快回家,别在外面乱逛一样。在这个国家,连杀人犯也不过是打几下手板,然后让他在监狱里看两年彩色电视以后,就放到街上再去杀人放火,我不认为他们会送你去感化院。”
“尽管如此,事情一旦抖出来,仍然会毁了你一生。这些事都会留下记录……别人也会闲言闲语。这么精彩的丑闻绝不可能烟消云散,而会像酒一样装瓶封存。当你一天天长大,你的过失会越来越大,你的沉默也会益发受到谴责。如果这事今天抖了出来,大家会说:‘但他只不过是个小孩子罢了!’……因为他们就像我最初一样,不知道你是多么老于世故的小孩。但是如果等到你升上高中以后,纸包不住火了,而他们晓得你从一九七四年便知道一切,却一直闷不吭声,他们会怎么想?这下事情可大了。万一等到你上大学以后,事情才被抖了出来,就更惨了。而如果等你开始做事的时候呢?你明白我说的第一点吗?”
托德默不作声,但是杜山德似乎很满意,他点点头。“第二,我并不相信你真的有那封信。”他说。
托德极力想装得若无其事,但恐怕他早已因震惊而瞪大双眼。杜山德正在打量他,托德突然惊觉,这老家伙曾经拷问过数百人,甚至数千人,他是这方面的专家。他感到自己的脑壳好像透明玻璃一般,脑子里想的所有事情都大大地映照在上面,无所遁形。
“我自问过,谁会是你最信任的人?你的朋友会是谁?谁跟你玩在一块儿?一个像你这么自信十足、冷静自制的小孩会相信谁?结果答案是,根本没有这个人。”
杜山德眼中闪烁着光芒。
“很多时候,我都在研究你这个人,盘算我会有多少胜算。我很了解你的个性——不,不是完全了解,因为没有任何人能真正了解另一个人内心所有的想法——我对于你离开这屋子后所做的事情和所接触的人所知有限,因此我告诉自己,‘杜山德,你或许也有看走眼的时候,难道你要因为自己一时看错了这孩子而遭到逮捕,甚至被处死吗?’也许如果我年轻一点就会冒这个险,我的胜算还蛮大的,需要冒的风险很小。但奇怪的是,照理人越老,应该更能看开生死问题……但是却反而变得保守怕事起来。”
他严厉地看着托德的脸。
“我还有一件事要说,然后你就可以请便了。我要说的是,我怀疑你是不是真有那封信,但绝不怀疑我自己拥有那份文件,我描述的那份文件确实存在。如果我今天死了……明天……所有的事情都会被抖出来。每一件事。”
“我根本觉得无所谓,”托德说,发出一声干笑,“你看不出来吗?”
“你会在乎的。一年年过去,你手上掌握的把柄会越来越没有价值,因为保命和自由对我个人而言固然重要,但美国人,甚至以色列人,对于逮到我却会越来越没有兴趣。”
“是吗?那他们为什么不放过赫斯[24]?”
“如果美国人对赫斯拥有完全的监护权,他们会放他走的——在美国,连杀人犯都只要打打手板就可以脱身,他们会放他走的。”杜山德说,“美国人会任由以色列人将一个八十岁老人引渡回国,像吊死艾希曼一样吊死他吗?不会的,美国地方报甚至会把消防队员从树上救下小猫的照片登在头版,这种事绝不会发生在这样的国家。”
“你对我的掌控越来越弱,而我对你的掌控却越来越强,情势不断在演变,等到有一天——如果我活得够久——当我认为你知道的事情不再那么要紧时,我会毁掉那份文件的。”
“但是在这段时间,你可能会发生各种状况,例如,出什么意外,或生病——”
杜山德耸耸肩,“那要看老天的意思了,我们得听天由命,这不是你我可以做主的。”
托德瞪着老人,瞪了很久。杜山德的话中一定有什么漏洞,一定有办法找个出路,让两人或托德自己一人挣脱目前的困境。就好像偶尔弄伤了脚一样,哭一哭事情就过去了。想到未来黯淡的前景,托德在心里打着哆嗦,他可以感觉到那个阴影,不管他到哪儿,不管他做什么事——
他想到有个卡通人物,头顶上老是吊着个铁砧。当他从高中毕业时,杜山德已经八十一了,但事情还没有结束。等他大学毕业时,杜山德八十五了,但仍旧认为自己还不够老。等他拿到硕士文凭时,杜山德就八十七了……到那时候,杜山德可能还是没有安全感。
“不,”托德困难地说,“你说的……我无法面对。”
“我的孩子,”杜山德温和地说,托德听到他特别加重念出头两个字,不禁不寒而栗。“我的孩子,你必须面对。”
托德瞪着杜山德,舌头在口中发胀,直到他感到舌头似乎要堵住喉咙,快窒息了,才突地转过身去,夺门而出。
杜山德面无表情地看着眼前这一幕。他听到门砰的一声关上,男孩的脚步声也停了,表示他已骑上脚踏车疾驶而去。他点燃香烟。当然没有所谓的保险箱,更没有所谓的文件,但男孩被这一套话唬住了,他深信不疑,自己总算是安全了。这件事就到此为止了。
但是,事情其实还没有结束。
那天晚上,他们两人都梦到谋杀,两人都在极度害怕和亢奋中惊醒。
托德醒来时,小腹上又有那种黏液。杜山德则因为太老而不会再有这样的反应,他穿上那套党卫军制服,然后再躺上床,等着剧烈跳动的心脏平缓下来。这套制服因为料子很差,已经有点破烂了。
在杜山德的梦中,他终于爬到山顶的集中营了,巨大的铁门为他打开,当他进去后,铁门又顺着轨道轰隆关紧。集中营的大门和围篱都通了电。那些光着身子、骨瘦如柴的追逐者一波波爬上围篱,他转过身来对他们大笑,抬头挺胸、得意洋洋地来回踱步。昏暗的空气中充满着皮肉烧焦的味道,还有浓浓的一缕黑烟。他醒过来,发现自己置身于南加州,他想到万圣节的灯笼,还有吸血鬼寻找蓝色火焰的夜晚。
在鲍登一家计划去夏威夷的前两天,托德又回到那个荒废的车站,那里一度是人们搭火车往旧金山、西雅图、拉斯维加斯的地方。
他到那儿的时候已近黄昏。九百码外那条蜿蜒的高速公路上,大多数的车子都已亮起车灯。虽然气候很暖和,但托德却穿了一件薄外套,并在皮带上插了一把切肉刀,切肉刀外面用一条毛巾包着,这把刀是在一家平价购物中心买来的。
他看着月台下面酒鬼一个月前躺的地方,脑子拼命转着却想不出什么名堂来,他的一切思绪都好像笼罩了层层的黑色阴影。
他找到了那个酒鬼,也许不是同一人,反正他们的样子都很像。
“喂!”托德说,“嗨!你想要钱吗?”
酒鬼翻过身来,眨眨眼,看见托德一脸灿烂的笑,也报以微笑。不一会儿,切肉刀便刺中酒鬼的右颊,血水四溅,托德可以看见刀锋穿过酒鬼张开的嘴,刀尖抵住左嘴角,把他的嘴拉扯成荒谬的笑容。他抽出刀子,像戳万圣节的南瓜似地拼命戳着。
他刺了酒鬼三十七刀,他一面刺一面数。第一刀从右颊刺进去,把酒鬼犹豫的微笑变成狰狞的面容。在刺第四刀时,酒鬼停止尖叫。刺下第六刀之后,他便不再试图逃离托德。托德在月台下爬来爬去,把工作完成。
托德在回家的路上,把刀丢进河里,他的裤子沾了血,于是他把裤子扔进洗衣机,放冷水洗。裤子洗好后还有些微印子,但托德不担心,日后印子自然会褪掉的。第二天,他几乎提不起右手来,他告诉父亲,因为和一些同学在公园里扔石子,不小心扭到手。
“到夏威夷去就会好了。”狄克摸摸托德的头。确实,等他们回来后,托德的手完全好了。
13
又是七月了。
杜山德仔细穿上他的西装(不是最好的那一套),站在公车站,等着坐最后一班车回家,现在是晚上十点四十五分,他去看了一场电影,是一部轻松的喜剧,他看得很开心。自从早上收到那封信后,他的心情一直很好。那是男孩寄来的明信片,上面印的是多彩多姿的怀基基滩,海滩上矗立着一幢幢白色的旅馆大厦,反面有短短几行字。
亲爱的登克尔先生:
这里可真是不赖,我每天都在游泳。老爸捕到一条大鱼,我妈也赶上阅读的进度了(我是开玩笑的)。明天我们要去参观一座火山,我会小心不要摔下去!希望你一切安好。
依旧健康的托德上
他想起这封信最后那句话,便不禁微微笑了,这时有人碰碰他的肘。
“先生?”
“什么事?”
他警觉地转过身来——即使在圣土多奈多这种地方,强盗拦路抢劫的事也时有所闻——一股强烈的味道让人不敢接近,似乎是啤酒、汗、口臭混合起来的味道,是个衣衫褴褛的流浪汉,他身穿法兰绒衬衫,鞋子非常破旧,只用脏绳子和胶带勉强系住。在一身破烂衣服上面的那张脸,看来像上帝死亡的脸。
“先生,给我一毛钱好吗?我要到洛杉矶去找事做,我只要一毛钱坐公车。如果不是这个机会对我很重要的话,我不会跟你讨这个钱。”
杜山德起先是皱眉,然后脸色舒展,带着微笑。
“你真的只想要搭车吗?”
酒鬼微微笑着,一脸不解之色。
“你跟我坐车回去,”杜山德说,“我请你喝酒、吃饭,让你有澡可洗、有床可睡。我只要你陪我聊聊天就好,我年纪大了,自己一个人住,只想找个人做伴。”
酒鬼闻言疑虑尽消,笑逐颜开,他竟然会碰上这么一个爱和穷人厮混的有钱老同性恋。
“你自己一个人住!他妈的!”
对于酒鬼若有所指的暧昧笑容,杜山德只回以礼节性的微笑。“我只要求你上车以后,坐得远一点,你这一身味道太重了。”
“那么也许你也不愿意我弄脏你的地方吧?”酒鬼突然颇有尊严地说。
“来吧!车子马上要来了,我下车以后,你下一站才下车,然后往回走两条街,我会在街角等你,明天早上说不定还会给你两块钱。”
“也许五块。”酒鬼高兴地说,把尊严全抛在一旁。
“也许,也许。”杜山德不耐地说,他已听到公车驶过来的声音,他拿出两毛五的铜板,塞进酒鬼肮脏的手中,然后向前走几步,没回头看。
当公车的车头灯在斜坡上出现时,酒鬼仍站在原地迟疑着。当老人头也不回地上车后,他还站在原地,低着头,皱着眉,看着手上的铜板。酒鬼准备走开,然而在最后一秒,当车门快关上时,他急忙转身跳上车,把两毛五放进投币箱,脸上的神情仿佛放进了百元大钞一样。他经过杜山德身边时只望了他一眼,然后坐在车子后面。他打了一会盹,当他醒来时,那个有钱的老头已经不见了。他在下一站下了车,也不知道这站到底对不对,不过他也不在乎。
他走过两条街,在街灯下看见一个矇眬的身影,正是那老家伙。老家伙看见他走过来,以立正姿势站在原地不动。
酒鬼突然感到一阵毛骨悚然,他真想一转身拔腿就跑,把这整件事都忘掉。
然而老人抓住他的膀子……他的力气颇令酒鬼吃惊。
“很好,”老人说,“我很高兴你来了,我家就在那儿,不远。”
“也许十元。”流浪汉说,跟着老人走。
“也许十元,”老人同意道,然后又大笑说,“谁晓得呢?”
14
美国两百周年国庆来到了。
一九七五年夏天从夏威夷回来后,一九七六年,当各种鼓号旗乐、参观军舰的国庆活动即将达到高潮之时,托德的父母又带他去罗马旅行,两次旅行之间,他来看过杜山德五六次。
这几次见面,杜山德的态度都很低调,没有令人不愉快之处,两人都发现彼此倒也能和平相处。他们沉默的时候比说话的时间多,而实际的谈话内容会让联邦调查局探员无聊得打瞌睡。托德告诉老人他偶尔和一个叫安琪拉·法罗的女孩约会,他对这女孩没有真的那么着迷,不过她是他妈妈朋友的女儿。老人告诉托德他在编地毯,因为报道中说这种运动对关节炎有益,他还给托德看他编的东西,托德尽责地赞了他几句。
托德长大了不少吧?(长高了两英寸。)杜山德戒烟了吗?(没有,不过因为他咳得太厉害了,不得不减少抽烟的量。)托德在学校的课业如何?(很刺激、很有挑战性,他每科成绩都拿了a和b,他的太阳能研究计划还入围州政府举办的科学展览终选。他现在又考虑上大学念人类学,而不念历史了。)今年谁来替杜山德先生除草?(也住在这条街上的兰弟,他是个好孩子,不过长得太胖,动作很慢。)
这一年中,杜山德在厨房里解决了三个酒鬼。在市中心的公车站,陆续有二十来个酒鬼过来跟他搭讪,他曾经向其中七人提议供应他们酒、晚餐、洗澡和睡床,有两人拒绝了,另外有两人拿了两毛五车钱便走了。他后来改变策略,花两块五毛钱买了一本多次票,可以坐十五次公车,不能拿去买酒喝。
在暖和的日子里,杜山德注意到地窖会飘上来一股难闻的味道,他把门窗关得紧紧的。
托德·鲍登在一处空地的废弃阴沟中发现了一个酒鬼,那是十二月圣诞假期的时候。他站在那里好一会儿,手插在裤袋里,看着酒鬼,全身颤抖。五个星期内,他又到这个地方六次,经常穿着薄夹克,拉链拉到一半,盖住插在腰上的锤子。最后在三月一日,他终于又开始袭击酒鬼,先用锤子较钝的那头猛敲,然后到某个时候(他不太记得是什么时候,一切仿佛都飘浮在一片红色迷雾中),他会用锤子的尖钩,想把酒鬼的脸弄得模糊难辨。
古特·杜山德终于明白,对他而言这些酒鬼是他向神明邀宠的祭品……酒鬼很有趣,他们让他感到生气蓬勃,他开始觉得待在小镇的这些年——当托德还没有带着美式阳光笑容、睁大蓝眼睛出现在门口的那些年——让他未老先衰。他初到小镇时才六十五岁,而现在他感到自己比那时候还年轻。
最初,找寻祭品讨好神明的念头使托德震惊,但久而久之也习惯了,自从杀了月台下的那个酒鬼后,他预期噩梦会更多,也许会逼得他发疯,他也曾想过那排山倒海而来的罪恶感,可能令他有一天会不假思索就把事情全盘托出或结束自己的生命。
结果他什么也没做,却和父母去了夏威夷,享受了有生以来最愉快的假期。
自从去年九月上高中以后,托德感到整个人焕然一新。黎明的曙光、渔人码头的海景、黄昏的街灯亮起时闹市区街上行色匆匆的行人,这些他自小习以为常的景象,现在却影像鲜明地印在脑中,仿佛电镀过一样。他细细品味生活,就好像用舌头品尝瓶中美酒一样。
在他看到那个阴沟里的流浪汉、但还没杀死他之前,噩梦已经开始了。
他最常梦到的是在废弃车站中被他刺死的酒鬼。放学回家后,他冲进屋里,正要愉快地和妈妈打招呼,话到嘴边却停住了,因为他看到死掉的酒鬼带着一身呕吐的恶臭倒在切肉台上,鲜血流到明亮的地板上,不锈钢操作台上的血迹已经凝固,砧板上还留下了血手印。
冰箱的留言板上夹着妈妈留给他的字条:托德,我去买点东西,三点半以前会回来。时钟的指针指着三点二十分,而那醉鬼趴在那里,仿佛从旧货商地窖里搬出来、淌着血的恐怖遗骸。四处都是血。托德开始努力清除血迹,擦拭每个暴露出来的表面,同时一直对着死掉的酒鬼尖叫,因为这酒鬼离开了,却把他一个人留在这里。然而酒鬼只是懒洋洋地死在那儿,张口仰望天花板,鲜血不停地从伤口冒出来。托德抓起拖把,疯狂地来回拖地,却发现他并没有真的把血抹掉,而不过是把血迹稀释了之后散开来,血仍然流个不停。他听到妈妈开车进入车道的声音,明白这酒鬼其实是杜山德。他从噩梦中惊醒时大口喘着气,满身是汗,双手紧紧抓着床单。
但当他再度找到那个在阴沟里的酒鬼后——也许是他,也许是其他人——然后一锤敲下去,噩梦便消失了。他认为可能还得再杀人,或许不只杀一个人,真是糟糕。不过反正这种人原本已是废人,虽然对托德还有点用处。托德就像其他人一样,随着年龄渐长,逐渐调整生活方式,以适应个人的特殊需求。的确,他和别人没什么两样。人生在世,得自己闯出一条路来,想要成功的话,只有靠自己了。
15
托德上高中的第二年,担任圣土多奈多美式足球校队的殿卫,而且当上了联盟的明星球员。一九七七年一月间,他赢得美国退伍军人协会的高中生爱国论文比赛一等奖,得奖文章是以《美国人的责任》为题。那年棒球季,他成了棒球校队的明星投手,缔造了四场胜投、没有一场败投的佳绩,他的打击率是点三六一,而且当选为该年度最佳运动员,由海恩斯教练颁发奖牌。(有一次,教练曾把他拉到一旁,要他勤练曲球,“没有一个黑鬼打得到这样的曲球。”)托德打电话回家告诉妈妈得奖的消息,蒙妮卡喜极而泣。狄克则在颁奖后两个星期了,还在办公室里高视阔步,拼命忍住不要炫耀儿子的成就。那年夏天他们在加州的大苏尔湾租小木屋住了两周,托德尽情地潜水。同一年,托德杀了四个流浪汉,两个是刺死的,另外两个是用棍子打死的。每次进行猎杀行动时,他都得穿两条裤子。他有时候会搭公车,寻找容易下手的地方。他发现最好的两个地点是济贫会和救世军的救济站附近。他总是慢慢走过那些区域,等着流浪汉上前讨钱。当有酒鬼把身子挨过来时,托德会告诉他们,他想喝威士忌,如果他们愿意替他买酒,他可以分一点酒给他们喝。他还说,他知道一个地方,他们可以去那里喝酒。他知道每次都得找不同的地方,他一直拼命按捺住想回废弃火车站或排水沟的强烈念头,因为老在同一个地方作案未免太危险了。
那一年,杜山德甚少抽烟,只喝酒和看电视。托德偶尔会来,每次来都只停留一会儿,两人谈话很少,而且逐渐疏远了。那年杜山德庆祝七十九岁生日,而托德也十六岁了。杜山德评论说,十六岁是一个人年轻岁月的黄金时期,中年则是四十一岁,老年是七十九岁。托德客气地点点头,杜山德醉得差不多了,说话絮絮叨叨的,令托德不安。
一九七六到一九七七学年度,杜山德解决了两个醉鬼,第二个生命力特别强,虽然已经烂醉如泥,而且颈上还插了一柄刀,鲜血不断涌出滴在衬衫上,也流到地板上,但他在厨房绕了两圈后,还能步履踉跄地重新找到客厅,差一点就跑出大门外。
杜山德站在厨房睁大眼睛,不敢置信地看着那个酒鬼跌跌撞撞地往外跑。杜山德待了一会儿,直到酒鬼的手快要摸到门把才回过神来。他立刻冲过去,从抽屉里拿出一把钢叉,戳入酒鬼背后。
杜山德站在他身边喘息着,已经有一把年纪的心脏跳个不停,就像周末晚上电视剧演出的紧急情况。但他的心跳终于恢复正常,他知道他会没事的。
剩下来的是有一大摊血需要清理。
这是四个月前发生的事了,自此他再也没去城中市区的公车站,他怕出什么差错,不过想到自己在千钧一发之际的应变方式,他很为自己感到骄傲。那个酒鬼始终没跑出大门,这是最重要的事。
16
一九七七年秋天,托德一升上高三就加入来复枪俱乐部,到了一九七八年六月,他已经是个神射手了。他又再度当选美式足球联盟明星球员,在棒球季中,也创造五次胜投、一次败投的佳绩(那次败投乃肇因于两次失误和一个残垒),同时他参加全美优秀学生奖学金资格考,获得学校有史以来第三高分。他申请进入加州大学伯克莱分校就读,立刻被录取。到了四月,他知道在毕业典礼上自己不是代表毕业生致告别辞,就是担任致谢辞的代表。他非常希望能成为致告别辞的代表。[25]
在高中的最后半年,他有一种新的冲动,这股不理性的冲动把托德吓坏了,所幸他还把持得住自己,但是居然会产生这样的念头已经够吓人的了。他已经做好人生规划,也一一排除障碍。他的人生有如母亲的厨房一样明亮而充满阳光,到处都用铬、不锈钢和丽光板铺成的光滑洁净的表面——只需按钮,便万事ok。当然厨房中还有深邃阴暗的碗柜,但是你可以把许多东西藏在碗柜里面,而且碗柜的门永远都是关上的。
这种新冲动使他想起了他的梦。在梦中,他回家后,发现母亲明亮洁净的厨房里,躺着一个满身是血的酒鬼,似乎在他一切都安排得井井有条、各就各位的心灵厨房里,有个步履踉跄、浑身是血的黑暗闯入者想找个地方轰轰烈烈地断气。
距离鲍登家四分之一英里的地方是一条八线道的高速公路,公路旁是满布灌木丛的陡峭斜坡,斜坡上有很多隐蔽的角落。他父亲曾在圣诞节送他一把点三〇来复枪,上面还有可以拆卸的望远镜。他可以选个塞车时间在斜坡上方挑个好位置……然后就可以轻而易举地……
做什么?
自杀吗?
摧毁他过去四年来努力追求的一切?
说啊,什么呀?
不,女士,不,先生,不,不。
只是说笑罢了。
但这股冲动一直盘踞在他心中。
高中毕业前有一个星期六,托德清开一堆杂志后,把来复枪放进盒子里,把枪盒子放进父亲新买的二手保时捷后座。他把车开到斜坡直直落下公路的位置。他父母开旅行车到洛杉矶度周末了,狄克已成为建筑师事务所的正式合伙人,他将在那里和凯悦饭店的人讨论在雷诺兴建新旅馆的计划。
托德的心简直快要跳出胸口,口中的唾液全是酸味,他把枪夹在腋下,走下斜坡,来到一棵倾倒的树旁,盘腿坐在树后面。他从盒子里拿出来复枪,把枪架在光滑的枯树干上。有一根树枝分岔突出的角度正好可以当枪架,他把枪托顶住右肩,从望远镜中看出去。
愚蠢!他在脑中无声地叫骂,真是愚蠢!万一被别人看见了,不管枪有没有上膛,你都要倒大霉,说不定还会遭到射杀!
这时是早上十点左右,星期六的交通相对没有那么繁忙。他把枪对准一个开着蓝色丰田车的女人,女人半开着车窗,无袖的圆领衫被风吹得啪啪作响。托德瞄准她的太阳穴放了一次空枪。这样做对撞针不好,不过管他的。
“啵!”当丰田车消失后,他轻呼了一声,咽了一下口水,舌头僵硬得有如黏成一堆的铜板。
又来了一个开着速霸陆小货车的男人,这人留了一把灰色的胡子,戴了一顶圣迭戈教士队的棒球帽。
“你这个——你这个脏老鼠,脏老鼠!”托德小声说,咯咯笑了一会,又放了一次空枪。
他放了五次空枪,空枪发出软弱的“啪啪”声,破坏了每一次“杀戮”后的幻想。然后他把枪放回盒子,弯着腰爬上斜坡,免得被发现,然后再把枪放回车后座。他的太阳穴剧烈跳动。他开车回家,走进卧房,开始手淫。
17
那流浪汉穿着破烂的毛线衣,在南加州显得超现实而令人错愕,蓝色牛仔裤在膝盖的地方破了口,露出苍白、毛茸茸的皮肤,上面还可以看到脱皮的疥癣。他举起玻璃杯——佛瑞德、威玛、巴尼和贝蒂等人绕着杯子手舞足蹈,仿佛在进行什么古怪的仪式——一饮而尽,然后生平最后一次满意地咂咂嘴。
“好久没有这么过瘾了。”
“我总是喜欢在晚上喝一杯。”杜山德在他身后表示同意,然后把切肉刀刺进流浪汉的脖子,发出一种撕裂声,仿佛有人兴致勃勃地从刚出炉的烤鸡上把鸡腿扯下来的声音,玻璃杯从流浪汉手中掉落桌面,滚到旁边,滚动的玻璃杯给人一种错觉,以为上面的卡通人物还在跳舞。
流浪汉拼命把头往后,想要尖叫,但是却叫不出声音,只发出可怕的嘶嘶声。他的眼睛睁大、睁大……然后就砰然倒在铺着红白格子桌布的餐桌上,上颚的假牙床半脱落着,让他看起来仿佛在笑。杜山德用双手的力量把刀抽出,走到水槽前。水槽里满池都是加了洗洁精的热水,正泡着晚餐后的脏碟子、脏碗。刀子立刻沉入有柠檬香的泡沫中,就好像小小的战斗机潜入云中一样。
他走到餐桌旁,在那里站了一下,把手放在流浪汉的肩膀上,然后一阵咳嗽。他从裤袋中掏出手帕吐了一口黄褐色的痰,最近烟抽得太多了。每当他决定再干一票的时候,总是会抽很多烟。但这次进行得很平顺、非常平顺。他原本害怕又会像上次一样混乱狼狈。
现在,如果动作够快,他还来得及看连续剧的后半段。
他匆匆穿过厨房,打开地窖门,把电灯也开了。然后回到水槽边,从下面的柜子里拿出绿色的塑胶垃圾袋,一边走回流浪汉身边,一边把垃圾袋抖开。鲜血从餐桌布上漫出,流到酒鬼的膝盖上,也流到地板上,连椅子上都是血迹。不过等会儿他都会清理干净。
杜山德抓住酒鬼的头发,把他的头猛然拉起,现在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办得到。不一会儿,酒鬼就懒洋洋地向后仰,好像在美容院洗头一样。杜山德把垃圾袋从酒鬼头上套下去,一直套到手肘以下。然后他解下酒鬼的皮带,在酒鬼手肘上方两三英寸的地方绕着垃圾袋紧紧绑住,再抓着皮带把尸体拖往地窖。酒鬼脚上的鞋子又破又脏,双脚拖在地板上呈v字形。有个白色的东西突然跌出垃圾袋,在地板上喀啦作响,原来是酒鬼的假牙床。杜山德把它捡起来,塞进酒鬼的口袋里。
他让尸体躺在地窖门口,头垂在下面两级楼梯上,然后使劲踢了几下尸体,踢前两下时,尸体只微微动了动,踢第三下的时候,尸体就一路滚下去,滚到一半时,尸体翻过身来,重重落在地面。一只鞋飞脱了,杜山德在脑子里记住,要把鞋子捡回来。
他走下楼梯,绕过尸体,往工具箱走去。那里有一把铁锹、一个耙子和一个锄头斜靠着墙面。杜山德选了那把铁锹。老人家运动一下总是好的,可以让你觉得年轻起来。
这里的味道不太好闻,不过他不在乎。他每个月都会来撒点石灰(在他又“解决”了一个酒鬼三天后)。暖和无风的日子里,他会把楼上的电扇开着,免得臭味弥漫整个屋子。他还记得克拉玛老爱说死人会说话,不过我们是用鼻子听到的。
他在地窖北边角落找了一个地方开始工作,这个墓穴得挖两英尺半宽、六英尺长。当他挖到两英尺深,换句话说,才一半的时候,胸口一阵剧痛,像被子弹射中一样。他站直了身子,眼睛张大,剧痛像电流一样传到手臂上……难以置信的疼痛,就像一只看不见的手把他全身血管抓住、拉扯着。他手上的铁锹跌落一边,两腿一软便跪了下去,在那可怕的刹那间,他以为会跌进自己掘的墓中。
他挣扎着向后退了三步,坐在凳子上,他脸上有种愚蠢的惊讶表情,自己都感觉得到。他想他的模样一定很像默片里的喜剧演员被门打中或一脚踩进母牛群中,他低下头来喘着。
十五分钟后,痛苦开始减轻点,但却站不起来。这是他第一次意识到自己老了,他害怕极了,几乎要哭出来。在这个阴湿、臭气熏天的地窖内,死神的衣摆扫过他,但他绝不愿死在这里。
他站起来,手还抓着胸口,像是抓着一具脆弱的机器,蹒跚地走向楼梯,左脚被那个死酒鬼伸出的腿绊了一下,胸口还在隐隐作痛,他望着楼梯——陡峭的楼梯,整整有十二级,梯子顶端发出的光像在远远地嘲笑他。
杜山德费力地爬上第一级,嘴里用德文数着:“一、二、三——”
他花了二十分钟才爬到厨房,当他在楼梯上时,有两次那种痛苦又发作了,他只好闭上眼,看看会怎么样,他知道要是痛得像刚才那么厉害,他可能会死,但痛楚还是过去了。
他爬向桌子,避免碰到厨房地板上的血迹,抓住酒瓶喝了一口,闭上眼睛,痛苦似乎减轻了。五分钟后,他慢慢走向客厅放电话的地方。
九点过一刻,鲍登家的电话铃响了,托德正跷着腿坐在沙发上读三角。他最痛恨三角,也讨厌所有的数学科目。父亲坐在对面,膝上放个计算器,正在翻阅支票存根,脸上微微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蒙妮卡正在看一部〇〇七电影,是托德两个星期前从hbo频道替她录下来的。蒙妮卡离电话最近,她接起电话。
“喂?”她听着,然后微微皱眉,把电话筒递给托德,“是登克尔先生,他声音似乎很兴奋,或是很沮丧。”
托德的心快跳到喉咙口了,但他仍然不动声色,“是吗?”然后接过电话来。“嗨!登克尔先生。”
杜山德的声音粗鲁而急切,“马上过来,我心脏病发作了,情形很糟糕。”
“哦,”托德说,努力拉回涣散的思绪,集中精神,脑中涌起巨大的恐惧,“真有趣,但是现在很晚了,而且我正在念书——”
“我知道你现在不方便说话,”杜山德几乎嘶吼着说,“你仔细听着,我不能叫救护车或拨222……至少现在还不能,因为这儿一团糟,我需要你帮忙……换句话说,你需要我帮忙。”
“好吧——既然你这么说。”托德心跳可能已经加快到每分钟一百二十次,但面色平静,几乎可说是安详。他难道没想过会碰上这种情形吗?他当然想过。
“就告诉你父母,我收到一封信,”杜山德说,“一封很重要的信,你懂吗?”
“好。”
“现在就看你的了。”
“好,”托德说,他突然发现母亲正在看他,而没有在看电视,他只好挤出一丝微笑。“再见。”
杜山德还在说什么,但托德已把电话挂上。
“我去看一下登克尔先生,”他说,虽然眼睛看着母亲——她脸上仍然微露出担心的神情,但话是对两个人说的,“你们要我顺便买什么东西回来吗?”
“替我买烟斗清洁剂,替你妈妈买一点控制财务的责任感回来。”狄克说。
“很幽默,”蒙妮卡说,“登克尔先生——”
“天哪,你到底在费尔丁的店里买了什么东西?”狄克插嘴。
“就是柜子里那个小装饰架啊,我不是告诉过你吗?登克尔先生没有什么不对劲吧,托德?他的声音听起来怪怪的。”
“还真的有小装饰架这种东西?我还以为是写推理小说的那些疯狂英国女人瞎编出来的,所以每次杀手要找个很钝的工具时,总是知道要上那儿去找。”
“狄克,我可不可以先插句嘴?”
“当然,请便。”
“我猜他没事,”托德一边穿上外套,把拉链拉上,一边说,“但是很兴奋,他接到侄子从汉堡还是杜塞道夫寄来的信,他已经好多年没有亲人的消息了,但因为眼睛不好,看不清楚信里写些什么。”
“你快去吧!”狄克说,“让老人家安心。”
“我以为他找了别人念书给他听了。”蒙妮卡说。
“是呀!”托德突然恨起母亲来,他痛恨母亲眼里流露出那种一知半解的神情,“也许一时找不到他,或是太晚了,那男孩不方便过去。”
“呃,那就去吧!小心点!”
“我会的。不需要我替你们买什么东西吗?”
“不需要。你微积分期末考试怎么样了?”
“是三角,”托德说,“还好吧。”他撒了个大谎。
“你想开保时捷去吗?”狄克问。
“不用,我骑脚踏车去。”他想利用在路上多花的短短五分钟时间来好好整理思绪,控制一下情绪——至少试着控制自己。以他目前的精神状况,搞不好会开着保时捷撞上公共电话亭。
“膝盖绑上反光板,代我们问登克尔先生好。”蒙妮卡说。
“好的。”
母亲的眼中仍有疑虑,但是没有像刚才那么明显。他给她一个飞吻,便去车房取单车——现在他骑的是意大利赛车。他的心仍然怦怦跳着,有一股疯狂的冲动,恨不得拿把枪进屋子射死他父母,然后再跑到那个俯瞰公路的斜坡上。不用再担心杜山德,不会再做噩梦,也不用再杀酒鬼了。他要不停地射击,射击,只留下最后一颗子弹来了结一切。
然后他又恢复了理智,往杜山德家骑去,反光板随着他的膝盖上下转动,眉际金发飞扬。
“天呀!”托德尖叫道。
他站在厨房门口。杜山德用手肘撑着,跌坐在那儿,前面是他的瓷杯。他额头流着大颗冷汗,但令托德尖叫的不是杜山德的冷汗,而是血,到处都是血,桌上、椅上、厨房地板上。
“你是哪里在流血啊?”托德叫道,他那僵住的脚终于又开始移动了——他感觉自己似乎已经在门口站了一千年。完了!他暗忖,一切都完了!气球越升越高,飘到半空中,然后就拜拜。他小心不去踩到血,“你不是说你心脏病发作了吗?”
“那不是我的血。”杜山德喃喃道。
“什么?”托德停住,“你说什么?”
“下楼去,你就知道了。”
“这是怎么一回事?”托德问道,他的脑子突然闪过一个可怕的念头。
“别浪费时间了,小子,我以为你看到了不会太讶异。我想你已经很有经验了,而且是第一手的经验。”
托德难以置信地看着他好一会儿,然后三步并作两步跑下楼去。在昏黄的灯光下,他最初以为是杜山德在地窖里堆了一个大垃圾袋,然后他看到那双伸出来的腿,还有紧紧绑住的垃圾袋露出的一双脏手。
“天哪!”他又喊了一声,不过这次声音很低。
他用手掩着嘴,嘴唇好像砂纸一样干,然后闭上眼睛一会儿……当他再张开后,他已经能控制自己了。
托德开始行动。
他看到角落有个浅坑露出铲柄,立刻明白杜山德心脏病发时正在做什么。他闻到地窖发出一股恶臭——好像马铃薯腐烂的味道,他以前闻过这种味道,但在楼上气味比较淡,更何况他过去两年中甚少来此。他现在完全明白为什么会有这股味道了,有好一会儿,他拼命克制想呕吐的感觉,用手掩着嘴和鼻子,闷声发出想呕的声音。
最后,他慢慢能控制自己了。
他抓住酒鬼的腿,把他拖到坑边丢下去,额上直冒汗。他在洞口站了好久,思索着,一生中从来没有这么努力地思考过。
然后他抓起铁锹,开始把坑挖深一点。挖到五英尺深时,用脚将尸体踢入坑中。托德站在坑边,向下望了一会。破烂的牛仔裤、满是疤痕的脏手,没错,这是个流浪汉。真是又讽刺又可笑啊,好笑得可以让一个人同时尖叫和大笑。
他跑回楼上。
“你现在觉得怎么样?”他问杜山德。
“我很好,你弄好了吗?”
“我正在弄。”
“快点,上面还要清理。”
“我真想把你拿去喂猪吃。”托德说,不等杜山德回话便跑下去了。
当他快掩埋完那个酒鬼时,突然感到有什么不对劲。他手握着铁锹柄,望着墓穴,酒鬼的腿还伸在外面,一只脚上穿着破鞋,另一只脚穿了脏袜子,那只袜子在塔夫托当总统时,可能曾经是只白袜。
另外一只鞋呢?
托德小跑到楼梯边狂乱地四处看。他的太阳穴开始隐隐作痛,仿佛有人在上面咚咚打着洞,终于在五英尺外的旧架子阴影下看到那只翻过来的鞋。他抓起鞋子跑回坑边,把它丢下去,然后再度开始铲土。最后他把鞋子、腿和一切都埋在土下。
当他把铲出来的泥土全都填回坑里之后,用铁锹用力拍打着,然后再用耙子前前后后耙着土,让人看不出这里的土最近曾经翻过。不过没有什么用,没有好的伪装,重新掩埋过的坑终归还是像重新掩埋过的坑。不会有人下来吧?他和杜山德只能默祷没有人会下地窖来。
托德跑回楼上,开始喘气。
杜山德的手肘张得开开的,头落在桌子上,眼睛闭着,嘴唇发紫。
“杜山德!”托德大叫,他感觉嘴里热热湿湿的,是混合了加速分泌的肾上腺素和澎湃热血的恐惧滋味。“你不准死!你这个老混账!”
“小声点,”杜山德闭着眼睛说,“你想让整个巷子都听到吗?”
“清洁剂呢,还有抹布,你有抹布吗?”
“都在水槽下面。”
已有不少血干了,杜山德抬起头来,看着托德跪在地板上来回擦拭,先清掉地板上的血迹,然后擦拭从酒鬼坐过的椅子上滴落到椅脚的血迹。他使劲咬着嘴唇,有点像咬着衔的马。最后总算做完了。室内充满了清洁剂的味道。
“楼梯下有一盒破布,”杜山德说,“把有血迹的抹布放在最底下。别忘了洗手。”
“用不着你多嘴,都是你害我的。”
“是吗?那么我不得不说,你处理得很好。”杜山德的声音中带着往常的嘲弄,然后突然脸色一变。“快点!”
托德再次下楼把抹布收拾好,然后赶快上楼去。他紧张地往楼梯下面看了一会儿,然后把灯关掉,并关上门。他走到水槽边,卷起袖子,用他所能忍受的最热的热水洗手。他把手埋进肥皂水中,抓起了杜山德用过的切肉刀。
“我恨不得割断你的喉咙。”托德狠狠道。
“是啊!然后把我拿去喂猪,你毫无疑问会这么做。”
托德把刀洗干净,擦干,放在一边,然后很快把碗盘洗干净,让水流掉,再把水槽洗干净。他看了一下钟,已经十点二十分了。
他走到电话机旁,拿起话筒,若有所思地看了一会儿。他老觉得似乎忘了什么事情——像酒鬼的鞋子一样紧要的事情。到底是什么呢?他不知道,如果不是头痛,他也许想得出来,这该死的头痛。他通常是不会忘记什么事的,这令他很害怕。
他拨222,响了一声后,“这里是急救中心,有什么问题吗?”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
“我是托德·鲍登,我现在在克雷门特街963号,请派一辆救护车来。”
“出了什么事?”
“是我朋友,杜——”他狠狠咬住下唇,差点咬出血来,有好一会儿,他因为头痛欲裂而神志恍惚。杜山德,他差点报出他的真名来。
“镇静点,”对方说,“慢慢讲,别紧张。”
“我的朋友登克尔先生,我猜他心脏病发作了。”
“有什么症状?”
托德开始描述,等托德说到胸痛开始转移到左手臂时,对方已经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他告诉托德,救护车会在一二十分钟内赶到,要视路上交通状况而定。托德挂上电话,把手压在眼睛上。
“办好了吗?”杜山德有气无力道。
“好了!”托德尖叫,“好了、好了、好了!好——你给我闭嘴!”
他更用力地压住眼睛,先是眼冒金星,然后是一片红色。他对自己说,镇静!镇定下来!
他张开眼睛,再拿起电话筒,接下来是更困难的部分,该打电话回家了。
“喂?”传来蒙妮卡温柔而有教养的声音,有一会儿,他仿佛看见自己用那把点三〇来复枪对准她的鼻子,扣下扳机,涌出鲜血来。
“妈咪,我是托德,我要跟爸说话,快点!”
托德很久都没有叫她妈咪了,他知道母亲会立刻感到不寻常,“什么事,托德,出了什么事?”
“叫爸来。”
“但——”
电话另一头发出喀啷的声音,他听到妈妈在跟爸爸说什么。他准备好了。
“是登克尔先生,爸,他——他心脏病发作了。我很确定他是心脏病发作。”
“老天!”他父亲惊呼道,托德听见他把消息告诉太太,然后又对着电话说,“他还活着吗?你判断他还活着吗?”
“他还活着,有知觉。”
“谢天谢地,叫辆救护车来。”
“已经叫了。”
“打222?”
“是的。”
“好孩子,他的情况有多糟,你看得出来吗?”
“我不知道,他们说救护车很快就会到,但……我吓呆了,你可以过来陪我一起等吗?”
“我四分钟后就会赶到。”
电话挂上、切断联系之际,他可以听见他妈妈在说话。
四分钟。
还有四分钟可以把没做完的事做完,记起忘记做的事,他忘了什么吗?也许只是太过紧张而已。天哪!他巴不得自己不需要打电话给父亲,但在这种情况下,这是自然反应呀!不是吗?他有没有漏掉什么自然会做的事没做?
“哦!你这猪脑袋!”他突然呻吟道,拔腿冲回厨房,杜山德还趴在桌子上,眼睛半张着。
“杜山德!”托德大喊,用力摇着他,老人发出呻吟,“醒来!醒来!你这个臭杂种!”
“什么事?救护车来了吗?”
“那封信!我父亲要来了,他马上会来!那封该死的信呢?”
“什么……什么信?”
“你叫我告诉他们,你收到一封很重要的信。我说……”他的心往下沉,“我说是从海外寄来的,从德国,天哪!”托德焦急地抓头发。
“信,”杜山德费力地抬起头来,他的双颊泛着不健康的黄白色,嘴唇发紫,“我想是威利写的,威利·法蓝科。亲爱的威利。”
托德看表,已经过了两分钟了,他父亲不可能在四分钟内赶到,但也不会太晚来,保时捷的速度很快。每一件事都发生得太快了。他只隐约觉得还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但是已经没有时间到处去找漏洞了。
“我念信给你听的时候,你因为太兴奋而心脏病发作。好,那么信在哪儿?”
杜山德茫然看着他。
“信!在哪儿?”
“什么信?”杜山德摸不着边际的问道,托德差点要用手去勒这个老怪物的脖子。
“我念给你听的信呀!威利写的信呀!到底在哪儿?”
两人都看着桌子,好像期望信会在上面。
“楼上,”杜山德终于说,“找找柜子抽屉,第三个抽屉里有个小木盒子,你得敲开它,钥匙早就丢了。那里有一些朋友写来的信,没有签名,没有日期,全是德文,可以拿一两页来装装样子。如果你动作快的话——”
“你疯了吗?”托德暴怒道,“我又不懂德文,如何念给你听?你这个老混账!”
“威利为何要写英文信给我?”杜山德虚弱地反驳,“如果你念德文信给我听,我还是会懂的,当然你的发音会有问题,但还是——”
杜山德的话有道理,他又说对了,托德不等他说完就跑上去。即使心脏病发,这老家伙的思路还是比他快一步。他跑到楼梯边,停了一会儿,确定没有听到父亲的保时捷车驶进车道的声音。父亲还没到,但是表上的时间提醒他现在的情况是多么紧急,已经五分钟了。
他冲进杜山德的卧房,过去从未进来过这个房间,他慌乱地扫视了这个不熟悉的地方,然后看到一个旧货店里买来的柜子。他跪在柜子前面拉开第三个抽屉,拉到一半就卡住了。
“该死!”他低声诅咒,除了暗红的两颊和有如暴风雨前夕的乌云般深蓝的眼珠以外,整张脸一片惨白。“该死的东西快打开!”
由于他拉得太猛,整个柜子前倾,几乎倒在他身上,然后又稳住了。抽屉跌落在膝盖上,杜山德的袜子、内衣、手帕撒了一地,他翻着抽屉里剩下的东西,终于找到一个木盒子,九英寸长、三英寸深。他试着去拉开盖子,但拉不动。正如杜山德所说,木盒子是锁住的。今天晚上没有一件事情是容易的。
他把衣服一股脑儿塞进抽屉,然后把抽屉推进去,这时抽屉又卡住了。托德来回移动,努力把抽屉推回去,弄得满头大汗。等到终于关上抽屉,他拿着盒子站起来。已经过了几分钟?
杜山德的床有四根柱子,他把木盒子用力敲在柱子上,由于太用力了,手震得疼痛发麻。他看看盒子,锁有一点凹痕,但盒子依旧锁得牢牢的。他不顾疼痛,再把盒子往柱子上撞,这次更用力,柱子掉下了一块木头碎片,但锁依旧没打开。托德发出尖锐的笑声,走到床的另一边,把盒子高举过头,使出全力重重一砸,这次终于把锁砸开了。
当他打开盖子时,杜山德的窗上闪过一道车灯的光芒。
他在盒子里乱翻着,明信片、一张女人的照片、旧皮夹、好几张身份证、空的护照夹子,最下面才是信。
灯光越来越亮了,他可以听到保时捷的引擎声,声音越来越大……然后戛然而止。
托德抓起三张两面全写着德文的信纸跑出房间,跑到楼梯时才想到盒子没有收好,还散在杜山德的床上,他又跑回去抓起盒子,打开第三个抽屉。
抽屉又卡住了,发出木头摩擦的尖锐声响。
他听到前门传出保时捷煞车的声音,驾驶座的车门打开了,然后又重重关上。
托德可以听到自己微弱的呻吟声。他把木盒子放进倾斜的抽屉,站起来,用脚猛然一踢,抽屉关上了。他快步跑下楼去,跑到一半便已听到父亲的脚步声,笃笃地走在前院的走道上。托德跳过楼梯扶手,轻巧落地,跑进厨房,航空信在他手中飘动。
门上响起一阵敲门声,“托德?托德?是我!”
他又听见远处传来救护车的警笛声,杜山德已经处于半昏迷状态了。
“来了!爸!”托德叫道。
他把信纸放在桌上,弄得好像在仓皇间掉落的样子,然后跑去开门,让父亲进来。
“他在哪儿?”狄克问道。
“在厨房里。”
“你做得很好,”他父亲说,略带尴尬地搂了他一下。
“我只希望我没忘了什么,”托德谦虚地说,跟着父亲到厨房去。
由于大家匆忙将杜山德抬出去,几乎没有人注意到那封信。托德的父亲拿起来看了一下,这时救护人员正好抬担架进来,他便随手将信放下,托德和父亲跟着救护车走。他向医生说明杜山德发病的状况,医生也理所当然地听信了他的解释。毕竟“登克尔先生”已经八十高龄了,他平常的生活习惯又不是很好。医生夸奖托德处置得宜。托德软弱无力地谢了他,然后问父亲是不是该回家了。
在回家的路上,狄克又再夸了他一顿。托德根本没在听,只想到那把来复枪。
18
就在同一天,莫里斯·海索跌断了背脊骨。
莫里斯根本不打算跌断背脊骨,他只想钉好房子西边屋檐下的排水管。他一生遭遇过的不幸已经太多了,他丝毫不想再跌断背脊骨。他的第一任妻子二十五岁就死了,他们的两个女儿也都死了,他弟弟于一九七一年在迪士尼乐园附近遇车祸身亡。莫里斯自己将近六十岁,患了严重的关节炎,两手又长疮,医生治疗的速度根本追不上疮恶化的速度。他也有偏头痛的毛病。最近几年,邻居罗根竟然喊他“毒舌莫里斯”,他听了很生气,曾向第二任太太莉迪娅抱怨,如果他叫罗根“长痔疮的罗根”,他又会作何感想。
莉迪娅总是说:“别这样,莫里斯,你不能把它当笑话看吗?我常在想,我怎么会嫁给一个一点幽默感也没有的人。我们到拉斯维加斯去玩,”莉迪娅对着空空的厨房说,仿佛只有她才看得见那里有一堆观众正在洗耳恭听。“去看笑星表演,而莫里斯从头到尾都不笑。”
除了关节炎、疮、偏头痛之外,还有莉迪娅,自从动了子宫切除手术后,过去五年来,莉迪娅的唠叨越来越烦人。所以,他已经有太多悲哀和烦恼了,偏偏现在又跌断背脊骨。
“莫里斯!”莉迪娅喊道,她从后门走出来,用擦碗巾擦着手,“莫里斯!你快下来!”
“什么事?”他扭过头来看她,他已经快爬到铝梯顶端了,上面贴着一块艳黄色贴纸,写着:“危险!再往上爬,可能会无预警地失去平衡!”莫里斯围着木匠穿的那种有大口袋的围裙,一个口袋里装满钉子,另一个装着马钉。架着梯子的地面不是很平,所以当他转动身子的时候,梯子摇晃了一下。他的脖子隐隐作痛,偏头痛又快发作了。他发脾气道:“什么事?”
“下来,免得跌坏了。”
“我快钉完了。”
“你的梯子晃得像条船似的,快下来。”
“我钉完了自然会下来,”他生气道,“别管我!”
“你会跌断你的脊梁骨。”她懊恼地再说一遍,走进屋内。
十分钟后,当他站在快失去平衡的梯顶钉着最后一根钉子时,他听见猫急促地叫着,紧接着是一阵凶猛的吠声。“怎么回事啊——”
他回过头去,梯子立刻摇动起来。正在这时候,他们的猫从车房转角冲过来,全身的毛都竖起,绿色的眼睛快喷出火来,而罗根的狗则吐着舌头在后面猛追,后面拖着长长的狗链。
这只猫显然不迷信,它毫不迟疑地便从梯子下面跑过去,狗也跟了过来。
“小心,小心,你这头笨狗!”莫里斯大喊。
说时迟、那时快,小狗撞到梯子,梯子开始摇晃,接着往后倾,莫里斯也往后倾,他发出一声惊呼,便四脚朝天结结实实落在水泥地上了,口袋里的钉子纷纷掉出来,当脊椎啪啦一声断裂时,他的背部闪过一阵剧痛,然后便失去知觉。
当他醒来时仍然躺在地上,身旁撒了一地的钉子,莉迪娅正跪在他身边哭泣,罗根从隔壁走过来,脸色白得像裹尸布。
“我不是早就告诉你了!”莉迪娅数落道,“我叫你下来,你偏不听,现在看吧!”
莫里斯发现他完全不想看,只感到一阵闷闷的悸痛环绕整个腰部,好像被皮带紧紧束住一样,更糟的是,在疼痛的部位以下,他的下半身毫无感觉,一点感觉也没有。
“待会儿再哭,”他粗声道,“去叫医生来。”
“我去。”罗根说,跑回他自己的屋子。
“莉迪娅。”莫里斯说,他舔了舔嘴唇。
“什么事?”她俯身看他,一滴泪落在他的颊上,很令人感动,但也令他缩了一下,一动就更痛了。
“莉迪娅,我的头也很痛。”
“可怜的人,我不早告诉过你——”
“我头痛是因为罗根的狗整晚吠个不停,让我睡不着觉,今天他的狗又追我们的猫,结果撞翻我的梯子,我想我的背脊骨跌断了。”
莉迪娅尖叫起来,那声音使他的头更痛。
“莉迪娅。”他说着,又润湿嘴唇。
“什么事,亲爱的?”
“我这几年一直怀疑一件事,现在我可以确定了。”
“可怜的莫里斯,什么事?”
“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上帝。”莫里斯说着就昏过去了。
当莫里斯被送到医院时,医生告诉他,也许这辈子他再也不能走路了,而平常这个时候,他应该坐在晚餐桌上吃着莉迪娅烧的难吃的晚餐。医院帮他打了石膏,同时也验血验尿。肯默曼医生检查了他的眼睛,也用一个小橡胶轻轻敲他的膝盖,他的腿完全没有出现反射性抽动。而每次一转身,他就看到莉迪娅眼里噙着泪水,弄湿了一条又一条手帕。莉迪娅不管到哪里,都随身带着几条镶着花边的小手帕,以防她爱哭的毛病随时又犯了。莉迪娅已经打电话给妈妈,她妈妈答应立刻过来(莫里斯说:“太好了,莉迪娅。”但事实上,莫里斯最讨厌的人莫过于莉迪娅的妈妈)。她也打电话给犹太教的牧师,他也会很快赶到(莫里斯又说:“太好了,莉迪娅。”虽然他已经有五年没进过犹太教堂了,也不太记得牧师的名字)。莉迪娅还打电话给莫里斯的老板——老板无法立刻来看他,不过致上最深切的同情和关切之意(“太好了,莉迪娅。”——如果有什么人和莉迪娅的妈妈一样惹人厌,那么就非他那老爱嚼烟草的老板哈斯·考尔莫属了)。最后,医院给莫里斯吃了一颗安眠药,并请莉迪娅离开。没有多久,莫里斯就昏昏沉沉睡了过去——不再担心,也不再头痛。他脑子想的最后一件事是,如果他们一直给他吃这种蓝色药丸,他宁愿再爬上那梯子,跌断脊骨。
他醒来时,天刚破晓,医院静悄悄的,他感到很平静,几乎有一种安详的感觉。他没有感到疼痛,身体被包了起来,感觉轻飘飘的。病床周围都是不锈钢的钢条、支索、滑轮构成的装置,像个松鼠笼子一样。他的腿吊着,背部似乎被下面什么东西支撑着,但他不确定,因为从他的视线角度看过去他无法判断。
其他人碰过更惨的事情,他心里想。全世界都有人比我的遭遇更凄惨。在以色列,巴勒斯坦人会整车整车地杀掉农夫,而这些农夫犯的政治罪行不过是进城去看场电影。而以色列人回应不公不义的方式是轰炸巴勒斯坦人的居住地,杀掉可能躲在那里的恐怖分子,但同时也杀了许多无辜孩童。其他人的遭遇比我更凄惨……我并不是说摔断了背因此就变成好事,但是其他人的遭遇比我更悲惨。
他用了一点力气举起一只手,身体隐隐作痛,但很轻微,他握紧拳头。他的手没坏,手臂也是好的,但腰部以下毫无感觉,这有什么关系呢?世界上有很多人颈部以下的部位都完全瘫痪,还有人患麻风病,还有人因梅毒而死,在全世界某个角落,可能有人此刻正走进一架待会儿即将坠毁的飞机。他的遭遇很不幸,但比他不幸的还大有人在。
而且,从前还发生过更可怕的事情。
他举起左手来,这只手轻飘飘的,好像和身体分家了,这是一只骨瘦如柴、日渐衰颓的老年人的手臂。他穿着医院给病人的短袖上衣,因此看得到手臂上有点褪色的蓝色刺青,p499965214。从前发生的事更糟糕,比从梯子跌下来摔断了背脊骨、被送到干净卫生的都会区大医院、还给你一颗安眠药、让你将所有烦恼抛到九霄云外,要糟上数百倍的事。
那里有淋浴室,那是其中一件更可怕的事。他的第一任太太露丝便死在脏兮兮的淋浴室。还有壕沟变为墓穴。他闭上双眼,还能看见那些男人一排排站在壕沟前面,听到一阵来复枪响,还记得所有人好像做坏了的木偶似的,一个个往后掉入壕沟。还有火葬场,那也比他现在的不幸糟糕许多,空气中充满了犹太人如同没人看得见的火炬般烧焦的味道,亲友们惊骇的脸孔……像淌蜡的蜡烛般逐渐融化消失的脸孔,似乎就在你的眼前变得越来越细、越来越小,有一天终于消失不见了。他们到哪里去了呢?当寒风吹熄了火炬以后,火焰跑到哪里去了呢?天堂?地狱?黑暗之光,风中之烛。当约伯终于崩溃、表示质疑的时候,上帝问他:当我创造世界的时候,你在哪里?如果莫里斯是约伯,他会回答:当我的露丝生命垂危的时候,你在哪里?在观赏纽约洋基队和华盛顿参议员队的棒球赛吗?如果你对自己的工作这么漫不经心,那么就不要出现在我的面前。
没错,毋庸置疑,天底下有很多事情比跌断背脊骨更悲惨。但到底是什么样的上帝,会在他眼睁睁看着妻女和朋友一一死掉以后,还要让他跌断背脊骨、终生瘫痪呢?
世上根本没有上帝。
他的眼角涌出一滴泪水,慢慢滑到耳际。病房外,响起了轻柔的铃声和穿着白鞋的护士轻悄的脚步声,他的房门是打开的,他猜外面走道墙壁上一定挂着“加护病房”的牌子,因为他依稀看到“护病”两个字。
屋内有了动静,床单的沙沙声。
莫里斯很小心地把头转向右边,看到旁边的小茶几上放了一个冷水壶,还有两个唤人的按钮。再过去一点是另外一张床,床上躺了一个人,样子看起来比他还要老,病得也更严重。他不像莫里斯被固定在一个巨大的活动圆轮上,但是他的床边吊着点滴瓶子,脚边还有一些监测仪器。那人的皮肤蜡黄干枯,嘴旁眼际都刻着深深的皱纹,黄白色的头发干枯而毫无生气。眼皮薄薄的,有点瘀青,还有个酒糟大鼻子,一望而知是长期酗酒的人。
莫里斯别过头去,然后又回过头来看他。天色越来越亮,整个医院也苏醒过来,他有种奇怪的感觉,觉得自己认得同房的病人。可能吗?那人看来在七十五岁到八十岁之间,除了莉迪娅的母亲以外,他不认为自己认识这么老的人,有时候莫里斯觉得莉迪娅的母亲比人面狮身像还要老(她长得很像人面狮身像)。
也许这家伙是他过去认识的人,也许是在他来美国之前。也许是,也许不是。为什么突然之间,这件事变得这么重要?为什么他在巴汀集中营的所有回忆,都在一夜之间涌现?而他一向都刻意把这些事情埋在记忆深处(而大半时候也很成功)。
他浑身起了一阵鸡皮疙瘩,仿佛走进一幢内心的鬼屋,里面有许多死不瞑目的死尸和四处漫步的古老鬼魂。但可能吗?现在他置身于干净的医院,那段黑暗的日子也已是三十年前的往事了。
他把头转过来,不再望着那个老人,不久就昏昏入睡了。
那个人看起来很面熟,全是你自己胡思乱想,就像过去一样,你被自己的想象愚弄了——
但是他不这么想,他不容许自己这么想。
在半梦半醒之间,他想起以前曾经向露丝夸口(但他从不向莉迪娅夸口,这样做得不偿失,莉迪娅不像露丝,过去每当他又在无伤大雅地吹牛皮时,露丝总是甜甜笑着):我绝不会忘掉任何一张看过的脸孔。现在就是大好机会,可以测试看看他是不是还拥有从前的过人记忆力,他以前是不是真的看过邻床的病人,也许他能想起来究竟是什么时候看过他……以及在哪里看过。
他几乎要睡着了,恍惚之间,莫里斯想:也许我是在集中营认识他的。
那还真够讽刺的——就是他们所谓的“上帝开了一个大玩笑”。
什么上帝啊?莫里斯再度问自己,然后就睡着了。
19
托德毕业时是全班第二名,因为杜山德心脏病发的那晚,他原本在读的三角期末考没考好,而把学期总成绩拉下来,只得了八十九分,差a-一分。
毕业一星期后,鲍登一家人去医院探望登克尔先生。他们寒暄了一阵子,不外乎“谢谢你们”、“你现在觉得怎么样”之类的陈腔滥调,然后杜山德对面床的病人问托德能不能过去一下。
“真不好意思,”那人抱歉地说,他全身打着石膏,固定在支架和支索上,“我叫莫里斯·海索,我的背跌断了。”
“真糟糕。”托德同情地说。
“噢,他说真糟糕!这孩子真懂得轻描淡写!”他说。
托德连忙说对不起,但是莫里斯摇摇手,微笑了一下,他的脸色苍白且疲倦,许多住院的老人家面对眼前的人生剧变都是这副表情。托德心里想,在这方面,他和杜山德很像。
“你不需要道歉,不需要因为我无礼的评论而道歉。你是个陌生人,陌生人何必要承担我的烦恼呢?”
“没有人是完全的孤岛——”托德说,莫里斯笑了起来。
“他竟然开始引经据典了!聪明的孩子!你朋友的情形很糟吗?”
“医生说,以他的年龄而言,恢复得还不错,他已经八十岁了。”
“那么老!”莫里斯嚷道,“他很少跟我说话,但从他的口音听起来,我猜他是移民来美国的吧!就像我一样,我的祖籍是波兰。你知道,我最初是从波兰拉多姆市来的。”
“是吗?”托德很有礼貌地回话。
“你知道他们在拉多姆怎么叫出入孔盖板吗?”
“不知道。”托德笑着说。
“霍华强生旅馆招牌。”莫里斯说着就笑了起来,托德也笑。杜山德听见笑声瞥了他们一眼,微微皱眉。莫妮卡说了句什么,他又转回目光。
“你朋友是移民到美国的吗?”
“是的,他是从德国艾山来的,你知道那个地方吗?”
“不知道,”莫里斯说,“我只去过一次德国,大战时他在德国吗?”
“我不太清楚。”托德的目光变得疏远起来。
“呃,没关系。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那场战争。再过三年,战后才出生的人就有资格竞选美国总统了。唉!对他们而言,敦刻尔克大撤退的奇迹和迦太基大将汉尼拔率领大军及大象翻越阿尔卑斯山的事迹,根本没有多大的差别。”
“你那时候参战了吗?”
“就某种程度而言,我算是参战了吧。你是个好孩子,会来探望一个老人家……应该说两个老人家,把我也算在内的话。”
托德谦虚地笑笑。
“我累了,”莫里斯说,“或许我该睡了。”
“祝你早日康复。”托德说。
莫里斯点头微笑,闭上眼睛。托德回到杜山德床边,他父母正打算离开——他父亲一直看表,还假惺惺地惊呼原来已经这么晚了。
两天后,托德独自来医院,这次莫里斯在一旁睡得很熟。
“你做得很好,”杜山德静静地说,“你后来有没有再回我的房子?”
“有。我把那封该死的信烧了,我想没有人会对那封信有兴趣,而且我怕……我说不上来。”他耸耸肩,无法告诉杜山德,他近乎迷信地害怕那封信会惹出问题——害怕有人进到屋内,而那人碰巧看得懂德文,他会发现这是十年或二十年前的信。
“下次你来时,偷偷给我捎点酒来,”杜山德说,“我发现我不会想抽烟,但是——”
“我不会再来了,”托德直截了当地说,“再也不来了,这件事情结束了,我们扯平了,从此不相欠。”
“扯平了。”杜山德把手交叉在胸前微笑着,不是温和地笑……但或许杜山德的笑容最多只能温和到这个程度了。“他们答应下星期让我离开这坟场,医生说我还有几年好活。我问他有几年,他只是笑,我想不会超过三两年,不过我预备给他个惊喜。”
托德没说话。
“但我对你说实话,小子,我已放弃了看着本世纪结束的希望。”
“我要问你一些事情,”托德定定地看着杜山德,“这是我今天来的原因。我想问你一些你曾经说过的话。”
托德看了一眼邻床的病人,然后把椅子拉近杜山德的床。他可以闻到杜山德的味道,干得像博物馆内的埃及陈列室。
“问吧。”
“关于那个酒鬼,你说我有经验,而且是第一手经验,你是什么意思?”
杜山德笑得更厉害了。“我看了报纸,老年人通常都爱看报,但不像年轻人的那种看法。你知道吗?当起风时,南美有些机场的跑道尽头会聚集一些秃鹰。老人家就是这样看报的。一个月前,星期天的报纸登了一则消息,不是头版消息,没有人会那么重视酒鬼和流浪汉,把他们放头版,不过那是专题报道版的头条新闻,残忍的黄色新闻,你们美国人最会炒作这种新闻了!”
托德的手紧握成拳,他从不看星期天的报纸,他有太多事要做。当然他每次在小小的冒险行动后都会每天查看报纸,至少连续看一个星期,但是即使报纸报道了相关消息,通常都刊登在第三版以后的版面。竟然有人在他背后做种种联想,令他怒不可遏。
“这篇报道提到几次谋杀案,凶手手段残忍,标题是‘毫无人性的残暴’,你也知道那些记者的作风。这篇报道的作者承认这些不幸的流浪汉死亡率原本就很高,而这几年来,圣土多奈多的流浪汉死亡率又比别处高。这些流浪汉不全是自然死亡或因为种种恶习而死,每年都会发生好几起谋杀案,但是在大多数的情况下,谋杀犯通常都是死者的同伙,杀人动机不过是为了玩扑克牌的几毛钱赌金或一瓶葡萄酒而起了争执。这类杀人犯往往很爽快地就承认犯案,暗自懊悔不已。”
“但近年来一连串的谋杀案一直没有破案,而在这位记者眼中,更值得警惕的是,过去两年有不少酒鬼失踪。当然这些人都是游民,他们原本就来来去去。但是有些人没有去领救济金,或星期五发工资时也没有去领,就这样失踪了。这位偏爱腥膻新闻的记者问道:他们之中会不会有好几人都惨遭同一位酒鬼克星的毒手?会不会有一些失踪酒鬼的尸体一直都还没有被发现?”
杜山德挥挥手,似乎要打消这种不负责任的推论。
“当然,他只是在星期天早上稍微吓吓读者。他回溯过去的杀人魔——例如,克利夫兰分尸案杀手、犯下黑色大丽分尸案的神秘x先生和十九世纪伦敦连续杀人犯弹簧脚杰克之类的无聊故事。不过这篇文章让我开始思考。当老友不再来探访时,老人家除了想事情,还能做什么呢?”
托德耸耸肩。
“我想,‘如果我真要帮帮这些专写黄色新闻的讨厌记者——当然我是不会这么做的——我可以解释其中一些失踪的案件,不是那些被刀刺死或棍子打死的尸体,不是那些,愿他们醉醺醺的灵魂得到安息,而是一些失踪的流浪汉。因为至少可以在我的地窖中找到一些失踪的流浪汉。’”
“有多少?”托德在低声问道。
“六个,”杜山德平静地说,“包括你帮我埋掉的那个。”
“你真是个疯子。”托德说。他的脸色转白,但发亮。
“也许你说得对!不过我对自己说:这个记者希望把被害及失踪的两笔账都算到同一个人头上——符合他酒鬼克星的描述。但是,我想事实真相完全不是如此。”
“于是我问自己:‘在我认得的人当中,有谁可能会做这种事?有人在过去几年内,承受到的压力和我一样大吗?有人心里的恶魔也蠢蠢欲动吗?’答案是肯定的,我很了解你,小鬼。”
“我从来没有杀过任何人。”
他脑中想到的不是那些酒鬼;他们不算人,不真的算人。他脑中浮现的景象是自己蹲在枯树后,从来复枪的望远镜中瞄准开着小货车、有灰胡子的男人的太阳穴。
“也许没有,”杜山德和蔼地说,“不过你那晚处理得太好了,你所表现出来的愤怒多于惊讶——竟然因为一个生病的老人而置身于那么危险的状况!我说错了吗?”
“不,你没说错,”托德说,“我气坏了,到现在还很气。替你遮掩这件事,完全是因为你保险箱中的那份文件会毁了我一生。”
“我没有那么一份文件。”
“什么?你说什么?”
“我和你一样,都是在唬人。‘留给朋友的信’,你根本从来没有写过那么一封信,也没有那么一个朋友,我也没有写过半个字,描述我们之间的……交往关系,我可以这么说吗?现在我把牌都摊在桌上了。你救了我,尽管你那么做只是为了保护自己,但是你仍然动作迅速,而且很有效率。坦白告诉你,我不能伤害你,孩子。我已经可以看到死神的脸就在眼前,我很害怕,不过不如想象中那么害怕。我没有把文件藏在保险箱里。就像你说的,我们扯平了。”
托德微笑,他的嘴唇怪异地扭曲着,眼中闪烁着一种奇怪而讽刺的光芒。
“杜山德,”他说,“如果我能相信你就好了。”
那天黄昏,托德走上那个可以俯瞰高速公路的斜坡,爬到枯树那儿坐了下来,天气很暖和,无数车灯穿过苍茫的暮色,形成橘黄色的长链。
保险箱中没有文件。
他一直没料到整个情势真的无法挽回了,直到后来他和杜山德又有了一番讨论。杜山德建议托德去他家找保险箱的钥匙,如果他翻遍每个角落仍然找不到,就证明了根本没有保险箱,也没有文件。但钥匙可能会藏在任何地方,可能放在罐子里,然后埋了起来,也可能放在快适喉片的铁罐中、藏在夹板后面,甚至杜山德有可能坐上开往圣迭戈的公车,把钥匙藏在熊的生态保护区周围的装饰性石墙边某一块岩石下面。托德继续说,杜山德甚至可能把钥匙扔了,为什么不扔掉呢?反正他只需要这把钥匙一次,好把文件放进去。万一他死了,自然会有人打开保险箱。
杜山德不情愿地点头同意,但过了一会儿,他又提出新的建议。等他复原得差不多、可以出院回家后,他会让托德打电话问圣土多奈多的每一家银行,托德可以告诉银行职员,他是为祖父打电话来询问的,可怜的祖父过去两年因为年老而神志不清,忘了保险箱的钥匙搁在哪儿,更糟的是,他甚至不记得他租的是哪一家银行的保险箱。麻烦他们查一下档案中是否有亚瑟·登克尔这个人?如果每一家银行都查不到这个人——
托德还没听完就猛摇头。首先,这样的故事一定会启人疑窦,他们说不定怀疑是欺诈,因此报警处理。就算他们都相信这个说法,也没有什么用。就算圣土多奈多上百家银行都查不到有人曾以登克尔这个名字租保险箱,并不意味着杜山德不会到洛杉矶、圣迭戈或其他地方去租保险箱。
最后,杜山德放弃了。
“每个问题你都有答案,除了一个问题。我为何要骗你,对你撒谎又能带给我什么好处?我编这个故事,不过是为了保护自己,那是唯一的动机,现在我想还原真相。你认为我骗你会得到什么好处?”
杜山德费力地用手肘撑着坐起来。
“到了这个节骨眼,我何必还需要那份文件呢?如果我真想在病床上毁了你的一生,只消张嘴把实情告诉第一个经过的医生就行了,他们全是犹太人,都知道我是谁,至少知道我过去是什么人。但是,我何必这么做呢?你是个好学生,有大好前途……除非你对付那些酒鬼时不小心。”
托德脸色一寒,“我说过——”
“我知道,你从来没有听说过他们,你连他们的一根毛发也没有动过。好吧,我不再说了。孩子,我只想告诉你,我何必说谎呢?我们扯平了,是你说的。但我告诉你,除非我们互相信任,才能算真的扯平了。”
现在,托德坐在斜坡的枯木后面,看着川流不息的汽车闪烁着车灯,有如曳光弹般消失在远方,他很清楚自己在害怕什么。
杜山德谈到信任,令他感到害怕。
想到杜山德内心深处可能还燃烧着小小的憎恨火焰,更令他感到害怕。
他憎恨托德·鲍登,年轻白净,没有皱纹,是个优等生,有光明远大的前程。
但最令他害怕的是杜山德拒绝叫他的名字。
托德。这名字有什么难念的,即使是满嘴假牙的德国佬也念得出来呀?托德,这名字很容易叫,只要把舌头顶住上颚,舌头轻弹,下颚落下,就念出来了。但杜山德总是叫他“孩子”或“小子”之类的,这是一种轻视的称呼,没有名字的称呼,就好像集中营用号码来代替人名一样。
也许杜山德说的是实话,但他还是怀着各种恐惧,其中最大的恐惧就是杜山德从来不叫他的名字。
一切的症结都在于他始终无法下定最后的决心。问题的根源在于他虽然认识杜山德四年了,还是摸不清那老家伙脑中在想些什么,也许他并不是真正的优等生。
汽车一辆辆过去,他手痒了,真想去拿把来复枪来。他可以射中几辆车?三辆?六辆?甚至十三辆?到巴比伦的路有多远?
他的内心不安地骚动。
唯有等到杜山德死亡的时候,才能知道最后的真相。可能不出五年吧,也许会更快一点。三到五年之间,听起来好像犯人的刑期一样。托德·鲍登,由于你协助藏匿知名战犯,本庭判处你三到五年的徒刑。三到五年在噩梦和冷汗中度日。
杜山德迟早会两腿一伸,一命呜呼,然后他就开始紧张的等待,每一次电话铃响或门铃声大作时,他的胃都会纠结成一团。
他不确定自己是否受得了这样的折磨。他的手痒了,很想拿枪,他把手指曲起来,紧握双拳,抵住胯部。托德肚子一阵剧痛,痛得在地上滚来滚去,他紧咬嘴唇,忍住不尖叫出声。真是可怕的疼痛,却让他不再满脑子胡思乱想。
至少暂时不胡思乱想。
20
对莫里斯·海索而言,那个星期日是个奇迹日。
他最喜欢的棒球队——亚特兰大勇士队,分别以七比一和八比零,连续两次痛宰伟大的辛辛那提红人队。而一向吹嘘很会照顾自己、老爱说“一分预防胜于十分治疗”的莉迪娅,竟然在好朋友珍妮的厨房湿地板上滑了一跤,扭伤了臀部,现在正躺在家里的床上。她的伤一点也不严重,感谢上帝,但这表示至少有两天,甚至可能有四天,莉迪娅都不会来探病了。
有四天看不到莉迪娅!未来四天,他可以不必再听莉迪娅唠叨着:不是早就警告过他了,梯子不稳,他爬得太高了;未来四天,他可以不必再听她唠叨:不是早就说过了,罗根的小狗老是猛追他们的小猫,一定会惹出什么事端来;未来四天,他可以不必再听莉迪娅唠叨:现在最该庆幸的就是,还好她当初盯着莫里斯把保险申请表寄出去,否则他们现在就得搬到救济院去了;未来四天,他可以不必再听莉迪娅不停在他耳边说,很多人即使下半身瘫痪,仍然过着正常生活,因为每个美术馆和博物馆都有斜坡供坐轮椅的人上下不同楼层,甚至还有专供残障人士搭乘的特别公车。说完后,莉迪娅会先露出勇敢的笑容,然后又情不自禁掉下眼泪。
他下午睡了一场舒服的午觉。
当他醒来时,已经五点半了。他的同房睡着了,他仍想不起在哪儿见过登克尔,但是他相信自己从前一定见过这个人,他曾经跟登克尔谈过一两次话,但是始终没有进一步深谈,他们的谈话范围仅止于寒暄,不外乎天气、地震、电视周刊说佛洛伦周末要上节目当特别来宾等无聊话题。
莫里斯告诉自己,他之所以忍住不问,是因为这样他的脑子才会有事情做。当你全身从肩膀以下、臀部以上都打了石膏,来一点脑力体操可能大有好处。如此一来,你就不会花这么多时间担心未来的状况,担心下半辈子都要靠导尿管来解决排尿问题了。
如果他直接问登克尔,谜底很快就会水落石出,可是答案或许不见得令人满意。他们会从过去的经历中筛选出共同的经验——可能是一次火车旅行,某次同搭一艘船,或甚至在同一个集中营;登克尔当时可能也在巴汀,那里有不少犹太裔德国人。
另一方面,护士告诉莫里斯,登克尔再过一两周就可以出院了。如果到时候还想不出来的话,那么他就认输了。他会开门见山问登克尔:嘿,我总觉得以前在哪儿见过你——
但是,事情不是这么简单,他心底总是有一股不舒服的暗流,使他想起“猴掌”的故事。人们对着猴掌许下的愿望,总是在厄运降临之后实现。一对拥有猴掌的老夫妇很想得到一百元,结果他们的儿子在工厂发生意外过世了,而他们得到的慰问金正好就是一百元。于是,做母亲的许愿希望儿子能回到他们身边,结果不久他们就听见门外响起脚步声,接着传来敲门声。母亲大喜过望,匆匆跑下楼去准备开门,做父亲的却害怕之至,在黑暗中摸到干的猴掌,许愿希望儿子再度死去。母亲把门打开后,发现外头什么也没有,只有寒风在黑夜中呼啸。
莫里斯觉得自己可能知道是在哪里认识登克尔的,但他内心的感觉正如同那对老夫妇的儿子——他早已不是母亲记忆中的那个儿子,而是在工厂掉进旋转的机器中被搅碎后,再度从坟墓中复活的僵尸。莫里斯感觉他对登克尔的记忆可能埋藏在潜意识中,正在敲打着心灵和理智之间的大门,要求让它进来……而他身体里另外一部分的莫里斯正疯狂地寻找猴掌,希望自己永远不要恢复这段记忆。
现在他看着登克尔,不禁皱皱眉。
登克尔、登克尔,我到底在哪儿见过你呢?登克尔,是在巴汀吗?所以我才不愿意记起你是谁吗?但是,两个同样劫后余生的受害者不需要彼此畏惧。除非,当然……
他皱皱眉,有种呼之欲出的感觉,但突然之间,他的脚一阵刺痛,打乱了思绪,那种刺痛就好像睡觉时压到手脚,等到血液要恢复正常循环时那种又麻又痛的感觉。如果不是那该死的石膏,他会坐起来按摩一下自己的双脚,直到刺痛消失。他会——
莫里斯张大眼睛。
有很长一段时间,他动也不动,忘了莉迪娅,忘了登克尔,忘了巴汀,忘了所有的一切,只记得双脚刺痛的感觉。没错,双脚,不过右脚更明显。当你感觉到脚会这样刺痛时,你会说,我的脚睡着了。
但是,你真正的意思其实是:我的脚正在苏醒。
莫里斯摸索着叫人铃,他拼命按着按钮,按了一次又一次,直到护士过来。
护士本想拒绝他,过去她也碰过满怀希望的病人。莫里斯的主治医师不在医院,她不想打电话到医生家里去把他叫来,因为肯默曼医生是出了名的坏脾气,尤其是当你打电话到家里把他叫来的时候。但一向温和的莫里斯这次却不肯罢休,如果达不到目的,他不惜大吵大闹。勇士队已经连赢了两场球赛,莉迪娅也摔伤了臀部,但好事总是会接二连三地发生,每个人都知道这点。
最后护士带了一个实习医生过来,一个名叫迪奈耳的年轻人,他的发型好像是用很钝的除草机修剪过一样。迪奈耳医生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小刀,打开上面附的螺丝起子,把起子从他的脚趾到右脚跟一路划过去。他的脚没有弯,但脚趾却抽动了一下,非常明显,莫里斯简直快哭出来。
迪奈耳有些困惑,坐在床边拍拍他的手。
“这种事有时候会发生,”他说(他根据的可能是自己仅仅六个月的实习经验),“没有医生敢预料,但有时候确实会发生,显然现在就发生在你身上。”
莫里斯含泪点点头。
“显然你没有完全瘫痪,”迪奈耳依旧拍着他的手,“但我也不敢推测你会略微康复,部分康复,还是完全康复,我猜即使肯默曼医生也不敢断言,我想你还得经过不少物理治疗,治疗过程一点也不愉快,但总比……你也知道,要好多了。”
“是的,”莫里斯哭道,“我晓得,谢天谢地!”他想起自己曾告诉莉迪娅说,世上根本没有上帝,不禁脸红起来。
“我去找人通知主治医生。”迪奈耳说,再拍一下莫里斯的手,然后站起身来。
“你能打电话给我太太吗?”莫里斯说,他突然对她有点感觉,也许可以称之为爱吧,似乎和你有时候恨不得把一个人脖子扭断的情绪不怎么相干。
“好的,护士小姐——”
“我会去办,医生。”护士说。迪奈耳脸上忍不住露出笑意。
“多谢,”莫里斯说,拿起面纸擦干眼泪,“非常谢谢你们。”
迪奈耳出去了。这场对话进行的时候,登克尔先生已经醒来了。莫里斯原本想为刚刚的嘈杂和落泪向登克尔道歉,但继之一想,没有道歉的必要。
“恭喜呀!”登克尔说。
“还要再看看情形。”莫里斯说,但是他像迪奈耳一样,脸上藏不住喜悦。
“事情总有办法解决的。”登克尔含糊其辞道。然后用遥控器把电视打开。现在是五点四十五分,电视上正在播着喜剧,接下来就是晚间新闻。失业情形越来越严重,通货膨胀还不算太厉害;比利·卡特考虑从事啤酒生意;最新的盖洛普民意调查显示,如果现在就举行大选的话,有四位共和党候选人都有可能击败比利的哥哥吉米·卡特;一个黑人小孩被杀后,迈阿密发生种族暴动。“这是充满暴力的夜晚。”电视新闻主播说。接下来是地方新闻,当晚在46号公路附近的果园内,又有一个身份不明的人被刺杀和用棍子打死。
莉迪娅在六点半的时候打电话来,肯默曼医生打了个电话给她,他根据实习医生的报告,对莫里斯的病情抱持审慎的乐观,莉迪娅也流露出审慎的喜悦,她发誓第二天一定要想办法来医院看莫里斯,就算痛得半死也在所不惜。莫里斯表示他爱她,今晚他爱每一个人——莉迪娅、迪奈耳医生、登克尔先生,甚至端晚饭来的护士。
晚饭是汉堡、土豆泥、胡萝卜烩青豆,还有一小碟冰淇淋。送饭来的是一个腼腆的金发女郎,名叫菲莉茜,大约二十岁左右。她今天来时也是喜气洋洋的,她的男朋友在ibm公司找到程序设计师的工作,并向她求婚。
登克尔先生一向温文有礼,很讨年轻女士喜欢,他听了非常高兴。“太好了,你一定要坐下来详详细细告诉我们!告诉我们所有事情,不要漏掉任何细节。”
菲莉茜脸红微笑,一边推辞,“我还得去b病房和c病房送饭呢,现在已经六点半了。”
“那么明天晚上如何?我们很坚持,海索先生,对不对?”
“是呀!”莫里斯漫应着,但他的思绪早已飘到千里之外。
(你一定要坐下来,详详细细告诉我们!)
同样的话,同样半开玩笑的口吻,他以前听过同样的话,毫无疑问。但是说话的人是登克尔先生吗?是吗?
(把所有事情告诉我们。)
是个温文有礼的声音,出自很有教养的人口中,但却带着一种威胁的意味,像是戴了天鹅绒手套的钢手。是啊!
在哪里听过呢?
(把所有事情告诉我们,不要漏掉任何细节。)
(嗯?巴汀?)
莫里斯看着他的晚饭,登克尔先生已经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今晚碰到菲莉茜令他心情愉快,就好像那个金发男孩来探望他之后一样。
“好女孩。”登克尔说,因为塞了一嘴的胡萝卜和青豆而讲话含糊不清。
“是呀——”
(你一定要坐下来。)
“——你是指菲莉茜,她的确。”
(详详细细告诉我们。)
“很可爱。”
(把所有事情告诉我们,不要漏掉任何细节。)
他低头看着晚餐,突然想起在集中营住了一段日子以后的情况。起先为了能吃到一小片肉,甚至连杀人都愿意,哪怕那片肉上面长满了蛆或已经腐烂了。但是过了一阵子,那种强烈的饥饿感消失了,你的胃变得好像一块小小的灰色岩石一样。你觉得永远不会再感到肚子饿了。
直到有人把食物放在你面前。
(“把所有事情告诉我们,不要漏掉任何细节。你一定要坐下来,详详细细告诉我们!”)
今晚,莫里斯塑胶餐盘上的主菜是汉堡。他为什么会突然想到羔羊肉呢?不是普通羊肉,也不是羊肉排——普通羊肉太多筋了,羊肉排又太硬了,不见得对满口烂牙的人有很大吸引力。不,他现在想到的是美味可口的炖羔羊肉,浓浓的汤汁加上炖得软软的、十分入味的蔬菜。为什么会想到炖肉呢?为什么,除非——
门砰的一声打开了,是莉迪娅,红光满面地笑着,手臂上挂了一根拐杖。“莫里斯!”她高兴地喊道,身旁跟着爱玛·罗根,和莉迪娅一样兴高采烈。
登克尔先生吓了一跳,叉子掉了下来,他低声咕哝着,从地上捡起叉子。
“太棒了!”莉迪娅兴奋地说,“我打电话给爱玛,问她可不可以今晚就和我一道过来,而不要等到明天,因为我已经买好拐杖了。我跟她说:‘爱玛,如果我不能为莫里斯忍受这一点点痛苦,那么我算哪门子太太呀!’我就是这么跟她说的,对不对,爱玛?”
爱玛·罗根也许记起她家的狗要为目前的问题至少负一部分责任,热切地点点头。
“所以我打电话给医院,”莉迪娅把外套脱掉,一副准备待很久的样子,“他们说已经过了探病时间,不过由于我的情况特殊,因此可以破例一次,但我们不能待太久,以免打扰登克尔先生休息。我们没有打扰你吧,登克尔先生?”
“没有。”登克尔先生和顺地说道。
“坐吧!爱玛,你把登克尔先生的椅子拿过来,他反正现在不用。莫里斯,你别吃冰淇淋了,好像小婴儿一样,滴得到处都是。你放心,我们很快就会帮你站起来。我来喂你,嘴张大点,小心,好,吃下去了!……不,什么话都不必说,妈妈知道怎么做最好。爱玛,你看看他,几乎所有的头发都掉光了,也难怪,想到可能一辈子都不能走路了。老天可怜我们。我早就告诉他,那梯子摇摇晃晃的。我说:‘莫里斯,快下来,免得——’”
她喂他吃冰淇淋,然后坐着啰嗦了一小时,等到她在爱玛的扶持下拄着拐杖蹒跚离去时,莫里斯早已筋疲力尽,最后终于沉沉睡去,临睡前脑子里还想着炖羊肉和那些年来听过的各种声音。今天还真是忙碌的一天哪!
他在清晨三四点之间醒来时,差一点尖叫起来。
现在他知道了,他很清楚自己在哪里和在什么时候见过对床的那个人,只是他当时不姓登克尔。
他是从极恐怖的噩梦中惊醒的,关于他一生的噩梦。有人给了他和莉迪娅一个猴掌,他们许的愿望是有钱,突然一个穿着希特勒少年团制服的送电报男孩站在他们房中,递给他一封电报,上面写着:“很遗憾通知阁下你们的两个女儿业已死在巴汀集中营司令官的信会告诉你所有事情不漏掉任何细节随信致上一百元支票一张元首阿道夫希特勒”。
莉迪娅号啕大哭起来,虽然她从来没见过莫里斯的女儿,她高举着猴掌,希望她们能复活。房间暗了下来,外面突然响起缓慢沉重的脚步声。
莫里斯跪在黑暗中,双手掩面,四周突然弥漫着瓦斯、烟雾和死亡的气息。他在寻找猴掌,还剩下一个愿望。如果他能找到猴掌,他会希望这恐怖的梦境消失不见,就不必看到女儿瘦得像稻草人的身影,两眼深陷,皮包骨的手臂上烙印着集中营的编号。
门上响起了敲门声。
在噩梦中,他发狂似地找着猴掌,但遍寻无着。他找了好久,好久。身后的门突然被踢开了。不,他心想,我不能看,我要闭上眼睛,我要把她们的身影从脑子里整个拔除,我不能看。
但他不得不看,在梦境中,仿佛有一只巨大的手抓住他的头,把他的头扭过去看。
站在门口的不是他的女儿,而是登克尔,年轻的登克尔、穿着纳粹党卫军制服的登克尔,帽子帅气地歪在一边,制服上的铜扣发出森冷的光芒,靴子光可鉴人。
他手中捧着一锅热腾腾的炖羊肉。
梦中的登克尔阴森森地笑着说:“你一定要坐下来,把所有事情告诉我们——就好像朋友和朋友一样坦白交心,嗯?我们听说有人藏了金子,有人囤积烟草,还有两天前史奈保根本不是食物中毒,而是有人在他杯里下药。你最好别装蒜,以为我们查不出来,你知道所有的事情,详详细细说出来吧!不要漏掉任何细节。”
在黑暗中,闻着炖羊肉的香味,他全都招了。原本已变成石头的胃,如今又变回贪婪的饿虎。话语无助地从他口中溜了出来,一连串无意义的呓语真真假假全都混在一起。
布罗定把他妈妈的结婚戒指贴在阴囊下面!
(“你一定要坐下来”)
拉思洛和贺曼讨论过突袭第三号守卫塔!
(“把所有事情都告诉我们!”)
蕾秋·坦能波的先生有烟草,他把一些烟给了那个绰号叫“吃鼻屎的家伙”的警卫,因为他老是挖鼻孔,然后又把手指放进嘴巴里。坦能波,把一些烟给了那吃鼻屎的家伙,这样他才不会拿走他太太的珍珠耳环!
(“这些话没有意义完全没有意义你把两个不同的事情混起来了不过没关系没关系我们宁可你把两个事情混在一起也不要遗漏任何细节你不能遗漏任何事情!”)
还有一个人,每次点名时都帮他死去的儿子应答,好拿到两份口粮!
(“把他的名字告诉我们!”)
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不过我可以认出他来我可以指给你们看他是哪个人我可以我可以我
(“把你所知道的每一件事情都告诉我们。”)
我会我会我会我会我会我
当他恢复意识时,一声尖叫火热地卡在他的喉咙中。
他全身无法克制地抖个不停,他看着对面床上熟睡的身影,发现自己特别注意他那皱纹满布的瘪嘴。一只没有牙的老老虎,一头邪恶乖张的老象(一根象牙已经掉了,另一根则烂掉松脱了),一个年岁已大的老怪物。
“天哪!”莫里斯喃喃道,声音只有自己才听得到,眼泪从两颊流向耳朵。“天哪!这个杀我妻女的人,正跟我睡在同一个房间里,天哪!此时此刻,他正和我住在同一个房间里。”
眼泪扑簌簌滚下来,是愤怒、惊骇、滚烫的热泪。
他发抖等着天亮,但天却迟迟不亮。
21
第二天是星期一,托德六点便起来,心不在焉地搅动着面前的炒蛋,他父亲下楼时,还穿着绣了名字缩写的浴袍和拖鞋。
“早啊!”他对托德说,经过他身边,到冰箱去拿橘子汁。
托德正埋首于推理小说中,头也不抬地答应着。他运气很好,找到了一份暑期工作,在帕萨迪纳的一处地方帮忙做造园工程。原本即使爸妈愿意暑假借车给他开(不过他们都不愿意),他每天仍需要在路上花很长的时间,但是他父亲正好在那附近的工地工作,愿意每天在上班途中先送托德到公车站,然后在下班后绕到公车站接他一起回家。托德其实对这样的安排不觉得太兴奋,他不喜欢下班后还要和老爸一起坐车回家,更讨厌一大早和老爸一起上班。每天一大早是他觉得最赤裸裸的时刻,他的本来面目和他可能变成的那个人之间那堵墙似乎越来越薄,尤其在晚上做过噩梦之后更糟糕。但即使整夜熟睡无梦,还是不好。有一天早上,他突然惊恐地警觉到,他在认真地考虑伸手越过父亲的公事包,抓住这辆保时捷的方向盘,冲上快车道,在早晨繁忙的交通中来场大毁灭。
“你还要蛋吗,塔弟?”
“不要了,爸。”狄克喜欢吃煎蛋。怎么有人有法子忍受煎蛋,在锅里煎个两分钟,翻过来稍微煎一下就拿起来。最后盛在盘子上的蛋看起来像个巨大的、有白内障的死眼睛,当你用叉子戳蛋黄时,那大眼睛还会流出橘黄色的血。
他把炒蛋推开,几乎动都没动。
外面,送报生把报纸丢在台阶上。
他父亲煎完蛋,把炉火关掉,走到餐桌边。“你今早不饿吗,塔弟?”
你再叫我一次塔弟,我就要用叉子戳你的鼻子……爹弟。
“没什么胃口。”
狄克爱怜地对儿子笑笑,托德的右耳上还有一小块刮胡水没擦干净。“是蓓蒂让你没胃口吧?我猜。”
“也许,”他勉强笑笑,等到他父亲走到外面拿报纸,他的笑容立刻消失。如果我告诉你,她简直是个荡妇,你是不是会立刻清醒过来?如果我说:“噢,顺便告诉你,你知道你的好朋友崔思克的女儿是圣土多奈多最有名的荡妇吗?只要有一点古柯硷,她今晚就是你的了。如果你刚巧手边没有,她还是会陪你度过一晚。如果她找不到男人,甚至愿意和一条狗上床。”这样会不会让你清醒过来,精神抖擞地开始新的一天。
他赶紧驱走脑子里这些念头,但自己也知道不久又会开始胡思乱想。
他父亲拿着报纸走回来。托德瞥见今天的头条:专家表示,航天飞机无法升空。
狄克坐下来。“蓓蒂是个漂亮女孩,”狄克说,“她使我想起了第一次见到你妈妈的时候。”
“是吗?”
“漂亮……年轻……清新……”狄克的眼睛模糊了,然后又急切而专注地看着儿子。“我不是说你妈现在不好看了,而是那种年龄的女孩自有一种……一种光彩,我猜可以这么说。然后过了一段时间以后,那种光彩就消失了。”他耸耸肩,打开报纸看了起来。“我猜,这就是人生!”他说了句法文。
她是只春情发动的母狗,也许那是她容光焕发的原因吧!
“你有好好待她吧,塔弟?”他父亲迅速浏览了一下其他新闻,便翻到体育版。“没有太莽撞吧?”
“一切都很好,爸。”
(如果他再不停止叫我塔弟,我就、我就要采取行动了,尖叫,把咖啡泼到他脸上,做点什么事都好。)
“她父亲认为你是好孩子。”狄克心不在焉地说。他终于找到体育版,聚精会神地看起来,餐桌上总算安静下来。
蓓蒂·崔斯克在他们第一次约会时便投怀送抱了。他和她看完电影后,不得不带她到情人道去,因为他知道其他人会预期他们这么做。他们到那里可以消磨一两个钟头,亲亲嘴,第二天就有话可以告诉各自的朋友。她会骨溜溜转着眼睛,告诉同学们,她是如何抗拒他的进攻,男孩子最烦人了,她不是那种第一次约会便上床的女生。她的朋友们会点头同意,然后大家一起涌进女盥洗室,在那里补补妆,做些女孩子的事情。
对男孩子而言……你至少必须站上二垒,尝试进攻三垒,因为这牵涉到名声问题。托德毫不在乎别人会不会觉得他很厉害,他只希望被视为正常的男人。如果你连试都不试,闲话便传开来,其他人就会开始猜测你到底正不正常。
于是他带那些女孩到山丘上,吻她们,抚摸她们,如果她们不反对,就再进一步亲热。如果女孩子不肯再进一步,他会跟她歪缠一下,然后就送她回家。不必担心她第二天会在女盥洗室说什么闲话,也不必担心别人会说他不正常,除了——
除了碰上像蓓蒂这种第一次约会便上床的女孩。还有在每次约会,甚至在约会之间的空当,都要上床。
他们第一次约会是在那个该死的纳粹心脏病发前一个月,托德认为自己在第一次经验中表现得还不错。或许就好像一名年轻投手毫无准备就被派去主投今年最重要的一场球赛,他会表现得很好,因为事前根本没有时间让他紧张焦虑。
以前每当女孩决心等到下次约会,就要放弃原本的矜持时,他都感觉得出来。他知道自己风度翩翩,而且前途看好,他是每个女孩的妈妈都认为应该“好好把握”的那种男孩。不过每当他感觉到和他约会的女孩快要投降的时候,就会开始和别的女孩约会。托德总是告诉自己,如果他真的开始和一个古板的女孩约会,可能会展开一段爱情长跑,甚至最后还会娶她。
不过他第一次和蓓蒂在一起时玩得很好,尽管她不是处女,那却是托德的第一次经验,他只好靠她指导,而蓓蒂似乎对此觉得理所当然。嬉戏到一半时,她咯咯笑道:“我就是喜欢搞!”说话的语气好像别的女孩说她们很爱草莓冰淇淋一样。
后来的五次经验就没有这么愉快了(如果把最后一晚都计算在内的话,应该是五次半),而且每况愈下……虽然即使到现在,他都不觉得蓓蒂察觉到了(至少直到最后一晚才有感觉)。相反的,蓓蒂显然以为找到了梦想的床上情人。在过程中,托德没有感觉到任何他认为应有的感觉,吻她的唇像吻着温热而没煮过的猪肝,她的舌头伸进他口中时,只会使他怀疑她是否带着什么病菌。有时候,他觉得闻到了蓓蒂补牙材料的味道,难闻的金属味,而她的胸部则像两袋肉团。
托德在杜山德病发前又和她在一起两次,每次他都无法勃起,最后只好靠性幻想来引诱自己亢奋,他想象她在所有朋友面前赤裸着身子哭叫着,托德强迫她在众人面前走来走去,喊道:“露出你的乳房来,让他们看看,对了!”
蓓蒂这么欣赏他倒不令人讶异,他是个好情人。他们第四次约会是杜山德病发后三天,蓓蒂欲仙欲死,达到三次高潮,正要试第四次时,托德想起了第一次性幻想,梦中那个被绑在桌上的无助女孩。突然之间,就在他满身大汗、狂乱亢奋、想赶快做完了事的时候,那女孩的面孔变成了蓓蒂的脸孔,引起他一阵毫无快感的痉挛,他猜在技术上可以算一次高潮。过了一会儿,蓓蒂在他耳边呢喃着,吹着带口香糖味道的热气说:“爱人!任何时间都欢迎打电话来。”
托德却几乎要大声呻吟起来。
现在他的难题是:跟一个交往得好好的女孩突然分手,会不会有害他的名声?其他人会不会很好奇他们究竟为什么分手?他一方面觉得不会。还记得高一时,有一次他走在两个高三男生的后面,听到其中一个男生告诉另一个男生,他和女朋友分手了。另外一个人想知道分手的原因。第一个男生只说,我玩腻了,然后两个人一阵大笑。
如果有人问我为什么甩掉她,我就说玩腻了。但是如果她告诉别人,我们只不过做了五次,那样算是够了吗?……要多少次?……谁会闲言闲语?……他们会怎么说?
他的脑子不停转着,就像在迷宫中一直走不出去的饥肠辘辘的老鼠一样。他模糊意识到自己是在小题大做,而且无法解决这个小问题正显示他现在是多么脆弱。但是知道问题所在并不能为他增加新的能力来改变自己的行为,他落入了极度沮丧之中。
大学,上大学是和蓓蒂分手的好借口,没有人能够质疑这个理由。但是距离九月似乎还十分遥远。
第五次他花了二十分钟还没有勃起,但蓓蒂认为凭上次的经验值得等待。昨晚,他还是办不到。“你是怎么啦?”蓓蒂没好气地说道,“你有毛病吗?”
他几乎想当场勒死她,如果他手上有他的点三〇——
“恭喜啊!儿子。”
“什么?”他茫然抬起头来。
“你当选南加州的高中明星球员了。”他父亲又得意又高兴地说。
“是吗?”他有好一阵子根本不知道父亲在说什么,得费力摸索着这些字的意义。“海恩斯教练提过类似的事情,他说要把我和比利的名字报上去,但是我从来没有预期真的会发生什么事。”
“老天,你好像并不怎么兴奋嘛!”
“我一时之间还不太习惯这个情况。”他勉强一笑,“我能看看那篇文章吗?”
他父亲把报纸递给他,然后站起来,“我去叫醒你妈,让她在我们走前看看这篇报道。”
不,天哪!我不能在今天早上同时面对他们两个人。
“别叫她了,把她吵醒了,等一下她又睡不好。我们把报纸留在桌上好了。”
“说得也是,你真是个体贴的好孩子。”他拍拍儿子的背,托德紧闭双眼,夸张地耸耸肩,逗得他爸爸大笑起来。托德再度睁开眼,看看报纸。
报上大标题写着:四位圣土多奈多高中生当选明星球员,标题下面是四张穿着制服的高中生照片——捕手和左外野手是费尔布高中的学生,左投手来自蒙特福高中,托德在最右边,戴着棒球帽,笑得十分开心。他读着报道,发现比利被列在第二队名单上。至少这件事很值得高兴。比利如果高兴的话,尽可以声称自己是卫理公会教徒,但是他可唬不了托德,托德很清楚比利是什么样的人。或许他应该把比利介绍给蓓蒂,蓓蒂也是犹太鬼。他已经怀疑很久了,昨晚终于确定,只消看看她的鼻子和橄榄色的皮肤就知道了——她老爸更明显。或许这是为什么他没有办法勃起,他的命根子比大脑分得更清楚。他们以为自己在骗谁呀?
“恭喜呀!儿子。”
他抬起头来,看见他父亲伸出手来,一脸愚蠢的笑。
你的好朋友崔斯克是犹太人!他听到自己对着父亲的脸大嚷:这是为什么我昨天晚上和他放荡的女儿在一起的时候性无能!这就是为什么!在像这样的时刻,偶尔会出现的冷静声音此时又从他的内心深处冒了出来,克制住他即将爆发的不理性情绪,仿佛
(好好控制住自己)
关起铁门般。
他握住父亲的手,对着父亲骄傲的脸孔天真地笑着,“爸,多谢。”
他们把报纸放在桌上,留了一张字条给他母亲,在父亲的坚持下,托德在字条上签着:“你的明星儿子托德”。
22
爱德华·富兰契或橡皮爱德华正在一个名叫圣雷莫的海滨小城参加辅导咨询人员大会,这个会议不过是在浪费时间而已——所有辅导咨询人员唯一有共识的事情就是不要同意任何事情——他才开了一天会,就对不断的报告和讨论感到厌烦透了。第二天会议开到一半,他发现他也厌倦了圣雷莫,这个被人形容为小而可爱的海滨小城,或许最关键的形容词乃在“小”这个字。圣雷莫除了有杉树和美丽的风景外,连一座戏院和保龄球馆都没有,爱德华又不愿到唯一的酒吧去消磨时间,因为酒吧的停车场停满了大卡车,而大多数卡车上都贴着支持里根的贴纸。他倒不是害怕受到欺负,而是不想花整个晚上看着一群戴牛仔帽的大男人,听着点唱机播放的乡村歌曲。
于是在四天会议的第三天,他坐在假日饭店的217号房间里,太太和女儿都不在身边,电视机也坏掉了,浴室弥漫着一股不好闻的味道。饭店里倒是有游泳池,但那年夏天,他的湿疹发作得厉害,从胫骨以下看起来像患了麻风病一样。离下一个研讨会还有一小时(主题是“帮助口语表达有困难的孩子”——意思是为口吃或唇腭裂的孩子做一些事情,但是他们不想直接这么说,因为大家可能会因此而减薪)。他已经在圣雷莫唯一的餐厅吃过午餐,现在也不想睡午觉。
于是他坐在那里,漫无目的地翻弄电话号码簿,根本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怀疑在这么一个海滨小城中会认识什么人。他猜全世界假日饭店中所有感到无聊的人,最后大概都在翻电话簿——找找看有没有什么几乎快遗忘的亲友可以通通电话。假如碰巧还真找到了什么人,你要对他说什么呢?“法兰克!近来还好吗?顺便问一下,你喜欢这里哪一点——很小?可爱?还是在海滨?”是啊,先给他一根雪茄,再把他惹恼了。
当他躺在床上翻着薄薄的圣雷莫电话簿、扫视着一栏栏电话时,他觉得好像真有什么认识的人住在这里。图书推销员?桑卓拉的众多侄子或外甥之一?大学时一起打扑克牌的牌友?学生的亲戚?似乎这是答案,但他一时想不起来是谁了。
他继续翻着,翻到一半都快睡着了。正当他在打盹之际,突然想起来,他坐起来,睡意尽消。
温西爵爷!
最近公共电视台正在重播一系列温西爵爷的影片,他和桑卓拉都看得入迷。有个叫卡迈可的演员扮演温西爵爷,事实上富兰契并不觉得卡迈可的样子像温西爵爷,但桑卓拉很迷卡迈可,着迷的程度颇让富兰契吃醋。
“他脸部的线条根本不对,而且他还戴假牙,我的老天!”
桑卓拉窝在沙发上,高兴地回答:“你只是忌妒罢了,他长得那么英俊。”
小诺玛穿着睡衣在客厅跑来跑去,嘴里唱着:“爹地在忌妒,爹地在忌妒。”
富兰契告诉她:“你一个小时前就该上床睡觉了,如果你一直出现在我的眼前,我就会记得你没有在床上。”
诺玛有点不好意思,富兰契转过头去对桑卓拉说:“我还记得三四年前有个学生叫托德·鲍登,他的祖父曾经来学校和我谈过。他的样子才真的像温西爵爷,虽然有一把年纪了,不过他的长相才对——”
“温—奇,温—奇,丁—奇,金—奇,嘟—哆—呜—哆—呜—嘟——”小诺玛自顾自唱着。
“嘘,你们两个都别吵。我觉得他是全世界最好看的男人。”桑卓拉生气地说。
托德·鲍登的祖父退休后不就住在圣雷莫吗?没错,资料上是这么写的。托德曾经是他们那一届最优秀的学生,突然之间成绩却一落千丈。后来他祖父来学校谈过话,说托德的父母婚姻出了一些状况,并且说服富兰契先缓一缓,静观其变,看看情况会不会自然好转。富兰契一点也不相信这种放任的做法会有什么效果,但是那老人家非常有说服力(这点和温西爵爷也很像),富兰契答应观察托德到下一次成绩单发放的时候,看看托德的功课有没有起色。那老人家一定好好教训了儿孙一顿,他看起来就像不只会教训人,而且似乎还颇以此为乐的那种人。两天前,他还在报上看到托德的照片——他当选了南加州的高中生明星球员。这还真是一项殊荣,因为每年春天只有五百个孩子能获得提名。若不是因为在报上看到他的照片,他还不会想起他的祖父来。
他开始更认真地翻阅电话簿,手指着一行行印得整整齐齐的姓名、电话看下去,找到了。维多·鲍登,地址是瑞吉街403号。富兰契拨电话过去,电话响了好几声,他正想挂断时,传来一个苍老的声音,“喂?”
“喂!我是爱德华·富兰契,圣土多奈多初中的老师。”
“是?”对方很客气,但没有下文,显然没认出他来。那老人比那时候又老了三岁,显然记性偶尔会不太好。
“先生,你还记得我吗?”
“我应该记得你吗?”鲍登的口气很小心,富兰契笑了。老人家真健忘,但又不想向别人求助,他的父亲开始耳背之后,也是这个样子。
“我是你孙子托德的辅导老师,我打电话来,是想向你道贺,托德上高中以后,显然改过自新,他当选明星球员了。”
“托德!”老人的声音立刻开朗起来,“是呀!他的确很出色,以第二名的成绩毕业!得第一名的那个女孩选修了一些商业课程。”老人轻蔑地哼了一声。“我儿子邀我去参加毕业典礼,但我现在得坐轮椅,我在一月跌坏了股骨,我不想坐轮椅去参加毕业典礼。但是我把他的毕业照挂在客厅!托德的父母非常以他为傲,我当然也一样啦。”
“是呀!我想我们总算帮他渡过难关了,”爱德华微笑着说,但他的笑容却略带困惑,因为托德的祖父声音听起来不太一样,当然,时间已经过了这么久。
“难关?什么难关?”
“我们以前谈过的,那时候托德的功课一落千丈。”
“我不懂你在说什么,”老人缓缓道,“我绝不会擅自为狄克的孩子找老师谈话,这样做可是会惹上麻烦的……呵!你不知道会惹上多大的麻烦呢!我看你是弄错了吧!年轻人。”
“但是——”
“你一定搞错了。我猜你把我和另一个学生的祖父搞混了?”
富兰契十分错愕,他很少有这样的时候,居然一时之间说不出话来。如果真的搞错了,也绝对不会是他记错了。
“很高兴你打电话来——”鲍登迟疑地说。
富兰契终于恢复镇定,“鲍登先生,我这几天都在这里开会,我来参加辅导咨询会议,明天早上十点钟最后一篇论文宣讲完毕,会议就会结束,我能来——”他再看了一下电话簿,“能来瑞吉街打扰你几分钟吗?”
“有什么事情吗?”
“只是好奇而已。现在我还搞不清楚是怎么回事,不过三年前,托德的成绩突然一落千丈,于是我写了一张便条,夹在成绩单里,请他的父母到校来谈谈。结果来的是他的祖父,一位和气的老先生,名叫维多·鲍登。”
“但是我已经告诉过你——”
“对,我知道。但就像刚刚说的,我和一个自称是托德祖父的人谈过话。现在这件事已经无关紧要了,但总是眼见为信,我只会耽误你几分钟时间,因为我要在晚饭前赶回家。”
“我的时间多的是,整天都在家,欢迎你随时过来。”鲍登有点懊恼地说。
富兰契谢谢他,道了再见后挂上电话。他坐在床上,百思不解地呆望着电话。过了一会儿,他站起来,从挂在椅背的外套口袋里掏出一包烟来。他得走了,下午还有一个研讨会,不能缺席。他用假日饭店的火柴点燃香烟,然后又把烟蒂丢进假日饭店的烟灰缸。他茫然地从假日饭店的窗口望出去,看着假日饭店的中庭。
现在这件事已经无关紧要了,他这样告诉鲍登,但其实他很在意。这个意外的发现令他十分沮丧,他仍然觉得老人家年纪大健忘是最可能的原因,但是维多·鲍登的声音听起来不像已经老糊涂了。而且该死的是,声音听起来不一样。
难道托德骗了他?
他认为很有可能,至少理论上绝对有这个可能,尤其是像托德这么聪明的孩子,别说是富兰契,他还能骗过所有的人。他可以在不及格卡上假造父母的签名,很多孩子在拿到不及格卡时,都自我开发了伪造文书的潜能。托德可能涂改了分数之后才把成绩单拿给父母看,然后在交回成绩单之前又把分数改回来,让辅导老师不会发现其中有异。如果仔细看的话,重复涂抹修正液是看得出来的,但是每个辅导老师平均要管六十个学生,他们在第一堂课铃响前,能点完名就不错了,根本不可能一一检查学生交回来的成绩单是否有涂改的痕迹。
至于托德的毕业成绩,顶多是两三分的差距,因为初中三年总共十二个学季中,他只有两个学季成绩不好,他在其他学季拿的高分足以把总成绩拉上来。而且有多少父母会跑去学校查看学生的正式成绩记录呢?尤其托德又是这么出色的优等生?
现在这件事已经无关紧要了,这是事实。托德上高中以后表现非常优秀,而且这不是可以轻易捏造出来的。他打算进加州大学伯克莱分校,报上新闻是这么写的,富兰契相信托德的父母一定以他为荣,也确实很值得骄傲。富兰契越来越觉得美国人的生活正逐渐向下沉沦,大家越来越投机取巧、喜欢抄捷径、毒品泛滥、对性越来越随便、道德日益沦丧。当孩子有出类拔萃的表现时,父母确实有权感到骄傲。
现在这件事已经无关紧要了,但他到底是打哪儿去找来一个人假冒他祖父呢?
这件事令他耿耿于怀。那人是谁呢?难道说,是托德去临时演员行业协会张贴广告找来的吗?成绩退步的中学生急需老人家帮忙,年纪最好大约七十来岁,能逼真地扮演祖父的角色,报酬比照公订标准?不可能,怎么可能有大人愿意参与这疯狂的阴谋呢?他们有什么理由这么做?
爱德华想不透,但反正这件事并非真那么重要,他把烟捻熄了,先去参加研讨会再说。但是这件事一直盘旋在他脑子里。
第二天他开车去瑞吉街,和维多·鲍登谈了很久。他们谈葡萄、谈杂货生意,以及大连锁商场如何把小杂货店逼得无法立足,他们也谈南加州的政坛动态。维多·鲍登倒了一杯酒请富兰契喝,富兰契欣然接受。虽然现在只不过是上午十点四十分,他却觉得自己很需要喝杯酒。维多·鲍登和温西爵爷完全不像,就像机关枪和棍子是截然不同的。他一点也没有富兰契记忆中的外国口音,而且长得很胖,而假冒托德祖父的那个人却是高高瘦瘦的。
离开之前,富兰契对维多·鲍登说:“拜托先不要向鲍登先生和鲍登太太提起这件事,这一切说不定有一个很合理的解释,即使查不出原因,一切也都时过境迁了。”
“有时候,”鲍登说,他对着阳光举起杯子,很满意葡萄酒的颜色,“过去的事情并不会这么容易就过去了,否则人们为什么还要读历史呢?”
爱德华不安地笑笑,没说什么。
“不过你放心,我从来不干涉狄克家里的事情,而且托德又是个好孩子,毕业时还代表致谢辞……一定是好孩子,对不对?”
“这倒是真的。”爱德华衷心说道,然后又讨了一杯酒喝。
23
杜山德睡得很不好,又是噩梦连连。
成千上万的人冲破围篱,他们从丛林中跑出来,冲破通电的铁丝网,有些铁丝断裂掉在地上,不安地卷曲着,喷发出蓝色火花,永不止息的人潮不断冲上来。仿佛有几十亿的人,挤满整个宇宙的人潮,都在后面追着他。
“老家伙,起来,杜山德,醒来,醒来。”
起初他以为自己在作梦。
叫他的人说的是德语,一定是在作梦,要不然这声音听起来怎么那么恐怖,如果他醒来的话,他可以逃开,所以他努力向上游……
那人坐在他床边的一张倒转过来的椅子上,不是在梦中。“起来,老家伙。”那人说道。他很年轻,不会超过三十岁,黑眼珠在铁框眼镜后不断打量他,棕色长发垂肩,杜山德起先一阵困惑,还以为是个男孩假扮成大人。但他不是男孩,他穿了一件老式的蓝西装,对加州这种天气而言,未免穿得多了点,西装襟上别了一支银别针,银制的,就是你用来杀掉吸血鬼和狼人的金属,别针上有颗犹太之星。
“你在对我说话吗?”杜山德用德语问道。
“除了你还有谁?你的同房已经走了。”
“海索?对,他昨天回家了。”
“你现在醒来了吗?”
“当然,但是你显然把我误认为别人了,我叫亚瑟·登克尔,你大概走错病房了。”
“我叫威斯考福,你的名字是古特·杜山德。”
杜山德想舔舔嘴唇,但却没有这么做。他可能还在作梦,进入新的梦境。
“我不认得什么杜山德,”他告诉这年轻人,“我不懂你在说什么,要我叫护士来吗?”
“你听得懂。”威斯考福说,他换了一个坐姿,把前额的头发往后拨。这个单调的手势打破了杜山德最后的希望。
“海索。”威斯考福一边说着,一边指指空床。
“海索、杜山德、威斯考福,这些名字对我来说,都没有任何意义。”
“海索因为钉排水管而从梯子上跌下来,跌断了背脊骨,很可能永远无法走路,真是不幸。但是他这一生的悲剧还不只这些,他曾经被关在巴汀的集中营,他的妻女都死在巴汀,而你正好是巴汀的指挥官。”
“我想你疯了,”杜山德说,“我叫亚瑟·登克尔,太太过世后就移民到美国。在这之前——”
“省省你的口水吧,”威斯考福举手制止他,“他没有忘记你的脸。这张脸——”
威斯考福仿佛变魔术般拿出一张照片来,那正是几年前托德给他看的那张照片,年轻的杜山德穿着纳粹党卫军的制服,坐在办公桌后面。
杜山德用英语一个字一个字小心解释着。
“二次大战的时候,我是工厂的机械师,负责监督军用汽车和卡车零件的制造,后来也协助制造坦克车。我所属的后备部队后来被召集参与柏林之役,我曾短暂地英勇作战。战后我在艾山的汽车工厂做事,直到——”
“直到你必须逃到南美洲为止。带着你从犹太人身上搜刮来的金银珠宝以及在瑞士银行的存款,是吗?海索先生回家时简直快乐得不得了,当他在半夜醒来领悟到他和谁同房时,他的心情坏透了,但是现在感觉好多了。他觉得是上帝特别的荣宠,让他跌断背脊骨,因此才有机会逮着人类有史以来最可恶的屠夫。”
杜山德仍旧用英文慢慢说:“战时我是工厂的机械师——”
“不必再说了,你那些伪造文件根本经不起仔细检查,你知我知,你终于被找到了。”
“我是负责监督工厂的——”
“不管你是做什么的,新年来临之前,你会被遣送到特拉维夫。这次美国当局很合作,因为他们希望让我们开心,而逮到你正是其中一件会让我们很开心的事情。”
“——军用汽车和卡车零件的制造,后来也协助制造坦克车。”
“你可以省省了!”
“我所属的后备部队后来被召集——”
“好吧,你还会再见到我的,很快就会再见面。”
威斯考福站起来走出去,他落在墙上的黑影动了一下,随即消失不见。杜山德闭上眼睛,他怀疑威斯考福所说的美国人很合作,究竟是真是假。三年前,当美国发生石油危机时,他是不会相信这句话的,但如今伊朗动乱,美国人很可能更坚定地支持以色列。何况不管用什么法子,合法或非法,威斯考福那票人一定会逮着他的。在有关纳粹的议题上,他们绝不会妥协。而在和集中营有关的问题上,他们更是疯了。
他全身发抖,但是他现在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
24
圣土多奈多中学所有学生的成绩单都保存在学校北边一座老旧的仓库里。仓库离废弃的火车站不远,里面黑漆漆的,充满回音和蜡、亮光剂、清洁剂的味道。
爱德华在下午四点钟左右,带着女儿诺玛一起去。校工让他们进去,告诉他,他要找的资料放在四楼,并指给他看电梯在哪里。电梯老得发出吱吱嘎嘎的怪声,吓得诺玛在电梯里出奇地安静。
到了四楼后,她又活泼起来,在一箱箱纸盒档案柜间的阴暗通道上跑来跑去。富兰契找到了一九七五年毕业学生的成绩单,他打开第二个抽屉,开始一页页翻过b开头的档案,他找到鲍登了。他把托德的成绩单抽出来,但里面光线太暗,因此他将成绩单拿到灰尘满布的窗户旁。
“别乱跑。”他回过头去对女儿说。
“为什么,爹地?”
“因为你会被小妖怪抓去。”他说,把托德的成绩单举到亮处。
他立刻看出这张保存了三年的成绩单,曾经有人小心翼翼地以近乎专业的手法动过手脚。“天哪!”爱德华嘀咕着。
“小妖怪、小妖怪、小妖怪!”诺玛高兴地唱着,依旧在通道中蹦蹦跳跳。
25
杜山德小心翼翼地在医院走廊走着,步履依旧蹒跚。他在医院的白衣服外面披上了自己的蓝色浴袍。现在是晚上八点了,正是护士换班的时候,会有半小时的混乱——他注意到,换班时间总是很混乱,是在护士站中交接记录、说说闲话和偷空喝杯咖啡的时刻,护士站就在转角的饮水机旁。
他只需要走过饮水机就行了。
走在宽广的走道上,没有人注意他,此刻让他想起了火车离站前几分钟,火车站里缓缓移动的人龙和嘈杂的声音。走廊上,病人缓慢地来来去去,有人跟他一样穿着睡袍,有人穿着医院发的病患衣服。音乐断断续续地从不同病房的收音机中传出来,访客进进出出,一个病房里有人在大笑,而他对面的病房中,则有人在啜泣。一个医生迎面走来,头抬也不抬,眼睛一直盯着手上的小说。
杜山德走到饮水机旁,掬起一把清水来喝,然后擦擦嘴,看着对面那个紧闭的房门。这个门理论上应该随时都锁住,但实际上,他曾经看过门有时候没有上锁,而且没有人管。大多数是在护士换班的混乱时刻,大家全挤在转角的护士站中。杜山德以一双训练有素的机警眼睛观察着这一切,他只希望能再多观察一个星期就好了,能找到切入的空隙,因为他只有一次机会。但是,他没有一个星期的时间,两三天内,他们可能就会揭露他隐藏的身份,但也可能明天就发生。他不敢再继续等下去。一旦他的身份被揭露,就会经常有人看着他。
他又喝了一口水,再擦擦嘴,四下张望着,然后看似漫不经心地慢慢踱步到对面,扭开门把,走进药品储存室。如果管理药柜的女人已经坐在位子上,问他为何闯进来,他只消推说自己是个大近视眼,没看清楚,以为这里是厕所,真笨哪!
但里面空无一人。
他扫视左手边最高一层架子,只有眼药水和点耳朵的药水。第二层架子上有轻泻剂和栓剂。他在第三层架子上看到速可眠和佛罗拿等镇静安眠药物,他拿了一瓶速可眠塞进口袋,然后溜出门外,他没有四下张望,而是摆出一脸困惑的微笑——这里显然不是厕所?啊,在那边,就在饮水机旁边,我真笨哪!
他推开一扇写着“男盥洗室”的门,走进去洗洗手,然后回到自己的房间。自从莫里斯·海索离去后,这里已经变成他的单人房了。两张床中间的茶几上放了一个玻璃杯和塑胶水瓶,可惜没有波旁酒,不过不管是用水或靠酒把药送进肚里,那些药丸很快就会让他感到飘飘然。
“向莫里斯·海索致敬。”他说,脸上浮现出一抹微笑,然后倒了一杯水。这么多年来一直生活在阴影中,到处东躲西藏的,不管是坐在公园椅子上、在餐厅里或在公车站,总觉得似乎看到熟悉的脸孔,结果还是被认出来了,而且是被一个他根本不记得的人认出来了。实在有点可笑,他几乎没有看过莫里斯几眼,莫里斯·海索和上帝恩赐的背伤。再想想,这件事不只是普通的好笑,简直是太好笑了。
他在口中放了三颗药丸,和着水吞下去,再放三颗,又放三颗,就这么吞着。他可以看见对面病房中,有两个老人弓着身子在茶几上玩纸牌。杜山德知道其中一人有疝气的毛病,另外一人呢?胆结石?肾结石?肿瘤?前列腺的毛病?老年人都不外乎这些毛病。
他重新倒了一杯水,但是没有立刻吞药丸。一下子吞太多药丸,反而欲速则不达。他可能会呕吐,把肚子里残余的药物都吐了出来,留下性命,等着接受美国人和以色列人的羞辱。他可不打算像个醉酒的家庭主妇般出洋相。当他开始昏昏欲睡时,才会再吞几颗安眠药,这样就没有关系。
他们以为已经逮到他了,但是他就在他们面前结束自己的生命。
这时他倒希望能留张字条给男孩,告诉他要小心,要听一个终于走投无路的老人家的话。他想告诉那男孩,他临终时倒是对他多了几分敬意,虽然从未喜欢过他,不过和他说说话,总比自己成天胡思乱想好多了。然而任何字条,不管多么轻描淡写,都会让男孩受到怀疑,杜山德不想这么做。他也许会担上一两个月的心,等着政府派人来问他有关杜山德或亚瑟·登克尔的保险箱里一些文件的事情……然而到了最后,男孩会相信他说的是真话。只要男孩自己不要乱了方寸,就不会碰到什么事情。
杜山德伸出手去,似乎伸了老远才拿到那杯水,他又吞下三颗药丸。他放好杯子,闭上眼,把头好好枕在柔软的枕头上,他从来不曾这么爱睡过,他终于要长眠了,可以好好休息了。
除非又开始做那些梦。
一想到梦,便使他悚然一惊,梦?上帝啊,求求你,别再让我做那些噩梦了,别让我的噩梦没完没了,永远都没有醒过来的一天。千万不要——
这突然的恐惧让他挣扎着想醒过来,但似乎死神饥渴的手指已经伸到床上来,攫住了他。
(不!)
他的思绪纷乱地陷入无尽的黑暗漩涡中,一直旋转着,旋转着,落下去,落入无尽的噩梦中。
凌晨一点三十五分,医院发现他服药过量,十五分钟后即宣告死亡。值班的护士很年轻,对温文有礼的登克尔老先生印象很好,听到消息后还掉下眼泪。她是个天主教徒,她不明白像这么一个老好人,病况已经日渐好转,为何还要走上自杀这条路,把自己不朽的灵魂推下地狱。
26
星期六早上在鲍登家,大家都是九点以后才起床,今天早晨也不例外。九点半,托德和父亲坐在餐桌前看书,蒙妮卡睁着惺忪的睡眼,默默地替他们准备炒蛋、果汁和咖啡。
当门外的报纸扔到台阶上时,托德正在看科幻小说,狄克则全神贯注在他的建筑文摘上。
“爸,要我去把报纸拿进来吗?”
“我去好了。”
狄克把报纸拿进来,开始喝咖啡,他盯着报纸头版,才喝第一口便呛住了。
“狄克,怎么啦?”蒙妮卡连忙走过来问道。
狄克猛咳嗽,托德抬起头来有点纳闷地看着父亲,蒙妮卡赶过去替狄克拍背。拍着拍着,她的目光落在报纸头条上,她的手不由自主停在半空,眼睛睁得老大,仿佛眼珠快要掉落桌面似的。
“天哪!”狄克终于闷声喊道。
“这……这……我不相信……”蒙妮卡住口,看着托德。“噢,甜心——”
父亲也看着他。
托德立刻警觉起来,绕过桌子说:“什么事?”
“登克尔先生……”狄克只能挤出这么一句来。
托德看了标题后,立刻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标题写着:前纳粹战犯于圣土多奈多医院自杀。标题下有两张并列的照片,两张照片托德都看过,一张是比现在年轻六岁的亚瑟·登克尔,托德知道这是一个街头嬉皮摄影师拍的,老人买下这张照片,是为了确定这张照片不会不小心落入其他人手中。另一张是穿着纳粹党卫军制服的古特·杜山德,正坐在巴汀的办公桌后面,帽子歪戴着。
如果他们手上有嬉皮拍的那张照片,那么他们就已经去过他的房子了。
托德迅速看着报道内容,脑子里疯狂转着各种念头。上面没提到酒鬼,但那些尸体迟早会被找到,到时候事情会闹得更大,将是万众瞩目的大新闻:巴汀指挥官恶性难改,前纳粹魔头的恐怖地窖,他从来不曾停止杀戮。
托德只觉两腿轻飘飘的。
远处,响起他母亲尖锐的叫声:“狄克,扶住他,他快昏倒了!”
(昏倒昏倒昏倒……)
这句话不断重复着,他隐约感到父亲用手臂抓住他,然后他便不省人事,什么也听不见了。
27
富兰契打开报纸时,正在吃早饭。他咳了一下,发出奇怪的、好像噎着的声音,然后把嘴里的面包全吐在桌上。
“爱德华,你怎么了?”他太太桑卓拉有点紧张地问道。
“爸爸咳嗽,爸爸咳嗽。”小诺玛叫道,开心地帮母亲一起给父亲拍背,富兰契还专心地盯着报纸看。
“怎么了?”桑卓拉又问。
“他,他!”富兰契叫道,用手指着报纸,他指得太用力,指甲划破了报纸头版。
“这个人!温西爵爷!”
“你到底在说什么呀?”
“他就是托德·鲍登的祖父!”
“什么?这个战犯?你疯了吗?”
“就是他!”富兰契呻吟道,“天哪!就是他!”
桑卓拉牢牢盯着相片看,最后才说:“他长得一点都不像温西爵爷。”
28
托德的脸色好像玻璃窗一样苍白,坐在父母中间。
坐在他们对面的是一个头发灰白、非常客气的探长,名字叫莱克勒。托德父亲提议打电话给警方,但托德说他自己来,就好像十四岁时那次一样。
他花了很长的时间,终于说完了,他讲话时那种机械化的平淡声调,把蒙妮卡吓坏了。他已经十七岁了,但在很多方面还是个孩子,这件事很可能会为他的人生留下难以磨灭的疤痕。
“我替他念书……呃,《汤姆·琼斯》、乔治·艾略特的《河畔磨坊》,这本书很沉闷,我猜我们永远也读不完,还有一些霍桑的短篇小说。我们开始读《匹克威克外传》,但是他不喜欢这部小说,他认为狄更斯想严肃地说点什么时,显得很滑稽,他说狄更斯在搔首弄姿,他就是这么说的。我们两人都比较喜欢《汤姆·琼斯》。”
“那是三年前的事了。”莱克勒说。
“是的,我只要有空就会去看看他,但上了高中以后,我必须搭公车上学……我和朋友组了一支球队……而且功课也比较多……你知道,不停有事情冒出来。”
“你不太有时间了?”
“没错,不太有时间了,高中功课很重……又要成绩好,才能进大学。”
“托德是非常优秀的学生,”蒙妮卡立刻说,“他以第二名的成绩毕业,我们都引以为荣。”
“当然,”莱克勒报以亲切的微笑,“我也有两个在念中学的男孩,成绩只算勉强合格。”他转向托德,“你上高中以后,便没有再念书给他听了?”
“没有,偶尔会读报给他听。我去看他的时候,他会问我报纸头条都在讲些什么。他对‘水门事件’很感兴趣,也想知道股票市场的动态,报上小小的铅字让他头疼。”
蒙妮卡拍拍他的手。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对股票市场感兴趣,不过他就是很有兴趣。”
“他有一些股票,”莱克勒说,“他就是靠股票收入维生的。他屋里还有五套不同的身份证件。他是个小心谨慎的人,毋庸置疑。”
“我想他把股票放在某个银行的保险箱里。”托德说。
“什么?”莱克勒扬起眉毛来。
“他的股票。”托德说,一脸困惑的狄克也对莱克勒点点头。
“他的股票都藏在床下的抽屉里,”莱克勒说,“还有他的照片。他有保险箱吗?他说过他有吗?”
托德想想后摇摇头,“我只是想当然,我不知道……这……这整个事情……弄得我昏头了。”
他摇摇头。他是真的感到头昏了。不过,他仍然一点一滴地感到自己正逐渐恢复自我保护的本能,变得越来越机警,也重拾几分自信。如果杜山德真的租了保险箱来放那份文件,难道他不会把股票也放进去吗?还有那张照片?
“我们正和以色列的情报人员合作调查这个案件,”莱克勒说,“以非官方的方式合作,我希望你如果见到记者,不要透露这项消息。以色列派来的人都很干练,其中有一位叫威斯考福,他明天想跟你谈谈,如果你方便的话。”
“好吧。”托德说,但是想到追捕了杜山德几十年的同一批猎犬也要来盘问他,内心似乎也感染到杜山德的恐慌。杜山德对这些人十分敬畏,托德知道他只要牢记这点,就不会犯错。
“鲍登先生、鲍登太太,你们不反对吧?”
“只要托德愿意,就没有问题,”狄克说,“我倒很想在场,我读过一些关于以色列摩萨德情报组织——”
“威斯考福不是摩萨德的情报人员,他属于以色列所谓的特别行动小组。事实上,他在教意第绪文学和英文文法,还写了两本小说。”莱克勒微笑道。
狄克挥手打断他的话,“不管他是什么人,我都不会让他欺负托德。从我读过的资料看来,这些家伙有时候有点太专业了,或许这个人还好,但我希望你和这个叫威斯考福的家伙记住,托德只是想帮助这个老人。老人家伪装了身份,但托德完全被蒙在鼓里。”
“没关系,爸。”托德无奈地笑笑。
“我只是希望你能尽量帮助我们,”莱克勒说,“鲍登先生,我了解你为什么担心,我想你会发现威斯考福是个好人,不会给你们什么压力。我想知道的都已经问完了,不过我要先说明一下以色列人感兴趣的是什么。杜山德心脏病发作的那天,托德是和他在一起的,而且陪他到医院——”
“他要我过去读信给他听。”托德说。
“我们知道,”莱克勒身子前倾,“以色列人想知道那封信的内容。杜山德是条大鱼,但他不会是湖里最后一条鱼——至少威斯考福是这么说的,我相信他的话。他们认为杜山德也许知道其他鱼的下落。他们大多数人至今仍旧活着,可能住在南美的某个地方,可能还有其他人分布在不同的国家……包括美国在内。你知道,他们甚至曾经在特拉维夫的旅馆大厅中逮捕了布亨瓦德集中营的魔头?”
“真的?”蒙妮卡张大眼睛惊呼。
“真的,”克莱勒点点头,“就在两年前。我想说的是,以色列人认为杜山德要托德念的那封信可能是其他大鱼寄来的。他们或许说得对,也可能猜错了。不管怎么样,他们想知道就是了。”
曾经回到杜山德房子里把信烧掉的托德回答:“我会尽量帮你或这位威斯考福先生的忙,只要我能力所及,但这封信是用德文写的,很难念,当时我觉得自己像傻瓜一样。不过登克尔先生……杜山德听了很兴奋,他听不懂的字,就要我一个字母一个字母拼出来,因为你知道,我的发音不准,但是他还可以大致听懂。我记得他听到中间部分时笑了起来,说,‘对啦,对啦!就是这样做!’然后又说了一些德语。这是在他心脏病发作前两三分钟的事。好像是dummkopf之类的,我猜在德文的意思是愚蠢吧!”
他不确定地看着莱克勒,内心为自己圆的谎而沾沾自喜。
莱克勒点点头,“对,我们知道那封信是用德文写的,医生也说你告诉过他,但是那封信,托德……你还记得信到哪儿去了吗?”
托德心想,这正是问题的症结了。
“我想,救护车来的时候,信还摆在桌上,我们全部都离开的时候。我无法在法庭上作证说绝对如此,但是——”
“我想桌上是放了一封信,”狄克说,“我还拿起来看了一眼,航空信纸,但我没注意到信是用德文写的。”
“那么应该还在那儿才对,这就是我们想不通的地方。”克莱勒说。
“信不在那里吗?”狄克说。
“不在了。”
“也许有人进去偷走了。”蒙妮卡说。
“根本用不着偷,因为一片忙乱中,屋子根本没上锁,显然杜山德也没想到要别人帮他锁上,他的钥匙在他死时还收在裤袋里。从救护人员来把他抬出去后,门便没有上锁,直到今天清晨两点半钟,我们才把屋子封起来。”
“这就是啦!”狄克说。
“不,”托德说,“我明白莱克勒先生在想什么。”没错,他看得很清楚,只有瞎子才会看不到这点。“小偷干嘛别的不偷,单单偷一封信做什么呢?何况是一封德文信?登克尔先生家没什么东西可偷,但是小偷应该还是会找到比信更值钱的东西。”
“你说得一点也不错。”莱克勒说。
“托德自小便想当侦探,”蒙妮卡说着,摸摸托德的头。托德长大后就不喜欢她这么做,不过现在托德似乎不介意。天哪,她真不喜欢看到托德脸色这么苍白。“不过他长大后就改变主意了,我想他现在打算学历史。”
“历史是很值得研究的,你可以当个深入调查的历史学家。你读过约瑟芬·铁伊的推理小说吗?”
“没有。”
“没关系,我倒希望我那两个儿子除了迷球赛外,还有更伟大的志向。”
托德笑笑,没说什么。
莱克勒又严肃起来,“总之,我们认为可能还有人,这个人或许就在圣土多奈多,知道杜山德的真实身份。”
“真的?”狄克说。
“是的,有人知道真相。也许是另一个纳粹战犯。我知道听起来好像罗伯特·勒德伦姆的小说情节,但是谁又想得到像圣土多奈多这样一个安静的郊区小镇里,竟然会藏着一个纳粹战犯呢?我们认为这位x先生在杜山德住院后潜入他家,拿到了那封可能陷他入罪的信。这是为什么直到现在,排水管里还漂浮着一些灰烬的原因。”
“我认为这没道理。”托德说。
“为什么?”
“如果登克尔先生——如果杜山德有个纳粹老友在这里,他又何必找我来读信呢?我是说,如果你听到他怎么纠正我的发音……至少你提到的这个纳粹战犯一定懂德文。”
“说得也是,除非这家伙是坐轮椅的或瞎了。就我们所知,这个人说不定是马丁·鲍曼[26]本人,他完全不敢外出露面。”
“瞎子或坐轮椅的人就更不可能来偷信了。”托德说。
莱克勒对他更加佩服了,“没错,不过盲人虽然无法读信,仍然可以偷信,他可以雇人去替他做这件事。”
托德想了想,点点头,但同时又耸耸肩,显示他对这问题想得多深入。莱克勒的推论已经超越勒德伦姆,进入了萨克斯·罗默[27]的境界。但是这些其实一点都不重要,他暗忖,真正重要的是,莱克勒还在问东问西……还有那犹太鬼威斯考福,也在附近打转,东查查,西查查。这封信,该死的信,杜山德愚不可及的主意!突然他想到他的点三〇来复枪正放在阴冷的车房的架子上,他很快抛开这个念头,手心已在冒汗。
“你认得杜山德的其他朋友吗?”莱克勒问道。
“朋友?不认得,以前有个来打扫的女佣,但她搬走了,后来便没有再请。以往他会在夏天雇个小孩子来除草,但今年似乎也没请,院子里的草不是长得很高吗?”
“是的,我们问过很多邻居,似乎他没有请人。他常接到电话吗?”
“当然。”托德漫不经心地说……这里似乎露出一丝光亮,出现一个还算安全的逃生口。事实上,托德认识杜山德这么久以来,杜山德的电话铃只响过五六次,不外乎是推销员打来的,早餐食品公司做市场调查,或有人拨错电话。他之所以装电话,主要是以防生病,后来果然派上用场了,愿他的灵魂在地狱中腐烂。“他通常一个星期会接到一两通电话。”
“他在电话中说的是德语吗?”莱克勒似乎很兴奋。
“不是,”托德突然警觉起来,他不喜欢莱克勒兴奋的表情,他觉得有点不对劲,有点危险。他拼命忍住不让冷汗直冒。“他没说什么,我只记得他有时会说,‘替我念书的男孩现在在这里,等会儿我再打给你。’”
“就是啦!”莱克勒说,一巴掌拍在自己大腿上,“我跟你们打赌,是有这么一个家伙在!”他啪的一声把笔记本合上(托德可以看到他只在上面胡乱涂鸦,什么也没记),然后站起来。“多谢三位,特别是托德,我知道你今天受惊不小,不过很快就会水落石出。下午我们会找特殊小组把整个屋子从阁楼到地窖彻底搜索一遍,或许会找到一些蛛丝马迹,让杜山德的朋友现形。”
“希望如此。”托德说。
莱克勒和他们三人握握手后便走了,狄克问托德是否想在中饭前去打打羽毛球,托德说他既不想打羽毛球,也不想吃中饭。他低着头、垂着肩地走上楼去。他的父母交换了同情和烦恼的眼神。托德躺在床上瞪着天花板,想到他的来复枪,想象用蓝色枪柄捅进蓓蒂的私处,这不正是她要的吗?你觉得如何?他听到自己在问她。你说你够了没有?他想象她尖叫的样子,脸上浮起可怕的笑容。告诉我,你这贱人……这样够了吗?够了吗?够了吗?……
“你有什么看法?”威斯考福问莱克勒。莱克勒刚刚才从离鲍登家三个街角的小餐厅门口把威斯考福接上车。
“我认为这小孩知情,”莱克勒说,“或多或少知道一些内情。但是他很冷静,如果你把热水倒进他嘴里,他会吐出冰块来。我有几次让他说漏嘴,但没有一句答话是在法庭中用得上的。如果我继续深入问下去,精明的律师还是会想办法让他脱身;我的意思是,法庭还是会把他当少年犯,因为他才十七岁,但我猜这孩子可能从八岁开始就不算年轻孩子了。他是个阴险可怕的人,”莱克勒把一根烟塞进口中,然后大笑,“我认为他是个真正阴险可怕的人。”
“他的话有什么漏洞?”
“电话是最主要的漏洞,当我不经意丢出这个念头时,我可以看见他两眼发亮。”莱克勒把车向左转,开上高速公路。在他们右手边两百码处,便是托德在不久前的星期六上午放空枪的斜坡。
“他心里想:‘如果这警察真的以为杜山德有个纳粹朋友住在这附近,那么我就可以脱身了。’所以他就说:对,杜山德每星期都会接到一两通电话,神秘兮兮地说些‘我现在不方便说话,待会儿再谈’之类的。但我去查过,杜山德在过去七年间几乎没打过什么电话,一通长途电话也没有,更不可能每个星期接到一两通电话。”
“还有呢?”
“他立刻下结论说信不见了,其他东西都没丢。他知道屋子里只有那封信不见了,因为他就是回去拿走信的那个人。”莱克勒把烟在烟灰缸中捻熄。
“我认为信根本只是个小道具,杜山德心脏病发时,正在埋那个尸体……那个最新的尸体,因为他的鞋子和袖口都有土,所以这是很合理的假设。这表示他在心脏病发作之后,而不是之前,打电话叫这个小孩来。他爬上楼,打电话叫他来。男孩赶来时,临时编造了这封信当作借口。这并不是顶好的借口,但……考虑到当时的情况,也不算太糟的借口。他到那里以后,替杜山德收拾烂摊子。这时候,这孩子已饱受折磨,救护车快来了,他父亲也赶过来,他需要一封信来圆谎,于是他上楼去,打破那个木盒子——”
“你确定吗?”威斯考福说,他点燃自己的烟,他抽的是没有滤嘴的英国名牌香烟,但莱克勒觉得味道像马粪一样。莱克勒心里想,他们都开始抽这样的烟,难怪大英帝国会没落。
“绝对没错,盒子上有他的指纹,这些指纹跟他学校资料上的指纹一致,不过这屋子里到处有他的指纹,真他妈的!”
“如果你拿这些证据和他对质,一定会令他惊慌失措。”威斯考福说。
“嘿,你不知道这小子有多狡猾。我是说真的,他是个非常冷静的人。他会说杜山德偶尔会要他去盒子里找一些东西,或放东西进去。”
“铁锹上也有他的指纹。”
“他会说他在后院种玫瑰花时,会用到铁锹。”莱克勒掏出自己的烟来,但是烟盒早空了。威斯考福把自己的烟递给他,莱克勒才吸第一口便咳个不停。“这烟的味道抽起来和闻起来一样糟。”
“就好像我们昨天中午吃的汉堡一样,”威斯考福微笑道,“那些麦香汉堡。”
莱克勒大笑。“麦香堡。好吧!看来文化交流有时候是行不通的。”他的笑容消失了,“他的手法还真是干净。但是他不是那些长发披肩、长筒靴上装饰着链子、骑摩托车的不良少年。”
“是啊。”威斯考福注视着周遭混乱的交通,很高兴开车的人不是他。“他只是个孩子,出身好家庭的白人小孩,我觉得很难相信——”
“别忘了你们以色列人十八岁便荷枪实弹,准备上战场了。”
“不错,但事情开始时,他才十四岁。一个十四岁的小孩怎么会和杜山德这样的人混在一起呢?我一直想要了解这点,但还是想不透。”
“我想知道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莱克勒说,把烟扔到窗外,他闻到这烟味就会头痛。
“也许,如果事情真是如此的话,一切只是巧合或运气罢了。有的人天生就有意外发掘珍宝的本事。不过这种天分有好的一面,也有黑暗的一面。”
“我不懂你在说什么,”莱克勒闷闷不乐说道,“我只知道他比躲在石头下的小虫还要鬼鬼祟祟。”
“我的意思很简单,换做是其他小孩,都会很开心地去告诉父母或警察说:‘我认出一个通缉犯了,他住在这个地方,我很确定是他。’然后让警察去逮捕他,你认为我说得不对吗?”
“对极了。这孩子会变成新闻人物,报上刊登着他的照片,还接受晚间新闻专访,可能学校还会颁奖给他,说他是好公民,”莱克勒笑道,“他的照片说不定还会登上《真实人物》呢!”
“那是什么?”
“没什么,”莱克勒说。他得提高嗓门,因为两旁都有大卡车驶过,而威斯考福正紧张地忽而看左,忽而看右。“你不会想知道的。你的看法没错,但那是大多数小孩的反应。大多数小孩。”
“但不是这个小孩,”威斯考福说,“这孩子可能纯靠运气看破了杜山德的伪装,但他却没有把这件事报告父母和警察……反而去找杜山德。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你说你不在乎原因,但是我想你其实在乎的,你和我一样百思不得其解。”
“绝不是勒索,”莱克勒说,“这是可以肯定的,这孩子要什么有什么。他们的车房里有一辆沙滩车,更别提墙上还挂着猎枪了。即使他为了过过瘾,想压榨杜山德也没用,因为杜山德除了几张股票外,身上根本榨不出任何东西。”
“你怎么能确定那孩子不知道你已经找到尸体了?”
“我很确定,也许我今天下午回去可以用这件事来问问他,至少目前这似乎是我们最可以利用的一点。如果早一天发现这些事情,我想我早已设法申请到一张搜查令了。”
“找出男孩那天晚上穿的衣服了吗?”
“嗯,如果我们能在衣服上弄到尘土的采样,与杜山德家地窖的土比对吻合的话,那么就能攻破他的谎言。问题是,他那晚穿的衣服很可能早已洗了六七次之多了。”
“其他那些死掉的酒鬼是怎么回事?就是你们警局在其他地方发现的那些尸体?”
“我想那些案子跟这个案子无关,目前还是由波兹曼负责调查。杜山德没那么大的力气……而且他已经有一个完善的小计谋了,答应他们几杯酒、一顿饭,坐公车带他们回家,然后在厨房下手。”
威斯考福静静地说:“我想的不是杜山德。”
“你是说——”莱克勒立刻闭嘴,两人陷入好长一阵沉默,只听得窗外呼啸而过的车声。最后莱克勒小声道:“嘿,嘿,别这样。你给我个——”
“身为以色列的情报员,我原先只是因为托德也许知道杜山德有没有和其他纳粹战犯联络,而对他产生兴趣。但作为人类,我现在却对这男孩本身越来越感兴趣。我想知道他的动机是什么?他为什么会这样做?当我试图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而寻找答案时,我发现我开始不停地问自己,除此之外,他还做了什么事?”
“但——”
“我反问自己的是,杜山德所参与的种种暴行,会不会正是吸引他们两人在一起的原因?我告诉自己,这是个不好的想法。我一想起集中营里发生的种种事情,便感到一阵恶心,尽管我唯一被关进集中营的亲人是我的祖父,而他在我三岁时就过世了,我还是有这种感觉。然而我常在想,或许德国人的所作所为中有一些什么东西,会触动我们内心深处埋藏的幻想。或许我们有一部分的恐惧,正是因为其实我们内心深处都知道,在适当——或在错误——的情况下,我们自己可能也会建造出这样的地方。或许我们也知道,在某些情况下,每个人埋藏在内心底层的某些东西就会高兴地爬了出来。你以为他们会长成什么样子?个个都像希特勒一样,额头上几绺头发、嘴巴上留着小胡子、到处呼喊口号吗?你以为他们会长得像魔鬼或毒蛇猛兽吗?”
“我不知道。”莱克勒说。
“我想他们大多数人从外表看来,都像个普通会计师,”威斯考福说,“像个手上拿着图表和计算机的平凡会计师,计算着怎么样可以提高杀人效率,所以下一次他们可以杀掉两三千万人,而不只是六个人而已。而他们其中有些人甚至长得像托德·鲍登。”
“你简直和他一样恐怖。”莱克勒说。
威斯考福点点头,“这本来就是个恐怖的话题。在杜山德的地窖里找到那些死人和动物尸体……不是也令人毛骨悚然吗?你难道没想过,或许一开始这男孩只是单纯地对集中营的事情感兴趣,正如一些小孩喜欢集邮或集钱币,或喜欢读一些亡命之徒的西部小说一样?而他跑去找杜山德,只是想从他口中得到第一手资料?”
“如果依照这个观点,我倒是相信有此可能了。”莱克勒说。
“也许。”威斯考福喃喃道。外面呼啸而过的货柜车几乎盖住他说话的声音。他点燃一根烟,心里想,美国人不懂我们为什么可以住在一堆阿拉伯人中间,但如果让我住到这里两年,我一定会精神分裂。“也许吧。或许一个人不可能如此接近这么多的杀戮暴行,而完全不受影响。”
29
接近中午时,一个矮个子走进侦缉组,走过之处都留下一阵恶臭,身上散发着像腐烂的香蕉、蟑螂屎和垃圾车的味道。他穿着旧裤子、灰衬衫和褪色的蓝外套,拉链大半都已脱落了,开了口的鞋子勉强用胶黏住,头上还戴了顶难看的帽子。
“天哪!出去!”值班的警卫叫道,“何朴!我发誓没有人逮捕你!快出去!我还想呼吸。”
“我要见波兹曼组长。”
“他死了,昨天死的,你快滚出去,好让我们在这儿安安静静地哀悼。”
“我要见波兹曼组长。”何朴把声音提高。他一张开嘴,味道更难闻。
“他去暹罗办案了,你快滚吧!”
“我要见波兹曼组长,没见到前,我绝不离开。”
值班的警卫飞奔出去,五分钟后,他和波兹曼一起回来,波兹曼身材瘦长微驼,年约五十岁。
“带他到你办公室可以吗?”值班警卫问道。
“来吧!何朴。”波兹曼说。一分钟后,他们坐在波兹曼的办公室中,坐下来以前,波兹曼把办公室里唯一的窗子打开,并且打开电扇。“有什么事吗?”
“你还在调查那些谋杀案吗?”
“那些流浪汉的案子?是的。”
“我知道是谁干的。”
“是吗?”波兹曼正忙着点烟,他甚少抽烟,但打开的窗子和电扇都无法驱散这人身上的味道。波兹曼心想,待会儿大概连油漆都要开始剥落了,他叹口气。
“你记得我告诉过你,在他们发现保力被刺死在阴沟的前一天,保力跟一个家伙讲过话吗?”何朴说。
“记得。”有几个酒鬼常在救世军的救济站附近游荡,他们也说过同样的话。森尼和保力都是在附近被害的流浪汉。那些酒鬼说曾经看见一个年轻人在附近晃来晃去,跟森尼和保力说过话,虽然没有人百分之百确定,何朴和另外两个人宣称保力和这个年轻人一起走了,他们认为这家伙还未成年,却想买点酒喝,所以找上他们帮忙。其他几个酒鬼也都声称在附近见过这样一个“家伙”,他们一致形容那“家伙”很年轻、金发、白人,这描述还真棒,在法庭上站得住脚,而且消息来源还这么“可靠”呢!
“昨晚我躺在公园里时,”何朴说,“正好有人丢了一卷旧报纸在我身上——”
“何朴,在本市像这样到处游荡是违法的。”
“我只是在收集旧报纸,我实在看不过很多人这样乱丢垃圾。我是在做公共服务。有些报纸已经是一个星期以前的报纸了。”
“是呀。”波兹曼说。他模糊地记得刚才肚子很饿,等不及要去吃中饭,那好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总之,当我醒来时,一张报纸正好落在我脸上,我一看差点跳起来,就是那家伙,看!就是这个家伙。”
他掏出一张绉得发黄、有水渍的报纸,把报纸摊开来放在桌上。波兹曼现在稍微有一点兴趣了,报上的大标题是:四位圣土多奈多高中生当选明星球员。标题下面有四张照片。
“是哪一个?”
何朴用脏手指最右边的,“就是他,报上说他叫托德·鲍登。”
波兹曼的目光由相片转到何朴身上,他在想何朴的脑细胞到底还有多少是管用的,在他沉浸醉乡二十年后。
“你怎么能确定?照片上他戴了一顶棒球帽,你怎么能看出他是不是金发?”
“他笑的样子,”何朴说,“这是他的笑容。他对保力这么笑过,当他们一起走开时,他就是露出这种‘人生真美好’的灿烂笑容,我绝不会看走眼的,就是这家伙。”
波兹曼没听见他的最后一句话,他拼命想着,想着。托德·鲍登,这名字听起来好熟,这件事带给他的困扰比知道一个本地高中的明星学生可能到处杀害酒鬼还要大。他想起来,今天早上在谈话中似乎才听过这个名字,他皱着眉,努力回想究竟是在哪儿听到的。
何朴走了以后,他还继续想,这时莱克勒和威斯考福走进来,他们说话的声音和冲咖啡的声音总算让他想起来了。
“天哪!”他急忙起身跑出去。
托德父母都想取消下午的约会,蒙妮卡本来打算去超级市场,狄克则是跟几个朋友约好去打高尔夫球,他们都愿意留在家里陪托德,但托德说他宁可独自一人留在家里。他想要清一清来复枪,同时把整件事情好好想一想。
“托德,”狄克说,一时又发现自己没什么话好说了。换做是托德的祖父,可能就会在这时候提议大家一起祷告。但是时代不同了。“有时候就是会发生这种事情,不过别老是去想它。”他无力地说着。
“放心好了,我很好。”托德说。
他们走了以后,托德拿出破布和一瓶擦枪油,放在院子里玫瑰花旁的长板凳上,然后到车房去拿他的来复枪。他把枪拿到院子里,把枪拆解开来,院子里玫瑰花香味扑鼻。他把枪彻底清了一遍,嘴里哼着歌,有时候还吹吹口哨,然后他又把枪组合起来;他即使摸黑都可以轻易把枪组装起来。他脑子里胡思乱想,五分钟后,发现自己已经给枪膛上了子弹。他今天并不想去打靶,但还是装了子弹。他不知道自己为何要装上子弹。
你当然晓得为什么。托德宝贝,也就是说,该是时候了。
正在这时候,一辆黄色绅宝汽车开了过来,一个看起来有点眼熟的人走出车外。等到他把车门关上开始朝着托德走来,托德看到他脚上穿的淡蓝色凯兹运动鞋时,才想到来人是橡皮爱德华。
“嗨!托德,好久没见了。”
托德把枪搁在椅子边,亲切地在脸上堆起笑容,“嗨!富兰契先生,什么风把你吹到这儿来的?”
“你父母在家吗?”
“不在,你找他们有事吗?”
“也不是,”橡皮爱德华想了好一会儿才说,“我想还是我们先谈谈比较好,你也许可以给我一个合理的说明,虽然天知道我还真怀疑这点。”
他把手伸进裤袋中掏出一份剪报。橡皮爱德华还没有把报纸递给托德看,托德立刻知道报上的内容是什么。这是他今天第二次看到杜山德的照片,那张街头摄影师拍的照片用黑笔圈了起来。托德很清楚,爱德华已经认出托德的“祖父”了,他会把这件事告诉所有的人,到处散播这个好消息。好一个橡皮爱德华,这下可以大大嘲弄他了。
警方一定会感兴趣,不过当然,他们早已在着手调查了。当莱克勒走了半小时后,托德的心便开始下沉,就像灌饱了气的气球原本快乐地越飞越高,突然被钢箭刺破,笔直落下来。
电话是最大的破绽。莱克勒狡猾地诱他入彀,而他则迫不及待地跳入陷阱,他说,他每个星期都会接到一两通电话,以为可以让他们查遍南加州,寻找一个老迈的前纳粹战犯。很好,只不过电话公司给他们的说法可能完全不同。托德不知道电话公司会不会告诉你电话使用次数……但是当时莱克勒眼中出现了诡异的眼神。
然后是那封信。他不小心告诉莱克勒,没有小偷闯进杜山德的房子偷东西,莱克勒离开的时候一定会想到,托德之所以知道这件事,唯一的可能是他回去过……他不但回去,而且回去过三次,除了第一次把那封信烧掉外,后来两次都是为了查看有没有留下什么可能陷他入罪的痕迹。他没有任何发现,甚至那套纳粹党卫军制服都不见了,很可能是在过去四年中被杜山德丢掉了。
还有那些尸体,莱克勒竟然提都没提那些尸体。
最初托德心想,这样很好,让他们先白忙一阵子,他得好好想一想。他并不害怕他们检查出来他在掩埋尸体时衣服上沾了土。他早在当天晚上就把衣服洗干净了,他是自己把衣服丢进洗衣机,并且烘干的。他很清楚杜山德可能会死掉,然后所有的事情会被揭露出来。正如杜山德常常说的,孩子,再小心也不为过。
然后他逐渐意识到,这不是个好现象。天气这么暖和,而天气暖和的时候,杜山德的地窖发出的臭味总是更严重,他最后一次去杜山德家的时候,就闻到恶臭。警察一定会注意到这种味道,而且一定会追踪下去,以找到恶臭的根源。为什么莱克勒提都不提?他是保留不说,还是等以后再制造惊人的效果呢?如果他真有此意,表示他已经起疑了。
托德从剪报上抬起头来时,橡皮爱德华正转过身去看着街上,虽然街上没有什么好看的。莱克勒可以怀疑,但他顶多也只是怀疑而已。
除非他找到真凭实据,证明托德和老人的关系。
而这种证据正是橡皮爱德华可以提供的。
一个可笑的人穿了一双可笑的球鞋,像这种可笑的人几乎不配活下去。托德的手碰到了来复枪的枪身。
没错,橡皮爱德华手中正掌握了警方现在缺少的线索。警方不能证明托德和杜山德同谋杀人,但橡皮爱德华的证词却可以证实一切。然后事情就此结束吗?喔,不会。他们会把他的高中毕业照片到处拿给酒鬼看。虽然只是碰碰运气,但莱克勒不能不试试看。如果我们不能因为这桩酒鬼谋杀案将他定罪,或许另一桩酒鬼谋杀案可以逮着他。
然后呢?然后就是法庭见了。
他父亲会替他请一堆律师,律师们会想尽办法为他脱罪,太多间接证据了,他也会想办法让陪审团留下良好的印象,但这时候,他的人生早已毁了,正如杜山德说的。报纸上会大肆报道,所有事情都好像埋在杜山德地窖中半腐烂的尸体一样,会被挖掘出来摊在阳光下。
“报纸上的那个人在你读九年级的时候来过我办公室,”爱德华突然转过身来对托德说,“他说是你的祖父,结果却是一个遭通缉的战犯。”
“是的。”托德说,脸上一片茫然空洞,像是百货公司陈列的假人,原本健康的活力都消失了,只剩下虚无和恐惧。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爱德华说,也许他原本是想来大声兴师问罪的,但结果语气却平铺直叙,带着点茫然和受骗的味道。“这是怎么一回事?”
“反正就是一件事情又带到另外一件事情,”托德边说着,边拿起枪来。“真的就是这么一回事,一件事情……又带到另外一件事情。”他端起枪来瞄准爱德华。“虽然听起来很笨,但就是这么一回事。”
“托德,”橡皮爱德华睁大眼睛,往后退,“托德,你不能……求求你,我们好好谈谈,我们可以——”
“你和那个该死的德国人去地狱里好好谈谈吧!”托德扣下扳机。
子弹的声音划破了午后灼热和无风的寂静。富兰契向后倒在车身上,他的手把挡风玻璃上的雨刷扯了下来。他呆呆看着,鲜血从蓝色套头毛衣里冒出来,他把雨刷丢掉,然后看着托德。
“诺玛。”他低呼。
“好吧,”托德说,“不管你说什么,你这个倒霉鬼。”他又朝富兰契开了一枪,他的半个头已血肉模糊了。
富兰契踉跄往后倒,开始摸索着车门,嘴里闷声一遍又一遍喊着女儿的名字。托德又在他的尾椎处补上一枪,他的腿抖动一下,便躺在地上不动了。
就一个辅导老师而言,他还真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托德笑了几声,同时感到头痛欲裂,他只好闭上眼。
当他再张开眼时,他感到好多了,也许是他这几个月来感觉最好的时候,也许是几年来感觉最好的时刻。一切都很好,他脸上茫然空洞的神情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狂野的美。
他回到车房,把架上所有的子弹拿下来,约有四百多发。他把子弹放在背包里,扛在肩上。当他走出家门时,阳光普照,他兴奋地微笑着,眼光在闪烁,就像孩子过生日或在圣诞节、国庆日时发出的那种灿烂笑容,这也是孩子们放烟火、爬上树屋秘密集会和每次赢得重要球赛后、兴奋的球迷把球员一路从体育馆扛到街上时所流露的笑容。这也是毛头小子戴着头盔上战场时忘形的微笑。
“我是世界的主宰!”他对着蓝天大叫,把来复枪高举过头,然后右手拿着枪,朝着俯瞰高速公路的斜坡有一棵枯树遮蔽的地方跑去。
五个小时后,天快黑时,他们将他拿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