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纯真的秋天 尸体

献给乔治·麦克劳德

1

最重要的事情往往也最难启齿,你不好意思说出口,因为言语会缩小事情的重要性——原本萦绕在脑中一些天大的事情,一经脱口而出,便立时缩为原本的实际大小。不过其实远远不止如此,是不是?最重大的事,往往和你埋藏在内心深处的秘密有密切关系,有如敌人乐于一窥的藏宝图。或许有一天你鼓起勇气,把心中的一切和盘托出,结果只落得让别人看笑话,因为他们压根儿不懂你在说什么,也不知道你为什么觉得事情那么重要,说着说着,几乎要哭了出来。我想普天下最糟的事,莫过于怀着满腔心事与秘密,却非无人可诉,而是没有人听得懂!

我第一次见到死人的时候,才十二三岁。当时是一九六〇年,好久以前了……尽管有时我并不觉得有那么久,尤其是在我梦到冰雹掉进他张开的眼睛里的那些夜晚。

2

在城堡岩,我们本来有一座树屋,架在巨大的榆树干上,树的下方则是一大块空地。如今空地成了一家搬家公司,榆树也不复存在,这就是进步。树屋虽然没有什么名目,但有点像我们的社交俱乐部,通常有五六个固定成员,还有几个在附近晃荡的家伙。碰上有牌局的时候,我们就会让这些打游击的上来,因为我们需要新血。通常我们都玩二十一点,而且玩得很小,顶多几毛钱或几分钱为底,不过如果手上有很多张牌,却还没有爆的话,可以赢上两三倍,虽然只有泰迪会疯疯癫癫地想赢这种大钱。

搭造树屋的厚板都是从卡宾街麦奇木材行后面的废料堆弄来的——不是四分五裂,就是布满节孔,我们好不容易才用卫生纸或纸巾塞得牢牢的。屋顶是一块波状的铁皮,也是我们偷偷从废料堆弄来的;搬回来的路上,我们还频频回头,惟恐守卫的恶犬发现之后,会把我们给生吞下去。我们也在同一天找到一扇纱门,虽然可以防苍蝇蚊子,但却锈得厉害,无论你什么时候往外望,都是一片灰蒙蒙的黄昏景象。

除了玩牌之外,树屋俱乐部也是个抽烟、休闲与看言情小说的好地方。那儿有五六个破旧不堪的烟灰缸,墙上钉着成人画报的内页,还有二十到三十副玩得角角都翘起来的纸牌(都是泰迪从他叔叔经营的城堡岩文具店拿来的。有一天泰迪的叔叔问他我们在玩什么牌,泰迪便说我们要参加克里比奇纸牌游戏比赛,泰迪的叔叔觉得好极了)、一套塑胶的扑克筹码,以及一大堆年代久远的《大侦探》奇情谋杀杂志,可供我们没事的时候打发时间。我们还在地板下面造了一个一百二十英寸见方的暗柜,每次有哪个小孩的爸爸觉得应该来瞧瞧我们的俱乐部、表现一下亲善时,便可以把一些不宜观看的东西藏在里面。碰到下雨天,待在树屋里简直跟待在牙买加铁皮鼓中一样,叮叮咚咚的好不热闹……不过那年夏天倒没有下过一滴雨。

那是自一九〇七年以来最干燥、最炎热的夏天——报纸上是这么说的;劳动节周末前的星期五,新学年即将开始,连地上的秋麒麟草与路旁的水沟看起来都干巴巴的。那年大家的花园都种不出什么东西来;城堡岩的商场仍旧举办腌制材料和工具大展,但却积满灰尘,乏人问津。那年夏天,没有人愿意腌酿任何东西,或许蒲公英酒是唯一的例外。

那个星期五早上,泰迪、柯里和我都在俱乐部里,正为即将开学的事发愁,我们一边玩牌,一边讲一些老掉牙的笑话。你怎么知道法国人来过你的后院呢?很简单,你的垃圾桶空空如也,而你的狗却大腹便便。泰迪每回听了都装出一副生气的样子,不过每次抢着接下去的人总是他,但他也仅仅把法国人换成波兰人罢了。

榆树下非常阴凉,不过我们还是脱了衬衣,免得汗流浃背,把衣服都弄湿了。我们玩的是“三分钱”,所有牌戏里最无聊的一种,但我们热得根本不想玩更复杂的牌戏。八月中旬以前,我们还能凑成一支不错的球队,之后大家就散了,天气实在太热了。

我从十三点开始,先拿到一张八点的牌,凑成二十一,此后就毫无进展。柯里决定不再拿牌,我抽了最后一张牌,结果一点帮助也没有。

“二十九点。”柯里说,把方块牌全摊在桌上。

“二十二。”泰迪说着,一脸厌恶的表情。

我把纸牌面朝下往桌上一甩。

“戈登输了,戈登大输特输了。”泰迪像喇叭似的扯开嗓门直嚷嚷,紧跟着便发出他那举世无双的泰迪式奸笑——咿咿咿……活像一根生锈的钉子被人从烂木头里慢慢拔出来一样。没错,他的确怪异,我们都知道。他跟我们一样,快十三岁了,但由于他的厚镜片与助听器,他看来比我们大得多。每回别的小孩在街上看见他,都恶形恶状地跟他要烟,其实他衬衫口袋里突起的一块不是烟,只是助听器的电池罢了。

尽管泰迪脸上挂了眼镜,耳朵里又塞了肉色助听器,他仍然看不太清楚,也时常听错别人的意思。要是打起棒球来,你只能让他站在靠近篱笆、比柯里与葛贝的左外野和右外野还要远的地方,并且祈祷没有人会把球打到那么远,因为无论泰迪有没有看到球,他都会正经八百地在后头猛追。对他而言,一头撞墙也是常事;有一回他一路跑着,便往树屋的篱笆撞过去,立刻失去知觉,他就那么翻白眼躺在地上,几乎有五分钟之久,真把我吓坏了。他醒过来之后站起来走动,鼻子流着两道鲜血,额头上则隆起一块紫色的大包,仍然念念不忘那是个界外球。

他天生视力差,但听力差倒是事出有因。以前大家都喜欢把头发剪得短短的,露出两只耳朵,就跟什么瓶啊罐的耳朵一样。泰迪却是城堡岩第一个留披头发型的人,当时美国人连披头士是何方神圣都还不知道。泰迪把耳朵盖住的原因,是他的耳朵就像两块软乎乎的蜡一样。

泰迪八岁的时候,有一天他父亲因为他打破盘子而大发雷霆,事情发生时,他母亲正在鞋厂做工,等她赶回来时,一切已经过去。

泰迪的爸爸把他抓到厨房后面的大炉子前,然后一手抓住他的脑壳,按在炉台上十秒钟,然后再抓起泰迪的头发,把头部另一边往炉台一按。之后,他便打电话给急救中心,要他们来救他的孩子。挂上电话之后,他从橱子里拿出点四一〇口径的猎枪,便坐下来看电视,猎枪就横在大腿上。隔壁的布太太过来问泰迪怎么样的时候——她听见泰迪的尖叫声——泰迪的爸爸端起猎枪对准她。布太太立刻拔腿就跑,将自己锁在家里,又打电话报了警。救护车来了之后,泰迪的爸爸让医护人员走进来,用担架把泰迪抬进那辆老旧的救护车里,自己则走到后面门廊担任警戒。

泰迪的爸爸对“看护兵”解释,说那些该死的高级军官告诉他敌人已经肃清,结果他却发现到处都是老德的狙击兵;这时其中一位看护兵就问他撑不撑得住,泰迪的爸爸紧张地微微一笑,说他会撑住,除非地狱改行卖冰箱。于是看护兵朝他敬个礼,泰迪的老爸立刻回敬一个,救护车离开几分钟后,州警车也随之而至,解除了死守沙场的泰迪老爸的职务。

近一年来,他时常做一些古怪的事,比如用枪射死猫或在邮箱里点火。这次虐待儿子的事件发生后不久,他们很快办了一次听证会,送他进托格退伍军人医院,如果你是第八类情形退役的话,就得到那儿去。泰迪的老爸过去曾参加诺曼底登陆之役,泰迪常常这么形容他的老爸,即使老爸这么对待他,他还是以老爸为荣,每个星期都跟妈妈去看他。

我猜他是我们这一群死党里最笨的一个,而且也有几分疯癫。有时他会冒险做些极端疯狂的事,每回却都能全身而退。他最津津乐道的一件大事就是“闪车”;他会对着迎面而来的车子狂奔,好几次都只差几英寸就要撞上了,天知道他害多少人心脏病发作,而他却在一边笑个开怀,疾驶而过的车子卷起的风把他的衣服吹得如波浪般摆动。我们每次都被他吓得半死,因为他即使戴了像可乐瓶子那么厚的镜片,视线还是一片模糊。我们觉得他总有一天会失手撞上车子,这只是迟早的问题,逗他的时候得小心,因为他可能为了赌气,什么都敢做。

“戈登输了,咿——咿——咿!”

“少烦了。”我说着,拿起一本《大侦探》,让他们继续玩。

泰迪拿起他的牌,迅速瞥了一眼,说道:“我赢了!”

“你这四眼田鸡!”柯里喊道。

“我这四眼田鸡有一千只眼睛。”泰迪面容严肃地说,柯里跟我则禁不住狂笑。泰迪皱着眉头望着我们,仿佛猜不透我们在笑什么似的;这也是泰迪另一个奇怪的地方——他总会说一些奇怪的话,像“我这四眼田鸡有一千只眼睛”之类,谁也不知道他究竟是有意搞笑,还是就这么脱口而出,然后他就皱起眉头,瞪着捧腹大笑的人,像是在说:老天!这回又是什么事情这么好笑?

泰迪笨拙地洗牌,我则看到谋杀案的精彩部分。这时传来有人快步登上梯子的声音,接着便响起敲门声。

“谁?”柯里吼道。

“我是魏恩!”他听来很兴奋,而且上气不接下气。

我走到门边拉下门闩,门砰地打开,我们的固定成员之一魏恩两手一撑,便上了树屋,身上汗流浃背,模仿摇滚歌星瑞戴尔梳的头发,也东一绺西一绺地黏在一块。

“哇,各位,”他喘着气,“要不要听我的大消息?”

“什么消息?”我问。

“让我喘口气,我是从家里一路跑过来的。”

“我一路跑回家,就是为了说声对不起。”泰迪学着小安东尼,以可怕的假声唱着。

“去你的!”魏恩说。

“你也去死吧!”泰迪回嘴。

“你说你从家里跑来的?”柯里不信地问道,“老兄,你真是疯了。”魏恩的家在格兰路,离树屋有二英里路。“外面大概有华氏九十度吧?”

“很值得,”魏恩说,“老天!你们一定不相信,真的。”他的手拍打着满是汗水的额头,表示他是认真的。

“好吧,什么事?”

“你们今晚可不可以出来露营?”魏恩热切而激动地问我们,眼睛就像汗湿的脸上塞了两粒葡萄干似的。“我是说你们去和父母说要在我家后院搭帐篷过夜?”

“我想可以,”柯里说着拿起刚发的牌瞧着,“可是我爸正在酒吧里大喝特喝,你知道的。”

“你一定要去,”魏恩说,“真的,你们绝不会相信。戈登,你呢?”

“也许。”

其实我几乎什么事都可以做——那年夏天,我就跟隐形人没两样。四月,我的哥哥丹尼在车祸中丧生,当时他正在乔治亚州本宁堡受新兵训练。他跟另一个家伙驾着吉普车去福利社,却被一辆陆军卡车拦腰撞上,丹尼当场殒命,车上另一个人到现在仍然昏迷不醒。事发之日距离丹尼二十二岁的生日只有几天,我也已经买好生日卡准备寄给他。

我听到消息时哭了,葬礼时我哭得更伤心,实在难以相信丹尼走了,以前那个老爱敲我脑袋、用橡皮蜘蛛把我吓哭、或是在我跌倒时亲亲我、在我耳边轻声说“别哭了”的人竟然不存在了——曾经摸过我、哄过我的人居然会死掉。丹尼居然会死掉,这个消息令我既伤心又害怕——不过我的父母似乎已完全崩溃。我跟丹尼就跟普通朋友差不多,他大我十岁,有自己的朋友与同学。我们在同一张桌子上吃了好几年的饭,有时候他是我朋友,有时候他也会整我,不过大半时间他只是,你知道,一个我认识的家伙罢了。他死的时候,已经离家整整一年,只有休假时回来过两次,我们甚至连长相都不像。过了好久我才发觉,我的泪水大都是为爸妈而流的。

“魏恩,到底是什么鬼事?”泰迪问。

“我赢了。”柯里说。

“什么?”泰迪尖叫道,立刻把魏恩撂在一边。“你这下流的骗子!竟敢在牌里做手脚!”

柯里嘻嘻笑道:“抽牌吧!”

泰迪伸手去摸最上面的牌,柯里则在背后的架子上找烟,我弯身捡起我的侦探杂志。

魏恩说:“你们要不要去看尸体?”

大家都不动了。

3

我们当然都在收音机上听过这件事。这破旧的收音机也是我们从废料堆找来的,我们整天都开着收音机。通常我们收听walm台的流行音乐节目播的猫王、洛伊·奥比森等人的歌,碰到播新闻时,我们就自动关起耳朵,因为他们老是播一些关于肯尼迪、尼克松以及什么金门、马祖的无聊事,还有导弹及卡斯特罗终究还是个浑蛋之类的。不过那天我们倒是听得很仔细,因为播的是跟我们差不多年纪的小孩——布劳尔的新闻。

布劳尔住在钱伯伦镇,位于城堡岩以东四十英里。在魏恩气喘吁吁地从家里直奔树屋的三天前,布劳尔拿了妈妈的罐子出去摘蓝莓,直到天黑都没有回家,于是家人报了警,展开搜寻行动——刚开始只绕着布劳尔家四周打转,后来就扩展到邻近的城镇;每个人都参与了行动——包括警察、议员、渔猎监督官、义工等。过了三天,依然没有小孩的踪迹;根据收音机播的新闻可以判断出来,他们绝对无法找到那孩子,即使找到,也是凶多吉少。最后搜寻活动也不了了之。可能他掉进什么坑里闷死,或是在溪里淹死了,十年之后,或许打猎的人会发现他的骨骸也说不定;警方也已经开始在钱伯伦镇与邻近城镇的池塘里打捞了。

今天的缅因州西南部绝不会发生这种事;大部分地区皆已辟为市郊住宅区,波特兰与路易斯登周围仿佛大乌贼的触角般拼命扩展。森林依然存在,越往西行越是茂密。但是今天,如果朝同一方向走五英里,必然会碰到双线柏油路。而在一九六〇年,钱伯伦镇与城堡岩之间完全没有开发,有些地方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就未砍伐过,那时要是走进森林,确实有可能迷路,并因此把命送掉。

4

那天早上,魏恩正在走廊前的地上挖着。

我们大家立刻明白他在说什么,但也许我应该对你们解释一下。泰迪不太聪明,不过魏恩也绝不会把闲暇时间用来准备大学生知识问答比赛,他的哥哥比利比他还要蠢,待会儿你就会知道。不过我还是先说为什么魏恩要在门口挖土。

四年前,魏恩八岁的时候,他把一个装了一分钱铜板的罐子埋在门廊的地下。魏恩总把门廊下面那片黑麻麻的空间唤做他的“洞穴”,他在那儿玩海盗之类的游戏,那一罐铜板就是埋藏在地下的宝藏——不过如果你跟魏恩玩起海盗游戏的话,就不能称之为宝藏,而要说那是“战利品”。他把罐子埋得深深的,洞口封好,再覆上泥土跟枯叶。他还绘制了藏宝图,和房间里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放在一起。接下来一个月,他把这件事抛在脑后。不久,等他想看电影或干什么需要钱的事情时,才想起这罐铜板,于是冲进房间里找藏宝图。但这时他母亲已替他清过两三次房间,把所有的旧作业本、糖果纸、漫画书与笑话都收了起来,然后有一天拿来当生火的材料给烧了,魏恩的藏宝图于是成了厨房烟囱里的烟灰。

他猜是这样。

他绞尽脑汁,想记起埋罐子的地方,挖下去,什么都没有。他再往左边挖,往右边挖,还是没有。他放弃了,不过每回一想起来总会去挖挖看,如今已四年了。老天!四年了,实在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

他已经变得走火入魔。魏家的门廊与房子等长,少说有四十英尺长、七英尺宽,几乎每一寸土都被他挖过两三次,结果毫无所获,于是罐子里装的铜板数目开始在他心中滋长。事情刚发生时,他告诉柯里和我里面大概有三块钱,一年之后,变成五块,最近居然膨胀成十块左右,至于是左或是右,完全取决于他当时有多穷。

我们心里都很明白,也不止一次想告诉他——比利知道他把钱埋在哪里,于是偷偷把罐子挖出来了,魏恩却死也不信,尽管他恨比利的程度就跟阿拉伯人恨犹太人一样,如果有机会的话,他说不定会投票赞同亲哥哥因行窃而被判死刑。但他仍然不愿直截了当地问比利,也许是怕比利会笑着说:当然是我拿了,你这笨小孩,里头有二十块,全被我花光了。于是乎,魏恩一想起来(或比利不在家时),就在地上挖着,爬起来时,裤子也脏了,头发上满是树叶,手上仍然空无一物。就因为这样,我们常取笑他,给他取了一个绰号——便士魏恩。我想,他一得到消息就这么快跑来树屋,也许不只是为了报告这个消息,而是要让我们知道他四年来辛勤挖掘铜板,终于好运临头了。

那天早上他起得比谁都早,吃了玉米片便到外面车库的篮球架那儿投篮,没有什么事好做,也没有人扮鬼玩游戏,于是他决定再挖一次钱。他钻进门廊下时,听到纱门砰的一声,他静止不动,不敢弄出任何声响。如果是爸爸,他就爬出来;如果是比利,他就等比利跟他的朋友查理走了再动。

两个人的脚步声沿着门廊传来,紧接着查理以颤抖的快哭的声音说道:“老天!比利,我们该怎么办?”

魏恩说他一听见查理说话的口气,立即竖起耳朵,因为查理是镇上孩子中数一数二的狠角色,毕竟想跟马瑞尔与凸眼蛇在一起混的话,还真需要狠一点。

“什么都不做,”比利说,“我们什么都不做。”

“我们总得做点事啊!”查理说着,他们便坐在门廊上,与魏恩蹲的地方离得很近。“你没看到他吗?”

魏恩冒险朝阶梯爬近了一些,他以为或许比利跟查理昨晚喝了个大醉,把什么人撞倒了。他移动的时候万分小心,以免把堆积在地上的枯叶弄得沙沙作响;如果他们发现他在门廊下偷听的话,一定会把他剁成肉酱喂狗吃。

“这件事跟我们无关,”比利说,“那孩子已经死了,所以对他来说,也无关紧要了。谁会在乎他什么时候被发现的呢?我可不在乎。”

“收音机上讲的就是那个孩子,”查理说,“一定是他,那个布洛克、布若尔、还是富洛?管他叫什么名字!一定是那列该死的火车撞了他。”

“是啊!”比利说。划火柴的声音;魏恩看见火柴被丢到车道上,接着又闻到烟味。“你还吐了呢。”

没有人接腔,但魏恩感觉得到查理的羞愧。

“好在女孩子没瞧见,”过了一会儿,比利说道,“幸好。”说完他拍拍查理的背,为他打气。“要是给她们瞧见,一定会从这儿一直宣扬到波特兰去;我们还算溜得快。你想她们会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对劲?”

“不会,”查理说,“反正玛丽本来就不喜欢走赫娄路穿过公墓,她怕鬼。”之后他的声音又变得怕兮兮的。“老天,真希望我们昨天晚上没有偷车!应该照原定计划去看戏才是!”

查理与比利跟叫玛丽与贝薇的两个女孩出去玩(除了在嘉年华会的表演场子,难得看到这么粗俗放荡的女人);有时候他们四个——如果加上迷糊蛋伯考维和马瑞尔两对的话,人数就增加到六个、八个——他们就从路易斯登的停车场偷一辆车去乡下兜风,带几瓶酒助兴。柯里有时候会说,这是野孩子的廉价刺激。他们带着女孩子找个僻静的地方停下,然后饮酒作乐,再把车子丢在家附近。他们这么做从来没被逮到,但魏恩一直希望能有这么一天,这样他才有机会上感化院去看比利。

“如果我们报警,他们一定会问我们为什么跑到那么远的赫娄去,”比利说,“我们两人都没有车,最好还是把嘴巴闭得紧紧的,这样他们就抓不到我们。”

“我们可以打匿名电话。”查理说。

“他们还是会追踪你的电话,”比利预言,“我在《公路巡警》、《警网》这些剧集上看过。”

“也对。”查理可怜兮兮地说着,“上帝!真希望昨天马瑞尔跟我们在一起,那样我们就可以告诉警察说,我们是坐他的车。”

“可是他昨天不在。”

“是啊,”查理说着叹口气,“我想你说得对。”他把烟屁股丢到车道上。“我们一定得走到前面的路边去撒尿,对不对?又不能走另外一边,是不是?还把我一身新衣服吐得脏脏的。”他的声音降低了些,“你知不知道那小孩就那样平平躺着?比利,你有没有看到那个浑蛋的死相?”

“看到了。”比利说着,又一个烟屁股被丢到车道上。“我们去看看马瑞尔起来没?我想喝点果汁。”

“我们要不要告诉他?”

“查理,我们不要告诉任何人,永远也不能提,你懂吗?”

“我懂,”查理说,“老天,真希望我们没有偷那辆道奇车。”

“噢,闭上你的嘴,走吧!”

看着两双腿紧裹着褪色牛仔裤、套着黑皮靴走下阶梯,魏恩的手跟膝盖完全不敢动,(他告诉我们:“我吓得蛋蛋都缩进去了。”)他实在很怕他们发现他躲在门廊下,而把他拖出来修理,把他的脑袋瓜打扁,并用靴子猛踢他。但他们一直朝前走去。魏恩确定他们确实离去之后,立刻从门廊下爬出来飞奔至此。

5

“你的运气真好,”我说,“要是让他们发现了,不宰了你才怪。”

泰迪说:“我知道赫娄路,那是一条死路,旁边有一条河。以前我们都在那儿钓鱼。”

柯里点头。“以前还有一座桥,后来淹了水,好久以前了,现在只剩铁道。”

“一个小孩真能从钱伯伦镇走到赫娄吗?”我问柯里,“起码有二三十英里路呢!”

“我想有可能。他也许正好走到铁道附近,就顺着铁道走下去;说不定他希望可以因此走出森林,或拦下一列火车载他一程。不过现在只有一班货车在跑,他必须一直走到城堡岩才有救。也许天黑之后,真的有一班火车经过……结果撞上了他。”

柯里用他的右拳打着左掌;闪车经验丰富的泰迪似乎有点喜滋滋的模样。我觉得有点不舒服,想到那孩子离家那么远,虽然怕得半死,但仍顽固地跟着铁道走,也许听见夜里丛林或阴沟里传出来的怪声音而怕得不得了,就干脆走在铁轨枕木上。结果火车来了,车头那一只又大又圆的头灯可能一时之间把他催眠了,等他想跳开时已经为时太晚。他也有可能饿了一天,于是昏睡在铁道上,让火车碾了过去。无论如何,结果都一样:那小孩死了。

“所以,你们到底要不要去看?”魏恩问,他兴奋得不停扭动,一副内急得坐立不安的样子。

我们望着他好久好久,没有人开口。随后柯里丢下手里的牌说道:“当然去。而且我敢跟你打赌,我们的照片一定会上报!”

“呃?”魏恩说。

“什么?”泰迪说着,露出闪车时疯狂的笑容。

“听我说,”柯里说着身子前倾,“我们可以把尸体找出来,然后报警,这样我们就成了新闻人物了!”

“我不知道,”魏恩说道,显然没料到这一着,大吃一惊,“比利会知道是我说出来的,他一定会把我打得半死。”

“他不会,”我说,“因为是我们发现那小孩,而不是开着赃车兜风的比利与查理发现的,这样一来,他们再也不用担心警察的询问了,搞不好还会颁个勋章给你。”

“真的?”魏恩笑着,露出一口坏牙,笑得有点恍惚,仿佛想到比利会为他做的事情感到高兴,就好像下巴挨了一拳一样,让他晕头转向。“你们觉得他会吗?”

泰迪也在笑,接着他皱眉说道:“糟糕!”

“什么事?”魏恩问,又是一副坐立不安的模样,惟恐泰迪想出什么鬼点子,破坏他得勋章的计划。

“我们的家人,”泰迪说,“如果我们明天在赫娄找着那小孩,他们就会知道我们根本没有在魏恩家的后院搭帐篷过夜。”

“对呀!”柯里说,“他们就会知道我们是去找那小孩。”

“他们不会知道。”我说着,禁不住觉得很滑稽——既兴奋又害怕,因为我知道我们不但办得到,而且可以不受处罚,这种复杂的情绪使我浑身发热、脑袋发胀。我拿起纸牌洗着,好让双手有点事做;这种洗牌法和克里比奇纸牌游戏是我从丹尼那儿学来的唯一东西,别的小孩都羡慕得很,我想每一个我认识的小孩都曾经要我教他们怎么洗牌,只有柯里例外。或许只有柯里了解,教别人洗牌,就好像把丹尼的一部分送给别人,而丹尼留给我的东西已经不多了,我不能再和别人分享。

我说:“只消告诉他们说我们在魏恩家露营了好几次,早已经玩腻了,于是我们决定顺着铁道步行,在树林里露营。我敢打赌没有人会挨打,因为大家知道我们发现那小孩之后,一定会兴奋得不得了。”

“反正我爸爸不管怎么样都会把我毒打一顿,”柯里说,他闷闷不乐地摇摇头,“管他的,这件事值得做。”

“好。”泰迪说着站起身子;他依然笑得一副疯癫样,随时都可能爆出他那高八度的咯咯笑声。“我们吃过中饭后到魏恩家集合。晚饭要怎么讲?”

柯里说:“你、我跟戈登就说我们在魏恩家吃。”

“我告诉我妈说我在柯里家吃。”魏恩说。

除非出了什么无法控制的紧急事故,否则我们的计划应该万无一失,就怕我们的父母互相讲起来,可就穿帮了。魏恩和柯里家都没电话;当时还有许多家庭视电话为奢侈品,而我们大伙的家庭都不是有钱人家。

我爸已经退休了。魏恩的爸爸在工厂工作,仍然开着一九五二年的迪索托老车。泰迪的妈在丹贝利街有一幢房子,她把房间租出去,不过那年夏天一个房客也没有,招租广告从六月就一直贴在客厅窗子上。柯里的爸爸老是脾气暴躁,他是个酒鬼,仰赖断断续续的社会福利金过活,大部分时间都跟马瑞尔的老爸与镇上几个醉汉在酒馆买醉。

柯里并不常提起他爸爸,但我们都知道柯里对他恨之入骨。每隔两星期,柯里就会被痛打一顿,颈子、双颊瘀伤处处,眼睛肿得高高的,好像落日般五彩缤纷。有一次他到学校时,脑袋瓜后面胡乱扎了一块大绷带,也是他唯一一次带伤上学,其他时候都由他妈妈替他请病假,因为他伤得太重,根本无法上学。柯里很精明,非常精明,但他常常跷课,于是镇上专门抓逃学小孩的哈先生,便常常开着挡风玻璃上贴着“拒载便车客”贴纸的老旧黑色雪佛兰在柯里家出现。如果柯里跷课让哈先生逮到,他就把柯里拖回学校,罚他一个星期放学后留校;若是哈先生发现柯里是被爸爸打伤才不上学的话,他就闷声不吭。一直到二十年后,我才开始觉得这种特殊待遇似乎值得怀疑。

一年以前,柯里被勒令停课三天。那天正好轮到柯里当值日生收牛奶钱,结果收齐的钱却不翼而飞,尽管他发誓没有拿那笔钱,但由于他的家庭背景,没有人相信他的话。柯里的爸爸听到这个消息,怒得打断了他的鼻梁与右腕,让柯里在医院里待了一夜。柯里的家庭背景实在糟糕,大家都认为他会变坏……连柯里自己都这么想。柯里的两位哥哥不负镇民的期望,都成了鼎鼎有名的坏坯子。年纪最长的法兰于十七岁时离家,投入海军服役,最后却因强暴案在朴次茅斯服刑。柯里的二哥理查,右眼凸得滑里滑稽,我们都叫他凸眼蛇,他念十年级的时候辍学,此后就跟查理、比利与一伙不良少年在一起鬼混。

“我想不会有问题,”我告诉柯里,“约翰跟马提呢?”约翰与马提也是固定成员。

“他们还没有回来,”柯里说,“星期一才会到。”

“喔,真不巧。”

“就这么说定了?”魏恩问道;仍然一副猴急样,他不希望离题太远,连一分钟也等不及。

“大概吧,”柯里说,“谁还要玩牌?”

没有人想玩,我们兴奋得根本没有心情玩牌。我们从树屋上爬下来,翻过篱笆,到空地上玩球,但还是不好玩,因为我们满脑子都在想那个被火车撞死的小孩,想着我们要怎么去找他,或他变成什么样子了。十点过后,我们纷纷回家跟父母禀明。

6

我回家的时候已是十一点十五分,路上还在杂货铺稍作逗留,查看一下新书。每隔一两天,我都会到那儿去看看有没有约翰·麦克唐纳的新推理小说上市。我身上有两角五分钱,如果有新书,我就会把它买下来;但架子上只有旧的,每一本我大概都看过六七遍不止。

我到家时,家里的车子已经开走了,这才想起我妈跟她几个朋友去波士顿听音乐会了。我妈是个音乐会迷,每逢音乐会必定出席;有何不可?她唯一的乖儿子死了,她得找一样东西来转移注意力;我猜这话听起来颇无情,不过如果你我易地而处的话,你也会了解为什么我有这种感觉。

爸爸在后院中,正拿着水管喷洒他那已经无可救药的花园。要是你从他阴郁的脸上看不出来的话,只消瞧瞧花园,就知道他根本无法使它起死回生;泥土已成了淡灰色,除了发育不良的玉米外,所有植物都死光了。爸曾说过,他永远也不知道该如何莳花种树,八成是没有这种天分。他时常在同一个地方洒了太多水,把好端端的植物活活溺死,而另一边的植物却又因缺水干枯而死。他在四月失去一个儿子,又在八月失去一座花园,如果他不愿提这些事,我想那是他的特权,不过让我不好过的是他几乎成了闷葫芦,什么也懒得说,这样实在有点太过火了。

“嗨,爸,”我站在他身边说道,同时递给他刚才买的蛋卷,“要不要吃一点?”

“哈啰,戈登。我不要,谢谢。”他继续在灰败的泥土上浇水。

“我今晚可不可以跟几个朋友到魏恩家后面去露营?”

“哪些朋友?”

“魏恩、泰迪,也许还有柯里。”

我以为他会立刻数落柯里一顿——说什么柯里是个坏坯子,是篮子底下的烂苹果,是贼,是未来的不良少年。

但他只叹口气说道:“我想可以。”

“太好了!多谢!”

我转身正想进屋看电视时,他突然问:“戈登,你就只想跟那些人在一起鬼混,是不是?”

我回头望着他,心里一阵紧张,以为他要训我一顿,但那天早上他并没有要数落我的意思,我倒宁可他骂我一顿。他的肩膀颓然下垂,脸朝向枯死的花园不看我,他的眼中有一抹不寻常的闪光,也许是泪水。

“噢,爸,他们还算好——”

“当然。一个贼,两个白痴,真是我儿子的好玩伴。”

“魏恩不是白痴。”我说,要替泰迪辩解并不容易。

“十二岁了还在念五年级,”我爸说道,“那么会浪费时间。星期天报纸送来的时候,他花整整一个半小时看漫画版。”

他说这话令我非常生气,因为我觉得他有欠公平;他只是以评判我所有朋友的方式,来评判魏恩,只凭几次见面的印象就骤下断语,更何况他每次见到他们的时候,他们都正好要进出房子。他错怪他们了。每次他说柯里是贼的时候,我都气得满脸通红,因为他一点也不了解柯里;我想向他解释,但又怕万一惹毛了他,我就不能出门了。不过他倒并不是真的很生气,至少不像有时候在餐桌上的样子,又骂又吼的,弄得没有人吃得下饭。现在的他看起来只是悲哀、疲倦而形容憔悴。他高龄六十三了,年纪大得足以做我的爷爷。

我妈五十五岁——也不年轻了。她跟爸结婚后,想立刻体验儿女成群的生活。不久我妈就怀孕了,却又不幸流产。后来她又小产两次,大夫告诉她这辈子想生孩子已无望;这些细节都是我从他们平常训话中听来的。他们要我把自己的出世想成上帝奇异的恩典,希望我感谢上苍让四十二岁头发灰白的母亲生下我。但我并不为我的好运而感谢上苍,更不感谢她为了生我而忍受痛苦与牺牲。

大夫宣告我妈不可能生小孩五年之后,妈竟然怀了丹尼。她怀了他八个月后,他便“跌”了出来,足足八磅重——我父亲常说,如果丹尼足月出生的话,没有十五磅才怪。大夫说:有时候,老天会开开我们的玩笑,不过他会是你们唯一的孩子。谢谢老天吧,你们也该心满意足了。十年后妈又怀了我。我不但足月生,而且还得劳驾大夫用钳子拉我才肯出来。你听过这么荒唐的家庭吗?两个老人家辛苦地把我生下来,而我唯一的哥哥在大孩子堆里打少年棒球联赛时,我还是裹着尿布的小奶娃呢!

对我爸妈而言,只要收到一件上帝的礼物就够了。我不愿说他们对我不好,而且他们也从来没有打过我,但我的出生确实太令他们意外了;我想人一过了四十,就不如二十岁时那么喜欢惊喜了。我生下来之后,妈就做了结扎手术,我猜她是想百分之百确定,不希望三度接到上帝的恩赐了。等到我上大学以后,才知道像我这种情形,生下来不是弱智儿已经算运气很好了,虽然我猜老爸看到魏恩要花十分钟才弄懂卡通影片的对白时,曾经这样怀疑过。

还有被忽视这档子事。我一直到高中时期为了写阅读报告,读了一本名叫《隐形人》的小说之后,才搞清楚这回事。我当时之所以答应哈蒂小姐看这本书,是因为我还以为它是一本科幻小说,讲的是电影中演的那个浑身缠着绷带的隐形人。等我发现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时,我就想换一本书,但哈蒂小姐不放过我,结果,我还蛮喜欢这本书的。《隐形人》是讲一个黑人,除非他闯了什么祸,否则根本没有人注意到他的存在;人们看他的时候,总是好像没看见一样;他说话时总是没有人回答,就像一个黑色幽灵一般。一旦我进入状态之后,我就像看侦探小说一样猛啃那本书,因为这本书的作者拉尔夫·艾利森简直就是在写我。晚餐桌上听到的总是:丹尼,你打了几支安打?丹尼,谁请你去参加霍家的舞会?丹尼,我要慎重地跟你谈谈刚才我们看到的那辆车。我则说:“给我奶油。”然后爸说:“丹尼,你真的想从军吗?”我又说:“哪一位把奶油拿给我,好吗?”妈接着就会问丹尼,要不要她进城时顺便趁着大拍卖帮他挑件衬衫,最后我只好自个儿拿奶油。我九岁的时候,有一天在晚餐桌上想看看说脏话会有什么反应,于是我说:“请把那些他妈的马铃薯递给我。”我妈说:“丹尼,格雷斯婶婶今天打电话来,问起你跟戈登。”

丹尼从城堡岩高中荣誉毕业的那天晚上,我装病留在家里。我请史蒂夫的大哥罗斯替我买了一瓶酒,就自己待在家里灌了半瓶,半夜在床上吐了个死去活来。

像这种家庭状况,你若不是痛恨你哥哥,便是疯狂崇拜他——至少大学心理学都是这么教的。狗屎,是不是?但我对丹尼却没有这两种感觉;我们很少吵架,更是从来没有动过拳脚,如果真有的话,那才叫不可思议。你想,会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值得十四岁的哥哥狠狠修理四岁的弟弟呢?我的爸妈因为太宠爱他了,很少要他扛起照顾幼弟的重担,因此他从不像别的兄姊讨厌小弟妹一样讨厌我。如果丹尼带我去什么地方,那完全是出于他的自由意志,而这也是我记忆中最快乐的时刻。

“嘿,丹尼,那小鬼是谁?”

“是我的小弟,你说话小心点,大卫。他会把你打得稀烂,戈登厉害得很呢!”

他们走过来把我围在中间,个个都是又高又壮的大块头。他们好大、好老。

“嘿,小鬼……这家伙真是你大哥?”

我害羞地点点头。

“小鬼,他真是个笨驴,对不对?”

我又点头,结果响起如雷般的笑声,连丹尼自己也不例外。接着丹尼清脆地拍拍掌,然后说:“来吧。我们到底要练球,还是像傻子一样站在这里?”

他们各就各位,开始在内野传球。

“戈登,坐在那边板凳上。乖乖的不要吵别人。”

我走到那边的板凳坐下。我好乖,没有吵任何人,在美丽的夏季云空之下,我觉得自己好小。我就定定地望着我哥哥投球,乖乖的,不吵。

但这种时候并不多。

有时候他会念床边故事给我听,比妈的故事好听多了。妈老是说姜饼娃娃或三只小猪的故事;丹尼就会讲蓝胡子或开膛杀手杰克,还有改编的三只山羊的故事。刚才我也说过,他教我玩牌、洗牌。不很多,但别挑剔!在这世界上,有多少就拿多少,对不对?

等我长大一些,我对丹尼的爱被一种冷静超然的敬畏所取代,大概就像不特别虔诚的基督徒敬畏他们的上帝一样。他去世后,我又惊又悲,不过并不是大惊大悲,我想或许跟那些基督徒看到《时代杂志》说上帝已经死去时的感觉一样。我这么说好了:丹尼死的时候,我难过的程度就跟从收音机上听说电视剧演员丹·布洛克去世一样,我看见他们的次数差不多,而丹尼的影像却无法在荧光幕上一再重播。

他被埋在一个密封的棺材里,上面还覆着一面美国国旗(他们在棺材入土前拿走国旗,折叠成一小块交给我妈妈)。我的父母完全崩溃了,过了四个月,他们的悲痛仍无法平复,我不知道他们会不会有恢复的一天。丹尼的房间就在我隔壁,依然保持他生前的模样;常春藤盟校的三角旗还钉在墙上,几个他常约会的女孩照片也黏在镜子上,他曾经站在镜前良久,一心一意把头发梳成猫王的飞机头。桌上仍摆着他爱看的杂志,随着时间的流逝,上头的日期也变得越来越遥远。我们常常可以在一些多愁善感的片子里看到这类情节,但我并不觉得感伤,只觉得可怕。除非逼不得已,我绝不进丹尼的房间,因为老觉得他就在门后面、床底下或是衣橱里。通常我都觉得他在衣橱里,如果我妈叫我去拿丹尼的相簿给她看,我就想象房门会慢慢自动打开,而我吓得半死地僵在原地;我想象他白着一张死脸、流着血站在黑暗中,脑袋边遭到撞击,脑浆与血块凝结在衬衫上。我仿佛看到他两臂前举,满是血迹的双手成了爪子,而且嘶哑着嗓子说:该死的是你,戈登。该死的是你。

7

《史铎市》,作者戈登·拉臣斯,原刊载于《绿线季刊》第四十五期,一九七〇年秋季号。经许可后翻印。

三月。

奇哥双臂交叉站在窗前,手肘搁在窗台上,一丝不挂地望着窗外,呼出的热气使玻璃结了一层薄雾。一道冷风吹着他的肚子,右下方有一块窗玻璃没了,只用硬纸板挡着。

“奇哥。”

他没有转身,她也没有再开口。他可以从玻璃窗上看见她坐在床上的身影,一手拉起毛毯遮住身子,她的眼影已成模糊一片。

奇哥的目光从她的身影上移开,随后望着窗外。下雨了,雨水溅开了一层薄雪,露出光秃秃的地面,他看到去年的枯草、比利的塑胶玩具和生锈的耙子。他哥哥强尼的道奇车架高了停在旁边,没有车胎的轮子仿佛树桩般凸出来;他记得自己曾和哥哥边听晶体管收音机播的热门歌曲和老歌、边打理这部车子,有时候强尼还会赏他一瓶啤酒喝。强尼会说:奇哥,我们的车一定跑得飞快,把从盖茨瀑布到城堡岩的车都比下去,等我们换上赫斯特排档就更厉害了!

但那是以前,这却是现在。

从强尼停车的地方再过去,即是高速公路——14号公路,往南通往波特兰与新罕布什尔,如果你在汤玛斯镇左转上1号国道的话,还可以一路北上到加拿大。

“史铎市。”奇哥嘴里叼着烟,对着玻璃窗说道。

“什么?”

“没什么,宝贝。”

“奇哥?”她的声音很困惑。他得在爸爸回来之前换床单才行,她流血了。

“什么事?”

“我爱你,奇哥。”

“是啊。”

讨厌的三月,奇哥想道,真是个老婊子,老是下雨。

“这房间以前是强尼的。”他突然说。

“谁?”

“我哥哥。”

“喔。他在哪里?”

“在军队里。”奇哥说,但强尼此刻并没有在军队里。去年夏天他在牛津平原公路工作,一辆车子失去控制冲进了工作间,而强尼当时正在为一辆雪佛兰车换胎,事发当时,几个家伙都曾大喊示警,但强尼根本没听见。其中一个大叫示警的人是强尼的弟弟奇哥。

“你不冷吗?”她问。

“不冷,呃,脚有点冷。”

这时他蓦地想到:上帝,发生在强尼身上的事情,迟早也会发生在你身上。他眼中再度浮现当时的景象:强尼当时正躺在地上,试图卸下雪佛兰车的后轮胎,那辆福特野马一路滑过来,强尼的白色t恤因为紧贴着脊椎骨而显现波纹似的暗影。车子的轮胎在高速撞击中剥落,消音器在摩擦中发出火花,强尼还来不及站起身子就被撞上,然后就是熊熊的黄色火焰。

不过,奇哥想,这个过程也可能很慢,他想到他的祖父和医院的气味、拿着便盆的漂亮护士、奄奄一息的病人。有没有更好的途径呢?

他打了个哆嗦,想到上帝。他摸着挂在颈链上的小小的圣克里斯多佛银章;他不是天主教徒,更不是墨西哥人。他的真名是艾德,朋友唤他奇哥,是因为他有一头黑发,他总是擦上发油,然后将头发整个朝后梳,而且穿着一双尖头靴。虽不是天主教徒,他仍然佩戴着这个小银章,要是强尼也戴的话,也许车子就不会撞上他了;这种事谁知道呢?

他继续吐着烟,两眼凝视窗外;这时身后的女孩爬下床迅速来到他身边,几乎是蹑手蹑脚的,也许怕他回过头来望着她。她将温热的手搁在他背上,胸部贴着他的侧身,肚子触着他的臀部。

“噢,好冷。”

“这地方才冷。”

“奇哥,你爱我吗?”

“当然!”他顺口说道,过了一会儿才认真地说,“你是第一次。”

“那有什么关系——”

“你是个处女。”

她的手往上移,一只手指循着他的颈窝抚摸着。“我说过,不是吗?”

“会不会不舒服?痛吗?”

她笑道:“不痛。不过好害怕。”

他们望着窗外的雨水;一辆奥斯摩比新车正滑过14号公路,溅起水花。

“史铎市。”奇哥说。

“什么?”

“那家伙要去史铎市,开着新车去。”她亲吻着手指抚摸的地方,奇哥的手轻轻掠过,仿佛她是只苍蝇。

“那又怎么了?”

他转身面向她,她低头瞧了他的身体一眼,又急急转开目光。她用双臂遮住自己的身体,后来记起电影里没有人这么做,又放开双臂。她有一头乌黑的秀发,奶油色的肌肤,胸部坚挺,腹部肌肉也许稍嫌松弛了些。奇哥想:这个瑕疵恰好可以提醒他,现在不是在看电影。

“珍?”

“嗯?”他可以感觉到自己已经准备就绪,不是开始,而是准备就绪。

“没有关系,”他说,“我们是朋友。”他从容地瞧着她,以各种方式爱抚她,待他再望着她的脸时,已是一片绯红。“你会不会介意让我看?”

“我……不——不会,奇哥。”

她向后退几步,闭起眼睛坐在床上,身子后倾,双腿张开。他看见她的全部;两腿内围的小肌肉……正不由自主地抽动着,他蓦地觉得一股兴奋,较之她坚挺的胸部和淡粉色的下体更能令他激亢。他心中激动不已,有如在弹簧垫上跳跃的傻小丑。或许爱情真如诗人形容的那般神圣,性却与在弹簧垫上跳来跳去的小丑相差无几。

雨水打在屋顶上、窗子上与那块硬纸板上。他把手按在胸膛上看着她,仿佛即将发表演说的罗马人。他垂下冷冷的手。

“张开眼睛,我说过,我们是朋友。”

她顺从地张开眼睛望着他,此刻她的眼睛变成紫罗兰色。顺着玻璃窗流下的雨水,在她的脸、脖子与胸前映照成波纹状。她的身体横在床上,肚皮紧绷,这时的她显得完美无缺。

“噢,”她说,“奇哥,我觉得好滑稽。”她抖了一下,脚趾不自主地弯起,他看见她的脚背,粉红色的。“奇哥,奇哥。”

他朝她跨步而来,身体颤抖着,她的双眼则瞪得大大的。她说了什么,一个字,但他听不出是什么,也不是问的时候。他半跪在她面前一秒钟,专心致志地望着地板,双手触摸着她的大腿,一边估量着体内汹涌翻腾的美妙感觉,他准备等久一些。

这时只听得见茶几上一堆《蜘蛛人》漫画书上面的闹钟所发出的滴答声;她的呼吸越来越急促,在上下起伏的动作中,他的肌肉滑过她的身体。他们开始了,这一次比上次好。外面的雨水继续冲刷着薄雪。

半个钟头之后,奇哥把她从迷蒙中唤醒。“得起来了,”他说,“爸跟维琴就快回来了。”

她瞥了腕表一眼坐起来,这一回她半点也不想遮掩自己,她整个味道都变了。她并没有变得成熟(尽管她自以为变得更成熟了),或者学到任何比系鞋带更复杂的事,然而整个人的味道却不一样了。他点点头,她则对他微笑,他伸手拿床头几上的香烟。她穿内裤的时候,他想起一首老歌的歌词:“弹你的嘀咯里都吉他吧!”强尼从前很爱唱这首罗夫·哈里斯的歌:“把袋鼠绑好”,结尾唱着:“所以克莱,他死后,我们鞭打他,就这样,吊在棚子里。”

她钩上胸罩,开始扣着上衣扣子。“你在笑什么?”

“没什么。”

“帮我拉拉链好吗?”

他朝她走过来,仍然赤裸裸的,替她拉上拉链之后,吻着她的面颊。“想补妆的话,就到浴室去,”他说,“不过不要太久,好吗?”

她优雅地穿过大厅,奇哥叼着烟看着她。她的个儿很高——比他还高——走进浴室时,得低下头才进得去。奇哥从床底下找出内裤,把它跟衣橱里的脏衣服堆在一起,再从五斗柜里拿出另一件干净内裤。他穿上内裤,走回床边时滑了一下,雨水由硬纸板缝隙渗进来,害他差一点跌倒。

“他妈的。”他恨恨地说道。

他环视原来属于强尼的房间。(老天!我干嘛告诉她强尼在军队里?他纳闷着……心中稍觉不安。)这房间的隔板太薄了,薄得晚上可以听到老爸和维琴在做什么,地板以疯狂的角度略为倾斜,除非你拿个东西挡住房门,如果忘了,趁你转身的时候,原本打开的房门就会鬼鬼祟祟地自动关上。房门对面的墙上贴着《逍遥骑士》的电影海报,强尼住在这里时,房间显得比较有生气,奇哥不知道为什么,只知事实的确如此。他也知道别的事;他知道这房间到了晚上会变得阴森森的,有时觉得衣橱门会突然旋开,然后强尼站在那里,身体已烧得焦黑扭曲,一口黄牙,部分牙肉已被烧成糊。强尼会低声说:奇哥,滚出我的房间。如果你敢碰我的道奇,我就把你宰了。懂吗?

懂,老哥;奇哥想道。

他一动不动地站了一会儿,望着皱床单上女孩的点点血迹,随后迅速铺上毛毯,就在这里,维琴,感觉如何啊?然后他穿上长裤、靴子,又找出一件毛衣穿上。

她从浴室出来时,他正对着镜子梳头。她看起来很漂亮,宽松的上衣掩住了她松塌的腹部。她看了床一眼,随便弄几下,看起来床就铺得比刚才好多了。

“很好。”奇哥说。

她有点难为情地笑了笑,把一绺头发拨到耳后,十分撩人。

“走吧。”他说。

他们穿过客厅出去。珍在电视机上的相框前驻足片刻;相片上有他的父亲、维琴、高中时代的强尼、念小学的奇哥与还是小奶娃的比利,相片上的强尼抱着比利。每个人都是一脸僵笑——除了维琴以外,她仍是一副昏昏欲睡、莫测高深的模样。奇哥还记得,这张照片就是他爸爸娶了那只母狗之后不久拍的。

“那是你爸跟你妈?”

“是我爸,”奇哥说,“维琴是我继母,走吧。”

“她到现在还是那么漂亮吗?”珍说着拿起她的外套,把奇哥的风衣递给他。

“我老头大概这么觉得。”奇哥说。

他们穿过储藏室,储藏室很潮湿,冷风从墙壁夹板缝隙呼呼灌进来。里面堆着几个旧轮胎和强尼的旧脚踏车,奇哥十岁时继承了这辆脚踏车,不久就把它摔坏了;此外,还有一堆侦探杂志、可回收的可乐瓶,以及装满了平装书的橘红色木条箱,一幅廉价画作上面有一匹马站在草地上。

他们走出房子。雨仍然令人沮丧地继续下着,奇哥的旧车停在车道上,看起来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尽管原本该是挡风玻璃的地方现在盖着塑胶片,不过整条巷子看过去,仍属强尼的车最有格调。奇哥的车是一辆别克,漆的颜色已经黯然无光,锈痕处处;前座的椅套上铺着棕色军毯,乘客座前的遮阳板上别着一个大大的徽章,上面写着:我每天都需要它。后座上放着一组生锈的起动机零件;他想,如果天气放晴的话,就把车子清一清,或许把这堆东西都放到道奇车上也不一定。

别克车闻起来一股霉味,他费了好大的劲才发动车子。

“是不是电池没电了?”她问。

“我猜是因为该死的雨。”他倒车开到路上,打开雨刷,又停下来望了房子一眼。

收音机传来一阵嘈杂声,奇哥立刻把它关掉;星期天下午的头痛又开始了。他们驶过格兰厅、义勇消防队与白朗妮杂货店,莎莉的雷鸟车停在白朗妮的水泵旁,他们转进路易斯登路时,奇哥举起一只手跟她打招呼。

“她是谁?”

“莎莉。”

“长得很漂亮。”语气很平和。

他在口袋里掏香烟。“她结了两次婚,又离了两次婚,如今她是镇里出了名的狐狸精,如果你相信这狗屁小镇上一半流言的话。”

“她看起来很年轻。”

“是啊。”

“你们有没有——”

他的手滑上她的大腿,微笑说道:“没有,我哥哥可能有,我没有。不过我也喜欢莎莉;她拿了一笔赡养费,又有一辆漂亮的车,她才不在乎别人怎么说她。”

他开始觉得路程漫长起来,路上的积雪已经消除,显得阴沉沉的。珍变得安静而若有所思,一片寂静中,只听到雨刷规律的刷刷声。车子驶过倾斜的路面时,地上漫起一层薄雾,一俟夜色降临,雾气便会悄悄漫起,笼罩整个街道。

他们穿过奥本,抄近路开上麦诺大道,四线道上几乎不见人车,郊区的房舍看起来都挤在一堆。他们看见一个穿着黄色塑胶雨衣的小男孩在人行道上慢慢走着,小心跨过一个个水洼。

“快走啊!”奇哥轻声说道。

“什么?”珍问道。

“没事,宝贝。你睡你的。”

她有点困惑地微微一笑。

奇哥转到基顿街,开进其中一幢房子的车道,他并没有熄火。

“进来坐坐,我请你吃饼干。”她说。

他摇摇头,“我得回家。”

“我知道,”她用胳臂环着他亲吻着,“谢谢你赐给我最美妙的时光。”

他突然微笑,脸孔陡地一亮,几乎像变魔术一般。“星期一见,小珍珍。还是朋友,对不对?”

“当然。”她说着又吻了吻他……但等他把手伸进她的上衣里时,她立刻别开身子。“不行,我爸可能会看见。”

他放开她,脸上少了几抹笑容;她迅速下车,冒雨从后门跑进屋子,一秒钟后便不见人影。奇哥点燃一根烟,然后倒车开出车道;车子突然熄火了,他试了好久,引擎才重新启动。这下子还得开好久才能回到家。

他回到家时,爸爸的旅行车已停在车道上。他把车停在旅行车旁边熄了火,然后就默默地坐在车里听雨,真像坐在鼓里似的。

屋里,比利正在看电视,一看见奇哥进来,就兴奋得一跃而起。“你知道刚才彼得叔叔怎么说?他说他跟一群伙伴在战时打沉了一艘老德的潜水艇哪!你下星期六要不要带我去看表演?”

“我不知道,”奇哥露齿笑道,“如果你每天吃晚饭前吻吻我的鞋子,我就带你去。”他拉拉比利的头发,比利又笑又叫地踢他的小腿。

“好了,好了,”山姆说着走进房间,“你们两个不要闹了,明知道你妈不喜欢房里乱糟糟的。”他的领带已经扯下,衬衫最上面的扣子也已经打开,他手里端了一个盘子,上面有白面包夹着热狗。“你去哪儿了,艾德?”

“珍家里。”

浴室里响起一阵马桶冲水声,是维琴在里面,不晓得珍有没有留下什么头发、唇膏或发夹。

“你应该跟我们一块去看你彼得叔跟安婶婶。”他爸说道,两三口就把热狗解决了。“艾德,你在家里越来越像陌生人了,我不喜欢你这个样子,到底我还在供你吃住。”

“供我吃住,没错。”奇哥说。

山姆迅速望了他一眼,初则感觉受伤,继而气愤。等他开口说话,奇哥看见他满嘴牙齿上还沾着热狗的黄色芥末,不禁觉得反胃。“你那张狗嘴,你那张该死的狗嘴。小鬼,你还没长大呢!”

奇哥剥了一片面包,涂上番茄酱,耸耸肩说道:“反正我再过三个月就要走了。”

“你在说什么鬼话?”

“我准备把强尼的车修好,然后开车到加州去找工作。”

“哦?很好。”他爸是个大块头,块头大得走起路来有点摇摇晃晃,但奇哥觉得自从他娶了维琴之后,好像变得越来越小,强尼死了之后,他又缩小了一些。他仿佛听见自己对珍说:“我哥哥可能有,我没有。”耳边又听到“弹你的嘀咯里都吉他吧”的歌声。“那辆车子别说是开到加州,就是城堡岩也到不了。”

“你不相信?操!我们等着瞧!”

他父亲看了他一会儿,然后将一直拿在手上的热狗朝他甩过来,正好砸在奇哥胸前,溅得他衣服、椅子上都是芥末。

“再说那个字,我就把你鼻子打断。臭小子!”

奇哥捡起热狗瞧着。红通通的廉价热狗,涂满了法国芥末。他将热狗朝他爸丢回去;山姆站了起来,脸孔涨红得像旧砖块一般,额头上青筋暴出,他的大腿碰到身旁的托盘,托盘翻落地面。比利站在厨房门口注视他们,他手里拿着一个装满热狗与豌豆的碟子,此时碟子斜向一边,豆汁也流到地上;比利的双眼睁得老大,嘴唇不住地颤抖着。

“辛辛苦苦把他们养大,他们却朝你吐口水,”他父亲声音浊重地说道,“唉!这就是养儿育女的下场。”他在椅子上摸索了半天,终于摸出吃了一半的热狗,然后像握住命根子似的把热狗紧紧握在手里。他竟然张嘴吃了起来……同时奇哥看见他开始流泪。“唉!这就是养儿育女的下场。”

“你干嘛一定要娶她?”他冷不防脱口而出,好不容易才把下一句话吞回去:要是你没娶她的话,强尼可能还活着。

“不干你屁事!”山姆噙着泪吼道,“那是我的事!”

“哦?”奇哥也吼回去,“是吗?我却得跟她住在一个屋子里!我跟比利就一定得跟她住在一起!眼睁睁地看她折磨你!而你根本不知道——”

“什么?”他父亲说道,声音突然变得低沉起来;还留在他手里的一小截热狗,活像一根带血的骨头。“我不知道什么?”

“你简直瞎了眼,什么都不知道。”他说,被自己几乎脱口而出的话给吓坏了。

“你最好给我闭嘴,”他爸说,“否则,奇哥,我就把你打死。”他爸只有在盛怒之下,才会叫他奇哥。

奇哥转过身,发现维琴站在房间的另一边,正一丝不苟地拉拉裙子,一双大而冷静的棕色眼睛盯着他。她的眼睛非常美丽,其他部分倒没有这么美、这么永保清新,但那一双眼睛的魅力仍可以持续好几年;奇哥想到这里,又不禁觉得怒火中烧,耳边又响起“所以克莱,他死后我们鞭打他,就这样,吊在棚子里”的歌声。

“她这样欺负你,你却这么没种,一点办法也没有!”

比利终于受不了这些吆喝——他害怕地大声哀号着,丢下手里一盘热狗与豌豆,双手掩面痛哭,豆汁洒在他的鞋子与地毯上。

山姆朝前跨一步,但看到奇哥无礼地作势朝他招手时,又停下来。奇哥的动作仿佛是说:来呀,你过来嘛!来好好打一架,我已经等太久了。他们像雕像一般纹丝不动地站着,一直到维琴开口说话——她的声音低沉,冷静得一如她的棕色眼睛。

“艾德,你是不是曾经带女孩到你房间?你该知道你爸跟我对这种事的态度。”之后她好像突然想到地说,“她忘下一条手帕。”

他恶狠狠地盯着她;他无法表达自己的感觉,卑鄙、乘人不备暗箭伤人的婊子!

如果你想伤害我,请便,那一双棕色眼睛说道。他死前发生了什么事你知我知;不过,奇哥,那是你唯一能伤害我的方法,是不是?而且只有你爸相信你才算数。但如果你爸相信了你的话,那么他也没法活下去了。

他父亲逮住这个反攻的机会大做文章。“你这混账东西!是不是带女孩到家里乱搞?”

“山姆,请你说话干净点。”维琴平静地说道。

“你是不是就为了这个,才不跟我们一起去?这样你才好——才好——”

“你说啊!”奇哥哭道,“别让她堵了你的嘴!说啊!想说什么,你就说啊!”

“你给我滚!”他闷闷地说道,“在你跟你妈和我道歉之前,休想回来!”

“你敢!”他吼道,“你敢说那婊子是我妈!我会杀了你!”

“哥,不要再说了!”比利尖声叫道,声音是模糊不清的,他的两手仍然蒙在脸上。“不要吼爸爸!请你不要吼爸爸!”

维琴仍然定定地站在门口,一双冷静的眼睛也仍然盯着奇哥。

山姆步履不稳地朝后退一步。膝盖窝撞着摇椅的边缘,他重重地坐了下去,用毛茸茸的手臂挡住脸。“艾德,每次你嘴里吐出这样的字眼时,我连看都不愿看你一眼。你让我觉得好难受!”

“让你难受的是她!你干嘛不愿意承认?”

他没有回答,也不看奇哥,一手又胡乱抓了一个热狗面包,摸索着芥末酱。比利继续哭着,混合着电视传来的歌声:“我的马很老,但马车跑得并不慢。”

“山姆,这孩子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维琴温柔地说道,“在他这个年纪,还真难为他了,成长本来就不是件容易的事。”

她又狠狠击中他的要害,这下可真大势已去。他转身朝门口走去,开门的时候,他回头望了望维琴,开口叫了她的名字,当时她正冷静地注视着他。

“艾德,什么事?”

“床单弄脏了,”他顿了顿又说,“我破了她的身。”

他觉得她的眼中闪过一丝什么,不过也许只是他的幻觉罢了。“艾德,请你走吧。你把比利吓着了。”

他走了。别克车一直无法发动,就在他准备放弃改在雨中步行的时候,引擎终于发动了。他点燃一根香烟,倒车上14号公路,正打算加速前进时,车子又开始抖动,引擎灯痛苦地眨了两下,车子就停下来了。最后他总算上路了,车子摇摇晃晃地朝盖茨瀑布驶去。

他还看了强尼的道奇车最后一眼。

强尼本来可以在盖茨工厂有一份安稳的工作,不过只有晚班。他曾经告诉奇哥,他并不在乎夜间工作,因为待遇比修车好。但他们的父亲上的是白天班,如果强尼晚上在工厂工作,白天就得单独跟她在家里,偶尔奇哥也会待在隔壁房间……与他的房间只有薄薄的一墙之隔。强尼说:我无法脱身,而她也不放过我。我知道如果他晓得的话,会怎么样,可是她……她就是不肯停,于是我好像也停不住……她总是千方百计地挑逗我,你知道我是什么意思,你见过她。比利太小,不会懂的,可是你见过她……

没错,他见过她,就因为这样,强尼才到平原加油站工作,同时编了一个换工作的借口,说在平原加油站工作,可以便宜地买到道奇的零件;就是如此,那辆福特野马才会在强尼换车胎的时候,冲进修车间,消音器冒出火花。这正是继母害死继子的原委。他还记得橡胶燃烧的臭味,强尼的雪白t恤上印着脊椎骨节的半月形暗影。强尼正要站起身时,野马车撞上他,雪佛兰从千斤顶上砰地一声落下,随之而来的是黄色火焰和刺鼻的汽油味——

奇哥脚踩刹车,别克猛地停住。他横过身子,把另一边的车门迅速打开,开始在泥泞的雪地上吐了起来。想到强尼惨死的情景,他禁不住再度呕吐。车子几乎熄火,不过他及时把它开动。当他发动车子时,引擎灯心不甘情不愿地灭了。他坐在车里,让自己慢慢恢复平静。一辆崭新的白色福特轿车疾驶而过,溅起雨水和泥泞。

“史铎市,”奇哥说,“开着新车去史铎市。胆小鬼。”

奇哥唇边、喉咙、鼻腔中都是呕吐的味道。这时候,他并不想抽烟。明天就有充分的时间做决定了;他倒车开上14号公路,继续向前驶去。

8

真他妈的通俗,是不是?

比这篇小说好的东西多的是,我知道——至少有一二十万篇更好的作品。应该在这篇小说的每一页盖上“大学文艺班学生作品”的戳记才是……因为事实正是如此。现在在我眼中看来,这篇作品真是东施效颦,生涩得可以却又故作老练,风格模仿海明威,主题则效法福克纳。还有什么能比这更严肃、更富文学意味?

然而即使通篇虚饰,却仍然掩不住一个事实:这是一篇色情小说,作者是个极端缺乏经验的年轻人(我写《史铎市》这个故事时,只和两个女生上过床,其中一次还早泄,和前面故事中的奇哥比起来,显然大为逊色)。这部作品对女人的态度已超过敌视,而近乎恶劣的边缘——小说中两个女人是婊子,第三个女人只是个头脑简单的泄欲工具,说些“我爱你,奇哥”与“进来,我请你吃饼干”这一类的话。奇哥则是叼着烟、充满男子气概的劳工阶级英雄,活生生正是史普林斯汀歌曲中经常描绘的人物(虽然当这篇故事刊登在大学文艺杂志上时,还没有人晓得史普林斯汀是何方神圣)。这篇作品反映了作者既没有经验、又缺乏安全感。

不过,这篇东西是我写作以来最有个人色彩的作品——也是尝试笔耕五年以来,第一个让我有整体感的故事,即使拿掉了支架,或许还是站得住脚的故事;虽然丑陋,却是活生生的。一直到现在,我每次看这篇东西,都禁不住为其中的逞强与做作而莞尔;我可以看见戈登的真实面孔隐藏在字里行间,这个戈登比此刻在写作的戈登要年轻得多,当然也比眼前这个关注出版合约多于小说评论的世故畅销书作家要理想化多了,但又不像那天跟大伙去看布劳尔尸体的那个戈登那么年轻,那个即将失去天真光彩的戈登。

没错,这并不是好小说,作者过于注意外在的声响,却没有好好聆听自己内心的声音,不过这是我第一次把熟悉的地方与自己的感觉表达于一篇小说中;眼见多年来一直盘踞在心头的结以一种我能够操控的新形式出现,竟生出一种恐怖的快感。我已有好些年都不曾想起童年时幻想丹尼躲在阴森森的衣橱里的可怕模样,以为自己早已忘掉一切,然而在《史铎市》里竟又出现,除了些微改变之外,仍是原来的翻版,但却是可控的。

好几次我都有强烈的冲动想重写这个故事,但总是强压住这股冲动,因为如今重读这个故事,觉得颇难为情;然而其中仍有我喜欢的东西,例如,强尼白t恤上的暗影和窗玻璃上的雨水映在珍裸体上的波纹,如果经过眼前这位头发已开始花白的戈登一改,会变得一文不值。

同时,这也是我没有请爸妈过目的第一篇小说,因为里面有太多丹尼的影子,城堡岩的味道太浓,更甚者,它充满了一九六〇年的气氛。你一向都知道事实真相是什么,因为你要是用事实真相划开自己或别人身上的伤口,总是会见到血的。

9

我的房间在二楼,温度至少高达华氏九十度。到了下午,更会窜到一百一十度,即使开了窗子也一样。那天晚上我真高兴不必在家里过夜,想到我们要去的地方,更令我兴奋得不能自已。我用两条毛毯卷成铺盖,再用旧皮带捆好,又把所有的积蓄带在身上——六毛八分。这样,我一切准备就绪。

我从后面的楼梯下楼,以免跟我爸碰上,不过我根本不必担心,他还在花园里洒水,呆望着水汽在阳光照射下现出彩虹。

我朝夏街走下去,穿过一块空地来到卡宾街,正准备上树屋的时候,一辆汽车在路边停下,柯里从车上跳了下来。他一手拿着旧男童子军袋,另一手提着铺盖卷和绑在一堆的衣服。

“先生,多谢。”他说罢即急急朝我走来,车子也随之开走;他斜背着男童子军水壶,在走动中,水壶一跳一跳地拍打他的臀部,眼睛闪着光芒。

“戈登!要不要看一样东西?”

“当然,是什么?”

“先到那里去。”他指着蓝点餐馆与药房之间的小小空地。

“柯里,是什么东西?”

“你快过来啊!”

他朝那小巷子一直跑过去,过了一会儿,我也跟着他后面跑。这两幢建筑物并非平行而立,而是越来越接近,因此其间的巷子也越来越窄,我们快步踩过尽是旧报纸、亮晶晶的破酒瓶与汽水瓶的巷道。柯里拐进蓝点餐馆后面,然后放下铺盖卷。这地方摆了八九个垃圾桶,扑鼻的臭味令人难以忍受。

“柯里!快点,别整人了!”

“把手伸出来。”柯里说道。

“拜托!我要把你丢到——”

陡地我住了口,立刻把臭味十足的垃圾桶给抛到九霄云外。柯里已将男童子军袋放下,并且打开袋子,摸出一把深色木质枪柄的巨大手枪。

“你要当独行侠还是亚利桑那奇侠?”柯里笑容满面地说道。

“老天!你从哪里弄来的枪?”

“我爸爸的抽屉里;这是把点四五口径的手枪!”

“对,我看得出来。”其实它也可能是点三八或三七五口径,尽管我读过一大堆麦克唐纳和爱德·麦可班恩的推理小说,不过我近距离看过的手枪,就只有班警长身上佩戴的那一支……尽管每个小孩都求过他把枪从套子里拿出来,班警长却从来不肯。“你爸要是发现了,非把你的皮剥了不可!不过你说他正喝得大醉,是不是?”

他的眼睛仍然忽闪。“没错,老兄。他绝对不会发现,他跟另外几个家伙已经在酒馆灌了七八瓶,足够他们醉到下星期。一群酒鬼!”他恨恨地说。柯里是我们中间唯一滴酒不沾的人,他绝不为了逞强而喝酒,他说他绝不让自己长大跟爸爸一样变成一只酒桶。有一回戴家双胞胎从他们老爸那儿弄来六瓶啤酒,大伙儿把柯里狠狠讪笑了一番,因为他连一口也不喝;之后柯里偷偷告诉我,说他怕极了喝酒。他爸爸一头栽进酒里,再也抬不起头来;他大哥强奸那女孩的时候,也喝得烂醉。凸眼蛇和他那一群死党——马瑞尔、查理与比利——在一起的时候,也是酒不离手。他问我,如果他也跟酒沾上了边,那么他能放下酒瓶的几率有多大?也许你会觉得滑稽,一个十二岁的小孩竟然忧心忡忡自己可能变成酒鬼。但对柯里而言,这件事一点也不滑稽。柯里经常思考这个可能性,而他之所以如此,并非毫无理由。

“有没有子弹?”

“九颗——盒子里就剩这些。他会以为是他自己用掉的,每次他喝醉时,都会乱射啤酒罐。”

“子弹上膛了没?”

“没有!老天,你以为我是谁?”

我终于把枪接过来,真喜欢手中那种沉甸甸的感觉。我想象着自己是麦可班恩的小说《第八十七分局》中的霹雳神探卡瑞拉,在冰凉如水的夜色里追缉恶徒或掩护搭档;我对准一个臭气逼人的垃圾桶,手指扣着扳机。

“咔——砰!”

枪在我手中跳了起来,火光从枪的末端蹿向前方,我的手腕好像被震破一般,心也仿佛陡地跳至喉咙口,不住地颤抖着。金属制垃圾桶给射了一个大洞——这真是邪恶魔法师的杰作。

“天啊!”我叫道。

柯里笑得全身抖动——不知道是真的觉得好笑,还是吓得歇斯底里。“是你干的!是你干的!是戈登干的!”他扯着喉咙大声叫道,“喂!戈登在城堡岩大开杀戒了!”

“闭嘴!我们快走!”我边叫边扯着他的上衣。

就在我们逃跑的同时,蓝点餐馆的后门猛地打开,穿着制服的女侍走了出来。“是谁?谁在这里放炮?”

我们飞也似的快跑着,从药房与五金行后面穿过。我们爬过篱笆,手掌被刺得流血,终于离开了那条街。在我们逃跑的同时,我忙不迭地把枪丢给柯里,他虽然差一点笑死,但仍接个正着,再塞回男童子军袋里。一旦踏上卡宾街,我们就放慢脚步,免得大热天还在街上狂奔,让人看了起疑。

“老兄,你真该瞧瞧你刚才那张脸,噢,真是有趣极了,简直好极了。”柯里摇摇头,拍拍大腿,又笑个前俯后仰。

“你明知里面有子弹,对不对?你这浑球!这下我可闯祸了,那个女服务生看见我了。”

“狗屎!她以为是鞭炮,而且你明知道那女人是个大近视,又不肯戴眼镜,就怕会破坏她的美——丽脸蛋。”他手插着腰,摇摇屁股,又笑了起来。

“我不管;你这手真是低级,柯里,真低级。”

“好了,戈登,”他一手搭在我肩上,“我对老天发誓,我真的不知道里面上了子弹,我刚刚才把枪从我爸的抽屉里拿出来,他以前每次都会卸下子弹,上回他把枪放回去的时候,一定是醉得厉害。”

“真的不是你装的子弹?”

“不是。”

“你用你妈的名字发誓,如果说谎,就让她下地狱。”

“没问题。”他划了十字,又吐了口水,一脸虔诚与懊悔,与圣诗班的男孩并无二致。但等我们走到树屋下的空地,看见魏恩、泰迪坐在铺盖卷上等我们时,他又开始大笑。他把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诉他们,待大伙笑过之后,泰迪便问柯里,带手枪到底有什么用处。

“没用,”柯里说,“不过我们可能会碰上大熊之类的东西,而且夜晚在树林里,总是有点毛骨悚然。”

每个人听了都点点头。柯里是我们这一伙中最大、也最厉害的角色,因此即使说了这类孬种的话,也不会怎么样。要是换了泰迪,别说明讲,就是暗示自己怕黑,也会被我们声讨得灰头土脸。

“帐篷搭起来没?”泰迪问魏恩。

“嗯。我还在里面放了两只打开的手电筒,天黑下来的时候,别人会以为我们还待在里面。”

“聪明!”我说着拍拍魏恩的背,他能想得这么周到还真是不容易。他笑了笑,涨红了脸。

“那我们走吧,”泰迪说,“快走,都快十二点了!”

柯里站了起来,我们都围在他身边。

“我们穿过毕家的地,再从家具工厂后面过去,”他说道,“然后我们再经过垃圾场,顺着铁轨走,过了桥就走到赫娄了。”

“你想那样会走多远?”泰迪问。

柯里耸耸肩。“赫娄地方很大,我们起码要走二十英里。戈登,你认为呢?”

“对,也许还会到三十英里。”

“即使是三十英里,我们走到明天下午应该也到了,只要没有人退缩的话。”

“这里没有人是孬种。”泰迪立刻说。

大家都互望了片刻。

“喵。”魏恩叫了一声,大伙都笑了。

“走吧,各位。”柯里说着,背起他的男童子军袋。

我们一起走出空地,柯里领头走在最前面。

10

我们穿过毕家土地,又费劲攀上通往铁道的堤防时,大家都已经脱掉上衣,把衣服绑在腰际,汗水仍然不停歇地流着。我们从堤防最高处往下面的铁轨望,那儿正是我们要去的地方。

无论年纪多大,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一刻。我是唯一戴了手表的人——一只廉价的天美时表,是我前一年卖克罗佛牌药膏获得的奖品;长短针齐指着正午,炙热的阳光打在眼前一片干涸无荫的土地上,真让人觉得阳光就要透进脑壳、炒热你的脑浆似的。

城堡岩在我们的后方,整个小镇绵延在长长的山丘上。再往城堡河下游走,就可以看见羊毛工厂的烟囱一根根朝空中喷着黑烟,朝水中排放废物。家具工厂在我们左边,正前方即是铁轨,在阳光下亮晃晃地闪烁着。铁道与城堡河平行,城堡河在我们左边,右边是一片杂草丛生的灌木林(今天那里有条摩托车道,每个星期天下午两点钟都有赛车活动);地平线上耸立着一座废置不用的旧水塔,不但腐朽不堪,而且有几分吓人。

正午时分,我们就在那儿站了一会儿,之后柯里不耐烦地说道:“好了,我们快走吧!”

我们沿着铁轨旁边走着,每走一步,便踢起一堆黑色的煤灰,我们的鞋袜也很快黑成一片。魏恩开始唱歌,但不久便作罢,我们也落得耳根清净。只有泰迪和柯里带了水壶,我们都渴得频频跟他们要水喝。

“我们可以在垃圾场水龙头那儿装水,”我说,“我听说那个井很安全,有一百九十英尺深。”

“好吧,”身为头子的柯里说道,“那倒是个休息的好地方。”

“那吃的呢?”泰迪突然问道,“我敢打赌没有人想到要带吃的东西,我就没有。”

柯里说:“该死!我也没想到。戈登,你呢?”

我摇摇头,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笨到这种程度。

“魏恩?”

“没有,”魏恩说,“对不起。”

“好吧,看看大家身上有多少钱。”我说,接着松开衬衫,摊在地上,把我自己的六毛八分丢下去,硬币在阳光下熠熠发光。柯里有一张破烂的一元大钞和两分钱硬币,泰迪有七毛钱,魏恩带了七分钱。

“两块三毛七,”我说,“不赖。通到垃圾场的那条小路末端有一家店,待会儿大家休息的时候,得有个人走到那儿去买汉堡肉跟喝的。”

“谁去?”

“我们到垃圾场的时候再分配工作。走吧!”

我把钱都装在裤袋里,正要把衬衫重新绑在腰间时,听见柯里大声喊道:“火车来了!”

尽管我已听见火车驶近的声音,仍然把手放在铁轨上感觉一下;铁轨震动得厉害,一时之间,我竟觉得好像手中握着一辆隆隆作响的火车似的。

“大家跳伞吧!”魏恩大喊道,同时滑稽地大跨一步,朝堤防边一跃而下。魏恩喜欢扮演伞兵的程度已接近疯狂,只要碰到比较软的地面——沙砾坑、干草堆,以及像这种堤防边,他都想表演跳伞。柯里也跟着跳了下去。此刻火车的声音已震耳欲聋,也许直接经由我们这一侧的河流朝路易斯登驶去。泰迪不但没有朝旁边跳下去,反而对准火车驶来的方向走去,他厚厚的镜片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杂乱的长发因汗湿而一绺绺地黏在额头上。

“泰迪,快跳啊!”我说。

“不,我要闪车。”他看着我。镜片后放大了的眼睛兴奋而狂热。“闪火车,你懂吗?单单闪货车太小儿科了。”

“老兄,你真疯了,想死是不是?”

“这就跟诺曼底抢滩一样!”泰迪大声喊着,一边朝铁轨中央跨个大步,他站在一块枕木上,好不容易才站稳了。

我目瞪口呆地站了一会儿,实在难以相信这种彻头彻尾的愚蠢行径;紧接着我抓住他,拖着拳打脚踢、不住抗议的他到堤防边,再把他推下去。我跟在后面跳下来,还在空中时,就挨了他结结实实的一拳,差点连气也喘不过来,但我还是设法用膝盖顶住他的胸部,趁他还来不及站稳,又打得他平躺在地上,然后我也气喘吁吁地落了地,泰迪抓着我的脖子,我们就一路滚至堤防底部,又抓又打的,柯里与魏恩瞪着我们,一副惊呆了的模样。

“你王八蛋!”泰迪对我咆哮道,“你浑蛋!你敢再管我的闲事,我就宰了你!你这粪坑!”

此刻我喘过气,站起身来;泰迪前进,我就往后退,同时伸出双手,挡开他一记记拳头,心中觉得半好笑、半害怕。泰迪握起拳头来的时候,可不要掉以轻心;有一次他就以这副姿态单挑一个大孩子,打不过的时候,他就张嘴猛咬。

“泰迪,等我们看过那具尸体以后,随便你要闪什么车都行,不过……”

一记猛拳闪过我的肩头。

“在那以前,绝不能让任何人看见我们,你……”

一拳击中我的脸颊,这回我可真要跟他玩真的了,要不是柯里跟魏恩——

“你这蠢驴!”

——赶来把我们分开。火车从我们上方隆隆而过,引擎喷出废气与车轮碾过铁轨的声音轰隆有如雷鸣,少许煤渣震到下面,我们的争执也结束了……因为现在根本听不到自己讲话的声音。

那是一列很短的货车,最后一节车厢驶过之后,泰迪说:“我要杀了他,至少要打得他一个嘴唇两个厚。”他挣扎着想挣脱柯里的掌握,但柯里把他抓得更紧了。

“冷静一下,泰迪。”柯里悄声说,而且不断重复这句话,一直到泰迪不再挣扎为止。此刻泰迪静静站着,眼镜歪戴着,助听器的线无力地垂在胸前,连接着他裤袋中的电池。

等泰迪完全平静下来之后,柯里转向我说道:“戈登,你到底为了什么鬼事跟他打架?”

“他要去闪那辆火车,我是怕司机看到会去报警,搞不好派个警察出来找我们也不一定。”

“哼!狗屎!他忙着在抽屉里做巧克力呢!”泰迪说道,但他好像不再生气了,暴风雨已过。

“戈登这么做不过是为大家好,”魏恩说,“大家讲和吧!”

“两位,讲和吧。”柯里赞同道。

“好啊。”我说着伸出手,手掌朝上,“泰迪,讲和好吗?”

“我本来可以闪得过的,”他对我说,“你知道的,戈登,对不对?”

“是啊!”我说着,虽然心中一阵发冷,“我知道。”

“好了,击掌吧。”

柯里下令,同时放开手,泰迪的手重重打在我的手掌上,火辣辣的,然后他把手掌翻转过来朝上,换我拍他的手掌。

“戈登是可恶的胆小鬼。”泰迪说。

“喵——”我回答。

“好了,”魏恩说,“现在总可以走了吧!”

“除了这里以外,去什么地方都行。”柯里一本正经地说,魏恩转过头来,仿佛要打他似的。

11

我们在一点三十分左右走到垃圾场;魏恩以一声“跳伞啰!”带领大家跳下堤防。我们大跃几下便到了底,并且跳过由排水孔徐徐流出的细流;越过这块沼泽地,便是垃圾场的边缘。

垃圾场四周围着六英尺高的栅栏,每隔二十英尺,就有一块褪色的板子上面标示着:

城堡岩垃圾场

开放时间:下午四时至八时

星期一关闭

严禁侵入

我们爬到栅栏顶,翻个身跳下来。泰迪与魏恩带头到井边——就是那种需要用老式抽水泵费力打水的井。水泵杆子旁边有一个装满水的桶,而最大的罪过就是忘了把桶盛满水,留给下个人用。打水的铁杆子成某个角度向外伸出,看起来有几分像振翼欲飞的单翼鸟;铁杆子原本漆成绿色,但一九四〇年以来,千万只使用过水泵的手几乎已把绿色的漆给磨掉了。

城堡岩有几个令我难以忘怀的地方,垃圾场即是其中之一,它总使我想到超现实主义画家的作品——那些家伙总是画些奇奇怪怪的东西,像几个钟面零乱地嵌在枝桠间、维多利亚式的客厅竟然置身于一望无际的撒哈拉沙漠中,或是从壁炉里冒出个蒸气引擎。以小孩子的眼睛来看,躺在城堡岩垃圾场里的东西,似乎都并不真正属于那里。

我们是从后面进去的;如果走前门的话,一进门就是一条宽广的垃圾通路,路面渐渐扩展成一个半圆形区域,被压路机碾成平平的作为卸垃圾的场地之用,末端陡落成一个垃圾坑。水泵(泰迪与魏恩此刻正站在那儿,为谁来压水泵而争论不休)位于这个大坑的后面,坑的深度也许有八英尺,堆满了用坏、用光的东西。其中有好多东西都令我不忍卒睹——也许真正不忍的是我的脑,因为它一直无法决定该让眼睛看什么,于是你的眼睛便看着——或许是被迫看着如枝桠间的钟面与沙漠中的客厅般不搭调的东西。黄铜床架醉酒般躺在太阳下;小女孩的玩具娃娃惊呆地望着自己的大腿中间,仿佛她生下了一堆棉花似的;一辆汽车底部朝天,子弹头般的黄色车头在阳光下闪闪发光,颇像个升火待发的火箭;一个办公大厦用的巨型水瓶在夏日炙阳的烤晒下,一变而为闪耀的蓝宝石。

那儿也有许多野生动物,虽然与迪士尼动物影片及动物园里备受宠爱的温驯动物不同。有肥嘟嘟的老鼠,因饱食腐坏的汉堡与长蛆的蔬菜而毛色丰泽、步履蹒跚的土拨鼠,还有成千只海鸥来回盘旋,偶有一只大乌鸦徘徊其间,宛如勤于内省、思虑周密的牧师。当迷途野狗找不到垃圾桶可以打翻来觅食、也没有鹿可追时,这里是它们饱餐一顿的地方。它们是一群可怜又坏脾气的杂种狗,不时扯开嘴露出一口凶牙,为了一块脏兮兮的香肠或一堆臭气冲天的鸡内脏,不惜争个你死我活。

不过这些狗从不攻击垃圾场管理员麦洛,因为他的脚边总跟着大波。大波是城堡岩最恶名昭彰(至少在二十年后狂犬库丘出现之前)、也最少露面的恶犬,丑得足以使时钟停止转动。孩子中间盛传着大波是多么多么凶狠,有的说它有一半德国牧羊犬血统,有的说它应该是拳师狗,有个从望城山来的孩子说它是杜宾犬,声带已被切除,因此它攻击的时候静寂无声,令人防不胜防。其他孩子又说大波是只疯狂的爱尔兰狼狗,麦洛喂它吃一种混合鸡血的特别狗食。这些孩子又绘声绘影地说,麦洛根本不敢带大波走出他的小屋,除非大波像猎鹰一样戴上头罩。

最常听到的一种说法,就是麦洛不仅训练大波咬人,更训练它咬人体的特定部位。哪个倒霉的小鬼翻过栅栏想偷些值钱东西,就会听见麦洛喊道:“大波!给我咬!咬手!”大波听命死咬住那只手,撕下皮与腱,咬碎了骨头,一直到麦洛叫它才停。谣言还说大波会攻击耳朵、眼睛、脚或腿……下一个闯入者惊见麦洛和忠心耿耿的大波时,可能会听见麦洛可怕的喊叫声:“大波!给我咬!咬睪丸!”于是那孩子就得一辈子娘娘腔了。麦洛自己倒是常常在附近走动,他不过是个普普通通的工薪阶层,时而修补别人弃置不用的东西,拿到镇上去卖以贴补家用。

今天没有见到麦洛或大波的影子。

柯里和我注视着魏恩用水泵汲水,泰迪则在旁边疯狂地压着杆子,终于他的辛苦得到补偿,一道清水泉涌而至。过了一会儿,他们俩都一头栽进水槽里。泰迪仍然继续加速猛压着水。

“泰迪疯了。”我轻声说道。

“是啊!”柯里理所当然地说道,“他活不过十年,我敢打赌,他爸那样子烧他的耳朵,害他变得那么疯狂,到处去闪车,啥东西都看不见,戴不戴眼镜都一样。”

“记不记得上回爬树的事?”

“记得。”

一年前,泰迪与柯里爬上我家屋后的大松树,他们几乎快爬至树顶时,柯里说树顶的树枝都已经腐烂,所以不能继续往上爬,当时泰迪脸上出现那种疯狂又倔强的表情,说反正他满手都已经沾满了松焦油,非要爬到树顶才肯罢手。柯里说什么也无法劝动他,于是他还是继续爬,而且爬上去了——不过请记得,他的体重只有七十五磅左右。他就站在那儿,沾满松焦油的手紧抓着树顶,吼着说他是世界之王之类的疯话,说时迟那时快,传来一阵令人心惊的朽木断裂声,他脚下踩的树枝折断,于是他笔直落下。之后发生的事,真叫人不能不相信上帝确实存在;柯里伸出双手——纯粹出于反射作用,恰好抓着泰迪的头发,尽管柯里的手腕后来肿得胖胖的,两个星期内都不能灵活运用右手,他仍紧抓住尖叫诅咒不断的泰迪,直到他的脚落在一根足以支撑体重的活树枝上。若不是柯里盲目乱抓,泰迪早就一路摔到地上,直落一百二十英尺。等他们爬下来,柯里一脸死灰,几乎因为惊吓过度而呕吐。泰迪为了柯里抓他头发还要跟他大打出手,幸好有我做和事佬才算没事。

“我偶尔还梦到这件事,”柯里说着,以一种奇异而不设防的眼神望着我,“不过在梦里,我却没能抓着他,只抓着他几根头发,然后他就尖叫着摔了下去。好怪,是不是?”

“好怪。”我附和着,一时之间,我们互相注视,似乎看见了那份促使我们结为好友的真情,之后我们移开目光,望着正在打水仗、又叫又笑的泰迪与魏恩。

“可是你抓着他了,”我说道,“柯里从不失手,对不对?”柯里对我眨眨眼,用大拇指和食指围成环状,然后利落地吐出一口白色唾液,射过环中心。

魏恩吼道:“你们快来喝水,免得待会儿水又流回去了。”

“我们来赛跑。”柯里说。

“这个大热天?我看你疯了。”

“快啊,”他说道,仍然露齿笑着,“各就各位。”

“好吧!”

“开始!”

我们赛跑,球鞋翻起了又硬又烫的尘土,我们紧握着拳头,身体前倾,裹着牛仔裤的双腿飞快跑着。那是一种闷煞人的炙热,魏恩站在柯里那边,泰迪则在我这边,两人同时竖起中指,我们四人在这充满烟味的沉闷地方开怀笑着,柯里把水壶丢给魏恩,装满后,柯里和我便走到水泵前,柯里先帮我打水,然后再换我帮他,冷得出奇的井水片刻间冲刷掉一身的肮脏与暑气,把我们的头皮冻得发麻,仿佛提早四个月进入寒冷的一月。之后我重新把桶盛满水,大伙一块儿走到垃圾场仅有的一棵树下纳凉。这是一棵发育不良的梣树,距离麦洛的小屋四十英尺,矮树微微向西边弯下身子,仿佛要提起它的根,就好像老太太提着裙摆,准备脚底抹油溜出这个该死的垃圾场。

“真好玩。”魏恩说;他并非单指在垃圾场里胡来,或是瞒骗我们的家人,或顺着铁轨走到赫娄,他的确是指所有这些好玩的事情,但如今我觉得他指的还不只这些,而我们也都明白。一切的一切都在那儿,都在我们四周,我们很清楚自己是谁名啥,更知道要到哪儿去。真是太美妙了!

我们在树底下坐了片刻,像以往一样瞎聊着:哪支球队最棒(当然是拥有强棒马里斯和曼托的洋基队了)、哪一种车最好(一九五五年的雷鸟车,只有泰迪坚称是一九五八年的柯维特车);除了我们这伙人以外,有谁算是城堡岩数一数二的狠角色(我们一致认为是詹米,他在课堂上对着尤恩老师比划中指后,在老师的怒吼声中,把手插在裤袋里,大摇大摆地晃出教室);最好看的电视节目(不是《铁面无私》,就是《彼得·甘恩》,不管是罗伯特·斯塔克饰演的《铁面无私》中的奈斯还是克雷格·史蒂芬饰演的甘恩都很酷)。

结果泰迪首先注意到树影变得越来越长,于是问我时间,我一看表,才发现已经两点十五分了。

“嘿,各位,”魏恩说,“总得有人去买吃的,垃圾场四点就开了,我可不希望麦洛跟大波出现的时候还待在这里。”

连泰迪也附议着。他并不怕有个啤酒肚、又至少四十好几的麦洛,但城堡岩的每个小鬼一听见大波的名字,就忍不住捏捏两腿中间的命根子。

“好吧,”我说,“最怪的人去。”

“就是你,戈登,”柯里笑道,“怪到骨子里去了。”

“你妈也是。”我边说边给每人一个铜板,“丢铜板。”

四个硬币反射着亮晃晃的阳光,四只手将它们从空中截下,啪啪啪啪四只手掌盖住了铜板,我们将手拿开,两正两反;再丢一次,四反。

“天哪!霉运当头!”魏恩说着,大家都知道他的意思。四个正面,代表好运亨通,四个反面,则是霉运当头。

“放狗屁!”柯里说,“别无聊了,再丢一次。”

“不,真的会霉运当头,”魏恩热切地说,“你还记得克林顿那帮人在西洛山全军覆没的事情吗?比利告诉我,他们上车前还为了啤酒在掷铜板,结果掷了四个反面。后来就‘砰’地车子被撞得稀巴烂。我真的不喜欢这样的结果。”

“谁相信那些好运霉运的狗屎,”泰迪不耐烦地说道,“那是小孩子的玩意儿,魏恩,你到底丢不丢?”

魏恩丢了,但很明显的十分不情愿。这一次,他、柯里与泰迪都是反面,我的则是正面;我蓦地害怕起来,仿佛心中突然蒙上了一层阴影。他们三个人依旧掷出反面,仍是霉运当头,似乎厄运无声无息地再度指向他们,我竟没来由地想到柯里的话:只抓着他几根头发,然后他就尖叫着摔了下去。好怪,是不是?

三反,一正。

之后泰迪又发出疯狂刺耳的尖笑,一面指着我,这种感觉于是消失了。

“我只听过巫婆是这种笑法。”我说着朝他竖起中指。

“咿咿咿咿,戈登,”泰迪笑道,“快去买点吃的来。”

我倒不讨厌这份差事,我已经休息够了,不介意走到佛罗里达市场。

“去吧,戈登,”柯里说,“我们在铁轨旁边等你。”

“你们最好别丢下我先走。”我说。

魏恩笑道:“戈登,丢下你就好像只带了成人杂志,却漏了啤酒一样。”

“噢,闭嘴。”

他们齐唱,“我不闭嘴,我长大了。当我看你,我呕吐了。”

“于是你妈妈走过来,把它舔干净。”我说。我边说着边转身离去,同时在肩膀上朝身后竖起中指。此后,我再没有交到像这样的朋友,你呢?

12

现在的人都说“每个人各有所好”,这说法还真酷。所以如果我对你说“夏天”二字,你脑海中自会浮现一系列夏天的画面,跟我心中的夏天意象大异其趣。但是对我而言,夏天就是在华氏九十几度的高温下,口袋里兜着叮作响的零钱,脚上穿着凯兹牌运动鞋,走到佛罗里达市场。夏天这两字在我脑中的意象是通向远方的铁轨,在太阳下白花花的,闭上眼睛后,仍可在黑暗中看到它,只不过蓝色取代了耀眼的白。

虽然过河寻找布劳尔尸体是那年夏天的大事,但除此之外,还有更多印象深刻的事,例如,罗宾路克唱“亲爱的苏西”和小安东尼唱“我一路跑回家”的歌声。这些都是一九六〇年夏天的流行歌曲吗?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无数的夏日黄昏,当wlam台的摇滚乐慢慢变成wcou台的棒球赛转播时,时光也在流转。我想这些全都代表了一九六〇年。那年夏天的回忆似乎跨越了好几年的时光,完整地封存在由声音交织而成的记忆网中:蟋蟀甜蜜的鸣叫声、玩牌时连珠炮似的兴奋吼叫声、误了晚餐而匆匆赶回家的孩子踩脚踏车的刹车声、诺克斯以他单调的德州嗓音唱着:“来吧,当我的舞伴,我会和你做爱。”与歌声混杂在一起的是青草刚割过的清新气味和棒球赛转播声:“现在的球数是两好三坏。福特[28]把身体前倾……对捕手的暗号摇摇头……现在他收到暗号了……福特停顿了一下……把球投出……球快速飞出去!威廉斯[29]稳稳把棒挥出,打个正着!再见全垒打!红袜队领先,三比一!”一九六〇年的时候,威廉斯还在为红袜队效命吗?我敢和你打赌他还在,还保持三成一六的打击率。我记得很清楚。那几年,棒球变成我生命中的大事,同时我必须面对一个事实:棒球明星和我一样,是有血有肉的凡人。我是在坎培尼拉[30]的悲剧中领悟到这点:一九五八年,坎培尼拉发生车祸,报纸头版以斗大的标题嘶吼着这个天大的坏消息:坎培尼拉的职棒生涯就此结束,他将坐在轮椅上度过余生。两年前的某一天早上,我坐在打字机前,打开收音机,听到孟森[31]驾着飞机试图降落时失事身亡的消息时,一九六〇年的感觉仿佛又回来了,同样令人心碎的砰然重击。

当时还可以去电影院看电影,如今那家电影院已经拆除,以前他们会放映理查·艾根演的科幻电影、奥迪·墨菲的西部片(墨菲的每部片子,泰迪至少看过三次,几乎把墨菲神化了),以及约翰·韦恩的战争片。还有玩不尽的游戏,数不尽的囫囵吞枣纪录、除草、丢铜板、偷跑到什么地方,或被人一掌拍在背上。如今我坐在这里,瞪着电脑键盘,想透过它回到从前,回想那年夏天最好与最坏的时光,我几乎感觉到自己成人的身躯中,仍埋藏着一个瘦巴巴、脏兮兮的小男孩,也依然听得见那些声音;然而最鲜明的记忆,仍是那个口袋里兜着零钱、汗流浃背朝佛罗里达市场狂奔的戈登。

我要了三磅汉堡肉与一些汉堡卷、四瓶可口可乐,又用两分钱买了一支开瓶器。店主是一位名叫乔治的人,他拿了肉便倚在收银机上,火腿似的手臂横在柜台,嘴里衔着牙签,大大的啤酒肚在白色运动衫下鼓得圆圆的,仿佛吃饱了风的帆。我买东西的时候,他就站在那儿虎视眈眈,惟恐我顺手牵走什么,一直到称汉堡的时候才开口讲话。

“我认识你,你是丹尼的弟弟,对不对?”那根牙签从嘴的一角移到另一角,仿佛滚球一般。他伸手到柜台后面,拿起一瓶汽水灌着。

“是的,先生。但是丹尼他——”

“我知道,可怜。俗话说:‘有生就有死。’你懂吗?人生就是这样,我的弟弟就死在韩国。你长得很像丹尼,有没有人这么告诉过你?嗯,像极了。”

“是的,先生,偶尔有人这么说。”我阴郁地说道。

“我记得那年他当选联盟的明星球员,他打的是中卫;老天,他可真能跑!你也许当时年纪太小,都不记得了。”他的目光越过我的脑袋,穿透纱门望着外面的热天,似乎沉浸在美好回忆中。

“我记得。呃,乔治先生?”

“什么事?”他仍旧是满眼迷蒙地沉浸在回忆中,口中的牙签微微颤抖着。

“你的大拇指压在秤上。”

“什么?”他吃惊地低下头,看见他圆圆的大拇指正稳稳地压在白色搪瓷上。如果不是他谈起丹尼时,我挪了一下身子,可能绞肉就挡住了他的手指,我根本无法发现。“哟,真是的,我大概想你哥哥想得太出神了。大家都爱他。”乔治划了个十字,等他把手指移开时,指针立刻跃回六盎司。他又多拍了些牛肉在汉堡卷上,然后用白纸把汉堡裹好。

“好了,”他边咬牙签边说,“让我们算算看。三磅汉堡肉是一块四毛四,汉堡卷两毛七,四瓶汽水四毛,一支开瓶器两分,总共是……”他在准备用来装东西的纸袋上算着,“两块两毛九。”

“一毛三。”我说。

他慢慢抬起头来望着我,眉头紧皱。“呃?”

“两块一毛三,你加错了。”

“小鬼,你——”

“你加错了,”我说,“你先是故意把拇指压在秤上,现在又暗中加价,乔治先生。本来我还想再买点零嘴,现在还是算了。”我把两块一毛三放在他面前。

他瞧瞧钱,再瞧瞧我,眉头皱得更厉害了,脸上的皱纹有如裂沟一般深。“小鬼,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他低声说道,一副不怀好意的样子。“你自以为很聪明吗?”

“不是的,先生,”我说。“但你别想偷偷占我便宜。要是你妈知道你这样子骗小孩,她会怎么说?”

他很快把东西丢进纸袋里,可乐瓶在这一震荡下叮咚作响,他粗鲁地把纸袋甩给我,也不管我是不是会接不着而摔坏了汽水瓶。他黑黝黝的脸涨得像猪肝一样红,眉头仍然紧皱着,一脸的阴沉。“好了,小鬼,滚吧。如果你再走进我的店,我就把你摔出去,自作聪明的小瘪三。”

“我绝对不会再踏进贵店一步。”我说着走到纱门前将门推开。“我的朋友也都不会来,我想我至少有五十个朋友。”

“你哥哥也不是什么好货色!”乔治大吼道。

“操你!”我回吼一声,没命似地狂奔而去。

我听见纱门砰的一声打开,身后传来他的怒吼声:“你这小杂种!要是胆敢再来,我就把你打得满地找牙!”

我一直跑过了第一个小丘才停下来,又害怕又觉得好笑,胸口像是有一把钉锤猛敲似地跳个不停,随后我改为快走,一边频频回头看他会不会开车过来打我。

他并没有这么做,很快地,我便走到了垃圾场大门。我把纸袋塞进衬衫里,攀上门,再像猴子一样从另一边爬下来,我穿过半个垃圾场时,看到一样我不喜欢的东西——麦洛的别克车停在他的小屋后面。要是让麦洛瞧见可就麻烦了;尽管麦洛与那恶名昭彰的大波依然不见踪影,然而刹那间,我竟觉得垃圾场后面的铁丝网栅栏似乎变得好远,如果我刚才是从外面绕过来该有多好,但此刻再想掉头已经太迟,因为我已经太深入了。如果麦洛瞧见我爬栅栏,那我回家后麻烦可大了,不过我最怕的,还是麦洛那一声:“给我咬!”

我脑中响起令人毛骨悚然的小提琴音乐,我一步一步走着,想装出一副轻松样子,好像我原本就该怀里揣着一纸袋汉堡,朝着垃圾场和铁轨之间的栅栏走去似的。

距离栅栏尚有五十英尺,我正开始以为一切顺利的时候,竟听见麦洛喊道:“嘿!嘿!小鬼!离那栅栏远一点!走开!”

如果我够聪明的话,就该听这家伙的话绕路而行,但当时我太紧张了,不但没有做聪明事,反而大叫一声,拔腿向栅栏跑去,踢起漫天尘土。魏恩、泰迪与柯里从栅栏另一边的草丛里出来,紧张地透过栅栏往这边注视着。

“你给我回来!”麦洛咆哮道,“要不然就叫狗咬你。”

我并不觉得他的口气有理智和妥协的意味,因此我跑得更快,急速摆动双臂,棕色纸袋摩擦着我的皮肤。泰迪又开始了他那痴笑,空气中弥漫着“咿咿咿咿”的声音,活像疯子在吹奏什么笛子似的。

“快跑!戈登,快跑!”魏恩叫着。

麦洛吼道:“大波,咬他!快给我咬!”

我把纸袋丢过栅栏,魏恩挡开泰迪好接住。我可以听见身后大波接近的声音,大地为之震撼,它一侧鼻孔喷火,另一个鼻孔喷冰,嘴里则流着硫磺。我身子一跃,就攀上了铁丝网,口里还不住尖叫着,随后两三秒钟便爬上顶,闭着眼睛就往下跳——我根本无暇他想,也没低头看看地上有没有人可能会被我压着,结果我几乎压到泰迪,他正蜷起身子笑得歇斯底里,眼镜已经滑落,两眼也因笑得厉害而流出泪水。我落地的地点离他只有数英寸之隔。就在同一瞬间,大波冲上我身后的栅栏,发出一连串夹杂着痛苦与失望的狂吠。我一转身,抱住擦破皮的膝盖,开始打量这只闻名的恶犬——传说与真实毕竟还是有很大差距,我从中学到了一课。

传说中血红眼、凶狠无比、牙齿突出的巨犬不复存在,在我眼前的只是一只普通体型的杂种黑白花狗,平凡得很,正徒然吠着、跳着,以两只后腿站立,前爪不住地抓着栅栏。

泰迪此时在栅栏前高视阔步地来回走着,一手把玩着眼镜,逗得大波更是狂怒不已。

“来咬我啊,大波!”泰迪挑衅着,嘴里喷出一口飞痰,“咬我啊!”

他一屁股倚在栅栏上,大波更是鼓足了力气冲上来,结果鼻子被结结实实地撞了一下。它开始狂吠,嘴里口水乱溅;泰迪一再用屁股撞栅栏,大波于是再三试图迎头痛击,也总是撞了个空,鼻子饱受摧残,流血不止。泰迪仍然不肯罢休,一直逗它,柯里与魏恩则懒懒地躺在堤防上,笑得几乎喘不过气来。

这会儿麦洛来了,身穿一件汗淋淋的工作服,头戴纽约巨人队的棒球帽,嘴角瘪瘪的,一副怒不可遏的样子。

“好了!好了!”他喊道,“你们这些小鬼不要再逗我的狗!听见没!现在就给我住口!”

“咬啊!大波!”泰迪喊着,依然昂首阔步地来回走着,活像检阅军队的疯德国佬,“来咬我啊!咬啊!”

大波气疯了,我是说真的。它绕着大圈跑着,又吠又叫又吐着口沫,后腿鼓起一块块坚硬的肌肉。它大概绕了三圈,我想它是要借此鼓起奋力一搏的勇气,随后它直挺挺地朝栅栏一跃,撞上栅栏的时速——我可不是跟你开玩笑——起码有三十英里,它那两片狗唇朝后一掀,露出了全部的牙齿,两只狗耳朵也在这一冲之下扇动不已,整个栅栏“嗡——”的一声,仿佛铁丝网不只是撞上栏柱而已,而是往后一弹,好像拨动琴弦般。大波口中发出一声杀猪般的哀号,两眼一翻,身子做了一个惊人的倒滚翻,四脚朝天地重重落在地上,身边的灰尘全震上了天。它躺了片刻,随后便爬起来,卷曲的舌头垂挂在左边嘴角。

这时连麦洛都暴跳如雷、怒气冲天,他的脸涨成一种怕人的猪肝色——连剪了平头的脑袋瓜都呈现暗紫色。我目瞪口呆地坐在地上,牛仔裤的两边膝盖都已扯破,心脏还因刚才死里逃生而狂跳着,我觉得麦洛简直就像化为人形的大波。

“我认识你!”麦洛怒道,“你是泰迪!我认识你们每一个小鬼!你这样子逗我的狗,看我不打你屁股才怪!”

“你试试看!”泰迪立刻回敬他,“我倒要看你怎么爬那栅栏,肥猪!”

“什么?你叫我什么?”

“肥猪!”泰迪乐不可支地喊道。“汽油桶!肥肠!来啊、来啊!”他握着拳头跳上跳下,汗水飞出发间。“叫你的笨狗来咬人啊!来呀!试试看!”

“疯子生的臭小子,竟敢这么逗我的狗!我要让你妈接到法院传票,叫你吃不了兜着走!”

“你叫我什么?”泰迪嘎声问道,不再跳上跳下,眼睛瞪得大大的,脸色也变得铁青。

麦洛轻易就击中了泰迪的要害。从那次以后,我一再发现,很多人在这方面都特别有天分……轻易就能找到别人心底那个“疯子”的按钮,狠狠按下去。

“你老爸是个疯子,”他露齿狞笑道,“住在托格的疯子,比厕所里的老鼠还疯,比发热病的公羊还疯。怎么样?怪不得你也一副疯癫相,有一个疯子老爸——”

“去你妈的!你妈和死老鼠乱搞!”泰迪狂叫,“你再说我爸是疯子,我就把你这肥猪给宰了!”

“疯子!”麦洛洋洋得意地说道,他找到激怒泰迪的窍门了,“疯子的儿子,疯子的儿子。”

魏恩与柯里已经笑过一阵,或许体会到事态严重,准备叫泰迪住口,但当他们听见泰迪说“去你妈的”时,又掀起一阵歇斯底里的狂笑,他们笑得满地乱滚,抱着肚子踢着腿。“别再说了,”柯里无力地说道,“请不要再说了,再说下去我肚子一定会爆掉!”

大波在麦洛身后,茫然地绕着圈走来走去,看起来好像是刚被击倒而遭裁判宣布战败的拳击手。与此同时,麦洛与泰迪仍在进行有关泰迪老爸的讨论,两人隔着栅栏,鼻子顶着鼻子对立着,因为麦洛已经又老又胖,爬不过栅栏了。

“不准你再说我爸的事!杂种!知不知道我爸是诺曼底登陆的英雄?”

“哦?是吗?那么他现在在哪儿?你这又小又丑的四眼田鸡!他在托格疯人院,对不对?他在托格疯人院是因为他已经疯得在军队里混不下去了!”

“好,是你逼我的,”泰迪说,“是你自找的,我要宰了你!”他冲上栅栏,并开始往上爬。

“你过来试试看,你这小杂种!”麦洛朝后站,脸上露出笑容等待着。

“不行!”我叫道,并且站起来抓住泰迪的裤脚,把他从栅栏上拽下来;我们俩都踉跄后退跌在一块儿,他压在我上面,正好压住我的下体,我禁不住哀叫一声。那东西被压到最是令人难受,知道吗?但我还是死命用双臂镇住泰迪的腰。

“让我起来!”泰迪边哭边说,身子在我手臂中扭动着,“让我起来,戈登!我不准任何人这样说我老爸。让我起来,他妈的!让我起来!”

“别中了他的计!”我对着他的耳朵吼道,“他故意要你爬过去,好把你打得屁滚尿流,再把你送到警察局!”

“呃?”泰迪回过头来望着我,脸上一片茫然。

“小鬼,你不要在那儿耍聪明,”麦洛说着便朝栅栏走过来,双手卷曲成拳头状,“让他打自己的仗。”

“当然,”我说,“好让你大欺小,你只比他重五百磅而已。”

“我也认识你,”麦洛不怀好意地说道,“你姓拉臣斯。”他指了指魏恩与柯里,他们俩终于笑够了,此刻正无声地喘息着。“那两个家伙一个叫柯里,一个是叫魏恩的傻小孩。我会打电话给你们的父亲,除了那个疯子;我会把你们送进感化院,一个也逃不掉,你们这些小太保!”

他稳稳站着,张开两只长满了斑点的大手,重重喘息着,眯着一双眼,等我们哪一个被吓得在地上哭着求饶,也许还希望我们把泰迪交出去,好让大波饱餐一顿。

柯里以拇指与食指弯成o形,利落地吐了一口口水穿过圆洞。

魏恩哼着调,两眼望着天空。

泰迪说道:“走吧,戈登。趁我还没呕吐前,先离开这个狗屎地方。”

“噢,你会尝到苦头的,你这满嘴脏话的小瘪三,看我会不会把你交给警长!”

“我们都听到你怎么骂他老爸了,”我告诉他,“我们都是人证,而且你还叫那只狗咬我,那可是犯法的。”

麦洛看起来有几分不安。“你刚才擅闯私地。”

“去你的,垃圾场是公家的地方。”

“你爬栅栏。”

“我是不得已的,因为你叫那只狗来咬我。”我说着,心中暗自希望麦洛不要想起我是翻过大门进来的。“如果是你会怎么办?站在那儿让狗咬成碎片?来吧各位,我们走,这地方臭得很。”

“感化院,”麦洛声音沙哑地强调着,但已有些颤抖,“我会让你们这些小鬼进感化院。”

“我们简直等不及去告诉警察你骂作战英雄疯子这件事。”我们离开之际,柯里回过头来喊道:“大战期间你都在做什么?”

“不干你屁事!”麦洛尖叫道,“你们弄伤了我的狗!”

“请牧师替它做个临终祷告吧!”魏恩嘀咕道,我们又爬上铁轨堤岸。

“你们给我回来!”麦洛吼道,但他的声音已变得微弱许多,而且好像兴趣索然。

我们走开时,泰迪还朝他比划中指;我们走上堤岸顶时,我回头望了一眼。麦洛仍然站在栅栏后面,一个戴着棒球帽的魁梧汉子脚边坐着一只狗;他朝我们吼叫的时候,两手紧紧抓着栅栏,突然间,我替他感到非常难过——他看起来就像个块头最大的三年级小学生,不小心被锁在游乐场里面,吼叫着希望有人过来放他出去。他继续对我们咆哮着,后来不知是他自己放弃,或是我们走出了他的声浪范围,那天我们再也没听见或看到麦洛或是大波。

13

我们七嘴八舌地讨论着——装出一种正义凛然的声调——讨论着我们如何英勇地面对麦洛那家伙,没有一个是孬种。我又告诉他们佛罗里达市场那家伙想耍我的事,之后大伙都陷入沉默,思考着刚才的经历。

就我而言,我是在想“霉运当头”那回事大概还真不假,最倒霉的事都让我们碰上了——其实,我觉得还不如继续倒霉下去,免得我父母得忍受一个儿子身亡、另一个儿子进感化院的痛苦。我确信麦洛一定会在垃圾场关闭之后,立刻到警察局去告我们,到了那时候,他就会发觉我的确擅闯入内,公地或私地都一样,也许这么一来,连他叫狗咬我都是天经地义的事了。尽管大波并非传言所描述的恶犬,但若不是我跑得快,爬上了栅栏,我的屁股大概还是难逃厄运。所有的一切,都使那一天蒙上一层阴影;同时还有另一种不妙的想法萦绕脑际——我觉得这一切都不仅仅是玩笑罢了,或许我们活该倒霉,或许是上帝叫我们回家的警告。我们到底在玩什么把戏?大老远跑去看一个被火车辗死的小孩尸体,算什么呢?

然而我们正是这么做,没有一个人愿意半途而废。

我们快走到支撑铁轨过河的高架桥时,泰迪突然痛哭出声,仿佛一波波浪潮终于冲破心中那一道精心构筑的堤防。我绝不是在胡说——他这一波泪水决堤来得既突兀又猛烈;他弯身啜泣着,好像突然遭到重击,抱着肚子的两手朝上移,移至耳朵残存的肉团上,捧着脸,继续哭号着。

没有人知道该怎么办。这种哭泣压根儿不像你在街上玩不小心被车撞了,或是玩足球时被人压成大扁头,也不是骑单车摔跤了什么的,他的身体方面没有任何问题。我们走到一旁注视着他,两手插在裤袋里。

“嘿,各位……”魏恩非常小声地说道,柯里和我满怀希望地望着他。“嘿,各位”从来都是好的开始,但魏恩却无以为继。

这时泰迪身子倾向前面的枕木,一手覆着眼睛,看来有点像在搞笑,不过却一点也不滑稽。

终于,等他哭得不那么厉害时,柯里走了过去。他是我们这一伙中最厉害的家伙,但也最懂得安抚调停,他实在很有办法。我曾看过他坐在跌破了膝盖的小孩旁边,他根本不认识那小鬼,但却能引他说一些马戏团表演或电视上播的《顽童流浪记》故事,最后那小孩完全忘了伤口的痛。柯里就很擅长这些,因为他够厉害。

“泰迪,听我说,你何必在乎那狗屎怎么骂你老爸呢?呃?我是说真的!他再怎么说,也改变不了什么,对不对?像他那种肥猪会说出什么好话,是不是?呃?”

泰迪猛摇头,还是哭得很伤心。这件事一定已在他心中盘旋多时,每每他躺在床上瞪着窗口的月亮时,他就以他那迟钝而零乱的心智不停地思考着,希望从中理出一个头绪,而今在光天化日之下,让人无情地辱骂他父亲为疯子,他才发现原来他爸在大家眼中竟是如此……这使他心中大恸,但这改变不了什么,绝对改变不了。

“他还是诺曼底登陆的大英雄,对吗?”柯里说着,拿起泰迪一只汗湿的手轻轻拍着。

泰迪猛点头,一边哭泣着,一道鼻涕从他鼻孔流出。

“你想那只肥猪当时在诺曼底吗?”

泰迪猛摇头。“没——没——没有!”

“你想那家伙认识你吗?”

“不——不!不认识,可是——”

“或者认识你爸吗?他是不是你爸的老朋友?”

“不是!”这想法使他既气又怕。泰迪的胸口剧烈起伏着,又挤出好些眼泪。他将头发掠至耳后,于是我看见助听器的棕色钮插在他的右耳中央。助听器的形状比他耳朵的形状显得更真实,如果你能了解我的意思的话。

柯里平静地说道:“言语是最不值钱的。”

泰迪点点头,仍然不抬头。

“你跟你爸之间的事,别人说什么也无法改变。”

泰迪不置可否地摇摇头,不能确定柯里说的是不是真的。有人给他的痛苦下了新的定义,而这新定义竟平凡得令人惊愕,需要他。

(疯子)

过一阵子再好好想个真切。

(疯得在军队里混不下去了)

在无眠的长夜中仔细想想。

柯里摇着他的身子。“老兄,他是故意羞辱你的,”他的声音极能抚慰人心,几乎像催眠曲一般,“他是想激得你爬上栅栏。知道吗?不要当真。他根本不知道你爸的事,只是道听途说。他只是狗屎,泰迪,对不对?呃?对不对?”

泰迪的哭声已变为吸鼻子,他擦擦眼睛,擦出两个黑眼圈,然后便坐了起来。

“我没事了,”他说道,似乎被自己的声音说服了,“是啊,我没事。”他站了起来,重新戴上眼镜——仿佛替脸上加点东西,以免显得太空洞。他微微笑了笑,用手臂抹掉唇上的鼻涕。“真是他妈的爱哭鬼,对吗?”

“不是,”魏恩不安地说道,“要是有人敢骂我爸——”

“那你就把他宰了!”泰迪神气活现地说道,几乎有点倨傲。“宰了他,对吗,柯里?”

“对。”柯里亲切地说道,同时拍了拍泰迪的背。

“戈登,对吗?”

“当然啦。”我说完不禁纳闷,泰迪的老爸几乎要了他的命,他怎么还那么在乎他爸,而我却对自己的老爸漠不关心。在我的记忆中,除了三岁的时候,爸因为我拿了水槽底下的漂白剂来吃而给了我一顿好打,便再也没有碰我一下。

我们顺着铁轨又走了两百码,泰迪悄声说道:“嘿!如果我扫了你们的兴,我很抱歉。刚才我真是蠢。”

“我其实不太确定这件事很好玩。”魏恩突然说道。

柯里看着他。“你是说你想回去?”

“不是,”魏恩思考着,脸上皱成一团,“不过我们是去看一具小孩的尸体——也许不应该是一件好玩的事,如果你们懂我的意思的话,我是说,”他狂乱地望着我们,“我是说我有一点害怕,你们懂吗?”

没有人开口,于是魏恩继续说道:“我是说有时候我做噩梦,像……噢,你们记不记得上次有人留了一堆旧漫画书给我们,就是那些吸血鬼、还有人被剁成肉块的漫画书?有时候我夜里醒来,梦到有人吊在房里,脸色发青,你们知道的,我还觉得床底下有什么东西,如果我一手挂在床沿的话,那东西就会,你知道,会抓住我……”

我们都开始猛点头,觉得心有戚戚焉。不过那时候如果你告诉我,不出几年,有一天我会借这些儿时恐惧与噩梦而跻身百万富翁之列,那我一定会大笑不已。

“我不敢说出来,因为我哥哥……呃,你们知道比利的……他会大肆宣传……”他可怜兮兮地耸耸肩,“所以我有点怕看到那孩子,因为如果他很——你知道,如果他真的很可怕……”

我咽了咽口水,瞥了柯里一眼。他面容严肃地看着魏恩,并且点头要他继续讲下去。

“如果他的样子真的很可怕,”魏恩重新说道,“我就会做关于他的噩梦,醒来之后,我会以为他在我床底下,全身被剁成鲜血淋漓的肉块,只剩眼球跟头发,可是却还在走动,你们可以想象吗?他还是在动,准备抓住——”

“老天!”泰迪声音浊重地说,“真是个蹩脚的床边故事。”

“我也没办法,”魏恩说道,声音带着防卫性,“但是我觉得我们必须见到他,即使以后会做噩梦也在所不惜,你们懂吗?不过……不过也许这不该是好玩的事。”

“嗯,”柯里轻声说道,“也许不是。”

魏恩恳求道:“你们不会告诉别人吧?我不是说做噩梦的事,大家都会做噩梦——我是说醒来以后,觉得有东西在床底下这件事,我的年纪够大了,不应该还这么胆小。”

我们都说绝不讲出去,于是又是一阵阴郁的沉默。此刻才两点四十五分,但好像已经很晚了;天气太热,也发生了太多事情,我们甚至尚未走到赫娄,如果想在天黑前赶几英里路的话,最好现在就开始。

我们走过铁路换车站,一根生锈的竿子上高高挂着一个标志;我们都停下来,捡起地上的煤渣朝顶上的铁旗丢去,却没有人丢中目标。三点半左右,我们来到城堡河与跨越城堡河的铁路桥边。

14

一九六〇年的时候,城堡河流经此处时,宽度超过一百码;以后我又回去看过,发现经过多年,城堡河已经变窄许多。人们总喜欢在河里胡搞瞎搞,为了让工厂运作顺畅,在河里装置了许多水闸,于是河水变得无波无澜。不过,以前的城堡河在流经新罕布什尔与缅因州之全程中只有三个坝,河水因此尚能自由奔流,每隔三年便会在春天涨大水,淹没了赫娄或丹佛换车站附近的136号公路,有时候两地都不能幸免。

如今正值缅因州经济大萧条以来最干旱的夏天,城堡河仍然宽阔。我们从城堡岩这边望去,赫娄那侧广袤的森林是迥然不同的景观:在午后热浪之下,那边的松树和针枞呈现一片蓝紫色。铁路桥高出河面五十英尺,由涂满焦油的木材支柱与枕木梁支撑着;河水非常浅,只要低头一看,即可瞧见埋在河里的水泥沉箱顶端,水泥沉箱埋入河床中深达十英尺,以稳住桥柱。

桥本身十分单薄——铁轨铺设在一个狭长平台上,平台由许多四英寸乘六英寸(横切面)的枕木搭建而成;每两块枕木之间都有一道四英寸宽的空隙,可以直接望见下面的河水,枕木两端和铁轨之间只有短短十八英寸的空间。如果火车来了,或许还勉强有足够的容身空间,以逃过被碾成肉饼的命运……但是呼啸而过的火车所带来的强风,势必把我们扫下铁轨,落在巨石处处的浅河里一命呜呼。

我们注视着铁轨,胃里泛起一种害怕的感觉……然而与恐惧交杂的,却是一种逞勇的兴奋,这么大胆勇敢的行径若是成功了,足够我们回去炫耀风光好一阵子……如果我们还回得去的话。泰迪的眼中又出现那种怪异的光芒,我猜想他脑中见到的不是火车随时可能轰隆而过的铁轨桥,而是一线狭长的海滩,成百艘登陆艇由波涛起伏的浪潮中登岸,上万美国大兵匍匐前进,越过一列列铁丝网,朝建筑物猛掷手榴弹,瓦解了敌人的机关枪阵势!

我们站在铁轨旁边,脚下的煤渣沿着斜坡滚下去,下面就是堤岸的尽头、高架桥的起点。往下看,可以看到斜坡变得越来越陡峭,都是灰色的岩石和张牙舞爪的灌木丛。再往下是几株矮枞树,裸露在外的根部从岩石裂缝中扭曲着探出身来,几棵树似乎自怜地低头望着自己在流水中的倒影。

在这里,城堡河看起来十分清澈,当河水流到城堡岩时,就进入缅因州的纺织工业区。但是尽管河水清澈可以见底,却看不见鱼儿在水中跳跃——必须再往上游朝新罕布什尔的方向走十英里路,才能看到鱼在河中游泳。不仅没有鱼,走在河边,你可以看到河水拍岸时岩石边涌起脏兮兮的泡沫,是那种旧象牙色泡沫。河水的味道也不怎么好闻,闻起来好像洗衣篮里装满了发霉的毛巾。蜻蜓不时停驻水面产卵,这里没有鳟鱼,它们的安全不会受到威胁。真可恶,这里甚至看不到银色小鱼。

“各位。”柯里轻声说道。

“走吧,”泰迪的声音活泼而神气,“我们走。”他迈开大步,走在亮晃晃的铁轨间。

“嘿,”魏恩不安地说道,“有没有人知道下班火车什么时候来?”

我们都耸耸肩。

我说:“那边有136号公路的桥……”

“嘿,你就饶了我吧!”泰迪喊道,“走那条路就得顺着河走五英里路,过桥后再从河的另一端走五英里路回到铁道这边……非走到天黑不可!如果我们走这条铁轨,十分钟就到对岸了!”

“可是如果火车来了,我们就无路可逃了。”魏恩说道。他没有看泰迪,只是低头望着底下湍急的河水。

“没有个鬼!”泰迪气急败坏地说着,便翻身悬在桥边,两手抓住铁轨间的枕木。他并没有走多远——他的球鞋几乎触着地面——但一想到如果真的到了河中央,身子吊在离河面五十英尺高的铁轨上,头顶上火车轰隆轰隆驶过,说不定还会掉几块烫呼呼的煤块在脑袋上或脖子里……恐怕没有人真的会觉得那么神气。

“瞧,多简单。”泰迪说着双手一放,落在堤岸上,两手都是灰尘,再爬回我们身边。

“你是说如果有一列载着两百辆汽车的火车驶过来,你就准备单靠双手支撑,悬在那儿五到十分钟?”柯里问道。

“你孬种?”泰迪咆哮着。

“不是,只问问你要怎么办而已。”柯里露齿笑道,“别发火。”

“你们尽管绕远路吧!”泰迪吼道,“谁在乎呀?我会在那边等你们!正好可以睡个午觉!”

“已经过了一班火车,”我不情愿地说,“也许今天不会再有火车经过了;到赫娄的火车一天或许只有一两班。你们看。”我踢了一下枕木间冒出的杂草,从城堡岩到路易斯登的铁轨间则没有杂草。

“看吧?”泰迪得意地说道。

“不过还是有可能。”我又添了一句。

“没错。”柯里说道,他只看着我,眼睛闪闪发光,“戈登,敢不敢?”

“勇敢的打先锋。”

“好。”柯里说着,瞧了瞧泰迪与魏恩,“有没有人是孬种?”

“没有!”泰迪中气十足地大叫一声。

魏恩清清喉咙,咳嗽一下,又清清喉咙,才小声说:“没有。”同时不安地微微一笑。

“很好。”柯里说,但我们都犹豫了片刻,连泰迪都留心地望着长长的铁道。我跪下来紧紧握着一根铁轨,也不管铁轨此时的温度足以烫伤皮肤。铁轨毫无声息。

“好。”我说,一边说着,一边觉得肚里一阵翻滚,心头沉甸甸的。

我们呈一路纵队朝铁道走去;柯里带头,泰迪次之,然后是魏恩,我则殿后,因为刚才说“勇敢的打前锋”的人是我。我们走在轨间的枕木上,无论你是不是有惧高症,都得低头看清楚再跨出步子,只要踩空一步,就可能一脚在铁轨上,另一脚悬空,也许还得赔上一只脚踝。

堤防距离我们越来越远,每多跨出一步,就越加不可能反悔……也越觉得这种无异自杀的行径未免愚蠢。我看到远远的下方,石块在急流的冲击下随波逐流,赶紧抬头看前面;柯里与泰迪已领先好一大段路,几乎已过了桥中央,魏恩则蹒跚地跟在后面,两眼专心地注视着落脚处,弯着腰,垂下头,两手伸出以保持平衡。我回头看了一眼;太远了,现在只有继续走下去,倒不是因为可能有火车来。如果我现在掉回头,那可就得当一辈子孬种了。

于是我继续走下去。看过了无数的枕木与铁轨间奔流的河水,我开始觉得头昏脑涨、脚步不稳起来。每一次我的脚踩下去,脑子就会告诉我一定会踩个空,尽管我明知自己并没有如此。

我变得对外界的声响与内在的声音极度敏感起来,仿佛某个疯狂乐团正进行演奏前的调音:沉稳的心跳声,耳中如轻刷鼓皮般的血脉跳动声,筋骨肌肉的叽嘎声好似小提琴弦被扯得紧紧的,河水规律的流动声,蚱蜢尖锐的鸣声,山雀单调的啼声,远处不知什么地方的狗吠声,也许是大波。鼻子嗅到城堡河浓浓的霉味,大腿肌肉不自主地颤抖着。我不断在想,要是我趴下来一路爬过去,不知道会安全多少(也许还快些)?但我不愿这么做——没有人愿意——因为镇上周六下午演的西部片告诉我们,只有失败者才用爬的,这就是好莱坞文化所宣传的福音。好人都是顶天立地、昂首阔步,如果你的筋骨紧张得叽嘎作响,或是大腿抖得几乎抬不起来,要怎么办呢?随它去!

走到铁路桥中央时,我不得不仰头望着天空片刻,头昏得更厉害了。我看见眼前出现飘忽的枕木,仿佛就在我面前浮上浮下,幻影随即消失,我又觉得好多了。我向前望去,发现几乎快赶上魏恩了,他看来比刚才还要慢吞吞。柯里与泰迪已经快走完全程。

尽管我写过七部小说,书中主角都懂得读心术,能预知未来,但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未卜先知的经验。我很确定这就是第六感,否则该如何解释?我蹲下身子握住左边的铁轨,铁轨在我手中跳动,而且跳动得相当剧烈,就像握着一条能够置人于死命的金属蛇似的。

你有没有听过“吓破胆”这句话?我知道这句话的意思——我是说完完全全明了,这种说法大概是所有陈腔滥调中最真切的描述。此后我也曾经害怕过,而且也有过惊骇不已的经验,但吓破胆的程度都不如手握着滚烫跳动的铁轨的那一刻;一时之间,喉咙以下的身躯竟好像瘫痪一般,仿佛内在的一切陷入昏厥,一道细细的尿流缓缓自大腿内侧流下,我的嘴巴张开,不是我要张开,而是嘴唇自个儿张开,下巴倏地松落,好像原本栓好的铰链突然松开一样;舌头顶着上颚不能动弹,几乎把自己闷死。全身的肌肉都好像上了锁似的无法动弹,这才是最糟的,我浑身无力,肌肉紧绷,整个人都动弹不得,虽然这情形只持续了短短片刻,但以主观的时间观念来看,则无异永恒。

我所有的感官都变得更加敏锐,脑中的电流仿佛突然加压,由一百一十伏特加倍到二百二十伏特似的。我可以听见不远处一架飞机划过天空,还真希望自己也在飞机上,就坐在靠窗的座位,手里拿着可乐,低头凝视着这条亮丽而不知名的河流;我也可以看见我蹲着的枕木上所有细微的裂痕与沟孔。顺着眼角余光,我看见自己的手仍然紧握着闪亮的铁轨,由于我的手如此深刻地感觉到那股震动,等我把手抽开时,手仍然不住颤动着,神经末梢不断地互相撞击,就像经过一夜酣睡快醒来时手脚的颤动一般。我还可以感觉到我的唾液突然变得酸涩黏稠,凝结在牙床间。然而最糟的、也是最可怕的,即是我仍然听不见火车声,因此无法知道火车是从前面、还是后面驶过来,或是目前离我多近;看不见,也不能预知,摇撼的铁轨是唯一的讯号,预告火车即将来临。突然间布劳尔被碾成稀烂、好像扯开的洗衣袋般被甩入深沟的画面浮现眼前,我们即将重蹈他的覆辙,至少魏恩和我都难逃厄运,或者至少我是劫数难逃了。我们竟然应自己之邀,来参加自己的葬礼。

想到这里,我终于挣脱了瘫痪,拔腿就跑。也许别人看到,会觉得我就像盒子里弹出来的小丑的头一样窜得飞快,而我只觉得自己像个以慢动作拍摄的深水中的小男孩,在五百英尺深的水中奋力往上游,水流软弱无力地往两旁分开,上升的速度慢如蜗牛。

但我终于冲上水面。

我大声喊道:“火车来了!”

我终于完全挣脱瘫痪,开始没命地狂奔。

魏恩猛然扭过头来,因惊骇而扭成一团的皱脸夸张得可笑;他看到我开始手脚乱舞,在高高的枕木上飞跃,知道我并不是在恶作剧,于是他也开始跑了。

远远的前面,我可以看见柯里的脚跨离枕木,踩在旁边安全的堤岸上,我突然恨他恨得牙痒痒的,那股新生的恨意有如四月嫩叶的汁液般苦涩;他安全了,那浑球的命保住了,我看见他跪下来抓住铁轨。

我的左脚几乎滑进下面的空当,我胡乱挥舞双臂,眼睛灼热,好像失控机器中的小钢珠轴承,终于保持了平衡,于是继续跑着,这时我已紧跟在魏恩后面。我们过了中央点时,才第一次听见火车声,是从后面传来的,低低的隆隆声已逐渐升高,可以分辨出柴油引擎转动的声音,更糟、更骇人的,是大大的车轮碾在铁轨上的声音。

“噢噢噢噢,他妈的!”魏恩叫道。

“快跑啊,你这孬种!”我边吼边在他背上捶一拳。

“我不能!会掉下去!”

“跑快点!”

“噢噢噢噢,浑球!”

不过他还是跑快了些,像晃动的稻草人,他的背晒得黑黝黝的,衬衫领上下摆动,我可以看见他脱皮的肩胛上渗出汗珠,一颗颗浑圆而晶莹。我可以看见他颈背上的细毛,他的肌肉忽紧忽松、忽松忽紧、忽紧忽松;他的脊椎骨呈现出连串的圆骨节,每个节形成各自的新月形暗影——我也看见越接近颈子的地方,骨节间的距离就越小。魏恩和我都还背着自己的铺盖卷,他砰然踩在枕木上,几乎一脚踩空,双臂朝前乱抓,我又在他背上捣了一拳,要他走下去。

“哎呀,我不能,噢噢噢,狗——狗屎——”

“跑快点!”我咆哮道,难道我竟引以为乐?

不错——在某一方面来说,我的确引以为乐,后来我只有在酩酊大醉后才感受过这种近乎自我毁灭的奇怪感觉。我驱使魏恩向前跑的样子,就像牲畜贩子赶着一头上好的母牛到市集去卖似的,而他可能也以同样的方式在享受自己的恐惧,一如那头母牛般哞哞咆哮着,一边流着汗,一边气喘吁吁,胸部上下起伏有如铁匠的风箱,笨拙地稳住脚步,踉踉跄跄地跨步向前。

此刻火车声已非常大了,引擎也变成沉沉的隆声,过了换车站时,响起汽笛声。不管我喜不喜欢,地狱之犬终于追上来了。我一直在等脚下的枕木开始震动,如果开始了,就意味火车正在我们的屁股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