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七章 小椿聪明一回

成珑在停车场找到了李杰,一见面就开始道歉:

“杰仔,这次是我安排不周,你要怪就怪我好了。

算是给珑哥我一个面子,找机会我再亲自向你赔礼道歉。”

“珑哥,大家都不是外人,我只不过是看不惯老外那趾高气昂的样子而已。”

李杰也不想在这个时候得罪成珑,毕竟他在华人娱乐圈里的地位是不可替代的。

成珑顺势讲道:“说实话,我也不喜欢老外那一套。

来这里吃那死贵的牛排,还不如来份酱牛肉吃着过瘾,还有那高得离谱的红酒,真不如我们国内的白酒好。”

李杰知道成珑有点拍自己马屁的意思,毕竟有求于自己,也不揭穿他,笑道:

“珑哥,既然你这么说,那我们不如换一家正宗的香江菜馆吧。

环境无所谓,关键的问题是得正宗。”

“好。

刚巧知道一家正宗的老香江菜馆,我们现在就过去。”

成珑笑了起来,大鼻子也变红了。

这时布莱特的电话打了过来,成珑知道李杰现在正心里不爽,于是接通后直接讲道:

“我和杰仔换一家店吃饭,你要是有兴趣的话我让司机带你过来。”

“换一家菜馆?

珑,香江怕是没有比这里更上档次的餐厅了吧?”

布莱特怔了一下说。

“好了,就这样。”

成珑也不多做解释,说完就直接挂断了电话。

“珑,珑!”

布莱特连叫两声,见成珑已经挂了电话,就把邪火发在了那名拦李杰的经理身上,

“听着,我要让你失业,让你滚回你的老家去!

混、蛋!”

半个时后,成珑和李杰来到了位于中环的一家不起眼的街边大排档。

这家大排档生意非常的好,门前还有人排着队,估计想吃上饭的话至少还得排两个小时才行。

“跟我来吧。”

成珑戴上帽子和口罩,领着李杰直接进入餐厅,向一名里跑堂的伙计叫道,

“阿宾,福伯在吗?”

“珑哥!”

阿宾显然是认出成珑了,立即压低声音讲道,

“福伯在后厨呢,我带你过去。”

后厨六个火灶都在忙碌着,一名满头白发、手里拄着拐杖的老人坐在堂椅上监督着厨师们忙碌着。

他就是这家大排档的老板福伯。

福伯原名叫什么已经没有多少人记得了,只知道他十二岁的时候游到了香江,做过学徒工、跑个船,最后在这里落脚开了家大排档。

算起来这家大排档已经超过四十年的历史了,来吃饭的人熟客里面有许多都是原来的街坊邻居。

福伯那辈人很多都已经过世,可他们的儿子、孙子却成了这里的常客。

有的已经搬走十几二十几年了,却还是隔三差五的来这里吃饭。

用十几年的话来说,这里就是一家网红店。

想吃地道香江菜的人都会跑到这里来打卡。

成珑早年还在福伯手下干过一段时间,后来远渡重洋跑去米国当了厨师,再后来就被请回来拍电影。

每次收工后成珑都会带着一帮兄弟来这里照顾福伯生意,即使是现在有了大哥的称号,却也还是会找机会过来吃饭。

“福伯。”

成珑摘下帽子和口罩,来到福伯面前笑呵呵地叫了一声。

“阿珑。”

福伯看到成珑后就放下了手中的茶壶。

与此同时,后厨正忙着的人们也纷纷开口叫“珑哥”。

论辈份,成珑是他们的大师哥。

“几个人?”

福伯说着站起身来。

“现在是两个,待会可能还会来一个。”

成珑连忙伸手去扶,却被福伯用力挡了开。

“不用,我还没老到需要人扶的地步。

今天你来了,我说什么也得亲自下厨给你整两个菜才行,你走之前得陪我喝一杯。”

福伯精神看起来比先前好了许多。

成珑陪着笑说:“福伯,你能亲自下厨我自然是高兴,不过......今晚怕是不能陪你喝酒了。”

说着瞟了李杰一眼,

“这位小兄弟是杰仔,有名的好酒量,香江圈子里面还没有人能喝过他呢。”

“哦?”

福伯仔细打量了一下萧杰,眯着眼睛问,

“之前把春仔和剑仔喝进医院的就是你吧?”

李杰马上笑道:“福伯,这事你都知道呀?

不过,那可真怪不到我头上。

尤其是晓春,是他非要和我拼酒的,我能怎么办?”

“行。

就冲你能把那两小兔崽子喝进医院,今天我就得多加两个菜才行。”

福伯满意地点了下头,跟着向成珑讲道,

“前厅已经没地了,我也怕你出现在那里会影响我生意。

去后巷吧,我让宾仔给你搬张桌子过去。”

“福伯,后巷可是vip位呀,那我就多谢你了。”

成珑笑哈哈地说。

“你这张嘴呀。”

福伯指着成珑的鼻子笑了笑,跟着净手换上厨师服,开始亲烧菜。

李杰和成珑则被跑堂的阿宾给带到了后巷,临时搬了张桌子,还加了盏灯。

虽然这里是后巷,但是收拾的非常干净。

相对于吵闹的前厅,这里非常的干净,适合说话聊天。

菜很快就上来了。

一份炒蟹、一份叉烧、一份龙虾、一份乳鸽,全都是店里的特色菜。

“珑哥,这坛是福伯藏了三十年的老酒,说是请你和你朋友喝。”

阿宾换了坛十斤装的老酒过来。

酒是福伯自己酿的,平时连自己都舍不得喝,开封之后酒香四溢。

光是闻闻酒香,就比那些吹出来的红酒好了不知道多少倍。

“阿宾,替我谢谢福伯。”

成珑感激地说。

阿宾讲道:“珑哥,话我肯定会替你带到的,可福伯说了,他这里什么也不缺,让你以后别再给他往这里送东西了。”

成珑笑了笑没有说什么。

福伯说他的,成珑送自己的,各是各心意。

李杰和成珑喝酒用的不是杯子,而是老酒碗,酒色淡黄、略稠、喝下去口齿留香、肚子里暖洋洋的十分舒服。

大口吃肉、大碗喝酒,颇有梁山好汉的味道。

等布莱特赶来时,李杰和成珑已经一人喝了三碗酒、各吃一只乳鸽。

“珑,你怎么找了这么一家小店?

实在是太脏了,做出来的东西能吃吗?”

布莱特一出现就各种嫌弃,跟着向李杰讲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