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五月二十日 星期日

博斯独自坐在沙发上,一边思索案子,一边扫视着房间。他的目光最后落在前方茶几上。摊开的纸牌。单人纸牌游戏。他看见四张a都在上面。他拿起那堆剩余的纸牌翻看,一次翻三张,他看到黑桃2、黑桃3以及红心2。看来梅多斯当初停下并非因为该局已无路可走,而是在玩牌期间被人打断。

博斯坐不住了,他低头看绿色玻璃烟灰缸,里面的烟蒂都是无滤嘴骆驼牌香烟。这是梅多斯抽的,还是凶手抽的?他起身在房内踱步,空气中那股淡淡的尿味又朝他袭来。他走回卧室,打开六斗橱的抽屉,再次检查里面的衣物,没发现什么异常。他走到窗边,眺望街道对面,那是另一栋公寓楼的背面。街上有一名男子正推着超市购物车,拿着根棍子在垃圾桶里拨来拨去,推车内堆着半车的易拉罐。博斯离开窗边,坐在床上,将头往后靠在墙上,那里的白漆如今已呈现暗淡的灰色,他感觉墙壁十分冰凉。

他对着空气说:“给我些提示吧!”

博斯认为梅多斯在玩牌时遭人打断且丧命于此,然后尸体被扔到水库那儿。但是为什么?为何不干脆将他留在此地?博斯又将头往后靠在墙上,环视房间里的一切。就在此时,他注意到墙上有一根钉子,大约在六斗橱上方一米处。钉子和墙面在许久之前一起被漆成白色,难怪他之前没注意到。他起身查看橱柜后方,在橱柜与墙之间七八厘米缝隙处瞥见一个掉落的相框。他用肩膀顶着橱柜,将它推离墙壁,拿起相框。他往后退,坐在床沿细看那张照片。相框的玻璃碎裂,可能是掉落在地面上的缘故,玻璃裂开导致那张十寸的黑白照片稍显模糊,由于年代久远,照片的周围已泛黄褪色。这张照片是二十多年前拍摄的,博斯之所以知道,是因为在玻璃片的两条裂缝之间,他看到自己年轻的脸庞对着镜头露出笑容。

博斯翻过相框,小心翼翼地将固定住背板垫的小插销拨开。他抽出泛黄的照片时,玻璃终于撑不住了,掉落下来碎了一地。他移开双脚避免踩到玻璃,但并未起身。他凝视着照片,照片正面或背面都没有注明拍摄时间或地点,但他知道肯定是在一九六九年年末或一九七〇年年初,因为照片中有些人在那之后丧生了。

照片中共有七个人,全部都是越战“地鼠”,他们光着膀子,骄傲地展现古铜肤色和身上的文身。每个人脖子上挂着的身份牌都用胶带缠住了,以免在地道爬行时发出碰撞的声响。当时他们肯定在古芝区的e地段,但博斯不记得是在哪个村了。士兵们在战壕里分列在地道入口两侧,那个洞口并不比梅多斯尸体被发现的那个排水管口大。博斯望着照片中的自己,觉得那笑容有点傻,接着想到,在相机拍下那一刻之后,发生了多少事情啊!然后,他看着照片中的梅多斯——他带着淡淡的微笑,眼神空洞。其他人总是说,梅多斯就算待在一个小房间内,眼神也是那般疏离遥远。

博斯低头看着脚边的碎玻璃,发现了一张粉红色纸片,大约有棒球明星卡片那么大。他捏着纸片边缘拿起来细看,是市区一家当铺的收据,上面写的顾客姓名是威廉·费尔斯,典当物品是一只金镶玉的古董手镯,典当日期在六个星期前,费尔斯当了那条手镯后拿到八百美元。博斯从口袋里拿出证物袋,将纸片放入,然后起身。

由于路上开往道奇球场的车流量很大,博斯花了一小时才驶抵市区,他利用这段时间思索在梅多斯公寓所见的一切。房间确实被人搜过,埃德加说得没错,对方来去匆匆,从裤子口袋都被翻出的样子即可得知。但那个人至少可以把抽屉正确放回,也不至于遗漏相框和藏在照片后面的当铺收据。为什么那么匆忙?他推断是因为当时梅多斯在公寓内已经断气,必须赶快处理尸体。

博斯在百老汇出口下了高速公路,然后往南穿过时代广场,来到位于布拉德伯里大楼的当铺。周末的洛杉矶市区通常如墓园般静谧,他也不指望“快乐哈克”当铺会开门营业,只是好奇,想先看看这个地方,之后再到勤务指挥中心。他开过当铺时,见门外一名男子手拿喷罐,在木板上喷出黑色的“open”字样,板子立在当铺临街橱窗的位置。博斯见板子下方脏兮兮的人行道上碎玻璃散落一地,把车停到了路边。待他走到门口时,喷漆的男子已进入店内。他穿过一道电子眼的光束,安装在悬挂于天花板上的各种乐器之间的某处的电铃响了起来。

店内后方男子喊着:“周末不营业。”他站在玻璃柜台上一部镀铬的收款机后面。

“你刚才喷的广告牌上可不是这么说的。”

“没错,但那是明天用的。如果用一大堆纸板盖住橱窗,别人还以为我关门大吉了。我可没关门,照常营业,只不过周末休息罢了,我打算将那板子摆个几天。我喷上‘open’,人家才知道我在营业,你知道吧?明天才营业。”

“你是老板吗?”博斯边说边抽出证件,亮了一下警徽,“耽误你几分钟。”

“哎呀,原来是警察啊。怎么不早说?我等你一整天了。”

博斯困惑地环视四周,然后明白了。

“你指的是橱窗吗?我不是来处理这件事的。”

“你这话什么意思?巡逻的警察要我等负责案子的警察来,我一大早五点钟就在这儿等了。”

博斯环视店铺,里面堆满了当铺常见的铜管乐器、没用的电子产品、珠宝和收藏品。“事情是这样的,呃……请问怎么称呼你?”

“奥比纳。奥斯卡·奥比纳,我在洛杉矶和卡尔弗城有两家店。”

“奥比纳先生,通常警探不会在周末处理这种破坏事件,可能连平时也不会管。”

“什么破坏事件?这可是破门而入的重大抢劫案啊!”

“你的意思是有人非法闯入?抢了哪些东西?”

奥比纳指了指收款机两旁的两个玻璃展示柜,柜台的顶层玻璃被砸得粉碎。博斯走近一瞧,看见小件珠宝、看似廉价的耳环和戒指与玻璃碎片混在一起,还有一些天鹅绒珠宝座、镜面展示盘与木制戒指托,原本摆放在上面的珠宝全部不翼而飞。他环视四周,店内并无其他损坏。

“奥比纳先生,我可以打电话给值班警员,看看今天能否派人前来处理,什么时候能到。不过这并非我此行的目的。”

博斯掏出那只装着当铺收据的透明塑料证物袋,举起来给奥比纳看。

“麻烦你把这只手镯拿给我看看。”他说这话时,忽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当铺老板是个圆滚滚的小胖子,棕色皮肤黑色头发,用一副难以置信的神情望着博斯,两条浓密的眉毛皱在一起。

“您不准备处理我的案子吗?”

“不,先生,我在调查一桩命案。您能不能让我看看这张收据上典当的手镯?之后我会打电话到警局,问问他们今天能否派人来调查这件非法闯入案。谢谢您的合作。”

“哎哟!你们这些人!我什么时候不合作啦?我每星期都寄出清单,甚至还帮警察拍摄典当物的照片。我只要求你们派个人来调查抢劫案,结果竟然来了一个调查命案的警察,我从早上五点就开始在这儿等了。”

“电话借我,我请他们派人过来。”

其中一个损毁的柜台后面的墙上有一个壁挂式电话,奥比纳拿起听筒交给博斯。博斯请店主拨了一个电话号码,在他与洛杉矶总局帕克中心的值班刑警交谈时,店主在记录本上查询了那张收据。值班刑警是位女警,博斯知道她在重案组的职业生涯中从未参与过实际调查行动。她问了博斯的近况后表示已将当铺抢劫案交给当地警局,但她知道今天不会有警探前去处理此案,当地警局归市中心分局管。尽管如此,博斯仍绕过柜台拨了分局电话,无人应答;当电话继续响着无人接听时,博斯开始在那儿自言自语起来。

“你好,我是好莱坞分局的哈里·博斯警探,想查查百老汇大道上‘快乐哈克’当铺抢劫案的最新情况……他就在店里。你知道什么时候能来吗?嗯,嗯……对,奥比纳,o-b-i-n-n-a。”

他回头看了看当铺老板,奥比纳点头表示拼法正确。

“对,他就在这儿等……好……我会转告他,谢谢。”

他挂上电话。奥比纳看着他,浓密的眉毛拱起。

“奥比纳先生,今天他们很忙,”博斯说,“警探都出门办案了,但他们会过来一趟,应该再过不久就到了。我已转告值班警员您的大名,让他们尽快赶来。现在可以让我看看那只手镯了吧。”

“恐怕办不到。”

博斯从外套口袋里拿出一包香烟,抽出一支。他已经猜到是怎么回事了。

“你要的手镯已经不在了,”当铺老板说,“我在记录本上查过,我之前将那只手镯摆在这柜子内,因为它极为精致,对我而言相当宝贵。这会儿手镯不见了,我看咱们俩都是抢劫案受害者,您说是吧?”

奥比纳露出微笑,有人与他共同分担不幸,他显然很开心。博斯低头看展示柜底部那片碎玻璃,点点头,说:“没错。”

“警探,您晚来了一天,真是可惜。”

“你刚才说只有这两个柜台被抢是吧?”

“没错,敲破玻璃拿了东西就闪人,动作迅速。”

“时间是?”

“警方今天凌晨四点半打电话通知我,警报器就是在那时响起的,我立刻赶来。玻璃窗被打破触发了警报,警察先来的,他们没发现任何人,直到我过来才离去。然后我开始等其他警探来处理,他们这会儿还没来,我得等他们前来调查之后才能清理这些碎玻璃。”

博斯思索着时间顺序,先是有人丢弃了尸体,之后,凌晨四点有人匿名打电话报警;而这家当铺大约在同一时间遭抢,死者当初典当的手镯被抢匪拿走。他告诉自己,这绝非巧合。

“您刚才提到照片,您有典当物品的清单和照片是吗?”

“没错,洛杉矶警局要求我这么做,我将清单交给警局负责的警探。这是法律规定,我也全力配合。”

奥比纳努努嘴,皱着眉头忧伤地望着破碎的展示柜。

博斯说:“那照片呢?”

“对,还有照片,管当铺的警探让我拍摄店内最珍贵的典当物品,因为这有助于他们辨认赃物。这并不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但我对他们说,没问题,我绝对全力配合。我买了拍立得,并且保留照片,他们可以随时来查看比对。但他们从没来过,根本是随便说说罢了。”

“您有这只手镯的照片吗?”

奥比纳思索这个问题时眉毛再次拱起。

“应该有。”他说,然后经由柜台后方的黑色幕布进入走廊。片刻后,他拿着一个鞋盒回来了,盒内装满了拍立得照片,每张照片上都用回形针别着一个黄色小字条。他在一大堆照片中翻找着,偶尔抽出其中一张,扬起眉毛,然后又将它放回原处,最后,他终于找到了那张照片。

“在这儿。就是这个。”

博斯接过照片细看。

“古董金镶玉手镯,非常精致,”奥比纳说,“我记得它,绝对的上等货,难怪那该死的浑蛋抢匪将它拿走。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墨西哥造的……我给了对方八百美元,通常我并不会为一件珠宝支付如此高昂的典当价格。我记得以前有一个大个子拿美国职业橄榄球大联盟的冠军戒指来典当,一九八三年那届,很棒的戒指,我付了他一千美元,他并未赎回戒指。”

他举起左手展示那只特大号的金戒指,戒指在他短短的手指上显得更大了。

博斯问:“来典当这个手镯的男子呢,你也记得他吗?”

奥比纳表情困惑。博斯见他拱起的眉毛有如两条毛毛虫在朝彼此进攻。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张梅多斯的拍立得照片,递给奥比纳。当铺老板盯着照片看了半天。

片刻后他说:“这人已经死了。”那两条毛毛虫似乎吓得发抖,“看样子已经死了。”

“这不用你说我也知道,”博斯说,“我想问的是,来典当手镯的人是不是他?”

奥比纳将照片还给博斯,说:“我想应该是。”

“他在典当手镯之前或之后,有没有典当过其他东西?”

“没有。如果有,我会认得他,我想应该没有。”

“我得拿走这张照片,”博斯边说边拿起那个手镯的拍立得照片,“如果您需要取回这张照片,请打电话与我联系。”

他将名片放在收款机上。名片是很廉价的那种,姓名和电话号码都是手写的。博斯从一排班卓琴下方经过,走向前门,看了看手表。他转过身,看到奥比纳正继续翻看盒内的拍立得照片。

“奥比纳先生,警局的值班警员要我转告你,假如警探在半小时内还没到,就请你先回家,他们明天早上会过来。”

奥比纳看着他,不发一语,额头上的两条毛毛虫再次朝彼此进攻。博斯抬头,挂在头顶上方的是一把萨克斯管,擦得锃亮的黄铜弯管映着他的身影,那是一把次中音萨克斯管。然后他转身踏出门,前往勤务指挥中心拿录音带。

勤务中心位于市政厅地下室。一台台巨大的开盘式录音机不停地转动着,永不止息地记录下整座城市的呼喊。那通报案电话的接线员是一位黑人女性,打电话报案的是个白人男性,听起来像个孩子。

“911报警中心,您想报案吗?”

“呃……呃……”

“您是否需要帮忙?有什么情况?”

“呃……是的,我要报案,排水管里有个死人。”

“您说您发现有人死亡是吗?”

“对,没错。”

“先生,您说的排水管是?”

“他在水坝那儿的排水管里。”

“哪个水坝?”

“呃……就是水库那儿嘛,在好莱坞标志那里。”

“先生,是穆赫兰水坝吗?在好莱坞山上?”

“对,就是那儿,你说对了,穆赫兰水坝,我就是想不起那个名字。”

“尸体在哪儿?”

“那儿有个老旧的大管子,你知道的,平常会有人在里面睡觉,死者就在排水管里。”

“您认识死者吗?”

“不,我怎么可能认识他啊!”

“他在睡觉吗?”

“才不是,”那少年紧张地笑着,“他死了。”

“你确定?”

“我确定,我只是打电话来通知你们,假如你们不想——”

“先生,请问您的名字是?”

“什么意思?你要我的名字做什么?我只是碰巧看见而已,我什么都没做。”

“我怎么知道您不是报假案?”

“你们去查看排水管就知道了,我不知道还能说些什么,我的名字和这件事有什么关系?”

“先生,我们要做记录,您能把名字告诉我吗?”

“呃……不行。”

“先生,您能不能待在那儿等警方过去?”

“不,我已经离开那地方了,我在——”

“先生,我知道,我这儿的电脑显示您目前在好莱坞大道附近戈尔路的公用电话亭。您能否等待警方抵达?”

“你怎么知道——算了,我得走了。你们去查就是了。那人就在那儿,而且已经断气了。”

“先生,我们真的希望——”

通话中断。博斯将录音带放入口袋,沿着来时的路走出勤务中心。

哈里·博斯已经有十个月没来过总局帕克中心的三楼了,之前他在重案组任职将近十年,但被调到好莱坞分局之后,就没回来过。他收到调动通知的当天,他的办公桌就被督察室的刘易斯和克拉克两个蠢材清理一空。他们将他的私人物品丢在好莱坞分局命案组的办公桌上,然后打电话到他家,留言告诉他东西在哪儿。十个月之后,他再次回到这被视为神圣之地的总局精英小组,他庆幸今天是星期日,不会遇见旧日同事,免得尴尬。

三二一室周末没人上班,只有一名看守警员。博斯不认识那人,他指着办公室后方说:“我是博斯,好莱坞分局警探,我要使用电脑。”

看守警员是个年轻人,还留着海军陆战队时期的小平头,桌上摊着一本枪支目录。他转头望向办公室后方靠墙摆放的电脑,仿佛要确定它们仍在那儿,然后回头看了看博斯。

他说:“应该使用你们自家分局的电脑吧。”

博斯从他身边走过,说:“我没时间回好莱坞,二十分钟后还得赶去拿解剖报告。”他说了谎。

“博斯,我听别人提起过你,你还上过电视节目。你以前在这层楼工作嘛,不过那都是八百年前的事了。”

最后那句话如烟雾般悬在空中,博斯告诉自己别在意。他往后走向电脑那边,不禁瞟了一眼以前坐的办公桌,不知现在是谁在用。桌面凌乱,名片架上的名片边缘没有磨损,是崭新的。博斯转身看着那名值班警员,对方仍在观察他。

“你平常上班坐这张桌子吗?”

那小子微笑着点点头。

“小子,这是你应得的,你很适合这地方。看看你那发型,那傻笑,你前途无量啊。”

“你以为你是谁?就因为当初想逞英雄单枪匹马查案子才被踢出这儿……算了,去你妈的,博斯,你已经是过去时了。”

博斯随手把办公桌旁的转椅拖了出来,推到靠墙处放着ibm电脑的大桌子前。他启动电脑,片刻后屏幕上出现了琥珀色的字:命案信息自动追踪管理系统——hitman。

看到这几个字,博斯微笑起来,几乎每个分队、小组甚至电脑文件系统都以首字母缩写命名,给人以精明强干的印象。对公众而言,缩略词意味着警局为解决问题所付出的行动与大量人力,类似的例子有hitman——杀手、cobra——眼镜蛇、crash——猛击、badcats——狂猫、dare——挑战,总共有几百个。博斯觉得帕克中心肯定有人整天忙着想这些东西。电脑系统用缩略词,甚至一些方案也有缩略词。如果哪个部门没有缩略词,那里的人在警局一定没什么地位。

博斯一进入hitman系统,屏幕上就跳出了案件查询窗口,他在空格内填入数据,接着输入三个搜索关键词:“穆赫兰水坝”“吸毒过量”“伪造现场”。然后他按下执行键。半分钟后,屏幕上显示出储存在电脑里的近十年来的八千件命案,其中只有六起相关案件。博斯一一调阅了这六起案件的记录,前三起是发生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的未侦破命案,有三名年轻女子被杀,尸体都是在穆赫兰水坝发现的,均是被勒死的。博斯迅速浏览了案情,然后继续看其他案件,第四起是五年前的水库浮尸案,死者并非溺水死亡,但真正的死因无法确定。其余两件案子都是吸毒过量致死,一件发生在水库公园举行的一场野餐期间。博斯认为案情并无可疑之处,于是继续往下看。最后一起是十四个月前的水管内弃尸案,经调查,死亡原因是吸食了过量的黑焦油海洛因,导致心跳停止。

“据了解,死者生前常去水坝一带并在排水管内过夜,”电脑上显示的信息这么说,“无其他查询结果。”

克劳利早上打电话叫醒博斯时提到的正是此案。博斯按了下键盘,打印最后一桩命案的记录,不过他心里清楚此案和他正在追查的案子关联不大。他退出系统并关闭电脑,然后坐着思索片刻。博斯没有起身,坐在转椅上滑到另一台电脑前,打开电源并输入密码。他从口袋里拿出拍立得照片,边看手镯边输入外观说明,在失窃物品档案中搜索。光是输入外观说明就是一门大学问,他必须猜测当初输入说明的警员可能会使用的描述字眼,因为发生抢劫案或盗窃案时,遗失的大量珠宝首饰的特征都是由其他警员输入的。他输入手镯的简要说明:“镶有海豚形玉饰,古董金手镯”,然后按下搜索键,三十秒后电脑显示未找到任何与之相符的结果。他重新输入说明:“金镶玉手镯”,然后按下搜索键。这次共有四百三十六个搜索结果,太多了,他必须缩小范围。他又输入:“镶有鱼形玉饰,金手镯”,然后按下搜索键。共有六条记录,这还差不多。

电脑显示有四份案件报告和两份警局公告提到了镶有鱼形玉饰的金手镯。这个失窃物品检索系统是一九八三年创建的。博斯对于警局广泛复制数据的情况相当了解,因此很清楚这六条搜索结果很可能出自同一案件或同一条报案记录。他在电脑上调出这些报告的详细内容,发现猜测正确。这些记录说的都是九月发生在市区第六大道和希尔街附近的一桩盗窃案。受害者是住在银湖区的一位七十六岁的女士,名叫海莉耶·比彻姆。博斯试着在脑海里勾勒出该区的位置,但想不起那儿有什么建筑或商家了,电脑上并没有详细的案情介绍,他得翻阅卷宗找出案件档案。不过电脑上倒是有那只金镶玉手镯的大略描述,还提到了比彻姆女士被偷的其他珠宝。问题是电脑上的描述太过笼统,无法判断比彻姆女士遗失的手镯是否就是梅多斯典当的手镯。电脑记录上还提供了几个相关案件记录的编号,博斯掏出笔记本一一记下,看来比彻姆女士遭窃的物品似乎不寻常地引出了一连串案件记录。

接着他又调出那两份局内公告。两份公告皆由联邦调查局发布,第一份的发布时间是在比彻姆遭窃的两星期后。三个月后,比彻姆失窃的珠宝仍没有消息,于是联邦调查局发布了第二份公告。博斯记下公告编号后关闭电脑,他走到办公室另一头的抢劫-商业盗窃小组办公区,沿后墙摆放的钢制档案架上有几十个黑色档案夹,收录了历年来的公告和协查通知。博斯取下标着“九月”的档案夹,开始翻阅搜寻。他很快发现夹子里的公告并未按时间顺序排列,而且也不全是九月发布的。事实上,要想找到那份通告,他可能得翻阅比彻姆遭窃后十个月的全部资料。他从架子上取下一大堆活页夹抱在怀里,然后坐到盗窃组的桌前。过了一会儿,他察觉到有人站在桌子对面。

“你想干吗?”他没抬头就问。

“我想干吗?”值班警探说,“我想知道你他妈的在搞什么鬼,这儿已经不是你的地盘了。你不能就这样大摇大摆地走进来,好像你还是这儿的头儿似的。给我把档案夹放回去,妈的,如果你要查数据,明天过来申请,而且别再说什么解剖的屁话了,你已经在这儿待了半小时了。”

博斯抬头盯着他,他猜这家伙只有二十八九岁,比当年自己进入重案组时还要年轻。要么现在选人的标准降低了,要么重案组已不是当年的重案组了,博斯知道事实上两者都有。他低头继续看文件。

那名警探咆哮道:“我在跟你说话呢,浑蛋!”

博斯在桌下抬起一只脚,猛地踢向对面那把椅子。椅子顺势往后滑动,椅背正好打中值班警探的胯部,对方痛得弯腰呻吟,抓住椅子支撑身体。博斯知道这下自己的名声要传开了——哈里·博斯:独行侠、好斗者、杀手。他暗想,来呀,小子,反击呀。但年轻警探压住了怒气与羞辱,只是瞪着博斯。他是那种会拔枪但不一定敢扣扳机的警察。博斯知道这小子会走开的。

小警察摇摇头,摆了一下手,好像在说“真是够了”,朝值班桌走去。

博斯对着他的后背说:“去啊,小子,写报告告发我啊。”

那小子低声回应:“去你妈的。”

博斯知道自己不用担心,没有第三者在场或录音证据,督察室根本不会管警察告发警察的事。警局并不愿意处理警察各执一词的案子,他们很清楚一个人的话不能证明什么,因此督察室办案通常是两人一组行动。

过了一小时,抽完七支烟后,博斯终于找到那份资料。同一只金镶玉手镯的另一张照片夹在一份长达五十页的报告中,报告内容是位于第六大道和希尔街的西部国家银行盗窃案的案情描述和被盗物品的照片。此刻博斯搞清楚方位了,还记起银行大楼被烟熏黑的墙面玻璃,他从未进入过那家银行。银行盗窃,怎么会有珠宝被盗?这有点说不通。他仔细查看了清单,一长串的失窃物品几乎全是珠宝。歹徒闯入银行作案,时间仓促,很难抢走如此多的珠宝。光是海莉耶·比彻姆一个人就丢了八枚古董戒指、四条项链和四只耳环。此外,所有东西都被列为失窃物品,而非抢劫。他翻阅协查通知部分,想看看案情介绍,但并未找到,上面只有联邦调查局一位联络人的名字:调查专员e.d.威什。

博斯注意到,协查通知上犯罪时间一栏标示出三天,盗窃案发生在九月第一个星期的连续三天内。那是劳动节的周末假期,市区的银行都休息三天,肯定是银行的保险柜被偷。是挖地道进去的吗?博斯一边思考,一边靠向椅背。为什么他毫无印象?此类案件通常会在媒体上连续报道,而且警局内部可能会谈论更久。随后他想起,劳动节假期他人在墨西哥,而且连续待了三个星期,银行盗窃案发生时,他正因洋娃娃杀手一案被停职一个月。他身体前倾,拿起电话拨号。

“《洛杉矶时报》,我是布雷莫。”

“我是博斯,看来你还是老样子,星期天也得加班?”

“下午两点到晚上十点,没商量。有什么事吗?自从上次,呃……那个洋娃娃杀手案之后就没你消息了,你在好莱坞分局还习惯吗?”

“还好,暂时待一阵子应该没问题。”他低声说道,以防值班警探偷听到谈话内容。

布雷莫说:“是吧,对了,听说你今天早上到水坝那儿处理弃尸案。”

乔·布雷莫负责《洛杉矶时报》警讯版已经很久了,比很多警察入行的时间都长,包括博斯。他对警局无所不知,而且只要打个电话就能获得他想要的消息。一年前他打电话给博斯,让他谈谈对自己被停职停薪二十二天一事的看法,布雷莫甚至比博斯还早一步得知此事。通常洛杉矶警局讨厌《洛杉矶时报》,而《洛杉矶时报》对警局也时有批评,布雷莫却能泰然处于两者之间,许多警察——包括博斯——都信任他。

“没错,是我的案子,”博斯说,“目前还看不出头绪。我得先请你帮个忙。假如事实真如我所想,那么你肯定不想错过内部消息。”

博斯知道并不需要丢出钓饵,但他希望布雷莫明白,案情可能会有重大影响。

布雷莫问:“需要我做什么?”

“你知道,去年多亏督察室,劳动节假期我放了长假,不在洛杉矶,所以错过了一个案子,但是——”

“挖地道那件案子吗?你该不会是想问这个吧?就在市中心,大批珠宝遭窃,还有可转让债券、股票,甚至是毒品?”

博斯听见他提到此案时音调一下子抬高了,看来博斯猜对了,的确是挖地道进去的,而且看样子是个大新闻。布雷莫都如此关注,肯定是桩大案。奇怪的是,他十月结束假期回来后并未听到一点消息。

“没错,就是那案子,”他说,“当时我不在,所以错过了,抓到嫌疑犯了吗?”

“没有,还没破案。据我所知,是联邦调查局在负责这案子。”

“我打算今晚去报社看看案子的剪报资料,方便吗?”

“我帮你复印。你什么时候过来?”

“我晚一点过去。”

“看来这案子和早上的弃尸案有关?”

“目前看是这样,或许吧,很难说。而且这是联邦调查局的案子,我打算明天去找他们,所以今晚得先看一下剪报。”

“我等你。”

博斯挂上电话后,低头看着联邦调查局通告里的那张手镯的照片。毫无疑问这正是梅多斯典当的手镯,也就是奥比纳照片上拍的那只。照片上的手镯戴在一位女士满是老年斑的手腕上,三条雕刻的小鱼在波浪形镯子上游着。博斯猜测那就是海莉耶·比彻姆女士的手,当时可能是作为保险存证拍的。他抬头看值班警探,对方仍在翻阅枪支目录。他模仿杰克·尼科尔森sup[5]/sup在某影片中的做法,大声咳嗽了一下,同时从活页夹内撕下那页协查通知。小警探抬头看了博斯一眼,然后又低头继续研究枪支弹药。

博斯把协查通知折好放入口袋时,传呼机正好响起。他拿起电话拨通了好莱坞分局的号码,心想局里可能通知他去处理另一具尸体,接起电话的是值班警长亚特·克罗克特。美国历史上有一位开拓者、民族英雄——戴维·克罗克特,因此大家习惯叫他戴维。

他说:“博斯,你还在现场吗?”

“我在洛杉矶总局帕克中心查点资料。”

“好,看来你离法医办公室不远。那儿有个叫萨凯的法医鉴定人员打电话来,说要见你。”

“见我?”

“他要我转告你事情有变化,他们今天解剖你负责的案子。事实上,他们现在正在进行解剖。”

博斯五分钟后抵达南加州大学县立医学中心,花了十五分钟找到停车位。法医办公室位于一栋经历一九八七年加利福尼亚大地震而结构受损、无法使用的大楼后方。法医部是一栋两层高的黄色组合式建筑,毫无风格或生命力可言。博斯穿过供活人进入的玻璃门来到前厅时,与县警局的一位警探擦身而过,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博斯参与侦办“夜袭者”案,曾与那人共事过。

博斯笑着打招呼:“嘿,伯尼!”

“去你的,博斯,”伯尼说,“你以为我们这些人的案子就不重要吗?”

博斯停下脚步,看着伯尼走向停车场。然后他往前右转,走过政府机关常见的绿色走廊,穿过两道双开门——那气味扑面而来,越靠近越令人难以忍受。那是死亡和工业消毒剂的味道,死亡的气息占了上风。博斯踏入铺有黄色瓷砖的准备室,见拉里·萨凯在里面,正忙着往医院无菌服上套一次性围裙,他已戴上口罩并穿好鞋套。博斯从不锈钢柜台上的纸箱内拿出一套同样的装备,开始穿戴。

“伯尼·斯洛特怎么回事?”博斯问,“什么事惹火他了?”

“还不是因为你,”萨凯回答时并未抬头看他,“他昨天早上接到电话出去办案,有个十六岁的小子枪杀了自己的好友,在兰卡斯特那儿。看样子是意外走火,但还得等我们做完弹道分析和火药测试才能有结论。伯尼想早点结案。我通知他今天稍晚的时候会处理这个案子,所以他来了一趟。问题是我们今天根本没时间处理他的案子,因为萨拉查莫名其妙地坚持要先处理你的案子,谁知道他发什么神经。我把尸体送来后,他看了一下就决定今天处理;我告诉他这样就得延后别人案子,他说那就把伯尼的案子延后,但我没来得及打电话通知他今天别来。他白跑一趟,当然气炸了。你知道他住在钻石岗那边,大老远赶过来的。”

博斯戴上口罩,穿好围裙和鞋套,随萨凯走下瓷砖廊道,来到解剖室。他说:“那他应该朝萨拉查发火才是。”

萨凯没回答。他们走向第一张解剖台,比利·梅多斯赤身躺在上面,脖子撑在一块木头上。解剖室内共有六张不锈钢解剖台,上面各躺着一具尸体,每张解剖台边缘都有沟槽,桌角处有排水孔。热苏斯·萨拉查法医背对哈里·博斯和拉里·萨凯,倾身靠近梅多斯的胸膛。

“午安,哈里,等你好久了,”萨拉查说,但并未抬头,“拉里,帮我把这个做一下切片。”

萨拉查直起腰并转身,他戴着橡胶手套,手里拿着一团小肉块和粉红色肌肉组织,然后将它放入一个像蛋糕烤盘似的钢盘内,交给萨凯。“给我做几个垂直切片,沿着伤口做一个,然后在旁边做两个来比较。”

萨凯拿着钢盘离开,前往分析室。博斯见那块肉是从梅多斯的胸膛、左乳头上方两三厘米处切下来的。

博斯问:“有什么发现?”

“还不确定,有待观察。哈里,问题是你有什么发现?现场勘查人员告诉我,你要求今天立即进行解剖,为什么?”

“我跟他说今天安排,只是希望最快明天能进行解剖。”

“没错,他告诉我了,但我有点好奇,哈里,我这人最喜欢悬案了。告诉我,你为什么认为这案子不对劲?”

“只是当时有些细节说不通,”博斯说,“现在有更多细节了。就我掌握的资料来看,应该是谋杀。”

“哪些细节?”

博斯拿出笔记本,边翻边说。他列出了在命案现场注意到的一些异常:断了的手指、排水管内并无明显痕迹,以及衬衫被掀起蒙住头部。

“他的口袋里有一套吸毒器具,我们也在水管内找到‘炉子’,但看起来就是不对劲,很像是伪装的命案现场。我认为致死原因是他手臂上那一剂,因为手臂上的其他疤痕都是旧的针孔,他已经多年没注射了。”

“你说得没错,除了手臂上那个新的针孔,只有腹股沟处有新针孔,在大腿内侧,想极力隐瞒毒瘾的人通常会在那里注射。但话说回来,这也可能是他复吸后第一次在手臂上注射。还有什么线索?”

“他生前抽烟,我很确定,但我们并未在他身上找到烟盒。”

“说不定在尸体被发现之前,烟已被其他人捡走?”

“有可能,但为什么只拿走香烟,不拿吸毒器具呢?还有他的公寓也被人翻过。”

“可能是认识他的人,去搜他藏在屋里的毒品。”

“也有可能。”博斯把笔记本往后翻了几页,“过滤用的棉花上有棕色结晶体。我看多了焦油状海洛因,知道它会让棉花呈深棕色,有时甚至是黑色。他手臂上打的东西看来是上等货,有可能是进口货。这和他的经济状况不符,那是有钱人的玩意。”

萨拉查思索片刻后说:“哈里,这都只是你的猜测罢了。”

“还有最后一点——我刚开始查这条线索——他曾参与过一桩抢劫案。”

博斯向他叙述了手镯的有关情况,包括在银行保险柜遭窃,然后又在当铺被盗走的经过。虽然萨拉查只负责为案件提供法医检验,但博斯信得过他,而且有时向他透露一些细节对案情有帮助。他们俩在一九七四年相识,当时博斯还是个巡警,萨拉查则刚当上法医助理。那一年,在市中心南部东五十四街,警方与共生解放军sup[6]/sup发生枪战,博斯奉命看守现场并维持秩序。攻坚战导致一栋房子陷入火海,五人葬身火窟,萨拉查负责在火场余烬中确认是否有第六位死者——遭绑架的报业大亨女继承人帕蒂·赫斯特。他们在现场待了三天,两人打赌赫斯特是否生还,最后萨拉查放弃了,博斯赢了——赫斯特还活着,而且人在他处。

博斯讲完手镯一事后,萨拉查对于梅多斯之死并不神秘的担心似乎也缓和了,一下子兴奋起来。他转身将装满解剖器具的推车推到解剖台前,打开声控录音机,拿起一把解剖刀和一把普通园艺剪刀,说道:“好吧,咱们开始办正事。”

博斯退后几步免得被血溅到,他倚在一张长桌边。桌上有个托盘,里面都是刀子、锯子和解剖刀。他发现托盘侧面的标签上写着:待磨。

萨拉查低头看着梅多斯的尸体,说:“死者是成年白人男性,身高一米七五,体重七十五公斤,身体状况大致符合资料上的四十岁。尸体冰冷,未经防腐处理,全身僵直且背部有深色尸斑。”

博斯看着他做解剖,然后注意到长桌上工具盘旁的一个塑料袋内装着梅多斯的衣物。他将袋子拿过来并打开,尿臊味立即袭入鼻孔,他想起梅多斯的公寓里也有这种味道。他戴上橡胶手套,萨拉查则继续描述尸体状况。

“左手食指骨折明显,却无皮外伤、红肿或淤血。”

博斯回过头去,见萨拉查正用解剖刀的手柄摆弄那根折断的指头,同时对着录音机说话,然后他说到皮肤上的针孔。

“大腿内侧上方以及左手臂内侧有皮下注射型的针眼,手臂上的针眼有血样液体渗出,显然是新伤,没有结痂。另一个伤口在左胸膛上方,也有少量血样液体渗出,而且伤口看上去比皮下注射造成的针眼稍大。”

萨拉查用手遮住录音机扩音器并对博斯说:“我让萨凯做这个胸部伤口的切片了,看样子很有意思。”

博斯点头,之后转身回到长桌旁,摊开梅多斯的衣物。他听见身后的萨拉查在用园艺剪打开死者的胸膛。

博斯翻出死者身上的每个口袋,查看线头。他将袜子翻过来,并且检查裤子与衬衫内衬,但一无所获。他从“待磨”盘内拿出一把解剖刀,割开梅多斯皮带上的缝线,扯开皮带。依然毫无发现。他听见后方的萨拉查说:“脾脏重一百九十克,脾体完好,稍有皱褶,表面呈淡紫色,可见包膜……”

博斯听过几百次这类描述了。法医对着录音机叙述的大部分内容对站在一旁的警探而言通常没多大用处,警探等待的是最后的重点:冰冷的解剖台上的那个人死因是什么?用的什么方法?谁下的毒手?

“胆囊壁很薄,”萨拉查说,“有几毫升绿色胆汁,无胆结石。”

博斯将衣物塞回塑料袋内并封上,然后从第二个塑料袋里倒出梅多斯当时穿的真皮工作鞋,他注意到有红褐色尘土从鞋内散落而出。这再次证明了尸体是被拖入排水管的,鞋跟刮过排水管底部的干泥,将尘土带入鞋内。

萨拉查说:“膀胱黏膜完整,里面只有不到六十毫升淡黄色尿液,生殖器官未见异常。”

博斯闻言转身,萨拉查用手盖住录音孔,说:“开个法医的玩笑,只是想看看你是否专心听着。有一天你可能得为此做证,到时候可得帮我。”

“我觉得不太可能,”博斯说,“他们可不想因为这种事让陪审团烦死。”

萨拉查启动了一把开颅用的小型圆盘电锯,那声音听起来有如牙医用的电钻。博斯转身检查鞋子,那皮鞋用鞋油仔细擦过且保养良好,橡胶鞋跟仅轻微磨损,右脚鞋底的纹路内卡着一颗白色石头。博斯用解剖刀将它挑出,原来是一小块水泥。他想起梅多斯公寓橱柜里的白色粉尘,地毯上的粉尘或卡在鞋底纹路内的小水泥块,说不定就来自西部银行保险库的水泥外墙。但是银行遭窃已过去九个月了,从鞋子细心保养的程度来看,鞋底怎么还会有当时的水泥?应该不太可能。或许这是他在地铁工程工作时弄到鞋底上的——假如他真的从事过那份工作。博斯将小水泥块放入塑料证物袋,装进衣服口袋,口袋里还放着他这一天收集到的其他证物。

萨拉查说:“针对头部与颅骨内部的检验显示,并无外伤或潜在病理问题,也没有先天异常。哈里,现在我要检查那根手指了。”

博斯将鞋子放回塑料袋内,回到解剖台前。此时萨拉查将梅多斯左手的x光片放在墙上打亮的灯箱前。

“看到这些碎片了吗?”他边说边指着x光片上的白色小亮点,在折断的关节处有三块碎片。“假如是旧骨折,这些痕迹经过一段时间后会融入关节内。x光片上看不出愈合迹象,我过去看看。”

他走到尸体旁边,用解剖刀在食指关节上部划了一个t形的开口。然后他将切口处皮肤翻起来,一边用刀拨着粉红色的肉,一边说:“没有……没有……什么都没有。哈里,是死后折断的。你认为可能是我的手下造成的吗?”

“我不知道,”博斯说,“看样子应该不是,萨凯说他和助手很小心,我知道也不是我弄的。为什么皮肤没有外伤?”

“问得好。基于某种原因,手指被折断,外部却无损伤。这个问题我没有答案,但应该不难做到,抓住指头往后硬掰就行。前提是你得有胆这么做,就像这样。”

萨拉查绕过桌子,举起梅多斯的右手,将手指猛地往后一掰。但是他用力不够,未能折断指关节。

“看来比我想象中难,”他说,“或许手指头被某种钝器击中,某种不会在皮肤上留下伤痕的钝器。”

十五分钟后,萨凯拿着载玻片进来时,解剖已结束,萨拉查正在用粗蜡线缝合梅多斯的胸膛,接着他拿起挂在解剖台上方的水管,冲掉尸体上的脏物并弄湿头发。萨凯用绳子将尸体双腿绑紧并把双臂贴着身体绑住,以免它们在不同的尸僵阶段乱动。博斯注意到那绳子绕过梅多斯手臂上的文身,正好勒住了那只老鼠的脖子。

萨拉查用拇指和食指合上了梅多斯的双眼。

“送到冷库去吧,”他对萨凯说,然后转身面对博斯,“咱们看看这些切片。我觉得很奇怪,因为这个伤口比一般海洛因注射器的针眼大,而且位置在胸膛上,这很不寻常。伤口显然是死前造成的——只有轻微出血,但并未形成结痂,应该是在死前很短的时间内发生的,甚至可能在垂死之际。哈里,这说不定就是死因。”

萨拉查将切片拿到解剖室后方长桌上的显微镜前,他选了其中一块放在显微镜载物台上,俯身透过显微镜观察,半分钟后,终于说:“有意思。”

他大致观察完其他切片后,又将第一片放回显微镜载物台上。

“是这样的,我在胸膛上的戳孔位置取下一块两三厘米见方的组织,然后切入胸膛下方近四厘米处。这一张取的是垂直切片,显示伤口的走向。你明白吧?”

博斯点点头。

“很好,这就像将苹果剖开露出虫蚀的轨迹一样。切片上显示出伤口走向以及对肌肉组织造成的压迫和损伤,你来看看。”

博斯弯下腰,透过显微镜的目镜进行观察,切片上有一条笔直的伤口,两三厘米深,穿透皮肤进入肌肉组织,越往下越窄,很像是针尖造成的。肌肉呈粉红色,到了伤口末端变为深棕色。

他问:“这表示什么?”

“这表示,”萨拉查说,“造成伤口的物体由皮肤进入,穿过筋膜——也就是纤维状的脂肪层,然后直接扎进胸肌。你注意到伤口周围的肌肉颜色加深了吗?”

“我看到了。”

“这是因为那儿的肌肉被灼伤了。”

“灼伤?”

“电击枪,”法医说道,“找那种能发射电极飞镖的,被电击枪射中时,电极飞镖会穿透皮肤,深入体内三四厘米。不过眼前这个案例的情况可能是,电极被人手动按入死者胸膛内。”

博斯思索片刻,电击枪根本无从追踪。此时拉里·萨凯回到解剖室,倚着门边的长桌观看。萨拉查从工具推车上拿起三小瓶血液和两小瓶黄色液体,推车上还有一个小钢盘,里面放着一块棕色物体,博斯凭借在解剖室里观察的经验得知,那是肝脏。

“拉里,这是毒物检测样本。”萨拉查说。拉里·萨凯接过东西再次离去。

博斯说:“你说的是酷刑虐待——电击。”

“依我看的确如此,”萨拉查说,“不至于丧命,因为电击强度不够大,但足以令他说出秘密了。使用电击还是相当有用的,许多人这么干过。如果电极由胸口插入,他可能感受到电流直接攻入心脏,整个人动弹不得。他会向对方全盘托出,然后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在他手臂上注射满满一剂致命的海洛因。”

“我们有办法证明吗?”

萨拉查低头看着瓷砖地,隔着口罩用手指挠了挠嘴唇。博斯真想来根烟,他已在解剖室里待了将近两小时了。

“证明这些推断吗?”萨拉查问,“无法从医学角度证明,毒物检测要一个星期才能出结果。咱们姑且假设检测结果显示海洛因过量致死。但如何证明是别人在他手臂上注射了海洛因,而非他自己所为?从医学角度而言无法证明。但是我们至少可以指出,在死亡瞬间或死前不久,死者的身体遭受了电击并造成伤害。他被人用酷刑虐待;而且在死亡后,左手食指受到原因不明的伤害。”

他再次在口罩上抓挠,然后说:“我可以在法庭上做证,说这是杀人案。综合所有医学证据来看,死者是死于他人之手,但目前尚未找出死因,等毒物检测分析完成后再商量吧。”

博斯在笔记本上写下萨拉查刚才说的话,还得把这些话写进案件报告里。

“当然了,”萨拉查说,“要向陪审团证明这是一起谋杀案,又是另一回事了。哈里,你恐怕得找出那只手镯,看看为什么会有人为了它不惜折磨甚至杀害一个人。”

博斯合上笔记本,脱掉一次性外套。

夕阳将天空照得粉红,有如冲浪者的鲜艳泳衣的颜色。博斯在好莱坞高速公路上向北开,朝家的方向驶去,他看着天空,心想那纯粹是美丽的错觉。这片夕阳的确能让人忘记,这鲜亮的色彩其实是烟尘造成的,事实上每一幅漂亮的图片背后都可能有一个丑陋的故事。

太阳如铜球般挂在驾驶座一侧的后视镜里,他把车载收音机调到爵士音乐台,此刻约翰·科川sup[7]/sup正在演奏《灵魂之眼》。他旁边的座位上放着从布雷莫那儿拿到的新闻剪报,装剪报的文件夹被六瓶装亨利牌啤酒压住。博斯在巴勒姆出口下了高速公路,由伍德·威尔森路往上驶入环球影城上方的山丘。他家是一室一厅的木结构悬臂屋,比贝弗利山庄一间车库大不了多少。房子建在山边,由三根钢筋在底部支撑。此处如果地震了,将足以令人胆战心惊,大自然会轻松地拔起那些柱子,让房子像雪橇般翻下山去。不过危险却换来一片美景。博斯站在屋后的门廊朝东北方眺望,能看到伯班克与格伦代尔,还能将帕萨迪纳和阿塔迪纳后方的紫色山峦尽收眼底。山丘上发生火灾时,隐隐攀升的烟雾和橘色烈焰依稀可见。到了深夜,山下高速公路车流声渐渐变得柔和,环球影城的探照灯扫过天空。眺望山谷总能给博斯带来一股力量,一种连他自己都无法解释的感觉。但他知道这是他买下此地且不想离开的原因之一,也是最主要的原因。

八年前,博斯在房价疯涨前买下这座房子,首付款五万美元,之后每月还贷款一千四百美元,这笔钱对他而言不算负担,因为除了还贷款,他的钱只用来买食物、酒和爵士乐唱片。

斯的首付款来自一家制片公司,公司出钱买下了在一部电视系列剧中使用他姓名的权利——故事根据洛杉矶美容院老板连环杀人案改编,由两位二线演员饰演博斯和他的搭档。他的搭档拿了五万美元,提早领了退休金,搬到恩塞纳达。博斯则用那笔钱买了一间不知是否能撑过下次地震的房子,不过这房子令他有君临天下之感。

尽管博斯久居此地的决心从未动摇,但他目前的搭档、兼职房地产经纪人杰里·埃德加告诉他,这座房子目前市价涨了三倍。每当他们聊到房地产话题时(这话题出现频率极高),埃德加总是建议博斯卖了房子赚一笔,再换更大的房子。埃德加无非想从中捞点好处,但博斯根本没有搬家的念头。

他回到山丘上的家时,天已经黑了,他站在后门廊上喝第一瓶啤酒,俯瞰山下的一片灯光。他坐在值班椅上喝第二瓶啤酒,把文件夹放在大腿上。他整天没吃饭,空腹喝酒使酒精很快就发挥作用,他昏昏欲睡却又有些精神亢奋,身体发出需要食物的信号。他起身走进厨房,做了份火鸡肉三明治,又拿了一瓶啤酒回到椅子上。

他吃完三明治,掸去掉落在文件夹上的面包屑并翻开档案。共有四则刊登于《洛杉矶时报》的西部银行盗窃案的报道,他按照发表顺序阅读内容。第一则只是条快讯,刊登在城市新闻的第三版,内容是案发当天报社得到的仅有的消息,当时洛杉矶警局和联邦调查局根本不想和媒体接触,以免让公众知道事发经过。

警方调查银行盗窃案

有关部门称,劳动节假日期间位于市中心的西部国家银行遭窃,损失财物数量不明。

联邦调查局调查专员约翰·鲁克表示,这件案子目前正由联邦调查局与洛杉矶警局联手进行调查。该银行位于希尔街与第六大道交叉口,据悉银行经理在星期二抵达银行时发现保险箱金库已被歹徒洗劫一空。

鲁克说,警方尚未估算损失财物金额,但根据调查部门的消息,歹徒共盗走了价值超过一百万美元的财物,包括银行客户存放在金库的珠宝和其他贵重物品。

鲁克没有透露窃贼是如何进入金库的,但他提到银行警报系统出现了问题,对此他不愿进一步说明。

西部国家银行发言人在星期二当天拒绝对案情发表评论。警方表示目前尚未展开逮捕行动,也没有发现任何嫌犯。

斯在笔记本上写下约翰·鲁克的名字,然后阅读篇幅较长的第二则新闻报道。文章发表在第一篇报道见报之后两天,占了城市新闻头版的上半部分。标题有两行大字,还附了一张照片,照片中一男一女站在金库前,低头看着地面上一个维修孔大小的洞口。他们背后是靠墙摆放的一大片保险箱,大部分柜门开着。这篇报道有布雷莫的署名。

银行盗窃案至少损失了两百万美元的物品

盗贼利用假期周末挖地道进入金库

这篇报道在第一条基础上做了扩展,提供了案情细节。作案者从位于希尔街地下的城市排水管道处开始,挖了长达一百四十米的地道进入银行,并使用爆破装置炸开金库地板。联邦调查局表示,整个假期盗贼可能一直待在金库内,用电钻把保险箱一一钻开。这条从排水管道到银行金库的地道,大约是在案发前七八个星期开始挖的。

博斯在笔记本做了标记,提醒自己询问联邦调查局地道是怎么挖的。大部分银行警报系统会监测声音及地面震动,假如对方使用大型挖掘工具,按理说警报系统应该会响。同样令他纳闷的是,为什么爆破装置没有触发警报?

然后他阅读第三篇报道,文章刊登于第二篇报道发表一天后,并非布雷莫所写,不过仍上了城市新闻的头版。文中描述了盗窃案的失主,几十个人在银行门口排队,想知道自己租用的保险箱是否遭到洗劫。联邦调查局的人陪同他们进入金库,然后一一记下他们的陈述。博斯浏览了一遍文章,发现里面在翻来覆去地说同一件事:人们或气愤或难过,或两者兼有,因为原本以为贵重物品存放在银行保险库比摆在家里安全,谁知道反而因此遭窃。海莉耶·比彻姆的名字也出现在文章结尾处,她从银行出来时接受记者访问,表示损失了毕生收藏的珍宝,那是她与已过世的丈夫哈里一起环游世界时买的。报道说,比彻姆女士用一条蕾丝手帕轻拭眼角的泪水。

“我失去了他在法国给我买的戒指,还有一个墨西哥的金镶玉手镯,”比彻姆女士说,“我不知道这些盗贼是谁,他们夺走了我的回忆!”

真够夸张的,天知道最后那句话是不是记者自己加上的。

档案中的第四篇报道刊登在一星期后,出自布雷莫之手,内容很短,被挤到城市新闻版下方报道河谷区新闻的地方。布雷莫报道说,西部国家银行盗窃案的调查由联邦调查局全权负责,起初洛杉矶警局提供支持,但案情线索越来越少,已经转交给联邦调查局。文中再次转述调查专员鲁克的话,鲁克表示,目前局内探员仍在全力调查此案,但案情并无进展,也没发现任何嫌犯,他还说金库失窃物品至今下落不明。

博斯合上文件夹。这案子太大了,调查局不可能像处理普通银行盗窃案那样草草了事。鲁克说没发现任何嫌犯,是真的吗?不知梅多斯的名字是否曾出现在案件调查过程中。二十年前,梅多斯曾在越南南部打仗,也曾住在当地村庄的地道中,他和所有地道士兵一样熟悉爆破作业,但当时是内向爆破;他是否也学到了炸穿银行金库钢筋水泥地板那种外向爆破的技术?此时博斯想到,梅多斯不一定需要知道方法,因为作案者一定不止一人。

他起身从冰箱里拿出另一瓶啤酒,不过在返回值班椅之前先绕到了卧室,从柜子底部的抽屉里拿出一本旧剪贴簿。他回到椅子上,喝了半瓶啤酒后翻开本子。页与页之间夹着一大堆散放的照片,他原本打算将照片整理好贴在本子上,后来就这么不了了之了。他甚至很少翻阅相簿。里面的照片全部泛黄且边缘已呈棕色,纸张因年代久远而变得脆弱,正如那些照片所勾起的记忆。他拿起一张张照片细看,忽然明白了自己为什么没将照片贴在本子上——他喜欢把一张张照片拿在手中,细细感受。

照片都是在越南拍的,和他在梅多斯公寓发现的照片一样,本子内大多也是黑白照片,当时在西贡冲洗黑白照片比较便宜。博斯出现在其中几张照片上,不过大部分是他拿着徕卡牌旧相机拍的。相机是博斯的养父在他离开美国前所赠,算是求和的表示。当时他并不希望博斯参加越战,两人因此起了争执。后来他把相机送给博斯,博斯也接受了。但博斯回国后无意吹嘘越战经历,照片就随手放在剪贴簿内,一直没有整理,也很少翻看。

如果说这些照片中有什么共同的主题,那就是“笑脸”和“地道”。几乎每张照片中,士兵们都傲气十足地站在地道口。他们可能刚刚征服那个地道,从洞口爬出。对外人而言,照片可能显得奇怪或者很有意思;但对博斯而言,这些照片令人恐惧,就像报纸上那种新闻图片——有人被困在汽车残骸里,等待救护人员切开车皮救他们出来。照片中,那些年轻人在经历地狱之行后,对着相机微笑。进入地道宛如进入黑暗世界,每条地道里都是一片黑色的回声,那里只有死亡,没有任何其他东西。尽管如此,他们依然一次又一次朝地道行进。

博斯翻过剪贴簿的一张破损页,看见照片中的比利·梅多斯正望着他。这张照片和博斯在梅多斯公寓里发现的照片几乎是同时拍摄的。照片中是同一群人、同一个战壕和同一条地道,古芝地区e段。但博斯并不在这张照片里,因为当时是他拍的。徕卡牌相机捕捉了梅多斯空洞的眼神和僵硬的微笑,皮肤绷紧且苍白如蜡——看来博斯捕捉到了真正的梅多斯。他放回照片,继续翻看下一张,照片中只有他自己,没有其他人,他清楚地记得当时他将相机架在棚屋内的木桌上并设定了时间,然后走到镜头前。照片中的他光着膀子,窗外的斜阳正好照在他晒得均匀的手臂上,照亮了那块文身。在他后方,依稀可见棚屋铺着稻草的地板上露出一条地道的黑暗入口,就像爱德华·蒙克的名画《呐喊》里那张恐怖的嘴。

博斯凝视照片,他记得那是村庄里的一条地道——他们管那个村子叫timbuk2——也是他待过的最后一条地道。照片中他面无表情,黑眼圈明显。事隔多年,如今他看着这张照片依旧笑不出来。双手捧着照片,他用两个拇指心不在焉地摩挲着照片边缘。他盯着照片,直到疲惫与酒精的作用令他昏昏欲睡,如梦似幻。他记得最后一条地道,他记得比利·梅多斯。

当年有三个人进去,却只有两个人活着出来。

那条地道是军队在e区一座小村庄例行搜查时发现的,勘察图上并无该村名称,士兵们给它命名为timbuk2。村里到处都是地道,根本没有足够的“地鼠”来进行彻底勘察。他们在棚屋的一个米筐下发现地道口时,士官长不想等直升机载地道兵来再行动,想继续推进到其他村子,但他知道必须先摸清地道里的情况。因此士官长做出打仗时许多长官都做过的一个决定:他派手下的三名士兵进入地道,三名刚到越南六个星期的新兵,他们简直吓得屁滚尿流。士官长让他们别走太远,放了炸药之后立即出来,动作要快,而且要彼此照应。那三名菜鸟士兵奉命进入地道,但是半小时之后,只有两个人出来。

那两名士兵说,进入地道后有好多条路通往不同方向,因此他们分头行动。他们正向士官长报告之时,地道口传来隆隆巨响,接着大片烟尘喷出,c-4炸药爆炸了。后来连里的中尉过来,表示一定要找到那名失踪的士兵,否则军队绝不撤离。全连等了一天,待地道内烟尘完全落定之后,直升机送来两名“地鼠”——哈里·博斯和比利·梅多斯;中尉告诉他们,不管那名失踪士兵是否已经死亡,都要把他弄出来,他不能把自己手下的兵丢在地道里不管。中尉说:“找到他,把他带回来,好歹要给他办一场体面的葬礼。”

梅多斯说:“我们也不会把自己的兄弟丢在那里不管。”

于是博斯和梅多斯进入地道,发现主入口连着一间连通室,里面放着一筐筐大米,再往后有三条通道。其中两条已被引爆的c-4炸药炸毁,第三条地道依然畅通,这正是那名失踪士兵当初选择的路线,他们两人进入通道内。

他们在黑暗中爬行,梅多斯在前,他们尽量少用手电筒,最后来到通道尽头,是条死巷。梅多斯在地道的泥地上四处摸索,终于找到一处暗门。他撬开门,两人向下进入地道迷宫的第二层。梅多斯没说话,用手指着一个方向,然后径自往前爬去。博斯知道两人必须分头行动,于是往另一方向前进。他们将独自前行,除非前方有越共埋伏。博斯走的是一条蜿蜒的通道,里面热得像蒸桑拿。地道里潮乎乎的,隐约有股厕所的味道。博斯还没见到那名失踪的士兵,就已闻到他的味道。那人已经死了,尸体腐烂发出恶臭,但还保持着坐姿,双腿向外叉开伸直,靴子前端朝天。尸体靠在一根埋在地里的柱子上,一条铁丝深深嵌入他的脖颈,然后绕到柱子上,将他固定。博斯担心越南人装了诡雷,所以没碰他。他用手电照向死者颈部的伤口,从脖子到胸前全是已经干结的血迹。死者身穿绿色t恤,上面的白色字体写着他的名字:艾尔·克罗弗顿。那名字已被血迹覆盖,一堆苍蝇粘在死者胸膛上凝固的干血中动弹不得,博斯想不通它们是怎么来到地底下的。接着他将灯光移至死者裆部,那里同样满是黑色的干涸血迹,裤子被撕开,克罗弗顿就像遭到了野兽攻击一样。汗水刺痛了博斯的眼睛,他的呼吸也越来越急促,博斯察觉到自己身体的反应,却难以自制。克罗弗顿的左手放在大腿旁边,掌心朝上,博斯将灯光照过去,看见一对血淋淋的睾丸。他强忍着没让自己吐出来,却克制不住惊慌而大口喘着气。

他双手捂住嘴,试着缓和呼吸。没用,他无法克制自己,他惊慌得不知所措。他那时才二十岁,惊恐万分。地道墙壁似乎在不断收紧,离他越来越近。他踉跄着后退,远离尸体,手电筒不慎掉落,光束依然照在克罗弗顿身上。博斯慌忙蹬住地道泥墙,身体蜷缩成一团,刚才落入眼中的汗水此时已变成泪水。一开始还只是悄无声息地流泪,很快他就啜泣起来,全身不住地颤抖。黑暗中,他的哭声在四面八方回荡,飘向敌人藏身的地方,飘向地狱。

[1]洛杉矶道奇队,美国职业棒球大联盟中著名劲旅。

[2]英美制容量单位,英制1加仑等于4.546升,美制1加仑等于3.785升。

[3]即今越南胡志明市。

[4]美国作家华盛顿·欧文所著短篇小说《瑞普·凡·温克尔》中的人物,在小说中瑞普·凡·温克尔因偷饮了仙酒,一睡就是二十年。

[5]美国著名演员,代表作有《飞越疯人院》《闪灵》等。

[6]1974年在洛杉矶建立的激进恐怖主义组织,同年5月17日,当地四百多名警察包围了该组织的据点,并与其展开激烈枪战。

[7]美国著名爵士乐手,擅长萨克斯管演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