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岁以前,我大部分时间都在跟哈桑玩耍。有时候回想起来,我的整个童年,似乎就是和哈桑一起度过的某个懒洋洋的悠长夏日,我们在爸爸院子里那些交错的树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警察与强盗,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折磨昆虫——我们拔掉蜜蜂的尖刺,在那可怜的东西身上系根绳子,每当它想展翅飞走,就把它拉回来,这带给我们无与伦比的快乐。
我们还追逐过路的游牧部落,他们经由喀布尔,前往北方的层峦叠嶂。我们能听到他们的牧群走近的声音:绵羊咪咪,山羊咩咩,还有那叮当作响的驼铃。我们会跑出去,看着他们的队伍在街道上行进,男人满身尘灰,脸色沧桑,女人披着长长的、色彩斑斓的肩巾,挂着珠链,手腕和脚踝都戴着银镯子。我们朝他们的山羊投掷石头,拿水泼他们的骡子。我让哈桑坐在“病玉米之墙”,拿弹弓用小圆石射他们的骆驼的屁股。
我们第一次看西部电影也是两个人,在与那家我最喜欢的书店一街之隔的电影院公园,看的是约翰·韦恩的《赤胆屠龙》。我记得当时我求爸爸带我们到伊朗去,那样我们就可以见到约翰·韦恩了。爸爸爆发出一阵爽朗的狂笑——与汽车引擎加速的声音颇为相像,等他能说得出话的时候,告诉我们电影配音是怎么回事。哈桑跟我目瞪口呆,愣住了。原来约翰·韦恩不是真的说法尔西语,也不是伊朗人!他是美国人,就像那些我们经常看到的男男女女一样,他们神情友善,留着长发,吊儿郎当地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在喀布尔城里游荡。我们看了三遍《赤胆屠龙》,但我们最喜欢的西部片是《七侠荡寇志》,看了十三遍。每次电影快结束的时候,我们哭着观看那些墨西哥小孩埋葬查尔斯·勃朗森——结果他也不是伊朗人。
我们在喀布尔新城那个弥漫着难闻气味的市场闲逛。新城叫沙里诺区,在瓦兹尔·阿克巴·汗区以西。我们谈论刚刚看完的电影,走在市场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我们在商人和乞丐中蜿蜒前进,穿过那些小店云集的拥挤过道。爸爸每周给我们每人十块阿富汗尼[1]afghanis,阿富汗货币名称。[1]的零花钱,我们用来买温热的可口可乐,还有洒着开心果仁的玫瑰香露雪糕。
上学那些年,我们每日有固定的程式。每当我从床上爬起来,拖拖沓沓走向卫生间,哈桑早已洗漱完毕,跟阿里做完早晨的祈祷,帮我弄好早餐:加了三块方糖的热红茶,一片涂着我最爱吃的樱桃酱的馕饼,所有这些整整齐齐地摆在桌子上。我边吃边抱怨功课,哈桑收拾我的床铺,擦亮我的鞋子,熨好我那天要穿的衣服,替我放好课本和铅笔。我听见他在门廊边熨衣服边唱歌,用他那带鼻音的嗓子唱着古老的哈扎拉歌曲。然后,爸爸和我出发,开着他的福特野马轿车——会引来艳羡的目光,因为当时有部叫《警网铁金刚》的电影在电影院已经上映了半年,主角史蒂夫·麦奎因在影片中就开这种车。哈桑留在家里,帮阿里做些杂务:用手将脏衣服洗干净,然后在院子里晾干;拖地板;去市场买刚出炉的馕饼;给晚餐准备腌肉;浇灌草坪。
第四章(2)
放学后,我跟哈桑碰头,抓起书本,一溜小跑,爬上瓦兹尔·阿克巴·汗区那座就在爸爸房子北边的碗状山丘。山顶有久已废弃的墓园,各条小径灌木丛生,还有成排成排的空白墓碑。多年的风霜雨雪锈蚀了墓园的铁门,也让那低矮的白色石墙摇摇欲坠。墓园的入口边上有株石榴树。某个夏日,我用阿里厨房的小刀在树干刻下我们的名字:“阿米尔和哈桑,喀布尔的苏丹。”这些字正式宣告:这棵树属于我们。放学后,哈桑和我爬上它的枝桠,摘下一些血红色的石榴果实。吃过石榴,用杂草把手擦干净之后,我会念书给哈桑听。
哈桑盘腿坐着,阳光和石榴叶的阴影在他脸上翩翩起舞。我念那些他看不懂的故事给他听,他心不在焉地摘着地上杂草的叶片。哈桑长大后,会跟阿里和多数哈扎拉人一样,自出生之日起,甚至自莎娜芭不情不愿地怀上他那天起,就注定要成为文盲——毕竟,仆人要读书识字干吗呢?但尽管他目不识丁,兴许正因为如此,哈桑对那些谜一样的文字十分入迷,那个他无法接触的世界深深吸引了他。我给他念诗歌和故事,有时也念谜语——不过后来我不念了,因为我发现他解谜语的本领远比我高强。所以我念些不那么有挑战性的东西,比如装腔作势的纳斯鲁丁毛拉和他那头驴子出洋相的故事。我们在树下一坐就是几个钟头,直到太阳在西边黯淡下去,哈桑还会说,日光还足够亮堂,我们可以多念一个故事、多读一章。
给哈桑念故事的时候,碰到某个他无法理解的字眼,我就十分高兴,我会取笑他,嘲弄他的无知。有一次,我给他念纳斯鲁丁毛拉的故事,他让我停下来。“那个词是什么意思?”
“哪个?”
“昧。”
“你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吗?”我一脸坏笑地说着。
“不知道,阿米尔少爷。”
“可是这个词很常见啊。”
“不过我还是不懂。”就算他听到我话中带刺,他也是不露声色地微笑着。
“这么说吧,在我们学校,人人都认识这个词。”我说,“让我看看,‘昧’,它的意思是聪明、机灵。我可以用它来给你造句。‘在读书识字方面,哈桑够昧。’”
“啊哈。”他点头说。
后来我总是对此心怀愧疚。所以我试着弥补,把旧衬衣或者破玩具送给他。我会告诉自己,对于一个无关紧要的玩笑来说,这样的补偿就足够了。
哈桑最喜欢的书是《沙纳玛》,一部描写古代波斯英雄的10世纪的史诗。他通篇都喜欢,他喜欢那些垂垂老矣的国王:费里敦、扎尔,还有鲁达贝。但他最喜欢的故事,也是我最喜欢的,是“罗斯坦和索拉博”,讲的是神武的战士罗斯坦和他那匹千里马拉克什的故事。罗斯坦在战斗中,给予他的强敌索拉博以致命一击,最终却发现索拉博是他失散多年的儿子。罗斯坦强忍悲恸,听着他儿子的临终遗言:
若汝果为吾父,血刃亲子,名节有亏矣。此乃汝之专横所致也。汝持先母信物,吾报汝以爱,呼汝之名,然汝心难回,吾徒费唇舌,此刻命赴黄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