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不过--为什么那痛感来自--来自屁股???
天哪!为什么会这样?小时候我倒也有过英雄救美的美好幻想,不过后来对女人越来越冷酷,活了三十三年来,第一次救女人,却是以这种部位受伤而结束--太丢人了呀!
更可怕的是:在昏倒前的一瞬间,我认出了我的天使,我一个人的天使是谁--是我的冤家对头于湖新。是她救了我!我说怎么那么熟悉呢,她果然是经常出现在我梦中,不过是噩梦中。
来不及说什么,我陷入了黑暗,我觉得上天在捉弄我!
而醒来后的第一时间,我第一个要问地,居然是于湖新那个女人有没有事?或者这是是对救命恩人的关怀吧?不管怎么说,不管我愿意不愿意,她终究是救了我。怎么感谢她呢?给钱?不行,那样她又会生气,一个平民家的女孩子,偏偏那么自尊,稍微直接一点,她就眼泪汪汪的。
这女人大概自以为很凶吧?其实她露出委屈模样的时候很有点楚楚可怜的感觉,让人地心不由得软下来,或者因为反差太大,才让人地心有些异样感,对,肯定是这样,一定是这样。不是因为别的,一定不是因为别地,不是因为有了好感或者什么。
可是不给钱的话,还能以什么报答呢?
想到这儿,我忽然觉得自己除了钱,还真的一无所有。又想起在昏迷前那个以身相许的想法,不禁惊得自己一个激灵。她救了我的命-不过,于湖新不是我的那盘菜,我从来就喜欢温顺乖巧的女人,再说秀对于湖新动了心,我做为哥哥不能横刀夺爱。那么好吧,既然如此,我要和于湖新保持距离,对于她对我的冒犯,我尽量容忍就是了。
她不符合当林家媳妇的条件,但是--也不算太差,有时候--看起来还可以,那么让秀和她交往看看也不错。她这种平凡没特色的女人,可以得到我那优秀弟弟的青睐,也算是另类的报答,抵得起一个救命之恩了。
但是--为什么一想到秀和她在一起,心里会有点不舒服呢?就好像一个坚硬的东西硌在心头最柔软的部分,说不上疼痛,甚至可以强行忽略,可它就是提醒着我一种存在,让我不得安宁。
“救我的人怎么样了?”当秀秀来看我,我终于还是问出了口,并坚决否认看到了救命恩人的脸。
秀秀告诉我是于湖新救的我,尽管我知道是这个答案,但听到别人告诉我,心头还是有点悸动,而且我还听说为了救我,她脚底严重割伤,也住在这家医院里。
我心疼,当然这是对救命恩人的心疼,绝对是,我对自己说。
“她丢了一双漂亮的鞋子,正承受心灵和肉体的双重痛苦呢。”秀开玩笑的对我说,以此来表明于湖新精神旺盛,并无大碍。
但我听到这句话后的第一个念头是送给她一双鞋子,一双可以媲美灰姑娘的、漂亮的水晶鞋,然后亲手给她穿上,让她的脚不再受伤,稳稳当当的走向她的白马王子。
当然,那王子不是我。绝对不能是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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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贪心六向您报道。
卷四之第九章瞒是瞒不住的
“你就烧香念佛去吧,如果不是我正好路过,你的小命就算保的住,小脸也肯定完蛋了。”我师父说。
他叫向东华,五十二岁,祖上有房产若干,全部出租后,每月的收入极其丰厚,足可以过点奢侈的生活了,但他却全贴补在开武馆的亏损上。话说在这种情况下,他还几十年如一日授业教徒,培养了我这样的人才上百名,可见对国术之热爱。
至于我心里叫他矮冬瓜,其实并不是我不尊师重道,而是因为他的网名。他上网是跟我学的,他根据自己从小到大没有改变过的身材,还有自己姓名的谐音,起名为“像冬瓜”。他沉浸于传播国术之道,一直也没有结婚,这个网名是上征婚网用的。
我对此极其不满过,不用“玉树临风胜潘安”、“一枝梨花压海棠”之类的名子就算了,这也算实事求是,但用这样的名子征婚,摆明是恶搞,成功率肯定为零。可他坚持如此“幽默”,所以注册一年多了,连个约会的机会也没有,到现在我也懒得管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