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郑启脉毕竟不是一般人。第一次遇见他的时候,我就发现,他极少会去揣摩别人话里的真实用意——并不是因为单纯或是脑子不好使,而是他根本懒得在意——这是我之后才知道的。所以,比起我的撒谎更叫人遗憾的,是他竟然完全相信了我的撒谎。“难怪啊——”他笑起来,眼睛就眯成了可爱的缝。“啊?”“难怪你叫我的时候是叫郑启'mo',一般第一次见我名字的,都会叫我郑启'mai'。”他一边说,一边将病历表稍微放正了些,指着名字末尾的那个多音字。“……呵呵。”不知道还能说什么,我只好从喉咙中挤出几丝笑声含混过去。
其实我并不晓得那个字原来是这样写的。在这之前,第一次听见他名字的时候,我直觉拼凑出来的三个字,除了“郑起默”,就只有“郑启莫”。至于那个被我输进手机里面用以标识他的名号,则更是和这三个字,八竿子都打不到一起。他在我的手机里,是长达四个字的存在。“球场帅哥”。
03现在想起来,我们是通过“搭讪”的方式才认识了郑启脉——对,我们。除了我,还有另外三个女生。当时我们几个关系颇为密切,倒不是说彼此有多投契,只是因为我们在同一个班,座位也离得近。在一起聊天的机会多了,自然而然就成了别人眼里的小圈子。这就像是某种催眠,高三的下学期,我们之间的同伴意识也因为外界的这一认知而被提升到了顶点,只恨不得天天牵手放学,好让全世界都为我们的热烈友谊而心生嫉妒。而为了能确实地做到这一点,我们甚至作出一个决定——第一志愿要报考同一所大学。这究竟是谁想出来的点子,我早已不记得,只知道在它被提出的下一秒,大家就接受了,迅猛得仿佛所有人都早已将这句话酝酿了几百个年头。而经过一系列繁复的挑选、评比和综合考虑后,我们最终选定了“y大”作为日后相聚的地点。y大是我们省的重点大学,设施齐全、师资优良。以及——“我有朋友说哦,y大的篮球队超猛的……里面几乎全是一米八以上的帅哥哎!”——简直没有拒绝的理由。
后来我们在某个周末里,一起去了y大进行实地考查。寥寥将教学楼实验楼宿舍楼掠过眼底,便直奔重点。或者用“目的地”这个说法会更准确——y大的篮球场。尽管那天是周末,但y大的篮球队依旧没有松懈,他们分成了几队,在被太阳晒得花白的篮球场上跳跃、传球、扣篮。他们的汗水蒸发进空气里,和着鞋底在胶地上的摩擦声,生机蓬勃得仿佛整个世界只有这里才是活着的一般。“没想到真的周末也会练习!”有人装模作样地吃惊。语气里却是满满的“希望没有落空”的兴奋。事实上我们都很兴奋。不光是因为“没想到真的周末也在练习~”,更重要的是,“没想到真的”“几乎全部都是一米八以上的帅哥”。可见花痴不是什么坏事,对我来说,它简直是人类欢乐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哎哎,你们觉得啊——”趁着热势,有人展开了民意调查,“——你们觉得他们里面谁最帅??”这种没营养的话题,搁在平时,大概还会有人碍于面子作不屑状。但放在眼下,就成了扔进篝火的烟花,将原本还只是静静燃烧的火苗,在瞬间炸出大片缤纷的欢腾。每个人都在此时化身成了演说家和猎人,一边慷慨激昂地陈述着自己的审美风格,一边目光炯炯地在球场中锁定着相应目标,只差要学英国足球流氓冲进场内。我就是在这个时候,注意到郑启脉的。那时他的头发比现在还要长些,也没有染。额前的刘海因为沾了汗,被成片拢到了脑后。眉目清爽。他运球时的姿态利落干净,身上的t恤被扯出风的线条。偶尔他也会将脸朝向我们所站的位置,我一度以为他是在看我们。后来才发现,他根本什么也没看进去。他的表情茫然,所有的专注只给了那颗橙色的球——如果不是后来我去问他要了电话,他大概永远不会发现我们的存在。是的。我去问他要了电话。其实这事也不是我自愿的——我虽喜好看帅哥,但大多时候也只是停留在“看”的程度,并不想去做什么。这不单单源于“有贼心没贼胆”的主观因素,更多的,是出自“太主动不值钱”的客观需求——我自然不想成为不值钱的女人,但决定这件事的是上帝。他决定得那么迅速,以至于那个不知道谁提议的“猜拳!谁输了就问自己觉得最帅的那个男生要电话!”的国王游戏里,我在第一盘,就以“一个剪刀对三个石头”的定局,输了。“说好的哦,你快去!不准不去的啊!”松下一口气后,胜利者们便开始怂恿我去履行诺言。她们兴致高昂、七嘴八舌,手肘手心在我背后推推搡搡。比起“来调查志愿大学”的考生,倒更像是从少女漫画里跑出来的花痴应援团。置身于这般热烈的气场里,我当然也不好意思泼冷水。这个时候郑启脉已经下了场,正和同队的几个人坐在场边休息。于是我走过去,一路上不忘抓紧时间,用手蓬松自己额前的刘海造型。这是我第一次主动问陌生的男生要电话。没什么经验,也不知道该怎么开场。“那个……”我站在他身后说。他宽广的背不设防地朝向我,我于是又紧张又兴奋,说起话来比自己咽唾沫的声音还小。看他没有反应,我只好又咽一口唾沫,上前拍拍他的肩。“说。”他很干脆地转过头,表情开朗、眼神炯炯,以为是队友要找他商量什么比赛的战术。这让我们在对上脸时,都被对方吓了一跳。“那个,请问一下——”我迅速作出反应,“周小垂是不是你们队里的呀?”这句话说完后我就有点懊恼,早知道应该事先编个更美型的名字,像是“冷鹤风”之类的才好。但郑启脉不以为意。相反,他还皱着眉,反复将这个弥漫着冷笑话气息的名字在口中默念了数次,甚至转过头朝身边队友加以询问确定。在周围的人都摇过一遍头后,他才终于抬起眼,将那个快在我肠子里闷烂掉的答案,告诉我:“——我们队没有这个人哦。”
他这样认真地对待一个我随口胡诌出来的名字,让我的内心很有些罪恶感。但撒谎这种事就像堆雪球,会越滚越大。“啊,不会吧?”为了圆谎,我只好继续乱编下去,“他是我朋友的朋友,之前说是你们队的队员,还说介绍你们队的人给我们认识呢!”我一边说,一边端出一脸的痛心疾首。“这样?”“是啊,因为我有一群朋友很喜欢打篮球……”我硬着头皮继续掰,“y大篮球队很厉害,他们一直想和你们切磋一下,本来周小垂说可以介绍的,结果原来他根本不是这个队的……”“哦……”“呃,不过没关系啦。”我摆摆手,努力整理出重点,“下次你们想找人打比赛的话,能不能跟我说一声,我好带上我朋友过来?”“可以啊。”顿一顿,“有机会的话。”“太好了。那个,怎么联系你?”话题被拉回轨道。我松了一口气。“你说手机?”“……嗯。”“138××××4341。”“138××××4341……”我一边重复,一边飞快按动着手机键盘。等把号码保存成“球场帅哥”后,才想起也该问问对方的真名。“哦。”男生朝我笑一笑,“我叫郑启脉。”他说。“好。”我低下头,装出输入名字的样子。光标在“球场帅哥”上停留了几秒,觉得修改实在麻烦,就直接按了“拨出通话”的选项。“——我刚刚用手机打给你了。”我抬头朝他汇报。屏幕上显示着“拨出中”的动画,重复了几个循环后,才终于有微弱的铃声流进空气。是那种最直白的“铃铃”声。声源却像是飘浮在很远的地方。“我手机不在身上……”大概察觉到我的疑惑,郑启脉抬手指了指篮球架下,几个书包、塑料袋横七竖八地躺在那儿,“喏。那儿。”话已至此,我也就不好意思让他现在跑过去拿。为了避免对方像我一样,把号码存成诸如“搭讪少女”或是“要电话女孩”的之类,离开前,我特地对他补完了自己的名字。“我叫向晴……向往的向,晴朗的晴。”我说。描述得巨细靡遗。
“向往的向,晴朗的晴。”他重复了一遍。队友此时变成了小学生,在他身边稀稀拉拉地起着哄,他也不在意。可能是早已习惯了这种事,也可能是根本没往心里去——无论怎样,都挺让人没劲的。他就只是朝我笑笑,“嗯”了一声。他的笑简单而真诚。一如他给我的那句回答。他不是说“下次联系”。不是说“我记住了”。他就只是说,“嗯”。简简单单的一个字。也很真诚。他真的没有联系我。也真的没有记住我。在我高考结束的暑假里的某一天,按捺不住给他发了短信,他所回复的那句“你是”,连后缀的问号也懒得加上。而在这之前,我和我那个圈子里的朋友们,我们所有人,收到的录取通知书里,没有一张是来自y大的。因为我和其中一人的分数不够。而另外两人,她们压根没有将它列进志愿——尽管她们也曾和我们一样,为了“日后相聚”的提议而流露出一脸的欢欣鼓舞。但这也没什么。这很正常。
04我有一搭没一搭地摆弄着手机。换换屏保,打打游戏,最后给齐要发了条短信。“好无聊啊……”齐要就是我的男朋友。k大的住校生,大我两岁。k大的地理位置颇偏僻,去市区至少要两个小时的车程。所以除却最开始的热恋期,之后的大多数时间里,我们几乎都只在网游里相见。以至于有时候我想到他,第一时间浮现在眼前的不是他的样子,而是游戏里他那绿发紫皮的“巨魔战士”的造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