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欢误惹神秘右相(大结局)no.5前尘(钱鑫&萧景煜)
no.5前尘(钱鑫&萧景煜)
如果问钱鑫这辈子最爱的女人是谁,钱鑫一定回答不出来;
但如果问他这辈子最好的兄弟是谁,答案一定是萧景煜,且不假思索。
没错,萧景煜这辈子有两个最好的兄弟,一个是钱鑫,一个是祈王。
而钱鑫,则只有一个。
第一次见到萧景煜是钱鑫7岁的时候,初秋,雨夜。
钱鑫一家皆坐在马车上,忽然听得外面有孩子吵闹的声音,掀开帘子,便看见一群孩子正打做一团。
不,确切的说,是一群孩子正在围攻一个孩子,目标是那个孩子怀里的干烙。
每个人的衣服都很破烂,且都在泥里滚过,一个比一个脏,看不清容貌。
没有任何技巧,一拳一脚,全凭蛮力。
中间那孩子只是死死的护着怀里的食物,任凭其他孩子拳打脚踢,只是在最有利于自己反击的时候,才会猛然冲撞。
他的每一次冲撞,都一定聚集了所有的力气,爆发力极强。
马车不断朝远处行去,钱鑫看见那小男孩又开始新一轮反击,额上的血混着雨水顺着脸庞淌下。
一个抬头,落入钱鑫眼中的便是小男孩淬火的眼神。
“福伯,停车!”钱鑫高叫,他抹了一把从外面飘进车里打湿脸庞的雨:“爹,我要去帮他。”
不等钱不予点头,钱鑫已从车上跳下。
钱鑫目标简单,直接扑过去,站在小男孩旁边,与他一同打击对手,摆明了是帮那个小男孩出头。钱鑫在墨城就是小霸王,加上钱不予有教他练武,一拳一脚有模有样。
而这群孩子街头出生,平日里乞讨或者抢劫,眼光却是不错的,光是钱鑫那光鲜衣服,便知道是大户人家出生。
对于大户人家,他们记恨,却也敬畏。众人看了看钱鑫跳下来那马车还停在不远处,并不敢太过用力。
钱鑫根本没有公平打架的觉悟,别人越是让他,他越是打得狠。
那小男孩则从头到尾都拼命模样,撕,拉,扯,咬,十足一头小野狼。从他记事以来,食物,就是生。
毕竟以少战多,当那一群孩子都打不动的时候,钱鑫亦累得直挺挺躺在泥泞上,任雨水从天而降。t1nd。
小男孩从怀里掏出那块干烙,干烙经过雨水的浸泡,再在泥水中滚过无数次后,早已丑陋不堪,小男孩不假思索的将干烙一分为二,将其中一半递向钱鑫,自己咬着另外一半。
望着这块早被浸透得发胀,且脏的干酪,在钱家,这样的饼,连狗都不吃,钱鑫咧嘴一笑,接过也咬了一口。
唇齿间有沙,有泥,也有笑。
“你叫什么名字?”
“萧景煜。”
“你可有亲人?”
“我娘死了。”
“我家住在墨城,你可愿与我们一起。”
“我需要付出什么?”
钱不予摇头,淡然的若临江的仙。
“我娘说过,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给予。”
钱不予笑:“那么,你做鑫儿的朋友,可好?”
萧景煜犹豫了。
“你和我一起去墨城吧!”已换好衣服的钱鑫站在金多多前面,金多多正拿着毛巾给他揉头发,他望着萧景煜。
“刚才那些人是让你的。”萧景煜转头看着钱鑫,说了一个风马牛不相及的事。
“我知道。”钱鑫并不觉得什么,他们不尽全力是他们的事情,“我只认结果。”
“我跟你们回去。”
对待钱鑫和萧景煜,钱不予从来一视同仁。
无论是读书,还是练武,无论是下棋,还是画画。
可区别在于,萧景煜根本就是个练武疯子,除了练武,便只有读书能分区他三分之一的精力。
钱鑫不同啊,比起练武,他更喜欢弹琴啊,画画啊,古玩啊,喝酒喝茶啊,亦包括调戏美人啊!
钱家多多姐有令:“咱家钱鑫是总攻。”
所谓总攻,男女不限,攻了再说。
钱鑫和萧景煜同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