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金蝉脱壳

古城疑案二 独眼河马 第2页,共2页

“是在七月二十三号吧!我是从温州过来的,和丈夫刚离婚,我看到她在报纸上的广告之后,就和她联系了,我当时住在宾馆,所以急于买一套房子安定下来。没有想到,我们谈的很顺利,看得出,她也急于将房子出手,房间里面的家具都是她的,她只要了两万块钱。”

李炫烨好大方啊!不过,比起从翁美琴口袋里面弄到的钱,这些家具就不值一提了。

“李炫烨有没有说——房子卖了以后去哪里住呢?”

“她只谈转让的事情。多一句话都不讲。”

“你来看过房子吗?”

“看过,看过以后,我们就签了一份协议。”

“她有没有说什么时候腾出房子?”

“她让我等她的通知。”

“她是什么时候通知你的呢?”

“七月三十一号的晚上,她打电话给我,让我第二天搬进来。”

“那么,转让费是转账还是付现金呢?”

“现金,我的钱本来是在账上的,我本来想将钱转到她的账户上,可她说急等钱用,要不让,她不会这么着急转让房子。我想也是,就将钱从银行里面提了出来。”

“转让费是多少?”

“六十五万。八月一号早晨,我将六十五万交给了她。她就将钥匙给了我。离开的时候,只提了一个箱子,肩膀上背着一个包。”

李炫烨是非常狡猾的,如果将钱转到账户上,就会暴露她的行踪和去向。

“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谁?”

“是——你们等一下。”文女士走出书房,进了一间卧室。

两分钟以后,文女士回来了,手上拿着一个笔迹本——应该是一个电话号码簿,她打开号码薄:“你们看,就是这个人。”

电话号码簿上清清楚楚地写着三个字:翁美琴。

李炫烨玩的是空手夺大刀和套白狼的把戏,这笔买卖,她是赚大了。

世界上竟然有这么贪婪和残忍的人。联系李炫烨的人生轨迹,身体的革命和性的重新塑造没能是她走向完美,反而使她人格扭曲,行为乖张。无论是个性还是思想上,李炫烨的犯罪行为是有基础的。

“你见过这个叫翁美琴的人吗?”

“我来看房子,临离开的时候,遇见一个女人进门,三十岁左右,长得很漂亮,皮肤非常白。可能就是她。”

“对了,李小姐跟姓翁的说我是她的朋友。路过这里,顺道来看看。我当时就有点纳闷,买房子的事情,李小姐好像瞒着姓翁的。”

“还有,进门的时候,我听见翁美琴喊了一嗓子,她是这么喊的:‘婷婷,我又买了两对玉手镯。你一对,我一对。’姓翁的看到我以后,就打住了。看她当时的情形,对李炫烨好像很亲热的样子——嗲嗲的。”

原来李炫烨就是婷婷,谜底终于揭开。欧阳平终于用两个等于号将犯罪嫌疑人和李炫烨、婷婷联系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