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集思广益

古城疑案二 独眼河马 第1页,共2页

刘大羽的膝盖上放着一个笔记本,他不时在上面写着什么。当刘大羽合上笔记本装进口袋的时候,谈话结束了。

四个人告别桑小兰和仇主任,离开了医院。

在汽车上,刘大羽从口袋里面掏出笔记本,翻到其中一页,递给了欧阳平。

欧阳平认真地看了起来,韩玲玲和周颖将头凑了上去。

让我们来看看刘大羽在笔记本上写了些什么内容:

7——06案:a

“身高,一米七六左右,年龄,不详。”

我们一看就知道,“a”就是凶手。桑小兰始终没有提到凶手的年龄。

“血型,o型血。体貌特征,长发;指甲,比较长;生活习性,抽烟,左撇子。”

“辅助信息,1,红塔山牌香烟,2,打火机,3,《石城日报》,4,铁路制服——六七十年代老式制服。”刘大羽之所以把铁路制服放在辅助信息里面,是因为暂时还不能确定铁路制服和凶手之间有直接的关系。”

根据冯局长的指示,刑侦队下午要开一个案情分析会,刘大羽的这份材料就是为下午的分析会准备的。这个工作正是欧阳平想做又没有来得及做的。

别看刘大羽长得五大三粗,他做起事情来心思细密,从这个小小的细节中,我们也能看出刘大羽和欧阳平的配合是何等的默契。

在吃中饭之前,欧阳平让陈杰将现场勘查记录和桑小兰的谈话记录进行了复印,并且发到每个人的手上。

吃过中饭以后,大家聚集在会议室里,对7——06凶杀案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和深入的分析。

在分析会之前,欧阳平接到了仇主任的电话,同志们离开医院之后,桑小兰想起了一件事情:凶手的身上有一种奇怪的香味,虽然很香,但让人感到很不舒服。案子似乎越来越复杂:一个男人,身上有香味,这意味着什么呢?

讨论和分析围绕五个方面展开:

1,凶手和竹林之间的关系——换言之,凶手所处的范围。

刘大羽认为,根据作案的手法和时间,凶手极有可能是竹林附近的人,理由有如下几点:

“首先,凶手充分利用了现场的环境,碉堡是历史遗迹,周围全是灌木和杂草,一般人是不会到里面去的——里面黑暗潮湿,还会有一些脏东西,欧阳平和刘大羽已经领教过了,蛇和蜈蚣可是要人命的啊!这次,如果不是桑小兰提到碉堡,碉堡里面的秘密恐怕一时半会还不会为我们所知。这说明凶手对竹林的环境非常熟悉,只有在这一带生活的人才具备这个条件。”

“其次,萧鹏和桑小兰的遇害绝不是偶然的,凶手肯定掌握了他们活动的规律,他埋伏在碉堡附近的灌木和杂草丛中,如果凶手不是竹林附近的人,他是不可能掌握萧鹏和桑兰的活动规律的,凶手盯上萧鹏和桑小兰可能不是一天两天了。”

“再者,凶手离开案发现场的时间在九点左右,他用不着走太远的路,所以他根本就不用考虑时间迟早的问题。”

“如果再把1号碉堡里面发生的案子放在一起来考虑的话,这种可能性就更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