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往一贯假定的运动连续性,似乎自来不过是一种偏见。可是,量子论特有的哲学还没有充分发展起来。我想量子论恐怕比相对论会要求更根本地背离传统的空间时间学说。
物理学一直在使物质的物质性减弱,而心理学则一直在使精神的精神性减弱。在前面一章中,我们曾有机会把观念联合与条件反射作了比较。
后者的生理学色彩显然重得多,它已经代替了前者。
(这只是一个例证;我不想夸大条件反射的范围。)
因此物理学和心理学一直在从两端彼此靠拢,使得威廉。詹姆士对“意识”的批判中所暗示的“中性一元论”之说更有可能成立了。精神与物质的区别是从宗教转到哲学中来的,尽管在过去一段长时间内这种区别似乎还有确实的理由。我以为精神和物质都仅是给事素分组的便当方式。我应当承认,有些单独的事素只属于物质组,但是另外一些事素属于两种组,因此既是精神的,又是物质的。这个学说使我们对于世界构造的描绘有了重大简化。
近代物理学和生理学提出了有助于说明知觉这个古老问题的新事实。假若要有什么可以称作“知觉”的东西,知觉在某种程度上总要是所知觉的对象的效果,而且知觉假若要可能是关于对象的知识的来源,总要或多或少跟对象相似。
只有存在着与世界其余部分多少有些无关的因果连环,头一个必要条件才能得到满足。
根据物理学,这种连环是存在的。
光波从太阳走到地球上,这件事遵守光波自己的定律。这话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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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4卷三近代哲学
是大体上正确。爱因斯坦已证明光线受重力的影响。当光线到达我们的大气层时要遭受折射,有些光线比其他光线分散得厉害。当光线到达人眼时,发生了在别的地方不会发生的各种各样的事情,结局就是我们所说的“看见太阳”。但是,我们视觉经验中的太阳虽然和天文学家的太阳大不一样,却仍然是关于后者的一个知识来源,因为“看见太阳”与“看见月亮”的不同点,和天文学家的太阳与天文学家的月亮的不同有因果关联。
可是,关于物理对象我们这样所能认识的,不过是某些抽象的结构性质。我们能够知道太阳按某种意义讲是圆的,固然不完全是按我们所看见的情况是圆的这种意义来讲;但是我们没有理由假定太阳是亮的或暖的,因为不假定它如此,物理学也能说明为什么它似乎如此。所以,我们关于物理世界的知识只是抽象的数学性知识。
以上我谈的是现代分析经验主义的梗概;这种经验主义与洛克、贝克莱和休谟的经验主义的不同在于它结合数学,并且发展了一种有力的逻辑技术。从而对某些问题便能得出明确的答案,这种答案与其说有哲学的性质,不如说有科学的性质。
现代分析经验主义和体系缔造者们的各派哲学比起来,有利条件是能够一次一个地处理问题,而不必一举就创造关于全宇宙的一整套理论。在这点上,它的方法和科学的方法相似。我毫不怀疑,只要可能有哲学知识,哲学知识非靠这样的方法来探求不可;我也毫不怀疑,借这种方法,许多古来的问题是完全可以解决的。
不过,仍旧有一个传统上包括在哲学内的广阔领域,在那里科学方法是不够的。这个领域包括关于价值的种种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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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从卢梭到现代94
问题;例如,单凭科学不能证明以对人残忍为乐是坏事。凡是能够知道的事,通过科学都能够知道;但是那些理当算是感情问题的事情却是在科学的范围以外。
哲学在其全部历史中一直是由两个不调和地混杂在一起的部分构成的:一方面是关于世界本性的理论,另一方面是关于最佳生活方式的伦理学说或政治学说。这两部分未能充分划分清楚,自来是大量混乱想法的一个根源。从柏拉图到威廉。詹姆士,哲学家们都让自己的关于宇宙构成的见解受到了希求道德教化的心思的影响:他们自以为知道哪些信念会使人有道德,于是编造了一些往往非常诡辩性的理由,证明这些信念是真的。至于我,我根据道德上的理由和理智上的理由都斥责这类偏见。从道德上讲,一个哲学家除了大公无私地探求真理而外若利用他的专业能力做其他任何事情,便算是犯了一种变节罪。如果他在进行研究以前先假定某些信念不拘真假总归是那种促进良好行为的信念,他就是限制了哲学思辨的范围,从而使哲学成为琐碎无聊的东西;真正的哲学家准备审查一切先入之见。假如有意识或无意识地给。。
追求真理这件事加上什么限制,哲学便由于恐惧而瘫痪,为政府惩罚吐露“危险思想”的人的检查制度铺平道路——事实上,哲学家已经对自己的研究工作加上了这样的检查制度。